文忠集 附录二·先公事迹〈欧阳发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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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 附录二·先公事迹〈欧阳发等述〉 周必大

先公为人天性刚劲,而气度恢廓宏大,中心坦然,未尝有所屑屑于事。

事不轻发,而义有可为,则虽祸患在前,直往不顾。

以此或至困逐,及复振起,终莫能掩。

而公亦正身特立,不少屈夺。

四五十年之间,气象伟然盖天下,而以文章道德为一世学者宗师。

故历事三圣,尝被眷倚,遂托以天下安危之计。

而公亦以身许国,进退出处,士人以为轻重。

至于接人待物,乐易明白,无有机虑与所疑忌。

与人言,抗声极谈,径直明辨,人人以为开口可见心腑。

至于贵显,终始如一,不见大官贵人事位貌之体,一切出于诚心直道,无所矜饰,见者莫不爱服。

而天资劲正高远,无纤毫世俗之气,常人亦自不能与之合也。

平生学之所得,以至文章事业,皆明识所及,性所自得,不劳而至,无所勉强。

而众人学之者,终莫能及。

其于经术,务明其大本而本于性情,其所发明简易明白。

其论《诗》曰:"察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 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 今夫学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 得其本而不通其末,阙其所疑,可也。"

又云:"今夫学者知前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公于经术,去取如此,以至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务在勇断不惑。

平生所辨明十数事,皆前世人不以为非,未有说者。

如五帝不必皆出于黄帝,春秋赵盾弑君非赵穿,许世子非不尝药,武王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数,及力破汉儒灾异五行之说。

《正统论》破以秦为伪闰,或以功德,或以国地不相臣属,则必推一姓以为主之说。

以为正者正天下之不正,统者统一天下之不一。

至于各据地而称帝,正朔不相加,则为绝统,惟合天下于一者为正统。

统或绝、或续,而正统之说遂定焉。

然亦不苟务立异于诸儒,尝曰:"先儒于经不能无失,而所得已多矣。 正其失可也,力诋之不可也。 尽其说而理有不通,然后得以论正。 予非好为异论也。"

其于《诗》、《易》,多所发明。

为《诗本义》,所改正百余篇,其余则曰:"毛、郑之说是矣,复何云乎。"

其公心通论如此。

先公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使学为诗。

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抄录未毕,而已能诵其书。

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

自幼所作诗赋文字,下笔已如成人。

兵部府君阅之,谓韩国太夫人曰:"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惟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

及举进士时,学者方为四六,号时文,公已独步其间。

天圣七年,补国子监生。

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试,皆为第一人,由是名重当世。

及景祐中,在西京,与尹公洙偕为古文。

已而有诏,戒天下学者尽为古文。

独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

四十年间,天下以为模范,一言之出,学者竞相传道,不日之间,流布远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

后进之士,争为门生,求受教诲。

当世皆以为自两汉后,五六百年,有韩退之;退之之后,又数百年,而公继出。

自李翱、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

然公之文,备尽众体,变化开阖,因物命意,各极其工,或过退之。

如《醉翁亭记》、《真州东园记》,创意立法,前世未有其体。

作《尹公洙志文》,以为尹公文简而有法,取其意而为之,即得其体。

《石先生介墓志》,不多假事迹,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与其大节气概,读之如见其人。

作《集古录叙》,今王丞相以谓读之可辟疟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书·纪·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纪》,用《春秋》之法,虽司马迁、班固皆不及也。

其于《唐书·礼乐志》,发明礼乐之本,言前世治出于一,而后世礼乐为空名。

《五行志》不书事应,悉破汉儒灾异附会之说。

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其于《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贬善恶,为法精密,发论必以"呜呼",曰"此乱世之书也"。

其论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余述《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

此其志也。

书成,减旧史之半,而事迹添数倍,文省而事备,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

嘉祐中,今致政侍郎范公等列言于朝,请取以备正史,公辞以未成。

熙宁中,有旨取以进御。

〈按《神宗实录》,熙宁五年八月丁亥,诏颍州令欧阳某家,上某所撰《五代史》。

先公笔札,精劲雄伟,自为一家,当世士大夫有得数十字,皆藏以为宝,而未尝为人书石。

先公平生以奖进贤材为己任,一时贤士大夫虽潜晦不为人知者,知之无不称誉荐举,极力而后已。

既为当世宗师,凡后进之士,公尝所称者,遂为名人。

时人皆以得公一言为重,而公推扬诱进不倦,至于有一长者,识与不识皆随其所长而称之。

至今当世显贵知名者,公所称荐为多。

今湖州孙正言觉为合肥主簿,未与公相识。

郡守怒之,欲捃拾以罪。

时胡侍讲在太学以属公,公为作手书与其寮佐,令保全之,遂获免。

福州处士陈烈,素不与公相识。

公闻其名,知其行义,屡荐于朝,乞赐召用,朝廷即召烈为国子监直讲。

先公尝言:平生为学所得,惟平心无怨恶为难。

故于事未尝挟私喜怒以为意,虽仇雠之人,尝出死力挤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荡然,无纤芥不足之意。

尝曰:"孔子言以直报怨。 夫直者,是之为是,非之为非。 是非付之至公,则是亦不报也。"

先公初贬滁州,盖钱明逸辈为之。

自外还朝,遇明逸于京师,屡同饮宴,不以为嫌。

其后公在中书,明逸罢秦州归,复用为翰林学士。

近日小人蒋之奇妄兴大谤,及公移青州,其兄之仪知临淄县,为二司所不喜,力欲坏之,亦以托公。

公察其实无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尝以矜人,而乐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长。

诗笔不下梅圣俞,而尝推之,自谓不及,然识者或谓过之。

初奉敕撰《唐书》,专成《纪》、《志》、《表》,而《列传》则宋公祁所撰。

朝廷恐其体不一,诏公看详,令删为一体。

公虽受命,退而曰:"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己意?"于是一无所易。

书成奏御,旧制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当书。

公曰:"宋公于传,功深而日久,岂可掩其名,夺其功?"于是《纪》、《志》、《表》书公名,而《列传》书宋公。

宋丞相庠闻之叹曰:"自古文人好相凌掩,此事前所未有也!"先公笃于交友,恤人之孤。

梅圣俞家素贫。

既卒,公醵于诸公,得钱数百千,置义田以恤其家,且乞录其子增。

尹龙图洙已卒,公乞录其子构。

孙先生复有《尊王发微》十五卷,有旨进内,未毕而卒。

公乞令其家录进,而推恩其子大年。

尹构、孙大年、梅增,皆蒙录用以官。

天圣初,胥公在汉阳,先公时年二十余,以所为文谒之。

胥公一见奇之曰:"子当有名于天下。"

因馆于门下,与公偕入京师,及公登第,乃以女妻之。

王文康公知西京,先公为留守推官。

一日,当都厅勘事,有一兵士自役所逃归。

文康曰:"勘兵士何谓未断?"公曰:"合送本处行遣。"

文康曰:"似此,某作官处断过甚多,推官新作官,不须疑。"

公曰:"若相公直断,虽斩亦可,有司则不敢奉行。"

一夜,文康夜召,问:"军人未断否?"公曰:"未。"

文康曰:"几至误事。"

明日,遂送所属处。

先公在河南,以文学负当世之名。

前后留守,皆名公好贤,莫不倾身礼接。

王文康自西京召归,谓公曰:"今来有例,合举馆职,当奉举。"

遂用王文康公荐,自西京留守推官召试。

范文正公以言事忤大臣,贬知饶州。

先公一日遇司谏高若讷于余襄公家,若讷非短范公,以为宜贬。

公归,遂为书与之辩,且责若讷不能论列。

若讷缴进其书,遂坐贬为夷陵令。

既而余襄公、尹公洙亦连坐被贬。

蔡公为《四贤诗》述其事,天下传之。

先公既坐范公远贬,数年,复得滑州职官。

会范公复起,经略陕西,辟公掌笺奏,朝廷从之。

时天下久无事,一旦西边用兵,士之负材能者,皆欲因时有所施为,而范公以天下重名好贤下士,故士之乐从者众。

公独叹曰:"吾初论范公事,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

遂辞不往。

其于进退不苟如此,以至致位二府,惟以忠义自得主知,未尝有所因缘凭藉。

先公在馆中,遇西边用兵,天下多事,诣阙上书,为三策,以料贼情,及指陈天下利害甚众。

既而有诏,百官许上封章言事。

公上疏言三弊五事,力陈当时之患。

仁宗增谏官为四员,先公与蔡公襄、余襄公靖、今致政王尚书素同时迁用。

是时陕西用兵已久,京东、西盗贼群起,内外多事。

仁宗既进退大臣,遂欲改更阙失,方急于求治。

公遇事感激,知无不言。

范文正公、杜正献公、今司徒韩魏公、富郑公四人同时登用,公屡请召封访问,责以所为。

既而仁宗降手诏,出六条以责诸公,各亦有所陈述。

公言诸公所陈,宜力主张,勿为群言所夺。

而王文安公为三司使,有为无名诗中之者。

公请严禁止之,以绝小人流言,摇动朝政之渐,敕出官爵购捕其人。

时上欲改更朝政,小人不便,故造作语言动摇,及敕榜出,自此遂绝。

是后,上遂下诏劝农桑,兴学校,改更庶事之弊。

自范文正公之贬,先公与余襄公等坐党人被逐,朋党之说遂起,久而不能解,一时名士皆被目为党人。

公在谏院,为《朋党论》以献,群言遂息,大救当时之弊。

时天下久安,上下失于因循,一旦陕西用兵,而群贼王伦、张海等所在皆起。

先公请遣使者按察州县,朝廷命诸路转运使皆兼按察。

公言转运使苟非其人,则按察遂为空名,复条陈按察六事。

于是两府聚议,尽破常例,不次用人。

〈后来别因一札子中备言此事。

〉其后州县多所升降,内外百职振举。

及杜待制杞为京西转运使,与御史蔡禀同治贼事,公言杞可独任,无用禀。

杞果遂平诸盗,京西无事。

时张温成方有宠,人莫敢言,因生皇女,染绫罗八千匹。

先公上言,乞裁损其恩宠,及其亲戚恩泽太频可以减罢,极陈女宠骄恣以至祸败之戒。

皇叔燕王薨,议者以国用不足,请待丰年而葬。

先公乞减费而葬,以为不肯薄葬,留之以待侈葬,徒成王之恶名,使四夷闻天子皇叔薨,无钱出葬,遂轻中国。

有旨,减节浮费而葬。

澧州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

先公上言:"今四海骚然,未见太平之象。"

又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 自古帝王致太平,皆有道,得道则太平,失道则危乱。 今见其失,未见其得,愿陛下忧勤万务,渐期致理。 其瑞木,乞不宣示于外。"

