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后汉文 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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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汉文》 卷三十二 严可均辑

◎陈宠

宠,字昭公,沛国氵交人,尚书陈咸曾孙。

永平中,为州郡吏,辟司徒鲍昱府,三迁。

章帝初,为尚书。

和帝初,出为太山太守,转广汉太守,擢为大司农,拜廷尉,复为尚书,迁太鸿胪。

永元十六年,代徐防为司空。

◇省刑疏

臣闻先王之政,赏不僭,刑不滥,与其不得已,宁僭不滥。

故唐尧著典曰:「流宥五刑,眚灾肆赦。

」帝舜命皋陶,以「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文王重《易》六爻,而列重棘之听。

周公作《立政》,戒成王「勿误乎庶狱」。

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由此言之,圣贤之政,以刑罚为首"袁宏《纪》作「必以刑罚为首。 咨叹相戒者,重刑之至也」"。

往者断狱严明,所以威惩奸慝,奸慝既平,必宜济之以宽。

陛下即位,率由此义,数诏群僚,弘崇晏晏。

而有司执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犹尚深刻。

断狱者急于格酷烈之痛,执宪者烦于诋斯放滥之文,违本离实,棰楚为奸,或因公行私,逞纵威福。

夫为政犹张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绝。

故子贡非臧孙之猛法,而美郑乔之仁政。

《诗》云:「不刚不柔,布政优优。

」方今圣德充塞,假于上下,宜因其时,隆先王之道,荡涤烦苛之法。

轻薄棰楚,以济群生;全广至德,以奉天心。

"《后汉·陈宠传》,又见袁宏《后汉纪》十一,《晋书·刑法志》,《通典》一百七十"

◇奏驳贾宗断狱尽三冬议

夫冬至之节,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兰、射干、芸、荔之应。

《时令》曰:「诸生荡,安形体。

」天以为正,周以为春。

十二月阳气上通,雉ず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

十三月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

三微成著,以通三统。

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

若以此时行刑,则殷、周岁首皆当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

《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狱刑,无留罪。

」明大刑毕在立冬也。

又:「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

」若以降威怒,不可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

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

」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

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

』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无有灾害。

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异,往往为患。

由此言之,灾害自为它应,不以改律。

奉为虐政,四时行刑,圣汉初兴,改从简易。

萧何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实颇有违。

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永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当《月令》之意,圣功美业,不宜中疑。

"《后汉·陈宠传》,《通典》一百六十六"

◇奏请删除律令

臣闻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属三千。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今律令,犯罪应死刑者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于《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其四百一十大辟,千五百七耐罪,七十九赎罪。

《春秋保干图》曰:「王者三百年一蠲法。

」汉兴以来三百二年,宪令稍增,科条无限。

又律有三家,说各驳异,刑法繁多。

宜令三公、廷尉平定律令,应经合义可施行者,大辟二百,耐罪、赎罪二千八百,合为三千,与礼相应。

其余千九百八十九事,悉可删除,使万民改易视听,以成大化,致刑措之美,俾传之无穷。

"《后汉·陈宠传》,《晋书·刑法志》,《通典》一百七十"

◎陈忠

忠,字伯始,宠子。

永初中,辟司徒府,三迁廷尉正。

元初中,擢拜尚书。

安帝亲政,转仆射,迁尚书令。

延光三年,拜司隶校尉。

明年,出为江夏太守,复留拜尚书令。

◇荐刘恺疏"永初元年"

臣闻三公上则台阶,下象山岳,股肱元首,鼎足居职,协和阴阳,调训五品,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风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

而今上司缺职,未议其人。

臣窃差次诸卿,考合众议,咸称太常朱伥、少府荀迁。

臣父宠,前忝司空,伥、迁并为掾属,具知其能。

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迁严毅刚直,而薄于艺文。

伏见前司徒刘恺,沈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士,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兼浩然之气,频历二司,举动得礼。

以疾致仕,侧身里巷,处约思纯,进退有度,百僚景式,海内归怀。

往者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皆去宰相,复序上司。

诚宜简练卓异,以厌众望。

"《后汉·刘恺传》"

