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魏文 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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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四十二 严可均辑

◎李彪彪字道固,顿丘卫国人,孝文赐名。

举孝廉,为中书教学博士,假员外散骑常侍、建威将军、卫国子。

迁秘书丞,加中垒将军。

假冠军将军、东道副将,寻假征虏将军。

迁御史中尉,领著作郎。

除散骑常侍,仍领御史中尉兼度支尚书。

为李冲所劾除名。

宣武即位,以白衣修史、秘书省,寻兼通直散骑常侍,行汾州事。

景明二年卒,赠镇远将军,汾州刺史。

谥曰刚宪。

◇表上封事七条

臣闻昔之哲王,莫不孜孜,思纳谠言,以康黎庶。

是以访童问师,不避渊泽,询谋谘善,不弃刍荛,用能光茂实于竹素,播徽声于金石。

臣属生有道,遇无讳之朝,敢修往式,窃揆时宜,谨冒死上封事七条。

狂瞽之言,伏待刑戮。

其一曰:自太和建号,逾于一纪,典刑德政,可得而言也。

立圆丘以昭孝,则百神不乏飨矣。

举贤才以酬谘,则多士盈朝矣。

开至诚以轨物,则朝无佞人矣。

敦六顺以教人,则四门无凶人矣。

制冠服以明秩,则典式复彰矣。

作雅乐以协人伦,则人神交庆矣。

深慎罚以明刑,则庶狱得衷矣。

薄服味以示约,则俭德光昭矣。

单宫女以配鳏,则人无怨旷矣。

倾府藏以赈锡,则大赍周渥矣。

省赋役以育人,则编户巷歌矣。

宣德泽以怀远迩,则华荒舞矣。

垂至德以畅幽显,则祯瑞效质矣。

生生得所,事事惟新,巍巍乎犹造物之曲成也。

然臣愚以为行俭之道,犹自"阙"如。

何者?今四人豪富之家,习华既深,敦朴情浅,未识俭素之易长,而行奢靡之难久。

壮制第宅,美饰车马,仆妾衣绫绮,土木被文绣,僭度违衷者众矣。

古先哲王之为制也,自天子以至公卿,下及抱关击柝,其宫室车服,各有差品,小不得逾大,贱不得逾贵。

夫然,故上下序而人志定。

今时浮华相竞,情无常守,大为消功之物,巨制费力之事,岂不谬哉!消功者,锦绣雕文是也。

费力者,广宅高宇、壮制丽饰是也。

其妨男业害女工者,焉可胜言哉。

汉文时,贾谊上疏云「今之王政,可为长太息者六」,此即是其一也。

夫上之所好,下必从之,故越王好勇而士多轻死,楚灵好瘠而国有饥人,今二圣躬行俭素,诏令殷勤,而百姓之奢犹未革者,岂楚越之人易变如彼,大魏之士难化如此?盖朝制弗宣,人未见德,使之然耳。

臣愚以为第宅车服,自百官以至于庶人,宜为其等制,使贵不逼贱,卑不僭高,不可以称其侈意,用违经典。

今或者以为习俗日久,不可卒革,臣谨言古人革之之渐。

昔子产为政一年,百姓歌之曰:「我有田畴,子产伍之,我有衣冠,子产贮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及三年,乃改歌曰:「我有田畴,子产殖之,我有子弟,子产诲之,子产若死,其谁继之。

