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四十二列传第二 刘穆之 王弘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宋书
《宋书》 卷四十二列传第二 刘穆之 王弘 沈约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

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敳所知。

敳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为府主簿。

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

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

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

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

高祖曰:"吾亦识之。"

即驰信召焉。

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

穆之直视不言者久之。

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

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实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逾者。"

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

即于坐受署。

从平京邑,高祖始至,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也。

遂委以腹心之任,动止咨焉;穆之亦竭节尽诚,无所遗隐。

时晋纲宽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右,负势陵纵,小民穷蹙,自立无所。

重以司马元显政令违舛,桓玄科条繁密。

穆之斟酌时宜,随方矫正,不盈旬日,风俗顿改。

迁尚书祠部郎,复为府主簿,记室录事参军,领堂邑太守。

以平桓玄功,封西华县五等子。

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

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

或欲令高祖于丹徒领州,以内事付尚书仆射孟昶。

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高祖。

沈先见穆之,具说朝议。

穆之伪起如厕,即密疏白高祖曰:"皮沈始至,其言不可从。"

高祖既见沈,且令出外,呼穆之问曰:"卿云沈言不可从,其意何也?"穆之曰:"昔晋朝失政,非复一日,加以桓玄篡夺,天命已移。 公兴复皇祚,勋高万古。 既有大功,便有大位。 位大勋高,非可持久。 公今日形势,岂得居谦自弱,遂为守籓之将邪?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本欲匡主成勋,以取富贵耳。 事有前后,故一时推功,非为委体心服,宿定臣主之分也。 力敌势均,终相吞咀。 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 前者以授王谧,事出权道,岂是始终大计必宜若此而已哉!今若复以他授,便应受制于人。 一失权柄,无由可得。 而公功高勋重,不可直置,疑畏交加,异端互起,将来之危难,可不熟念。 今朝议如此,宜相酬答,必云在我,厝辞又难。 唯应云‘神州治本,宰辅崇要,兴丧所阶,宜加详择。 此事既大,非可悬论,便暂入朝,共尽同异。 ’公至京,彼必不敢越公更授余人,明矣!"高祖从其言,由是入辅。

从征广固,还拒卢循,常居幕中画策,决断众事。

刘毅等疾穆之见亲,每从容言其权重,高祖愈信仗之。

穆之外所闻见,莫不大小必白,虽复闾里言谑,途陌细事,皆一二以闻。

高祖每得民间委密消息以示聪明,皆由穆之也。

又爱好宾游,坐客恒满,布耳目以为视听,故朝野同异,穆之莫不必知。

虽复亲昵短长,皆陈奏无隐。

人或讥之,穆之曰:"以公之明,将来会自闻达。 我蒙公恩,义无隐讳,此张辽所以告关羽欲叛也。"

高祖举止施为,穆之皆下节度。

高祖书素拙,穆之曰:"此虽小事,然宣彼四远,愿公小复留意。"

高祖既不能厝意,又禀分有在。

穆之乃曰:"便纵笔为大字,一字径尺,无嫌。 大既足有所包,且其势亦美。"

高祖从之,一纸不过六七字便满。

凡所荐达,不进不止,常云:"我虽不及荀令君之举善,然不举不善。"

穆之与硃龄石并便尺牍,常于高祖坐与龄石答书。

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龄石得八十函,而穆之应对无废也。

转中军太尉司马。

八年,加丹阳尹。

高祖西讨刘毅,以诸葛长民监留府,总摄后事。

高祖疑长民难独任,留穆之以辅之。

加建威将军,置佐吏,配给实力。

长民果有异谋,而犹豫不能发,乃屏人谓穆之曰:"悠悠之言,皆云太尉与我不平,何以至此?"穆之曰:"公溯流远伐,而以老母稚子委节下,若一毫不尽,岂容如此邪?"意乃小安。

