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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桢
桢字元,庐江潜人,魏太和中为扬州别驾,正始中为弘农太守,历幽州刺史,拜廷尉,入晋为尚书光禄大夫。
有集五卷。
◇许都赋
元正大飨,坛彼东南。
旗幕峨峨,檐宇弘深。
"《宋书·礼志一》"
景福郁枕以云起,飞栋鸟企而翼舒。
"《文选·陆亻垂石阙铭》注"
乃然百枝,盛庭燎。
"《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
◇表省函关
易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孟轲云:「古者关讥而不征。
」关险之设,所由尚矣。
"《艺文类聚》六引《何桢集》。 正始六年,为弘农太守,表省函关。 "◇为旧君反服议
礼,为贵臣贵妾缌麻三月。
夫贵之施贱,犹论恩纪以制服。
况尝为臣吏、礼遇恩纪,优劣不同,焉可同之一例。
今以为辟举正职之吏,宜依古为旧君服,不论违适之异,皆齐三月,其余郡吏,闻丧尽哀而已。
"《通典》九十,又《宋书·礼志》二。 泰始四年,尚书何桢奏,故辟举纲纪吏,不计违适,皆反服旧君,齐衰三月。 "
◇笺
凡二日蝗生,此谓见其始生,知其处所,可得言。
初上蝗事云,县及下部各不旱见,至今生翅能飞,臣辄躬亲扑灭。
布在及下部各不旱见,至一顷田中,往往十步五步一头,案其言事,蝗之枚数,可得而知也。
"《艺文类聚》一百"
◇玄寿赐名叙新妇荀氏所生女以岁在丁丑四月五日日始出时生,此月斗建已其日又巳,其时加卯,甲乙卯皆东南,春夏天地,动发万物,兹之三月,吉之善时也。
又于《易卦》,震值在卯,巽位在巳,震为长男,巽为长女。
而此女孙正用兹日,斯时始旦,日月岂依,先祖之灵,实临之。
玄发素颜,妇人之上姿也。
寿考无疆,先民之至愿也。
故赐名曰玄寿焉。
"《御览》三百六十二"
◎何恽
恽,桢子,咸宁末为扬州别驾,累迁豫州刺史。
◇与周浚笺
《书》贵克让,《易》大谦光,斯古文所咏,道家所崇。
前破张悌,吴人失气,龙骧因之,陷之区宇。
论其前后,我实缓师,动则为伤,事则不及。
而今方竞其功。
彼既不吞声,将亏雍穆之弘,兴矜争之鄙,斯愚情之所不取也。
"《晋书·周浚传》,浚随王恽代吴,恽欲与王争功,恽笺与浚,浚谏止恽,不纳。 "
◎何充
充字次道,恽孙,王敦辟为大将军掾,转主簿,左迁东海王文学,进中书侍郎。
成帝即位,迁给事、黄门侍郎,以与平苏峻功封都乡侯,拜散骑常侍,出为东阳太守,除建威将军、会稽内史,徙丹阳尹,加吏部尚书,进号冠军将军。
又领会稽王师,转护军将军,录尚书事,寻迁尚书令,加左将军,固让,徙中书令。
康帝即位,出为骠骑将军,都督徐州、扬州之晋陵军事,假节、领徐州刺史,镇京口,入为都督、扬州、徐州之琅邪诸军事,领扬州刺史。
穆帝即位,加中书监,录尚书事,又加侍中。
永和二年卒,赠司空,谥曰文穆。
有集五卷。
◇贺正表
璇衡运周,元正肇祚。
伏惟陛下,应干纳祜,与天同休。
"《初学记》四"
◇请征虞喜疏
臣闻二八举而四门穆,十乱用而天下安,徽猷克阐,有自来矣。
方今圣德钦明,思恢遐烈,旌舆整驾,俟贤而动。
伏见前贤良虞喜天挺贞素,高尚邈世,束修立德,皓首不倦,加以傍综广深,博闻强识,钻坚研微有弗及之勤,处静味道无风尘之志,高枕柴门,怡然自足。
宜使蒲轮纡衡,以旌殊操,一则翼赞大化,二则敦励薄俗。
"《晋书·虞喜传》"
◇奏言沙门不应敬王者
尚书令、冠军抚军、都乡侯臣充、散骑常侍、左仆射、长平伯臣、散骑常侍、右仆射建安伯臣恢、尚书、关中侯臣怀、守尚书、昌安子臣广等言,世祖武皇帝以盛明革命,肃祖明皇帝聪圣玄览,岂于时沙门不易屈膝,顾以不变其修善之法,所以通天下之志也。
愚谓宜遵承先帝故事,于义为长。
"《释藏冠》一,《沙门不应拜俗事》一。 "
◇又奏
尚书令、冠军抚军、都乡候臣充、散骑常侍、左仆射、长平伯臣、散骑常侍、右仆射建安伯臣恢、尚书关中侯臣怀、守尚书、昌安子臣广等言,诏书如右,臣等暗短,不足以赞扬圣旨,宣畅大义,伏省明诏震惧屏营。
辄共寻详,有佛无佛,固非臣等所能定也。
然寻其遗文,赞其要旨,五戎之禁,实助王化。
贱昭昭之名行,贵冥冥之潜操,行德在于忘身,抱一心之清妙,且兴自汉世,迄于今日,虽法有隆衰,而弊无妖妄,神道经久,未有其比也。
夫诅有损也,祝必有益。
臣之愚诚,实愿尘露之微,增润嵩岱;区区之祝,上裨皇极。
