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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说上第七《春秋》二条案《春秋》之书弑也,称君,君无道;称臣,臣之罪。
如齐之简公,未闻一脱"闻"字。
失德,陈恒构逆,罪莫大焉。
而哀十四年,书"齐人弑其君王于舒州。"
斯则贤君见抑,而贼臣是党,求诸旧例,理独有违。
但此是绝笔获麟之后,弟子迫书其事。
岂由以索续组,不类将圣之能者乎?何其乖刺之甚也。
案《春秋左氏传》释《经》云:灭而下有其地,曰入,如入陈,入卫,入郑,入许,即其义也。
至柏举之役,子常之败,庚辰吴入,独书以郢。
夫诸侯列爵,并建国都,国谓楚,都谓邹。
惟取国名,不称都号。
何为郢之见入,遗其楚名,比于他例,一何乖躇!寻二传所载,谓《公》、《谷》所载之《经》。
皆云入楚,岂《左氏》之本,本亦谓《经》。
独为谬欤?谬犹误也。
《左氏传》二条《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哤旧讹作"叱"。
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清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
或腴辞润简犊,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
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一衍"之"字。
卓绝。
加二传之叙事也,榛芜溢句,疣赘满行,华多而少实,言拙而寡味。
若必方于《左氏》也,非唯不可为鲁、卫之政,差肩雁行;亦有云泥路阻,君臣礼隔者矣。
《左传》称仲尼曰:”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
夫有生而无识,有质而无性者,其唯草木乎?然自古设比兴,而以草木方人者,皆取其善恶薰莸,荣枯贞脆而已。
必言其含灵畜智,隐身违祸,则无其义也。
寻葵之向口倾心,本不卫足,由人睹其形似,强为立名。
亦由作"犹"。
今俗文士,谓鸟鸣为啼,花发为笑,花之与鸟,一有"又"字。
安有啼笑之情哉?必以人无喜怒,不知哀乐,便云其智不如花,花犹善笑。
其智不如鸟,鸟犹善啼,可谓之谠言者一无"者"字。
哉?如"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即其例也。
而《左氏》录夫子一时戏言,以为千载笃论。
成微婉之深累,玷良直之高范,不其惜乎!
《公羊传》二条《公羊》云:"许世子止弑其君。"
"易为加弑?讥子道之不尽也。"
其次因言乐正子春之视疾,以明许世子之得罪。
寻子春孝道,义感神明,固以"已"通。
方驾曾、闵,连踪丁、兰。
郭。
巨。
苟事亲不逮乐正,便以弑逆加名,斯亦一无"亦"字。
拟失其流,责非其罪。
盖公羊、乐正,俱出孔父门人,思欲更相引重,曲加谈述。
所以乐正行事,无理辄书,无理者,拟不于伦之意。
致使编次不伦,比喻非类,言之可为嗤怪也。
语曰:"彭蠡之滨,以鱼食大。"
斯则地之所富,物不称珍。
案齐密迩海隅,鳞介惟错,故上客食肉,中客食鱼,一脱"食肉中客"四子。
斯即齐之旧俗也。
然食妨绘鲤,诗人所贵,必施诸他国,是曰珍羞。
如《公羊传》云: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见其方食鱼飨。
曰: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飨,是子之俭也。
吾不忍杀子。
盖公羊生自齐邦,不详晋物,以东土所贱,谓西州亦然。
遂目彼嘉馔,呼为菲食,著之实录,以为格言,非惟与《左氏》有乖,亦于物理全爽者矣。
《汲冢纪年》一条语曰:"传闻不如所见。"
斯则史之所述,其谬已甚,况乃传写旧记,而违其本录者乎?至如虞、夏、商、周之《书》,《春秋》所记之说,可谓备矣。
而《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杀伊尹,文丁旧误作"王",与《疑古》同。
杀季历,共伯名和,此四字一本无,一本在"文丁"之上,郑桓公厉王之子。
句有误,"厉王"疑本作"宣王"。
则与经典所载,乖刺甚多。
又《孟子》曰:晋谓春秋为乘。
寻《汲冢琐语》,即乘之流邪?其《晋春秋》篇云:"平公疾,梦朱罴窥屏。"
《左氏》亦载斯事,而云"梦黄熊入门。"
必欲舍传闻而取所见,则《左传》非而《晋》文一作"史"。
实矣。
谓《左》韦晋事是他国传闻,而竹书《晋》文则出自本国也。
呜呼!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
"呜呼"已下二十四字,王、张诸本多作细书,郭本作大书。
详”呜呼”字非注体起法,姑从郭本。
《史记》八条夫编年叙事,混杂难辨;纪传成体,区别异观。
昔读《太史公书》,每怪其所来多是《周书》、谓《逸周书》。
《国语》、《世本》、《战国策》之流。
独未见《左氏内传》,故云。
近见皇家所撰《晋史》,其所采亦多是短部小书,省功易阅者,若《语林》、《世说》、《搜神记》、《幽明录》之类一作"徙"。
是也!如曹、干两氏《纪》,孙、檀二《阳秋》,则皆不之取。
故其中所载美事,遗略甚多。
原注:刘遗民、曹缵皆于檀氏《春秋》有传,至千今《晋书》,则了无其名。
若以古方今,此处有脱字。
当然诸本并脱"当然"二字。
则知一有"太"字。
史公亦同其失矣。
斯则迁之所录,甚为肤浅,而班氏称其勤者,何哉?旧本此下连"孟坚又云",非是。
孟坚又云: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服一作"伏"。
其善叙事。
岂时无英秀,易为雄霸者乎?不然,何虚誉之甚也!旧本此处分条,非。
《史记。
邓通传》云:"文旧脱“文"字。
帝崩,景帝立。”
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书其事乎?又《仓公传》称其"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
诏一脱"诏"字。
召问其所长,对曰:"传黄帝、扁鹊之脉书。"
以下他文,尽同上说。
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载其言,言事虽殊,委曲何别?案迁之所述,多有此类,而刘、扬服其善叙事也,何哉?
