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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
明堂。
宋初,虽有季秋大享之文,然未尝亲祠,命有司摄事而已。
真宗始议行之,属封岱宗、祀汾阴,故亦未遑。
皇佑二年三月,仁宗谓辅臣:"今年冬至日,当亲祀圜丘,欲以季秋行大享明堂礼。 然自汉以来,诸儒各为论议,驳而不同。 夫明堂者,布政之宫,朝诸侯之位,天子之路寝,乃今之大庆殿也。 况明道初合祀天地于此,今之亲祀,不当因循,尚于郊壝寓祭也。 其以大庆殿为明堂,分五室于内。"
仍诏所司详定仪注以闻。
礼院请依《周礼》,设五室于大庆殿。
旧礼,明堂五帝位皆为幔室。
今旁帷上幕,宜用青缯朱里;四户八牖,赤缀户,白缀牖,宜饰以朱白缯。
诏曰:"祖宗亲郊,合祭天地,祖宗并配,百神从祀。 今祀明堂,正当亲郊之期,而礼官所定,祭天不及地祇,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 且移郊为大享,盖亦为民祈福,宜合祭皇地祇,奉太祖、太宗、真宗并配,而五帝、神州亦亲献之。 日、月、河、海诸神,悉如圜丘从祀之数。"
礼官议诸神位未决,帝谕文彦博等曰:"郊坛第一龛者在堂,第二、第三龛设于左右夹庑及龙墀上,在壝内外者,列于堂东西厢及后庑,以象坛壝之制。 仍先缋图。"
令辅臣、礼官视设神位。
昊天上帝,堂下山罍各四。
皇地祇,大尊、着尊、牺尊、山罍各二,在堂上室外神坐左;象尊二,壶尊二,山罍四,在堂下中陛东。
三配帝、五方帝,山罍各二,于室外神坐左。
神州,大尊、着尊、山罍各二,在堂上神坐左。
牲各用一犊,毛不能如其方,以纯色代。
笾豆,数用大祠。
日、月、天皇大帝、北极,大尊各二,在殿上神坐左。
笾豆,数用中祠。
五官,数用小祠。
内官,象尊各二,每方岳、镇、海、渎,山尊各二,在堂左右。
中官,壶尊各二,在丹墀、龙墀上。
外官,每方丘陵、坟衍、原隰,概尊各二,众星,散尊各二,在东西厢神坐左右。
配帝席蒲越,五人帝莞,北极以上稿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余如南郊。
景灵宫升降,置黄道褥位。
致斋日,陈法驾卤簿仪仗,壝门大次之后设小次。
知庙卿酌奠七祠,文臣分享奉慈、后庙,近侍宿朝堂。
行事及从升堂、百官分宿升龙门外,内庭省司宿本所,诸方客宿公馆。
设宿爟火于望燎位东南。
牲增四犊,羊、豕依郊各十六,以荐从祀。
帝谓前代礼有祭玉、燔玉,今独有燔玉,命择良玉为琮、璧。
皇地祇黄琮、黄币,神州两圭有邸、黑币,日月圭、璧,皆置神坐前,燔玉加币上。
五人帝、五官白币,日月、内官以下,币从方色。
九月二十四日未漏上水一刻,百官朝服,斋于文德殿。
明日未明二刻,鼓三严,帝服通天冠、降纱袍,玉辂,警跸,赴景灵宫,即斋殿易衮圭,荐享天兴殿毕,诣太庙宿斋,其礼具太庙。
未明三刻,帝靴袍,小辇,殿门契勘,门下省奉宝舆先入。
及大次,易衮圭入,至版位,乐舞作,沃盥,自大阶升。
礼仪使导入太室,诣上帝位,奠玉币于神坐,次皇地祇、五方帝、神州,次祖宗。
奠币酌献之叙亦然。
皇帝降自中阶,还版位,乐止。
礼生引分献官奉玉币,祝史、斋郎助奠诸神坐,乃进熟。
诸太祝迎上帝、皇地祇馔,升自中阶;青帝、赤帝、神州、配帝、大明、北极、太昊、神农氏馔,升自东阶;黄帝、白帝、黑帝、夜明、天皇大帝、轩辕、少昊、高阳氏馔,升自西阶;内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诸馔,随便升设。
亚献将升,礼生分引献官俱诣罍洗,各由其阶酌献五人帝、日月、天皇、北极,下及左右夹庑、丹墀、龙墀、庭中五官、东西厢外官众星坐。
礼毕,帝还大次,解严,改服乘辇,御紫宸殿,百官称贺。
乃常服,御宣德门肆赦,文武内外官递进官有差。
宣制毕,宰臣百僚贺于楼下,赐百官福胙及内外致仕文武升朝官以上粟帛、羊酒。
嘉佑七年七月,诏复有事于明堂,有司言:"皇佑参用南郊百神之位,不应祭法。 宜如隋、唐旧制,设昊天上帝、五方帝位,以真宗配,而五人帝、五官神从祀,余皆罢。 又前一日,亲享太庙,尝停孟冬之荐,考详典礼,宗庙时祭,未有因严配而辍者。 今明堂去孟冬画日尚远,请复荐庙。 前者祖宗并侑,今用典礼独配;前者地祇、神州并享,今以配天而罢。 是皆变于礼中之大者也。 《开元》、《开宝》二礼,五帝无亲献仪。 旧礼,先诣昊天奠献,五帝并行分献,以侍臣奠币,皇帝再拜,次诣真宗神坐,于礼为允。"
而帝欲尽恭于祀事,五方帝位并亲献焉。
朝庙用犊一,羊七,豕七;昊天上帝、配帝犊各一,羊、豕各二;五方、五人帝共犊五,豕五,羊五;五官从祀共羊、豕十。
