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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璘甄婆儿徐承珪刘孝忠吕升王翰罗居通黄德舆齐得一李罕澄邢神留沈正许祚李琳等胡仲尧仲容陈兢洪文抚易延庆董道明郭琮毕赞顾忻李琼朱泰成象陈思道方纲庞天祐刘斌樊景温荣恕旻祁暐何保之李玭侯义王光济李祚等江白裘承询孙浦等常真子晏王洤等杜谊姚宗明邓中和毛安舆李访朱寿昌侯可申积中郝ρ支渐邓宗古沈宣苏庆文台亨仰忻赵伯深彭瑜毛洵李筹杨芾杨庆陈宗郭义申世宁苟与龄王珠颜诩张伯威蔡定郑绮鲍宗岩附
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
先王兴孝以教民厚,民用不薄;兴义以教民睦,民用不争。
率天下而由孝义,非履信思顺之世乎。
太祖、太宗以来,子有复父仇而杀人者,壮而释之;刲股割肝,咸见褒赏;至于数世同居,辄复其家。
一百余年,孝义所感,醴泉、甘露、芝草、异木之瑞,史不绝书,宋之教化有足观者矣。
作《孝义传》。
李璘,瀛州河间人。
晋开运末,契丹犯边,有陈友者乘乱杀璘父及家属三人。
干德初,璘隶殿前散祗候,友为军小校,相遇于京师宝积坊北,璘手刃杀友而不遁去,自言复父仇,案鞫得实,太祖壮而释之。
雍熙中,又有京兆鄠县民甄婆儿,母刘与同里人董知政忿竞,知政击杀刘氏。
婆儿始十岁,妹方襁褓,托邻人张氏乳养。
婆儿避仇,徙居赦村,后数年稍长大,念母为知政所杀,又念其妹寄张氏,与兄课儿同诣张氏求见妹,张氏拒之,不得见。
婆儿愤怒悲泣,谓兄曰:"我母为人所杀,妹流寄他姓,大仇不报,何用生为!"时方寒食,具酒肴诣母坟恸哭,归取条桑斧置袖中,往见知政。
知政方与小儿戏,婆儿出其后,以斧斫其脑杀之。
有司以其事上请,太宗嘉其能复母仇,特贷焉。
徐承珪,莱州掖人。
幼失父母,与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甘藜藿,衣服相让,历四十年不改其操。
所居崇善乡缉俗里,木连理,瓜瓠异蔓同实,州以闻。
干德元年,诏改乡名义感,里名和顺。
承珪尝为赞皇令。
刘孝忠,并州太原人。
母病经三年,孝忠割股肉、断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剧,孝忠然火掌中,代母受痛。
母寻愈。
后数岁母死,孝忠佣为富家奴,得钱以葬。
富家知其孝行,养为己子。
后养父两目失明,孝忠为舐之,经七日复能视。
以亲故,事佛谨,尝于像前割双股肉,注油创中,然灯一昼夜。
刘钧闻而召见,给以衣服、钱帛、银鞍勒马,署宣陵副使。
开宝二年,太祖亲征太原,召见慰谕。
吕升,莱州人。
父权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父复能视而升不死。
冀州南宫人王翰,母丧明,翰自抉右目睛补之,母目明如故。
淳化中,并下诏赐粟帛。
罗居通,益州成都人。
母死,庐墓三年,有甘露降坟树,芝草生其旁。
开宝四年,长吏以闻,诏以居通为延长主簿。
大中祥符初,资州人黄德舆葬父母,负土成坟,甘泉涌其侧,降诏旌表。
齐得一,密州诸城人。
幼嗜学,及长,能读《五经》,善于教授乡里。
士大夫子弟不远百里,皆就之肄业焉。
晋末,皇甫晖为密州防御使,得一父为客将。
及晖叛归淮南,屡率众剽劫于故郡,民之牛羊犬豕悉取以犒士卒,得一之家被略殆尽。
后王万敢为防御使,性贪暴,执乡民十八家,责其尝以牛酒馈贼,尽杀之而取其资产,得一亲属死者十余人,唯得一与兄脱身获免。
明年诣阙上诉,朝廷遣使按鞫之得实,万敢削官,判官胡辙辄坐死。
得一乃归乡里,布衣蔬食,不乐仕进。
