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 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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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 卷二十八 严可均辑

◎孔觊觊字思远,琳之孙。

初举扬州秀才,补主簿、长沙王义欣镇军功曹、衡阳王义季安西主簿、户曹参军,领南义阳太守,转署记室,固辞。

召为通直郎、太子中舍人、建平王友、秘书丞、中书侍郎、随王诞安东谘议参军、领记室、黄门侍郎、建平王宏中军长史。

复为黄门、临海太守。

孝建中、为散骑常侍,领本州大中正。

大明初改太子中庶子,领翊军校尉、御史中丞。

出为寻阳王子房冠军长史,加宁朔将军,行淮南宣城二郡事。

复除安陆王子绥冠军长史、江夏内史,随府转后军长史,征为右卫将军。

未拜,徙司徒左长史。

永光初迁侍中。

未拜,除江夏王义恭太宰长史,出为寻阳王子房右军长史,加辅国将军,行会稽郡事。

明帝初,与顾琛等发兵应晋安王子勋,败死。

◇辞署记室笺

记室之局,实惟华要,自非文行秀敏,莫或居之。

觊逊业之举,无闻於乡部;惰游之贬,有编於疲农。

直山渊藏引,用不遐弃,故得忭风舞润,凭附弥年。

今日之命,非所敢冒。

昔之学优艺富,犹尚斯难,况觊能薄质鲁,亦何容易。

觊闻居方辨物,君人所以官才;陈力就列,自下所以奉上。

觊虽不敏,常服斯言。

今宠藉惟旧,举非尚德,恐无以提衡一隅,佥允视听者也。

伏愿天明照其心请,乞改今局,授以闲曹,则凫鹤从方,所忧去矣。

"《宋书·孔觊传》。 "夫以记室之要,宜须通才敏思,加性情勤密者。

"《通典》作「性情密洽者为之。 」"觊学不综贯,性又疏惰,何可以属知秘记,秉笔文闱,假吹之尤,方斯非滥。

觊少沦常检,本无远植,荣进之愿,何能忘怀。

若实有萤爝,增晖光景,固其腾声之日,飞藻之辰也,岂敢自求从容,保其淡逸。

伏愿矜其鲁拙,业之有地,则曲成之施,终始优渥。

"《宋书·孔觊传》,又《通典》三十一。 "◎孔之

之,爵里未详。

"疑是琳之昆弟。 "◇艾赋

良药弗达,妙针莫宣,奇艾急病,靡身挺烟,治匪君臣,得用神火。

振淹固於一烂,气绝息乎无假,淳建投而招祟,钳椒而贻祸,伊兹艾之淑粹,仍索质於中野。

嗟乎,贞灰与邪烬迭御,芳烟与苦兰竞薰,是以艾正而贱,兰妖而珍,故言尧则桀对,举兰则艾因。

"《艺文类聚》八十二。 "

◇艾赞

论蔼灵艾,蔚彼坂。

混区群卉,理深用远。

"《艺文类聚》八十二。 "

◎孔宁子

宁子,会稽山阴人,义熙初为何无忌会稽掾属,后为武帝太尉主簿。

永初中为文帝镇西谘议参军,丁艰去职。

景平末,会稽太守褚淡之起为将军。

文帝即位,以为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进侍中。

元嘉二年卒,有集十五卷。

◇牦牛赋

惟兹兽之攸生,亦栖遐而凭阻,遁绵野於岷隅,挹清源於庸渚。

奔逸躅而伦,载贲首而乱◆,茸长牦之{髟不}{髟思},戾狠情而首鼠。

迈羔羊之如膏,侔蜉蝣之楚楚。

既作表於礼乐,又为容於军旅。

奉藩岳之休明,被戎荒而既序,班琛赂则来庭,超印乎其所。

"《初学记》二十九。 "

