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汉文 卷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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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文》 卷四十五 严可均辑

◎杨兴

兴,元帝初为长安令,坐贾捐之事髡钳为城旦。

成帝初拜谏大夫,出为部刺史。

◇黄雾对

阴盛侵阳之气也。

高祖之约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非高祖之约,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

"《汉书·元后传》:成帝以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又封太后同母弟崇、庶弟谭等。 其夏黄雾四塞终日,天子以问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以为。 "

◇说史高

将军以亲戚辅政,贵重於天下无二,然众庶论议令问休誉不专在将军者何也?彼诚有所闻也。

以将军之莫府,海内莫不印望,而所举不过私门宾客,乳母子弟,人情忽不自知,然一夫窃议,语流天下。

夫富贵在身而列士不誉,是有狐白之裘而反衣之也。

古人病其若此,故卑体劳心,以求贤为务。

传曰:以贤难得之故,因曰事不待贤;以食难得之故,而曰饱不待食,惑之甚者也。

平原文学匡衡材智有余,经学绝伦,但以无阶朝廷,故随牒在远方。

将军诚召置莫府,学士歙然归仁,与参事议,观其所有,贡之朝廷,必为国器,以此显示众庶,名流於世。

"《汉书·匡衡传》"

◎韩宣

宣,元帝初为西域都护。

◇奏镇抚星靡

乌孙大吏、大禄、大监皆可以赐金印紫绶,以尊辅大昆弥。

"《汉书·乌孙传》"

◇奏更立乌孙昆弥

星靡怯弱,可免,更以季父左大将乐代为昆弥。

"《汉书·乌孙传》:宣复奏,汉不许。 "

◎谷吉

吉,长安人,初元中为卫司马,以送匈奴侍子,为郅支单於所杀。

◇上书请送郅支侍子至庭中国与夷狄有羁縻不绝之义,今既养全其子十年,德泽甚厚,空绝而不送,近从塞还,示弃捐据改不畜,使无乡从之心。

弃前恩,立后怨,不便。

议者见前江乃始无应敌之数,知勇俱困,以致耻辱,即豫为臣忧。

臣幸得建强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不宜敢桀。

若怀禽兽,加无道於臣,则单於长婴大罪,必遁逃远舍,不敢近边。

没一使以安百姓,国之计,臣之愿也。

愿送至庭。

"《汉书·陈汤传》:初元四年,郅支遣使奉献,因求侍子,愿为内附。 汉议遣卫司马谷吉送之,贡禹、匡衡以为宜送至塞而还,吉上书言。 "

◎谷永"一"永字子云,吉子,本名并,以尉氏樊并反,更名永。

少为长安小史,建昭中补御史大夫属,举太常丞。

建始中举方正直言,对策上第,擢光禄大夫。

河平中出为安定太守:鸿嘉中补营军司马,转大司马长史,出为护菀使者。

永始中迁凉州刺史,征为太中大夫,迁光禄大夫给事中,出为北地太守。

元延未征为大司农。

绥和初病免,有集二卷。

◇建始三年举方正对策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纟由绎,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圣问。

臣材朽学浅,不通政事。

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於下,日月理於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於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

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二者同日俱发,以丁宁陛下,厥咎不远,宣厚求诸身。

意岂陛下志在闺门,未恤政事,不慎举错,娄失中与?内宠太盛,女不遵道,嫉妒专上,妨继嗣与?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失夫妇之纪,妻妾得意,谒行於内,势行於外,至覆倾国家,或乱阴阳。

昔褒姒用国,宗周以丧;阎妻骄扇,日以不臧。

此其效也。

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

」陛下践至尊之祚为天下主,奉帝王之职以统群生,方内之治乱,在陛下所执。

诚留意於正身,勉强於力行,捐燕私之闲以劳天下,放去淫溺之乐,罢归倡优之笑,绝却不享之义,慎节游田之虞,起居有常,循礼而动,躬亲政事,致行无倦,安服若性。

经曰:「继自今嗣王,其毋淫於酒,毋逸於游田,惟正之共。

」未有身治正而臣下邪者也。

夫妻之际,王事纲纪,安危之机,圣王所致慎也。

昔舜饬正二女,以崇至德;楚庄忍绝丹姬,以成伯功;幽王惑於褒姒,周德降亡;鲁桓胁於齐女,社稷以倾。

诚修后宫之政,明尊卑之序,贵者不得嫉妒专宠,以绝娇之端,抑褒、阎之乱,贱者咸得秩进,各得厥职,以广继嗣之统,息白华之怨,后宫亲属,饶之以财,勿与政事,以远皇父之类,捐妻党之权,未有闺门治而天下乱者也。

