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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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张廷玉等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泗城州,宋置,隶横山寨。

元属田州路。

其界东抵东兰,西抵上林长官司,南抵田州,北抵永宁州。

洪武五年,征南副将军周德兴克泗城州,土官岑善忠归附,授世袭知州。

十三年,善忠子振作乱,寇利州,广西都司讨平之。

十四年,善忠来贡方物。

二十六年,振遣人贡马及方物,诏赐以钞锭。

宣德元年,女土官卢氏遣族人岑台贡马及银器等物,赐赉有差。

八年,致仕女土官卢氏奏,袭职土官岑豹率土兵千五百余人谋害己,又弃毁故土官岑瑄塑像,所为不孝,难俾袭职。

豹叔利州知州颜亦奏豹兴兵谋杀卢氏,州民被害。

都督山云奏:"豹实故土官瑄侄,人所信服,应袭职。 卢氏,瑄妻,豹伯母,初借袭,今致仕,宜量拨田土以赡终身。 仍请敕豹无肆侵扰。"

兵部请从云奏。

帝命行人章聪、侯璡\赍敕,谕云会三司巡按究豹与卢氏是非,从公判决。

正统元年,豹遣人入贡。

二年,豹攻利州,掠其叔颜妻子财物。

朝廷官至抚谕,负固不服,增兵拒守。

云以闻,乞发兵剿之。

帝敕云曰:"蛮夷梗化,罪固难容,然兴师动众,事亦不易,其更遣人谕之。"

五年,颜奏豹侵占及掠掳罪。

头目黄祖亦奏豹杀其弟,籍其家。

瑄女亦奏豹占夺田地人民,囚其母卢氏。

帝复遣行人硃升、黄恕斋敕谕之,并敕广西、贵州总兵官亲诣其地,令速还所侵掠,如不服,相机擒捕。

六年,总兵官柳溥奏:"行人恕、升同广西三司委官谕豹退还原占利州地,豹时面从,及回,占如故。 今颜欲以利州、利甲等庄易泗城、古那等甲,开设利州衙门,宜从其请,发附近官军送颜赴彼抚治蛮民。 倘豹仍拒逆,则率兵剿捕。"

从之。

八年,豹遣人奉贡,赐彩币。

十年,豹复奏颜占据其地,帝令速予议处,不可因循,贻边方害。

成化元年,豹聚众四万,攻劫上林长官司,杀土官岑志威,据其境土。

兵部言:"豹强犷如此,宜调兵擒捕,明正典刑。"

从之。

未几,豹死。

弘治三年,土官知州岑应复据上林长官司及贵州镇宁等处一十八城。

时恩城土官岑钦攻夺田州府,逐知府岑溥。

应与钦党,既复相仇,两家父子交相仇杀。

事闻,兵部奏:"钦连年构祸,而应党之,复据上林长官司,流毒不少,今天厌祸,假手相残,实地方之幸。 应所占邻壤及土官印信数多,亦宜勘断,以除祸本,并令应弟接退还侵地及印信,乃许承袭。 泗城地广兵多,宜选头目,量授职衔,分辖以杀其势。"

诏下总镇官区处。

接遣人朝正,赐彩缎钞锭。

十年,总督邓廷瓚奏:"接往年随征都匀、府江等处有功,乞略其祖父罪,令承袭世职,以图报效。"

廷臣议:"劫印侵地,虽系接祖父罪,然再四抚谕,接不肯归之于官,遽使袭职,则志益骄,非驭土官法。"

十二年,田州土目黄骥作乱,要接为声援,杀掠男妇,劫烧仓库民庐,又劫府学及横山驿印记,遂据兴仁。

十四年,贵州贼妇米鲁作乱,提督王轼请调接领土兵二万营于砦布河,因敕接自备两月饷,克期赴调。

十八年,泗城土官族人岑九仙奏:"自始祖岑彭以来,世袭土官。 至豹子应罹钦之祸,子孙灭亡殆尽,其弟接,众推护印,累著劳勚,乞令袭职,俾掌辖蛮众。"