」然则郑人之智,岂前昏而后明哉?且从政者须渐,受化者难顿故也。

今若为制以差品之,始末之情,魏士与郑人同矣。

既同郑人,是为卒有善歌,岂可惮其初怨,而不为终善哉?夫尚俭者开福之源,好奢者起贫之兆。

然则俭约易以教行,华靡难以财满,是以圣人留意焉,贤人希准焉。

故夏禹卑宫室而恶衣服,殷汤寝黄屋而乘辂舆。

此示俭于后王,后王所宜观其意而取折衷也。

孔子为鲁司寇,乘柴车而驾驽马;晏婴为齐正卿,冠濯冠而衣故裘。

此示俭于后臣,后臣所宜识其情而消息之也。

前志云:「作法于凉,其弊犹贪。

」此言虽略,有达治道。

臣之瞽言,傥或可采,比及三年,可以有成。

有成则人务本,人务本则奢费除,奢费除则谷帛丰,谷帛丰则人逸乐,人逸乐则皇基固矣。

其二曰:《易》称:「主器者,莫若长子。

」《传》曰:「太子奉冢嫡之粢盛。

」然则祭亡主则宗庙无所飨,冢嫡废则神器无所传。

圣贤知其如此,故垂诰以为长世之法。

昔姬王得斯道也,故恢崇儒术,以训世嫡,世嫡于是乎习成懿德,用大协于黎蒸。

是以世统生人,载祀八百。

建嬴氏之君于秦也。

殆弃德政,坑焚儒典,弗以义方,教厥冢子,于是习成凶德,肆虐以临黔首。

是以享年不永,二世而亡。

亡之与兴,其道在于师傅,师傅之损益,可得而言。

益者,周公傅成王,教以孝仁礼义,逐去邪人,不使见恶人,选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为卫翼。

卫翼良,成王正,周道之所以长久也。

损者,赵高傅胡亥,教以刑戮斩劓及夷人族,逐去正人,不得见善士,谄佞谗贼者为其左右。

左右邪,胡亥僻,秦祚之所以短促也。

夫皇天,辅德者也,岂私周而疏秦哉?由所行之道殊,故祸福之途异耳。

昔光武议为太子置傅,以问其群臣,群臣望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新阳侯阴就可。

博土张佚正色曰:「今立太子,为阴氏乎?为天下乎?即为阴氏,则阴侯可,为天下,则固宜用天下之贤才。

」光武称善,曰:「置傅,以正太子也。

今博士不难正朕,况太子乎?」即拜佚为太子太傅,汉明卒为贤主。

然则佚之傅汉明,非乃生之渐也,尚或有称,而况乃生训之以正道,其为益也固以大矣。

故礼曰:「太子生,因举以礼,使士负之,有司齐肃端冕,见于南郊。

」明冢嫡之重,见乎天也。

「过阙则下,过庙则趋,」明孝敬之道也。

然古之太子,「自为赤子,而教固以行矣」。

此则远世之镜也。

高宗文成皇帝慨少时师不勤教,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而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

」尚书李免冠而谢,此则近日之可鉴也。

伏惟太皇太后翼赞高宗,训成显祖,使巍巍之功,邈乎前王,陛下幼蒙鞠诲,圣敬日跻,及储宫诞育,复亲抚诰,日省月课,实劳神虑。

今诚宜准古,立师傅以训导太子,训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幸甚矣。

其三曰:臣闻国本黎元,人资粒食。

是以昔之哲王,莫不勤劝稼穑,"《通典》十二作「充勤稼穑」。 "盈畜仓廪。

故尧汤水旱,人无菜色者,盖由备之有渐,积之有素。

暨于汉家,以人食少,乃设常平以给之;魏氏以兵粮乏,制屯田以供之。

用能不匮当时,军国取济。

又《记》云,国无三年之储,谓国非其国。

光武以一亩不实,罪及牧守。

圣人之忧世重谷,殷勤如彼,明君之恤人劝农,相切如此。

顷年山东饥,去岁京师俭,内外人庶,出入就丰,既废营产,疲而乃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

若先多积谷,安而给之,岂有驱督老弱糊口千里之外?以今况古,诚可惧也。

臣以为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积于仓,时俭则加私之二,"《通典》十二作「则灭私之十二」。 粜之于人。 如此,民必力田以买官绢,又务贮财,《通典》十二作「贮钱」。 "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

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

"《通典》二作「屯田人」。 "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余财市牛科给,令其肆力。

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蠲其正课,并征戍杂役。

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积谷而人足,虽灾不为害。

臣又闻前代明主,皆务怀远人,礼贤引滞。

故汉高过赵,求乐毅之胄;晋武廓定,旌吴蜀之彦。

臣谓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

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二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其四曰:昔帝舜命咎繇,惟刑之恤,周公诰成王,勿误于庶狱,斯皆君臣相诫,重刑之至也。

