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魏文 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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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九 严可均辑

◎宣武帝"二"

◇克三关劳元英诏"正始元年八月"

知贼城已下,复克三关,展威辟境,声略宣振,公私称泰,良以欣然。

将军渊规内断,忠谟外举,受律扬旌,克申庙算,虽方叔之制蛮荆,召虎之埽淮浦,匹兹蔑如也。

新州初附,宜广经略,想善加检督,必令周固,有所委付,然后凯旋耳。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

◇下梁将蔡灵恩等诏"正始元年九月甲子"

中山王英所执萧衍冠军将军、监司州事蔡灵恩等,随才擢叙。

"《魏书·宣武纪》"

会平江南,此等便可放归也。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

◇报郑道昭诏

具卿崇儒敦学之意,良不可言。

新令寻班,施行无远,可谓职思其忧,无旷官矣。

"《魏书·郑羲附传》"

◇建国学诏"正始元年十一月"

古之哲王,创业垂统,安民立化,莫不崇建胶序,开训国胄,昭宣三《礼》,崇明四术,使道畅群邦,风流万宇。

自皇基徙构,光宅中区,军国务殷,未遑经建,靖言思之,有惭古烈。

可敕有司,依汉魏旧章,营缮国学。

"《魏书·宣武纪》"

◇增减律令诏"正始元年十二月已卯"议狱定律,有国攸慎,轻重损益,世或不同。

先朝垂心典宪,刊革令轨,但时属征役,未之详究,施于时用,犹致疑舛。

尚书门下可于中书外省论律令。

诸有疑事,斟酌新旧,更加思理,增减上下,必令周备,随有所立,别以申闻。

庶于循变协时,永作通制。

"《魏书·刑罚志》"

◇报夏侯道迁诏"正始元年闰十二月癸卯"

得表,闻之。

将军前识机运,已投诚款,而中逢猜间,致有播越,复翻然风返,建兹殊效,忠贯古烈,义动遐迩。

汉郑既开,势翦庸蜀,混同之略,方自斯始。

擒凶埽恶,何快如之。

想余党悉平,西南清荡,经算淹朔,当有劬劳。

所请军宜,别敕一二。

"《魏书·夏侯道迁传》"

◇听司马悦赴阙诏"正始初"司马悦首谋义阳,征略有捷。

且违京既久,屡请入朝。

可遂此志,听其赴阙。

"《魏书·司马楚之附传》"

◇诏田益宗"正始初"悬瓠要藩,密迩崧颍,南疆之重,所寄不轻。

而群小猖狂,忽构衅逆,杀害镇主,规成反叛。

此而可忍,孰不可容。

即遣尚书邢峦总精骑五万,星驰电驱;征南将军、中山王英统马步七万,络绎继发。

量此蚁寇,唯当逃奔。

知将军志翦豺狼,以清边境,节义慷慨,良在可嘉,非蹇蹇之至,何以能尔?深戢诚款,方相委托。

故遣中书舍人赵文相具宣朕怀,往还之规,口别指授,便可善尽算略,随宜追掩,勿令此竖得有窜逸。

迟近清荡,更有别旨。

"《魏书·田益宗传》"

◇答刘芳请迁易郊坛诏所上乃有明据,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从旧。

"《魏书·刘芳传》"◇诏邢峦"正始二年二月"

峦至彼,须有板官,以怀初附,高下品第,可依征义阳都督之格也。

"《魏书·邢峦传》"

◇审议贡举诏"正始二年四月"

任贤明治,自昔通规,宣风赞务,实惟多士。

而中正所铨,但存门第,吏部彝伦,仍不才举。

遂使英德罕升,司务多滞。

不精厥选,将何考陟?八座可审议往代贡士之方,擢贤之体,必令才学并申,资望兼致。

"《魏书·宣武纪》"

◇铨授勋臣子孙诏"正始二年六月"

先朝勋臣,或身罹谴黜,子孙沉滞,或宦途失次,有替旧流,因而弗采,何以奖劝?言念前绩,情有亲疏。

宗及庶族祖曾,功绩可纪而无朝官,有官而才堪优引者,随才铨授。

"《魏书·宣武纪》"

