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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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 脱脱、阿鲁图等

火上

炎上,火之性也。

火失其性,则为灾眚。

旧说以恒燠、草妖、羽虫之孽,羊祸、赤眚、赤祥之类皆属之火,今从之。

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余区。

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区,酒工死者三十余。

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

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兵器、钱帛并尽。

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

燔庐舍三百四十余区。

二月,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

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六百余区。

五月,京师相国寺火,燔舍数百区。

海州火,燔数百家,死者十八人。

干德四年二月,岳州衙署、禀库火,燔市肆、民舍殆尽,官吏逾城仅免。

三月,陈州火,燔民舍数十区。

潭州火,燔民舍五百余区;逾月,民周泽家火,又燔仓禀、民舍数百区,死者三十六人。

是春,诸州言火者甚众。

八月,衡州火,燔公署、仓库、民舍仅千余区。

五年,京师建隆观火。

开宝三年八月,辰州廨火,燔军资库。

五年七月,忠州火,仓库殆尽。

七年九月,永城县火,燔民舍一千八百余区。

八年四月,洋州火,燔州廨、民舍千七百区。

永城县火,燔军营、民舍千九百八十区,死者九人。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益州西仓灾。

雍熙元年五月丁丑,干元、文明二殿灾。

初夕,阴云雷震,火起月华门,翌日辰、巳方止。

二年九月庚寅夜,楚王元佐宫火,燔舍数百区,王自是以疾废于家。

三年,光化军民却勋家火,延燔军廨、舍、库。

端拱元年二月,云安军威棹营火。

二年三月,衡州火,燔州县官舍、仓库、军营三百余区。

又崇贤坊有鸟燔数十处,七日不灭。

淳化三年十月,蔡州怀庆军营火,燔汝河桥民居、官舍三千余区,死者数人。

十二月,建安军城西火,燔民舍、官廨等殆尽。

四年二月,永州保安津舍火,飞焰过江,烧州门及民屋三百余家。

咸平二年四月,池州仓火,燔米八万七千斛。

景德元年正月,平虏军营火,焚民居庐舍甚众。

四年十一月,郢州火,燔仓库并尽。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库灾。

二年四月,升州火,燔军营、民舍殆尽。

四年八月,徐州草场火。

十月,镇州城楼、战棚火。

七月,雄州甲仗库火。

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

四月壬申夜,荣王元俨宫火,自三鼓北风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左承天祥符门、内藏库、朝元殿、干元门、崇文院、秘阁、天书法物内香藏库。

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厩坊草场火。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院火,延燔数百区。

三年春,京师多火。

六月,永州军营火,延民舍数百余区。

五年四月丁巳,事材场火。

天圣三年二月丁卯,蕲州榷货务火。

五年四月壬辰,寿宁观火。

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应宫灾。

初,大中祥符元年,诏建宫以藏天书。

七年,宫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

至是,火发夜中,大雷雨,至晓而尽。

明道元年八月壬戌,修文德殿成。

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延庆、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景佑三年七月庚子,太平兴国寺火起阁中,延燔开先殿及寺舍数百楹。

是夕,大雨雹。

十月巳酉,澶州横龙水口西岸料物场火,焚薪刍一百九十余万。

宝元二年六月丁丑,益州火,焚民庐舍二千余区。

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

庆历元年五月癸亥,庆州草场火,延燔州城楼橹。

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宫火。

四年三月丙戌夜,代州五台山寺火。

六月丁未,开宝寺灵感塔灾。

七月甲子,燕王宫火。

六年七月辛丑,洪福禅院火。

八年正月壬午,江宁府火。

初,李景江南大建宫室、府寺,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唯玉烛殿独存。

皇佑五年正月丁巳,会灵观火。

至和元年四月辛丑,祥元观火。

二年,并州太宗神御殿火。

嘉佑三年正月,温州火,燔屋万四千间,死者五十人。

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亲宫火,焚九百余间。

甲寅,广亲宫又火。

熙宁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宫火,燔东城门。

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百楹,案牍殆尽。

十一月,洞真宫火。

九年十月,鲁王、濮王宫火。

十年正月,仙韶院火。

撤屋二百五十楹。

三月丙子,开封府火。

元丰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区,诸军衣万余袭,谷帛军器百五十万。

四年六月,衡州火,烧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

钦州大雷震,火焚城屋。

五年二月,洞真宫火。

八年二月辛巳,开宝寺火。

时寓礼部贡院于寺,点校试卷官翟曼、陈之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元佑元年三月,宗室宫院火。