高祖还,长民伏诛。

十年,进穆之前将军,给前军府年布万匹,钱三百万。

十一年,高祖西伐司马休之,中军将军道怜知留任,而事无大小,一决穆之。

迁尚书右仆射,领选,将军、尹如故。

十二年,高祖北伐,留世子为中军将军,监太尉留府,转穆之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将军、尹、领选如故。

甲仗五十人,入殿。

入居东城。

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决断如流,事无拥滞。

宾客辐輳,求诉百端,内外咨禀,盈阶满室,目览辞讼,手答笺书,耳行听受,口并酬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

又数客昵宾,言谈赏笑,引日亘时,未尝倦苦。

裁有闲暇,自手写书,寻览篇章,校定坟籍。

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辄为十人馔。

穆之既好宾客,未尝独餐,每至食时,客止十人以还者,帐下依常下食,以此为常。

尝白高祖曰:"穆之家本贫贱,瞻生多阙。 自叨忝以来,虽每存约损,而朝夕所须,微为过丰。 自此以外,一毫不以负公。"

十三年,疾笃,诏遣正直黄门郎问疾。

十一月卒,时年五十八。

高祖在长安,闻问惊恸,哀惋者数日。

本欲顿驾关中,经略赵、魏。

穆之既卒,京邑任虚,乃驰还彭城,以司马徐羡之代管留任,而朝廷大事常决穆之者,并悉北谘。

穆之前军府文武二万人,以三千配羡之建威府,余悉配世子中军府。

追赠穆之散骑常侍、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又表天子曰:"臣闻崇贤旌善,王教所先;念功简劳,义深追远。 故司勋秉策,在勤必书,德之休明,没而弥著。 故尚书左仆射、前将军臣穆之,爰自布衣,协佐义始,内端谋猷,外勤庶政,密勿军国,心力俱尽。 及登庸朝右,尹司京畿,翼新王化,敷赞百揆。 顷戎军远役,居中作捍,抚寄之勋,实洽朝野。 方宣赞盛猷,缉隆圣世,志绩示究,远迩悼心。 皇恩褒述,班同三事,荣哀兼备,宠灵已厚。 臣伏思寻,自义熙草创,艰患未弭,外虞既殷,内难弥结,时屯世故,靡岁暂宁。 岂臣以寡乏,负荷国重,实赖穆之匡翼之益。 岂唯谠言嘉谋,益于民听;若乃忠规远画,潜虑密谟,造膝诡辞,莫见其际。 功隐于视听,事隔于皇朝者,不可称记。 所以陈力一纪,克遂有成,出征入辅,幸不辱命,微夫人之左右,未有宁济其事者矣。 履谦居寡,守之弥固,每议及封赏,辄深自抑绝。 所以勋高当年,而未沾茅社,抚事永伤,胡宁可昧。 谓宜加赠正司,追甄土宇,俾大赉所及,永秩于善人,忠正之烈,不泯于身后。 臣契阔屯泰,旋观始终,金兰之分,义深情密。 是以献其乃怀,布之朝听。"

于是重赠侍中、司徒,封南昌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高祖受禅,思佐命元勋,诏曰:"故侍中、司徒南昌侯刘穆之,深谋远猷,肇基王迹,勋造大业,诚实匪躬。 今理运惟新,蕃屏并肇,感事怀人,实深忄妻悼。 可进南康郡公,邑三千户。 故左将军、青州刺史王镇恶,荆、郢之捷,克翦放命,北伐之勋,参迹方叔。 念勤惟绩,无忘厥心。 可进龙阳县侯,增邑千五百户。"

谥穆之曰文宣公。

太祖元嘉九年,配食高祖庙庭;二十五年四月,车驾行幸江宁,经穆之墓,诏曰:"故侍中、司徒、南康文宣公穆之,秉德佐命,翼亮景业,谋猷经远,元勋克茂,功铭鼎彝,义彰典策,故已嗣徽前哲,宣风后代者矣。 近因游践,瞻其茔域,九原之想,情深悼叹。 可致祭墓所,以申永怀。"