庆历三年,御试进士,以《应天以实不以文》为赋题。

公为拟试赋一道以进,指陈当世阙失言,言甚切至。

淮南转运使吕绍宁,到任便进羡余钱十万。

公乞拒而不受,以彰朝廷均恤外方,防御刻剥。

前后所上章疏百余,其间斥去奸邪,抑绝侥幸,以谓任人不可疑,节制不可不一,当推恩信以怀不服,其事往往施行。

先公以谏官除知制诰。

故事:知制诰当先试。

有旨更不召试,有国以来不试而受者惟杨文公、陈文惠公与公三人。

公既典制诰,尤务敦大体。

初作《劝农敕》,既出,天下翕然,人人传诵,王言之体,远复前古。

陕西兵役之后,河东困弊,粮草阙少。

又有言者请废麟州,或请移于合河津,或请废五寨。

朝廷命先公视其利害,及访察一路官吏能否,擘划经久利害,及计置粮草。

公为四议,以较麟州利害,请移兵就食于河滨清塞堡,缓急不失应援,而平时可省馈运,麟州遂不废。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州军,沿边有禁地弃而不耕,人户私籴北界斛斗,入中以为边储,今若耕之,每年可得三二百万石以实边,朝廷从之。

此两事,至今大为河东之利。

自西事后,河东赋敛重而民贫,道路嗟怨。

先公奏罢十事,以宽民力。

〈文字见《河东奏事》,谓乞罢和籴米、三司银之类。

〉先公自河东还,会保州兵叛,遂出为河北都转运使,别得不下司札子云:"河北宜选有文武材识转运使二员,密授经略之任,使其熟图利害,豫为御备。"

保州既降,总管李昭亮私取叛兵妻女,通判冯博文等亦往往效之。

先公发博文罪,置狱推劾,昭亮恐惧,立令送出。

自保州事后,河北兵骄,少不如意即谋结集,处处有之。

上下务在姑息。

先公屡乞主张将师每事镇重,以遏士心,河北卒无事。

保州叛兵既降,其胁从者二千余人,分隶河北诸州。

富郑公为宣抚使,恐其复生变,欲委诸州同日诛之。

方作文书,会先公权知镇府,遇富公于内黄,富公夜半屏人,密以告公。

公曰:"祸莫大于杀降。 昨保州叛卒,朝廷许以不死招之,今已戮之矣。 此二千人本以胁从,故得不死,奈何一旦无辜就戮?且无朝旨,若诸郡不肯从命,事既参差,则必生事,是趣其为乱也。 且某至镇州,必不从命。"

富郑公遂止。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经营,凡一路官吏能否,山川地里,财产所出,兵粮器械,教阅阵法,一一别为图籍,尽四路之事如在目前。

或问公曰:"公以文章儒学名天下,而治此俗吏之事乎!"公曰:"吏之不职,吾所愧也。 系民休戚,其敢忽乎?"奏置御河催纲司,通致粮运,以省入中之数。

置都作院于磁、相二州,以省诸州兵器之费。

既究见河北利害本末,乃一一条列,遍贻书于执政,将大为经画。

未尽行,而公罢去。

庆历初,仁宗既复四谏之职,拔英俊贤能材德之士,并进于朝。

公负天下之望而居其职,仁宗宠异之意独绝众人,尝因奏事,论及当世人材,仁宗不觉谓公曰:"如欧阳某,何处得来!"公乃尽心悉力,思所补报,遇事不避,以至犯忤权贵,排击奸佞,怨怒随至,常欲大用而未果。

是时中外多事,仁宗意以谓艰难之际,非公不足以办事,故自谏官奉使河东,委以一路之利害。

及保州事作,河北转运使张р之得罪。

公自河东还未数月,复出为河北转运使,及陛辞之日,仁宗面谕曰:"不久当还,无为久居计。 有事但言来,无以中外为限。"

公对曰:"在京师所言,尚以风闻,或恐失实,况于在外?"仁宗曰:"有所闻,但言来,行与不行则在此。"

及至河北,百事振举,小人忌公,恐大用。

而又杜、范、韩、富同时罢黜,小人汇进。

公上疏,极言四人忠实可用而无过,辨明小人诬罔之言,请加任用。

于是群小益惧,相与造为谤辞。

及诏狱之起,穷究无状,仁宗亦悟,止夺职知滁州。

南京素号要会,宾客往来无虚日,一失迎候,则议论蜂起。

先公在南京,虽贵臣权要过者,待之如一。

由是造为语言,达于朝廷。

时陈丞相升之安抚京东。

因令审察是非。

陈公阴访之民间,得俚语,谓公为照天蜡烛。

远而奏之,上方欲召用,而公丁太夫人忧。

先公初服除,还朝,惟除本官龙图阁直学士,而无主判。

入见日,仁宗恻然,怪公鬓发之白,问公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至。

公求补外,仁宗曰:"此中见人多矣。 为小官时,则有肯尽言,名位已高,则多顾藉。 如卿且未要去。"

明日以责大臣,即以公判流内铨。

是时小人忌公且进用,伪为公乞澄汰内臣札子,传布中外。

内臣人人切齿,判铨六日,杨永德以差船及引见胡宗尧事中公,出知同州。

而外议纷纭,论救者众。

上亦开悟。

适会刘公沆有札子,乞催宋公祁结绝《唐书》。

上曰:"莫不须宋祁否?"刘公曰:"别未有人。"

上曰:"欧阳某知同州,臣寮已有文字请留。"

刘公曰:"乞自陛下宣谕。"

明日朝辞,上殿。

上曰:"休去同州,且修《唐书》。"

既而曾鲁公自翰林学士换侍读学士、知郑州,刘公奏欧阳某见未有主判处,乞替曾某会判三班院。

上曰:"翰林学士有人未?"刘公曰:"见商量。"

上曰:"欧阳某不止一好差遣,亦好一翰林学士,便可替曾某。"

遂入翰林,为史官,判三班院。

上尝面问以唐学士院铃索故事,将议临幸,其于眷待之意甚厚。

先公在侍从八年,知无不言,屡建议,多见施行。

自初还朝,唐公介与诸公方居言职,所言久之未见听纳。

公上疏言人君拒谏之失,请采听言者。

其后上遂用谏官言,进退宰相。

时议者方以河患为意,陈恭公在相位,欲塞商胡,开横垄,回大河于故道。

先公上疏言其不可。

未几,恭公罢去,新宰相复用李仲昌议,欲开六塔,全回河流。

公两上疏争之,不听,河才成而决,滨、棣、德、博数千里大被其害。

仲昌等议者流窜远方,卒如公议。

至和二年,先公奉使契丹,契丹使其贵臣陈留郡王宗愿、惕隐大王宗熙、北宰相萧知足、尚父中书令晋王萧孝友来押宴,曰:"此非常例,以卿名重。"

宗愿、宗熙,并契丹皇叔;北宰相,蕃官中最高者,尚父中书令晋王,是太皇太后弟。

送伴使耶律元宁言:"自来不曾如此一并差近上亲贵大臣押宴。"

嘉祐初,狄武襄公为枢密使。

狄自破蛮贼之后,方振威名。

而是时仁宗不豫久之,初康复。

而狄得士心,京师讹言。

先公因水灾言武臣典机密,得士心,而讹言可畏,非国之便,请且出之于外,以保全之。

未久,狄终以流言不已,罢知陈州。

嘉祐中,复用贾魏公为枢密使。

先公言其为人好为阴谋,陷害良士,小人朋附乐为其用,前任相位,累害善人,所以闻其再来,望风畏恐,乞早罢还之旧镇。

其命遂止。

先公在翰林,尝草《春帖子词》。

一日,仁宗因闲行,举首见御阁帖子,读而爱之,问何人作,左右以公对。

即悉取皇后、夫人诸阁中者阅之,见其篇篇有意,叹曰:"举笔不忘规谏,真侍从之臣也!"自是每学士院进入文书,必问何人当直,若公所作,必索文书自览。

〈先公每述仁宗恩遇,多言此事,云内官梁实为先公说。

《春帖子词》有云"阳进升君子,险消退小人。 圣君南面治,布政法新春",至今士大夫尽能诵之。

及温成皇后阁帖子云"圣君念旧怜遗族,常使无权保厥家"。

仁宗嘉祐中,先公在翰林,富郑公在中书,胡侍讲在太学,包孝肃公为中丞。

士大夫相语曰富公"真宰相",呼先公字曰"真翰林",学士胡先生"真先生",包公"真中丞",时人谓"四真"。

嘉祐二年,先公知贡举。

时学者为文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

〈僻涩如"狼子豹孙,林林逐逐"之语,怪诞如"周公图,禹操奋锸,傅说负版筑,来筑太平之基"之说。

〉公深革其弊,一时以怪僻知名在高等者,黜落几尽。

二苏出于西川,人无知者,一旦拔在高等,榜出,士人纷然,惊怒怨谤。

其后,稍稍信服。

而五六年间,文格遂变而复古,公之力也。

先公知开封府,承包孝肃公之后。

包公以威严为治,名震京师,而公为治循理,不事风采。

或谓公曰:"前政威名震动都下,真得古京兆尹之风采。 公未有动人者,奈何?"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长,岂可舍己所长,勉强其所短,以徇俗求誉?但当尽我所为,不能则止。"

既而都下事无不治。

开封府既多近戚宠贵,干令犯禁,而复求以内降苟免。

先公既受命,屡有其事,即上奏论列,乞今后求内降以免罪者更加本罪二等。

内臣梁举直私役官兵,付开封府取勘,既而内降放罪,凡三次内降,公终执而不行。

嘉祐三年闰十二月,京师大雪,民冻馁而死者十七八。

明年上元,有司以常例张灯,先公奏请罢之。

故事,国史皆在史院;近制,皆进入内。

自是每日历成亦入内,而有司惟守空司。

先公请录本付外,遂如公言,今史院之有国史。

自公请也。

先公在密院,与今侍中曾鲁公,悉力振举纪纲,革去宿弊,大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里远近,更为图籍之法,边防久阙屯守者大加搜补,数月之间,机务浸理。

台谏官唐公介、王公陶、范公师道、吕公景初,皆以言事被逐。

先公言四人刚正敢言,踪迹有本末,宜早赐牵复,其后四人遂复进用。

先公在侍从,因嘉祐水灾,凡再上疏请选立皇子,以固天下根本,言甚激切。

及在政府,遂与诸公协定大议。

而英宗力辞宗正之命,坚卧久之。

诸公同议,不若遂正皇子之名,奏事仁宗前。

顾问之际,公独进曰:"宗室自来不领职事,今外人忽见有此除授,皆知陛下将以为子,不若遂正其名。 盖判宗正寺,降诰敕,得以不受。 今立为皇子,只烦陛下命学士作一诏书告天下,事即定矣。"

仁宗以为然,大计遂定。

及英宗初年,未亲政事,慈圣垂帘。

危疑之际,公与诸公往来两宫,镇抚内外,而公之危言密议,忠力为多。

以至英宗亲御万机,内外睦然。

先公天性劲正,不顾仇怨,虽以此屡被谗谤,至于贬逐,及居大位,毅然不少顾惜,尤务直道而行,横身当事,不恤浮议。

是时,今司徒韩魏公当国,每诸公聚议,事有未可,公未尝不力争,而韩公亦欣然忘怀,以此与公相知益深。

或奏事上前,众议未合,公亦往返折难,无所顾避。

尝一日独对,英宗面谕公曰:"参政〈英宗于先朝大臣,多不以名呼,而以官称。 〉性直,不避众怨,每见奏事与二相公有所异同,便相折难,其语更无回避。 亦闻台谏论事,往往面折其短,若似奏事时语,可知人皆不喜也,宜少戒此。"