六年十二月,开封府火。

绍圣三年三月七日,内尚书省火,寻扑灭。

上逾执政:禁中屡火,方醮禳,已罢春宴,仍不御垂拱殿三日。

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宫院火。

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观火,大雨中久而后灭。

崇宁二年六月,中太乙宫火。

三年三月辛丑,大内火。

政和三年四月,苏州火,延烧公私屋一百七十余间。

五月,封州火,延烧公私屋六百八十二间。

五月辛丑,京师大盈仓火。

是岁,成都府大慈寺、温州绛州皆火。

重和元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达晓,大雨如倾,火益炽,凡爇五千余间,后苑广圣宫及宫人所居几尽,焚死者甚众。

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书省火,延烧礼、祠、工、刑、吏部,拆尚书省牌掷火中禳之乃息。

二年三月戊戌,天汉桥火,焚百余家。

顷之,都亭驿又火。

己酉,保康门火。

绍兴元年十月乙酉,临安府、越州大火,民多露处。

十二月辛未,越州火,焚吏部文书,乙酉,移跸钱塘。

二年正月丁巳,宣州火,燔民居几半。

五月庚辰,临安府大火,亘六七里,燔万数千家。

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

燔吏刑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居、军垒尽,乙未旦乃熄。

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阙门外火,多燔民居。

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数千家。

六年二月,行都屡火,燔千余家。

十二月,行都大火,燔万余家,人有死者。

时高宗亲征刘豫,都民之暴露者多冻死。

七年正月辛未,平江府火。

二月辛丑,镇江府、楚、真、扬、太平州火。

是岁,临安府火。

八年二月丁酉,太平府大火,宣抚司及官舍、民居、帑藏、文书皆尽,死者甚众,录事参军吕应中、当涂县丞李致虚死焉。

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

七月壬寅,又火。

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居,延及省部。

十一月丁巳,温州大火,燔州学、酤征舶等务、永嘉县治及民居千余。

十一年七月癸亥,婺州大火,燔州狱、仓场、寺观暨民居几半。

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十余区,民居三千余家。

十二年二月辛巳,镇江府火,燔仓米数万石,刍六万束,民居尤众。

是月,太平、池州及芜湖县皆火。

三月丙申,行都火。

四月,行都又火。

十四年正月甲子,行都火。

十五年,大宁监火,燔官舍、帑藏、文书。

九月丙子,行都火,经夕,渐近太室而灭。

十七年八月,建康府火。

十二月辛亥,静江府火,燔民舍甚众。

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书皆尽。

二十五年,汴京宫室悉焚。

二十六年。

潭州南岳庙火。

二十九年四月,镇江府火,焚军垒、民居。

十二月丙子,夔州大火,燔官舍、民居、寺观,人有死者。

干道元年正月,泰州火,燔民舍几尽。

是年春,德安府应城县厩驿火。

二年冬,真州六合县武锋军垒火。

十二月,婺州火。

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

三年五月,泉州火。

五年十二月壬申,太室东北垣外民舍火。

七年十一月丁亥,禁垣外阉人私舍火,延及民居。

九年九月,台州火,经夕,至于翌日昼漏半,燔州狱、县治、酒务及居民七千余家。

淳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楼及五十余家。

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岳庙火。

八月,严州火。

十一月癸亥,丽正门内东庑灾。

是岁,泸州火,坐上焚民居不实,守臣贬秩。

三年九月,大内射殿灾,延及东宫门。