英宗即位,礼官议仁宗配明堂,知制诰钱公辅等言:"《孝经》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以周公言之则严父,以成王言之则严祖。 方是时,政则周公,祭则成王,亦安在必严其父哉?《我将》之诗是也。 真宗则周之武王,仁宗则周之成王,虽有配天之业,而无配天之祭,未闻成、康以严父之故,废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则严父也;以周公之心摄成王之祭,则严祖也,严祖、严父,其义一也。 汉明始建明堂,以光武配,当始配之代,适符严父之说,章、安二帝亦弗之变,最为近古而合乎礼。 唐中宗时,则以高宗配;在玄宗时,则以睿宗配;在永泰时,则以肃宗配。 礼官不能推明经训,务合古初,反雷同其论以惑时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 仁宗嗣位之初,傥有建是论者,则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愿诏有司博议,使配天之祭不胶于严父,而严父之道不专乎配天。"
观文殿学士孙抃\等曰:"《易》称‘先王作乐崇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盖祖、考并可配天,符于《孝经》之说,不可谓必严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郊与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谓严祖、严父其义一也。 虽周家不闻废文配而移于武,废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经》之严父,历代循守,不为无说。 魏明帝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谓是时二汉之制具存,则魏所损益可知,亦不可谓章、安之后配祭无传,遂以为未尝严父也。 唐至本朝讲求不为少,所以不敢异者,舍周、孔之言无所本也。 今以为《我将》之诗,祀文王于明堂而歌者,安知非孔子删《诗》,存周全盛之《颂》被于管弦者,独取之也?仁宗继体守成,置天下于泰安四十二年,功德可谓极矣。 今祔庙之始,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严父之大孝。"
谏官司马光、吕诲曰:"孝子之心,孰不欲尊其父?圣人制礼以为之极,不敢逾也。 《诗》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 ’又《我将》:‘祀文王于明堂。 ’下此,皆不见于经。 前汉以高祖配天,后汉以光武配明堂。 以是观之,自非建邦启土、造有区夏者,皆无配天之文。 故虽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明、章,德业非不美也,然而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 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成太平之业,制礼作乐,而文王适其父,故引以证‘圣人之德莫大于孝’答曾子,非谓凡有天下者皆当尊其父以配天,然后为孝也。 近代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误释《孝经》之义,而违先王之礼也。 景佑中,以太祖为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则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礼。 仁宗虽丰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议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于祭法不合。"
诏从抃\议。
御史赵鼎请递迁真宗配雩祭,太宗配祈谷、神州,用唐故事。
学士王珪等以为:"天地大祭有七,皆以始封受命创业之君配神作主,明堂用古严父之道配以近考,故在真宗时以太宗配,在仁宗时以真宗配,今则以仁宗配。 仁宗始罢太宗明堂之配,太宗先已配雩祀、祈谷及神州之祭,本非递迁。 今明堂既用严父之道,则真宗配天之祭于礼当罢,不当复分雩祭之配也。"
治平四年九月,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元丰,详定礼文所言:"祀帝南郊,以天道事之,则虽配帝用犊,《礼》所谓‘帝牛不吉,以为稷牛’是也。 享帝明堂,以人道事之,则虽天帝用太牢,《诗》所谓‘我将我享,维羊维牛’是也。 自梁用特牛,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谓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佑、熙宁所用犊与羊、豕,皆未应礼。 今亲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请用牛、羊、豕各一。"
