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韩麒麟
麒麟,昌黎棘城人。
初为景穆太子东曹主书。
文成即位,赐爵鲁阳男,"《北史》作渔阳男。 "加仗波将军。
参慕容白曜征南军事,进冠军将军、冀州刺史。
孝文时,拜给事黄门侍郎,除冠军将军、齐州刺史,假魏昌侯。
太和十二年卒,赠散骑常侍、安东将军、燕郡公,谥曰康。
◇推用新附表齐土自属伪方,历载久远,旧州府寮,动有数百。
自皇威开被,并职从省,守宰阙任,不听土人监督。
窃惟新人未阶朝宦,州郡局任甚少,沈塞者多,愿言冠冕,轻为去就。
愚谓守宰有阙,宜推用豪望,增置吏员,广延贤哲。
则华族蒙荣,良才获叙,怀德安土,庶或在兹。
"《魏书·韩麒麟传》"
◇陈时务表
古先哲王,经国立治,积储九稔,谓之太平。
故躬籍千亩,以励百姓,用能衣食滋茂,礼教兴行。
逮于中代,亦崇斯业,人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实百王之常轨,为治之所先。
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
盖一夫不耕,或受其饥,况于今者,动以万计。
故顷年山东遭水,而民有馁终,今秋京都遇旱,谷价踊贵,实由农人不劝,素无储积故也。
伏惟陛下天纵钦明,道高三、五,昧旦忧勤,思恤民弊,虽帝虞一日万几,周文昃不暇食,蔑以为喻。
上垂覆载之泽,下有冻馁之人,皆由有司不为明制,长吏不恤其本。
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
车服第宅,奢僭无限;丧葬婚娶,为费实多;贵富之家,童妾衤服;工商之族玉食锦衣。
农夫糟糠,蚕妇乏短褐。
故令耕者日少,田有荒芜。
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
饥寒之本,实在于斯。
愚谓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令贵贱有别,民归朴素。
制天下男女,计口受田。
宰司四时巡行,台使岁一按检。
勤相劝课,严加赏赐。
数年之中,必有盈赡。
虽遇灾凶,免于流亡矣。
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
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
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
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
可灭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
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
"《魏书·韩麒麟传》"
◎韩显宗
显宗字茂亲,麒麟次子。
太和初举秀才,对策甲科,除著作佐郎,寻兼中书侍郎、本州中正。
迁右军府长史、征虏将军、统军。
进镇南、广阳王嘉谘议参军。
寻忤旨,以白衣守职。
太和二十三年卒。
景明初,追赠章武男。
有《冯氏燕志》十卷、《孝友传》十卷、《集》十卷。
◇上书陈时务
其一曰:窃闻舆驾今夏若不巡三齐,当幸中山,窃以为非计也。
何者?当今徭役宜早息,洛京宜速成。
省费则徭役可简,并功则洛京易就。
往冬舆驾停邺,是闲隙之时,犹编户供奉,劳费为剧。
圣鉴矜愍,优旨殷勤,爵浃高年,赍周鳏寡,虽赈贷普沾,今犹恐来夏菜色,况三农要时,六军云会,其所损业,实为不少。
虽调敛轻省,未足称劳,然大驾亲临,谁敢宁息?往来承奉,纷纷道路,田蚕暂废,则将来无资。
此国之深忧也。
且向炎暑,而六军暴露,恐生厉疫,此可忧之次也。
臣愿舆驾早还北京,以省诸州供帐之费,并功专力,以营洛邑。
则南州免杂徭之烦,北都息分析之叹,洛京可以时就,迁者佥尔如归。
其二曰:自古圣帝必以俭约为美,乱主必以奢侈贻患。
仰惟先朝,皆卑宫室而致力于经略,故能基宇开广,业祚隆泰。
今洛阳基址,魏明帝所营,取讥前代。
伏愿陛下损之又损。
顷来北都富室,竞以第宅相尚,今因迁徙,宜申禁约,令贵贱有检,无得逾制。
端广衢路,通利沟渠,使寺署有别,四民异居,永垂百世不刊之范,则天下幸甚矣。
其三曰:窃闻舆驾还洛阳,轻将数千骑,臣甚为陛下不取也。
夫千金之子,犹坐不垂堂,况万乘之尊,富有四海乎?警跸于闱闼之内者,岂以为仪容而已,盖以戒不虞也。