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千余家。

五年四月庚寅,兴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余家,有死者。

十一月,和州牧营火,燔一百六十区。

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数千家,延及船舰,死者甚众。

八月,温州试士,火作于贡闱。

八年正月,扬州火。

九月乙亥,行都火。

九年九月,合州大火。

燔民居几尽,官舍仅有存者。

十一年二月辛酉,兴元府义胜军垒舍火。

十二年八月,温州火,燔城楼及四百余家。

十月,鄂州大火,燔万余家。

江风暴作,结庐堤上、泊舟岸下者,焚溺无遗。

十四年五月,大内武库灾,戎器不害。

六月庚寅,行都宝莲山民居火,延烧七百余家,救焚将校有死者。

五月,成都府市火,燔万余家。

十六年九月,南剑州大火,民居存者无几。

绍熙元年八月壬寅,处州火,燔数百家。

十二月戊申,建宁府浦城县火。

时查洞寇张海作乱,焚五百余家。

二年四月,行都传法寺火,延及民居。

言者以戚里土木为孽,火数起之应。

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谯楼、官舍、狱宇、钱帑库务,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余区,延烧千五百家,自庚子至于壬寅乃熄。

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胜军器库、城内外民居甚众。

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翌日,阛阓焚者半。

十一月,又火,燔五百余家。

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翌日,燔八百家。

庆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

三年闰月甲申,金州都统司中军垒舍火,焚千三百余区。

阅六月乙酉,又火。

燔二千余区。

是冬,绍兴府僧寺火,延烧数百家。

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

燔州狱、官舍,延及八百余家。

嘉定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于四月辛巳,燔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延烧五万八千九十七家。

城内外亘十余里,死者五十有九人,践死者不可计。

城中庐舍九毁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

火作于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家,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

疏再上,始黥配万安军,犹免决。

自是民讹言相惊,亡赖因纵火为奸利。

二年六月己卯,临安府火。

三年正月丁酉,襄阳府火作而风暴,选锋军校于友直死于救焚,止延烧六十余家。

帅、漕臣上其功,赠二秩,官其子二。

十一月甲午,福州火。

燔四百余家。

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书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修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夜召禁旅救扑。

太室撤庙庑,迁神主并册、宝于寿慈宫。

翼日戊辰旦,火及和宁门鸱吻,禁卒张隆飞梯斧之,门以不焚。

火作时,分数道,燔二千七十余家。

又翌日己巳,神主还太室。

时省部皆寓治驿、寺。

四月丙申,临安府梵天寺火。

六月,盱眙军天长县禁军营火,铠械为尽。

八月壬辰,鄂州外南市火,燔五百余家。

开禧二年二月癸丑,寿慈宫灾。

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数百家。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二百家。