治远自近始,习善在左右。

昔龙管纳言,而帝命惟允;四铺既备,成王靡有过事。

诚敕正左右,齐栗之臣,戴金貂之饰,执常伯之职者,皆使学先王之道,知君臣之义,济济谨孚,无敖戏骄恣之过,则左右肃艾,群僚仰法,化流四方。

经曰:「亦惟先正克左右。

」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

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

诚审思治人之术,欢乐得贤之福,论材选士,必试於职,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实以定德,无用比周之虚誉,毋听浸润之谮诉,则抱功修职之吏,无蔽伤之忧,比周邪伪之徒,不得即工,小人日销,俊艾日隆。

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

」又曰:「九德咸事,俊艾在官。

」未有功赏得於前,众贤布於官,而不治者也。

尧遭洪水之灾,天下分绝为十二州,制远之道微,而无乖畔之难者,德厚恩深,无怨於下也。

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

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於下,莫甚乎残贼之吏。

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益选温良上德之士,以亲万姓,平刑释冤,以理民命,务省繇役,毋夺民时,薄收赋税,毋殚民财,使天下黎元,咸安家乐业,不苦逾时之役,不患苛暴之政,不疾酷烈之吏,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心。

经曰:「怀保小人,惠於鳏寡。

」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者也。

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

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罚不除。

经曰:「飨用五福,畏用六极。

」传曰:「六作见,若不共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

」今三年之间,灾异锋起,小大毕具,所行不享上帝,上帝不豫,炳然甚著。

不求之身,无所改正,疏举广谋,又不用其言,是循不享之迹,无谢过之实也,天责愈深。

此五者,王事之纲纪,南面之急务,唯陛下留神。

"《汉书·谷永传》"

◇对策毕复言灾异

臣前幸得条对灾异之效,祸乱所极,言关於圣聪。

书陈於前,陛下委弃不纳,而更使方正对策,背可惧之大异,问不急之常论,废承天之至言,角无用之虚文,欲末杀灾异,满谰诬天,是故皇天勃然发怒,甲己之间暴风三溱,拔树折木,此天至明不可欺之效也。

"《汉书·谷永传》"◇复对

日蚀婺女九度,占在皇后。

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

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

日食,则妾不见;地震,则后不见。

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

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

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成帝建始三年,日食,其夜未央殿中地震。 谷永对。 又案本传,上特复问永,永对。 "

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北无薰粥、冒顿之患,南无赵佗、吕嘉之难,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

诸侯大者乃食数县,汉吏制其权柄,不得有为,亡吴、楚、燕、梁之势,百官盘互,亲疏相错,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属属,小心畏忌,无重合、安阳、博陆之乱。

三者无毛发之辜,不可归咎诸舅。

此欲以政事过差丞相父子、中尚书宦官,槛塞大异,皆瞽说欺天者也。

窃恐陛下舍昭昭之白过,忽天地之明戒,听ㄙ昧之瞽说,归咎乎无辜,倚异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

陛下即位,委任遵旧,未有过政。

元年正月,白气较然起乎东方,至其四月,黄浊四塞,覆冒京师,申以大水,著以震蚀。

各有占应,相为表里,百官庶事,无所归倚,陛下独不怪与?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表也;黄浊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

夫贱人当起,而京师道微,二者已丑。

陛下诚深察愚臣之言,致惧天地之异,长思宗庙之计,改往反过,抗湛溺之意,解偏驳之爱,奋干刚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进,犹尚未足也。

急复益纳宜子妇人,毋择好丑,毋避尝字,毋论年齿。

推法言之,陛下得继嗣於微贱之间,乃反为福。

得继嗣而已,母非有贱也。

和宫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广求於微贱之间,以遇天所开右,慰释皇太后之忧愠,解谢上帝之谴怒,则继嗣蕃滋,灾异讫息。

陛下则不深察愚臣之言,忽於天地之戒,咎根不除,水雨之灾,山石之异,将发不久,发则灾异已极,天变成形,臣虽欲捐身关策,不及事已。

疏贱之臣,至敢直陈天意,斥讥帷幄之私,欲间离贵后盛妾,自知忤心逆耳,必不免於汤镬之诛。

此天保佑汉家,使臣敢直言也。

三上封事,然后得召,待诏一旬,然后得见。

夫由疏贱纳至忠,甚苦;由至尊闻天意,甚难。

语不可露,愿具书所言,因侍中奏陛下,以示腹心大臣。

腹心大臣以为非天意,臣当伏妄言之诛;即以为诚天意也,奈何忘国家大本,背天意而从欲!唯陛下省察熟念,厚为宗庙计。

"《汉书·谷永传》:永知王凤方见柄用,阴欲自托,乃复曰云云。 时对者数十人,永与杜钦为上第焉。 "