今二圣哀矜罪辜,小大二情,谳决之日,多从降恕,时不得已,必垂恻隐,虽前王之勤听肆赦,亦如斯而已。

至若行刑犯时,愚臣窃所未安。

汉制,旧断狱报重,常尽季冬,至孝章时,改尽十月,以育三微。

后岁旱,论者以一月断狱,阴气微,阳气泄,以故致旱。

事下公卿,尚书陈宠议,冬至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射干、芸、荔之应,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通,雉ず鸡乳,殷以为春,十三月阳气已至,蛰虫皆震,夏以为春。

三微成著,以通三统,三统之月,断狱流血,是不稽天意也。

《月令》: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

以起隆怒,不可谓宁,以行大刑,不可谓静。

章帝善其言,卒于十月断。

今京都及四方,断狱极重,常竟季冬,不推三正以育三微。

宽宥之情,每过于昔,遵时之宪,犹或阙然,岂所谓助阳发生、垂奉微之仁也?诚宜远稽周典,近采汉制,天下断狱,起自初秋,尽于孟冬,不于三统之春行斩绞之刑。

如此,则道协幽显,仁垂后昆矣。

其五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之不廉,乃曰簋簋不饰。

此君之所以礼贵臣,不明言其过也。

臣有大谴,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死,此臣之所以知罪而不敢逃刑也。

圣朝宾遇大臣,礼同古典。

太和以降,有负罪当陷大辟者,多得归第自尽。

遣之日,深垂隐愍,言发凄泪,百官莫不见,四海莫不闻。

诚足以感将死之心,慰戚属之情。

然恩发至衷,未著永制,此愚臣所以敢陈末见。

昔汉文时,人有告丞相周勃谋反者,逮系长安狱,顿辱之与皂隶同。

贾谊乃上书,极陈君臣之义,不宜如是。

夫贵臣者,天子为其改容而体貌之,吏人为其俯伏而敬贵之。

其有罪过,废之可也,赐之死可也。

若束缚之,轮之司寇,榜笞之,小吏詈骂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

及将刑也,臣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

天子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

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

孝文深纳其言,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

至孝武,稍复人狱,良由孝文行之当时,不为永制故耳。

伏惟圣德慈惠,岂与汉文比隆哉!今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之时,臣安可陈瞽言于朝,但恐万世之后,继体之主有若汉武之事焉。

夫道贵长久,所以树之风声也。

法尚不亏,所以贻厥孙谋也。

焉得行恩当时,而不著长世之制乎?其六曰:《孝经》称「父子之道天性」,《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二经之旨,盖明一体而同气,可共而不可离者也。

及其有罪,罪不相及者,乃君上之厚恩也。

至若有惧,惧应相连者,固自然之恒理也。

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

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仍华,衣冠犹饰,宁是同体共气、分忧均戚之理也?昔秦伯以楚人围江,素服而示惧,宋仲子以失举桓谭,免冠而谢罪。

然则子弟之于父兄,父兄之于子弟,惟其情至,岂与结盟相知者同年语其深浅哉?二圣清简风俗,孝慈是先。

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谢罪。

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

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免留之。

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有所耻矣。

其七曰:《礼》云,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

此圣人缘情制礼,以终孝子之情者也。

周季陵夷,丧礼稍亡。

是以要即戎,素冠作刺,逮于虐秦,殆皆泯矣。

汉初,军旅屡兴,未能遵古。

至宣帝时,民当从军屯者,遭大父母、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弗徭役,其朝臣丧制,未有定闻。

至后汉元初中,大臣有重忧,始得去官终服。

暨魏武、孙、刘之世,日寻干戈,前世礼制,复废而不行。

晋时,鸿胪郑默丧亲,固请终服,武帝感其孝诚,遂著令以为常。

圣魏之初,拨乱反正,未遑建终丧之制。

今四方无虞,百姓安逸,诚是孝慈道洽,礼教兴行之日也。

然愚臣所怀,窃有未尽。

伏见朝臣丁大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同节庆之宴,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

愚谓如有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

若无其人有旷庶官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

其军戎之警,墨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

如臣之言,少有可采,愿付有司,别为条制。

"《魏书·李彪传》"

◇求复修国史表

臣闻龙图出而皇道明,龟书见而帝德昶,斯实冥中之书契也。

自瑞官文而卑高陈,民师建而贱贵序,此乃人间之绳式也。

是以《唐典》篆钦明之册,《虞书》铭慎徽之篇,《传》著夏氏之《箴》,《诗》录商家之《颂》,斯皆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也。