而公又务抑绝侥幸,有以事干公者,或不可行,面为其人分别可否,曰"此事必不可行"。

以此人多怨谤,而公安然未尝少恤,尝称故相王沂公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每亦曰:"贫贱常思富贵,必履危机,此古人之所叹也。 惟不思而得,既得不患失之者,其庶几乎?"及濮园议起,非公所独专,朝廷亦未有定议。

而言者妄以非礼之说,指公为主议,公亦不与之较。

其后小人彭思永、蒋之奇等造为无根之飞语,欲以危公。

自人主而下,朝廷名臣巨公,天下有识之士,皆知因公亮直不隐,得怨于小人,故上连降手诏,诘问思永、之奇,二人引服诬罔,悉皆贬逐。

自嘉祐以后,朝廷务惜名器,而进人之路稍狭。

先公屡建言,馆阁育材之地,宜盛其选,以广贤路。

遂令两府人各举五人,其后中选者十人。

尝因僧官阙人,内臣陈承礼以宝相院僧庆辅为请,内降从之。

旧有著令:僧官必试而补。

诸公相与执奏其事,先公进言曰:"补一僧官至为小事,但内降冲改著令,内臣干挠朝政,不可启其端。 且宦女近习,前世常患难于防制,乞绝之于渐。"

英宗即欣然嘉纳。

契丹降人韩皋谟者,自言太叔使来,言太叔谋取其国,乞中国出兵为应。

二府会议其事,时有意主之者,将议从之。

先公争曰:"中国待夷狄,宜以信义为本,奈何欲助其叛乱?使事不成,得以为辞。"

主议者大笑曰:"迂儒迂儒!"公力争之不已,遂止。

既而虏中太叔举事不成而死。

初枢密使阙人,先公以次当拜。

时英宗未亲政事,二府密议,不以告公。

一日待漏院中,公见二相耳语,知其所为,问曰:"得非密院阙人,而某当次补乎?"二公曰然。

公曰:"此大不可。 今天子不亲政,而母后垂帘,事之得失,人皆谓吾辈为之耳。 今如此,则是大臣二三人相补置耳,何以镇服天下?"二公大然公言,遂止。

及今致政张太师罢枢密使,英宗复用公,公力辞不拜。

京师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财用之类,皆无总数,中书一有行移,则下有司纂集。

先公因暇日,尽以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

一日上有所问,宰相以总目为对,公以祀假家居,上遣中贵人就中书阁子取而阅之。

先公平生连典大郡,务以镇静为本,不求声誉。

治存大体,而施设各有条理,纲目不乱。

非盗贼大狱,不过终日。

吏人不得留滞为奸。

如扬州、南京、青州,皆大郡多事,公至数日,事十减五六,既久,官宇阒然。

尝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事弛废而民受弊。 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简者去其繁碎尔。"

故所至不见治迹,而民安其不扰。

既去,至今追思不已,今滁、扬二州皆有生祠。

而公天性仁恕,断狱常务从宽,尝云"汉法惟杀人者死,后世死刑多矣"。

故凡死罪非已杀人而法可出入者,皆全活之,曰"此吾先君之志也"。

其在河北一议,活二千人之命。

及晚年在京东奏宽沙门岛刑名,设法减其人数,赖以获全者甚众。

〈沙门岛罪人,寨主旧敢专杀,故数不多而易制。

马默知登州,务全人命,举察甚严,稍优恤罪人。

罪人既多而又不畏本寨,渐恣横难制,京东议者大患之。

有司之意,多欲许令依旧一面处置。

公以为朝廷既贷其命,岂可非理杀之,奏请将编敕州名合配沙门岛而情稍轻者,只配远恶州军,见在岛多年情轻者放远,遂以无事,而人亦获全。

〉先公初有太原之命,令赴阙朝见。

中外之望,皆谓朝廷方虚相位以待公。

公六上章,坚辞不拜,而请知蔡州,天下莫不叹公之高节。

先公在亳,年才六十一,已六上章乞致仕。

而上方眷留,未听。

及在蔡,勤请益坚,遂如素志。

公既气貌康强,而年未及礼制,一旦勇退,近古数百年所未尝有,天下士大夫仰望惊叹。

公虽退居于家,士论犹望以为轻重。

先公平生以直道见忌于群小,再被贬逐,而未尝以介意。

初在峡州,作至喜亭。

及自河北,以小人无名之谤降知滁州,治州泉为幽谷泉,作亭于琅邪山,自号醉翁。

及晚年,又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自为传以刻石。

先公平生于物少所嗜好,虽异物奇玩,不甚爱惜,独好收蓄古文图书,集三代以来金石铭刻为一千卷,以校正史传百家讹缪之说为多。

藏书一万卷,虽至晚年,暇日惟读书,未尝释卷。

先公平生著述:《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五代史》七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集》十八卷,《四六集》七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述十九卷,诸子集以为家书,总目八卷。

其遗逸不录者,尚数百篇,别为编集而未及成。

又奉敕撰《唐书·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

在馆职日,与同时诸公共撰《崇文总目》、《祖宗故事》。

朱子考欧阳文忠公事迹余读庐陵欧文新本,观其附录所载行状、谥议、二刻、四传,皆以先后为次。

而此事迹者独居其后,岂以公诸子之所为而不敢以先于韩、吴诸公及一二史臣之作邪?此其用意已精,而为法亦严矣。

然综其实,则事迹云者正行状之底本,而碑志、四传所由出也,向使直指先后之次而以冠于《附录》之篇,则彼数书者皆可见其因革损益之次第矣,是亦岂不可邪。

间又从乡人李氏得书一编,凡十六条,皆记公事,大略与此篇相出入,疑即其初定之草稿。

顾其标题,乃谓公所自记,而凡公字皆以丹笔围之。

此则虽未必然,然于此本亦有可相发明者,因略考其异同有无之互见者,具列于左方。

经术李本云:"公尝谓世之学者好以新意传注诸经,而常力诋先儒。 先儒于经不能无失,而其所得者固多矣。 正其失可也,力诋之不可也。 其语在《诗谱后序》。"

又谓:"前儒注诸经惟其所得之多,故能独出诸家,而行于后世。 而后之学者各持好胜之心,务欲掩人而扬己,故不止正其所失,虽其是者,一切易以己说,欲尽废前人而自成一家。 于是至于以是为非,牵强为说,多所乖缪,则并其书不为人所取。 此学者之大患也。 故公作《诗本义》,止百余篇而已,其余二百篇无所改易,曰‘毛、郑之说是也,复何云乎’。 又其作《易童子问》,正王弼之失者才数十事耳。 其极论《系辞》非圣人之书,然亦多使学者择取其是而舍其非可也,便以为圣人之作不敢取舍而尽信之则不可也。 其公心通论常如此。"

〈此与定本大旨不异,但书先后详略有不同者。

"系辞"之说,则疑其诸子不敢力主而复自删之也。

〉醉翁亭记李本"未有此体"下有"醉翁亭在琅邪山寺侧,记成刻石,远近争传,疲于模打。 山僧云寺库有毡,打碑用尽,至取僧堂卧毡给用。 凡商贾来供施者,亦多求其本,僧问作何用,皆云所过关征以赠监官,可以免税",乃属于"公作《集古录目序》之上"。

〈此条疑以其不急而删之。

〉修五代史李本"乱世之书也"下有"吾用春秋之法,师其意不袭其文"十三字。

又其"事备"下有"议者以谓公不下司马迁,又谓笔力驰骋相上下而无驳杂之说。 至于《本纪》立法精密,则又迁所不及也。 亦尝自谓‘我作《伶官传》,岂下《滑稽》也’"。

〈"议者"以下,疑以不欲凌跨古人而删之。

〉平心无怨恶李本云:"公自言学道三十年,所得者平心无怨恶尔。 初以范希文事得罪于吕公,坐党人远贬三峡,流落累年。 比吕公罢相,公始被进擢。 及后为范公作《神道碑》,言西事时吕公擢用希文,盛称二公之贤能释私憾而共力于国家。 希文子纯仁大以为不然,刻石时辄削去此一节,云我父至死未尝解仇。 公叹曰‘我亦得罪于吕丞相者’。 惟其言,公所以信于后世也。 吾尝闻范公平生自言无怨恶于一人,兼其与吕公解仇,书见在赘集中。 岂有父自言无怨恶于一人,而其子不使解仇于地下乎?父子之性相远如此,信乎?尧朱善恶异也。 公为颍州时,吕公之子公著为通判,为人有贤行而深自晦默,时人未甚知。 公后还朝,力荐之,由是渐见擢用。 陈恭公执中素不善公,其知陈州时,公自颍移南京,过陈,陈拒而不见。 公后还朝作学士,陈为首相,公遂不造其门。 已而,陈出知亳州,寻还使相,换观文公,当草制。 陈自谓必不得好词,及制出,词甚美,至云‘杜门却扫,善避权势以远嫌;处事执心,不为毁誉而更守’,陈大惊喜曰:‘使与我相知深者,不能道此。 此得我之实也。 ’手录一本,寄其门下客李中师曰:‘吾恨不早识此人!’〈此段疑避吕、范二家子弟因并陈恭公事而去之。 窃谓于此尤可以见欧、范之存心与吕、陈之悔过,恐皆不可遗也。 〉惟称苏梅李本“自谓不及"下有"二人因此名重天下。 公惟尝因醉戏亲客曰:‘《庐山高》他人作不得,惟韩退之作得。 《琵琶前引》退之作不得,惟杜子美作得。 《后引》子美作不得,惟太白作得。 ’公诗播人口者甚多,惟此三篇其尤自喜者也"。

〈此段恐嫌于夸而去之。

〉修唐书李本此段不同者三:一则首云"公于修《唐书》最后至局,专修《纪》、《志》而已,《列传》则宋尚书祁所修也。 朝廷以一书出于两手,体不能一,遂诏修看详,《列传》今删修为一体"。

