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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制国者,必照察远近之情伪〔二〕,预祸福之所从来〔三〕,乃能尽群臣之筋力〔四〕,而保兴其邦家〔五〕。
〔一〕○铎按:驱民内迁,前二篇已斥其谬矣。
非但不可迁也,更当劝民往实之。
此篇阐发实边之要义。
〔二〕僖廿八年左传云:"民之情伪,尽知之矣。"
〔三〕"预"下脱一字。
说苑权谋篇云:"知命者预见存亡祸福之原。"
吕氏春秋召类篇云:"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焉,不知其所由。"
〔四〕庄子徐
鬼篇云:"筋力之士矜难。"
〔五〕诗瞻彼洛矣云:"保其家邦。"
前羌始叛,草创新起,器械未备,虏或持铜镜以象兵,或负板案以类楯,惶惧扰攘,未能相持。
一城易制尔〔一〕,郡县皆大炽〔二〕。
及百姓暴被殃祸,亡失财货,人哀奋怒,各欲报雠〔三〕,而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四〕。
实杀民百则言一,杀虏一则言百;或虏实多而谓之少,或实少而谓之多〔五〕。
倾侧巧文,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哀民之死亡也〔六〕。
〔一〕御览三百五十七作"遑遽扰攘,未能相一,诚易制也"。
〔二〕后汉书西羌传论云:"永初之闲,群种蜂起。 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
诗六月云:"玁狁孔炽",毛传:"炽,盛也。"
续汉书五行志云:"奸慝大炽。"
王先生云:‘"郡县"下有脱文,宜言郡县不为意以至寇炽之事。
’
〔三〕"哀"当作"褱",与"怀"同。
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雠。"
〔四〕史记李斯传云:"高闻其文书相往来。"
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调,发也。"
〔五〕后汉书皇甫规传云:"羌戎溃叛,不由承平,皆由边将失于绥御,乘常守安,则加侵暴,苟竞小利,则致大害,微胜则虚张首级,军败则隐匿不言。"
按规所言,乃永和时事,而情状正与此同。
汉书王莽传田况上言亦云:"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 咎在长吏不为意,县欺其郡,郡欺朝廷,实百言十,实千言百。 朝廷忽略,不辄督责,遂至延曼连州。"
〔六〕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危曰:"公倾侧法令。"
’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闲者吏用法,巧文寝深。"
赵充国传:‘充国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
’按"便身利己"即贾谊传所云"见利则逝,见便则夺,有便吾身者,则欺卖而利之"也。
又放散钱谷,殚尽府库,乃复从民假贷,强夺财货。
千万之家,削身无余,万民匮〔一〕竭,因随以死亡者,皆吏所饿杀也〔二〕。
其为酷痛,甚于逢虏〔三〕。
寇钞贼虏,忽然而过,未必死伤。
至吏〔四〕所搜索剽夺〔五〕,游踵涂地〔六〕,或覆宗灭族,绝无种类;或孤妇女〔七〕,为人奴婢,远见贩卖〔八〕,至令〔九〕不能自活〔一0〕者,不可胜数也〔一一〕。
此之感天致灾,尤逆阴阳〔一二〕。
〔一〕"匮"旧作"遗"。
○铎按:下文"又遭蝗旱饥遗",又引周书"其民可遗竭也",误并与此同。
唐人书"匚"或变作"●",见干禄字书。
"匮"作"●",故误为"遗"矣。
〔二〕后汉书庞参传云:"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责,数十亿万。 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衒卖什物,以应吏求。 外伤羌虏,内困征赋,县官不足,辄贷于民。 民已穷矣,将从谁求?"西羌传云:"自羌叛十余年闲,兵连师老,不暂宁息。 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 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幷、凉二州,遂至虚耗。"
〔三〕后汉书南蛮传:‘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
’王氏所言,正指就等。
汉书王莽传云:‘田况言:"今空复多出将率,郡县苦之,反甚于贼。"
’又云:‘太师、更始合将锐士十余万人,所过放纵。
东方为之语曰:"宁逢赤眉,不逢太师。 太师尚可,更始杀我。"
卒如田况之言。
’意与此同。
〔四〕"吏"旧作"使"。
〔五〕方言云:"搜、略,求也。 就室曰搜,于道曰略。"
说文云:"●,入家搜也。"
经典通用"索"。
〔六〕"游"当为"旋"。
汉书王子侯表序云:"旋踵亦绝。"
晁错传云:"前死不还踵",颜师古注:‘还,读曰"旋"。
旋踵,回旋其足也。
’蒯通传云:"刘、项分争,使人肝脑涂地。"
〔七〕王先生云:‘"孤"下当有脱字。
’继培按:当作"幼孤"。
史记司马相如传云:"幼孤为奴。"
或云:"孤妇女,谓略取妇女,使之孤独也。"
汉书南粤传文帝赐佗书云:"寡人之妻,孤人之子。"
○铎按:或说是。
孤,使动词。