太常礼院言:"今岁明堂,尚在慈圣光献皇后三年之内,请如熙宁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乐,卤簿鼓吹、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警场止鸣金钲、鼓角而已。"
自是,凡国有故皆用此制。
六月,诏曰:"历代以来,合宫所配,杂以先儒六天之说,朕甚不取。 将来祀英宗皇帝于明堂,惟以配上帝,余从祀群神悉罢。"
详定所言:"按《周礼》有称昊天上帝,有称上帝,有称五帝者,一帝而已。 将来祀英宗于明堂,合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仪注。"
并据知太常礼院赵君锡等状:"按《周官》掌次职曰:‘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祀五帝,则设大次、小次。 ’又司服职曰:‘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明上帝与五帝异。 则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 自郑氏之学兴,乃有六天之说,而事非经见。 晋泰始初,论者始以为非,遂于明堂惟设昊天上帝一坐而已。 唐《显庆礼》亦然。 请如诏祀英宗于明堂,惟配上帝,以称严父之意。"
又请:"以莞席代稿秸、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并用宗庙之器,第以不稞,不用彝瓒。 罢爟火及设褥,上帝席以稿秸,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 饮福受胙,俟终三献。"
并从之。
监察御史里行王祖道言:"前诏以六天之说为非古,今复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 礼官欲去四圭而废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礼。 望复举前诏,以正万世之失。"
仍并诏详定合用圭、璧。
详定所言:"宋朝祀天礼以苍璧,则燎玉亦用苍璧;礼神以四圭有邸,则燎玉亦用四圭有邸。 而议者欲以苍璧礼神,以四圭有邸从燎,义无所主。 《开宝》、《开元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礼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 今诏唯祀上帝,则四圭有邸,自不当设。 宜如南郊,礼神燔燎皆用苍璧。"
又请:"宿斋于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绛纱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庙之礼。"
先是,三省言:"按天圣五年南郊故事,礼毕行劳酒之礼,如元会仪。 今明堂礼毕,请太皇太后御会庆殿,皇帝于帘内行恭谢礼,百僚称贺讫,升殿赐酒。"
太皇太后不许,诏将来明堂礼毕,更不受贺,百官并于内东门拜表。
九月辛巳,大享于明堂。
礼毕,诣景灵宫及诸寺观行恭谢礼。
元符元年,尚书左丞蔡卞言:"每岁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礼,制度隘窄,未足以仰称严事之意。 今新作南郊斋宫端诚殿,实天子洁斋奉祠及见群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礼,于义为合。"
初,元丰礼官以明堂寓大庆路寝,别请建立以尽严奉,而未暇讲求。
至是蔡京为相,始以库部员外郎姚舜仁《明堂图议》上,诏依所定营建。
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罢。
大观元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犹寓大庆殿。
政和五年,诏:"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于寝殿,礼盖云阙。 崇宁之初,尝诏建立,去古既远,历代之模无足循袭。 朕刺经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风,上圆下方,参合先王之制。 相方视址,于寝之南,僝工鸠材,自我作古,以称朕昭事上帝率见昭考之心。"
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临丙方近东,以据福德之地",乃徙秘书省宣德门东,以其地为明堂。
