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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二"
◇劝农诏"十二年三月"
道民之路,在於务本。
朕亲率天下农,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
岁一不登,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也。
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
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劝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汉书·文纪》"
◇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十二年三月"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
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
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汉书·文纪》"
◇耕桑诏"十三年二月"
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奉祭服,其具礼仪。
"《汉书·文纪》"
◇除秘祝诏"十三年四月"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
百官之非,宜由朕躬。
今秘祝之官移过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史记·文纪》,又见《封禅书》,又见《汉书·郊祀志》上,皆删节。 "
◇除肉刑诏"十三年五月"
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
故夫训道不纯,而惠民陷焉。
《诗》曰:「悌弟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楚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及今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汉书·刑法志》:齐大仓令淳於公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上书,天子怜其意,遂下令。 "
◇劝农诏"十三年六月"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
今廑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於劝农之道未备。
其除田之租税,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
"《汉书·文纪》"
◇增祀无祈诏"十四年春"朕获执牺牲币,以祀上帝宗庙,十四年於今,历日弥长。
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
其广增诸祀坛场币。
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
今吾闻祠官祝,皆归福於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
夫以朕之不德,而专乡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也。
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
"《汉书·文纪》"
◇议郊祀诏"十五年夏"
有异物之神见於成纪,毋害於民,岁以有年。
朕畿郊祀上帝诸神,礼官议,毋讳以朕劳。
"《汉书·郊祀志》上"
◇策贤良文学诏"十五年九月"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贤士,施及方外,四极之内,舟车所至,人迹所及,靡不闻命,以辅其不逮,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长。
高皇帝亲除大害,去乱从,并建豪英,以为官师;为谏争,辅天子之阙,而翼戴汉宗也。
赖天之灵,宗庙之福,方内以安,泽及四夷。
今朕获执天下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闻也。
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
明於国家之大体,通於於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以匡朕之不逮。
二三大夫之行,当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於朝,亲谕朕志。
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
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
著之於篇,朕亲览焉。
观大夫所以佐朕,至与不至,书之。
周之密之,重之闭之,兴自朕躬。
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乌戒之!二三大夫其帅志毋怠。
"《汉书·晁错传》"
◇求言诏"后元年三月"
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
愚而不明,未达其咎。
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於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
"《汉书·文纪》"
◇与匈奴和亲诏"后二年六月"
朕既不明,不能远德,使方外之国,或不宁息。
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内,勤劳不处,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达远也。
间者累年,匈奴并暴边境,多杀吏民。
边臣兵吏,又不能谕其内志,以重吾不德。
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今朕夙兴夜寐,勤劳天下,万民,为之恻怛不安,未尝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盖相望,结辙於道,以谕朕志於单於。
今单於反古之道,计社稷之安,便万民之利,新与朕俱弃细过,偕之大道,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
和亲以定,始於今年。
"《汉书·文纪》"
◇与匈奴和亲布告天下诏
制诏御史:匈奴大单於遗朕书,和亲已定。
亡人不足以益众广地,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犯今约者杀之。
可以久亲,后无咎,俱便,朕已许,其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汉书·匈奴传》"
◇遗诏"后七年六月"
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
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时,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
且朕既不德,无以佐百姓。
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人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余年矣。
赖天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
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
惟年之久长,惧於不终。
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於高庙,朕之不明与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
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宋书》作「其」,今《史》《汉》皆作「自」,《续汉·礼仪志》下注补引亦作「自」。 "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经带无过三寸。
无布车及兵器。
无发民哭临宫殿中。
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
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
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霸陵山川因其故,无有所改。
归夫人以下至少使。
"《汉书·文纪》又见《史记·文纪》、《宋书·礼志》二。 "
◇赐南粤王赵佗书"元年"
皇帝谨问南粤王,甚苦心劳意。
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弃外奉北藩於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
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日进不衰,以故悖暴乎治。
诸吕为变故乱法,不能独制,乃取它姓子为孝惠皇帝嗣。
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
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
今即位。
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
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修治先人冢。
前日闻王发兵於边,为寇灾不止。
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
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
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
」朕不能擅变焉。
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
」服领以南,王自治之。
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
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
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
故使贾驰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
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娱忧,存问邻国。
"《汉书·两粤传》"
◇遗匈奴书"六年"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於无恙。
使郎中系浅遗朕书曰:「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氏等计,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汉以故不和,邻国不附。
今以小吏败约故,罚右贤王,使西击月氏,尽定之。
愿寝兵休士,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世世平乐。
」朕甚嘉之。
此古圣王之志也。
汉与匈奴约为兄弟,所以遗单於甚厚。
背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
然右贤王事巳在赦前,勿深诛。
单於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敬如单於书。
使者言,单於自将伐国有功,甚苦兵事。
服绣袷绮衣、绣袷长襦、锦袷袍各一,比余一,黄金饰具带一,黄金胥毗一,绣十匹,锦三十匹,赤绨绿缯各四十匹,使中大夫意、谒者令肩遗单於。
"《史记·匈奴传》,又见《汉书·匈奴传》,少右贤王一段五十余字,余亦少异。 "
◇玺书赐答晁错"十四年"