二则"列官最高者一人"下有"姓名,云某等奉敕撰而"九字。

三则"书宋名"下有"此例皆前所未有,自公为始也"十一字,乃属于"宋相闻之"之上。

〈此段差详,疑定本欲删以从简耳。

〉不从范公之辟李本大同小异,今不复著。

议不废麟州及许耕弃地李本大同而文差略,今亦不著。

不诛保州胁从之兵李本首著为政仁恕之语,大抵与定本别段旨意略同。

其末乃云:"为河北转运使时,所活二千余人。 先是保州屯兵闭城叛命,田况、李昭亮等讨之不克,卒招降之。 既开城,况等推究反者,杀二千余人,投于八井。 又其次二千余不杀者,分隶河北州军。 诸事已定,而富相出为宣抚使,惧其复为患,谋欲密委诸州守将同日悉诛之。 计议已定,方作文书,会公奉朝旨权知镇府,与富公相遇于内黄,夜半屏人,以其事告公。 公大以为不可,曰:‘祸莫大于杀已降。 昨保州叛卒,朝廷已降敕榜,许以不死而招之。 八井之戮,已不胜其怨,况此二千人者本以胁从,故得不死,奈何一旦无辜就戮!’争之不能止,因曰:‘今无朝旨,而公以便宜处置,若诸郡有不达事机者以公擅杀,不肯从命,事既参差,则必生事,是欲除患于未萌,而反趣其为乱也。 且某至镇州,必不从命。 ’富公不得已,遂止。 是时小人谮言已入,富、范势已难安。 既而富公大阅河北之兵,将卒多所升黜。 谮者献言:‘富某擅命专权,自作威福,已收却河北军情,北兵不复知有朝廷矣。 ’于是京师禁军,亟亦大阅,多所升擢。 而富公归至国门,不得入遂罢枢密,知郓州。 向若遂擅杀二千人,其祸何可测也。 然则公之一言,不独活二千人之命,亦免富公于大祸也。"

〈此比定本为详,足以尽见事之曲折。

又"谮言已入"之下所系更重,尤不可阙。

疑后以不欲形迹当时听谗之失,而删去之也。

〉春帖子李本云:"内臣梁尝言在内中祗候,见仁宗〈云云〉,末〈云云〉,是欧阳某必索文书自览,是他人当直则否也。"

知开封府李本末后有:"韩子华谓公,曰外议云:‘余材可以更知一个开封府’。"

〈似亦嫌太夸而删之。

〉连典大郡李本曰:"公尝语人曰:‘治民如治病。 彼富医之至人家也,仆马鲜明,进退有礼,为人诊脉,按医书述病证,口辩如倾,听之可爱,然病儿服药云无效,则不如贫医矣。 贫医无仆马,举止生疏,为人言脉口讷不能应对,病儿服药云疾已愈矣,则便是良医。 凡治人者不问吏材能否,施设何如,但民称便,即是良吏。 ’故公为数郡,不见治迹,不求声誉,以宽简不扰为意。 故所至民便,既去民思。 如扬州、南京、青州,皆大郡,公至三五日间,事已十减五六,一两月后,官府阒然如僧舍。 或问公为政宽简而事不废弛者何也?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弛废而民受其弊矣。 吾之所谓宽者,不为苛急尔;所谓简者,不为繁碎尔。 ’识者以为知言。"

〈此比定本语意尤详备。

〉濮议初不出于公,及台谏有言,公独力辨于朝,故议者指公为主议之人。

公未尝自辨,唯曰:"今人以濮议为非,使我独当其罪,则韩、曾二公宜有愧于我。 后世以濮议为是,而独称我善,则我宜愧于二公。"

公又撰《濮议》四卷,悉记当时论议本末甚详。

又于《五代史记》收晋出帝父敬儒、周世宗父柴守礼事,及李彦询传,发明人伦父子之道尤为详悉。

〈李本有之而此本无,疑公诸子后已不敢力主其父之论而删之也。

〉蔡州妖尼于惠普托佛言人祸福,朝中士大夫多往问之,所言时有验,于是翕然共称为神尼。

公既自少力排释氏,故独以为妖。

尝有一名公,于广座中称尼灵异,云:"尝有牵二牛过尼前者,指示人曰:二牛前世皆人也,前者是一官人,后者是一医人。 官人尝失入人死罪,医人药误杀人,故皆罚为牛。 因各呼其前世姓名,二牛皆应。"

一座闻之,皆叹其异。

公独折之曰:"谓尼有灵,能〈此有阙文。 〉万物之最灵,其尤者为聪明圣智,皆不能自知其前世,而有罪被罚之牛,乃能自知乎?"于是座人皆屈服。

〈李本有之。

所谓名公者,疑指富公。

此本无者,盖为贤者讳也。

〉公尝为《杜祁公墓志》,云"簿书出纳,为之条目甚密,必使吏不得为奸。 及其施于民者,则简而易行"。

公曰"我之为政亦如此也"。

〈李本在《连典大郡》之后,此本无。

〉梅龙图挚知杭州,作有美堂,最得登临佳处,公为之作记。

人谓公未尝至杭,而所记如目览,坐堂上者使之为记,未必能如是之详也。

〈李本在《醉翁亭记》之前,此本无〉。

右凡十六条,其十二条定本有之而详略先后或不同,其四条则定本所无而李本有之。

其平心、保州、妖尼三事,尤非小补。

盖公平生学问根源出处,大致言行本末,皆已略见于此而无遗矣。

〈平心、保州、唐书三事,亦见于张邦基《墨庄漫录》,云得之公孙建世。

望之者,则其出于公于叔弼之徒所记。

而学道以下,尧朱以上,必是著手书本语无疑矣。

但张误于陈恭公以下别为一事耳。

〉独晚年守青州时,论执青苗一事,尤足以见其刚毅大节始终一致,不以既老而少衰。

而公之诸子乃有所避而不敢书,吴丞相作《行状》因亦不载,至韩魏公作《墓志》乃始见。

其尝有乞不收息及罢提举官之奏,与其辞太原有守拙循常之语,元之为裕,录者又不载,志语于附传。

至叶致还朱本之书出,乃反著其不俟报可,擅止散钱,而有特与放罪之诏。

又至近岁洪景卢作《四朝史传》,乃尽见其以是深为王安石所诋,而遂决归老之计。

盖此一事,凡更六人之手,而三书阙焉。

幸其有肯书者,然犹历三手,越百余年,而后首末得以粗备。

然则士之制行不苟合于当时,而有待于后世者,岂不难哉!抑公之言曰"后世苟不公,至今无圣贤"。

盖俗情之爱恶虽有短长,而公论之光明终不泯没,此古之君子所以未能以此而易彼也与因并记其语,以补此篇之阙,以为有志之士必将有感于斯焉。

新安朱熹仲晦父书。

宋史本传〔元〕脱脱欧阳修字永叔,庐陵人。

四岁而孤,母郑守节自誓,亲诲之学,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

幼敏悟过人,读书辄成诵。

及冠,嶷然有声。

宋兴且百年,而文章体裁,犹仍五季余习,锼刻骈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旧,论卑气弱。

苏舜元、舜钦、柳开、穆修辈,咸有意作而张之,而力不足。

修游随,得唐韩愈遗稿于废书簏中,读而心慕焉。

苦志探赜,至忘寝食,必欲并辔绝驰而追与之并。

举进士,试南宫第一,擢甲科,调西京推官。

始从尹洙游,为古文,议论当世事,迭相师友。

与梅尧臣游,为歌诗相唱和。

遂以文章名冠天下。

入朝,为馆阁校勘。

范仲淹以言事贬,在廷多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黜。

修贻书责之,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

若讷上其书,坐贬夷陵令,稍徙干德令、武城节度判官。

仲淹使陕西,辟掌书记,修笑而辞曰:"昔者之举,岂以为己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

久之,复校勘,进集贤校理。

庆历三年,知谏院。

时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韩琦、范仲淹皆在位,增谏官员,用天下名士,修首在选中。

每进见,帝延问执政,咨所宜行。

既多所张弛,小人翕翕不便。

修虑善人必不胜,数为帝分别言之。

初,范仲淹之贬饶州也,修与尹洙、余靖皆以直仲淹见逐,目之曰党人。

自是,朋党之论起。

修乃为《朋党论》以进,其略曰:"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小人所好者利禄,所贪者财货,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 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反相贼害,虽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无朋。 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 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 终始如一,故曰惟君子则有朋。 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可谓无朋矣,而纣用以亡。 武王有臣三千,惟一心,可谓大朋矣,而周用以兴。 盖君子之朋,虽多而不厌故也。 故为君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修论事切直,人视之如仇。

帝独奖其敢言,面赐五品服,顾侍臣曰:"如欧阳修者,何处得来?"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

故事,必试而后命,帝知修,诏特除之。

奉使河东。

自西方用兵,议欲废麟州以省馈饷。

修曰:"麟州天险,不可废。 废之,则河内郡县民皆不安居矣。 不若分其兵,驻并河内诸堡,缓急得以应援,而平时可省转输,于策为便。"

由是州得存。

又言:"忻、代、岢岚多禁地废田,愿令民得耕之,不然将为敌有。"

朝廷下其议,久乃行,岁得粟数百万斛。

凡河东赋敛过重民所不堪者,奏罢十数事。

使还,会保州兵乱,以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陛辞,帝曰:"勿为久留计。 有所欲言,言之。"

对曰:"臣在谏职得论事,今越职而言,罪也。"

帝曰:"第言之,毋以中外为间。"

贼平,大将李昭亮、通判冯博文私纳妇女,修捕博文系狱,昭亮惧,立出所纳妇。

兵之始乱也,招以不死,既而皆杀之,胁从二千人分隶诸郡。

富弼为宣抚使,恐后生变,将使同日诛之,与修遇于内黄,夜半,屏人告之故。

修曰:"祸莫大于杀已降,况胁从乎?既非朝命,脱一郡不从,为变不细。"

弼悟而止。

方是时,社衍等相继以党议罢去,修慨然上疏曰:"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而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自古小人谗害忠贤,其说不远。 欲广陷良善,不过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必须诬以专权。 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 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为一一求瑕,惟指以为党,则可一时尽逐。 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惟有专权是上之所恶,必须此说,方可倾之。 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也。 今此四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臣为朝廷惜之。"

于是邪党益忌修,因其孤甥张氏狱傅致以罪,左迁知制诰、知滁州。

居二年,徙扬州、颍州。

复学士,留守南京,以母忧去。

服除,召判流内铨,时在外十一年矣。

帝见其发白,问劳甚至。

小人畏修复用,有诈为修奏乞澄汰内侍为奸利者。

其群皆怨怒,谮之,出知同州,帝纳吴充言而止。

迁翰林学士,俾修《唐书》。

奉使契丹,其主命贵臣四人押宴,曰:"此非常制,以卿名重故尔。"

知嘉祐二年贡举。

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

毕事,向之嚣薄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

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加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

承包拯威严之后,简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师亦治。

旬月,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

修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

河决商胡,北京留守贾昌朝欲开横垄故道,回河使东流。

有李仲昌者,欲导入六塔河,议者莫知所从。

修以为:"河水重浊,理无不淤,下流既淤,上流必决。 以近事验之,决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复,但势不能久尔。 横垄功大难成,虽成将复决。 六塔狭小,而以全河注之,滨、棣、德、博必被其害。 不若因水所趋,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纵使入海,此数十年之利也。"

宰相陈执中主昌朝,文彦博主仲昌,竟为河北患。

台谏论执中过恶,而执中犹迁延固位。

修上疏,以为"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为圣德之累"。

未几,执中罢。

狄青为枢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讹言籍籍。

修请出之于外,以保其终,遂罢知陈州。

修尝因水灾上疏曰:"陛下临驭三纪,而储宫未建。 昔汉文帝初即位,以群臣之言,即立太子,而享国长久,为汉太宗。 唐明宗恶人言储嗣事,不肯早定,致秦王之乱,宗社遂覆。 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后建立英宗,盖原于此。