清道而后行,尚恐衔蹶之或失,况履涉山河,而不加三思哉!此愚臣之所以悚息,伏愿陛下少垂省察。
其四曰:伏惟陛下耳听法音,目玩坟典,口对百辟,心虞万几,晷昃而食,夜分而寝。
加以孝思之至,随时而深,文章之业,日成篇卷。
虽睿明所用,未足为烦,然非所以啬神养性,颐无疆之祚。
庄周有言:形有待而智无涯,以有待之形,役无涯之智,殆矣。
此愚臣所不安,伏愿陛下垂拱司契,委下责成,唯冕旒垂纩,而天下治矣。
"《魏书·韩麒麟附传》。 既定迁都,显宗上书。 "
◇上言时务进贤求才,百王之所先也。
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
今之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门望,"《通典》作「门地」,下皆仿此。 《御览》亦作「门地」。 "不复弹坐。
如此,则可令别贡门望,以叙士人,何假冒"《通典》、《御览》并作「置」。 "秀、孝之名也?夫门望者,是其父祖之遗烈,亦何益于皇家?益于时者,贤才而已。
苟有其才,"《通典》、《御览》作「奇才」。 "虽屠钓奴虏之贱,圣皇不耻以为臣。
苟非其才,"《通典》、《御览》作「其人」。 "虽三后之胤,自坠于早隶矣。
是以大才受大官,小才受小官,各得其所,以致雍熙。
议者或云,今世等"《通典》无「等」字。 "无奇才,不若取士于门,此"《御览》作「门地」。 "亦失矣,岂可以世无周邵,便废宰相而不置哉?但当校其有寸长铢重者,即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魏书·韩麒麟附传》,又见《通典》十六、《御览》六百二十八。 "
夫帝皇所以居尊以御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恶以从善者,法也。
是以有国有家,必以刑法为治,生民之命,于是而在。
有罪必罚,罚必当辜,则虽棰挞之刑,而人莫敢犯也。
有制不行,人得侥幸,则虽参夷之诛,不足以肃。
自太和以来,未多坐盗弃市,而远近肃清。
由此言之,止奸在于防检,不在严刑也。
今州郡牧守,邀当时之名,行一切之法。
台阁百官,亦咸以深酷为无私,以仁恕为容盗。
迭相敦厉,遂成风俗。
陛下居九重之内,视人如赤子;百司分万务之要,遇下如仇雠。
是则尧、舜止一人,而桀、纣以千百。
和气不至,盖由于此。
《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实宜敕示百寮,以惠元元之命。
昔周王为犬戎所逐,东迁河洛,镐京犹称「宗周」,以存本也。
光武虽曰中兴,实自创革,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废旧。
今陛下光隆先业,迁宅中土,稽古复礼,于斯为盛,岂若周、汉出于不得已哉?案《春秋》之义,有宗庙曰都,无则谓之邑,此不刊之典也。
况北代宗庙在焉,山陵托焉,王业所基,圣躬所载,其为神乡福地,实亦远矣。
今便同之郡国,臣窃不安。
愚谓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旧,以光万叶。
伏见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从,不依族类。
然官位非常,有朝荣而夕悴,则衣冠沦于厮竖之邑,臧获腾于膏腴之里。
物之颠倒,或至于斯。
古之圣王,必使四民异居者,欲其业定而志专。
业定则不伪,志专则不淫。
故耳目所习,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肃而成。
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创基拨乱,日不暇给,然犹分别士庶,不令杂居,伎作屠沽,各有攸处。
但不设科禁,卖买任情,败贵易贱,错居混杂。
假令一处弹筝吹笛,缓舞长歌;一处严师苦训,诵诗讲礼。
宣令童龀,任意所从,其走赴舞堂者万数,往就学馆者无一。
此则伎作不可杂居,士人不宜异处之明验也。
故孔父云里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训,贤圣明诲,若此之重。
今令伎作家习士人风礼,则百年难成;令士人儿童效伎作容态,则一朝可得。
是以士人同处,则礼教易兴;伎作杂居,则风俗难改。
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何其密也。