今一令其拜,遂坏其法令,修善之俗,废于圣世,习实生常,必致愁惧。
隐之臣心,窃所未安。
臣虽蒙蔽,岂敢以偏见疑误圣听,直谓世经三代,人更明圣,今不为之制,无亏王法,而幽冥之路,可无拥滞。
是以复陈愚诚,乞垂省察,谨启。
"《释藏冠》一,《沙门不拜俗事》一。 "◇又奏
臣充等言,臣等虽诚暗蔽,不通远旨,至于干干夙夜,思修王度,宁苟执偏管而乱大伦邪?直以汉魏逮晋,不闻异议,尊卑宪章,无或暂亏也。
今沙门之慎戒专然,及为其礼,一而已矣。
至于守戒之笃者,亡身不忄吝,何敢以形骸而慢礼敬哉!每见烧香祝愿,必先国家。
欲福祜之隆,情无极己。
奉上崇顺,出于自然,礼仪之简,盖是专一守法。
是以先圣御世,因而弗革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臣等屡屡以为不令致拜,于法无亏,因其所利而惠之,使贤愚莫敢不用情,则上有天覆地载之施,下有守一修善之人。
谨复陈其愚浅,愿蒙省察,谨启。
"《释藏冠》一,《沙门不拜俗事》一,《弘明集》。 "
◇褚太后敬父议
如禅所正,可敕御史、左将军,入在公廷,则修臣敬。
皇太后归宁之日,则全子礼,申谕内外奉行。
"《通典》六十七"
◇与庾翼书
褚将军还朝,值太后临朝,时议褚侯虽后父,乃晋臣也,宜用郑议。
或谓诸王宜不拜耳,乃不称臣燕王,非比也。
又云,窦武虽受爵太后,录尚书事,而汉无拜文为疑,故恐大义乖错。
褚侯既不拜,便是异姓太上皇也。
此巍巍亦庶姓不敢安。
"《通典》六十七"◎何琦
琦字万伦,充从兄。
元帝时为郡主簿,察孝廉,除郎中,补宣城泾县令。
明帝时,司徒王导引为参军,不就。
以母忧去职,服阕。
司空陆玩、太尉桓温辟,不就。
诏征博士。
简文为抚军,召为参军,公车再征通直散骑侍郎、散骑常侍,并不行。
卒年八十二,有《三国志论》九卷。
◇请修五岳祠"升平中"
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顺"《宋志》作「省」。 "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飨报功德。
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
降及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记,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
惟之天柱,在王略之内也,旧台选百户吏卒,以奉其职。
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太吏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
咸和迄今,又复隳替。
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
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百姓"《宋志》作「四人」。 "之蠹。
而山川大神更为简缺,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繁滋。
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
今元憝已歼,宜修旧典。
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众,咸蒙德泽。
而神明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
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厘制度。
俎豆牲牢,祝嘏文辞,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
其诸妖孽,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正邪不黩。
"《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四,《通典》五十五。 "
◇追驳江统、许遐拜时遭丧议夫正名者,道理之本,然拜时非古,而行之历代,遂以成俗。
