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湖州庄氏史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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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湖州庄氏史狱 翁广平

《书湖州庄氏史狱》全文

吴兴之南浔镇,有庄氏九龙焉。

九龙者,庄允城与其弟允坤、允埰、其子廷鑨、廷钺、允铖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俱以才学名著两浙,故湖人以荀氏八龙比之庄氏。

吴兴之南浔镇,有庄氏九龙焉。

九龙者,庄允城与其弟允坤、允采、其子廷钅龙、廷钺、允铖子廷镳、廷鎏、廷镜、廷铣,俱以才学名著两浙,故湖人以荀氏八龙比之庄氏。

世居震泽之陆家港,至允城始迁南浔。

允城,字君维,明季岁贡生,为复社遗老。

善望气之术。

偶游南浔之夏家园,见金银气甚盛,遂购而居之,得藏金无算。

时里中有朱佑明者,父为木工,与邻寺老僧善。

父死,佑明给使寺中,伪为驯谨,僧信任之。

先是,有湖广商人拥厚赀,因寇氛梗路,以银置桐油簏中,寄僧舍,约曰:“俟五年不来而后售”。

适市中桐油价倍,僧命佑明售其值以待。

佑明发簏视之,取其金,骤富,诳僧以掘窖得金。

阅七年,商人至,就僧索桐油不得,告以故,僧曰:“无忧,佑明长者,不吾负也。”

因同造佑明。

佑明倒屣迎曰:“赖客赀得厚其息,请以原数归,仆取其羡。”

商大喜,留饮,竟醉。

夜半率健仆刺杀商,兼诣僧。

僧曰:“吾为德于尔,杀之不祥。”

佑明日:“大恩难报,舍之不祥。”

僧曰:“休矣,二十年后与汝了此公案。”

竟杀之。

知其事者畏,不敢发也。

嗣后,佑明家愈富,所为益恣肆。

吴兴士夫羞与往还。

夤缘曹村金相国缔姻。

相国送女至,佑明别起华堂,盛供张,饮食穷山海之产。

相国顾语客曰:“美哉!室蔑以加矣,而题署者无一巨公长德,何也”?佑明耻之,买得故相朱公国桢清美堂。

其额则华亭董宗伯书也。

乃去故相款署而加髹焉。

佑明以女妻庄廷钅友。

廷钅龙,字子美,年十九拔贡,目旋盲。

因思史迁有“丘明失明,厥有《国语》”之说,遂欲著书,成一家言。

故相朱公尝取国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命胥钞录数十帙。

廷钅龙得之,则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

书垂成而廷钅龙卒。

无子。

其父允城流涕曰:“我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

(《顾亭林集》及全祖望《鲒氵奇亭外编》云,明相国乌程朱文恪公尝著《明史》,举大经大法者,已刊行于世。

未刊者为列朝诸臣传。

朱氏中落,以稿本质于庄廷钅龙。

因窜名己作,刻之,补崇祯一朝事。

中多指斥语,易名《史概》云)佑明则任剞劂事,书刻清美堂藏板,欲附名以传也。

书凡百余册。

所列参订姓氏二十四人,皆一时知名之士。

初,允城之京师,客其舅氏吴尚书默幕,夜梦梁间白凤飞来求救。

明日,吴阅大辟囚文案,有盗曰梁飞凤。

允城以梦告,遂释之。

允城乃给金帛,并书荐于某总兵。

从征湖苗有功,仕至两浙提督。

因感允城恩,约为兄弟,时至允城所建百尺楼中。

辛丑岁,有吴之荣者,年二十余,以赃系狱,遇赦得出。

尝有求于佑明。

佑明不即出,嘱门客延之入宿东轩。

见廷钅龙所著书,有忌讳语,持书要赂。

允城欲许之,梁飞凤曰:“踵此而来,尽子之产不足以给也。”