五年,拜枢密副使。

六年,参知政事。

修在兵府,与曾公亮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里远近,更为图籍。

凡边防久缺屯戍者,必加搜补。

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

凡兵民、官吏、财利之要,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遇事不复求之有司。

时东宫犹未定,与韩琦等协定大议,语在《琦传》。

英宗以疾未亲政,皇太后垂帘,左右交构,几成嫌隙。

韩琦奏事,太后泣语之故,琦以帝疾为解,太后意稍不释。

修进曰:"太后事仁宗数十年,仁德著于天下。 昔温成之宠,太后处之裕如;今母子之间,反不能容邪?"太后意稍和。

修复曰:"仁宗在位久,德泽在人,故一日晏驾,天下奉戴嗣君,无一人敢异同者。 今太后一妇人,臣等五六书生耳,非仁宗遗意,天下谁肯听从。"

太后默然,久而之罢。

修平生与人尽言无所隐。

及执政,士大夫有所干请,辄面谕可否,虽台谏官论事,亦必以是非诘之,以是怨诽益众。

帝将追崇濮王,命有司议,皆谓当称皇伯,改封大国。

修引《丧服记》以为:"‘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降三年为期,而不没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也。 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 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

故中书之议不与众同。

太后出手书,许帝称亲,尊王为皇,三夫人为后。

帝不敢当。

于是御史吕诲等诋修主此议,争论不已,皆被逐。

惟蒋之奇之说合修意,修荐为御史。

众目为奸邪,之奇患之,则思所以自解。

修妇弟薛宗孺有憾于修,造帷薄不根之谤摧辱之,展转达于中丞彭思永。

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

神宗初即位,欲深谴修,访故宫臣孙思恭,思恭为辨释。

修杜门,请推治。

帝使诘思永、之奇,问所从来?辞穷,皆坐黜。

修亦力求退,罢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明年,迁兵部尚书、知青州。

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

辞不拜,徙蔡州。

修以风节自持,既数被污蔑,年六十即连乞谢事,帝辄优诏弗许。

及守青州,又以请止散青苗钱,为安石所诋,故求归愈切。

熙宁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

五年,卒,赠太子太师,谥曰文忠。

修始在滁州,号醉翁,晚更号六一居士。

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

放遂流离,至于再三,志气自若也。

方贬夷陵时,无以自遣,因取旧案反复观之,见其枉直乖错不可胜数,于是仰天叹曰:"以荒远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知。"

自尔遇事不敢忽也。

学者求见,所与言未尝及文章,惟谈吏事,谓文章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

凡历数郡,不见治迹,不求声誉,宽简而不扰,故所至民便之。

或问:"为政宽简而事不弛废何也?"曰:"以纵为宽,以略为简,则政事弛废,而民受其弊。 吾所谓宽者,不为苛急;简者,不为繁碎耳。"

修幼失父,母尝谓曰:"汝父为吏,常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 吾问之,则曰:‘死狱也。 我求其生,不得尔。 ’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 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 ’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

修闻而服之终身。

为文天才自然,丰约中度。

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

超然独骛,众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师尊之。

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

曾巩、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布衣屏处,未为人知。

修即游其声誉,谓必显于世。

笃于朋友,生则振掖之,死则调护其家。

好古嗜学,凡周、汉以降金石遗文、断编残简,一切掇拾,研稽异同,立说于左,的的可表证,谓之《集古录》。

奉诏修《唐书·纪·志·表》,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

苏轼叙其文曰:"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

识者以为知言。

子发,字伯和,少好学,师事安定胡瑗,得古乐钟律之说,不治科举文词,独探古始立论议。

自书契以来,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及天文、地理,靡不悉究。

以父恩,补将作监主簿,赐进士出身,累迁殿中丞。

卒年四十六。

苏轼哭之,以谓发得文忠公之学,汉伯喈、晋茂先之流也。

中子,字叔弼,广览强记,能文辞。

年十三时,见修著《鸣蝉赋》,侍侧不去。

修抚之曰:"儿异日能为吾此赋否?"因书以遗之。

用荫,为秘书省正字,登进士乙科,调陈州判官,以亲老不仕。

修卒,代草遗表,神宗读而爱之,意修自作也。

服除,始为审官主簿,累迁职方员外郎、知襄州。

曾布执政,其妇兄魏泰倚声势来居襄,规占公私田园,强市民货,郡县莫敢谁何。

至是,指州门东偏官邸废址为天荒请之。

吏具成牍至,曰:"孰谓州门之东偏而有天荒乎?"却之。

众共白曰:"泰横于汉南久,今求地而缓与之且不可,而又可却邪?"竟持不与。

泰怒,谮于布,徙知路州,旋又罢去。

元符末,还朝,历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秘阁知蔡州,蔡地薄赋重,转运使又为覆折之令,多取于民,民不堪命。

会有诏禁止,而佐吏惮使者,不敢以诏旨从事。

曰:"州郡之于民,诏令苟有未便,犹将建请。 今天子诏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诏止之,若有惮而不行,何以为长吏?"命即日行之。

未几,坐党籍废。

十余年卒。

论曰:三代而降,薄乎秦、汉,文章虽与时盛衰,而蔼如其言,烨如其光,如其音,盖均有先王之遗烈。

涉晋、魏而弊,至唐韩愈氏振起之。

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欧阳修又振起之。

挽百川之颓波,息千古之邪说,使斯文之正气,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此两人之力也。

愈不获用,修用矣,亦弗克究其所为,可为世道惜也哉!神宗实录本传〈墨本〉欧阳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询之后。

询四世孙琮为吉州刺史,又八世生万,为吉州安福令。

其子孙或居安福,或居庐陵。

万之八世孙观,修父也,徙居永丰。

修四岁而孤,母郑氏有女节,以荻画地,教修书字。

稍长,从邻里借书读,或手抄之,抄未竟而成诵。

举进士,有声,补西京留守推官。

召试学士院,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修为人质直闳廓,见义敢为,机阱在前,直行不顾。

每放逐困,辄数年,及复振起,终不改其操。

范仲淹贬知饶州,论救者众,谏官高若讷独不言。

修以书责若讷,言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

若讷以闻,谪峡州夷陵令,徙光化军干德令,改武成军节度判官。

迁太子中允、馆阁校勘,修《崇文总目》、《礼书》。

《总目》成,改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

数论天下事。

陕西用师,上三策以揣敌情,及指陈利害甚众。

诏百官上封事,又上疏言三敝五事,力陈当时之所宜忧者。

以贫求补外,得通判滑州。

仁宗增谏官员,用天下名士,召修知谏院。

是时西师久,京东、西群盗起,中外骚然。

仁宗既进退大臣,欲遂改更诸事,范仲淹、杜衍、韩琦、富弼皆辅政。

修屡请召对咨访,责以所为。

仁宗降手诏,出六条,后遂下诏劝农桑,兴学校,多所更革。

用修同修起居注,阅月,拜右正言、知制诰。

初,吕夷简罢相,夏竦为枢密使,复夺之,代以杜衍,同时进用富弼、韩琦、范仲淹等。

石介作《庆历圣德诗》,言退奸不易,进贤之难,而终篇意在夏竦。

竦尤不悦,因与其党造为党论,目仲淹、衍及修为党人。

修乃上《朋党论》,其大略言:"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盖小人所好者利禄,所贪者财货,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无朋。 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故君子有朋也。"

又上疏言:"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相继罢去,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而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自古小人谗害忠贤,其说不远。 欲广陷良善,不过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必须诬以专权。 其故何也?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 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为一一求瑕。 唯是指以为朋,则可一时尽逐。 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惟有专权是上之所恶,必须此语方可倾之。 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也。 今此四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臣所以为陛下惜之也。"

为党论者,尤恶修异己,又善言其情状,至使内侍蓝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升天衢。 ‘四贤’得时,遂引蔡襄以为同列,下则以国家爵禄为己私惠,上则朋党胶漆皆聚本朝。 设使逐人私党,不过十数,同心丑正,已为五六十人,相依为重,将紊纪纲。 九重至深,万机至重,何由察知?"赖仁宗终不之信。

修之使河东,以陕西用兵久,河东刍粮不足,言者请废麟州,或请移治合河津,或请废五寨。

修为四议以较麟州利害,请移兵就食于滨河清塞堡,缓急不失应援,平时可省馈运,麟州得不废。

又建言忻、代、岢岚、火山四郡有禁地,弃而不耕,民私籴虏中,以应军须,今悉耕之,岁可得数百万石以实边。

又言河东民故贫,军兴以来赋敛尤重,行路嗟怨,条上可罢者数十事,以宽民力。

修自河东还,会保州兵叛,出修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保州平,大将李昭亮私纳妇女,通判冯博文等窃效之。

修捕博文系狱,昭亮皇恐,立出之。

自保州之变,河北兵骄,小不可意则思乱,人情务在姑息。

修乞假将帅权重,以消未萌。

保塞之胁从者二千余人,分隶河北,夏竦为宣抚使,曰是去祸而遗根也,欲以便宜诛之。

修权知成德军,遇之于内黄,竦夜半屏人以告修。

修曰:"祸莫大于杀降。 昨保州叛卒,朝廷许以不死,今戮之矣。 此曹本以胁从故得脱,奈何一旦杀无辜二千人?既非朝旨,诸郡且不肯从,缓之则籍籍必生变,是趣之为乱也。"

遂止。

河决澶渊,陈执中欲塞商胡,决横陇故道。

修言功大必不可成,徒劳人。

执中罢,文彦博复用李仲昌议,欲开六塔河。

修言六塔河不能吞伏,且复决,再争之不得,既而滨、棣、德、博数千里皆被害。

初,修出河北,仁宗面谕曰:"勿为久居计。 有事言来。"

修对曰:"谏官乃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

仁宗曰:"有事但以闻,勿以中外为词。"

为党论者愈益恶之。

修妹适张龟正,龟正无子而死,有龟正前妻之女才四岁,无所归,以俱来。

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

张氏后在晟所与奴奸,事下开封府,狱吏附致其言以及修。

乃以户部判官苏安世、内侍王昭明杂治之,卒无秋毫。

乃坐用张氏奁中物买田立欧阳氏券,左迁知制诰、知滁州。

久之,迁起居舍人、知扬州,徙颍州。

复龙图阁直学士,知应天府,以母忧去。

既免丧,入见,仁宗恻然,怪修发白,问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至。

命判流内铨。

小人恐修复用,伪为修奏,乞澄汰内侍两省挟威令为奸利者。

书腾都下,宦者人人切齿,杨永德者阴以言中修,出知同州。

外议不平,论救者众。

遂留刊修《唐书》,为翰林学士,加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

改侍读学士、知蔡州,未行,复为翰林学士,判太常寺。

修在朝,以奖进天下士为己任,延誉尉荐,极其力而后已。

于经术,治其大旨,不为章句,不求异于诸儒。

景祐中,与尹洙皆为古学。

已而有诏,戒天下学者为文使近古,学者尽为古文,而修之文章遂为天下宗匠。

蜀人苏洵尝论修文章"词令雍容似李翱,切近适当似陆贽",而修之才亦似过此二人。

人至修作《唐书·志》、《五代史》,叙事不愧刘向、班固也。

权知贡举,文士以新奇相尚,文体大坏,修深革其弊,前以怪僻在高第者黜之几尽,务求平淡典要。

士人初怨怒骂讥,中稍信服,已而文格变而复正。

拜右谏议大夫,判尚书礼部,又判秘阁秘书省,加兼侍读,辞不受。

同修玉牒,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承包拯威仪之后,一切循理,不事风采。

或以为言,修曰:"人材性各有短长,实不能舍所长强其所短。"