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余家。

是岁,泸州火,燔千余家。

十一月丁亥,建宁府政和县火,燔百余家。

四年闰二月己卯,绍兴府嵊县浦桥火,燔百余家。

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多。

十月,抚州火。

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延烧千余家,死者数人。

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

燔二千家。

八年八月辛丑,湖州火,燔寺观,延烧三百家。

九年七月甲戌,南剑州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千一百余家,民有死者。

十一年二月,行都火。

燔数百家。

九月己巳,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燔四百八十余家。

十三年二月庚寅,安丰军故步镇火,燔千余家,死者五十余人。

八月庚午,庆元府火,燔官舍、第宅、寺观、民居甚众。

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内外数万家、禁垒百二十区。

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焚军垒及民居二千余家,人火之也。

守臣尚震午误以为金人至而遁。

六月丁亥,岳州火,燔岳阳楼、州狱、帑库,延及八十家。

己丑又火,燔百余家。

绍定元年三月,行都火,燔六百余家。

嘉熙元年六月,临安府火,燔三万家。

淳佑元年,徽州火。

十二年十一月丙申,行都火,至丁酉夜始熄。

景定四年,绍兴火。

五年,临安府大火。

德佑元年,玉牒所灾。

干德二年冬,无雪。

五年冬,无雪。

开宝元年冬,京师无雪。

二年冬,无雪。

淳化二年冬,京师无冰。

至道元年冬,无雪。

二年冬,无雪。

大中祥符二年,京师冬温,无冰。

天圣五年,夏秋大暑,毒气中人。

嘉佑六年冬,京师无冰。

治平四年冬,无雪。

元丰八年冬,无雪。

元佑元年冬,无雪。

四年冬,京师无雪。

五年冬,无冰雪。

绍兴五年五月,大燠四十余日,草木焦槁,山石灼人,□曷死者甚众。

三十一年冬,无雪。

干道三年,冬温,少雪无冰。

五年,冬温,无雪。

六年,冬温,无雪冰。

绍熙三年冬,潼川路不雨,气燠如仲夏,日月皆赤,荣州尤甚。

庆元元年冬,无雪。

二年冬,无雪。

四年冬,无雪。

越岁,春燠而雷。

六年,冬燠无雪,桃李华,虫不蛰。

开禧三年冬,少雪。

嘉定元年,春燠如夏。

六年冬,燠而雷,无冰,虫不蛰。

八年夏五月,大燠,草木枯槁,百泉皆竭,行都斛水百钱,江、淮杯水数十钱,□曷死者甚众。

九年冬,无雪。

十三年冬,无冰雪。

越岁,春暴燠,土燥泉竭。

建隆二年九月,亳州献芝一株。

干德四年闰八月,黄冈县民段赞屋柱生紫芝一本二茎,知州郑守忠以献。

十二月,登州献芝五茎。

开宝四年,成都府民罗达家生芝。

六年正月,知梓州赵延通献芝一本。

河中府大明观殿芝草生,节度使陈思让以闻。

七年七月,陈州节度党进献控鹤营卒孙洪家芝二本。

八月,又献芝一本,四十九茎。

九月,麻城县廨芝生柱上,刺史王明以献。

十月,梓州献芝草。

太平兴国二年八月,青城县民家竹一本,上分双茎。

三年六月,项城县令王元正献芝草。

七月,广州献芝草。

八月,功臣堂柱生芝二本,知州范旻画图以献。

四年八月,广州献芝草。

九月,华山道士丁少微献白芝、黝芝各一器。

五年五月,眉山县竹一茎十四节,上分二枝,长丈四尺。

九月,真定府行宫殿梁生芝。

如荷花,知府赵贤进以图来上。

十月,龙水县华严寺旧截竹为筒引水。

忽生枝叶,长二丈许,知州姜宣以闻。

六年三月,广州献黄芝一本九茎。

七月,新津县赵丰村竹一茎十二节,上分两岐,知州崔宪以闻。

七年六月,知黄州裴仁凤献芝草。

七月,知罗江县陈覃于罗瑰山获芝四本以献。

湘阴县万寿寺松根,芝草二本生,转运副使赵昌献之。

八月,再生四本,昌又献。

潭州民欧阳进、夏侯敏园中芝三本。

宜兴县民长孙裕家生芝,紫茎黄盖。

十月,雄州实信院竹业丛芝草,僧致仁采之复生,悉以上献。

八年二月,知福州何允昭献芝二本。

五月,汉州献芝。

十月乙酉,蜀州献瑞竹一本十六节,上分两枝。

知连州史昭文献芝二茎。

十一月,婺源县民王化于王陵山石上得紫芝一本,丛生五茎。

金州监军廨生芝三本。

九年十月,金州献芝三本,永康军献芝九茎,同日至阙下。

十一月,知梓州沉护获芝三茎。

雍熙二年七月,灵州芝草生,知州侯赟刻木为其状来献。

三年三月,殿前承旨张思能使楚、泗,献所得芝草五本。

四月,眉山县献《异竹图》。

八月,刑部尚书宋琪家牡丹三华。

端拱元年五月,知襄州郝正献芝五本。

八月,广州凤集合欢树下,得芝三本。

二年七月,彭山县民家生异竹。

舒州芝草生,知州赵孚以献。

十月,密州献芝草。

淳化元年四月,永州监军廨芝草生,知州克宪以闻。

八月,黄州刺史魏丕献芝草。

二年二月,射洪县安国寺竹二茎同本。

六月,舒州竹连理,知州乐史以闻。

十一月,陵州民赵崇家慈竹二茎,长六尺许,其上别有根柢,茎分十枝,长丈余;又一本三茎并耸。

三年十月,朗州异竹生。

京师太平兴国寺牡丹生华,占云:"有丧。"