〔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 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
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和卖买人。"
〔九〕"令"旧作"今"。
〔一0〕"活"旧作"治"。
〔一一〕"也"字疑衍。
○铎按:"也"字当在"阴阳"下。
〔一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 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
魏相传相上书亦用淮南语。
且夫士重迁〔一〕,恋慕坟墓〔二〕,贤不肖之所同也。
民之于徙〔三〕,甚于伏法。
伏法不过家一人死尔。
诸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
代马望北,狐死首丘〔四〕,边民谨顿〔五〕,尤恶内留。
虽知祸大〔六〕,犹愿守其绪业〔七〕,死其本处,诚不欲去之极。
太守令长,畏恶军事,皆以素非此土之人,痛不着身,祸不及我家〔八〕,故争郡县以内迁〔九〕。
至遣吏兵〔一0〕,发民禾稼,发彻屋室〔一一〕,夷其营壁〔一二〕,破其生业〔一三〕,强劫驱掠,与其内入〔一四〕,捐弃羸弱,使死其处。
当此之时,万民怨痛,泣血叫号〔一五〕,诚愁鬼神而感天心。
然小民谨劣〔一六〕,不能自达阙廷,依官吏家,迫将威严〔一七〕,不敢有挚〔一八〕。
民既夺土失业,又遭蝗旱饥匮〔一九〕,逐道东走,流离分散〔二0〕,幽、冀、兖、豫,荆、扬、蜀、汉,饥饿死亡,复失太半〔二一〕。
边地遂以丘荒〔二二〕,至今无人。
原祸所起,皆吏过尔〔二三〕。
〔一〕"夫士重迁"当作"安土重迁"。
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小人之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无适乐土之虑。"
〔二〕见救边篇注。
〔三〕王先生云:‘"于徙"疑"畏徙"之误。
’
〔四〕后汉书班超传云:"狐死首丘,代马依风。"
文选古诗十九首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云:‘诗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栖故巢。"
皆不忘本之谓也。
’
〔五〕顿,读为"钝"。
○铎按:方言十:"顿、愍,惛也。"
谨顿,谓谨愿惛闇也。
二字平列,又迭韵。
〔六〕"大"旧作"人"。
○铎按:班禄篇:"乃用奢夸廓人","人"误作"大",犹此"大"误作"人"也。
〔七〕盐铁论论诽篇云:"绪业不备者,不可以言理。"
〔八〕列女传魏曲沃负曰:"有祸必及吾家。"
〔九〕"争"下当脱"坏"字。
叙录云:"令坏郡县,殴民内迁。"
〔一0〕汉书何并传云:"并自从吏兵追林卿。"
〔一一〕诗十月之交云:"彻我墙屋。"
赵策:‘孟尝君曰:"毋发屋室。"
’按"发"字与上复,此当读为"废"。
说文云:"废,屋倾也。"
○铎按:下"发"字不误,上"发"字当为"癹"。
说文:"癹,以足蹋夷艹。"
引春秋传曰:"癹夷 崇之。"
今隐六年左传作"芟夷",杜注:"芟,刈也。"
癹、芟义近。
"癹民禾稼",犹言"刈民禾稼"耳。
后汉书西羌传:"乃遂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即本此文,是其明证矣。
"癹"作"发"者,世人多见"发",少见"癹",故"癹"讹而为"发",或改为"芟",班固答宾戏:"夷险发荒",一作"芟荒",尤其着例。
此"癹"字若不误为"发",则校者亦必改为"芟"。
古书有因字误,而转足考见旧本者,此类是已。
夫屋可言发"盐铁论散不足篇"发屋卖业"是",而禾稼不可言发。
汪不订上句之误,而辄改下读,盖泥于废、芟之本训,而适忘成十三年左传有"芟夷我农功"之文。
故有待今日之补苴也。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
吕氏春秋似顺论云:"往而夷夫垒",高诱注:"夷,平也。"
〔一三〕汉书荆王刘贾传云:"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
高帝纪云:"不事家人生产作业。"
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云:"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 豕有数。"
〔一四〕○铎按:"其"犹"之"也。
此言太守令长强驱其民,使与之入居内郡也。
本书之、其多互用,上文"此之感天致灾",以"之"为"其",犹此以"其"为"之"矣。
〔一五〕诗雨无正云:"鼠思泣血。"
"叫号"见救边篇。
〔一六〕○铎按:汉书贾谊传:"其次廑得舍人",注:"廑,劣也。"
周语:"余一人仅亦守府",注:‘"仅"犹"劣"也。
’谨、廑、仅并字异而义同。
〔一七〕"威"旧作"灭",据程本改。
韩非子六反篇云:"吏威严而民听从。"
〔一八〕"挚"疑"违",字形相近而误。
○铎按:二字形远,无缘致误。
此疑当作"敢有不慹"。
说文:"慹,怖也。"
言敢有不惧耳。
汪说失之。
〔一九〕"匮"旧作"遗"。
○铎按:此篇"匮"误作"遗",凡三见。
说详上。
〔二0〕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曰:"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
’或云:此"东"疑"奔"之误。