以给事中罢,同提举诸司库务,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为枢密副使,与曾公亮同力振举纪纲,革去宿弊,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几何,地里近远,皆为图籍。

未几,参知政事,预定策立英宗为皇子事,见《韩琦传》。

英宗初年,未亲政事,慈圣光献太后垂帘。

修与二三大臣佐佑两宫,镇抚四海,执政聚议事有未可,修未尝不力争,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往往面折其短。

英宗尝面称修曰"性直不避众怨"。

修亦尝称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自嘉祐以后,朝廷务惜名器,而进人之路稍狭。

修屡建言:"馆阁育材之地,人材既难得,而又难知,则当博采而多畜之,时冀一得于其间,则杰然出为名臣矣,余亦不失为佳士也。"

遂诏韩琦、曾公亮、赵概及修各举五人,其后中选者多在清近,朝廷亦稍收其用矣。

京师百司所行兵民官吏财用皆无总数,中书一有行移,则下有司考会。

修因暇日,尽以中书所当知者集为总目。

上有所问,宰相以总目对,修以奉祠假家居,上遣内侍就中书阁取而阅之。

蒋之奇言修帷箔事,事连其长子妇,修杜门请付有司案治。

诏诘问之奇语所从来,之奇言得之彭思永。

思永言出于风闻,暧昧无实,尝戒之奇勿言。

天子为其辞穷,降思永知黄州,之奇监道州酒,遣中使手诏慰安修。

修遂称疾,力解机务,以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年六十矣。

乞致仕者六,不从。

迁兵部尚书、知青州。

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辞不受。

徙知蔡州,以老病乞骸骨,章数上,乃为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

卒年六十有六,赠太子太师。

太常初谥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请谥文忠,乃用之。

方英宗亮阴,而修以治平元年五月,建议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礼,诏须大祥后议之。

二年四月,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详议,而有司以为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

朝廷以典礼未称,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官议奏,而皇太后手书以议事诘责执政,于是手诏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

御史吕诲等弹奏修首开邪议,琦、公亮、概附会不正,请如有司所议。

而修论"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并无典据。 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

已而皇太后出手书,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仍尊濮安懿王为皇,三夫人并称后。

是日手诏,欲遵慈训称亲,而不敢当追崇之典。

诲及范纯仁、傅尧俞、赵瞻、赵鼎论列不已。

英宗问执政当如何?修对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臣等有罪,即留御史。 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

英宗犹豫良久,乃令出御史,而曰"不宜责之太重"。

蒋之奇者私论濮园事,与修合,修荐之。

时已用王等所荐御史孙昌龄、郭源明、黄照,又特批以之奇为御史,论者以此短修。

修议濮园事虽不叶群议,观修结发立朝,谠直不回,身任众怨,至于白首,而谤讪不已,卒以不污,年六十,以论政不合,固求去位,可谓有君子之勇。

而言者指修既为执政,行私以专宠禄,亦过矣。

修博极群书,好学不倦。

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校正史氏百家讹谬之说为多。

所著《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内·外制》、《奏议》、《四六集》又四十余卷。

子:发、奕、、辩。

重修实录本传〈朱本〉叶涛修字永叔,唐太子率更令询之后。

询裔孙万为吉州安福令,其子孙因家焉。

至修父观,始徙居永丰。

修四岁而孤,母郑氏力教以读书为文。

及冠,举进士,翕然有声。

补西京留守推官,召试学士院,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时范仲淹以陈时政得失不顾避,忤宰相意,贬知饶州。

论救者甚众,而谏官高若讷独含胡不言。

修以书质责若讷,至以为"不知人间有羞耻事"。

若讷大愤,连其书以闻。

坐贬峡州夷陵令,徙光化军干德令,改武成军节度判官,迁太子中允、馆阁校勘。

预修《崇文总目》,书成,改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出通判滑州。

庆历初,吕夷简以老病在相位,主断既久,天下事积成扌元弊,不思所以振治。

而最后元昊盗边,陕右师老兵顿。

天子忧之,未知所出。

一日夷简罢相,夏竦为枢密使,既除复罢,而更用杜衍。

又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擢执政,收揽一时名士,增谏官员,而修首在选中,擢太常丞,知谏院。

修极力左右时事,屡请召对执政,责以时所可为。

于是仁宗开天章阁,给二府笔札,令具所以施行条上。

其后下诏,劝农桑,兴学校,于侥幸多所裁革,修之发明居多。

是时执政,皆修素所厚善,而修所言事一意径行,略不以形迹嫌疑顾避,亦卒无怀利附会之实。

天下之士知其立朝有本末,质行正直,颇推许之。

于是小人自此侧目,而党人之论作矣。

初,石介作《庆历圣德诗》,言进贤退奸之不易,其指以美杜衍等进而竦见黜也。

竦既怀不满,因与其党造为党论,目仲淹衍及修为党人。

修乃上《朋党论》,其大略言:"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如《书》曰‘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 周有臣三千,惟一心’。 纣亿万人各异心,可谓无朋矣,而纣用以亡。 武王之臣三千人,可谓大朋矣,而周用以兴。 盖君子之朋虽多而不厌故也。"

俄擢同修起居注,阅月,拜右正言、知制诰。

于是为党论者,恶修レ语其情状,至使内侍蓝元震密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还京师,四贤得时,遂引蔡襄以为同列,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苟以报谢当时歌咏之德。 今一人私党止作十数,合五六人门下党与,已无虑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递相提挈,不过三二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挟恨报仇,何施不可。 九重至深,万机至重,何由察知"。

然仁宗终不之信也。

会被旨使河东。

河东自陕西兵兴,刍粮久不继,言者屡请废麟州。

修请移兵就食滨河诸堡,使缓急不失应援,平时可省馈运,麟州以故不废。

又建言忻、代州、岢岚、火山军,故时并边皆民田,潘美患虏入寇,乃使民内徙,空其地号禁地,自后虏人岁盗耕不已。

请益募民赋田入租,岁可得谷数百万斛给边,仍计顷出丁为兵,不者,他日尽为虏所有矣。

朝廷从之。

会保州兵叛,出修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仁宗面谕曰:"勿为久居计,有事第言之。"

修对以:"谏官乃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

仁宗曰:"事苟宜闻,岂可以中外为辞耶?"尝上疏言:"今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相继罢去,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而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自古小人败事,其说不远:欲广陷良善,不过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必须诬以专权者,盖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以一一求瑕,唯是指以为朋,则可一时尽逐。 至如自古大臣,已被主知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惟有专权是上之所恶,方可倾之。 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 今此四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此臣所以为陛下惜之也。"

于是为党论者愈益忌之。

初,修妹适张龟正,龟正卒,无子而有女。

女实前妻所生,甫四岁,以无所归,其母携养于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

会张氏在晟所与奴奸,事下开封狱,狱吏因附致其言以及修。

诏以户部判官苏安世、内侍王昭明杂治之,卒无状。

乃坐用张氏奁中物置田立欧阳氏券,左迁知制诰、知滁州。

久之,迁起居舍人、知扬州,徙颍州。

复龙图阁直学士、知应天府,以母忧去。

既免丧,入见,仁宗恻然,怪修发白,问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至,命判流内铨。

小人恐修复用,乃伪为修奏,乞汰内侍挟威令为奸利者,宦者人人忿怨,杨永德者阴以言中修,出知同州。

外议不平,仁宗复悟,留刊修《唐书》,为翰林学士,加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改侍读学士、知蔡州。

未行,复为翰林学士,判太常寺。

时文士以磔裂怪僻相尚,文体大坏。

及是,修知贡举,深革其弊,前在高第者尽黜之,务求平淡典要。

士人初怨怒骂讥,已而文格卒变。

拜右谏议大夫,判尚书礼部,又判秘阁秘书省。

加兼侍读,辞不受。

同修玉牒,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以给事中罢,同提举诸司库务,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为枢密副使。

尝因水灾,凡再上疏请立皇子,言甚激切。

未几,参知政事,与韩琦等协定大议,立英宗。

已而英宗力辞宗正之命,修进曰:"宗室不领职事,今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将以为嗣也,则不若遂正其名。 且宗正诰敕付阁门,故得不受;若立为皇子,则止降一诏书,大事定矣,不可辞也。"

仁宗以为然,遂下诏。

及英宗以疾未亲政事,慈圣光献太后垂帘,修与二三大臣主国论,每帘前奏事,或执政聚议,事有未可,修未尝不抗是非力争。

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事虽非己出,同列未及启口,而修已直前折其短。

以至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祈请,前此执政多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数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是怨诽者益多。

英宗尝面称修曰:"性直不避众怨。"

修亦尝称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及上即位,御史蒋之奇言修帷箔事,事连其长子妇吴氏。

修杜门,请付有司案治。

先是修妻之从弟薛宗孺坐举官被劾,内冀会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

以故宗孺坐免官,而怨修切齿,因构为无根之言,苟欲以污辱修。

会刘瑾亦素仇家,乃腾其谤,以语中丞彭思永,思永间以语之奇。

之奇始以私议濮王事与修合,而修特荐为御史,时方患众论指目为奸邪,及得此,因亟持以自解。

于是诏诘语所从来,之奇言得之思永,思永以与瑾同乡里,且相习熟,故力抵以为风闻。

天子为其辞穷,降思永知黄州,之奇监道州酒。

遣中使手诏慰安修,修遂称疾,力乞解机务,以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时修年六十,乃连六表乞致仕,不从。

迁兵部尚书、知青州,以擅止散青苗钱诏特放罪,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辞不受。

徙知蔡州,以老病乞骸骨,章数上,乃为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

卒年六十六,赠太子太师。

太常初谥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请加以‘忠’",乃谥曰"文忠"。

初,英宗即位,按祖宗故事追赠宗室尊属,至濮安懿王,中书以本朝未有故事,请付有司详议。

英宗谦恭重其事,诏须大祥后议之。

后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详议,而有司以为王当称伯,改封大国,朝廷以典礼未正,再下尚书省集议,而皇太后手书以议事诘责执政。

于是手诏权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

御史吕诲等弹奏修首开邪议,琦、公亮、概附会不正,请如有司所议。

修论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

已而皇太后出手书曰:"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 仍尊濮安懿王为皇,三夫人并称后。"