至于开伎作宦途,得与膏梁华望,接阁连甍,何其略也。
此愚臣之所惑。
今稽古建极,光宅中区,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别伎作,在于一言,有何为疑,而阙盛美。
自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且以招诱边民,故侨置中州郡县。
自皇风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数甚众。
疑惑书记,错乱区宇,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谓也。
愚以为可依地理旧名,一皆厘革。
小者并合,大者分置。
中州郡县,昔以户少并省,今人口既多,亦可复旧。
君人者以天下为家,不得有所私也。
仓库储贮,以俟水旱之灾,供军国之用,至于有功德者,然后加赐。
爰乃末代,乃宠之所隆,赐赍无限。
自比以来,亦为太过,在朝诸贵,受禄不轻,土木被锦绮,僮妾厌粱肉,而复厚赍屡加,动以千计。
若分赐鳏寡,赡济实多。
如不悛革,岂周急不继富之谓也?愚谓事有可赏,则明旨褒扬,称事加赐,以劝为善,不可以亲近之昵,猥损天府之储。
诸宿卫内直者,宜令武官习弓矢,文官讽书传。
无令缮其捕博之具,以成亵狎之容,长矜争之心,恣喧嚣之慢,徒损朝仪,无益事实。
如此之类,一宜禁止。
"《魏书·韩麒麟附传》,《北史》四十。 "
◎韩子熙子熙字元雍,显宗兄子。
为清河王怿常侍,迁郎中令。
孝昌初,为中书舍人,加宁朔将军。
历著作郎,兼司州别驾,转辅国将军、鸿胪少卿。
建义初,为黄门。
永安中,加征虏将军,免。
寻兼尚书吏部郎。
普泰初,除通直散骑常侍、抚军将军、光禄大夫,寻正吏部郎。
孝武初,领著作郎,封历城县子,加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天平初,为侍读、国子祭酒。
除骠骑将军。
元象中,加卫大将军。
兴和中卒,武定初赠幽州刺史。
◇伏阙上书理清河王释
窃惟故主太傅清河王,职综枢衡,位居论道,尽忠贞以奉公,竭心膂以事国,自先皇崩殂,陛下冲幼,负当朝,义同分陕。
宋维反常小子,性若青蝇,污白点黑,谗佞是务,以元叉皇姨之胥,权势攸归,遂相附托,规求荣利,共结图谋,坐生眉眼,诬告国王,枉以大逆。
赖明明在上,赫赫临下,泥渍自消,玉质还洁。
谨案律文:诸告事不实,以其罪罪之。
维遂无罪,出为大郡,刑赏僭差,朝野怪愕。
若非宋维与叉为计,岂得全其身命,方抚千里?
王以权在宠家,尘谤纷杂,恭慎之心,逾深逾厉,去其本宅,移住殿西,阖门静守,亲宾阻绝。
于时吏部谘禀刘腾,奏其弟官,郡戍兼补。
及经内呈,为王驳退。
腾由此生嫌,私深怨怒,遂乃擅废太后,离隔二宫,掠拷胡定,诬王行毒,含龄戴发,莫不悲惋。
及会公卿,议王之罪,菲不亻免眉饮气,唯谘是从。
仆射游肇,亢言厉气,发愤成疾,为王致死。
王之忠诚款笃,节义纯贞,非但蕴藏胸襟,实乃形于文翰,搜括史传,撰《显忠录》,区目十篇,分卷二十。
既欲彰忠心于万代,岂可为逆乱于一朝。
乞追遗志,足明丹款。
叉籍宠姻戚,恃握兵马,无君之心,实怀皂白。
擅废太后,枉害国王,生杀之柄,不由陛下,赏罚之诏,一出于叉。
名藩重地,皆其亲党,京官要任,必其心腹。
中山王熙本兴义兵,不图神器,戮其大逆,合门灭尽,遂令元略南奔,为国巨患。
奚康生国之猛将,尽忠弃市。
其余枉被屠戮者,不可称数。
缘此普天丧气,匝地愤伤。
致使朔陇猖狂,历岁为乱,荆徐蠢动,职是之由。
昔赵高秉秦,令关东鼎沸,今元叉执权,使四方云扰。
自古及今,竹帛所载,贼子乱臣,莫此为甚。
开逆之始,起自宋维,成祸之末,良由腾矣。
而令凶徒奸党,迭相树置,高官厚禄,任情自取,非但臣等痛恨终身,抑为圣朝怀惭负愧。
以臣赤心忄娄々之见,宜枭诸两观,ㄜ其舍庐,腾合斫棺斩骸,沉其五族。
上谢天人幽隔之愤,下报忠臣冤酷之痛。
方乃崇亚三事,委以枢端,所谓虎也更傅其翼。
朝野切齿,遐迩扼腕。
蔓草难除,去之宜尽。
臣历观旷代,缅追振古,当断不断,其祸更生。
况叉猜忍,更居衡要。
臣中宵九叹,窃以寒心,实愿宸鉴,早为之所。
臣等潜伏闾阎,于兹六载,旦号白日,夕泣星辰,叩地寂寥,呼天无响。
卫野纳肝,秦庭夜哭,千古之痛,何足相比。
今幸遇陛下睿圣,亲览万几,太后仁明,更抚四海,臣等敢指阙披陈,乞报冤毒。
"《魏书·韩麒麟附传》。 灵太后反政,子熙与怿中大夫刘定兴、学官令傅灵ɡ、宾客张子慎伏阙上书。 "
◇清河国臣为君母服议
谨案《丧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妻。