开宝中,诏郡国举廉退孝悌之士,本郡即以得一应诏。
至阙,策试中选,授章丘主簿。
李罕澄,冀州阜城人也,七世同居。
汉干祐三年,诏改乡里名及旌其门闾。
太平兴国六年,长吏以汉所赐诏书来上,复旌表之。
刑神留,深州陆泽人。
父超,逋官租,里胥督租,与超斗,超欧里胥死。
神留年十六,诣吏求代父死。
州以闻,特诏减死,赐里胥家万钱为棺敛具。
端拱初,泰州海陵人沈正父为屯田院衙官,凶暴无赖,使酒殴平人死,正中涂见,父恐慑,述其故,正即号呼褫衣,就殴其尸。
巡警者捕送官,狱具,怡然就死,闻者悲之。
许祚,江州德化人。
八世同居,长幼七百八十一口。
太平兴国七年,旌其门闾。
淳化二年,本州言祚家春夏常乏食,诏岁贷米千斛。
又有信州李琳十五世同居,贝州田祚、京兆惠从顺十世同居,庐州赵广、顺安军郑彦圭、信州俞隽八世同居,陕州张文裕六世同居,襄州张巨源、刘芳、潭州瞿景鸿、温州陈偘、江陵褚彦逢五世同居,徐州彭程四世同居,皆赐诏旌表门闾。
巨源素习法律,太平兴国五年,赐明法及第。
芳淳化四年来贺寿宁节,赐进士出身。
偘事母至孝,赐其母粟帛。
彦逢兄弟五人皆年七十余,至道元年,转运使表其事,诏补彦逢教练使。
胡仲尧,洪州奉新人。
累世聚居,至数百口。
构学舍于华林山别墅,聚书万卷,大设厨廪,以延四方游学之士。
南唐李煜时尝授寺丞。
雍熙二年,诏旌其门闾。
仲尧诣阙谢恩,赐白金器二百两。
淳化中,州境旱歉,仲尧发廪减市直以振饥民,又以私财造南津桥。
太宗嘉之,除本州助教,许每岁以香稻时果贡于内东门。
五年,遣弟仲容来贺寿宁节。
召见仲容,特授试校书郎,赐袍笏犀带,又以御书赐之。
公卿多赋诗称美。
仲尧稍迁国子监主簿,致仕,卒。
仲容字咸和,咸平三年,复至阙贡土物,改大理评事,屡被赐赍。
仲容建本县孔子庙,颇为宏敞。
后迁光禄丞致仕,天禧中,特赐绯鱼。
卒,年七十九。
以弟之子用讷为后,试校书郎。
仲容弟克顺,端拱二年进士,至都官员外郎、三司户部判官。
仲容子用之洎从子用庄、用舟,并进士及第。
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王叔明之后。
叔明五世孙兼,唐右补阙。
兼生京,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无子,以从子褒为嗣,褒至盐官令。
褒生灌,高安丞。
灌孙伯宣,避难泉州,与马总善注司马迁《史记》行于世;后游庐山,因居德安,尝以著作佐郎召,不起,大顺初卒。
伯宣子崇为江州长史,益置田园,为家法戒子孙,择群从掌其事,建书堂教诲之。
僖宗时尝诏旌其门,南唐又为立义门,免其徭役。
崇子衮,江州司户。
衮子昉,试奉礼郎。
昉家十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不畜仆妾,上下姻睦,人无间言。
每食,必群坐广堂,未成人者别为一席。
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
建书楼于别墅,延四方之士,肄业者多依焉。
乡里率化,争讼稀少。
开宝初,平江南,知州张齐上请仍旧免其徭役,从之。
昉弟之子鸿。
太平兴国七年,江南转运使张齐贤又奏免杂科。
兢即鸿之弟。
淳化元年,知州康戬又上言兢家常苦食不足,诏本州每岁贷粟二千石。
后兢死,其从父弟旭每岁止受贷粟之半,云省啬而食,可以及秋成。
属岁俭谷贵,或劝其全受而粜之,可邀善价,旭曰:"朝廷以旭家群从千口,轸其乏食,贷以公粟,岂可见利忘义,为罔上之事乎?"至道初,遣内侍裴愈就赐御书,还,言旭家孝友俭让,近于淳古。
太宗尝对近臣言之,参知政事张洎对曰:"旭宗族千余口,世守家法,孝谨不衰,闺门之内,肃于公府。"