穆之三子,长子虑之嗣,仕至员外散骑常侍卒。

子邕嗣。

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

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河东王歆之尝为南康相,素轻邕。

后歆之与邕俱豫元会,并坐。

邕性嗜酒,谓歆之曰:"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歆之因斅孙晧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 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

邕所至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

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疮痂落床上,因取食之。

灵休大惊。

答曰:"性之所嗜。"

灵休疮痂未落者,悉褫取以饴邕。

邕既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

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互与鞭,鞭疮痂常以给膳。

卒,子肜嗣。

大明四年,坐刀砍妻,夺爵土,以弟彪绍封。

齐受禅,降为南康县侯,食邑千户。

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通《易》好士。

累迁相国中兵参军,太子中舍人,黄门侍郎,宁朔将军、宣城淮南二郡太守。

在任赃货狼藉,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

从事呼摄吏民,欲加辨覆。

式之召从事谓曰:"治所还白使君,刘式之于国家粗有微分,偷数百万钱何有,况不偷邪!吏民及文书章之互在。"

从事还具白弘,弘曰:"刘式之辩如此奔!"亦由此得停。

还为太子右率,左卫将军,吴郡太守。

卒,追赠征虏将军。

从征关、洛有功,封德阳县五等侯,谥曰恭侯。

长子敳,世祖初,黄门侍郎。

敳弟衍,大明末,以为黄门郎,出为豫章内史。

晋安王子勋称伪号,以为中护军。

事败伏诛。

衍弟瑀,字茂琳,少有才气,为太祖所知。

始与王浚为南徐州,以瑀补别驾从事史,为浚所遇。

瑀性陵物护前,不欲人居己上。

时浚征北府行参军吴郡顾迈轻薄而有才能,浚待之甚厚,深言密事,皆与参之。

瑀乃折节事迈,深布情款,家内妇女间事,言语所不得至者,莫不倒写备说。

迈以瑀与之款尽,深相感信。

浚所言密事,悉以语瑀。

瑀与迈共进射堂下,瑀忽顾左右索单衣帻,迈问其所以,瑀曰:"公以家人待卿,相与言无所隐,而卿于外宣泄,致使人无不知。 我是公吏,何得不启。"

因而白之。

浚大怒,启太祖徙迈广州。

迈在广州,值萧简为乱,为之尽力,与简俱死。

瑀迁从事中郎,领淮南太守。

元嘉二十九年,出为宁远将军、益州刺史。

元凶弑立,以为青州刺史。

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

世祖即位,召为御史中丞。

还至江陵,值南郡王义宣为逆,瑀陈其不可,言甚切至。

义宣以为丞相左司马,俱至梁山。

瑀犹乘其蜀中船舫,又有义宣故部曲潜于梁山洲外下投官军。

除司徒左长史。

明年,迁御史中丞。

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

弹王僧达云:"廕籍高华,人品冗末。"

朝士莫不畏其笔端。

寻转右卫将军。

瑀愿为侍中,不得,谓所亲曰:"人仕宦不出当入,不入当出,安能长居户限上。"

因求益州。

世祖知其此意,许之。

孝建三年,除辅国将军、益州刺史。

既行,甚不得意。

至江陵,与颜竣书曰:"硃修之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幙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 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

其年,坐夺人妻为妾,免官。

大明元年,起为东阳太守。

明年,迁吴兴太守。

侍中何偃尝案云:"参伍时望。"