遂使部将驱之境外。

于是,之荣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

允城并纳重贿以免。

乃稍易忌讳语,重刊之。

之荣计不得行,特购初刊本,遂入京奏之四大臣。

大怒,遣官之杭,执廷钅龙之父允城(《亭林集》及《湖滨杂记》云,即逮允城至京,听三法司讯之,允城音哑。

盖之荣使人阴药之也。

壬寅冬,允城死大理狱)及其兄廷钺及弟侄之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

允坤死于成书前,不列名不坐。

而发廷钅龙墓,焚其骨。

籍没其家产。

并坐朱佑明家(全氏《外编》云,序中称旧史氏,指文恪也。

之荣不知。

囚怨佑明,遂指其姓名且以堂名为证。

佑明及五子并诛)。

参订二十四人中,吴江、董二酉死二岁,剖棺锉其尸。

张隽投水死。

胡某逃匿海滨为僧。

海昌查伊璜曾识拔吴六奇于未遇时。

至是为两广提督,遂奏免其罪。

海昌范文白亦免。

或谓并六奇救之也。

乌程闵毅夫、仁和陆丽京已系狱而得释。

其余归安。

茅元锡、吴之镛、之铭、吴江、潘柽章、吴炎等十人,并刻书鬻书者,同磔于杭之弼教坊。

时癸卯五月五日也。

作序者,礼部侍郎李令皙亦伏法,并及其四子。

令皙幼子年十六,法司令其减供一岁,例得免死充军。

对曰:“余见父兄死,不忍独生。”

卒不易供而死。

将军松魁及幕客程维藩械赴京师,魁以“八议”仅削官,维藩戮于燕市。

朱昌祚、胡尚衡贿谳者,委过于初申覆之学官,故归安。

乌程两学官并斩,而朱、胡幸免。

湖州太守谭希闵、推官李焕皆以隐匿罪绞。

浒墅关榷货主事闻阊门书坊有是书,遣役购之。

其邻朱姓者为判其价,时主事已入京,以购逆书,立斩。

书坊贾及役斩于杭。

朱姓者,以年逾七十,免死,偕其妻发极边。

其列名之同产昆弟子,男年十五以下者,并妻子皆论戍。

是狱也,死者七十余人,遣戍者百余人。

吴之荣卒以此起用。

并以所籍朱佑明之产给之。

后仕至右佥都当谳狱。

时浙之大吏与刑部侍郎鉴于松魁,且畏之荣,复有言,虽冤者,不敢奏雪也。

庄氏及参订诸人在虎林军狱,虽受桎梏之苦,而满洲佟将军颇加爱护,饮食供奉无或缺,故得以诗歌相倡和。

就刑时,诸公有绝命词者,佟将军搜其遗稿摹刻之,共六石。

今惟廷鎏一石存焉。

廷鎏,字美三,辞翰皆妙,有“豚犬纵难全覆卵,糟糠岂罪及然萁。

一气潮回江上月,全家泪洒武林春”等句。

潘、吴诗载《觚剩》中,吴有赠美生诗,即美三也。

廷钺,字佐璜,才华最富,七岁能诗,著有《百尺楼诗稿》,有“杌有名终累楚,鸱夷无后可留齐”之句。

罹祸时,年二十四。

《苕上诗钞》选其诗作严三史,《虎丘志》作严戊云。

当史难发时,其朋友、亲族、奴仆之为存孤计者,有数人。

其一,马要沈修若匿廷铣一子于家。

家恐祸及,修若曰:“急难相救,正在此时。

若学他人畏避,安赖此亲戚为?”盖所匿者其外孙也。

其一,吴马价人,素任侠,与廷镳善。

率拳勇数十人,从槛车中夺廷镳少子,认为己子。

逻卒并逮价人。

三受三木之刑,无异词,遂率其少子去。

庄君佩者,允城从弟也。

狱急时,君佩竭力营救,并给衣食。

复尽收十八人骸骨,归葬祖茔之侧。

庄西雍,允城族子。

在京师知难发,命善走者日驰五百里至家,使区处后事。

越五日逻卒始及门。

廷鎏长子济,字日鳞,年十岁补博士弟子,以文名。

遣戍沈阳。

震泽沈镰至戍所,设奇运策而救之。

归济更姓王,著有《半砚斋诗稿》。

沈镰见《县志。

孝义传》。

其三仆及仆妇乳母五人,皆廷钺家人。

一曰计阿翁,廷钺妇潘氏媵仆也。

阿翁随潘氏至戍所,事主母备尝荼苦。

主母死,土人欲火葬,阿翁以死争免。

乃收拾骸骨,走万里归葬。

一曰高仆妇高兄弟二人,亦随主母及小主人同戍。

二人触瘴死。

其兄之妻在家守节。

《半砚斋稿》中有高仆妇一篇。

一日松江乳母朱姓,或曰谢姓,曾以珠笼匿廷钺三岁子绳武,遁迹松江,与其夫纺织以为食。

后庄氏求绳武归。

及长,思报乳母夫妇恩,竟不可踪迹。

余案庄史事,《亭林集》、《贯斋集》、《觚剩》及诸邑志皆载之。

《贯斋》于庄氏兄弟,不置褒贬。

仲山则以才称之。

亭林则曰:“不甚通晓古今,其书冗杂,不足道也。”