是日手诏,欲遵太后手书称亲,而不敢当追崇之典。

诲及范纯仁、傅尧俞、赵瞻、赵鼎论列不已。

英宗问执政当如何?修对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无罪,则惟圣旨是听。"

英宗犹豫良久,乃令出御史。

其后修著《濮议》,引《丧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报者,齐衰期也。 谓之降服,亲不可降,降者,降其外物尔,丧服是也。 其必降者,示有所屈也,以其承大宗之重,尊祖而为之屈尔,屈于此以伸于彼也。 生莫重于父母,而为之屈者,以见承大宗者亦重也,此以义制者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 临之以大义,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于至仁,则不可绝其天性。 绝人道而灭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为也。 故圣人制服,为降三年为期,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也,此以仁存心者也。"

又曰:"今议者欲以为人后之故,使一旦反视父母若未尝生我者,其绝之已甚矣。 使其真绝之欤,是非人情也;迫于义而伪绝之欤,是仁义者教人为伪者也。"

所议大略如此。

国朝接唐、五代末流,文章专以声病对偶为工,剽剥故事,雕刻破碎,甚者若俳优之辞。

如杨亿、刘筠辈,其学博矣,然其文亦不能自拔于流俗,反吹波扬澜,助其气势,一时慕效谓其文为昆体。

时韩愈文,人尚未知读也,修始年十五六,于邻家壁角破簏中得本,学之。

后独能摆弃时俗故步,与司马迁、贾谊、扬雄、刘向、班固、韩愈、柳宗元争驰逐,侵寻乎其相及矣。

是时尹洙与修亦皆以古文倡率学者,然洙材下,人莫之与。

至修文一出,天下士皆向慕,为之惟恐不及,一时文字大变从古,庶几乎西汉之盛者,由修发之。

然至论《易》,则以《系辞》非孔子之言,论《周礼》,则疑非周公所作,是以君子之爱其文者,犹叹息于斯焉。

修性刚直,处善恶,黑白分明,于当路有权势者,虽知其设机阱见待,必直前触发之不顾。

其放逐流离至数年者,屡矣,而复振起,志气故自若也。

修虽以文雄一时,然无忌前好胜之气,喜推毂贤士而身下之,一时闻人多出其门。

嘉祐间,朝廷进人之路狭,修建言以馆阁多蓄人材,后诏韩琦、鲁公亮各举六人,欧阳修、赵概各五人,一时得士为多。

修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颇是正讹谬。

所著《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内·外制》、《奏议》、《四六集》又四十余卷。

子:发、奕、、辩。

神宗旧史本传欧阳修字永叔,吉州永丰人。

四岁孤,母郑,教读书为文。

中进士第,补西京留守推官。

召试学士院,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时范仲淹以言事忤宰相,贬知饶州,论救者甚众,而谏官高若讷独不言。

修以书责之,以为不知耻。

若讷怒,连其书以闻。

坐贬峡州夷陵令,徙光化军干德令,改武成军节度判官。

迁太子中允、馆阁校勘,预修《崇文总目》,书成,改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出通判滑州。

庆历初,吕夷简老病,在相位,天下事积成扌元弊。

元昊盗边,陕右师老兵顿,天子忧之。

一日,夷简罢相。

夏竦为枢密使,既除复罢。

而更用杜衍,又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擢执政,收揽一时名士,增谏官员,修首在选中,擢太常丞、知谏院。

修力□时事,屡请责执政以时所可为者。

于是仁宗开天章阁,给二府笔札,令具所以施行条上。

其后下诏劝农桑,兴学校,抑侥幸,修之发明居多。

是时执政,皆修素所厚善,而修所言事一意径行,不以形迹嫌疑顾避。

天下之士知其立朝有本末,质行正直,众颇推许。

小人自此侧目,而党人之论兴矣。

初,石介作《庆历圣德诗》,言进贤退奸之难,其指以美杜衍等进而竦见黜也。

竦既怀不满,因与其党造为党论,目仲淹、衍及修为党人。

修乃上《朋党论》,其大略言:"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如《书》曰‘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 周有臣三千,惟一心’。 纣亿万人各异心,可谓无朋矣,而纣因以亡。 武王之臣三千人,可谓大朋矣,而周用以兴。 盖君子之朋虽多而不厌故也。"

擢同修起居注,阅月,拜右正言、知制诰。

于是为党论者恶修レ语其情状,使内侍蓝元震密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余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还。 四人得志,遂引襄为同列,以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转相汲引,不过三二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

仁宗不听。

会被旨使河东。

自陕西兵兴,刍粮久不继,言者屡请废麟州。

修请移兵就食于滨河诸堡,使缓急不失应援,平时可省馈运,麟州以故不废。

又建言忻、代州、岢岚、火山军,故时并边皆民田,潘美患虏入寇,乃使民内徙,空其地,自后虏人盗耕不已。

请益募民赋田入租,岁可得谷数百万斛给边,仍计顷出丁为兵,不者,他日尽为虏所有矣。

从之。

会保州兵叛,出修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仁宗面谕曰:"勿为久计,有事第言之。"

修对以:"谏官乃得风闻,今在外,使事有指,越职罪也。"

仁宗曰:"事苟宜闻,岂可以中外为辞?"尝上疏言:"今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相继罢去,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而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自古小人败事,其说不远。 欲广陷良善,则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则诬以专权。 盖去一善人而众善人尚在,则未为小人之利,欲尽去之,则善人少过,难一一求瑕,唯是指以为朋,则可尽逐。 至如自古大臣,被主知而蒙信任,则难以他事动摇,惟有专权是上之所恶,方可倾之。 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谋臣不用,敌国之福。 今此四人一旦罢去,而使群邪相贺于内,四夷相贺于外,臣所以为陛下惜之也。"

于是为党论者愈益忌之。

初,修妹适张龟正,卒,无子而有女。

女实前妻所生,甫四岁,以无所归,其母携养于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

会张氏与奴奸,事下开封狱,狱吏因附致其言以及修。

诏以户部判官苏安世、内侍王昭明杂治之,卒无状。

乃坐用张氏奁中物买田立欧阳氏券,左迁知制诰、知滁州。

久之,迁起居舍人、知扬州,徙颍州。

复龙图阁直学士、知应天府,以母忧去。

既免丧,入见,修老矣,发白。

仁宗恻然,问在外几年,今年几何,恩意甚渥,命判流内铨。

小人恐修复用,乃伪为修奏乞汰内侍挟威令为奸利者,宦者人人忿怨,杨永德者阴以言中修,出知同州。

仁宗悟,留刊修《唐书》,为翰林学士,加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改侍读学士、知蔡州。

未行,复为翰林学士,判太常寺。

时文士以磔裂怪僻相尚,修知贡举,深革其敝,前在高第者尽黜之,务求平淡典要,举子皆造言谤之。

已而文亦卒变。

拜右谏议大夫,判尚书礼部,又判秘阁秘书省,加兼侍读,辞不受。

同修玉牒,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以给事中罢,同提举诸司库务,改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为枢密副使。

尝因水灾,凡再上疏请立皇子,言甚激切。

未几,参知政事,与韩琦等协定大议,立英宗。

已而英宗力辞宗正之命,修进曰:"宗室不领职事,今忽有此除,天下皆知陛下将以为嗣也,不若遂正其名。 且宗正诰敕付阁门,故得不受;若立为皇子,则止降一诏书,大事定矣,不可辞也。"

仁宗以为然,遂下诏。

及英宗以疾未亲政事,慈圣光献太后垂帘,修与二三大臣主国论,每帘前奏事,或执政聚议,有未可,修未尝不抗是非力争。

台谏官至政事堂论事,事虽非己出,同列未及启口,而修已直折其短。

以至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祈请,前此执政多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数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是怨诽者益多。

英宗尝面称修曰:"性直不避众怨。"

修亦尝称诵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及上即位,御史蒋之奇言修帷箔事,连其长子妇吴氏。

修杜门,请付有司按治。

先是修妻之从弟薛宗孺坐举官被劾,内冀会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侥幸,乞特不原。

以故宗孺坐免官,怨修,因构为无根之言欲以污辱之。

会刘瑾亦素仇家,乃腾其谤,以语中丞彭思永,思永以语之奇。

之奇始以私议濮王事与修合,而修特荐为御史,时方患众论指目为奸邪,及得此,因亟持以自解。

于是诏诘语所从来,之奇言得之思永,以与瑾同乡,故力抵以为风闻。

上为其辞穷,降思永知黄州,之奇监道州酒。

遣中使手诏慰安修,修遂称疾,力乞解机务,以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

时修年六十,乃连六表乞致仕,不从。

迁兵部尚书、知青州。

修尝荐王安石于朝,及安石执政,助神宗有为,修不悦。

常平法下,乃以擅止散青苗钱,诏释其罪,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三辞不受。

徙知蔡州,以老病乞骸骨,章数上,乃为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

卒年六十六,赠太子太师。

太常初谥曰"文",常秩曰"修有定策之功,请加以‘忠’",乃谥曰"文忠"。

初,英宗即位,追赠宗室尊属,至濮安懿王,中书以本朝未有故事,请付有司详议。

英宗谦恭重其事,诏须大祥后议之。

后乃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详议,而有司以为王当称伯,改封大国,朝廷以典礼未正,再下尚书省集议,而皇太后手书以议事诘责执政。

于是手诏权罢议,令有司博求典故以闻。

御史吕诲等弹奏修首开邪议,琦、公亮、概附会不正,请如有司议。

修论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理。

已而皇太后出手书曰:"濮安懿王及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 仍尊濮安懿王为皇,三夫人并称后。"

是日手诏,欲遵太后手书称亲,而不敢当追崇之典。

诲及范纯仁、傅尧俞、赵瞻、赵鼎论列不已。

英宗问执政当如何?修对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有罪,即留御史;若非罪,则惟圣旨是听。"

英宗乃令出御史。

其后修著《濮议》,引《丧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报者,齐衰期也。 谓之降服,亲不可降,降者,降其外物尔,丧服是也。 其必降者,示有所屈也,以其承大宗之重,尊祖而为之屈尔,屈于此以伸于彼也。 生莫重于父母,而为之屈者,以见承大宗者亦重,此以义制者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 临之以大义,有可以降其外物,而本之于至仁,则不可绝其天性。 绝人道而灭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为也。 故圣人制服,为降三年为期,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也。 此以仁存心者也。"

又曰:"今议者欲以为人后之故,使一旦反视父母若未尝生我者,其绝之已甚矣。 使其真绝之欤,是非人情也;迫于义而伪绝之欤,是仁义者教人为伪也。"

所议大略如此。

国朝接唐、五代末流,文章专以声病对偶为工,剽剥故事,雕刻破碎,甚者若俳优之辞。

如杨亿、刘筠辈,其学博矣,然其文亦不能自拔于流俗,反吹波扬澜,助其气势,一时慕效谓其文为昆体。

时韩愈文,人尚未知读也,修始年十五六,于邻家壁角破簏中得本,学之。

后独能摆弃时俗故步,与刘向、班固、韩愈、柳宗元争驰逐。

是时,尹洙与修亦皆以古文倡率学者,然洙材下,人莫之与。

至修文一出,天下士皆向慕,为之唯恐不及,一时文章大变,庶几乎西汉之盛者,由修发之。

然至论《易》,则以《系辞》非孔子之言,论《周礼》,则疑非周公所作,是以君子之爱其文者,犹叹息于斯焉。

修性刚直,处善恶,黑白明,遇事直前,不避机阱。

其放逐流离者屡矣,而复振起,志气犹自若也。

尝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颇是正讹谬。

所著《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内·外制》、《奏议》、《四六集》又四十余卷。

子:发、奕、、辩。

史臣曰:《法言》变而有《离骚》。

自是而降,相望千百年,其间虽有名世者,而马迁、韩愈莫能过也。

宋兴承平百年,士生斯时多矣,然接五代雕琢之习,风声气俗尚在也。

欧阳修奋然蹑二子之后,无愧焉。

至其以《系辞》为非孔子所作,此道隐于小成,言隐于浮华者欤!