兵部尚书刘大夏等议:"豹乃叛臣余孽,子应复自取灭亡。 今接者,人皆传称为梁接,非应亲枝,又不知岑九仙是何逋逃,冒为奏扰。 臣大夏先在两广,见岑氏谱。 岑之始祖木纳罕于元至正年间,与田州知府之祖伯颜,一时受官。 今九仙妄援汉岑彭世次,尘渎圣听,请治其罪。 其岑接应袭与否,前已令镇巡官勘奏,岑九仙虽蛮人难以深究,亦当摘发以破其奸。"

从之。

正德十二年,泗城及程县各遣官族来贡。

后期,赏减半。

泗城贡厚,仍全给之。

嘉靖二年,田州岑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进薄州城,克之。

接告急军门,言猛无故攻寨。

猛言接非岑氏后,据其祖业,欲得所侵地。

诏下勘处。

十六年,田州卢苏作乱。

泗城土舍岑施以兵纳岑邦佐。

兵败,弗克纳。

二十七年诏土舍施袭替,免赴京,以尝听调有劳也。

隆庆二年,泗城蛮黄豹、黄豸等据贵州程番府麻向、大华等司,时出掳掠,官军剿之,豹等遁去。

万历二年,泗城土官岑承勋等贡马及香炉等物。

四十一年,土官岑云汉贡方物。

初,云汉乃绍勋嫡嗣,绍勋宠庶孽雷汉,头目黄玛等从中煽祸,以至焚劫称兵。

云汉绐母出印,扶弟以奔,抚按以闻。

廷议请释绍勋罪以存大伦,权雷汉、黄玛等以息嚣孽,云汉从宽削衔,戴罪管事。

诏可。

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复云汉知州职,量加都司职衔,令率土兵援黔。

从之。

泗城延袤颇广,兵力亦劲,与庆远诸州互相雄长。

其流恶自豹而应而接,且三世。

领县一,曰程县;长官司二,曰安隆,曰上林。

程县在泗城州之东北,旧号程丑庄。

明初归附,隶泗城州。

洪武二十一年改为县,编户一里。

后改属庆远府,寻复隶泗城州,设流官知县。

正统间,为岑豹所逼,弃官遁去,典史摄印,旋亦罹害。

豹遂夺其印,据县治。

事闻,屡遣官谕之,历岑应、岑接凡七十余年不服。

嘉靖二年,接为诸土官攻杀,督府遣官按问,得县印,贮于官,后仅存荒土。

泗城、南丹、那地俱欲得之,时治兵相攻云。

安隆长官司,东抵泗城,西抵云南,南抵上林长官司,北抵贵州宣慰司,元泗城州地也。

洪武元年,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以次子子得领安隆峒。

三十年,子得来朝,贡马。

设治所。

永乐元年设安隆长官事,以子得为长官,抚其众。

十二年贡马,赐钞币,予世袭。

上林长官司,东北俱抵泗城界,西抵安隆长官司,南抵云南。

宋、元号上林峒,属泗城州,明兴因焉。

永乐实置长官司,以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三子子成为长官,抚其民。

永乐四年,子成遣子保贡方物,赐钞币,自是贡赐不绝。

成化元年,泗城岑豹攻劫上林,杀长官志威,灭其族,劫印,占其境上。

兵部移文议豹罪,仍以地与印给上林。

弘治三年,上林长官司遣头目入贡,礼部以过期至,给半赏。

既而泗城岑应复夺据上林长官司,然正、嘉、隆、万间朝贡犹时至。

利州,汉属交阯,号阪丽庄。

宋建利州,隶横山寨,元因焉。

土官亦岑姓,洪武初归附。

授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直隶布政司。

宣德二年,利州知州岑颜遣头目罗向贡马。

正统元年,泗城岑豹侵据利州地,并掠颜妻子财物。

总兵官山云以闻,帝敕镇、巡官抚谕之。

四年,颜遣族人岑忻贡银器方物。

五年,颜奏:"本州地二十五甲,被豹兴兵攻占,母覃被囚,妻财被掠,累奉敕抚谕,猖獗不服。"