古者布其几筵,恭告祖祢。
将纳他族,以奉宗祀。
父亲醮子而命之迎,女受父母之遗,以涉夫氏之庭,而交拜敬之礼,在涂丧纪定矣。
服制即正,齐功卒哭可迎,此不阙于古而通于今议是也。
然婚姻之道,公私急务。
愚以为拜时及一日二日之妇,妇名既正,即宜一揆。
其衾未接,归葬其党。
"《通典》五十九"
◇天子敬父议
父母之尊,拟则天地;君亲之道,资敬是同。
今承受命运,君临率士。
而父以子食天禄,不敢子天子,以明王者之道。
而子虽以为天子,必有尊也。
推斯以言,自必臣天位之君,而子自必尊天性之父。
"《通典》六十七"◇为曾祖后服议
卿士之家,别宗无后,宗绪不可绝,若昆弟以孙若曾孙后之,理宜然也。
礼缘事而兴,不应拘常以为碍也。
魏之宗圣,远继宣尼,琦从父以孙继族祖。
荀ダ无子,以兄孙为嗣,此成比也。
"《通典》九十六"
◇论前母党服夫子曰:「必也正名乎。
」正名者,理道之本,礼之大者也。
文条或阙,而附例可明。
《礼》云:生不及父祖母昆弟,而父税丧,己则不若,与祖乖违。
父既殁而闻丧,岂可拘以本制不税,而废其正服乎?若未生而伯叔母终,终为伯叔父后。
继嗣之道虽同,原情之实则异,今必从于所养,而反疑于为本乎?诸侯国人,生不及先代之君,于其陵庙,亦必曰君也。
此公义之正名也。
前母之尊,固家人正称也。
其易了如日。
太康初,博议王昌前母服,公府卞粹以为母之非亲,而服三年者非一也。
前母名同尊正,义存配父,盖以生不及故无其制,非于义不可也。
元康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
司徒左长史胡济以前母父之元妃,所生则家之嫡长,应制如改葬之服。
于时二代,无曰不允。
自兹以来,行之不殊。
礼:母卒,自为母之党服。
母出,则不为母之党服,而为继母之党服。
故尊其所从,则不敢不服。
服有所逼,则不得自伸,外服无二,而必宜有一。
如向所论,必所继不及伯叔母之党,居然可见矣。
明以名礼为制者,不计恩逮与不也。
◇答纳采文
皇帝嘉命,访婚陋族,备数采择。
臣从祖弟故散骑侍郎准之遗女,未闲教训,衣履若人。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晋书·穆章何皇后传》,《通典》五十八。 "
◇答问名文
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诏,问臣名族。
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禄大夫、雩娄侯祯之遗玄孙,先臣故豫州"《通典》作「蔡州」"刺史、关内侯恽之曾孙,先臣故安丰太守、关内侯睿之孙,先臣故散骑侍郎准之遗女。
外出自于先臣故尚书左丞孔胄之外曾孙,先臣故侍中、关内侯夷之外孙女,年十七。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纳吉文
皇帝嘉命,使者彪之重宣中制,大卜元吉。
臣陋族卑鄙,忧惧不堪。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纳征文
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宠以典礼,备物典策。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请期文
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诏,吉日惟八月某可迎。
臣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答迎后文
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诏,令月吉辰,备礼以迎。
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两。
臣蝼蚁之族,猥承大礼,忧惧战悸。
钦承旧章,肃奉典制。
"并《晋书·礼志》下,《通典》五十八。 "
◎何澄
澄字季玄,充弟准之第三子。
孝武时为秘书郎,转丞,迁秘书监太常中护军,出为冠军将军、吴国内史,征拜尚书。
安帝即位,迁尚书左仆射,领本州大中正。
元兴末,卒。
义熙初追赠金紫光禄大夫。
◇太皇太后服议"隆安三年"
太皇太后名位允正,体同皇极,理制备尽,情礼合伸。