逮于周姬,鉴乎二代,文王开之以两经,公旦申之以六联,郁乎其文,典章大略也。

故观《雅》、《颂》,识文武之丕烈,察歌音,辨周公之至孝。

是以季札听《风》而知始基,听《颂》而识盛德。

至若尼父之别鲁籍,丘明之辨孔志,可谓婉而成章,尽而不污者矣。

自余乘、志之比,其亦有趣焉。

暨史、班之录,乃文穷于秦、汉,事尽于哀、平,惩劝两书,华实兼载,文质彬彬,富哉言也。

令大汉之风,美类三代,炎□□崇,道冠来事。

降及华、马、陈、干,咸有放焉。

四敷赞弗远,不可力致,岂虚也哉?其余率见而书,睹事而作者多矣。

寻其本末,可往来焉。

唯我皇魏之奄有中华也,岁越百龄,年几十纪。

太祖以弗违开基,武皇以奉时拓业,虎啸域中,龙飞宇外,小往大来,品物咸亨。

自兹以降,世济其光。

史官叙录,未充其盛。

加以东观中圯,册勋有阙,美随日落,善因月稀。

故谚曰:一日不书,百事荒芜。

至于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后,远惟景业,绵绵休烈,若不恢史阐录,惧上业茂功,殆有缺矣。

于是召名儒博达之士,充麟阁之选。

于时忘臣众短,采臣片志,令臣出纳,授臣丞职,猥属斯事,无所与让。

高祖时诏臣曰:「平尔雅志,正尔笔端,书而不法,后世何观。

」臣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与著作等鸠集遗文,井取前记,撰为国书。

假有新进时贤,制作于此者,恐闺门既异,出入生疑,弦柱既易,善者或谬。

自十五年以来,臣使国迁,频有南辕之事,故载笔遂寝,简牍弗张,其于书功录美,不其阙欤?

伏惟孝文皇帝承天地之宝,崇祖宗之业,景功未就,奄焉崩殒,凡百黎萌,若无天地。

赖遇陛下体明睿之真,应保合之量,恢大明以烛物,履静恭以安邦,天清其气,地乐其静,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可谓重明迭圣,元首康哉。