◇陈损益

隆化之道,莫先於官得其才;枚卜之方,莫若人慎其举。

虽复因革不同,损益有物,求贤审官,未之或改。

师锡佥曰,焕乎钦明之诰,拔茅征吉,著於幽《贲》之爻。

晋师有成,瓜衍作赏,楚乘无入,贾不贺。

今旧命惟新,幽人引领,《韶》之尽美,已备於振纲;《武》之未尽,或存於理目。

虽九官之职,未可备举,亲民之选,尤宜在先。

愚欲使天朝四品官,外及守牧,各举一人堪为二千石长吏者,以付选官,随缺叙用,得贤受赏,失举任罚。

夫惟帝之难,岂庸识所易,然举尔所知,非求多人,因百官之明,孰与一识之见,执咎在己,岂容徇物之私。

今非以选曹所铨,果於乖谬,众职所举,必也惟良,盖宜使求贤辟其广途,考绩取其少殿。

若才实拔群,进宜尚德,治阿之宰,不必计年,免徒之守,岂限资秩。

自此以还,故当才均以资,资均以地。

宰莅之官,诚曰吏职,然监观民瘼,翼化宣风,则隐厚之求,急於刀笔,能事之功,接於德心,以此论才,行之年岁,岂惟政无秕蠹,民庇手足而己,将使公路日清,私请渐塞。

士多心竞,仁必由已,处士砥自求之节,仕子藏交驰之情。

宁子庸微,不识治体,冒昧陈愚,退惧违谬。

"《宋书·王华传》。 先是会稽孔宁子先为高祖太尉主簿,陈损益云云。 "

◇井颂

天高听卑,载厚流谦。

挥锋既击,跪拜亦沾。

惟益有作,德远事兼。

明王用汲,人具尔瞻。

"《初学记》七。 "

◇水赞

澄鉴无虚,积之成川。

湍飞莹谷,激石泠然。

"《艺文类聚》八。 "

◎何叔度

叔度,庆江人,义熙中为尚书。

入宋,为金紫光禄大夫、吴郡太守,元嘉八年卒。

◇王睦事议

设法止奸,本於情理,非谓一人为劫,阖门应刑。

所以罪及同产,欲开其相告,以出为恶之身。

睦父母之至,容可悉共逃亡,而割其天属,还相缚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於情可愍,理亦宜宥。

使凶人不容於家,逃刑无所,乃大绝根源也。

睦既纠送,则余人无应复告,并合从原。

"《宋书·何尚之传》,《南史·何尚之传》,《通典》一百六十七,案,此议《宋书》「造恶」作「为恶」,之「际」作「之至」,未句作「并全之」。 "◎何尚之尚之字彦德,叔度子。

义熙中为临津令,武帝领征南将军,以为主簿,及受禅,以病废。

少帝时为中书侍郎。

文帝即位,为临川内史,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领太子中庶子,迁侍中、丹阳尹。

徙祠部尚书,领国子祭酒,迁吏部尚书,进中书令、中护军,迁尚书右仆射,加散骑常侍,迁左仆射,转尚书令,领太子詹事。

元凶弑立,进司空。

孝武即位,复为尚书令,领吏部,迁侍中左光禄大夫,加特进,寻为开府仪同三司,复领中书令。

大明四年卒,年七十九,赠司空,谥曰简穆,有集十卷。

◇华林清署殿赋

其西则堂皇博敞,正鹄是施,带以绿流,树以清椅。

"《初学记》二十四堂七。 "

逞绵瓦之虹梁,列雕刻之华榱,网户翠钱,青轩丹墀。

若乃奥室曲房,深沈冥密,始如易循,终焉难悉。

动微物而风生,践椒途而芳溢,触遇成宴,暂游累日。

却倚危石,前临浚谷,终始萧森,激清引浊,涌泉灌於阶所,远风生於楹曲。

暑虽殷而不炎,气方清而含育。

哀鹤唳暮,悲猿啼晓,灵芝被崖,仙华覆沼。

"《艺文类聚》六十二,《初学记》二十四。 "

退居赋"见《宋书·何尚之传》,亡。 "