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
○铎按:寇发于西,故人民东走,下文兖、豫、荆、扬,皆在幷、凉之东也。
"东"字不误。
〔二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大半。"
汉书高帝纪韦昭注:"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分为少半。"
〔二二〕意林云:"边境牛羊,不可久荒。"
"牛羊"即上文"太半"之误。
"丘"旧作"兵",据叙录改。
后汉书梁统后冀传云:"包含山薮,远带丘荒。"
文选陆士衡叹逝赋云:" 城阙之丘荒。"
隶释广汉太守沈子琚绵竹江堰碑云:"躬耕者少,溉田●●"。
"●●"即"丘荒"。
按广雅释诂云:"丘,空也。"
汉书息夫躬传"丘亭",后汉书庞参传"丘城",皆取此义。
西羌传虞诩疏曰:"众羌内溃,郡县兵荒。"
"兵荒"疑亦"丘荒"之误。
〔二三〕后汉书西羌传云:"羌既转盛,而二千石令长多内郡人,并无战守意,皆争上徙郡县,以避寇难。 朝廷从之,遂移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 百姓恋土,不乐去旧,遂乃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夷营壁,破积聚。 时连旱蝗饥荒,而驱踧劫略,流离分散,随道死亡。 或弃捐老弱,或为人仆妾,丧其大半。"
皆本此文。
夫土地者,民之本也,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一〕。
且扁鹊之治病也〔二〕,审闭结〔三〕而通郁滞〔四〕,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五〕故病愈而名显。
伊尹之佐汤也,设轻重而通有无,损积余以补不足,故殷治而君尊〔六〕。
贾谊痛于偏枯躄痱之疾〔七〕。
今边郡千里,地各有两县,户财置数百〔八〕,而太守周回万里,空无人民,美田弃而莫垦发〔九〕;中州内郡〔一0〕,规地拓〔一一〕境,不能半〔一二〕边,而口户百万〔一三〕,田亩一全〔一四〕,人众地荒,无所容足〔一五〕,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
〔一〕"开敌心"旧作"开垦",据意林改。
叙录亦云:"今又丘荒,虑必生心。"
列女传晋献骊姬云:"边境无主,则开寇心。 夫寇生其心,民嫚其政,国之患也。"
按晋语"开"作"启"。
汉避景帝讳,以"启"为"开"。
〔二〕史记云:"扁鹊者,姓秦氏,名越人。"
〔三〕汉书艺文志论经方云:"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四〕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
’"滞"字旧脱,据意林补。
淮南子俶真训云:"血脉无郁滞。"
〔五〕素问三部九候论:‘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 实则泻之,虚则补之。"
’〔六〕管子地数篇云:"昔日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 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 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
〔七〕新书解县篇云:"天下非特倒县而已也,又类躄,且病痱。 夫躄者一面病,痱者一方痛。"
说文云:"痱,风病也。 ●,半枯也。"
素问生气通天论云:"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八〕汉书文帝纪二年颜师古注:‘"财"与"纔"同。
’
〔九〕汉书刘屈牦传云:"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
〔一0〕汉书司马相如传大人赋云:"在乎中州",颜师古注:"中州,中国也。"
"内郡"注见救边篇。
〔一一〕"拓"与"柝"同。
〔一二〕"半"旧作"生",孙侍御改。
〔一三〕"口户"疑倒。
〔一四〕王先生云:‘"全"当作"金",谓直贵也。
古以一斤为一金。
’继培按:"一"盖"不"字之坏。
管子禁藏篇云:"户籍田结者,所以知贫富之不赀也。 故善者必先知其田,乃知其人。 田备然后民可足也。"
"不全"即"不备"之谓。
○铎按:汪说近是。
〔一五〕荒”当为"狭"。
商子算地篇云:"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
来民篇云:"土狭而民众。"
史记货殖传云:"地小人众。"
又云:"土地小狭民人众。"
盐铁论园池篇云:"三辅迫近于山河,地狭人众。"
皆其证也。
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今青、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 今宜徙贫民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民之术也。"
晏子春秋杂下云:"不得容足而寓焉。"
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袭伐也。 土少人众,民非其民,可匮〔一〕竭也。"
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二〕。