瑀大怒曰:"我于时望何参伍之有!"遂与偃绝。

及为吏部尚书,意弥愤愤。

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

其年,疽发背,何偃亦发背痈。

瑀疾已笃,闻偃亡,欢跃叫呼,于是亦卒。

谥曰刚子。

子卷,南徐州别驾。

卷弟藏,尚书左丞。

穆之少子贞之,中书黄门侍郎,太子右卫率。

宁朔将军、江夏内史。

卒官。

子裒,始兴相,以赃货系东冶内。

穆之女适济阳蔡祐,年老贫穷。

世祖以祐子平南参军孙为始安太守。

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也。

曾祖导,晋丞相。

祖洽,中领军。

父珣,司徒。

弘少好学,以清恬知名,与尚书仆射谢混善。

弱冠,为会稽王司马道子骠骑参军主簿。

时农务顿息,末役繁兴,弘以为宜建屯田,陈之曰:"近面所咨立屯田事,已具简圣怀。 南亩事兴,时不可失,宜早督田畯,以要岁功。 而府资役单刻,控引无所,虽复厉以重劝,肃以严威,适足令囹圄充积,而无救于事实也。 伏见南局诸冶,募吏数百,虽资以廪赡,收入甚微。 愚谓若回以配农,必功利百倍矣。 然军器所须,不可都废,今欲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各一所,重其功课,一准扬州;州之求取,亦当无乏,余者罢之,以充东作之要。 又欲二局田曹,各立典军募吏,依冶募比例,并听取山湖人,此皆无损于私,有益于公者也。 其中亦应畴量,分判番假,及给廪多少,自可一以委之本曹。 亲局所统,必当练悉,且近东曹板水曹参军纳之领此任,其人颇有干能,自足了其事耳。 顷年以来,斯务弛废,田芜廪虚,实亦由此。 弘过蒙饰擢,志输短效,岂可相与寝默,有怀弗闻邪!至于当否,尊自当裁以远鉴。 若所启谬允者,伏愿便以时施行,庶岁有务农之勤,仓有盈廪之实,礼节之兴,可以垂拱待也。"

道子欲以为黄门侍郎,珣以其年少固辞。

珣颇好积聚,财物布在民间。

珣薨,弘悉燔烧券书,一不收责;余旧业悉以委付诸弟。

未免丧,后将军司马元显以为咨议参军,加宁远将军,知记室事,固辞不就。

道子复以为谘议参军,加建威将军,领中兵,又固辞。

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终其哀,唯弘固执得免。

桓玄克京邑。

收道子付廷尉,臣吏畏恐,莫敢瞻送。

弘时尚在丧,独于道侧拜,攀车涕泣,论者称焉。

高祖为镇军,召补咨议参军。

以功封华容县五等侯,迁琅邪王大司马从事中郎。

出为宁远将军、琅邪内史,尚书吏部郎中,豫章相。

卢循寇南康诸郡,弘奔寻阳。

高祖复命为中军咨议参军,迁大司马右长史,转吴国内史。

义熙十一年,征为太尉长史,转左长史。

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京师,讽旨朝廷。

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反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遂卒。

而高祖还彭城,弘领彭城太守。

宋国初建,迁尚书仆射领选,太守如故。

奏弹谢灵运曰:"臣闻闲厥有家,垂训《大易》,作威专戮,致诫《周书》,斯典或违,刑兹无赦。 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力人桂兴淫其嬖妾,杀兴江涘,弃尸洪流。 事发京畿,播闻遐迩。 宜加重劾,肃正朝风。 案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过蒙恩奖,频叨荣授,闻礼知禁,为日已久。 而不能防闲阃闱,致兹纷秽,罔顾宪轨,忿杀自由。 此而勿治,典刑将替。 请以事见免灵运所居官,上台削爵土,收付大理治罪。 御史中丞都亭侯王准之,显居要任,邦之司直,风声噂沓,曾不弹举。 若知而弗纠,则情法斯挠;如其不知,则尸昧已甚。 岂可复预班清阶,式是国宪。 请免所居官,以侯还散辈中。 内台旧体,不得用风声举弹,此事彰赫,曝之朝野,执宪蔑闻,群司循旧,国典既颓,所亏者重。 臣弘忝承人乏,位副朝端,若复谨守常科,则终莫之纠正。 所以不敢拱默,自同秉彝。 违旧之愆,伏须准裁。"

高祖令曰:"灵运免官而已,余如奏。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自今为永制。"

十四年,迁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至州,省赋简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加散骑常侍。

以佐命功,封华容县公,食邑二千户。

三年,入朝,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因宴集,谓群公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