◇清盗源疏

臣闻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

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

《书》曰:「小不可不杀。

」《诗》云:「无纵诡随,以谨无良。

」盖所以崇本绝末,钩深之虑也。

臣窃见元年以来,盗贼连发,攻亭劫掠,多所伤杀。

夫穿窬不禁,则致强盗;强盗不断,则为攻盗;攻盗成群,必生大奸。

故亡逃之科,宪令所急,至于通行饮食,罪致大辟。

而顷者以来,莫以为忧。

州郡督录怠慢,长吏防御不肃,皆欲采获虚名,讳以盗贼为负。

虽有发觉,不务清澄。

至有逞威滥怒,无辜僵仆。

或有局比伍,转相赋敛。

或随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盗发之家,不敢申告,邻舍比里,共相压迮,或出私财,以偿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发露。

陵迟之渐,遂且成俗。

寇攘诛咎,皆由于此。

前年渤海张伯路,可为至戒。

覆车之轨,其迹不远。

盖失之末流,求之本源。

宜纠增旧科,以防来事。

自今强盗为上官若它郡县所纠觉,一发,部束皆正法,尉贬秩一等,令长三月奉赎罪;二发,尉免官,令长贬秩一等;三发以上,令长免官。

便可撰立科条,处为诏文,切敕刺史,严加纠罚。

冀以猛济宽,惊惧奸慝。

顷季夏大暑,而消息不协,寒气错时,水涌为变,天之降异,必有其故。

所举有道之士,可策问国典所务,王事过差,令处暖气不效之意。

庶有谠言,以承天诫。

"《后汉·陈忠传》"

◇荐周兴疏"永宁中"臣伏惟古者帝王有所号令,言必弘雅,辞必温丽,垂于后世,列于典经。

故仲尼嘉唐、虞之文章,从周室之郁郁。

臣窃见光禄郎周兴,孝友之行,著于闺门,清厉之志,闻于州里。

蕴椟古今,博物多闻,《三坟》之篇,《五典》之策,无所不览,属文著辞,有可观采。

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

臣等既愚暗,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

兴抱奇怀能,随辈栖迟,诚可叹惜。

"《后汉·周荣传》"

◇上疏豫通帝意臣闻仁君广山薮之大,纳切直之谋;忠臣尽謇谔之节,不畏逆耳之害。

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纣之譬,孝文嘉爰盎人豕之讥,武帝纳东方朔宣室之正,元帝容薛广德自刎之切。

昔晋平公问于叔向曰:「国家之患孰为大?」对曰:「大臣重禄不极谏,小臣畏罪不敢言,下情不上通,此患之大者。

」公曰:「善。

」于是下令曰:「吾欲进善,有谒而不通,罪至死。

」今明诏崇高宗之德,推宋景之诚,引咎克躬,咨访群吏。

言事者见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录,显列二台,必承风响应,争为切直。

若嘉谋异策,宜辄纳用。

如其管穴,妄有讥刺,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且优游宽容,且优游宽容,以示圣朝无讳之美。

若有道之士,对问高者,宜垂省览,特迁一等,以广直言之路。

"《后汉·陈忠传》,又略见袁宏《后汉纪》十七"

◇上疏请许大臣宁告终丧"建光元年"臣闻之《孝经》"袁宏《纪》作「昔先王孝治天下」"始于爱亲,终于哀戚。

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尊卑贵贱,其义一也。

夫父母于子,同气异息,一体而分,三年乃免于怀抱。

先圣缘人情而著其节,制服二十五月,是以《春秋》臣有大丧,君三年不呼其门,闵子虽要服事,以赴公难,退而致位,以究私恩,故称「君使之非也,臣行之礼也」。

周室陵迟,礼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瓶之罄矣,惟之耻。

」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

高祖受命,萧何创制,大臣有宁告之科,合于致忧之义。

建武之初,新承大乱,凡诸国政,多趣简易,大臣既不得告宁,而群司营禄念私,鲜循三年之丧,以报顾复之恩者。

礼义之方,实为雕损"袁宏《纪》此下有「然仁道无远,弘之即是」"。

大汉之兴,虽承衰敝,而先王之制,稍以施行。

故籍田之耕,起于孝文;孝廉之贡,发于孝武;郊祀之礼,定于元、成;三雍之序,备于显宗;大臣终丧,成乎陛下。

圣功美业,靡以尚兹。

孟子有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臣愿陛下登高背望,以甘陵之思,揆度臣子之心,则海内咸"袁宏《纪》作「则海内群生,各得其所。 (《后汉·陈忠传》"又见袁宏《后汉纪》十七,有删节。

◇因灾异上疏劾中侍伯荣"伯荣,安帝乳母王圣女"