惟先皇之开创造物,经纶浩旷,加以魏典流制,藻缋垂篇,穷理于有象,尽性于众变,可谓日月出矣,无幽不烛也。

《记》曰:善迹者欲人继其行,善歌者欲人继其声。

故《传》曰:文王基之,周公成之。

又曰:无周公之才,不得行周公之事。

今之亲王,可谓当之矣。

然先皇之茂猷圣达,今王之懿美洞鉴,准之前代,其德靡悔也。

时哉时哉,可不光昭哉!合德二仪者,先皇之陶君也。

齐明日月者,先皇之洞照也。

虑周四时者,先皇之茂功也。

合契鬼神者,先皇之玄烛也。

迁都改邑者,先皇之达也。

变是协和者,先皇之鉴也。

思同书轨者,先皇之远也。

守在四夷者,先皇之略也。

海外有截者,先皇之威也。

礼田岐阳者,先皇之义也。

张乐岱郊者,先皇之仁也。

銮幸幽漠者,先皇之智也。

燮伐南荆者,先皇之礼也。

升中告成者,先皇之肃也。

亲虔宗社者,先皇之敬也。

衮实无阙者,先皇之德也。

开物成务者,先皇之贞也。

观乎人文者,先皇之蕴也。

革弊创新者,先皇之志也。

孝慈道洽者,先皇之衷也。

先皇有大功二十,加以谦尊而光,为而弗有,可谓四三皇而六五帝矣。

诚宜功书于竹素,声播于金石。

臣窃谓史官之达者,大则与日月齐明,小则与四时并茂。

其大者孔子、左丘是也,小者史迁、班固是也。

故能声流于无穷,义昭于来裔。

是以金石可灭,而流风不泯者,其唯载籍乎?谚曰:「相门有相,将门有将。

」斯不唯其性,盖言习之所得也。

窃谓天文之官,太史之职,如有其人,宜其世矣。

故《尚书》称羲和世掌天地之官,张衡赋曰「学乎旧史氏」,斯盖世传之义也。

若夫良冶之子善知为裘,良弓之子善知为箕,物岂有定,习惯则知耳。

所以言及此者,史职不修,事多沦旷,天人之际,不可须臾阙载也。

是以谈、迁世事而功立,彪、固世事而名成,此乃前鉴之轨辙,后镜之蓍龟也。

然前代史官之不终业者有之,皆陵迟之世,不能容善。

是以平子去史而成赋,伯喈违阁而就志。

近僭晋之世,有佐郎王隐,为著作虞预所毁,亡官在家,昼则樵薪供爨,夜则观文属缀,集成《晋书》,存一代之事,司马绍敕尚书唯给筝札而已。

国之大籍,成于私家,末世之弊,乃至如此,史官之不遇,时也。

今大魏之史,职则身贵,禄则亲荣,优哉游哉,式谷尔休矣。

而典谟弗恢者,其有以也。

而故著作渔阳傅毗、北平阳尼、河间邢产、广平宋弁、昌黎韩显宗等,并以文才见举,注述是同,皆登年不永,弗终茂绩。

前著作程灵虬,同时应举,共掌此务,今从他职,官非所司。

唯崔光一人,虽不移任,然侍官两兼,故载述致阙。

臣闻载籍之兴,由于大业,《雅》、《颂》垂荐,起于德美,虽时有文质,史有备略,然历世相仍,不改此度也。

昔史谈戒其子迁曰:「当世有美而不书,汝之罪也。

」是以久而见美。

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讥。

取之深衷,史谈之志贤亮远矣。

《书》称「无旷庶官」,《诗》有「职思其忧」,臣虽今非所司,然昔忝斯任,故不以草茅自疏,敢言及于此。

语曰:「患为之者不必知,知之者不得为。

」臣诚不知,强欲为之耳。

窃寻先朝赐臣名彪者,远则拟汉史之叔皮,近则准晋史之绍统,推名求义,欲罢不能,荷恩佩泽,死而后已。

今求都下乞一静处,综理国籍,以终前志,官给事力,以充所须。

虽不能光启大录,庶不为饱食终日耳。

近则期月可就,远也三年有成,正本蕴之麟阁,副贰藏之名山。

"《魏书·李彪传》"

◇五德议

尚书闾议,继近秦氏。

臣职掌国籍,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

辄仰推帝始,远寻百王。

魏虽建国君民,兆朕振古,祖黄制朔,绵迹有因。

然此帝业,神元为首。

案神元、晋武,往来和好。

至于桓、穆,洛京破亡。

二帝志摧聪、勒,思存晋氏,每助刘琨,申威并、冀。

是以晋室衔扶救之仁,越石深代王之请。

平文、太祖,抗衡苻石,终平燕氏,大造中区。

则是司马祚终于郏、辱阝,而元氏受命于云、代。

盖自周之灭,及汉正号,几六十年,著苻尚赤。

后虽张、贾殊议,暂疑而卒从火德,以继周氏。

排虐嬴以比共工,蔑暴项而同吴广。

近蠲谬伪,远即神正,若此之明也。

宁使白蛇徒斩,雕云空结哉!自有晋倾沦,暨登国肇号,亦几六十余载,物色旗帜,率多从黑。

是又自然合应,玄同汉始。

且秦并天下,革创法度,汉仍其制,少在变易。

犹仰推五运,竟踵隆姬。

而况刘、石、苻、燕,世业促褊,纲纪弗立。

魏接其弊,自有彝典,岂可异汉之承木,舍晋而为土邪?夫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当推协天绪,考审王次,不可杂以僭窃,参之强狡。

神元既晋武同世,桓、穆兴怀、愍接时。

晋室之沦,平文始大,庙号太祖,抑亦有由。

绍晋定德,孰曰不可,而欲次兹伪僭,岂非惑乎?臣所以屡忄娄忄娄惜之,唯垂察纳。

"《魏书·礼志》一。 太和十四年,中书监高闾议,以为魏承秦,定为土德。 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 "

◇拜散骑常侍启

伯石辞卿,子产所恶,臣欲之已久,不敢辞让。

"《魏书·郭祚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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