又曰:“余一至其家,薄其人不学,竟去。

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

书中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词未经删削者。

潘、吴二君以才名素著,列之参阅,实未尝受其聘也。

有周恭先者,既以币聘矣,以他故为庄所摈,亦免于难。

余读《松陵诗略》、《苕上诗钞》所选廷钺兄弟诗,与狱中石刻诗,风格峻整,词采典赡,可称专门名家,非强作解事者。

然则庄氏大约以才华著,而于史学或未见其长耳。

夫允城以救梁飞凤之故,而其祸即发于飞凤。

查伊璜以识吴六奇之故,而六奇即有以免其祸。

报施之不同,有如是耶!余闻之荣任乌程时,频过佑明。

佑明一见,即咄咄称怪,以其貌类似寺僧也。

及史难作逆,数杀僧之岁,正二十余年。

又闻庄氏后人曰:“史难将发时,南浔市中忽有若疯颠者,走呼三日,曰朱氏绝,庄氏灭。”

是知《淮南子》所云:“掘藏之家必有殃。”

《易》云“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其信然乎(全氏《外编》及卢氏《纪事》云,吴之荣以发奸加道衔起用,见被杀者多,亦痛哭追悔。

至武当山,建坛忏罪,为神所击,伏不能起,舁归疽发于背,洞见五脏死)!

右翁海村征君馆浔溪时所著《庄氏史狱记》一篇。

壬辰春,吾乡葛茂才淬南录其手稿,见示余。

弃置敝箧中,几二十余载矣。

今夏偶检得之,为缮其副。

然读其中有可疑者四焉:佑明之害湖商与僧,僧曰二十年后与汝了此公案。

然史难为吴之荣发于顺治辛丑,相传之荣后身即前之僧人,其年数亦相符,则害僧当在崇祯十四五年间。

岂有一市侩杀人,人皆侧目而无敢入告有司,任其漏网?则可疑者一;商之寄银七年而后来取,则寄银当在崇祯七八年间。

时湖湘尚无兵燹,不至道梗难行。

至辛巳壬午间,流寇充斥,反欲载宝言旋。

此可疑者二;余读武林女士陆莘行《丽京先生云游始末记》云,廷钺妻潘氏入臬狱,闻其夫已受极刑,一恸而绝。

盖莘行为丽京先生之女,亦以史祸牵涉,全家入狱所目击者。

此云没于戍所,拾骨归葬。

可疑者三;浒墅榷关主事购一书,至弃市,并其吏役皆死。

佟将军虽怜才阴护,然廷钺等倡和诗歌,公然勒石,而不怵及于兹。

可疑者四;盖征君所著,惟折衷浔溪故老传闻,证以吴中先辈诸文集。

故其所叙,不无抵牾。

惟录此以备佚闻,不足咎其疏略也。

然贞元会合之交,秉笔者最难著议。

史祸之酷,莫甚于魏之崔浩,尚犹奉敕而撰。

至虞山蒙叟,自谓留心明史,著述垂成,因绛云一炬而灰冷。

此史一行,其中悖谬之处必多,则祸不亚于崔浩矣。

呜呼!岂钱氏之有祖德,藉一炬以灭其妄肆雌黄?鉴于庄氏亦未始,非虞山之深幸也夫!时咸丰二年岁次壬子七月,下浣海昌管庭芬芷湘甫书后。

《查东山年谱》一卷,门人沈起仲方撰。

东山先生名继佐,字伊璜,海宁人。

崇祯癸酉举人。

国变后,鲁王授兵部职方主事。

兵败归里。

开敬修堂,聚门人讲学南浔。

史案起,牵连被逮,释归。

卒年七十六。

先生居海宁袁化镇,龙山在其居之西,呼其山为东山,学者均称东山先生。

著书满家,约八千余叶,刊行者甚少。

此年谱沈仲方所辑。

仲方自丁丑及门,至丙辰易箦。

四十年虽改为僧服,离合不常,然饫闻懿训,微窥宗旨,亲受枕膝之言,所纪似较亲切,亦未刊播。

幸同里张铁庵收得藁本,与裔孙世澧复取他书,补之附之,颇为完备。

即征引书目五十种,东山自著书十一种,近日见不及半。

盖粤匪未乱之前,旧书尚易得也。

《学园集》又无传本,则此谱急宜单行。

惟稿本传钞,讹脱尚恐不免。

岁在柔兆执徐三月上巳。

吴兴刘承干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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