又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见之文,得其制作之本。 夏后氏曰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 考夏后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则世室非庙堂。 修二七,广四修一,则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广十七步之半。 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 每室四户,户两夹窗,此夏制也。 商人重屋,堂修七寻,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 度以八尺之寻,其堂修七寻。 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复也,则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复屋,则知下方也。 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 三代之制不相袭,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则知皆室也。 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则东西长,七筵则南北狭,所以象天,则知上圜也。 名不相袭,其制则一,唯步、寻、筵广狭不同而已。 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户以合四序,八窗以应八节,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听十二朔。 九阶、四阿,每室四户,夹以八窗。 享帝严父,听朔布政于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备。 宜令明堂使司遵图建立。"
于是内出图式,宣示于崇政殿,命蔡京为明堂使,开局兴工,日役万人。
京言:"三代之制,修广不相袭,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寻,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广。 今若以二筵为太室,方一丈八尺,则室中设版位、礼器已不可容,理当增广。 今从周制,以九尺之筵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 广五筵,四丈五尺。 共为九筵。 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广四筵,三丈六尺。 共七筵,益四尺五寸。 十二堂古无修广之数,今亦广以九尺之筵。 明堂、玄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广五筵,四丈五尺。 左右个各修广四筵。 三丈六尺。 青阳、总章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 左右个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广三筵,益四五。 三丈一尺五寸。 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 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总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 广二十一筵。 一十八丈九尺。"
蔡攸言:"明堂五门,诸廊结瓦,古无制度,汉、唐或盖以茅,或盖以瓦,或以木为瓦,以夹纻漆之。 今酌古之制,适今之宜,盖以素瓦,而用琉璃缘里及顶盖鸱尾缀饰,上施铜云龙。 其地则随所向甃以五色之石。 栏楯柱端以铜为文鹿或辟邪象。 明堂设饰,杂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 八窗、八柱则以青、黄、绿相间。 堂室柱门栏楯,并涂以朱。 堂阶为三级,级崇三尺,共为一筵。 庭树松、梓、桧,门不设戟,殿角皆垂铃。"
诏以"玄堂"犯祖讳,取"平在朔易"之义,改为平朔,门亦如之。
仍改敷佑门曰左敷佑,左承天门曰右敷佑,右承天门曰平秩,更衣大次曰斋明殿。
七年四月,明堂成,有司请颁常视朔听朝。
诏:"明堂专以配帝严父,余悉移于大庆、文德殿。"
群臣五表陈请,乃从之。
礼制局言:"祀天神于冬至,祀地祇于夏至,乃有常日,无所事卜。 季秋享帝,以先王配,则有常月而未有常日。 礼不卜常祀而卜其日,所谓卜日者,卜其辛尔。 盖月有上辛、次辛,请以吉辛为正。"