是月,恭孝太子薨。

四年正月,知兴化军冯亮献芝草。

十月,彭门芝草生。

十二月,荣州献《异竹图》。

五年正月,密州献芝草四本,枝叶扶疏。

二月,知温州何士宗献芝草五本;十月,又献十本。

至道元年十一月,潭州监军廨生竹一本,长二尺许,枝叶万余,尤为殊异。

二年六月,虔州龙泉县合龙院一竿分两枝。

河南县民张知远家芝草生,判府吕蒙正表上之。

闰七月,密州献芝二本。

三年二月,广东转运使康戬献紫芝。

咸平元年十二月,宣化县保圣山瑞竹生一本二枝。

二年闰二月,宣、池、歙、杭、越、睦、衢、婺诸州箭竹生米如稻。

时民饥,采之充食。

九月,剑州驿厅梁上生芝草,一枝三朵,其色黄白,知州李仁衡图以献。

四年正月,滩州献芝草一本,如佛状。

十二月,知淮阳军王砺献芝草三本。

六年五月,导江县民潘矩田生芝,三层,黄紫色,高五寸许。

九月,相州牧龙坊生芝一茎,色紫黄,长尺余,分七枝,枝如手五指状。

其最上枝类凤者,知州张鉴以献。

景德三年八月,蔡州献芝草。

四年十月,知广安军王奇上《芝草图》。

十二月,蓬州上《瑞竹图》。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温州献《瑞竹图》。

五月辛未,以东封,遣经度制置使王钦若祭文宣王庙,于孔林得芝五株,色黄紫如云色,及人戴冠冕之状。

诏内侍杨怀玉祭谢。

复得芝四本,轻黄,如云气之状。

癸未,内侍江德明于白龙潭石上得紫黄芝一本以献。

六月,瑕丘县民宋固于尧祠前得黄紫芝九本,连理者四;又县民蔡珍得芝一本,王钦若以献。

钦若又于岱岳及尧祠前,再得芝二十二本。

连理者二,及有贯草石者。

七月,钦若亲获芝十一本,又州长及民所得二十六本,有重台连理及外白内紫之状,且言:"泰山至日生芝草,军民竞采,请给缗帛。"

从之。

兖州狱空,司理参军郭保让扫除其间,得芝四本。

八月,须城县民家芝草生。

干封县民家屋柱生芝。

滋长连袤,色鲜洁如绘画。

钦若献芝草八千一百三十九本,有贯草木、附石、连理及饰为宝山者。

黄州献异竹一本双茎。

九月,赵安仁来献五色金玉丹紫芝八千七百十一本。

巩县柴务牡丹华。

十月,泰山芝草再生者甚众。

辛丑,车驾次郓州,知州马元方献芝草五本。

甲辰,钦若等又献泰山芝草三万八千五十本,有并五连、三连理者,五色重晕如宝盖,下相连带,凡草木五谷如宝山、灵禽、瑞兽之象者六百四十二。

诏令封禅日列天书辇前,又送诸路名山胜景及赐宰相。

是月,复州献芝草,类神仙佛像。

河中府酒厨梁上生芝,一本十二叶,其色如玉。

安阳县段赞家紫芝连理,长尺余,又民李钊屋柱生芝三本。

霍丘县河亭及圣惠坊并有紫芝生。

十二月,福州怀安县龙眼树上紫芝连理。

温州献《灵芝图》。

二年正月,福州荔枝树生连理芝二本。

二月,饶州献芝草四本。

七月,遂州皇泽寺芝草生,凡五十本。

九月,荣州廨庭中生芝二本。

十月,果州青居山献金晕连理芝草。

十一月,华山张超谷石上生紫芝二本。

嵩岳生芝草五十本。

石首县文宣王庙殿柱芝草生。

又龙盖山万福里民宗永昌园藤上芝草生,一本双茎。

十二月,汉州芝草生。

黔州芝草一茎十二枝,若山峰状。

三年正月,井研县三惠寺生芝草十本。

二月,昌州廨厅柱芝生四本。

闰二月,饶州芝草生。

三月,西充县青莲塔院、太平观并生芝草。

四月,京师竹有华,占云:"岁不丰。"