帝遣行人黄恕、硃升敕谕豹,事具前传。

七年,豹复与颜相仇杀,帝敕总兵官吴亮宣布恩威,令各罢兵,而豹终杀颜及其子得,夺州印去,遂以流官判州事。

数十年间,屡经诸司勘奏,移檄督追,历岑应、岑接二世如故。

嘉靖二年归并泗城。

龙州,古百粤地。

汉属交阯。

宋置龙州,隶太平寨。

元大德中,升州为万户府。

洪武二年,龙州土官赵帖坚遣使奉表,贡方物。

诏以帖坚为龙州知州,世袭。

八年改隶广西布政司。

时帖坚言:"地临交阯,所守关隘二十七处,有警须申报太平,达总司,比报下,已涉旬月,恐误事机,乞依奉议、泗城二州,隶广西便。"

从之。

十六年,帖坚以孝慈皇后丧,上慰表,贡马及方物,赐绮帛钞锭有差。

二十一年,帖坚病,无子,以其从子宗寿代署州事。

帖坚卒,宗寿袭。

郑国公常茂以罪谪居龙州。

帖坚妻黄氏有二女,一为太平州土官李圆泰妻,茂纳其一为妾。

时宗寿虽袭职,帖坚妻犹持土官印,与茂、圆泰专擅州事,数陵逼宗寿。

会茂以病卒,其阍者赵观海等亦肆侮宗寿。

宗寿乃与把事等以计取土官印,上奏,言茂已死,并械观海等至京。

于是帖坚妻惶惧,使人告宗寿掳掠,又与圆泰谋劫茂妾并其奴婢往太平州,又尽掠赵氏祖父官诰诸物,又欲并取龙州之地。

乃自至京,告宗寿实从子,不应袭,宗寿亦上章言状。

帝乃诏宗寿勿问,下吏议帖坚妻与圆泰罪,既而以远蛮俱释之。

久之,复有人告茂匿龙州未死,前宗寿所言皆妄。

遂诏右军都督府榜谕宗寿及龙州官民,言:"昔郑国公常茂有罪,上以开平王之功,不忍遽置于法,安置龙州。 土官赵帖坚故,其妻与茂结为婚姻,诱合诸蛮,肆为不道。 帖坚侄宗寿袭职,与黄氏互相告讦,言茂已死。 上以功臣子,犹加怜悯,释二人告讦罪。 今有人言茂实未死,宗寿等知状。 已遣散骑舍人谕宗寿捕茂,延玩使者久不复命,其意莫测。 特命榜谕尔宗寿等知之,如茂果存,则送至京师以赎罪,如茂果死,宗寿亦宜亲率大小头目至京,具陈其由。"

