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职官典 第 二 十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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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职官典 第 二 十 六 杜佑

职官八诸卿中鸿臚卿丞主簿典客署司仪署司农卿丞主簿上林署太仓署鉤盾署导官署苑总监诸仓监司竹监温泉汤监诸屯监騪粟都尉等官典农中郎將等官太府卿丞主簿诸市署平准署左右藏署常平署祕书监丞祕书郎祕书校书郎祕书正字著作郎佐郎校书郎正字附太史局令丞殿中监丞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輦等局奉御、直长鸿臚卿丞主簿典客署司仪署

周官大行人,掌大宾客之礼。

周礼又有象胥。

干宝注云:「若晋鸿臚也。

」秦官有典客,掌诸侯及归义蛮夷。

史记曰:「韩信亡楚归汉,为连敖。

」徐广注云:「连敖,典客。

」汉改为鸿臚。

应劭曰:「郊庙行礼,赞导九宾。

鸿,声也;臚,传也。

」所以传声赞导,故曰鸿臚。

景帝中二年,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臚奏諡、誄、策,应劭曰:「皇帝延诸侯王,宾王诸侯,皆属大鸿臚。

故其薨,奏其行跡,赐与諡及哀策誄文。

」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

周礼有大行人、小行人,主諡官,故以名之。

臣瓚曰:「大行是官名,掌九仪之制,以宾诸侯者。

」顏师古曰:「事之尊重者遣大鸿臚,而轻贱者遣大行人。

」中六年,改大鸿臚为大行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臚,又更名其属官行人为大行令。

其属官又有郡邸长丞,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

至后汉省,但令郎理郡邸。

秦时又有典属国官,掌蛮夷降者。

汉因之,成帝河平元年省之,并大鸿臚。

王莽改曰典乐。

后汉大鸿臚卿一人。

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余职与汉同。

凡皇子拜王,赞授印綬。

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臚召拜之。

王薨,则使弔之及拜王嗣。

郭况为大鸿臚,帝数赐金帛,京师号况家为「金穴」,言富实也。

陈纪字元方,拜大鸿臚,卒官。

父寔为太丘长,子群为三公。

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

魏及晋初皆有之。

魏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臚。

始,南阳韩暨以宿儒在宣前为大鸿臚。

及宣在官,亦称职。

故鸿臚中为之语曰:「大鸿臚,小鸿臚,前后理行曷相如。

」自东晋至於宋、齐,有事则权置兼官,毕则省。

梁除大字,但曰鸿臚卿,位视尚书左丞,常导护赞拜。

职官录曰「旧视散骑常侍,天监中,视中丞、吏部。

」后魏曰大鸿臚。

北齐曰鸿臚寺,有卿、少卿各一人,亦掌蕃客朝及吉凶弔祭。

后周司寇有蕃部中大夫,掌诸侯朝覲之敘;有宾部中大夫,掌大宾客之仪。

隋文帝开皇三年,废鸿臚寺入太常,十二年復置。

领典客、司仪、崇玄三署。

至煬帝,置少卿二人。

大唐龙朔二年,改鸿臚为同文,咸亨初復旧。

光宅初改为司宾,神龙初復旧。

卿一人,掌宾客、凶仪之事及册诸蕃。

少卿本一员,景云二年加一员,领典客、司仪二署,署各有令。

丞:秦曰典客丞,汉为鸿臚丞,萧望之为之。

魏晋亦然。

王敦为鸿臚卿,谓阮修曰:「卿常无食,鸿臚差有禄,能作否?」修遂为丞。

梁、陈、后魏、北齐皆有之。

后周曰宾部上士。

隋如北齐。

大唐因之,有二人。

主簿一人。

典客署:周官有掌客上士、中士。

秦官有典客。

汉改为鸿臚,鸿臚属官有大行令、丞。

本名行人,武帝改为大行令、丞。

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晋改为典客。

宋分置南北客馆令,齐、梁、陈皆有客馆令、丞。

后魏初曰典客监,太和中置主客令。

北齐有典客署。

后周置东南西北四掌客上士、下士。

隋初又曰典客署,置令、丞,煬帝改为典藩署。

大唐为典客署,置令、丞各一人,掌二王后、蕃客辞见、宴接、送迎及在国夷狄。

司仪署:周官有司仪上士、中士,汉大鸿臚有理礼郎,自后无闻。

后魏置司仪官。

北齐置署令、丞。

后周置上士等员。

隋如北齐。

大唐因之,置令、丞各一人,掌凶事仪式及丧葬之事。

司农卿丞主簿上林署太仓署鉤盾署导官署苑总监诸仓监司竹监温泉汤监诸屯监騪粟都尉等官典农中郎將等官

少皞氏以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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