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魏文 卷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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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五十六 严可均辑

◎阙名"一"◇上前废帝劝进表否泰沿时,殷忧启圣,故六飞在御,三石兴符。

伏惟陛下运属千龄,智周万物,独昭系象,妙极天人,宝历有归,光宅攸属,而将安独善,不务兼济,灵命徘徊,幽明载伫。

伏愿时顺讴谣,念兹宗┙,用舍劳疾,允答人神。

"《魏书·前废帝纪》。 长广王晔建明二年三月至邙南。 尔朱世隆奉广陵王东门之外,行禅让之礼。 群臣上表云云。 "

◇上太武帝书

苑囿过度,民无田业。

乞减大半以赐贫人。

"《魏书·古弼传》。 太武时,上谷民上书。 "◇为太武帝让沮渠牧犍书

王外从正朔,内不舍僭。

罪一也。

民籍地图,不登公府,任土作贡,不入作贡,不入司农。

罪二也。

既荷王爵,又受伪官,取两端之荣,邀不二之宠。

罪三也。

知朝廷志在怀远,固违圣略,切税商胡,以断行旅。

罪四也。

扬言西戎,高自骄大。

罪五也。

坐自封殖,不欲入朝。

罪六也。

北托叛虏,南引仇池,凭援谷浑,提挈为奸。

罪七也。

承敕过限,辄假征、镇。

罪八也。

欣敌之全,幸我之败,侮慢王人,供不以礼。

罪九也。

既婚帝室,宠逾功旧,方恣欲情,蒸淫其嫂。

罪十也。

既违伉俪之体,不笃婚姻之义,公行鸩毒,规害公主。

罪十一也。

备防王人,候守关要,有如寇仇。

罪十二也。

为臣如是,其可恕乎?先令后诛,王者之典也。

若亲率群臣,委贽郊迎,谒拜马首,上策也。

六军既临,面缚舆梓,又其次也。

如其守迷穷城,不时悛悟,身死族灭,为世大戮。

宜思厥中,自求多福也。

"《魏书·沮渠牧犍传》。 世祖亲征之,诏公卿为书让之。 "◇上言贾相遇石人事

晋昌民贾相,昔年二十二,为雁门郡吏,入句注西陉,见一老父,谓相曰:「自今以后四十二年当有圣人出于北方。

时当大乐,子孙永长,吾不及见之。

」言终而过。

相顾视之,老父化为石人,相今七十,下检石人见存。

"《魏书·灵征志下》。 天兴四年春,新兴太守上言。 "◇上言大石文往曹氏之世,丘池县大柳谷山石表龙马之形,石马脊文曰:「大讨曹。

」而晋氏代魏。

今石文记国家祖宗讳,著受命之符。

乃遣使图写其文。

大石有五,皆青质白章,间成文字。

其二石记张、吕之前,已然之效。

其三石记国家祖宗以至于今。

其文记昭成皇帝讳,「继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次记太祖道武皇帝讳,「应王,载记千岁」,凡七字;次记太宗明元皇帝讳,「长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次记「太平天王继世主治」,凡八字;次记皇太子讳,「昌封太山」,凡五字。

初上封太平王,天文图录又授「太平真君」之号,与石文相应。

太宗名讳之后,有一人象,携一小儿。

见者皆曰:「上爱皇孙,提携卧起,不离左右此即上象灵契,真天授也。

」"《魏书·灵征志下》。 真群五年二月,张掖郡上言"

◇上言积谷

请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丰年籴贮于仓,时俭则加私之一,粜之于民。

如此,民必力田以买绢,积财以取粟。

官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

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

相水陆之宜,断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

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戍杂役。

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民足矣。

"《魏书·食货志》。 太和十二年,诏群臣求安民之术,有司上言。 "◇奏上太上皇帝尊号

昔三皇之社,淡泊无为,故称皇。

是以汉高祖既称皇帝,尊其父为太上皇,明不统天下。

今皇帝幼冲,万机大政,犹宜陛下总之。

谨上尊号太上皇帝。

"《魏书·献文帝纪》。 皇兴五年八月,禅位太了了,于是群公奏。 "