傅亮之徒并撰辞欲盛称功德。

弘率尔对曰:"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

时人称其简举。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谋废立,召弘入朝。

太祖即位,以定策安社稷,进位司空,封建安郡公,食邑千户。

上表固辞曰:"臣闻赵武称随会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 臣千载幸会,谬荷荣遇,虽以智能虚薄,政绩蔑闻,而言无隐情,窃所庶几。 向令天启其心,预定大策,而名编司勋,功不见纪,固将请不赏之罪,悬龙蛇之书,岂当稽违成命,苟修小节。 但无功勤,暴之四海,进阙君子劳心之谋,退微小人劳力之效,而圣朝僭赏于上,愚臣苟忝于下,则为厚诬当时,永贻口实。 窃财之诮,比此为轻,惟尘盛猷,亏玷为大。 微躬所惜,一朝亦尽,非唯仰尘国纪,实亦俯畏友朋。 忧心弥疹,胡颜靡托。 且凡人之交,尚申知己,况在明主,可用理干。 所以敢遂愚狷,守之以死。"

乃见许。

加使持节、侍中,改监为都督,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如故。

徐羡之等以废弑之罪将见诛,弘既非首谋,弟昙首又为上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

羡之等诛,征弘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给班剑三十人。

上西征谢晦,弘与骠骑彭城王义康居守,入住中书下省,引队仗出入。

司徒府权置参军。

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逊位,曰:"臣闻三才虽殊,其致则一。 故世道休明,五福攸应;政有失德,咎征必显。 臣抑又闻之,台辅之职,论道赞契,上佐人主,燮理阴阳。 位以德授,则和气淳穆;寇窃非据,则谪见于天。 是以陈平有辞,不滥主者之局;邴吉停驾,大惧牛喘之由。 斯固有国之所同,天人之远旨。 陛下圣哲御世,光隆中兴,宜休征表祥,醴泉毖涌。 而顷阴阳隔并,亢旱成灾,秋无严霜,冬无积雪,疾厉之气,弥历四时。 此岂非任失其人,覆餗之咎。 臣以庸短,自毕凡流,谬逢嘉运,叨恩在昔。 陛下忘其不腆,又重之以今任。 正位槐鼎,统理神州,珥貂衣衮,总录朝端,内外要重,顿萃微躬,穷极宠贵,人臣莫比。 令德居之,犹或难称,矧伊陋昧,何以克任。 此之易了,不俟明识。 但受命之始,属值时艰,六戎亲戒,忧及社稷,诚是臣下致节忘身之时,当有何心,尘挠圣听。 所以僶俛从事,循墙驰驱,志在宣力,虑不及远。 既鲸鲵折首,西夏底定,便宜诉其本怀,避贤谢拙。 而常人偷安,日甘一日,实亦仰佩天眷,未能自已。 荏苒推迁,忽及三载。 遂令负乘之衅,彰著幽明,愆伏之灾,患缠氓庶。 上缺皇朝缉熙之美,下增官谤覆折之灾。 伏念惶赧,五情飞散,虽曰厚颜,何以宁处。 不远而复,《大易》攸称,小惩大戒,细人之福。 近复之美,非所敢觖,惩戒之幸,窃怀庶几。 今履端惟始,朝庆礼毕,辄还私门,思愆家巷,庶微塞天谴,少弭谤讟。 伏愿鉴其所守,即而许之。 临启愧塞,不自宣尽。"