」《传》曰:「何以大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敢过大功也。
」夫以一国之贵,子犹见厌,况四海之尊,固无申理。
顷国王遭太妃忧,议者援引斯条,降王之服。
寻究义例,颇有一途。
但公之庶昆弟,或为士,或为大夫。
士之卑贱,不得仰匹亲王,正以余厌共同,可以夺情相拟。
然士非列土,无臣从服,今王有臣,复不得一准诸士矣。
议者仍令国臣从服以期,へ昧所见,未晓高趣。
案《不杖章》云:「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
」《传》所以深释父卒为祖服斩者,盖恐君为祖期,臣亦同期也,明臣之后期,由君服斩。
若由君服斩,然后期,则君服大功,安得亦期也?若依公之庶昆弟,不云有臣从期。
若依为君之父母,则出应申三年。
此之二章,殊不相干,引彼则须去此,引此则须去彼,终不得两服功期,浑杂一图也。
议者见余尊之厌不得过大功,则令王依庶昆弟,见《不杖章》有为君之父母,便令臣从服以期。
此乃据残文,守一隅,恐非先圣之情,达礼之丧矣。
且从服之体,自有伦贯,虽秩微阍寺,位卑室老,未有君服细侄,裁逾三时,臣著疏衰,独涉两岁。
案《礼》,天子诸侯之大臣,唯服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其余不服也。
唯近臣阍寺,随君而服耳。
若大夫之室老,君之所服,无所不从,而降一等。
此三条是从服之通旨,较然之明例。
虽近臣之贱,不过随君之服,未有君轻而臣服重者也。
议者云,礼有从轻而重,臣之从君,义包于此。
愚谓《服问》所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直是《礼记》之异,独此一条耳。
何以知其然?案《服问》经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
而《大传》云从服有六,其六曰「有从轻而重」,《注》曰:「公子之妻,为其皇姑。
」若从轻而重不独公子之妻者,则郑君宜更见流辈广论所及,不应还用《服问》之文,以释《大传》之义。
明从轻而重,唯公子之妻。
臣之从君,不得包于此矣。
若复有君为母大功,臣从服期,当云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为母大功,臣从服期。
何为不备书两条,以杜将来之惑,而偏著一事,弥结今日之疑。
且臣为君母,乃是徒从,徒从之体,君亡则已。
妻为皇姑,既非徒从,虽公子早没,可得不制服乎?为君之父母妻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盖以恩轻不能追服。
假令妻在远方,姑没遥域,过期而后闻丧,复可不税服乎?若姑亡必不关公子有否,闻丧则税,不计日月远近者,则与臣之从君,聊自不同矣。
又案臣服君党,不过五人,悉是三年,其余不服。
妻服夫党,可直五人乎?期功以降,可得无服乎?臣妻事殊,邈然胡越,苟欲引之,恐非通例也。
愚谓臣有合离,三谏待决,妻无去就,一醮终身。
亲义既有参差,丧服固宜不等。
故见厌之妇,可得申其本服,君屈大功,不可过从以期。
所以从麻而齐,专属公子之妻,随轻而重,何关从服之臣。
寻理求途,傥或在此。
必以臣妻相准,未睹其津也。
子熙诚不能远探坟籍,曲论长智,请以情理,校其得失。
君遭母忧,巨创之痛,臣之为服,从君之义。
如何君至九月,便萧然而即吉,臣犹期年,仍衰哭于君第。
创巨而反轻,从义而反重。
缘之人情,岂曰是哉?侍中崔光,学洞今古,达礼之宗,顷探幽立义,申三年之服。
虽经典无文,前儒未辨,然推例求旨,理亦难夺。
若臣服从期,宜依待中之论;脱君仍九月,不得如议者之谈耳。
赢氏焚坑,《礼经》残缺,故今追访靡据,临事多惑。
愚谓律无正条,须准傍以定罪,礼缺旧文,定准类以作宪。
礼有期同缌功,而服如齐疏者,盖以在心实轻,于义乃重故也。
今欲一依丧服,不可从君九月而服周年;如欲降一等,兄弟之服,不可以服君母。
详诸二途,以取折衷,谓宜麻布,可如齐衰,除限则同小功。
所以然者,重其衰麻,尊君母;蹙其日月,随君降。
如此,衰麻犹重,不夺君母之严;日月随降,可塞从轻之责矣。
"《魏书·礼志》四。 延昌三年,清河王怿所生母罗太妃薨,表求申齐衰三年。 诏礼官博议,侍中崔光议君厌降大功,国臣服期,博士封伟伯等议,以为国臣宜小功。 清河国郎中令韩子熙议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