且言及旭受贷事。
上以远民义聚,复能固廉节,为之叹息。
大中祥符四年,以旭为江州助教。
旭卒,弟蕴主家事。
天圣元年,又以蕴继为助教。
蕴卒,弟泰主之。
泰弟度,太子中舍致仕。
从子延赏、可,并举进士。
延赏职方员外郎。
洪文抚,南康建昌人,本姓犯宣祖偏讳,改焉。
曾祖谔,唐虔州司仓参军,子孙众多,以孝悌著称。
六世义居,室无异爨。
就所居雷湖北创书舍,招来学者。
至道中,本军以闻,遣内侍裴愈赍御书百轴赐其家。
文抚遣弟文举诣阙贡土物为谢,太宗飞白一轴曰"义居人"以赐之,命文举为江州助教。
三年八月,又诏表其门闾。
自是每岁遣子弟入贡,必厚赐答之。
文抚兄子待用,登咸平二年进士第,至都官员外郎。
易延庆字余庆,筠州上高人。
父赟,以勇力仕南唐至雄州刺史。
延庆幼聪慧,涉猎经史,尤长声律,以父荫为奉礼郎。
显德四年,周师克淮南,赟归朝,授道州刺史;延庆亦授大名府兵曹参军,后为大理评事,知临淮县。
干德末,赟卒,葬临淮。
延庆居丧摧毁,庐于墓侧,手植松柏数百本,旦出守墓,夕归侍母。
紫芝生于墓之西北,数年又生玉芝十八茎。
本州将表其事,延庆恳辞。
或画其芝来京师,朝士多为诗赋,称其孝感。
服阕,延庆以母老称疾不就官。
母卒后,藁殡数年,延庆出为大理寺丞。
尝司建安市征,及母葬有期,私归营葬,掩圹而返。
知军扈继升言其擅去职,坐免所居官,复庐墓侧数年。
母平生嗜栗,延庆树二栗树墓侧,二树连理。
苏易简、朱台符为赞美之。
后知端州,卒。
子纶,大中祥符元年,进士及第。
董道明,蔡州褒信人。
母死出葬,道明潜匿墓中,人瘗之,经三日,家人发冢取之,道明无恙,终身庐于墓侧。
郭琮,台州黄岩人。
幼丧父,事母极恭顺。
娶妻有子,移居母室。
凡母之所欲,必亲奉之。
居常不过中食,绝饮酒茹荤者三十年,以祈母寿。
母年百岁,耳目不衰,饮食不减,乡里异之。
至道三年,诏书存恤孝悌,乡老陈赞率同里四十人状琮事于转运使以闻,有诏旌表门闾,除其徭役。
明年,母无疾而终。
琮哀号几乎灭性,乡闾率金帛以助葬。
又有越州应天寺僧者,幼贫无以养母,剃发乞食以给晨夕。
母年一百五岁而终。
潭州长沙人毕赞,仕郡为引赞吏,性至孝,父母皆年八十余。
转运使表其事,诏赞解职终养。
顾忻,泰州泰兴人。
十岁丧父,以母病,荤辛不入口者十载。
鸡初鸣,具冠带率妻子诣母之室,问其所欲,如此五十年,未尝离母左右。
母老,目不能睹物,忻日夜号泣祈天,刺血写佛经数卷。
母目忽明,烛下能缝衽,九十余无疾而终。
又有杭州仁和人李琼,以鬻缯为业,事母孝,夜常十余起省母。
母喜食时新,琼百方求市,得必十倍酬其直。
朱泰,湖州武康人。
家贫,鬻薪养母,常适数十里外易甘旨以奉母。
泰服食粗粝,戒妻子常候母色。
一日,鸡初鸣入山,及明,憩于山足,遇虎搏攫负之而去。
泰已瞑眩,行百余步,忽稍醒,厉声曰:"虎为暴食我,所恨母无托尔!"虎忽弃泰于地,走不顾,如人疾驱状。
泰匍匐而归。
母扶持以泣,泰亦强举动,不逾月如故。
乡里闻其孝感,率金帛遗之,里人目为朱虎残。
成象,渠州流江人。
以诗书训授里中,事父母以孝闻。
母病,割股肉食之,诏赐束帛醪酒。
淳化中,李顺盗据郡县,象父母惊悸而死,烬骨寄浮图舍,象号泣营葬。
贼平,乡里率钱三百万赠之。
象庐于墓侧,以衰服襟袂筛土于坟上,日三斗。
每恸,闻者戚怆。
未尝食肉衣帛,或赠之亦不受。
虎豹环庐而卧,象无畏色。
燕百余集庐中,禾生墓侧吐九穗。
服终犹未还家,知礼者为书以谕之,遂归教授,远近目为成孝子。
陈思道,江阴人。
丧父,事母兄以孝悌闻。
鬻醯市侧,以给晨夕,买物不酬价,如所索与之。
母病,思道衣不解带者数月,双目疮烂,饮食随母多少。
洎母丧,水浆不入口七日。
既葬,裒鬻醯之利,得钱十万,奉其兄。