今边郡多害而役剧〔三〕,动入祸门〔四〕。
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五〕,而内〔六〕有寇戎之心〔七〕。
西羌北虏,必生窥欲,诚大忧也。
〔一〕"匮"旧作"遗"。
〔二〕逸周书文传解云:"土多民少,非其土也。 土少人多,非其人也。"
又云:‘开望曰:"土广无守可袭伐,土狭无食可围竭。 二祸之来,不称之灾。"
’孔晁注:"政以人土相称为善也。"
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
尉缭子兵谈篇云:"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 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
商子来民篇云:"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 □此食作夫五万。 其山陵溪谷薮泽,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 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又不尽为用。 此人不称土也。"
〔三〕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
〔四〕史记赵世家:‘李兑曰:"同类相推,俱入祸门。"
’
〔五〕○铎按:"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与"犹"以"也,互文耳。
〔六〕"内"旧作"门"。
〔七〕管子法法篇云:"期于兴利除害。"
治国篇云:"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 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 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 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 此务粟之功也。 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
盐铁论未通篇云:‘传曰:"大军之后,累世不复。"
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城郭有宇而不实,边郡何饶之有乎?’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四年不登,五年复蝗,民生未复。"
徐乐传云:"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观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 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埶也。"
晁错传云:"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
百工制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
先圣制法,亦务实边,盖以安中国也。
譬犹家人遇寇贼者,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丁强武猛卫其外〔一〕。
内人奉其养,外人御其难,蛩蛩距虚,更相恃仰,乃俱安存〔二〕。
〔一〕白虎通五行篇云:"丁者,强也。"
论衡无形篇云:"身气丁强。"
〔二〕吕氏春秋不广篇云:"北方有兽名曰蹶,鼠前而兔后,趋则跲,走则颠,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 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
尔雅释地作"邛邛岠虚"。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不恃仰人而食。"
新书道德说云:"物莫不仰恃德。"
论衡感类篇云:"功无大小,德无多少,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边郡十万,岁举孝廉一人;员除世举廉吏一人〔一〕。
羌反以来,户口减少,又数易太守,至十岁不得举。
当职勤劳而不录〔二〕,贤俊蓄积而不悉〔三〕,衣冠无所觊望〔四〕,农夫无所贪利,是以逐稼中灾,莫肯就外。
古之利其民,诱之以利,弗胁以刑〔五〕。
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六〕。"
是故建武初〔七〕,得边郡,户虽数百,令岁举孝廉,以召来人。
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八〕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九〕,内郡人将妻子来占着〔一0〕,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
又募运民耕边入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大夫〔一一〕。