◇三月雨雪对

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

宜斋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

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

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

即不行臣言,灾异愈甚,天变成形,臣虽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

"《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建始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 "

◇黑龙见东莱对

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如使危亡之言辄上闻,则商周不易姓而迭兴,三正不变改而更用。

夏商之将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以若天有日莫能危,是故恶日广而不自知,大命倾而不寤。

《易》曰:「危者有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

」陛下诚垂宽明之听,无忌讳之诛,使刍荛之臣得尽所闻於前,不惧於后患,直言之路开,则四方众贤不远千里,辐凑陈忠,群臣之上愿,社稷之长福也。

汉家行夏正,夏正色黑,黑龙,同姓之象也。

龙阳德,由小之大,故为王者瑞应。

未知同姓有见本朝无继嗣之庆,多危殆之隙,欲因扰乱举兵而起者邪?将动心冀为后者,残贼不仁,若广陵、昌邑之类?臣愚不能处也。

元年九月黑龙见,其晦,日有食之。

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陨,乙酉,日有食之。

六月之间,大异四发,二而同月,三代之末,春秋之乱,未尝有也。

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皆由妇人与群恶沉湎於酒。

《书》曰:「乃用妇人之言,自绝於天」;「四方之逋逃多罪,是宗是长,是信是使。

」《诗》云:「燎之方阳,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易》曰:「濡其首,有孚失是。

」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

二者陛下兼而有之,臣请略陈其效。

《易》曰:「在中馈,无攸遂。

」言妇人不得与事也。

《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

」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顷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於前。

废先帝法度,听用其言,官秩不当,纵释王诛,骄其亲属,假之威权,从横乱政,刺举之吏,莫敢奉宪。

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榜惨於炮格,绝灭人命,主为赵、李报德复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无辜,掠立迫恐,至为人起责,分利受谢。

生入死出者,不可胜数。

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

王者必先自绝,然后天绝之。

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崇聚亻票轻义小人以为私客,数离深宫之固,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随,乌集杂会,饮醉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流湎曼,溷淆无别,闵免遁乐,昼夜在路。

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而守空宫,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上亡。

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

今陛下轻夺民财,不爱民力,听邪臣之计,去高敞初陵,捐十年功绪,改作昌陵,反天地之性,因下为高,积土为山,发徒起邑,并治宫馆,大兴繇役,重增赋敛,征发如雨,役百干溪,费疑骊山,靡敝天下,五年不成而后反故。

又广盱营表,发人冢墓,断截骸骨,暴扬尸柩。

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屡降,饥馑仍臻。

流散冗食,饣委死於道,以百万数。

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

《诗》云:「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

」愿陛下追观夏、商、周、秦所以失之,以镜考己行。

有不合者,臣当伏妄言之诛!

汉兴九世,百九十余载,继体之主七,皆承天顺道,遵先祖法度,或以中兴,或以治安。

至於陛下,独违道纵欲,轻身妄行,当盛壮之隆,无继嗣之福,有危亡之忧,积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

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方今社稷宗庙祸福安危之机在於陛下,陛下诚肯发明圣之德,昭然远寤,畏此上天之威怒,深惧危亡之征兆,荡涤邪辟之恶志,厉精致政,专心反道,绝群小之私客,免不正之诏除,悉罢北宫私奴车马出之具,克己复礼,毋贰微行出饮之过,以防迫切之祸,深惟日食再既之意,抑捐椒房玉堂之盛宠,毋听后宫之请谒,除掖庭之乱狱,出炮格之陷阱,诛戮佞邪之臣及左右执左道以事上者,以塞天下之望。

且寝初陵之作,止诸缮治宫室,阙更减赋,尽休力役,存恤振救困乏之人以弭远方,厉崇忠直,放退残贼,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以次贯行,固执无违,夙夜孳孳,屡省无怠,旧愆毕改,新德既章,纤介之邪,不复载心,则赫赫大异,庶几可销,天命去就,庶几可复,社稷宗庙,庶几可保。

唯陛下留神反,覆熟省臣言。

臣幸得备边部之吏,不知本朝失得,瞽言触忌讳,罪当万死。

"《汉书·谷永传》:永迁凉州刺史,奏事京师讫。 当之部时,有黑龙见东莱,上使尚书问永,受所欲言,永对。 "◇日食对

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

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永始元年九月晦,日有食之。 谷永以《京房易》占对。 "

◇星陨对

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

星辰附离於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

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

《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

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於酒。

《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

」《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

」「颠覆厥德,荒沉於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

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 "◇又日食对

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

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汉书·五行志》下之下:永始二年一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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