《春秋》之义,母以子贵,既称夫人,礼服宜从正。
故成风著夫人之号,文公服三年之丧。
子于父之所生,体义情重。
且礼祖不厌孙,固宜遂服无屈,而缘情立制。
嫌不文明,则宜从重,应同为祖母后齐衰周。
永安皇后无服,但一举哀,百官亦一周。
"《通典》八十"
◎李胤
胤字宣伯,辽东襄平人。
魏时为郡上计掾,州辟部从事治中。
举孝廉,参镇北军事,迁乐平侯相,入为尚书郎,迁中护军司马,转吏部郎,赐爵关中侯,出补安丰太守。
文帝为大将军,引为从事中郎,迁御史中丞,寻为西中郎将,督关中诸军事,徙河南尹,封广陆伯。
晋受禅,拜尚书,进爵为侯,迁吏部尚书、仆射,转太子少傅,领司隶校尉。
咸宁初拜侍中,加特进,迁尚书令,代何曾为司徒。
太康三年卒,谥曰成。
◇奏请延访三公
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内参六官之事,外与六卿之教,或处三槐,兼听狱讼,稽疑之典,谋及卿士。
陛下圣德钦明,垂心万机,猥发明诏,仪刑古式,虽唐虞畴谘,周文翼翼,无以加也。
自今以往,国有大政,可亲延群公,询纳谠言。
其军国所疑,延诣省中,使侍中、尚书谘论所宜。
若有疾,不任觐会,临时遣侍臣讯访。
"《晋书·李胤传》"
◇王毖子昌前母服议
毖为黄门侍郎,江南已叛,石厚与焉。
大义灭亲,况于毖之义,可得以为妻乎。
"《晋书·礼志》中,案:王昌事详前竟陵王文。 "
◎曹志
志字允恭,谯国谯人,魏陈思王植子。
太和末徙封济北王。
晋受禅,降封鄄城县公,出为乐平太守,历章武赵郡。
咸宁初迁散骑常侍、国子博士。
免,后复为散骑常侍。
太康九年卒,谥曰定。
有集二卷。
◇奏议齐王攸之藩
伏闻大司马齐王当出藩东夏,备物尽礼,同之二伯。
今陛下为圣君,稷契为贤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齐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
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其人也,异姓则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内,五世反葬。
后虽有五霸代兴,桓文谲主,下有请隧之僭,上有九锡之礼,终于谲而不正,验于尾大不掉,岂与召公之歌「棠棣」周诗之咏「鸱」同日论哉!今圣朝创业之始,始之不谅,后事难工。
干植不强,枝叶不茂;骨鲠不存,皮肤不充。
自羲皇以来,岂是一姓之独有!欲结其心者,当有磐石之固。
夫欲享万世之利者,当与天下议之。
故天之聪明,自我人之聪明。
秦魏欲独擅其威,而财得没其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之用。
此自圣主之深虑,日月之所照。
事虽浅,当深谋之;言虽轻,当重思之。
志备位儒官,若言不及礼,是志寇窃。
知忠不言,义所不敢。
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
"《晋书·曹志传》"
◇肉刑议严刑以杀,犯之者寡;刑轻易犯,蹈恶者多。
臣谓玩常苟免,犯法乃众。
黥刖彰罪而民甚耻。
且创制墨黥刖,见者知禁,彰罪表恶,亦足以畏《艺文类聚》作「闻者多服」。
所以《易》曰「小惩大戒,」岂蹈恶者多邪?假使恶多尚不致死,无妨产育,苟必行杀以止杀,为恶纵寡,积而不已,将至无人,天无以大君无以尊矣。
故古人宁过不杀,不宁轻积杀。
是以为上宁宽得众,不宁急旧积杀。
若乃于张听讼,刑以止刑,可不革旧。
过此以往,肉刑宜复,假令汉文于张,承大乱之后,创基七十,国寡民稀,止禁刑书,鞭杖为治也。
肉刑于死为轻,减死五百为重。
重不害生,足以惩奸;轻则知禁禁民为非。
所谓相济经常之法,议云不可,或未之喻也。
"《艺文类聚》五十四"
◎曹臣
臣,志子。
元康中为中郎,封关中侯。
◇移冀州大中正
臣以元康四年为先定公薨背,还济北谷城墓宅安厝。
太学博士赵国苏宙。
昔先公临赵,以宙为功曹!后为察孝。
前臣遭难,宙为镇东司马。
赵之故吏,有致身叙哀者,有在职遣奉版者,唯宙名讳不至。
宙今典礼学之官,口诵义言,不可废在三之义。
于宙应见论贬。
"《通典》九十九。 元康中,赵郡吏苏宙不奔吊于郡将,中郎、关中侯曹臣移冀州大中正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