四朝国史本传〈淳熙间进〉欧阳修字永叔,吉州永丰人。

四岁而孤,母郑氏亲诲之学。

及冠,嶷然有声。

宋兴且百年,而文章体裁犹仍五季余习,锼刻骈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旧,论卑气弱。

苏舜元、舜钦、柳开、穆修辈,咸有意作而张之,而力不足。

韩愈遗稿于世,学者不复道,修游随,得于废书簏中,读而心慕焉。

昼停餐,夜忘寐,苦志探赜,必欲并辔绝驰而追与之并。

举进士,试南宫第一,擢甲科。

调西京推官,留守钱惟演器其材,不撄以吏事,修以故益得尽力于学。

入朝,为馆阁校勘。

范仲淹以言时事贬,在廷多论救,司谏高若讷独以为当黜。

修诒书责之,谓"不知世间有羞耻事"。

若讷上其书,坐贬夷陵令,稍徙干德令、武成节度判官。

仲淹使陕西,辟掌书记,修笑而辞曰:"昔者之举,岂以为利哉?同其退不同其进可也。"

久之,复校勘,进集贤校理。

庆历三年,知谏院。

时仁宗更用大臣,杜衍、富弼、韩琦、仲淹皆在位,增谏官员,修首在选中。

每进见,劝帝延问执政,咨所宜行。

既多所张弛,小人翕翕不便。

修虑善人必不胜,数为帝分别言之。

又上《朋党论》,其略以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小人所好者利禄,所贪者财货,当同利之时,暂相党引,及见利而争先,则反相贼害,虽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曰小人无朋。

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故曰君子有朋。

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可谓无朋矣,而纣用以亡。

武王有臣三千,惟一心,可谓大朋矣,而周用以兴。

盖君子之朋,虽多而不厌故也。

修天性疾恶,论事无所回隐,人视之如仇,而愈奋励不顾。

帝独奖其敢言,面赐五品服,顾侍臣曰:"如欧阳修者,何处得来?"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

故事,必试而后命,诏特除之。

奉使河东。

自西方用兵,议者欲废麟州以省馈饷。

修曰:"麟州天险,不可废。 废之,则河内郡县民皆不安居矣。 不若分其兵,驻并河诸堡,缓急得以应援,而平时可省转输,于策为便。"

由是州得存。

又言:"忻、代、岢岚多禁地废田,愿令民得耕之,不然将为虏有。"

朝廷下其议,久乃行,岁得粟数百万斛。

使还,会保州兵乱,以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陛辞,帝曰:"勿为久留计。 有所欲言,言之。"

对曰:"臣在谏职,得论事。 今越职而言,罪也。"

帝曰:"但言之,毋以中外为间。"

贼平,大将李昭亮、通判冯博文私纳妇女。

修捕博文系狱,昭亮惧,立出之。

兵之始乱也,招以不死,既而皆杀之,胁从二千人分隶诸郡。

富弼为宣抚使,恐后生变,将使同日诛之。

与修遇于内黄,夜半,屏人告之故。

修曰:"祸莫大于杀已降,况胁从乎?既非朝命,脱一郡不从,为变不细。"

弼悟而止。

杜衍等相继罢去,修上疏曰:"此四人者,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贤,而不闻其有可罢之罪。 小人欲广陷良善,必指为朋党;欲动摇大臣,必诬以专权。 盖善人少过,唯指以为党,则可一时尽逐。 今四人一旦罢去,臣为朝廷惜之。"

于是邪党益忌修,因其孤甥张氏狱,傅致以罪,左迁知制诰、知滁州。

居二年,徙扬州、颍州。

复学士,召判流内铨,时在外十一年矣。

帝见其发白,问劳甚至。

又有诈为修奏,乞汰内侍为奸利者,其群皆怨怒,谮之,出知同州。

帝纳吴充言而止。

迁翰林学士。

于是富弼、韩琦复用,庆历故臣稍集,士大夫知天子有致治之意,相贺于朝。

修乞蔡州去,帝复纳刘敞、赵之言而止。

奉使契丹,其主命贵臣四人押燕,曰:"此非常制,以卿名重故尔。"

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

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

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马首,街逻不能制。

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加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承包拯威严之后,简易循理,不求赫赫名,京师亦治。

旬月,改群牧使。

在翰林八年,知无不言。

河决商胡,北京留守贾昌朝欲开横垄故道,回河使东。

有李仲昌者,欲导入六塔河。

议者莫知所从。

修以为:"河水重浊,理无不淤,下流既淤,上流必决。 以近事验之,决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复,但势不能久耳。 横垄功大难成,虽成,将复决。 六塔狭小,而以全河注之,滨、棣、德、博必被其害。 不若因水所趋,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纵使入海,此数十年之利也。"

宰相陈执中主昌朝,文彦博主仲昌,竟为河北患。

狄青为枢密使,有威名,帝不豫,讹言籍籍。

修请出之于外,以保其终。

嘉祐元年水灾,修上疏曰:"陛下临御三纪,而储宫未建。 昔汉文帝初即位,以群臣之言,即立太子,而享国长久,为汉太宗。 唐明宗恶人言储嗣事,不肯早定,致秦王之乱,宗社遂覆。 陛下何疑而久不定乎?"其后建立英宗,盖原于此。

五年,拜枢密副使。

六年,参知政事。

英宗未亲政,后太后御帘,大臣奏事,间有未可,修必力抗是非。

台谏官至政事堂,所论或矫异,他执政未及言,已面折其短。

朝士建白利害,及凡所求请,必明告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

以是怨诽益众。

帝将追崇濮王,命有司订议,皆谓当称皇伯,改封大国。

修引《丧服记》,以为:"‘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降三年为期,而不没其父母之名,以见服可降而名不可没也。 若本生之亲改称皇伯,历考前世,皆无典据。 进封大国,则又礼无加爵之道。"

故中书之议不与众同。

太后出手书,许帝称亲,尊王为皇,三夫人为后。

帝不敢当。

于是御史吕诲等六人争论不已,指修为主议,皆被逐。

惟蒋之奇之说合修意,修荐为御史。

众目为奸邪,之奇患之,则思所以自解。

修妇弟薛宗孺有憾于修,造帷薄不根之谤摧辱之。

展转达于中丞彭思永,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

神宗初即位,欲深谴修,访于故宫臣孙思恭,思恭为辨释。

修杜门,请推治。

帝使诘思永、之奇,问所从来?辞穷,皆坐黜。

修亦罢为观文殿学士、知亳州。

明年,移青州,改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辞不拜,徙蔡州。

修本以风节自持,既数困污蔑,才年六十,即连乞谢事。

帝辄优诏弗许,及守青,又以擅止散青苗钱,为王安石所诋,故求归愈切。

熙宁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

五年薨,年六十六,赠太子太师,谥曰文忠。

修始在滁州,号醉翁,晚更号六一居士。

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

放逐流离,至于再三,志气自若,不悔也。

为文天才自然,丰约中度。

其学推韩愈、孟轲以达于孔氏,著礼乐仁义之实,以合于大道。

其言简而明,信而通,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

超然独骛,众莫能及,故天下翕然师尊之。

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

曾巩、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布衣屏处,未为人知。

修即游其声誉,谓必显于世。

笃于朋友,生则振掖之,死则调护其家。

好古嗜学,凡周、汉以降金石遗文、断篇残简,一切掇拾,研稽异同,立说于左,的的可表证,谓之《集古录》。

奉诏修《唐书·纪·志·表》,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殆与《史》、《汉》相上下。

苏轼叙其文曰:"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

识者以为名言。

中子,字叔弼,广览强记,能文词。

年十三时,见修著《鸣蝉赋》,侍于侧不去,修抚之曰"儿异时必能为此",因书以遗之。

用荫为秘书省正字,登进士乙科,念父老不肯仕,强之,乃调陈州判官,终不行。

修所为文须人代者,多出其手。

修薨,代草遗表,神宗读而爱之,意修自作也。

免丧,始为审官主簿,官制局检详官,太常博士,主客考功员外郎。

议者患选人员多,请令二十五岁而试于铨,又守选三年而后仕。

进士特奏名者,予之官而不使调选。

曰:"是非朝廷所以立议本意也。 且所为议冗官者,欲利士人耳。 今加年而使守选,是反害之也。 所谓特奏名者非他,儒人老于场屋者也,闵其无成而老,故予之微官,使沾禄而后归。 今乃授之虚名,是终穷之也。"

遂得不变。

元初,以集贤校理为著作郎,判登闻鼓院,复徙职方礼部员外郎、知襄州。

曾布执政,其妇兄魏泰恃声势来居襄,规占公私田园,强市买,与民争利,郡县莫敢谁何。

至是,指州门东偏官邸废址为天荒而请之。

吏具成牍至,曰:"孰谓州门之东偏而有天荒乎?"却之。

众共白曰:"泰横于汉南久,今求地而缓与之且不可,而又可却邪?"竟持不与。

泰怒,谮于布,徙知潞州,旋又罢去,夺校理。

元符末,还朝,历吏部、右司二郎中,以直秘阁知蔡州。

蔡地薄赋重,转运使又为覆折之令,多取于民,民不堪命。

会有诏禁止,而佐吏惮使者,不敢以诏旨从事。

曰:"州郡之于民,诏令苟有未便,犹将建请。 今天子德意深厚,知覆折之病民,手诏止之。 若有惮而不行,何以为长吏?"命即日行之。

未几,坐党籍废。

十余年卒,年六十七。

史臣曰:由三代以降,薄乎奏、汉,文章虽与时盛衰,而蔼如其言,烨如其光,如其音,盖均有先王之遗烈。

涉晋、魏而弊,至唐韩愈氏乃复起。

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修复起。

阏百川之颓波,导之东注,斯文正传,追步前古,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此两人足以当之。

愈不极于用,修用矣而不极其至。

然国朝文风,彬彬至今,修之功,学士大夫相与尸而祝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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