六月,绵、邵、鄂州并芝草生。

七月,虢州圣女观生芝草三本。

八月,颖县民得田芝十二本。

蜀州生芝草,一茎九叶。

江陵县民张仲家竹自根上分干,其一干又分三茎,九月,江陵府永泰寺竹出地七节,分为两茎,长丈余,知府陈尧咨以闻。

华州敷水民侯元则入华阳川石罅,得芝一本,知州顾端以献。

十月,内侍任文庆诣茅山,设醮洞中,获芝草二十八本,有如人手者。

十一月,安乡县谢山获芝二十二本,其七状如珊瑚而色紫。

十二月,神泉县获芝四本。

四年正月,知华州崔端献芝草,状如仙人掌。

须城县民李道安于黄仙公洞台上得芝草一本以献。

二月,崔端又献芝草十本。

知益州任中正献芝草二十二本。

知遂州毋宾古献芝草。

四月,古田县僧舍竹一本,上分三茎。

端昌县民李让家筀竹一本,去地五尺许,分为二茎,知州范应辰以闻。

六月,夔州芝草生禀舍中。

七月,知亳州徐泌、知江州王文震并献芝草。

知郴州袁延庆献芝草十本。

八月,邕州云封寺柏树生芝五本,知州刘知诘以献。

西充县广川王庙生芝十本,其三连理。

八月,知信州李放献《瑞竹图》三本。

十一月,河中府献芝草。

真源县民王顺慈、司徒捷家生芝各一本。

岳州、道州并献芝草。

南岳奉册使薛映、副使钱惟演过荆门军神林石上,获芝草以献。

十二月,铅山县仁寿僧舍生芝草一本,双枝,长尺八寸。

五年六月,浔州六祖院法堂紫芝双秀,知州高志宁以闻。

八月,亳州献芝草。

十月,泽州厅事梁上,生白茎紫盖芝二十四本。

闰十月,常州芝草生。

又萧山县芝生李树上十一本。

十一月,广州献芝草二百三十七本。

晋原县僧舍芝草一本。

十二月,随州芝草生。

亳州献鹿邑县民所获芝草四本。

候官县山上生芝草五十四本。

闽县望泉寺生芝草十本。

宁德县支提山石上生芝草十五本。

六年二月,江州庐山崇圣院生芝九本,知州王文震以献。

四月,饶州承天院东山生芝四本,连叶。

六月,寿丘县获紫茎金芝一本。

景陵县管阳山林中获芝三十本。

七月,内侍石延福登兖州寿丘,获芝一本,贯草而生,又旁得三十本。

亳州团练使高汉英献芝八本。

鼎州城门柱下生芝一本。

八月,继照堂生芝一本,紫茎黄盖。

奉祀经度制置使丁谓至真源县,太清宫道士、濑阳乡民继获芝八十本以献。

乙丑,又获二百五十本,有一本三茎,一茎如云气佛像者。

九月,又得宋城县民所获芝五十本献之。

十月,丁谓来朝,献芝草三万七千一百八本,饰以仙人、宝禽、异兽之状;十一月,又献九万五千一百本。

明年,车驾至真源,民有诣行阙献者,又一万八千本。

是冬,兖州景灵宫芝草生。

庆成军大宁庙圣制碑阁生金芝二本。

昭州龙岳山资寿寺芝草生。

浔州厅廨柱芝生一本,上分为二,其上又生二本,凡三重。

无锡县民曹诜家食案生芝,赤黄有光,长尺许。

又知南安军章得一献芝草。

七年正月,明州献茹侯山石上芝草一本四茎。

二月,知信州欧阳陟献芝草七本,忠州献芝五本。

四月,福州献芝草二本。

五月,郪县西上石崖生紫芝十五本。

七月,华州民入华山,得白石上芝草,双茎连盖。

八月,均州、献州献芝千二百二十七本。

十月,庆成军大宁庙石双茎芝生,其上合干,明、英二州芝草生。

十一月,蜀州芝草二本生竹根。

八年二月,青州武成王庙柱生芝一本,知州张知白以图献。

三月,荣州应灵县弥陀佛舍生紫芝三本,其一双干,上如盖。

四月,昌州有芝生石上,一本四茎,其色黄白。