广西布政司言宗寿屡诏赴京,拒命不出,又言南丹、奉议等蛮梗化。

帝复命致仕兵部尚书唐鐸往谕宗寿,讫不从命。

诏发湖广、江西所属卫所马步官军六万余,各赍三月粮,期以秋初俱赴广西。

命都督杨文佩征南将军印,为总兵官,都指挥韩观为左将军,都督佥事宋晟为右将军,刘真为参将,率京卫马步军三万人至广西,会讨龙州及奉议、南丹、向武等州叛蛮。

师行,帝撰文遣使祭岳镇海渎,复遣礼部尚书任亨泰、监察御史严震直安南,谕以讨龙州赵宗寿之故,令陈日焜慎守边境,毋助逆,勿纳叛。

遣人谕文调南宁卫兵千人,江阴侯吴高领之,柳州卫兵千人,安陆侯吴杰领之,皆令其建功自赎。

又诏文等,如兵至龙州,宗寿亲来见,具陈茂已死之由,则宥其罪。

若诈遣人来,则进兵讨之。

既,鐸还京,言宗寿伏罪来朝,乞罢兵勿征。

诏文移兵于奉议,仍命鐸至军参军事。

宗寿偕耆民农里等六十九人来朝谢罪,贡方物。

宗寿死,子景升袭。

景升死,无嗣,以叔仁政袭。

仁政再传为赵源,源死无子。

思恩土官岑浚率兵攻田州回,劫龙州,夺其印,纳故知府源妻岑氏。

诏下镇巡官剿贼,而议立为源后者。

以源庶兄浦有二子,相居长当立。

相弟楷不能无望,则谋于岑氏,以仆韦队子璋诡云遗腹。

岑氏恃兄子猛方兵雄,楷遂奏言,璋实源子,当立,为相所篡。

事下督府勘,未决。

璋赂镇守太监傅伦舍人,诡称有诏,檄猛调二万兵,纳璋入龙州。

左江大震,相挈印奔况村。

都御史杨旦讨璋,猛杀之,相乃归。

相二子,长遂,次宝。

相枝拇,宝亦枝拇,相绝爱之,曰:"肖我当立。"

猛乃以宝去,髡为奴。

嘉靖元年,相死,州人立遂。

楷弑之,州人立其族弟暖。

时王守仁提督两广,幕客岑伯高用事,楷赂伯高,言暖非赵氏裔,当立者楷也。

遣上思州知州黄熊兆核之。

熊兆党伯高,言楷当立,以州印畀楷。

楷遂杀暖,龙州大乱。

州目黄安等潜往田州购宝。

宝时为奴杨布家十三年矣,安等行百金购得之。

言之督府,都御史林富谓楷势已张,毋持之急,乃令楷摄职,俟宝长让之。

楷复,时时谋杀宝。

富谕楷,令以印还宝,宝谢以五千金,益以腴田三十一村。

楷计宝弱易与,不如邀厚利而徐图之,遂听命。

楷复求韦璋之子应育之,令往来宝所。

宝妻黄氏,思明府土官黄朝女也,贰于宝而与应通。

应乃厚结州目,又数遣人与向武州缔好,乞兵为卫。

宝日荒悍,刑狡男子王良为阍。

楷知良恨宝,激使内应,良许之。

楷以千人夜至宝寝门呼良,良开门纳楷兵,执宝寝所,斩之,以他盗闻。

应以兵千人据州,并结朝自援。

都御史蔡经属副使翁万达谋之。

万达谓楷狙诈,未可速图。

韦应巽懦寡虑,可旦夕擒,断其中坚,然后可次第获,督抚善之。

万达行部至太平,使人以他事召朝,谕之计,论应当死,言楷才勇,正须藉为龙州当一面耳。

时诸言楷事者,故不为理,州人大哗。

万达愈厚楷,楷信之,遂统精兵千人诣万达言状,并以三十一村地献。

万达召楷及州目邓瑀等入见,伏壮士劫之,曰:"汝罪大,宜自为计。 诚死,尚可为尔子留一官。"

楷自分无生理,乃手书谕其党曰:"业已如此,乱无益也,可善辅我子以存赵。"

万达即杖楷,毙之,以楷书谕其州人。

时楷子匡时,生四年矣,立之,一州悉定。

乃以十三村还龙州,十八村隶崇善县,于是龙州赵氏仍得袭。

归顺州,旧为峒,隶镇安府。

永乐间,镇安知府岑志纲分其第二子岑永纲领峒事,传子瑛,屡率兵报效。

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瓚言:"镇安府之归顺峒,旧为州治,洪武初裁革。 今其峒主岑瑛每效劳于官,乞设州治,授以土官知州。 凡出兵令备土兵五千,仍岁领土兵二千赴梧州听调。"