结庐墓侧,日夜悲恸,其妻时携儿女诣之,拒不与见。
夏日种瓜,以待过客。
昼则白兔驯狎,夜则虎豹环其庐而卧。
咸平元年,知军上其事,诏赐束帛,旌其门。
方纲,池州青阳人。
八世同爨,家属七百口,居室六百区,每旦鸣鼓会食。
尝出稻五千{易}振贷贫民。
景德二年,转运使冯亮以闻,诏旌其门。
天禧中,侍御史韩亿安抚江南,使还,言纲家税籍钱四百余千,米二千五百斛,同居四百年,而本县科率一无宽假,望蠲其户杂科,诏从之。
庞天祐,江陵人。
以经籍教授里中。
父疾,天祐割股肉食之;疾愈,又复病目丧明,天祐号泣祈天舐之。
父年八十余,大中祥符四年卒,天祐负土封坟,结庐其侧,昼夜号不绝声。
知府陈尧咨亲往致奠,上其事,诏旌表门闾。
天祐家无儋石储,居委巷中,尧咨为徙里门之右,筑阙表之。
刘斌,定州人。
父加友,端拱中为从弟志元所杀。
斌兄弟皆幼,随母改适人,母尝戒之曰:"尔等长,必复父仇。"
景德中,斌兄弟挟刀伺志元于道,刺之不殊,即诣吏自陈。
州具狱上请,诏志元黥面配隶汝州,释斌等罪。
樊景温,陕州芮城人;荣恕旻,雄州归信人。
兄弟异居积年。
大中祥符中,景温樗树五枝并为一,恕旻家榆树两本自合,两家感其异,复义聚,乡人称雍睦。
祁暐字坦之,莱州胶水人。
淳化三年进士,历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
天禧中,出知潍州,母卒。
葬于州城之南。
暐既解官,就坟侧构小室,号泣守护,蔬食,经六冬,堕足二指。
有白乌白兔驯扰坟侧,州人异之,以状闻。
有诏旌美,赐帛三十匹、粟三十石,令长吏每月存问。
何保之,梓州通泉人。
业进士,有至行。
母卒,负土成坟,庐于其侧。
日有群乌飞集坟上,哀鸣不去,又尝有兔驯于坐隅,人称异焉。
大中祥符降诏旌恤。
李玭,大名宗城人。
性笃孝,力耕以事母。
母卒,让田与其弟坚,遂庐于葬所,昼夜号泣,负土筑坟高丈余。
又以二代及诸族父母藁葬者尽礼筑之,凡三年成六坟,皆丈余。
不食肉衣帛,不预人事,遑遑然唯恐筑之不及,坟成,复留守坟三年。
常令兄之子卖药以自给。
年六十余,足未尝入县门。
乡人目为李孝子。
天禧中,知府张知白以状闻,诏赐粟帛,令府县安存之。
里中有母在而析产者闻玭被旌,兄弟惭惧,复相率同居。
侯义,应天府楚丘人。
贫无产,佣田以事母。
里人有葬其亲而遽返者,义母过其冢,泣谓义曰:"我死,其若是乎!"义乃感激自誓而不欲言,但慰其母曰:"勿悲,义必不尔。"
咸平中,母卒,义力自办葬,不掩坟圹,昼则负土筑坟,夜则恸哭柩侧。
妻子困匮不给,田主曹氏哀怜之,资以餱粮。
逾年,坟间瓜异蒂、木连理,又有巨蛇绕其侧不暴物,野鸽飞而不去。
尝遇盗劫其衣服,既而知是义物,悉还之。
王光济,庐州人。
丧母,因刻像日夕奉事如平生,孝道纯笃。
咸平二年,本州以孝闻,有诏旌之。
时又有徐州丰人李祚,亲丧,庐墓侧凡二十七年,家人百计勉谕,不听。
益州双流人周善敏,丧父,庐于墓侧。
母病,又割股肉以啖之,遂愈。
大中祥符九年,特诏旌表祚,赐善敏粟帛存慰之。
江白,建昌人。
景德二年进士。
父禹锡,有节义,高年不仕,躬自教授,大中祥符初,献《东封诗》十五篇,有诏嘉美,赐以粟帛,岁时遣使存问。
五年,卒。
白自鄞尉罢还,负土营葬,庐于墓侧,藜羹芒屩,昼夜号泣,将终制犹然。
转运使以其状闻,诏赐帛二十匹,粟麦二十石,醪酒十缸。
裘承询,越州会稽人。
居云门山前,十九世无异爨。
子弟习弦诵,乡里称其敦睦。
州以闻,诏旌其门闾。
咸平后,又有保定军孙浦、襄州常元绍、蔡州王美、解州董孝章并十世同居;莫州高珪、永定军朱仁贵、潞州邢濬、相州赵祚八世同居;麟州杨荣、隰州赵友、开封李居正、颍州张可象、卫州张珪、沧州崔谅七世同居;邢州王觉、赵州曹遵六世同居;兖州童升、陈州樊可行、京兆元守全、平定军段德五世同居;开封张仁遇、亳州王子上、建昌军瞿肃四世同居。