四月,彰明县民家竹一根,上分二本、十三节。

又开元寺桃竹一茎,上分十八节,皆相对。

五月,道州舜祠旁生芝二十一本。

六月,盩啡县民家芝草三茎,共成一叶,又石芝一本。

十月,晋原县民柏扆家生芝三根,合为一本。

九年七月,知信州董温献芝十二本。

八月,知庐州余献卿献芝二本。

九月,涪城县石壁生芝一本。

十一月,武冈县民何文化园竹生两株同本,上分四茎。

十二月,晋原县民李彦滔家竹一本,双茎对节,知州王世昌图以献。

天禧元年三月,新津县平盖下玉皇案下芝草生。

鄂州天庆观圣祖殿芝草生。

四月,邵阳等县竹生穗如米,民饥,食之。

又浮梁县竹生穗如米。

七月,汉阳军太平兴国寺异竹一本,生二茎,节皆相对。

十二月庚午。

内出芝草如真武像。

二年正月庚子,内出真游、崇徽二殿《梁上芝草图》示宰相。

五月,兖州景灵宫昭庆殿生金芝二本。

三年六月,汉阳军芝草生一百五十余本。

七月,嵩山崇福宫获芝草一百本,有重台连理、贯草者,知河南府冯拯以献。

四年四月,梁山军民王崇扆竹园生金晕紫芝五本。

十一月,上饶县民王寿园中生芝草三本,皆金晕,其二连理。

干兴元年六月,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居民取以食。

兴州竹有实,如大麦,民取以食。

占曰:"大饥。"

八月,洋州民李永负土成母坟,芝生坟上。

天圣元年五月,兴州竹有实如大麦,民取以食之。

占曰:"竹有实,大饥。"

八月甲寅,有芝生于天安殿柱,召辅臣观之。

九月戊午,城西下木场芝草生。

三年七月,梓州城门生芝二本。

四年正月。

梓州民家生芝四本。

九月,荣州芝生。

明道元年七月,荣州、连州并芝生。

景佑二年九月,嘉州芝草生。

四年五月丙寅,有芝生于化成殿楹。

庆历元年二月丙午,京师雨药。

二年八月,梓州芝草生。

五年八月,洪州章江禅院堂柱芝草生,高一尺三寸,叶二十一层,色白黄,有紫晕,旁生小芝,叶九层,上有气如烟。

皇佑元年七月,福州生芝一十二本。

十月,湖州芝草生。

三年六月丁亥,无为军献芝草凡三百五十本。

上曰:"朕以丰年为上瑞,贤臣为宝,至于草木、鱼虫之异,焉足尚哉!"

五年闰七月,荣州芝草生。

嘉佑三年十一月,河南府芝草生。

六年正月,清川县汉光武祠生芝草,一本三岐。

八月,施州歌罗砦生芝四本。

十月,汝州新砦巡检廨舍生芝五本。

熙宁元年,益阳县雷震山裂,出米可数十万斛,继至京师,信米也,但色黑如炭。

八年七月,鼎州产芝三本,其一类珊瑚,枝叶摎结,盐官县自三月地产物如珠,可食;水产菜如菌,可为菹,饥民赖之。

九年五月,流江县产芝二十一本。

元丰二年四月,眉州生瑞竹。

六月,忠州雨豆。

七月甲午,南宾县雨豆。

十一月,全州芝生十二本。

三年六月,安州芝生二十九本,其一连理。

临江军芝生四十三本。

四年十月,郪县天庆观生瑞竹一本,自第九节分茎双起。

五年七月,永康县生紫芝九本。

十一月,阆中县生紫芝六、金芝七。

永康县生紫芝九。

六年八月,吉州芝生三十三本。

十二月,滕县官舍生异草,经月不腐。

七年四月,景灵宫芝生六本于天元殿门。

五月,开化县芝生九本,黄白紫色。

八月,永安陵下宫芝生一本。

十月,青州芝生二十一本。

元佑元年七月,武安军言:"前秘书省正字郑忠臣母坟前生芝草一本,紫茎黄盖。"