诏从之,增设流官吏目一员。

瑛死,子璋袭。

复从璋奏,以本州改隶布政司。

璋多智略。

田州岑猛以不法获谴,都御史姚镆将举兵讨之。

璋,猛妇翁也。

镆虑璋党猛,召都指挥沈希仪谋。

希仪雅知璋女失宠,恨猛,又知部下千户赵臣雅善璋。

希仪因使赵臣语璋图猛,璋受命。

时猛子邦彦守工尧隘,璋诈遣兵千人助邦彦,言:"天兵至,以姻党故,且与尔同祸。 今发精兵来,幸努力坚守。"

邦彦欣纳之。

璋遣人报希仪曰:"谨以千人内应矣。"

时田州兵殊死拒战,诸将莫利当隘者,希仪独引兵当之。

约战三合,归顺兵大呼曰:"败矣!"田州兵惊溃,希仪麾兵乘之,斩首数千级,邦彦死焉。

猛闻败,欲自经。

而璋先已筑别馆,使人请猛。

时猛仓皇不知所出,遂挈印从璋,使走归顺。

璋诡为猛草奏,促猛出印实封之。

璋既知猛印所在,乃鸩杀猛,斩其首,并府印函之,间道驰军门。

为谗言所阻,竟不论功。

璋死,次子瓛袭。

嘉靖四年,提督盛应期以瓛先助猛逆攻泗城,许自新,出兵讨贼自赎。

从之。

十四年,四州卢苏叛,纠瓛攻镇安府。

瓛破镇安,并发岑真宝父母坟墓。

事闻,革冠带,许立功赎。

瓛后从征交阯,率于军。

子代袭,万历间以贡马违限,给半赏。

向武州,宋置,隶横山寨。

元隶田州路。

其界东北抵田州,西抵镇安,南抵镇远。

洪武二年七月,土官黄世铁遣使贡马及方物。

诏以世铁为向武州知州,许世袭。

二十一年,广西布政司言向武州叛蛮梗化。

时都督杨文佩征南将军印,讨龙州、奉议等处,复奉命移师向武。

文调右副将军韩观分兵进讨都康、向武、富劳诸州县,斩世铁。

以兵部尚书唐鐸言,置向武州守御千户所。

永乐二年,土官知州黄彧遣头目罗以得贡马,赐钞币。

宣德四年,故土官知州黄谦昌子宗廕贡马,赐钞。

嘉靖四年,田州岑猛叛,向武土官以兵助猛。

提督盛应期议大征,檄向武出兵讨贼,以功赎罪。

十六年,田州卢苏叛,镇安土官岑真宝以兵纳岑邦佐,苏求助于向武。

时土官黄仲金怨真宝,遂与合兵,破镇安。

事闻,革仲金冠带。

二十七年,以仲金听调有劳,诏许承袭原职,免赴京。

四十二年,又以剿平瑶寇功,加仲金四品服。

向武领县一,曰富劳,元置。

洪武间,为蛮僚所据。

建文时复置,仍隶向武州。

永乐初,省武林入焉。

土官亦黄氏世袭。

奉议州,宋置。

初属静江军,后属广西经略安抚司。

元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

洪武初,土官黄志威旧为田州府总管,来归附。

二年诏授其子世铁为向武州知州,世袭。

三年,志威入朝贡。

六年招抚奉议等州百十七处人民,皆款服。

帝嘉志威功,命以安州、侯州、阳县属之。

七年以志威为奉议州知州兼守御,直隶广西行省。

二十六年,奉议州知州黄嗣隆遣人贡马及方物,赐以钞锭。

二十八年,广西布政司言,奉议、南丹等处蛮人梗化。

时都督杨文讨龙州,伏罪,帝命移兵奉议剿贼,遣使谕文等:"近闻奉议、两江溪峒等处,林木阴翳,蛇虺遗毒草莽中,雨过,流毒溪涧,饮之令人死。 师入其地,行营驻札,勿饮山溪水泉,恐余毒伤人。 宜凿井以饮,尔等其慎察之。"