又言:"《周礼》:‘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享先王则衮冕。 ’盖于大裘举正位以见配位,于衮冕举配位以见正位,以天道事之,则举卑明尊;大裘象道,衮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请服衮冕。 郊祀正位设蒲越,明堂正配位以莞,盖取《礼记》所谓‘莞簟之安’。 请明堂正配位并用莞簟。 又《周礼》:‘以苍璧礼天。 ’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然说者谓礼神在求神之前,祀神在礼神之后。 盖一祭而并用也。 夏祭方泽,两圭有邸,与黄琮并用。 明堂大享,苍璧及四圭有邸亦宜并用。 圜丘、方泽,执玄圭则搢大圭,执大圭则奠玄圭。 《礼经》,祀大神祇,享先王,一如明堂亲祠,宜如上仪。 其正配二位,请各用笾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铏三,柶盘、神位席、币篚,祝篚、玉爵反坫、瑶爵、牛羊豕鼎各一,并局匕、毕茅、幂俎六,大尊、山尊、着尊、牺尊、象尊各二,壶尊六,皆设而弗酌。 尊加幂。 牺尊、象尊、壶尊、牺罍、象罍、壶罍各五,加勺、幂。 御盘匜一,并篚、勺、巾。 饮福受黍豆一,以玉饰。 饭福受胙俎一。 亚献、终献盥洗罍、爵洗罍并篚、勺、巾各一,神厨鸾刀一。"
又言:"明堂用牲而不设庶羞之鼎。 按元丰礼,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 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设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 宗庙祭祀五齐三酒,有设而弗酌者,若酒正所谓‘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是也。 有设而酌者,若司尊彝所谓‘醴齐缩酌,盎齐兑酌,凡酒修酌’是也。 今太庙、明堂之用,请以大尊实泛齐,山尊实醴齐,着尊实盎齐,牺尊实缇齐,像尊实沉齐,壶尊实三酒,皆为弗酌之尊。 又以牺尊实醴齐为初献,像尊实盎齐为亚献,并陈于阼阶之上,牺在西,像在东。 壶尊实清酒为终献,陈于阼阶之下,皆为酌尊。 尊三,其贰以备乏匮。 明堂虽严父,然配天与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礼之,宜同郊祀,用礼天神六变之乐,以天帝为尊焉。 皇佑以来,以大庆殿为明堂,奏请致斋于文德殿,礼成,受贺于紫宸殿。 今明堂肇建,宜于大庆殿奏请致斋,于文德殿礼成受贺。 宿斋奏严,本以警备。 仁宗诏明堂直端门,故斋夕权罢。 今明堂在寝东南,不与端门直,将来宗祀,大庆殿斋宿,皇城外不设卤簿仪仗,其警场请列于大庆殿门之外。 王者祀上帝于郊,配以祖,祀于明堂,配以檷。 今有司行事,乃寓端诚殿,未尽礼意。 请非亲祀岁,有司行事,亦于明堂。 改仪仗使曰礼卫,卤簿使曰礼器,桥道顿递使曰礼顿,大礼、礼仪二使仍旧制。 又设季秋大享登歌,并用方士。"
初,礼部尚书许光凝等议:"明堂五室祀五帝,而王安石以五帝为五精之君,昊天之佐,故分位于五室,与享于明堂。 神宗诏唯以英宗配帝,悉去从祀群神。 陛下肇新宏规,得其时制,位五帝于五室,既无以檷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无群神从祀之渎,则神考绌六天于前,陛下正五室于后,其揆一也。"
至是诏罢从祀,而亲祠五室焉。
寻诏每岁季秋大享,亲祠明堂如孟月朝献礼,罢有司摄事,及五使仪仗等。
已而太常寺上《明堂仪》:皇帝散斋七日于别殿,致斋三日于内殿,有司设大次于斋明殿,设小次于明堂东阶下。
祀曰,行事、执事、陪祠官立班殿下,东西相向。
皇帝服衮冕,太常卿、东上阁门官、太常博士前导。
礼部侍郎奏中严外办,太常卿奏请行礼。
太常卿奏礼毕,礼部郎中奏解严。
其礼器、牲牢、酒馔、奠献、玉币、升烟、燔首、祭酒、读册、饮福、受胙并乐舞等,并如宗祀明堂仪。
其行事、执事、陪祠官,并前十日受誓戒于明堂。
行事、执事官致斋三日,前一日并服朝服立班省馔,祀日并祭服。
陪位官致斋一日。
祀前二日仍奏告神宗配侑。
自是迄宣和七年,岁皆亲祀明堂。
高宗绍兴元年,礼部尚书秦桧等言:"国朝冬祀大礼,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余员,今卤簿、仪仗、祭器、法物散失殆尽,不可悉行。 宗庙行礼,又不可及天地。 明堂之礼,可举而行,乞诏有司讨论以闻。"
礼部、御史、太常寺言:"仁宗明堂以大庆殿为之,今乞于常御殿设位行礼。"
乃下诏曰:"肇称吉礼,已见于三岁之郊;载考彝章,当间以九筵之祀。 因秋成物,辑古上仪,会天地以同禋,升祖宗而并配。"
乃以九月十八日行事。
四年,太常寺看详、国子监丞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礼者十一事:其一,谓陶匏用于郊丘,玉爵用于明堂,今兹明堂实兼郊礼,宜用陶匏,他日正宗祀之礼,当奉玉爵。