先是,彭城王义康为荆州刺史,镇江陵。

平陆令河南成粲与弘书曰:"仆闻轨物设教,必随时制宜;世代盈虚,亦与之消息。 夫势之所处,非亲不居。 是以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权轴之要,任归二南,斯前代之明谟,当今之显辙。 明公位极台鼎,四海具瞻;劬劳夙夜,义同吐握。 而总录百揆,兼牧畿甸,功实盛大,莫之与俦。 天道福谦,宜存挹损。 骠骑彭城王道德昭备,上之懿弟,宗本归源,所应推先,宜出据列蕃,齐光鲁、卫。 明公高枕论道,燮理阴阳,则天下和平,灾害不作;福庆与大宋升降,享年与松、乔齐久,名垂万代,岂不美欤!"弘本有退志,挟粲言,由是固自陈请,乃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曰:"臣闻异姓为后,宗周之明义;亲不在外,有国之所先。 故鲁长滕君,《春秋》所美,楚出弃疾,前史垂诫。 矧乃茂亲明德,道光一时,述职侯甸,朝政弗及,而以庶族庸陋浮华之臣,超逾先典,居中赞契,岂所以宪章古式,缉熙治道?骠骑将军臣义康,徽猷渊邈,明德弥劭,敷政江汉,化被荆南,搢绅属情,想乐当务,周旦之寄,不谋同词,分陕虽重,比此为轻。 臣实空暗,阶恩逾越,俯积素餐,仰玷盛化,公私二三,无一而可。 昔孙叔未进,优孟见弓攵;展季在下,臧文贻讥。 况道隆地昵,义兼前礼。 臣于古人,无能为役,负乘窃位,万物谓何,虽曰厚颜,胡宁以处。 斯亡之惧,实疚其心。 乞解州录,以允民望。 伏愿陛下远存至公,近鉴丹款,俯顺朝野,改授亲贤。 岂惟下臣,获免大戾,凡厥众隶,孰不庆幸。 若天眷罔已,脱复迟回,请出臣表,逮闻外内,朝议舆诵,或有可择。"

诏曰:"省表,远拟隆周经国之体,近述《大易》卑牧之志,三复冲旨,良用怃然。 公体道渊虚,明识经远,毗翼艰难,勋猷光茂,俾朕获辰居垂拱,司契委成。 岂容高逊总录,固辞神州,使成务有亏,以重朕之不德邪!深存礼国,所望夤亮。 骠骑亲贤之寄,地均旦、奭,还入内辅,参赞机务,辄敬从所执。"

义康由是代弘为司徒,与之分录。

弘又表曰:"近冒表闻,披陈愚管,实冀天鉴,体其至诚。 而奉被还诏,未蒙酬察,徒尘圣览,仰延优旨,顾影惭惶,罔识攸厝。 臣忝荷要重,四载于今。 既违前史量力之诫,又微古人进贤之美,尸位固宠,日积官谤,旋观周行,兴愧已后。 况在亲贤,朝野归德,甫思引身,曷云能补,惟尘大典,亏丧已多。 不悟天眷之隆,复垂恩奖,名器弗改,蒙宠如旧,感遇自揆,茫若无涯。 臣义康既总录百揆,毗赞盛化,忝厕下风,咨凭有所。 内朝细务,庶可免竭,神州任重,望实兼该,臣何人斯,寇窃不已。 为尔推迁,覆败将及,就无人事之愆,必有阴阳之患。 伏念惟忧,疢如疾首,不知何理,可以自安。 但成旨已决,涣汗难反,加臣懦劣,少无此志,进不能抗言陈辞,以死自固;退不能重茧置冰,鲜食为瘠。 祗畏天威,遂复俯仰。 至于摄督所部,料综文案,曹局吏役,所须不多,其余文武,皆为冗长。 相府初建,或有未充,请留职僚同事而已,自此以外,及诸资实,一送司徒。 臣受恩深重,休戚是预,义无虚饰,苟自贬损。 伏愿圣察,特垂许顺,不令诚诉,其见抑夺。"

上又诏曰:"卫军表如此,司徒宜须事力,可顺公雅怀,割二千人配府,资储不烦事送。"

弘博练治体,留心庶事,斟酌时宜,每存优允。

与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然每至诘谪,辄有请诉。 若垂恩宥,则法废不可行;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 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 又主守偷五匹,常偷四十匹,并加大辟,议者咸以为重,宜进主守偷十匹、常偷五十匹死,四十匹降以补兵。 既得少宽民命,亦足以有惩也。 想各言所怀。"