◇分遣大使省方诏"正始二年七月"

朕纂驭宝历,于今七载,德泽未敷,鉴不烛远,人之冤瘼,所在犹滋,而纠察之狱,未畅于下,贤愚靡分,早白均贯,非所以革民耳目,使善恶励心。

今分遣大使,省方巡检,随其愆负与风响相符者,即加纠黜,以明雷霆之威,以申旄轩之举,因以观风辨俗,采访功过,褒赏贤者,纠罚淫慝,理穷恤弊,以称朕心。

"《魏书·宣武纪》"

◇报邢峦诏"正始二年"

若贼敢窥窬,观机翦扑;如其无也,则安民保境,以悦边心。

子蜀之举,更听后敕。

方将席卷岷蜀,电埽西南,何得辞以恋亲,中途告退!宜勖令图,务申高略。

"《魏书·邢峦传》"

◇因夏侯道迁未拜封下诏"正始二年"

道迁至止既淹,未恭州封,可敕吏部速令召拜。

"《魏书·夏侯道迁传》"◇求言诏"正始三年二月"

昔虞戒面从,昌言屡进;周任谏辅,王阙必箴。

朕仰缵鸿基,伏膺宝历,思康庶绩,一日万几,是以侧望忠言,虚求谠直。

而良策弗进,规画无闻,岂所谓弼谐元首,匡救不逮者乎?可诏王公已下,其有嘉谋深图、直言忠谏、利国便民、矫时厉俗者,咸令指事陈奏,无或依违。

"《魏书·宣武纪》"

◇诏问元英克敌事机"正始三年四月"

贼势滋甚,围逼肥梁,边将后规,以至于此。

故有斯举,必期胜捷,而出军淹滞,肥梁已陷。

闻之惋懑,实乖本图。

今众军云集,十有五万,进取之方,其算安在?克殄之期,复当远近?竟以几日,可至贼所?必胜之规,何者为先?故遣步兵校尉、领中书舍人王云指取机要。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

◇议甄琛请弛盐禁诏"正始三年四月"民利在斯,琛如所陈。

付八座议,可否以闻。

"《魏书·甄琛传》"

司盐之税,乃自古通典,然兴制利民,亦代或不同,苟可以富氓益化,唯理所在。

甄琛之表,实所谓助政毗治者也,可从其前计,使公私并宜,川泽无拥。

尚书严为禁豪强之制也。

"《魏书·甄琛传》"

◇棺埋暴骨诏"正始三年五月"

掩骼埋古之令典,顺辰修令,朝之恒式。

今时泽未降,春稼已旱。

或有孤老馁疾,无人赡救,因以致死,暴露沟堑者,洛阳部尉,依法棺埋。

"《魏书·宣武纪》"◇谥源怀诏"正始三年六月"

府寺所执,并不克允,爱民好与曰「惠」,可谥惠公。

"《魏书·源贺附传》。 太常寺议谥靖公,司徒府议谥穆公,诏云。 "

◇破阴陵劳元英诏"正始三年九月"知大摧鲸寇,威振南海,江浦无尘,三楚卷曷,声被荒隅,同轨斯始,公私庆慰,良副朕怀。

便当乘威藉响,长驱吴会,翦拉遗烬,截彼东南也。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命邢峦渡淮诏"正始三年九月"

淮阳、宿豫,虽已清复,梁城之贼,犹敢聚结,事宜乘胜,并势摧殄。

可率二万之众渡淮,与征南掎角,以图进取之计。

"《魏书·邢峦传》"

◇诏有司敕蠕蠕使人勿六跋

"正始三年十月。 案:《宣武纪》:戊申,蠕蠕国遣使朝贡。 上文九月癸西、己丑、丁酉,知戊申在十月。 "

蠕蠕远祖社仑,是大魏叛臣,往者包容,暂时通使。

今蠕蠕衰微,有损畴日,大魏之德,方隆周汉,跨据中原,指清八表。

正以江南未平,权宽北掠,通和之事,未容相许。

若藩礼,款诚昭著者,当不孤尔也。

"《魏书·蠕蠕传》。 他汗可汗伏图遣使纥奚勿六跋朝献,请求通和。 世宗不报其使,诏有司敕勿六跋。 "