肃家百五十口,长幼孝悌,乡人化之。
又河阴王世及、大名李宗祐、陈州刘闰、宣州汪政、潭州李耕,或聚居至七百口,累数十百年。
并所在请加旌表,诏从之,仍蠲其课调。
大中祥符初,东封泰山,判兖州王钦若言曲阜东野宜、干封窦益合居五六世,有节行。
四年,祀汾阴,考制度使马起言陕州张化基、阎用和、杨忠义聚族累世,孝悌可称。
并即行在所降诏褒美,各优赐粟帛。
常真,陈州项城人。
父母死,庐墓终丧,负土成坟,不茹荤血。
周广顺中,诏旌其门闾。
开宝七年,本州以闻,诏再加旌表。
真妻病,子晏割股肉以养母,及死,次子守规徒跣,日一食,庐墓三年。
太平兴国八年,诏旌表之。
又有齐州王洤、河南李继成、沧州胡元兴,并母死负土成坟,昼夜哭不绝声。
州郡继以闻,皆降诏旌其门闾,赐以粟帛。
杜谊字汉臣,台州黄岩人。
事父母至孝。
父刚严,谊独失爱,惴惴不自容,伺颜色而后进。
继丧父母,号恸昼夜不绝,勺水不入口者累日。
卜葬,徒跣负土为坟,往来十余里,日渡塘涧,泥水没骭,虽大雨雪未尝少止。
手足皲裂血流,以漆涂之。
每覆一畚,必三绕坟号而后去。
既葬,遂茇舍墓旁,负土终丧,人往视之,辄遣去。
日一饭,不荤。
虽虎狼交于墓侧,谊泰然无所畏。
明年,吴越大水,山皆发洚,推巨石走十数里。
台州山最高而水又夜至,旁山之民,居庐、墓田、畜牧漂坏者甚众,而独不及谊。
邑人状其事以闻,诏书嘉奖。
事族父衍甚谨,衍爱之均诸子。
以祖垂象荫入官,至赞善大夫。
尝知永城县,岁捐奉钱三十万,以收瘗汴渠之溺死者凡四十余。
又出奉钱率其下新文宣王庙,两旁为学舍数十区,旦夕讲学于其堂。
永城父老称谊之政为不可及。
谊生平敦厚,尚信义,有大志,家贫,不恤有无,常推以济亲友。
后通判梓州,卒。
子揆才十六岁,哭谊墓旁卒。
姚宗明,河中永乐人也。
其十世祖栖云。
当唐贞元中,调卒戍边,栖云之父语其兄曰:"兄嗣未立,可无往。 某幸有子,请代兄行。"
遂战没塞上。
时栖云方三岁,其母再嫁,栖云养于伯母。
既长,事伯母如其母,伯母亡,栖云葬之。
又招魂葬其父,痛其父死于边,乃庐于墓次,终身哀慕不衰。
县令苏辙以俸钱买地,开阡刻石表之。
河中尹浑瑊上其事,诏加优赐,表其门,名其乡曰孝悌,社曰节义,里曰敬爱。
栖云生岳,岳生君儒,君儒生师正。
自岳至师正,四世庐墓。
五世孙曰厚,六世曰雅,七世曰文,八世曰敬真,九世曰直,十世曰宗明。
当庆历初,有司以姚氏十世同居闻于朝,仁宗诏复其家。
十一世孙用和,十二世孙士明,十三世孙德。
自宗明至德又三世,自庆历以后又五十余年,而其家孝睦不替。
姚氏世为农,无为学者。
家不甚富,有田数十顷,聚族百余人。
子孙躬事农桑,仅给衣食,历三百余年无异辞者。
经唐末、五代,兵戈乱离,而子孙保守坟墓,骨肉不相离散,求之天下,未或有焉。
邓中和字祖德,开封长垣人。
举《三礼》。
景祐、庆历间丧亲,庐墓终其丧,定省往来如事生者二十年,负土累坟高三丈。
毛安舆,嘉州洪雅人。
年九岁父死,负土为坟,庐于其侧三年。
知益州张方平闻之,遗以酒饩,状其事以闻。
李访,韶州人,业进士。
庐父母墓,有虎暴伤旁人而不近访,又有白乌集墓上。
朱寿昌字康叔,扬州天长人。
以父巽荫守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
州滨重湖,多水盗。
寿昌籍民船,刻著名氏,使相伺察,出入必以告。
盗发,验船所向穷讨之,盗为少弭,旁郡取以为法。
富弼、韩琦为相,遣使四出宽恤民力,择寿昌使湖南。
或言邵州可置冶采金者,有诏兴作。
寿昌言州近蛮,金冶若大发,蛮必争,自此边境恐多事,且废良田数百顷,非敦本抑末之道也。
诏亟罢之。
知阆州,大姓雍子良屡杀人,挟财与势得不死。