皇帝问太子家令:上书言兵体三章,闻之。
书言。
狂夫之言。
而明主择焉」,今则不然,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於此。
使夫不明择於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
"《汉书·晁错传》"
◇遗匈奴和亲书"后二年"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於无恙,使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遗朕马二匹,已至,敬受。
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於,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
今闻渫恶民贪降其趋,背义绝约,忘万民之命,离两主之欢。
然其事已在前矣。
书云:「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寝兵休卒养马,世世昌乐,翕然更始」,朕甚嘉之。
圣者日新,改作更始,使老者得息,幼者得长,各保其首领而终其天年。
朕与单於,俱由此道,顺天恤民,世世相传,施之无穷,天下莫不咸嘉。
使汉与匈奴邻敌之国,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於秫蘖金帛绵絮它物岁有数。
今天下大安,万民熙熙,独朕与单於为之父母,朕追念前事,薄物细故,谋臣计失,皆不足以离昆弟之欢。
朕闻天不颇覆,地不偏载,朕与单於,皆捐细故,俱蹈大道,堕坏前恶,以图长久,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元元万民,下及鱼鳖,上及飞鸟,行喙息Й动之类,莫不就安利,避危殆。
故来者不止,天之道也。
俱去前事,朕释逃虏民,单於毋言章尼等。
朕闻古之帝王,约分明而不食言。
单於留志,天下大安。
和亲之后,汉过不先,单於其察之。
"《史记·匈奴传》、《汉书·匈奴传》"
◇答陈武
朕能任衣冠,念不到此。
会吕氏之乱,功臣宗室,共不羞耻,误居正位,常战战栗栗,恐事之不终。
且兵凶器,虽克所愿,动亦耗病,谓百姓远方何?又先帝知劳民不可烦,故不以为意,朕岂自谓能!今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
今未能销距,愿且坚边设候,结和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
且无议军。
"《史记·律书》:孝文即位,将军陈武等议征南越朝鲜,孝文曰云云。 按陈武即柴武。 《史汉·高帝纪》:秦二世三年遇刚武侯。 应劭曰:武一姓柴。 《韩王信传》:汉使柴将军击之;《淮南王长》:传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反。 是姓柴也,而《律书》作陈武。 《功臣侯表》但有棘蒲侯陈武,无柴武,班固《泗水亭碑十八侯铭》亦然。 应劭,汉人,精通掌故,谓武一姓柴,得其实矣,非诸注望文者所及也。 棘蒲,《十八侯铭》作棘津,当有一误。 "
◇酎金律
皇帝斋宿,亲帅群臣,承祠宗庙,群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
奇不满十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谢少府受。
又大鸿胪食邑,九真、交,日南者,用犀角长九寸以上,若玳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
"《续汉·礼仪志》上注补引丁孚《汉仪》曰:《酎金律》,汉文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令诸侯助祭贡金,引《汉律金布令》云云。 "
◎景帝帝讳启,孝文帝长子。
前元年立为皇太子,后七年六月即位,在位十六年,谥曰孝景皇帝。
◇定孝文帝庙乐诏"元年十月"
制诏御史: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
闻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
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不私其利也;罪人不帑,不诛无罪,除肉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
朕既不敏,不能识。
此皆上古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
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
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
然后祖宗之功德,著於竹帛,施於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
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为礼仪奏。
"《史记·文纪》、《汉书·景纪》"◇听民徙宽大地诏"元年正月"
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
郡国或硗ɑ,无所农桑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汉书·景纪》"
◇议著令诏"元年七月"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
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
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
"《汉书·景纪》"
◇减笞诏"元年"
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
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汉书·刑法志》"
◇封萧何孙嘉诏"二年"
制诏御史:故相国萧何,高皇帝大功臣,所与为天下也。
今其祀绝,朕甚怜之。
其以武阳县户二千封何孙嘉为列侯。
"《汉书·萧何传》"◇原襄平侯纪嘉诏"三年十二月"
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
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
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汉书·景纪》"
◇击七国诏"三年二月"
制诏将军:盖闻为善者天报以福,为非者天报以殃。
高皇帝亲垂功德,建立诸侯,幽王、悼惠王绝无后,孝文皇帝哀怜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等,令奉其先王宗庙,为汉藩国,德配天地,明并日月。
而吴王濞背德反义,诱受天下亡命罪人,乱天下弊,称疾不朝二十余年。
有司数请濞罪,孝文皇帝宽之,欲其改行为善,今乃与楚王戊、赵王遂、胶西王、济南王辟光、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约从谋反,为逆无道,起兵以危宗庙,贼杀大臣及汉使者,迫劫万民,伐杀无罪,烧残民家,掘其丘垄,甚为虐暴。
而等又重逆无道,烧宗庙,卤御物,朕甚痛之。
朕素服避正殿,将军其劝士大夫击反虏。
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斩首捕虏比三百石以上皆杀,无有所置。
敢有议诏及不如诏者,皆要斩。
"《汉书·吴王濞传》"
◇赦吴吏民诏"三年六月"
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
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
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
"《汉书·景纪》"
◇谳狱诏"中五年九月"
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
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
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明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
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
诸狱疑,若虽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汉书·景纪》,又略见《刑法志》"
◇定长吏车服诏"中六年五月"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
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
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
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干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
"《汉书·景纪》"
◇减笞法诏"中六年"
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
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汉书·刑法志》"
◇诏定令
笞者,所以教之也。
其定令。
"《汉书·刑法志》"◇谳狱诏"后元年正月"
狱,重事也。
人有智愚,官有上下。
狱疑者谳有司。
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
有令谳"《刑法志》作「狱疑者谳,有令谳者已报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
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汉书·景纪》"
◇令二千石修职诏"后二年四月"
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
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
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
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
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
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异也。
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
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汉书·景纪》"
◇重廉士诏"后二年五月"
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
其唯廉士,寡欲易足。
令訾算十以上乃得官,"一本「官」作「宦」,下皆同。 "廉士算不必众。
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
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汉书·景纪》"◇颂系老幼诏"后三年"
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
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
"《汉书·刑法志》"
◇劝农桑诏"后三年正月"农,天下之本也。
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
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
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
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
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汉书·景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