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
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
原注:谓《管子》、《晏子》也。
以为时俗所有,放不复更载也。
案《论语》行于讲肆,列于学官,俗讹作"宫"。
重加编勒,只觉烦费。
如管、晏者,诸子杂家,经史外事,弃而不录,实杜异闻。
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义。
昔孔子力可翘关,不以力称。
何则?大圣之德,具美者众,不可以一介标末,此二字一作”末事”。
持为百行端首也。
至如达者七十,分以四科。
而太史公述《儒林》,则不取游、夏之一无"之"字,下同。
文学;著《循吏》,则不言冉、季之政事;至于《货殖》为传,独以子贡居先。
掩恶扬善,既忘此义,成人之美,不其阙如?
司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云:为太史七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
乃喟然而叹曰:"是予之罪也,身亏不用矣。"
自叙如此,何其略哉!
夫云"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者,乍似同陵陷没,以一作"遂"。
置于刑:又似为陵所间,一作"陷"。
获罪于国。
遂令读者难得而详。
赖班固载其《与任安书》,书中具述被刑所以。
倘无此录,何以克明其事者乎?
《汉书》载子长《与任少卿书》,历说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
末云:"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案吕氏之一少”之”字。
修撰也,广招俊客,比迹春、陵,此顶招客说下。
"陵"一作"秋",误。
共集异闻,拟书《荀》、《孟》,此句才说成书。
思刊一字,购以千金,则当时宣布,为日久矣。
岂以迁蜀之后,方始传乎?且必以身既流移,书方见重,则又非关作者本因发愤著书之义也。
而辄引以自喻,岂其伦乎?若要多举故事,成其博学,何不云虞卿穷愁,著书八篇?而曰"不韦迁蜀,世传《吕览》",斯盖识有不该,思之未审耳。
昔春秋之时,齐有夙沙卫者,拒晋殿师,郭最称辱;伐鲁行唁,臧坚抉死。
此阉官一作"宦",《史记》、《汉书》并作"阉官"。
见鄙,其事尤著者也。
而太史公《与任少卿书》,论自古刑余之人,为士君子所贱者,唯以弥子瑕为始,何浅近之甚邪?但夙沙出《左氏传》,汉代其书不行,故子长不之见也。
夫博考前古,而舍兹不载。
至于乘传车,探禹穴,亦问为者哉?
《魏世家》太史公曰:"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 余以为不然。 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
盖晋之获也,由夷吾之愎谏;秦之灭也,由胡亥之无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鲁之逐也,由稠父之违子家。
然则败晋于韩,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铭其说;口弧箕服,彰于宣、厉据《传》在宣王时。
之年;征褰与襦,显自文、武旧作"成"。
之世。
恶名早著,天孽难逃。
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苟推此理而言,则亡国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无讥旧衍"责"字。
者哉?
夫国之将亡也着斯,则其将兴也亦然。
盖妫后之为公子也。
其筮曰:八世莫之与京。
毕氏之为大夫也,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
姬宗之在水浒也,鸑鷟鸣于岐山:刘姓之在中阳也,蛟龙降于丰泽。
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后。
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终能坐登大宝,自致宸极矣乎?必如一有"太"字。
史公之议也,则亦当以其命有必至,理无可辞,不复嗟其智能,颂其神武者矣。
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不其一作"其不"。
惑乎?