至是,又杀人而赂其里民出就吏。
狱具,寿昌觉其奸,引囚诘之曰:"吾闻子良与汝钱十万,许纳汝女为妇,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动,则又擿之曰:"汝且死,书券抑汝女为婢,指钱为顾直,又不婿汝子,将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几误死。"
以实对。
立取子良正诸法。
郡称为神,蜀人至今传之。
知广德军。
寿昌母刘氏,巽妾也。
巽守京兆,刘氏方娠而出。
寿昌生数岁始归父家,母子不相闻五十年。
行四方求之不置,饮食罕御酒肉,言辄流涕。
用浮屠法灼背烧顶,刺血书佛经,力所可致,无不为者。
熙宁初,与家人辞诀,弃官入秦,曰:"不见母,吾不反矣。"
遂得之于同州。
刘时年七十余矣,嫁党氏有数子,悉迎以归。
京兆钱明逸以其事闻,诏还就官,由是以孝闻天下。
自王安石、苏颂、苏轼以下,士大夫争为诗美之。
寿昌以养母故,求通判河中府。
数岁母卒,寿昌居丧几丧明。
既葬,有白乌集墓上。
拊同母弟妹益笃。
又知鄂州,提举崇禧观,累官司农少卿,易朝议大夫,迁中散大夫,卒,年七十。
寿昌勇于义,周人之急无所爱,嫁兄弟两孤女,葬其不能葬者十余丧,天性如此。
侯可,字无可,华州华阴人。
少倜傥不羁,以气节自许。
既壮,尽易前好,笃志为学。
随计入京,里中醵金赆行。
比还,悉散其余与同举者,曰:"此金,乡里所以资应诏者也,不可以为他利。"
且行,闻乡人病,念曰:"吾归,则彼死矣!"遂留不去。
病者愈,辍己马载之,徒步而归。
孙沔征侬OD,请参军事,奏功得官,知巴州化城县。
巴俗尚鬼而废医,唯巫言是用。
娶妇必责财,贫人女至老不得嫁。
可为约束,立制度,违者有罪,几变其习。
再调华原主簿。
富人有不占田籍而质人田券至万亩,岁责其租。
可晨驰至富家,发椟出券归其主。
郡吏赵至诚贪狡凶横,持守以下短长,前后莫能去。
可暴其罪,荷校置狱,言于大府诛之,闻者快服。
签书仪州判官。
西夏寇边,使者使可按视,即以数十骑涉夏境,猝与之遇,亟分其骑为三四,令之曰:"建尔旗帜,旋山徐行。"
夏人循环间见,疑以为诱骑不敢击。
韩琦镇长安,荐知泾阳县。
说渭源羌酋输地八千顷,因城熟羊以抚之。
琦上其功。
又议复郑白渠,得召对,旋以微罪罢。
官至殿中丞,卒于家,年七十二。
可轻财乐义,急人之急,忧人之忧。
与田颜为友。
颜病重,千里求医,未归而颜死,目不瞑。
人曰:"其待侯君乎?"且敛而可至,拊之乃瞑。
颜无子,不克葬,可辛勤百营,鬻衣相役,卒葬之。
方天寒,单衣以居,有馈白金者,顾颜之妹处室,举以佐其奁具。
一日自远归,家以窭告,适友人郭行扣门曰:"吾父病,医邀钱百千,卖吾庐而不售。"
可恻然,计橐中装略当其数,尽与之。
关中称其贤。
申积中,成都人。
襁褓中,杨绘从其父起求之为子。
及长,知非杨氏而绝口不言。
年十九,登进士第。
事所养父母,尽孝终身。
有二弟一妹,为毕婚娶,始归本族,复为申氏,蜀人以纯孝归之。
政和六年,以奉议郎通判德顺军。
翰林学士许光凝尝守成都,得其事荐诸朝,召赴京师,擢提举永兴军学事,道卒。
光凝复与宣和殿学士薛嗣昌、中书舍人宇文黄中表其操行,诏予一子官。
初,光凝所同荐者三人:其一河阳故大理丞陈芳,一门十四世,同居三百年;一邓州王襄,经术登科,年未六十,请老,事孀嫂如母,养孤甥如子,教诲后进,周恤乡里贫民,以学行称。
乞加奖异。
诏表芳门闾,赐襄号"处士"。
郝ρ,字伯牙,石州定胡人。
家贫,竭力营养。
或怜伤之,贷以钱数百万,使取息自赡,ρ重谢,留钱五六年不用,复返之。
举进士,调宛丘尉、舞阳主簿、通山令。
时年未五十,以父樵老不第,上书请致仕,为父求官。