臣闻位非其人,则庶事不叙;庶事不叙,则政有得失;政有得失,则感动阴阳,妖变为应。

陛下每引灾自厚,不责臣司,臣司狃恩,莫以为负。

故天心未得,隔并屡臻,青、冀之域,淫雨漏河,徐、岱之滨,海水盆溢,兖、豫蝗彖滋生,荆、扬稻收俭薄,并、凉二州,羌戎叛戾。

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虚匮,自西徂东,杼柚将空。

臣闻《洪范》五事,一曰貌,貌以恭,恭作肃,貌伤则狂,而致常雨。

春秋大水,皆为君上威仪不穆,临莅不严,臣下轻慢,贵幸擅权,阴气盛强,阳不能禁,故为淫雨,陛下以不得亲奉孝德皇园庙,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轩马,相望道路,可谓孝至矣。

然臣窃闻使者所过,威权翕赫,震动郡县,王侯二千石,至为伯荣独拜车下,仪体上僭,侔于人主。

长吏惶怖谴责,或邪诌自媚,发人修道,缮理亭传,多设储寺,征役无度,老弱相随,动有万计,赂遗仆从,人数百匹,顿踣呼嗟,莫不叩心。

河间托叔父之属,清河有陵庙之尊,及剖符大臣,皆猥为伯荣屈节车下。

陛下不问,必以陛下欲其然也。

伯荣之威,重于陛下,陛下之柄,在于臣妾。

水灾之发,必起于此。

昔韩嫣托副车之乘,受驰视之使;江都误为一拜,而嫣受欧刀之诛。

臣愿明主严天元之尊,正干刚之位,职事巨细,皆任贤能,不宜复令女使干错万机。

重察左右,得无石显世漏之奸,尚书纳言,得无赵昌谮崇之诈;公卿大臣,得无朱博阿傅之援;外属近戚,得无王凤害商之谋。

若国政一由帝命,王事每决于己,则下不得逼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当霁止,四方众异,不能为害。

"《后汉·陈忠传》,「忠转为仆射。 时帝数遣黄门常侍及中侍伯荣往来甘陵。 又霖雨积时,河水涌溢。 忠上疏」。 "

◇上疏谏因灾异免三公

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故三公称曰冢宰,王者待以殊敬,在舆为下,御坐为起,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

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

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臣忠心常独不安,是故临事战惧,不敢穴见有所兴造,又不敢希意同僚,以谬乎典,而谤ゥ日闻,罪足万死。

近以地震,策免司空陈褒,今者灾异,复欲切让三公。

昔孝成皇帝以妖星守心,移咎丞相,使贲丽纳说方进,方进自引,卒不蒙上天之福,徒乘宋景之诚。

故知是非之分,较然有归矣。

又尚书决事,多违故典,罪法无例,诋欺为先,文惨言丑,有乖章宪。

宜责求其意,割而勿听。

上顺国典,下防威福,置方圆于规矩,审轻重于衡石,诚国家之典,万世之法也。

"《后汉·陈忠传》。 又见袁宏《后汉纪》十七,有小异。 "

◇议救西域疏"延光二年"

臣闻八蛮之寇,莫甚北虏。

汉兴,高祖窘平城之围,太宗屈供奉之耻。

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长之计,命遣虎臣,浮河绝漠,穷破虏庭。

当斯之时,黔首陨于狼望之北,中国弊于卢山之壑,府库殚竭,杼柚空虚,算至车船,赀及六畜。

夫岂不怀,虑久故也。

遂规酒泉,敦煌四郡,以隔绝南羌,开三十六国,妻以公主,以断其右臂。

是以单于孤持,窜遁远藏。

至于宣、元之世,遂备蕃臣,关徼不闭,羽檄不行。

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难以化洽。

西域内附日久,区区东望扣关者数矣,此其不乐匈奴慕汉之效也。

今北虏已破车师,势必南攻鄯善,弃而不救,则诸国从矣。

若然,则北虏财贿益增,胆势益殖,威临南羌,与之交连。

如此,河西四郡危矣。

河西既危,不得不救,则百倍之役兴,不訾之费发矣。

今议者但念西域绝远,恤之烦费,不见先世苦心勤劳之意也。

方今边境守御之具不精,内群武卫之备不修,敦煌孤危,远来告急,复不辅助,内无以慰劳吏民,外无以威示百蛮。

蹙国减土,经有明诫。

臣以为敦煌宜置校尉,案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三十六国。

建屯益兵,宣扬雷风,冀以折冲万里,震怖匈奴。

"袁宏《后汉纪》十七,又《后汉·西域传》"

