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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学科目
熙宁罢诗赋,元祐复之,至绍圣又罢,于是学者不复习为应用之文。
绍圣二年,始立宏词科,除诏、诰、制、敕不试外,其章表、露布、檄书、颂、箴、铭、序、记、诫谕凡九种,以四题作两场引试,唯进士得预,而专用国朝及时事为题,每取不得过五人。
大观四年,改立词学兼茂科,增试制诰,内二篇以历代史故事,每岁一试,所取不得过三人。
绍兴三年,工部侍郎李擢又乞取两科裁订,别立一科,遂增为十二体:曰制、曰诰、曰诏、曰表、曰露布、曰檄、曰箴、曰铭、曰记、曰赞、曰颂、曰序。
凡三场,试六篇,每场一古一今,而许卿大夫之任子亦就试,为博学宏词科,所取不得过五人。
任子中选者,赐进士第。
虽用唐时科目,而所试文则非也。
自乙卯至于绍熙癸丑,二十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绍熙庚戌阙不取。
其以任子进者,汤岐公至宰相,王日严至翰林承旨,李献之学士,陈子象兵部侍郎,汤朝美右史,陈岘方进用,而予兄弟居其间,文惠公至宰相,文安公至执政,予冒处翰苑。
此外皆系已登科人,然擢用者,唯周益公至宰相,周茂振执政,沈德和、莫子齐、倪正父、莫仲谦、赵大本、傅景仁至侍从,叶伯益、季元衡至左右史,余多碌碌。
而见存未显者,陈宗召也。
然则吾家所蒙亦云过矣。
唐夜试进士
唐进士入举场得用烛,故或者以为自平旦至通宵。
刘虚白有"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灯烛一般风"之句,及三条烛尽之说。
按《旧五代史·选举志》云:"长兴二年,礼部贡院奏当司奉堂帖夜试进士,有何条格者。 敕旨:‘秋来赴举,备有常程,夜后为文,曾无旧制。 王道以明规是设,公事须白昼显行,其进士并令排门齐入就试,至闭门时试毕,内有先了者,上历画时,旋令先出,其入策亦须昼试,应诸科对策,并依此例。 ’"则昼试进士,非前例也。
清泰二年,贡院又请进土试杂文,并点门入省,经宿就试。
至晋开运元年,又因礼部尚书知贡举窦贞固奏,自前考试进士,皆以三条烛为限,并诸色举人有怀藏书册不令就试。
未知于何时复有更革。
白乐天集中奏状云:"进士许用书册,兼得通宵。"
但不明言入试朝暮也。
纳绸绢尺度
周显德三年。
敕,旧制织造絁绸、绢布、绫罗、锦绮、纱縠等,幅阔二尺起,来年后并须及二尺五分。
宜令诸道州府,来年所纳官绢,每匹须及一十二两,其絁绸只要夹密停匀,不定斤两。
其纳官绸绢,依旧长四十二尺。
乃知今之税绢,尺度长短阔狭,斤两轻重,颇本于此。
朱梁轻赋
朱梁之恶,最为欧阳公《五代史记》所斥詈。
然轻赋一事,旧史取之,而新书不为拈出。
其语云:"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余,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候,内辟汙莱,厉以耕桑,薄其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 及末帝与庄宗对垒于河上,河南之民,虽困于辇运,亦未至流亡。 其义无他,盖赋敛轻而丘园可恋故也。 及庄宗平定梁室,任吏人孔谦为租庸使,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民产虽竭,军食尚亏,加之以兵革,因之以饥馑,不四三年,以致颠陨。 其义无他,盖赋役重而寰区失望故也。"
予以事考之,此论诚然,有国有家者之龟鉴也。
《资治通鉴》亦不载此一节。
坎离阴阳
《坎》位正北,当幽阴肃杀之地,其象于《易》为水为月。
董仲舒所谓"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然而谓之阳。
《离》位正南,当文明赫赫之地,于《易》为日为火。
仲舒所谓"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然而谓之阴。
岂非以阴生于午,阳生于子故邪?司马贞云:"天是阳,而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 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阴,主北方,放火正亦称北正。"
究其极挚,颇似难晓,圣人无所云,古先名儒以至于今,亦未有论之者。
前执政为尚书
祖宗朝,曾为执政,其后入朝为他官者甚多。
自元丰改官制后,但为尚书。
曾孝宽自签书枢密去位,复拜吏部尚书。
韩忠彦自知枢密院出藩,以吏书召。
李清臣、蒲宗孟、王存,皆尝为左丞,而清臣、存复拜吏书,宗孟兵书。
先是元祐六年,清臣除目下,为给事中范祖禹封还,朝廷未决,继又进拟宗孟兵部右丞。
苏辙言:"不如且止。"
左仆射吕大防於帘前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遂已。