左丞江奥议:"士人犯盗赃不及弃市者,刑竟,自在赃污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 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 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 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 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 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 如其无奴,则不应坐。"

右丞孔默之议:"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 士庶虽殊,而理有闻察,譬百司居上,所以下不必躬亲而后同坐。 是故犯违之日,理自相关。 今罪其养子、典计者,盖义存戮仆。 如此,则无奴之室,岂得宴安!但既云复士,宜令输赎。 常盗四十匹,主守五匹,降死补兵,虽大存宽惠,以纾民命。 然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 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

尚书王准之议:"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 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 此非士庶殊制,实使即刑当罪耳。 夫束修之胄,与小人隔绝,防检无方,宜及不逞之士,事接群细,既同符伍,故使纠之。 于时行此,非唯一处。 左丞议奴客与邻伍相关,可得检察,符中有犯,使及刑坐。 即事而求,有乖实理。 有奴客者,类多使役,东西分散,住家者少。 其有停者,左右驱驰,动止所须,出门甚寡,典计者在家十无其一。 奴客坐伍,滥刑必众,恐非立法当罪本旨。 右丞议士人犯偷,不及大辟者,宥补兵。 虽欲弘士,惧无以惩邪。 乘理则君子,违之则小人。 制严于上,犹冒犯之,以其宥科,犯者或众。 使畏法革心,乃所以大宥也。 且士庶异制,意所不同。"

殿中郎谢元议谓:"事必先正其本,然后其末可理。 本所以押士大夫于符伍,而所以检小人邪?可使受检于小人邪?士犯坐奴,是士庶天隔,则士无弘庶之由,以不知而押之于伍,则是受检于小人也。 然则小人有罪,士人无事,仆隶何罪,而令坐之。 若以实相交关,贵其闻察,则意有未因。 何者?名实殊章,公私异令,奴不押符,是无名也。 民乏资财,是私贱也,以私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 由此而言,谓不宜坐。 还从其主,于事为宜。 无奴之士,不在此例。 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已应获罪,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输赎,于事非谬。 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 此自是辨章二本,欲使各从其分。 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士庶,于义为美。 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幸可同宽宥之惠;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

吏部郎何尚之议:"按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 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 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 意同左丞议。"

弘议曰:"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谪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宥,故不尽亲谪耳。 吴及义兴适有许、陆之徒,以同符合给,二千石论启丹书。 己未间,会稽士人云十数年前,亦有四族坐此被责,以时恩获停。 而王尚书云人旧无同伍坐,所未之解。 恐莅任之日,偶不值此事故邪。 圣明御世,士人诚不忧至苦,然要须临事论通,上干天听为纷扰,不如近为定科,使轻重有节也。 又寻甲符制,蠲士人不传符耳,令史复除,亦得如之。 共相押领,有违纠列,了无等衰,非许士人闾里之外也。 诸议云士庶缅绝,不相参知,则士人犯法,庶民得不知。 若庶民不许不知,何许士人不知。 小民自非超然简独,永绝尘秕者,比门接栋,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 右丞百司之言,粗是其况。 如衰陵士人,实与里巷关接,相知情状,乃当于冠带小民。 今谓之士人,便无小人之坐;署为小民,辄受士人之罚。 于情于法,不其颇欤?且都令不及士流,士流为轻,则小人令使征预其罚,便事至相纠,闾伍之防,亦为不同。 谓士人可不受同伍之谪耳,罪其奴客,庸何伤邪?无奴客,可令输赎,又或无奴僮为众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当亲临列上,依事遣判。 又主偷五匹、常偷四十匹,谓应见优量者,实以小吏无知,临财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求之于心,常有可愍,故欲小进匹数,宽其性命耳。 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 士人无私相偷四十匹理,就使至此,致以明罚,固其宜耳,并何容复加哀矜。 且此辈士人,可杀不可谪,有如诸论,本意自不在此也。 近闻之道路,聊欲共论,不呼乃尔难精。 既众议纠纷,将不如其已。 若呼不应停寝,谓宜集议奏闻,决之圣旨。"