◇表谏行幸侵夜

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

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

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

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嘿耳。

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

"《宋书·何尚之传》,《御览》四百五十三。 "

◇上言请原竺超民等刑罚得失,治乱听由,圣贤留心,不可不慎。

竺超民为义宣司马,贼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

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

今戮及兄弟,与向始末无论者,复成何异。

陆展尽质复灼然,便同之巨逆,於事为重。

臣豫蒙顾待,自殊凡隶,苟有所怀,不敢自默。

"《宋书·何尚之传》,世祖即位,戮质反义宣司马竺超民,戮质长史陆展兄弟,并应从诛,尚之上言,超民坐者由此得原。 "

◇密奏庾炳之得失

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

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

晋武不曰明主,断鬲令事,遂能奋发,华е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

若言炳之有诚於国,未知的是何事?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且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今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於此。

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

诸恶纷纭,过於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

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

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

"《宋书·庾炳之传》,炳之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请急还家。 令史钱泰、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 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因留停宿,为有司所奏。 上於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 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又见《南史》三十五。 "

◇又陈

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谘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尚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内外悉知此,而诬於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俦,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时贤小失,桓胤春之谬,皆白衣领职。

况公犯宪制者邪?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於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

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

"同上,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 」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 尚之又陈。 "

◇又陈庾炳之愆遇

尚书旧有增置二十人,以元、凯丞郎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

」得臣此信,方复遣耳。

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

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

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

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

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

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於州。

国吏运载樵荻,无辍於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愿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

德愿谢太尉。

前后漏泄卖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

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己也。

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

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

"同上,尚之再启,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 "

◇又答问庾炳之事

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尽。

昨出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

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

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

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於此而息;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

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

今曲阿在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

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

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於圣世邪。

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

谓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而可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

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

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

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

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

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

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

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於斯,实尊主乐治之意。

伏愿试更垂察。

"同上,太祖欲出炳之为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 "

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南史》作「仲远」。 "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未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云:「无」。

问:「有好马不?」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

」炳之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

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

犹谓不然。

选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葛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在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

"同上,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

◇刑法议

案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於王宪,无仆者怵迫於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谢殿中谓奴不随主,於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意同左丞议。

"《宋书·王宏传》。 "

◇以一大钱当两议伏鉴明命,欲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

求之管浅,犹有未譬。

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数多。

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

况复一以当两,徒崇虚价者邪。

凡创制改法,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

泉布废兴,未容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民泣於市。

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久长之业。

烦政曲杂,致远常泥。

且货偏则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淫侈,贫不过匮。

虽兹法久废,不可顿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拟。

若今制遂行,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

又钱之形式,大少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

若止於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

命旨兼虑翦凿日多,以至销尽;鄙意复谓殆无此嫌。

民巧虽密,要有踪迹,且用钱货铜,事可寻检,直由属所怠纵,纠察不精,致使立制以来,发觉者寡。

今虽有悬金之名,竟无酬与之实,若申明旧科,禽获即报,畏法希赏,不日自定矣。

愚者之议,智者择焉,猥参访逮,敢不输尽。

"《宋书·何尚之传》。 元嘉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翦凿,议者多同。 尚之议又见《通典》九。 "

◇分置荆郢二州议

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

今分取江夏、武陵、天门、竟陵、随五郡为一州,镇在夏口,既有见城,浦大容舫。

竟陵出道取荆州,虽水路,与去江夏不异,诸郡至夏口皆从流,并为利便。

湘州所领十一郡,其巴陵边带长江,去夏口密迩,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属新州,於事为允。