◇遣邢峦速进军诏"正始三年"

济淮掎角,事如前敕,何容犹尔盘桓,方有此请!可速进军,经略之宜听征南至要。

"《魏书·邢峦传》"

◇围锺离与元英诏"正始三年十一月"

师行已久,士马疲瘠,贼城险固,卒难攻屠。

冬春之交,稍非胜便,十万之众,日费无赀。

方图后举,不待今事。

且可密装徐严,为振旅之意,整疆完土,开示威略。

左右蛮楚,素应逃亡,或窜山湖,或难制掠。

若凶渠黠党,有须翦除者,便可扑埽,以清疆界。

如其强狡凭阻,未易致力者,亦不烦肆兵。

凯旋迟近,不复委曲。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

◇报赏陇右诚义诏"正始三年十一月"往岁陇右扇逆,合境不民。

其中犹有卒能自守,无豫衅乱。

疾风知劲,良在可嘉。

尚书可甄量报赏,以表诚义。

"《魏书·宣武纪》"

◇又诏邢峦"正始四年正月"

安东频请罢军,迟回未往,阻异戎规,殊乖至望。

士马既殷,无容停积,宜务神速,东西齐契,乘胜埽殄,以赴机会。

"《魏书·邢峦传》"

◇令刘芳与主乐务诏"正始四年春"

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

可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

"《魏书·乐志》。 太乐令公孙崇表请高肇监就乐务,世宗知肇非才,诏云云。 "

◇图锺离未克又与元英诏"正始四年春"

大军野次,已成劳久,攻守之方,理可豫见。

比频得启,制胜不过暮春,及省后表,复期孟夏之未。

彼土蒸泞,无宜久淹。

势虽必取,乃将军之深计,兵久力殆,亦朝廷之所忧。

故遣主书曹道往观军势,使还,王具闻。

"《魏书·南安王桢附传》"◇原萧宝夤诏"正始四年四月"

宝夤因难投诚,宜加矜贷,可恕死免官,削爵还第。

"《魏书·萧宝夤传》。 宝夤与中山王英攻锺离,淮水泛滥,宝夤与英狼狈引退,士卒死没者十四五。 有司奏宝夤守东桥不固,军败由之,处以极法。 宣武诏。 "◇立学诏"正始四年六月"

高祖德格两仪,明并日月,播文教以怀远人,调礼学以旌俊造,徙县中区,光宅天邑,总霜露之所均,一姬卜于洛,戎缮兼兴,未遑儒教。

朕纂承鸿绪,君临宝历,思模圣规,述遵先志。

今天清地宁,方隅无事,可敕有司,准访前式,置国子,立太学,树小学于四门。

"《魏书·宣武纪》"

◇进高阳王雍等官位诏"正始四年九月"

朕秉历承天,覆年将纪,徙正宫极,岁浃归余。

台懿茂亲,祗勤已久;列司英彦,庸绩未酬。

非所谓有功见知,赏以时及。

其以司空、高阳王雍为太尉,尚书令、广阳王嘉为司空,百官悉进位一级。

"《魏书·宣武纪》"

◇定五校等官员数诏"正始四年九月"

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

世移时变,遂为冗职。

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

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

"《魏书·官氏志》"

◇令刘芳等详察公孙崇新历诏"正始四年冬"

测度晷象,考步宜审,可令太常卿芳率太学、四门博士等依所启者,悉集详察。

"《魏书·律历志》上。 公孙崇表上景明历,世宗诏。 "◇听元和袭爵河南王诏

和初以让鉴,而鉴还让其子,交让之道,于是乎著。

其子早终,可听和袭。

"《魏书·河南王曜附传》"

◇改元亮名字诏

仕明风神运吐,常自以比荀文若,可名,以取定体相伦之美。

"《魏书·太武子临淮王谭附传》,字文若。 本名亮,字仕明。 时侍中穆绍与同署,避绍父讳,启求改名。 诏云云。 "