执政谕使赴官而后请,曰:"如是,则可升朝籍,遇恩及亲矣。"
于是留妻子于家,独奉父行,逾岁竟谢事。
上官以其治县有绩,惜其去,固留之;耆老拜庭遮道,皆不能止。
得太子中允以归,未至乡里而樵卒。
自畚土造冢,人有助之者,使置土冢上,去则随撤之。
服除,州以状闻,诏赐粟帛。
治平末,以翰林学士吕公著荐,起为奉宁军推官,泾原经略使亦奏辟幕府。
ρ曰:"向所以未老致仕,欲官及亲也。 既不能及,尚庶几以恩得赠,今则无及矣!"姻族语其妻聂氏,使劝ρ仕,曰:"吾不德,无以助君子,矧敢强其所不欲以累其高哉。"
聂事舅姑亦以孝义著。
ρ忠信自将,笃行苦节,不仕而卒。
司马光为铭其墓。
支渐,资州资阳人。
年七十,持母丧,既葬,庐墓侧,负土成坟,蓬首垢面,三时号泣,哀毁瘠甚。
白蛇狸兔扰其旁,白雀白乌日集于垅木,五色雀至万余,回翔悲鸣若助哀者。
乡人句文鼎自娶妇即与父母离居,睹渐至行,深自悔责,号恸而归,孝养尽志。
乡闾观感而化者甚众。
邓宗古,简州阳安人。
父死,自培土为坟,庐其侧,晨夕号恸,甘露降于墓木。
里中号为邓孝子。
沈宣,汝州梁人。
母亡,既葬,不塞墓门三十有六月,昼负土,夜拊棺而卧,为坟广百尺。
妻高氏亦有孝行。
渐以下三人,元丰中,皆褒赐粟帛。
苏庆文、台亨,皆夏县人。
庆文事父母以孝闻。
母少寡,庆文惧其妻不能敬事,每戒之曰:"汝事吾母,少不谨必逐汝。"
妻奉教,母得安其室终身。
亨工画,元丰中,朝廷修景灵宫,调天下画工诣京师,选试其优者待诏翰林,畀以官禄,亨名第一。
以父老固辞归养,闾里贤之。
仰忻,字天贶,温州永嘉人。
力学,以笃行称。
年五十余,执母丧尽孝礼。
躬自负土,庐于墓侧,有慈乌白竹之瑞。
绍圣中,郡守杨蟠表其里"孝廉坊"。
大观二年,以行取士,郡以忻应诏。
未几卒,特赠将仕郎。
赵伯深,字逢原。
父子佪,宣和间为棣州兵官属。
会兵动燕云,子佪被檄往塞上。
伯深时尚幼,与其母张留居棣州。
既而金人渡河,伯深母子相失。
子佪亦隔绝,建炎二年,始得南归。
子佪卒,伯深访寻其母二十余年。
一旦闻在沪南,伯深徒步入蜀,间关累年。
绍兴二十一年,乃得其母,相持号泣,哀感行路。
曾慥在夔州,赋诗以美其孝。
彭瑜,字君玉,吉之安福人。
熙宁间失其母,瑜朝夕焚香祈天,愿知母所在,如是十余年。
俄有人言母为泰和倪氏妇,瑜竟迎以归。
毛洵字子仁,吉州吉水人。
天圣二年进士,又中拔萃科。
性至孝,凡守四官,再以亲疾解任,执药调膳,尝而后进,三月不之寝室。
父应佺通判太平州,卒官,母高继卒于池阳舟次。
持锸荷土以为坟,手胝面黔,亲友不能识,庐于墓凡二十一月,朝夕哭踊,食裁脱粟。
诸生请问经义,对之流涕,未尝言文。
抱疾归,数日而卒。
郡以孝闻,赐其家帛五十匹、米五十斛。
兄溥,字文祖,亦以哀毁卒于舟中。
李筹者,洵同县人,字彦良。
与弟衡字平国生同乳,二岁丧母,十岁丧父,兄弟每以不逮事亲为恨。
政和中,改葬其母于杨山,负土成坟,庐于墓左。
未几,庐所产木一本两干,高丈许复合于一,至其末乃分两干五枝,乡人以为瑞。
有杨芾者,亦同县人,字文卿,性至孝,归必市酒肉以奉二亲,未尝及妻子。
绍兴五年大饥,为亲负米百里外,遇盗夺之不与,盗欲兵之,芾恸哭曰:"吾为亲负米,不食三日矣。 幸哀我。"
盗义而释之。
杨庆,鄞人。
父病,贫不能召医,乃刲股肉啖之,良已。
其后母病不能食,庆取右乳焚之,以灰和药进焉,入口遂差,久之乳复生。
宣和三年,守楼异名其坊曰"崇孝"。
绍兴七年,守仇悆为之请。
十二年,诏表其门,复之。
悆曰:"韩退之作《鄠人对》,以毁伤支体为害义。 而匹夫单人,身膏草莽,轨训之理未宏,汲引之徒多阙,而乃行成于内,情发自天。 使稍知诗书礼义之说,推其所存,出身事主,临难伏节死义,岂减介之推、安金藏哉!"