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一二〕。
如此,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止也。
此均〔一三〕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一〕"诏书"以下,文有脱误。
按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
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幷有蛮夷者,亦举二人。
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
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 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帝从之。
’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 抚接夷狄,以人为本。 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俞樾云:‘依文诠解,亦自可通。
后汉书丁鸿传:"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
又和帝纪:"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
是汉制举孝廉,内郡与边地不同。
此文则合并言之。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此以内地言也;"边郡十万",此以边地言也;其下云"岁举孝廉一人",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
如分别言之,当云"诏书法令,郡国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则文义自明矣。
"员除世"句,"世"乃"三十"二字之误。
"除"疑当为"际"。
淮南原道训:"高不可际",注曰:"际,至也。"
"际"与"至"一声之转。
以"际"为"至",盖汉人语。
"员际三十,举廉吏一人",言满三十员,则举一廉吏也。
下文云:"廉吏世举一人","世"亦当为"三十"。
’○铎按:俞说是。
"世"即"卅"之讹。
说文:"卅,三十幷也。"
述赦篇:"令世岁老古时一赦",浮侈篇:"或丁夫世不傅犁锄","世"字误与此同。
〔二〕毛诗卷耳序云:"知臣下之勤劳。"
汝坟郑笺云:"贤者而处勤劳之职。"
〔三〕"不"字旧脱,据程本补。
新语术事篇云:"道术蓄积而不舒。"
吴越春秋:‘伍子胥曰:"平王卒,吾志不悉矣。"
’〔四〕汉书杜周传云:"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
说文云:"觊,●幸也。"
小尔雅广言云:"觊,望也。"
〔五〕"利其民"之"利"当为"理"。
理,治也。
襄廿六年左传云:"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
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
○铎按:"利"当为"制",涉上下文二"利"字而误。
"制"本作"●",故与"利"恒相乱,边议篇:"易利御寇",旧讹"制",卜列篇:"奉成阴阳而制物",旧误"利",其比也。
"制民"与篇首"制国"义近。
书吕刑:"折民惟刑",一作"制民惟刑",陶潜四八目引同,此古言"制民"之证。
〔六〕观象辞。
〔七〕后汉光武纪元。
〔八〕○铎按:"世"当为"卅",说见上。
"人"程本作"又",讹。
〔九〕○铎按:上文"边郡举孝一人,廉吏卅举一人",皆言口率,不言其秩,疑此"百石"当为"百户",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所谓权宜之计也。
〔一0〕"占"旧作"召"。
史记田叔传云:"因占著名数,家于武功",索隐云:"言卜日而自占着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
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流民自占八万余口",颜师古注:"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
二家说"占"字各异,颜氏得之。
○铎按:小司马以"家"为"家口"亦误。
说文:"家,居也。"
言居于武功也。
列子天瑞篇:"国不足,将嫁于卫",家、嫁古字通。
〔一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九级,五大夫。"
〔一二〕"可"疑"其"之误。
"贾"读为"价"。
墨子号令篇云:"牧粟米布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人券书之。 事已,皆各以其贾倍赏之。 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 欲为吏者许之。 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
此文本于彼。
〔一三〕"此均"二字旧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