◇奏尸异

上谷郡比丘尼惠香,在北山松树下死,尸形不坏。

尔来三年,士女观者有千百。

于时人皆异之。

"《魏书·释老志》。 太和九年,有司奏。 "

◇奏检僧尼

前被敕以勒籍之初,愚民侥幸,假称入道,以避输课,其无籍僧尼罢遣还俗。

重被旨,所检僧尼、寺主、维那当事隐密。

其有道行精勤者,听仍在道;为行凡粗者,有籍无籍,悉罢归齐民。

今依旨简选,其诸州还俗者,僧尼合一千三百二十七人。

"《魏书·释老志》。 太和十年,有司奏云云,奏可。 "

◇奏长孙虑乞代父死

虑于父为孝子,于弟为仁兄。

寻究情状,特可矜感。

"《魏书·长孙虑传》。 虑列辞尚书,乞代父命。 尚书奏。 高祖诏恕其父死罪。 "

◇奏处裴植死刑"孝明初即位"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率合部曲,欲图率军于忠。

」臣等穷治,辞不伏引。

然众证明丙。

案律,在边合率部众不满百人以下,身犹尚斩,况仲达公然在京,称诏聚众,喧惑都邑,骇动人情。

量其本意,不可测度。

案《诈伪律》,诈称制者死。

今依众证,处仲达入死。

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崇义县开国侯裴植,身居纳言之任,为禁司,仲达又称其姓名,募集人众,虽名仲达切让,无忿惧之心。

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促达为植所使。

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

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

计同仲达,处植死刑。

又植亲率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唯恩裁处。

"《魏书·裴叔业附传》。 兄子植为度支尚书。 会韦伯昕告植欲谋废黜,尚书又奏。 "

◇奏尼太后丧仪

案旧事,皇太后崩仪,自复魂敛葬,百官哭临,其礼甚多。

今尼太后既存委俗尊,凭居道法。

凶事简速不依配极之典;寺庭局狭,非容百官之位。

但昔经奉接,义成君臣,终始情礼,理无废绝。

辄准故式,立仪如别。

内外群官,权改常服,单衣邪巾,奉送至墓,列位哭拜,事讫而除。

止在京师,更不宣下。

"《魏书·礼志四》。 神龟元年九月,尼高皇太后崩于瑶光寺。 有司奏云云。 又见《通典》八十。 "

◇奏太后父依前诏称太上张普惠辞虽不屈。

然非臣等所同。

涣汗已流,请依前诏。

"《魏书·张普惠传》。 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 普惠以前后父无太上之号,密表太后博议,议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 "

◇奏请许崔光伯解职案《礼》,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诸父,封君之孙得尽臣。

计始封之群,即是世继之祖,尚不得臣,况今之刺史,既非世继,而得行臣吏之节,执笏称名者乎?检光伯请解,率礼不愆,请宜许遂,以明道教。

"《魏书·崔亮附传》。 亮从父弟光伯为青州别驾,后以从弟休临州,遂申牒求解。 尚书奏。 灵太后令从之。 "

◇奏请优赉阎庆胤

案庆胤自临此郡,惠政有闻,又能自己粟赡恤饥馑,乃有子爱百姓之义。

如不少加优赉,无以厉彼贪残。

又案齐州东魏郡太守路邕,在郡治能,与之相埒,语其分赡,又亦不殊,而圣旨优隆,赐以衣马。

求情即理,谓合同赏。

"《魏书·良吏阎庆胤传》。 有司奏灵太后卒无褒赏焉。 "

◇奏置齐献武王陵官

齐献武王勋高德重,礼绝群辟。

昔霍光陵邑亦置长丞主陵,今请置长一人,丞二人,录事一人,户曹史一人,禁备史一人,侍一人,皆降帝陵官品一等,其侍依旧。

"《魏书·官氏志》。 武定二年十一月,有司奏。 "

◇国号议昔周秦以前,世居所生之土,有国有家,及王天下,即承为号。

自汉以来,要罢侯置守,时无世继,其应运而起者,皆不由尺土之资。

今国家万世相承,启基云代。

臣等以为若取长远,应以代为号。

"《魏书·道武纪》。 天兴元年六月丙子,诏有司议定国号,群臣曰。 "