"《宋书·何尚之传》。 "◇发民丁议

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

其余悉倩暂行,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

又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

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

"《宋书·索虏传》,是岁军旅大起,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 "◇与颜延之书

绛驺清路,白简深劾,取之仲容,或有亏邪。

"《通典》二十四。 "◇与中书令王球书

延之有后命,教府无复光辉。

◇列叙元嘉赞扬佛教事

元嘉十二年五月乙酉,有司奏丹阳尹萧摹之上言,称佛化被於中国,已历四代,塔寺形像,所在千计,进可以击心,退足以招劝。

而自顷世以来,情敬浮末,不以精诚为至,更以奢竞为重,旧宇颓圮,曾莫之,而各造新构,以相夸尚,甲第显宅,於斯殆尽,材竹铜采,糜损无极。

违中越制,宜加检裁,不为之防,流遁未巳。

请自今以后,有欲铸铜像者,悉诣台自闻,兴造塔寺精舍,皆先诣所在二千石,通发本末,依事列言。

本州必须报许,然后就功。

其有辄铸铜制辄造寺舍者,皆以不承用诏书律论。

铜宅材瓦,悉没入官,奏可。

是时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

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

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余言。

琳等始亦往还,未抵迹乃止。

炳因著《明佛论》以广其宗。

帝善之,谓侍中何尚之曰:「吾少不读经,比复无暇,三世因果,未辨致怀,而复不敢立异者,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率皆敬信故也。

范泰、谢灵运每云: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

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近萧摹之请制未全经通,即巳相示,委卿增损,必有以式遏浮淫,无伤弘奖者,乃当著令耳。

尚之对曰:「悠悠之徒,多不信法,以臣庸蔽,独秉愚勤,惧以阙薄,贻点大教。

今乃更荷褒拂,非所敢当。

至如前代群贤,则不负明诏矣。

中朝已远,难复尽知;渡江以来,则王导、周ダ,宰辅之冠盖,王蒙、谢尚,人伦之羽仪,郄超、王坦、王恭、王谧,或号绝伦,或称独步,韶气贞情,又为物表。

郭文、谢敷、戴逵等,皆置心天人之际,抗身烟霞之间。

亡高祖兄弟,以清识轨世,王元琳昆季,以才华冠朝,其余范汪、孙绰、张玄、殷觊略数十人,靡非时俊。

又炳论所列诸沙门等帛昙邃者,其下辈也。

所与比对,则庾元规。

自邃以上,护兰诸公,皆将亚迹黄中,或不测人也。

近世道俗较谈便尔。

若当备举夷夏,爰逮汉魏,奇才异德,胡可胜言?宁当空失性灵,坐弃天属,沦惑於幻妄之说,自陷於无征之化哉。

陛下思洞机表,虑玄象外,钩深致远,无容近取於斯。

自臣等以降,若能谨推此例,则清信之士,无乏於时,所谓人能弘道,岂虚言哉。

慧远法师尝云:『释氏之化,无所不可,适道固自教源,济俗亦为要务。

』世主若能翦其讹伪,奖其验实,与皇之政,并行四海,幽显协力,共敦黎庶,何成康文景,独可奇哉。

使周汉之初,复兼此化,颂作刑清,倍当速耳。

窃谓此说,有契理奥。

何者?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

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

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

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

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月二三矣。

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於家,则万刑息於国。

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

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

论理则其如此,征事则臣复言之。

前史称西域之俗,皆奉佛敬法,故大国之众数万,小国数百,而终不相兼并。

内属之后,习俗颇弊,犹甚淳弱,罕行杀伐。

又五胡乱华以来,生民涂炭,冤横死亡者,不可胜数,其中误获稣息,必释教是赖。

故佛图澄入邺,而石虎杀戮减半;洮池塔放光,而苻楗椎锯用息。

蒙逊反噬无亲,虐如豺虎,末节感悟,遂成善人。

法逮道人,力兼万夫,几乱河渭,面缚甘死。

以赴师范,此非有他,敬信故也。

夫神道助教,有自来矣。

雷霆所击,暑雨恒事,及展庙遇震,而书为隐慝;桀纣之朝,冤死者不可称纪,而周宣晋景,犹以深刑受祟。

检报应之数,既有不符;征古今之例,只更增惑。

以经文载之,以彰劝戒,万一影像,犹为深切,岂若佛教,责言义则有可然可信之致。

考事实又无乖巳妄之咎。

且观世大士所降近验,并即表身世,众目共睹,祈求之家,其事相继,所以为劝戒,所以为深切,岂当与彼同日而谈乎?而愚暗之徒,苟遂毁黩,忽重殉轻,滞小迷大,恚僧尼之绝《片半》育,嫉像塔之费朱紫,此犹生民荷覆载之德,日用而不论;吏司苦堙瘗之劳,有时而诋慢。