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
如鱼豢《魏略议》、旧脱"议"字。
虞世南《帝王论》,或叙辽东公孙之败,原注:鱼豢《魏略议》曰:当青龙、景初之际,有彗星出于箕而上彻,是为扫除辽东而更置也。
苟其如此,人不能违,则德教不设而淫滥首施,以取族灭,殆天意也。
或述江左陈氏之亡,原注:虞世南《帝王略论》曰:永定元年,有会稽人支溥为扬州从事,梦人著朱衣武冠,自天而下,手执金版,有文字。
溥看之,有文曰:"陈氏五主,三十四年。"
谅知冥数,不独人事。
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
诸汉史十条《汉书。
孝成纪。
赞》曰:"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 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貌矣。"
已上皆《赞》语。
又《五行志》曰:成帝好微行,选期门郎及私奴客一讹作"各"。
十余人,皆白衣袒帻,自称富平侯家。
或乘小丰,御者在茵上,或皆一作"骏",非。
骑,出入远至旁县。
故谷永谏曰:陛下昼夜在路,独与小人相随。
乱眼共坐,混淆无别。
此三句参用《疏》语,《志》内无。
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一作"积有数年"。
由斯而言,则成帝鱼服嫚游,乌旧作"鸟"。
集无度,虽外饰威重,而内肆轻薄,人君之望,不其缺如。
观孟坚《纪》、《志》所言,前后自相矛盾者矣。
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口而相排。
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一作”寸”。
之中,雁行有叙。
使读一衍"书"字。
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
如班氏之《古今人表》者,唯以品藻贤愚,激扬善恶为务尔。
既非国家递袭,禄位相承,而亦复界重行,狭书细字,比于他表,殆非其类欤!盖人列古今,本殊表限,必吝而不去,则宜以志名篇。
始自上上,终于下下,并当明为标榜,显列科条,以种类为篇章,待优劣为次第。
仍每于篇后云,右一脱"右"字。
若干品,凡若干人。
亦犹《地理志》肇述京华,末陈边塞;先列州邵,后言户口也。
自汉已降,作者多门,虽新书已行,而旧录仍在。
必校其事,一有"则"字。
可得而言。
案刘氏初兴,书唯陆贾而已。
子长述楚、汉之事,专据此书。
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用。
出不由户,未之闻也。
然观迁之所载,往往与旧不同。
如郦生之初谒沛公,高祖之长歌鸿鹄,非唯文句有别,遂乃事理皆殊。
又韩王名信都,而辄去"都"留"信","去都留信",一作"去都字"。
用使称其名姓,全与淮阴不别。
班氏一准太史,曾无弛张,一作"书无更张"。
静言恩之,深所未了。
司马迁之《叙传》也,始自初生,及乎行历,事无巨细,莫不备陈,可谓审矣。
而竟不书其字者,岂墨生所谓大忘一有"也"字。
者乎?而班固仍其本传,了无损益,此又韩子所以致守株之之说也。
如固之为《迁传》也、其初一脱"初"字。
宜云"迁字子长,冯翊阳夏人,其序曰"云云。
至于事终,则言"其自叙如此"。
此句传后本有之。
因论铨叙全法,故兼及之。
著述之体,不当如是耶?一本连下"马卿"条。
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
子长因录斯篇,郎为列传,班氏仍旧,曾无改夺。
一作"作"。
寻一无"寻"字。
固于"《马扬传》末,皆云迁、雄之自叙如此。 至于《相如》篇下,独无此言。 盖止凭太史之书,未见文园之集,故使言无画一,其例不纯。 《汉书。 东方朔传》委琐一作“曲"。
烦碎,不类诸篇。
且不述其亡殁岁时,及子孙继嗣,正与《司马相如》、一脱此四字。
《司马迁》、《扬雄传》相类。
寻其传体,必曼倩之自叙也。
但班氏脱略,脱略者,谓脱去其"自叙如此"一句;故世莫之知。
苏子卿父建行事甚寡,韦玄成父贤旧误作"孟"。
德业稍多。
《汉书》编苏氏之传,则先以苏建标名;列韦相之篇,疑唐本《汉书》以玄成名篇。
则不以韦贤误"孟"。
冠首,并其失也。
班固称项羽贼一作"弑"。
义帝,自取灭亡。
又云:于公高门以待封,严母扫地以持丧。
如固斯言,则深信夫天怨神怒,福善祸淫者矣。
至于其赋《幽通》也,复以天命久定,非人理一少"理"字。
所移,故善恶无征,报施多爽,斯则同理异说,前后自相矛盾者焉。
或问:张辅著《班马优劣论》云: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固叙二百年事,八十万言,是固不如迁也。
斯言为是乎?答曰:不然也。
案《太史公书》上起黄帝,下尽宗周,年代虽存,事迹殊略。
至于战国已下,始有可观。
然迁虽叙三千年事,其间详备者,唯汉兴七十余载而已。
其省也则如彼,其烦也则如此,求诸折中,未见其宜。
班氏《汉书》全取《史记》,仍去其《日者》、《仓公》等传,以为其事烦芜,不足编次故也。
若使马迁旧作"迁固"。
后人因"易地"句窜易耳,反使上下不相顾。
易地而处,撰成《汉书》,将恐多言费辞,有逾班氏,恐当作"史"。
安得以此而定其优劣邪?
《汉书》断章,事终新室。
如叔皮存殁,时入中兴,而辄引与前书共编者,盖《序传》之恒或作"常"。
例者耳。
荀悦既删略班史,勒成《汉纪》,而彪《论王命》,列在末篇。
夫以规讽隗嚣,翼戴光武,忽以东部之事,擢居西汉之中。
必如是,则《宾戏》、《幽通》,亦宜同载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