胡宗愈尝为右丞,召拜礼书、吏书。
自崇宁已来,乃不复然。
河伯娶妇
《史记》褚先生所书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问民所疾苦。
长老曰:"吾为河伯娶妇,以故贫。"
豹问其故,对口:"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分其余钱持归。 巫行视小家女好者,即聘娶,为治斋宫河上,粉饰女,浮之河中而没。 其人家有好女者,多持女远逃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
豹曰:"至娶妇时,吾亦往送。"
遂投大巫妪及三弟子并三老于河,乃罢去。
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
予按此事,盖出于一时杂传记,疑未必有实。
而《六国表》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
言初者,自此年而始,不知止于何时,注家无说。
司马贞《史记索隐》乃云,初以君主妻河"谓初以此年取他女为君主,君主犹公主也。 妻河,谓嫁之河伯,故魏俗犹为河伯娶妇,盖其遗风。"
然则此事秦、魏皆有之矣。
六经用字
《六经》之道同归,旨意未尝不一,而用字则有不同者。
如佑、祐、右三字一也,而在《书》为佑,在《易》为祐,在《诗》为右。
惟、维、唯一也,而在《书》为惟,在《诗》为维,在《易》为唯,《左传》亦然。
又如《易》之无字,《周礼》之灋、眡、薧、鱻、齍、辠、渔、桌、斞、閷、◆等字,他经皆不然。
今人书无咎、无妄,多作无,失之矣。
孝宗初登极,以潜邸为佑圣观,令玉册官篆牌。
奏云:"篆法佑字无立人,只单作右字。"
道士力争,以为观名去人,恐不可安迹。
有旨特增之。
鄂州兴唐寺钟
鄂州城北凤凰山之阴,有佛刹,曰兴唐寺。
其小阁有钟,题志云:"大唐天祐二年三月十五日新铸。"
勒官阶姓名者两人,一曰金紫光禄大、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陈知新,一曰银青光禄大、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御史大杨琮。
大字之下,皆当有夫字,而悉削去,观者莫能晓。
五代《新、旧史》、《九国志》并无其说,唯刘道原《十国纪年》,载杨行密之父名怤,怤与夫同音。
是时,行密据淮南,方破杜洪于鄂,而有其地,故将佐为讳之。
行密之子渭,建国之后,改文散诸大夫为大卿、御史大夫为御史大宪,更可证也。
鄱阳浮洲寺有吴武义二年铜钟,安国寺有顺义三年钟,皆刺史吕师造。
题官称曰:"光禄大卿、检校太保。 兼御史大卿。"
然则亦非大宪也。
王得臣《麈史》尝辨此事,而云:"行密遣刘存破鄂州,知新、琮不预。 志传皆略而不书。"
予又按杨溥时,刘存以鄂岳观察使为都招讨使,知新以岳州刺史为团练使,同将兵击楚,为所执杀,则知新乃存偏裨,非不预也。
祢衡轻曹操
孔融荐祢衡,以为"淑质贞亮,英才卓跞,志怀霜雪,疾恶若雠,任座、史鱼,殆无以过,若衡等辈,不可多得"。
数称述于曹操。
操欲见之,衡素相轻疾,不肯往,而数有恣言,操怀忿,因召之击鼓,裸身辱之。
融为见操,说其狂疾,求得自谢。
操喜,敕门者有客便通,待之极宴,衡乃坐于营门,言语悖逆,操怒,送与刘表。
衡为融所荐,东坡谓融视操,特鬼蜮之雄,其势决不两立,非融诛操,则操害融。
而衡平生唯善融及杨修,常称曰:"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
融、修皆死于操手,衡无由得全。
汉史言其尚气刚傲,矫时慢物,此盖不知其鄙贱曹操,故陷身危机,所谓语言狂悖者,必诵斥其有僭篡之志耳。
刘表复不能容,以与黄祖。
观其所著《鹦鹉赋》,专以自况,一篇之中,三致意焉。
如云:"嬉游高峻,栖峙幽深。 飞不妄集,翔必择林。 虽周旋于羽毛,固殊智而异心。 配鸾皇而等美,焉比翼于众禽?"又云:"彼贤哲之逢患,犹栖迟以羇旅。 矧禽鸟之微物,能驯扰以安处。"
又云:"嗟禄命之衰薄,奚遭时以崄巇。 岂言语以阶乱,将不密以致危。"
又云:"顾六翮之残毁,虽奋迅其焉如。 心怀归而弗果,徒怨毒于一隅。"
卒章云:"苟竭心于所事,敢背惠以忘初。 期守死以报德,甘尽辞以效愚。"
予每三复其文,而悲伤之。
李太白诗云:"魏帝营八极,蚁观一祢衡。 黄祖斗筲人,杀之受恶名。 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 锵锵振金石,句句欲飞鸣。 挚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此论最为精当也。
禁中文书
韩魏公为相,密与仁宗议定立嗣,公曰:"事若行,不可中止,陛下断自不疑。 乞内中批出。"
帝意不欲宫人知,曰:"只中书行足矣。"
淳熙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寿皇圣帝自德寿持丧还宫,二十五日有旨召对,与吏部尚书萧燧同引。