太祖诏:"卫军议为允。"

弘又上言:"旧制,民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 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 而考之见事,犹或未尽。 体有强弱,不皆称年。 且在家自随,力所能堪,不容过苦。 移之公役,动有定科,循吏隐恤,可无其患,庸宰守常,已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称言。 乃有务在丰役,增进年齿,孤远贫弱,其敝尤深。 至令依寄无所,生死靡告,一身之切,逃窜求免,家人远计,胎孕不育,巧避罗宪,实亦由之。 今皇化惟新,四方无事,役召之宜,应存乎消息。 十五至十六,宜为半,十七为全。"

从之。

其后,弘寝疾,弘表屡乞骸骨,上辄优诏不许。

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余如故。

其年,薨,时年五十四。

即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侍中、录尚书、刺史如故。

谥曰文昭公,配食高祖庙廷。

其年,诏曰:"乃者三逆煽祸,实繁有徒,爰初遵养,暨于明罚,外虞内虑,实维艰难。 故太保华容县公弘、故卫将军华、故左光禄大夫昙首,抱义怀忠,乃情同至,筹谋庙堂,竭尽智力,经营夷险,简自朕心。 国耻既雪,允膺茅土,而并执谦挹,志不命逾,故用伫朝典,将有后命。 盛业不究,相系殒落,永怀伤叹,痛恨无已。 弘可增封千户,华、昙首封开国县侯,食邑各千户。 护军将军建昌公彦之,深诚密谟,比踪齐望,其复先食邑,以酬忠勋。"

又诏:"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之美,同规古人。 言念始终,情增凄叹。 可赐钱百万,米千斛。"

世祖大明五年,车驾游幸,经弘墓。

下诏曰:"故侍中、中书监、太保、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华容文昭公弘,德猷光劭,鉴识明远。 故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太子詹事豫章文侯昙首,夙尚恬素,理心贞正。 并绸缪先眷,契阔屯夷,内亮王道,外流徽誉。 以国图令勋,民思茂惠。 朕薄巡都外,瞻览坟茔,永言想慨,良深于怀。 便可遣使致祭墓所。"

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虽历任籓辅,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余业。

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

少时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辞诉颇切。

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子锡嗣。

少以宰相子,起家为员外散骑,历清职,中书郎,太子左卫率,江夏内史。

高自位遇。

太尉江夏王义恭当朝,锡箕踞大坐,殆无推敬。

卒官。

子僧亮嗣。

齐受禅,降爵为侯,食邑五百户。

弘少子僧达,别有传。

弘弟虞,廷尉卿。

虞子深,有美名,官至新安太守。

虞弟抑,光禄大夫。

抑弟孺,侍中。

孺弟昙首,别有传。

弘从父弟练,晋中书令珉子也。

元嘉中,历显官,侍中,度支尚书。

练子钊,世祖大明中,亦经清职,黄门郎,临海王子顼晋安王子勋征虏、前军长史,左民尚书。

太宗初,为司徒左长史。

随司徒建安王休仁出赭圻,时居母忧,加冠军将军。

忤犯休仁,出为始兴相。

休仁恚之不已,太宗乃收付廷尉,赐死。

史臣曰:晋纲弛紊,其渐有由。

孝武守文于上,化不下及,道子昏德居宗,宪章坠矣。

重之以国宝启乱,加之以元显嗣虐,而祖宗之遗典,群公之旧章,莫不叶散冰离,扫地尽矣。

主威不树,臣道专行,国典人殊,朝纲家异,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

由是祸基东妖,难结天下,荡荡然王道不绝者若綖。

高祖一朝创义,事属横流,改乱章,布平道,尊主卑臣之义,定于马棰之间。

威令一施,内外从禁,以建武、永平之风,变太元、隆安之俗,此盖文宣公之为也。

为一代宗臣,配飨清庙,岂徒然哉!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4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