◇报郦道元请立鲁阳学诏

鲁阳本以蛮人,不立大学。

今可听之,以成良守文翁之化。

"《北史·郦道元传》"◇修听讼观诏"永平元年六月"慎狱重刑,著于往诰。

朕御兹宝历,明鉴未远,断决烦疑,实有攸愧。

可依洛阳旧图,修听讼观,农隙起功,及冬令就。

当与王公卿士亲临录问。

"《魏书·宣武纪》"

◇精检枷杖诏"永平元年七月"

察狱以情,审之五听,枷杖小大,各宜定准。

然比廷尉、司州、河南、洛阳及诸狱官,鞠讯之理,未尽矜恕,掠拷之苦,每多切酷,非所以祗宪量衷、慎刑重命者也。

推滥究枉,良轸于怀。

可付尚书精检枷杖违制之由,断罪闻奏。

"《魏书·宣武纪》"

◇僧犯付昭玄诏"永平元年秋"

缁素既殊,法律亦异。

故道教彰于互显,禁劝各有所宜。

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

"《魏书·释老志》。 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 世宗诏。 "

◇北海王详复爵营厝诏"永平元年十月丁巳"

故太傅北海王体自先皇,特锺友爱,受遗训辅,冲昧攸托。

不图暮节晦德,终缺哀荣,便可追复王封,克日营厝,少慰幽魂,以旌阴戚。

"《魏书·北海王详传》"

◇诏尚书"永平元年十二月"

司马悦暴罹横酷,身首异所,国戚旧勋,特可悼念。

主书董绍,衔命公行,囚漂殊域,事可矜愍。

尚书可量贼将齐苟儿等四人之中分遣二人,敕扬州为移,以易悦首及绍,迎接还本。

用慰亡存。

"《魏书·司马楚之附传》"

◇答高肇奏水都等官诏"永平二年正月"

使者置二,可如所奏。

其下属司,惟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

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

"《魏书·官氏志》。 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宣武诏。 "

◇造杂仗诏"永平二年二月"

比军役频兴,仗多毁败,在库戎器,现有无几。

安不忘危,古人所戒,五兵之器,事须充积,经造既殷,非众莫举。

今可量造四万人杂仗。

"《魏书·宣武纪》"

◇放樊襄已南掠民诏"永平二年四月"圣人济世,随物污隆,或正或权,理无恒在。

先朝以云驾甫迁,嵩基始构,河洛民庶,徙旧未安,代来新宅,尚不能就。

伊阙西南,群蛮填聚;沔阳贼城,连邑作戍;蠢尔愚巴,心未纯款。

故暂抑造育之仁,权缓肃奸之法。

今京师天固,与昔不同。

扬、郢、荆、益,皆悉我有;保险诸蛮,罔不归附;商、洛民情,诚倍往日。

唯樊襄已南,仁乖道政,被拘隔化,非民之咎。

而无赖之徒,轻相劫掠,屠害良善,离人父兄。

衍之为酷,实亦深矣。

便可放彼掠民,示其大惠,舍此残贼,未令之愆。

并敕缘边州镇,自今已后,不听境外寇盗,犯者罪同境内。

若州镇主将,知容不纠,坐之如律。

"《魏书·宣武纪》"◇同轨诏"永平二年六月"

江海方同,车书宜一,诸州轨辙,南北不等。

今可申敕四方,使远近无二。

"《魏书·宣武纪》"◇却韩务献七宝床象牙席诏"永平二年十月庚午"

晋武帝焚雉头裘,朕常嘉之,今务所献,亦此之流也。

奇丽之物,有乖风素,可付其家人。

"《魏书·韩秀附传》。 秀子务,除郢州刺史,献七宝床象牙席,宣武诏。 "

◇五等选式诏"永平二年十二月"

五等诸侯,比无选式。

其同姓者出身:公正六下,侯从六上,伯从六下,子正七上,男正七下。

异族出身:公从七上,侯从七下,伯正八上,子正八下,男从八上。

清修出身:公从八下,侯正九上,伯正九下,子从九上,男从九下。

可依此序之。

"《魏书·宣武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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