◇上言令屯役者得归葬送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

请依此制。

"《后汉·陈忠传》,「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阕还职。 忠因此上言。 太后从之。 」"

◇秦劾陈禅"永宁二年"

古者合欢之乐舞于堂,四夷之乐陈于门,故《诗》云:「以《雅》以《南》,《》《任》《朱离》。

」今掸国越流沙,逾县度,万里贡献,非郑、卫之声,佞人之比,而禅庭讪朝政,请劾禅下狱。

"《后汉·陈禅传》"◇奏太官宜著两梁冠令史质堪上言,太官宜著两梁。

尚书孟希奏,太官职在鼎俎,不列陛位,堪欲令比大夫两梁冠,不宜许。

臣伏惟太官令职在典掌王饔,统六清之饮,列入珍之馔,正百品之羞,纳四方之贡,所奉尤重,用思又勤。

明诏慎口实之御,防有败之奸,增崇其选。

侍御史主捕案,太医令奉方药供养,符节令掌幡信金虎,故位从大夫,车有韬沂,冠有两梁,所以殊亲疏,别内外也。

太官令以供养言之,为最亲近,以职事言之,为最烦多,令又高选,又执法比太医令,科同服等,而冠二人殊,名实不副。

又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令,令服大夫之冕。

由此言之,两梁冠非必列于陛位也。

建初中,太官令两梁冠。

《春秋》之义,大于复古。

如堪言合典,可施行。

克厌帝心,即听用之。

"《续汉·舆服志下》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建光中,尚书陈忠以为」云云。 "

◇奏言太初历不宜从

诸从《太初》者,皆无他效验,徒以世宗攘夷廓境,享国久长为辞。

或云孝章改《四分》,灾异卒甚,未有善应。

臣伏惟圣王兴起,各异正朔,以通三统。

汉祖受命,因秦之纪,十月为年首,闰常在岁后。

不稽先代,违于帝典。

太宗遵修,三阶以平,黄龙以至,刑犴以错,五是以备。

哀、平之际,同承《太初》,而妖孽累仍,疴祸非一。

议者不以成数相参,考真求实,而泛采妄说,归福《太初》,致咎《四分》。

《太初历》众贤所立,是非已定,永平不审,复革其弦望。

《四分》有谬,不可施行。

元和凤鸟不当应历而翔集。

远嘉前造,则丧其休;近讥后改,则隐其福。

漏见曲论,未可为是。

臣辄复重难衡、兴,以为五纪论推步行度,当时比诸术为近,然犹未稽于古。

及向子歆欲以合《春秋》,横断年数,损夏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

两历相课,六千一百五十六岁,而《太初》多一日。

冬至日直斗,而云在牵牛。

迂阔不可复用,昭然如此。

史官所共见,非独衡、兴。

前以为《九道》密近,今议者以为有阙,及甲寅元复多遗失,皆未可取正。

昔仲尼顺假马之名,以崇君之义。

况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以非易是。

"《续汉·律历志中》尚书令忠奏"

◇奏选尚书郎

尚书为王喉舌,而诸郎多文俗,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也。

"《御览》引《后汉书》"◎王阜阜"《后汉·滇王传》作「追」",字世公,蜀郡成都人。

永平中,太守第五伦察举孝廉,为重泉令。

元和中,迁益州太守。

◇老子圣母碑

老子者,道也,乃生于无形之先,起于太初之前,行于太系之元,浮游六虚,出入幽冥,观混合之未别,窥清浊之未分。

"《御览》一"

◎梁鸿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人。

肃宗时,东出关,易姓运期,名耀,字侯光。

终于吴。

◇安丘严平颂

无营无欲,澹尔渊清。

"《文选·雪赋》注,《补亡诗》注。 按:《选》注引鸿「安丘严平颂」,脱「梁」字,杨慎《丹铅录》因以「鸿安丘」为成都人,无所据也。 鸿仰慕前世高士,为四皓以来四十四人作颂,此盖颂安丘望之、严君平二人也。 《玉海》引鸿本传及《选》注甚明。 又案皇甫谧《高士传序》云「梁鸿颂逸民」,即指此颂也。 "

◎梁松松,章帝初司隶校尉。

"案:梁统子松,字伯孙,明帝永平四年下狱死,未为司隶校尉。 此盖别有一梁松也。 "

◇奏免马防等

特进防兄廖,廖子豫,兄弟父子,并受爵士,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舍,近带城郭,妨困小民。

"□□□□引《东观汉记》,「司隶校尉梁松奏」。 "

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

"《御览》五百引《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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