三年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

四年九月,江津县石上生芝草二本六茎。

五年二月,晋原县生芝草四十二本。

七年十一月,滁州生芝二百余本。

绍圣三年九月,淄川县生芝草,有谷十科穿芝草生二枝。

十月,河南府大内地生芝草。

元符二年正月,处州民田生瑞竹。

二月,泸州生芝草一本,同根骈干,至盖复合为一。

又衡州郡厅生紫芝一根十六叶。

崇宁元年八月,盘石县芝草连理。

三年十月,复州、泽州芝草生。

四年正月,戎州、宿州芝草生。

七月,泸州芝草、瑞竹生。

五年冬,澶州、安州芝草生。

大观元年三月,宣、郓、湖、润州皆芝草生。

庐州雨大豆。

九月,崇天台及兖州孔林芝草生。

二年,陈、兖、筠州、广德军芝草生。

三年秋,西京、湖、海、普、渠州、南安军芝草生。

政和元年正月,莱州芝草生。

十一月,虔州圣祖殿芝草生。

二年二月戊子,河南府新安县蟾蜍背生芝草。

自是而后,祥瑞日闻。

玉芝产禁中殆无虚岁,凡殿宇、园苑及妃嫔位皆有之。

外则中书尚书二省、太学、医学亦产紫芝。

四年八月,建州境内竹生米数千万石。

五年十一月癸酉,越州承天寺瑞竹一竿七枝,干相似,其叶圆细,生花结实。

诏送秘书省,仍拜表贺。

五年五月,禁中芭蕉连理。

八月甲子,蕲州进芝草一万一千六百枝,内一枝紫色,九干。

十二月己未,汝州进六万本,其间连理、双枝者一千八百八十,有司不胜其纪。

初犹表贺,后以为常,不皆贺也。

时朱胜非为京东提举学事,行部至密州界,见县令部数百夫入山采芝。

弥漫山谷,皆芝菌也。

或附木石,或出平地,有一本数十叶,层迭高大,众色咸备。

郡守李文仲采及三十万本,每万本作一纲入贡。

文仲寻进职,授本道转运使。

建炎二年九月癸卯,权知密州杜彦献芝草,五叶,如人指掌,色赤而泽。

宰臣黄潜善奏:"色符火德,形像股肱之瑞。"

高宗不启视,却之。

绍兴元年七月乙未,浙西安抚大使刘光世以枯秸生穗奏瑞。

高宗曰:"朕在潜邸,梁间生芝草,官僚皆欲上闻,朕手碎之,不欲宝此奇怪。"

乃却之。

十六年正月辛未,泸州天雨豆,近草妖也。

十六年,梅州孔子庙生芝。

二十一年,绍兴府学御书下生芝。

番阳县石门民家篱竹生重萼牡丹,又民家灶鼎生金色莲华。

房州治所彩山下生萱。

万州、虔州放生池生莲,皆同蒂异萼。

二十三年六月,汀州生莲,同蒂异萼者十有二。

二十五年五月,太室楹生芝九茎,秦桧帅百官观之,称贺。

勾龙廉、沈中立以献颂迁擢,周麟之请绘之卤簿行旗。

桧孙礼部侍郎埙请以黎州甘露降草木、道州连理木、镇江府瑞瓜、南安军瑞莲、严、信州瑞芝悉图之旗。

是冬,桧薨,高宗曰:"比年四方奏瑞,文饰取悦,若信州林机奏秦桧父祠堂生芝,佞谀尤甚。"

明年四月甲午,诏郡国无献瑞。

干道元年七月,池州竹生穗,实如米,饥民采之以食,守臣鲁察为《野谷生竹图》以献。

御史劾察不以民食草木为病,坐佞免官。

庆元五年八月,太室西北夹室楹生白芝,四叶,前史以白芝为丧祥。

明年八月,国连有大丧。

嘉泰二年十一月,秘书省右文殿楹生芝二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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