其二,《礼经》,太牢当以牛、羊、豕为序,今用《我将》之诗,遂以羊、豕、牛为序,所谓以辞害意,岂有用大牲作元祀,而反在羊、豕之后者?其三,陈设尊罍,宜仿《周官》司尊彝秋尝之制。
其四,泛齐醴齐,宜代以今酒而不易其名。
其五、其六,祭器、冕服,当从古制。
其七,皇帝未后诣斋室,则是致斋二日有半,乞用质明以成三日之礼。
其八,斋不饮酒茹荤,乞罢官给酒馔,俾得专心致志,交于神明。
其九,设神位版及升烟、奠册,不当委之散吏。
其十、十一,皆论乐。
并从之。
三十一年,以钦宗之丧,用元佑故事,皆前期朝献景灵宫、朝享太庙,皆遣大臣摄事;唯亲行大享之礼,礼毕宣赦,乐备不作。
附庙毕如故事。
享罢合祭,奉徽宗配。
祀五天帝、五人帝于堂上,五官神于东厢,仍罢从祀诸神位,用熙宁礼也。
孝宗淳熙六年,以群臣议,复合祭天地,并侑祖宗、从祀百神,如南郊。
十五年九月,有事于明堂,上问宰执配位。
周必大奏:"昨已申请,高宗几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应配坐,且当以太祖、太宗并配。"
留正亦言之。
上曰:"有绍兴间典故,可参照无疑。"
嘉定十七年闰八月,理宗即位,大享当用九月八日,在宁宗梓宫未发之前,下礼官及台谏、两省详议。
吏部尚书罗点等言:"本朝每三岁一行郊祀,皇佑以来始讲明堂之礼,至今遵行。 稽之《礼经》,有‘越绋行事’之文,‘既殡而祭’之说,则虽未葬以前,可以行事。 且绍熙五年九月,在孝宗以日易月释服之后,未发引之前;庆元六年九月,亦在光宗以日易月释服之后,未发引之前。 今来九月八日,前祀十日,皇帝散斋别殿,百官各受誓戒,系在闰八月二十七日,即当在以日易月未释服之内。 乞下太史局,于九月内择次辛日行礼,则在释服之后,正与前史相同。"
乃用九月二十八日辛卯。
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前一日,享太庙,遣官摄事。
皇帝亲行大享,礼成不贺。
淳佑三年,将作少监、权枢密都承旨韩祥言:"窃以明堂之礼,累圣不废严父配侑之典。 南渡以来,事颇不同。 高庙中兴,徽宗北狩,当时合祭天地于明堂,以太祖、太宗配,非废严父之祀,以父在故也。 及绍兴末,乃以徽庙配。 孝宗在位二十八年,娱奉尧父,故无祀父之典,南郊、明堂,惟以太祖、太宗配,沿袭至今,遂使陛下追孝宁考之心有所未尽。"
时朝散大夫康熙亦援倪思所着合宫严父为言。
上曰:"三后并侑之说最当。"
是后明堂以太祖、太宗、宁宗并侑。
宝佑五年九月辛酉,复奉高宗升侑。
于是明堂之礼,一祖三宗并配。
度宗咸淳五年,明堂大享,又去宁宗,奉理宗与祖宗并配。
先是,绍兴初,权礼部尚书胡直孺等言:"国朝配祀,自英宗始配以近考,司马光、吕诲争之,以为诎祖进父,然卒不能夺王珪、孙抃\之谄辞。 其后,神宗谓周公守祀在成王之世,成王以文王为祖,则明堂非以考配明矣。 王安石亦对以误引《孝经》严父之说,惜乎当时无有辨正之者。 今或者曰:后稷为周之祖,文王、武王是为二祧。 高祖为汉之祖,孝文、孝武特崇两庙。 皆子孙世世所奉承者。 太祖为帝者祖,太宗、真宗宜为帝者宗。 皇佑以一祖二宗并配,议出于此。 直孺等闻前汉以高祖配天,后汉以光武配明堂,盖古之帝王非建邦启土者,皆无配之祭。 故虽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明、章,其德业非不美也,然而子孙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有宋肇基创业之君,太祖是已。 太祖则周之后稷,配祭于郊者也;太宗则周之文王,配祭于明堂者也。 此二祭者,万世不迁之法。 皇佑宗祀,合祭天地,固宜以太祖、太宗配。 当时盖拘于严父,故配帝并及于真宗。 今主上绍膺大统,自真宗至于神宗均为祖庙,独跻则患在于无名,并配则几同于袷享。 今参酌皇佑诏书,请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惟礼专而事简,庶几可以致力于神,万世行之可也。"
七年,徽宗哀闻。
是岁九月,中书舍人傅崧卿援严父之说,不幸太上讳问奄至,而大享不及,理实未安。
吏部尚书孙近等言:"元年以来,祖、宗并配,今论者乃欲祖、宗并配之外,增道君皇帝一位,不合典礼。"
权礼部侍郎陈公辅言:"今梓宫未还,庙社未定,疆土未复,臣窃意祖宗、上皇神灵所望于陛下者,必欲兴衰拨乱,恢复中原,迎还梓宫,归藏陵寝,以隆我宋无疆之业。 若如议者之言,以陛下贵为天子,上皇北狩十有一年,未获天下之养,今不幸而崩,且欲因明堂之礼,追配上帝,谓是足以尽人子之孝,则于陛下之志,恐亦小矣。 宜依故事合祭天地,祖、宗并侑。 太上升配,似未可行。"
至嘉定四年,遂以太祖、太宗、高宗、宁宗并侑,至度宗,复以太祖、太宗、高宗、理宗并配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