慧琳、承天,盖亦然耳。

萧摹启制,臣亦不谓全非,但伤蠹道俗,最在无行僧尼,而情貌难分,未可轻去。

金铜土木,虽糜费滋深,必福业所寄,复难得顿绝。

臣比思为斟酌,进退难安。

今日亲奉德音,实用夷泰。

时吏部郎羊玄保在座,进曰:「此谈盖天人之际,岂臣所宜预。

窃恐秦楚论强兵之术,孙吴尽吞并之计,将无取於此邪?」帝曰:「此非战国之具,良如卿言。

」尚之曰:「夫礼隐逸则战士怠,贵仁德则兵气衰。

若以孙吴为志,苟在吞噬,亦无取尧舜之道,岂唯释教而已。

」帝悦曰:「释门有卿,亦犹孔氏之有季路,所谓恶言不入於耳。

」"《弘明集》。 "◎何偃

偃字仲弘,尚之子,州辟议曹从事,举秀才,除中军参军临川王义庆平西府主簿。

出为丹阳丞,除庐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书郎、太子中庶子、行义阳王昶义阳国事,迁始兴王浚征北长史、南东海太守。

元凶弑立,以为侍中,掌诏诰。

孝武即位,除大司马长史,迁侍中,领太子中庶子,改领骁骑将军,转吏部尚书。

大明二年卒,赠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谥曰靖子,有集十九卷。

◇月赋

远日如鉴,满月如璧。

"《初学记》一"

日月虽如璧,以光为形。

"同上。 "◇北伐议内胡法宗宣诏,逮问北伐。

伏计贼审有残祸,犬羊易乱,歼殄非难,诚如天旨。

今虽庙算无遗,而士未精习。

缘边镇戍,充实者寡,边民流散,多未附业。

控引所资,取给根本。

亏根本以殉边患,宜动必不克。

无虑往岁挫伤,续以内衅,侮亡取乱,诚为沛然。

然淮、泗数州,实亦雕耗,流佣未归,创痍未起。

且攻守不等,客主形异,薄之则势艰,围之则旷日,进退之间,奸虞互起。

窃谓当今之弊易衄,方来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齐天道。

"《宋书·何偃传》,元嘉二十九年,大祖欲更北伐,访之群臣,偃议。 "

◇临轩夹扶议自今临轩乘舆法服焘盖登殿,宜依庙齐以夹御,侍中常侍夹扶上殿,及应为王公兴。

又夹扶毕还本位,求详议。

"《宋书·礼志》五、孝建二年十一月,有司奏。 侍中祭酒。 何偃议。 "◇郊祀遇雨议

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周礼》,凡国大事,多用正岁。

《左传》又启「蛰而郊,」则郑之此说,诚有据矣。

众家异议,或云三王各用其正郊天,此盖曲学之辩,於礼无取。

固知《梁》三春皆可郊之月,真所谓肤浅也。

然用辛之说,莫不必同。

晋郊庚己,参差未见前征。

愚谓宜从晋迁郊依礼用辛。

燮之以受命作龟,知告不在日,学之密也。

"《宋书·礼志》三,大明二年正月,尚书何偃议。 "

◇与谢尚书珍玉名钏,因物托情,风人言味。

"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 "

◇常满樽铭贞明丽象,吴食中望。

唯兹奇器,神绝莫尚。

斟酌赋受,不逾其量。

凫之诗,岂伊异况?"《艺文类聚》七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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