中使先谕旨曰:"教内翰留身。"
既对,乃旋于东华门内行廊下夹一素幄御榻后出一纸,录唐贞观中太子承干监国事以相示。
萧先退,上与迈言,欲令皇太子参决万几,使条具合行事宜。
仍戒云:"进入文字须是密。"
迈奏言:"当亲自书写实封,诣通进司。"
上曰:"也只剪开,不如分付近上一个内臣。"
迈又言:"臣无由可与内臣相闻知,惟御药是学士院承受文字,寻常只是公家文书传达,今则不可,欲俟检索典故了日,却再乞对面纳。"
上曰:"极好。"
于是七日间三得从容。
乃知禁廷机事,深畏漏泄如此。
其详见于所记见闻事实。
老子之言
老子之言,大抵以无为、无名为本,至于绝圣弃智。
然所云:"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乃似于用机械而有心者。
微言渊奥,固莫探其旨也。
孔丛子
前汉枚乘与吴王濞书曰:"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上县无极之高,下垂不测之渊,虽甚愚之人犹知哀其将绝也。 马方骇,鼓而惊之;系方绝,又重镇之。 系绝于天,不可复结。 坠入深渊,难以复出。"
《孔丛子嘉言》篇,载子贡之言曰:"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上县之于无极之高,下垂之于不测之深,旁人皆哀其绝,而造之者不知其危。 马方骇,鼓而惊之,系方绝,重而镇之。 系绝于高,坠入于深,其危必矣。"
枚叔全用此语。
《汉书》注诸家皆不引证,唯李善注《文选》有之。
予按《孔丛子》一书,《汉·艺文志》不载,盖刘向父子所未见。
但于儒家有《太常蓼侯孔臧》十篇,今此书之末,有《连丛子》上下二卷,云孔臧著书十篇,疑即是已。
然所谓《丛子》者,本陈涉博士孔鲋子鱼所论集,凡二十一篇,为六卷。
唐以前不为人所称,至嘉祐四年,宋咸始为注释以迸,遂传于世。
今读其文,略无楚、汉间气骨,岂非齐、梁以来好事者所作乎?《孔子家语》著录于《汉志》,二十七卷,颜师古云:"非今所有《家语》也。"
小星诗
《诗序》不知何人所作,或是或非,前人论之多矣。
唯《小星》一篇,显为可议。
《大序》云:"惠及下也。"
而继之曰:"夫人惠及贱妾,进御于君。"
故毛、郑从而为之辞,而郑笺为甚,其释"肃肃宵征,抱衾与调"两句,谓"诸妾肃肃然而行,或早或夜,在于君所,以次序进御。"
又云:"裯者床帐也,谓诸妾夜行,抱被与床帐待进御。"
且诸侯有一国,其宫中嫔妾虽云至下,固非闾阎贱微之比,何至于抱衾而行?况于床帐,势非一己之力所能致者,其说可谓陋矣。
此诗本是咏使者远适,夙夜征行,不敢慢君命之意,与《殷其雷》之指同。
桃源行
陶渊明作《桃源记》云:"源中人自言,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系之以诗曰:"嬴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 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 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
自是之后,诗人多赋《桃源行》,不过称赞仙家之乐。
唯韩公云:"神仙有无何渺茫,桃源之说诚荒唐。 世俗那知伪为真,至今传者武陵人。"
亦不及渊明所以作记之意。
按《宋书》本传云:"潜自以曾祖晋世宰辅,耻复屈身后代。 自宋高祖王业渐隆,不复肯仕。 所著文章,皆题其年月。 义熙以前,则书晋氏年号,自永初以来,唯云甲子而已。"
故五臣注《文选》用其语。
又继之云:"意者耻事二姓,故以异之。"
此说虽经前辈所低,然予窃意桃源之事,以避秦为言。
至云"无论魏、晋",乃寓意于刘裕,托之于秦,借以为喻耳。
近时胡宏仁仲一诗,屈折有奇味。
大略云:"靖节先生绝世人,奈何记伪不考真?先生高步窘末代,雅志不肯为秦民。 故作斯文写幽意,要似寰海离风尘。"
其说得之矣。
司封赠典之失
前所书司封失典故,偶复忆一事,尤为可笑。
绍兴二十八年,郊祀赦恩,资政殿学土楼炤,父已赠少师,乞加赠,司封以资政殿学士系只封赠一代,父既至少师,不合加赠,独改封其母范氏、欧阳氏为秦国、魏国夫人。
盖楼公虽尝为执政,而见居官职须大学士,乃恩及二代,故但用侍从常格。
资政殿学士施矩父仲说,已赠太子太保,加为宫傅,亦不及祖也。
干道六年,仲兄以端明殿学士知太平州。
是年郊赦,伯兄已赠祖为太保,而转运司移牒太平州,云准吏部牒,取会本路曾任执政官合封赠二代者。
仲兄既具以报,又再行下时,祖母及父母已至极品,于是以祖为言,遂复赠太傅,命词给告,殊非端殿所当得。
不知省部一时何所据也?
辰巳之巳
《律书》释十母十二子之义,大略与今所言同,唯至四月,云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之巳尽也。
据此,则辰巳之巳,乃为矣音。
其他引二十八宿,谓柳为注,毕为浊,昂为留,亦见于《毛诗》注及《左氏传》,如《诗》谓营室为定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