陈宗,永嘉人。
年十六,母蔡病笃,刲股为饵,病愈。
已而复病不救,宗一恸而绝。
郡守陆德舆云:"陈宗自毁其体,哀恸伤生,虽非孝道之正,而能为人所难为之事,亦天性之至。"
官为合葬,榜曰"陈孝子墓"。
郭义,兴化军人。
早游太学,以操尚称。
年四十余,客钱塘,闻母丧,徒跣奔丧,每一恸辄呕血。
家贫甚,故人有所馈,不受。
聚土为坟,手莳松竹,而庐于其旁。
甘露降于墓上,乌鹊驯集。
郡上其事,诏旌表其闾,于所居前安绰楔,左右建土台,高一丈二尺,方正,下广上狭,饰白,间以赤,仍植所宜木。
申世宁,信州铅山人。
绍兴六年,潘达兵袭铅山,父愈年七十,未及出户遇贼,贼意其有藏金,欲杀之。
世宁年未冠,亟引颈愿代父死,贼感其孝,两全之。
苟与龄字寿隆,滁州来安人。
志尚高洁,事其亲,生养死葬,力竭而礼尽,乡党称之。
母殁,庐墓侧,有芝十九茎生于墓亭。
郡县以事闻,旌其门。
王珠字仲渊,吉州龙泉人,以孝谨闻。
建炎间,居父忧,芝数本生墓侧,倒植竹以为杙,复生柯叶。
绍兴间,再罹母丧,复有双竹灵芝之祥。
颜诩,唐太师真卿之后。
真卿尝谪庐陵,故诩为吉州永新人。
诩少孤,兄弟数人,事继母以孝闻。
一门千指,家法严肃,男女异序,少长辑睦,匜架无主,厨馔不异。
义居数十年,终日怡愉,家人不见其喜愠。
年七十余卒。
张伯威,大安军人。
武翼大夫、御前前军正将祥之子。
绍熙元年,武举进士。
调神泉尉。
大母黄,年九十八,不忍之官。
黄得血痢疾濒殆,伯威剔左臂肉食之,遂愈。
继母杨因姑病笃,惊而成疾,伯威复剔臂肉作粥以进,其疾亦愈。
伯威妹嫁崔均,其姑王疾,妹亦剔左臂肉作粥以进,达旦即愈。
知大安军罗植即伯威所居立纯孝坊,崔均所居立孝妇坊。
事闻,诏伯威与升擢,倍赐其妹束帛。
蔡定,字元应,越州会稽人。
家世微且贫。
父革,依郡狱吏佣书以生,资定使学,游乡校,稍稍有称。
郡狱吏一日坐舞文法被系,革以诖误,年七十余矣,法当免系。
鞫胥任泽削其籍年而入之,罪且与狱吏等。
案具,府奏上之。
方待命于朝,故俱久囚,而革不得独决。
定切痛念父当耆年,以非辜堕圄狴,誓将身赎。
数诣府号诉,请代坐狱,弗许;请效命于戎行,弗许;请隶五符为兵,又弗许。
定知父终不可赎也,仰而呼曰:"天乎!将使定坐视父缠徽纆乎!父老耄,不应连系;佣书,罪不应与狱吏等。 理明矣,而无所云诉。 父老而刑,定之生其何益乎?定图死矣,庶有司哀怜而释父,则虽死无憾矣!"于是预为志铭其墓,又为状若诣府者结置袂间,皆叙陈致死之由,冀其父之必免也。
以建炎元年十二月甲申,自赴河死。
府帅闻之,惊曰"真孝",立命出革,厚为定具棺敛事,而抚周其家。
郑绮,婺州浦江人。
善读书,通《春秋谷梁》学。
以肃睦治家,九世不异爨。
四世孙德珪、德璋,孝友天至,昼则联几案,夜则同衾寝。
德璋素刚直,与物多迕,宋亡,仇家遂陷以死罪,当会逮扬州。
德珪哀弟之见诬,乃阳谓曰:"彼欲害吾也,何预尔事?我往则奸状白,尔去得不死乎!"即治行。
德璋追至诸暨道中,兄弟相持顿足哭,争欲就死。
德珪默计沮其行,遂绐以无往,夜将半,从间道逸去。
德璋复追至广陵,德珪已毙于狱。
德璋闻之,恸绝者数四,负骨归葬。
庐墓再期,每一悲号,乌鸟皆翔集不食。
德珪之子文嗣,幼病偻,德璋鞫之如己子。
有鲍宗岩者,字傅叔,徽州歙人。
子寿孙字子寿。
宋末,盗起里中。
宗岩避地山谷间,为贼所得,缚宗岩树上,将杀之。
寿孙拜前愿代父死,宗岩曰:"吾老矣,仅一子奉先祀,岂可杀之?吾愿自死。"
盗两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