◇白狼见太平郡议

古今瑞应多矣。

然白狼见于成汤之世,古殷道用兴,太平嘉名也。

又先帝本封之国,而白狼见焉,无穷之征也。

周宣王得之,而犬戎服。

"《魏书·灵征志下》。 太安三年三月,有白狼一见于太平郡。 议者曰。 "

◇遣师援于阗议

于阗去京师几万里,蠕蠕之性,惟习野掠,不能攻城,若为所拒,当已旋矣。

虽欲遣师,势无所及。

"《魏书·于阗传》。 显祖末,蠕蠕寇于阗。 于阗遣使素目伽上表求援。 显祖诏公卿议之,公卿奏。 "

◇议撰亲祀七庙仪

昔有虞亲虔,祖考来格,殷宗躬谒,介福降。

大魏七庙之祭,依先朝旧事,多不亲谒。

今陛下孝诚发中,思亲祀事,稽合古王"《通典》作「义」",礼之常典。

臣等谨案旧章,并采汉魏故事,撰祭服、冠、屦、牲牢之具,、洗、、簋、俎豆之器,百官助祭位次,乐官节奏之引,升降进退之法,别集为亲拜之仪。

"《魏书·礼志一》。 太和六年十一月,将亲祀七庙,有司依礼具仪,于是群官议。 又见《通典》四十九。 "

◇王公五等爵有罪降本爵一等议官人若罪本除名,以职当刑,犹有余资,复降阶而叙。

至于五等封爵,除刑若尽,永即甄削,便同之除名,于例实爽。

愚谓自王公以下,有封邑,罪除名,三年之后,宜各降本爵一等,王及郡公降为县公,公为侯,侯为伯,伯为子,子为男,至于县男,则降为乡男。

五等爵者,亦依此而降,至于散男。

其乡男无可降授者,三年之后,听依其本品之资出身。

"《魏书·刑罚志》。 延昌二年,诏议律之制,与八坐门下参议。 皆以为。 "

◇答诸儒问

诸儒问云,日月已过,或父已亡,独闻丧,当税之不?若宜税,税何服?答曰:父卒而为祖后,服斩,与父在异者也。

"《通典》九十八,案魏时云云。 "

◇野王县孔子庙记

仲尼伤道不行,欲北从赵鞅,闻杀鸣铎,遂旋车而反。

及其后也,晋人思之,于太行岭南为之立庙,盖往时回辕处也。

"《水经·沁水注》。 魏太和元年,孔灵度等以旧宇毁落,上求修复。 野王令范众爱、河内太守元真、刺史咸阳公高允表闻,立碑于庙。 治中刘明、别驾吕次文、主簿向班虎、刘灵龟以宣尼大圣,非碑颂所称,宜立记焉。 "鲁国孔氏,官于洛阳,因居庙下,以奉蒸尝。

"同上"

◇邑主仇池杨大眼为孝文皇帝造象记

夫灵光弗曜,大千怀永夜之悲;玄踪不遘,叶生含靡导之忏。

是以如来应群缘以显迹,爰暨□□□像遂著,降及后王,兹功厥作。

辅国将军、直阁将军□□□□、梁州大中正、安戎县开国子仇池杨大眼诞承龙曜之资,远踵应符之胤,禀英奇于弱年,挺超群于始冠。

其□也,垂仁声于未闻,挥光也,摧百万于一掌。

震英勇则九宇咸骇,存侍纳则朝野必附。

静王衢于三纷,扫云鲸于天路。

南秽既澄,震旅归阙,军次□行,路径石窟,览先皇之明踪,睹盛圣之丽迹。

瞩目□霄,泫然流感。

遂为孝文皇帝造石像一区,凡及众形,罔不备列。

刊石记功,示之云尔。

"碑拓本"

◇巨鹿太守吕显颂

时惟府君,克己清明,缉我荒土,民胥乐生,愿寿无疆,以享长龄。

"《魏书·吕罗汉传》。 祖显,为慕容垂河间太守,皇始初以郡来降,拜巨鹿太守。 民颂之。 "◇季洪演造像颂

邑子季洪演夫灵光郁烈,虽体洞埃尘。

然一乘浸运,则十厘竞发。

故释迦出没,有其四也。

是以邑义等皆籍出兰穗,秀贯烟霞,悼纯晖之日削,忄良重暗之年深。

遂相率舍,爰图嘉石,于此爽垲,营像一区,庶踵万品,等阶十号。

颂曰:

湛矣澄源,修哉宝观,息彼摸拟,迈兹陈赞。

事等手足,道犹花干,远迩分津,清浊交判。

有释迥兴,体苞圣达,净乐萧然,常我无遏。

三径是填,五盖修脱,六度告离,双林显末。

於穆邑义,广夏之梁,爰树琼像,仿佛遗光。

功崇先祀,福润见方,咸踵六吉,永拔宿霜。

武定二年三月一日造讫。

"碑拓本"

◇弩机铭

正始二年二月卅日,左尚方信贴作吏李贞亘、待诏孟朝师、左转除待诏李昌师造。

"拓本"◇石门铭

此门盖汉永平中所穿,将五百载。

世代绵迥,屯夷递作,乍开乍闭,通塞不恒。

自晋氏南迁,斯路废矣。

其崖岸崩沦,涧阁堙褫,门南北各数里,车马不通者久之。

攀萝扪葛,然后可至。

皇魏正始元年,汉中献地,裒斜始开。

至于门北一里西上,凿山为道,峭盘迂,九折无以加,经途巨碍,行者苦之。

梁秦初附,实仗才贤,朝难其人,褒简良牧。

三年,诏假节、龙骧将军、督梁秦诸军事、梁秦二州刺史泰山羊祉建れ漾,抚境绥边,盖有叔子之风焉。

以天险难升,转输难阻,表求自回车已降,开创旧路,释岭磴之劳,就方轨之逸,诏遣左校令贾三德领□□□□□□□□人共成其事,三德巧思机发,精解冥会,虽元凯之梁河,德衡之损蹑,未足偶其奇。

起四年十月十日,讫永平二年正月毕功。

阁广四丈,路广六丈,皆填溪栈,豁碎险梁,及自回车至谷口二百余里,边骈辔而进。

往哲所不工,前贤所辍思,莫不夷通焉。

王生履之,可无临深之叹;葛氏若存,幸息木牛之劳。

于是畜产盐铁之利,纫锦之饶,充仞川内,四民富实,百姓息肩。

壮矣!自非思埒班尔,筹等张蔡,忠公忘私,何能成其事哉!乃作铭曰:

龙门斯凿,大禹所彰,兹岩乃穴,肇自汉皇。

导此中国,以宣四方,其功伊何,既逸且康。

去深去阻,匪阁匪梁,西带陇,东控樊襄。

河山虽险,惟德是强,昔惟畿甸,今则关疆。

永怀□□,□在人亡,不逢殊绩,何用再光。

水眺悠,林望幽长,夕凝晓露,昼含曙霜,秋风夏起,寒鸟春伤。

穹窿高阁,有车辚辚,威夷石道,驷牡其る。

千载绝轨,百两更新,敢刊岩曲,以纪鸿尘。

魏永平二年太岁己丑正月己卯朔卅日戊作典签太原郡王远书,石师河南郡洛阳县武阿仁凿字。

案西壁文,后汉永平中开石门。

今大魏改正始五年为永平元年,余功至二年正月讫,手开复之年,同曰永平,今古同前,极矣哉!后之君子,异世同闻焉。

"碑拓本"

◇齐郡王选像铭

夫玄宗冲邈,迹远于鹿关;灵范崇虚,理绝于埃不图色相以表光仪,寻声教以陈妙轨,将何以依希至象,仿佛神功者哉?持节、督泾州诸军事、征虏将军、泾州刺史、齐郡王,体荫宸仪,天纵淑茂,达成实之通途,识真假之高韵,精善恶"下当有「之」字,碑本脱"二门,明生灭之一理,资福有由,归道无碍。

于是依云山之逸状,即林水之仙区,启神像于青山,镂禅形于玄石,缔庆想于幽津,结嘉应于冥运。

乃作铭曰:

芒芒玄极,眇眇幽宗,灵风潜被,神化冥通。

舟舆为本,广济为功,德由世重,道以人鸿。

临观净境,□绝尘封,图形泉石,构至云松。

□□□□□□□□福田有庆,嘉应无穷。

熙平二年七月廿日造。

"碑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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