文发广西都司及护卫官军二万人,调田州、泗城等土兵三万八千九百人从征。

师至奉议州,蛮寇闻官军至,悉窜入山林,据险自固。

文督诸将分兵捕之,复调参将刘真等领兵分道攻南丹叛寇。

初,文等驻师奉议州之东南,分兵追捕贼党,且遣人招降其胁从者。

贼皆焚庐舍,走山谷,凭险阻立栅自固。

文督将士屡攻破之,贼众溃散。

左副将军韩观等遂分兵追讨都康、向武、富劳、上林诸州县,破其更吾、莲花、大藤峡等寨,斩向武土官黄世铁并其党万八千三百余人,招降蛮民复业者六百四十八户,徙置象州武山县,蛮寇遂平。

时兵部尚书致仕唐鐸参议军事,以朝廷尝命征剿毕日,置卫守之。

乃会诸将相度形势,置奉议等卫并向武、河池、怀集、武仙、贺县等处守御千户所,设官军镇守。

诏从其言。

宣德二年,署州事土官黄宗廕遣头目贡马。

正统五年,宗廕科敛劫杀,甚且欲戕其母。

母避之,杀母侍者以泄怒,为母所告。

佥事邓义奏其事,帝敕总兵官柳溥及三司按验以闻。

嘉靖四年,田州岑猛叛,奉议土官尝助猛攻泗城州。

至是提督盛应期言,许其自新,令出兵讨贼,以功赎罪。

后土官知州死,皆以土判官掌州事。

论者以奉议弹丸地,三面交迫田州,独南界镇安,其势甚蹙。

明初置卫,铨官如宋、元故事,盖欲中断田、镇,以伐其谋云。

江州界,东抵忠州,西抵龙州,南抵思明,北抵太平府。

其州宋置,隶古万寨。

元属思明路。

明初,土官黄威庆归附。

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以佐之,直隶布政司。

嘉靖四十二年,以平瑶、僮功,准江州土官子黄恩暂署本职。

领县一,曰罗白。

洪武初,土官梁敬宾归附,授世袭知县。

敬宾死,子复昌袭。

永乐间,从征交阯被陷,子福里袭。

思陵州,宋置,属永平寨。

元属思明路。

洪武初,省入思明府。

二十一年复置思陵州。

二十七年,土官韦延寿贡马及方物。

宣德四年,护印土官韦昌来朝,贡马,赐钞币。

正统间,贡赐如制。

其界东至忠州,西北至思明,南至交阯。

琼州,居环海中。

汉武帝平南粤,始置珠崖、儋耳二郡。

历晋、隋、唐、宋叛服不一,事具前史。

元改置琼州路,属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天历初,改干宁军民安抚司。

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平广东,改干宁安抚司为琼州府,以崖州吉阳军、儋州万安军俱为州,南建州为定安县隶焉。

六年,儋州宜伦县民陈昆六等作乱,攻陷州城。

广东指挥使司奏言:"近儋州山贼乱,已调兵剿。 其儋、万二州,山深地旷,宜设兵卫镇之。"

诏置儋、万二州守御千户所。

七年,儋州黎人符均胜等作乱,海南卫指挥张仁率兵讨平之。

又海南罗屯等洞黎人作乱,千户周旺等讨平之。

澄迈县贼王官舍乱,典史彭祯领民兵捕斩之。

十五年,万、崖二州民陈鼎叔等作乱,陷陵水县,为海南卫官军击败,追至藤桥,斩鼎叔等三百余人,余党悉平。

十七年,儋州宜伦县黎民唐那虎等乱,海南卫指挥张信发兵讨之。

那虎及其党郑银等败遁,信追擒之,送京师。

知州魏世吉受贿,纵银去。

帝谓兵部曰:"知州不能捕贼,及官军捕至而反纵之乎?"命遣力士即其州杖世吉,责捕所纵者。

永乐三年,广东都司言:"琼州所属七县八洞生黎八千五百人,崖州抱有等十八村一千余户,俱已向化,惟罗活诸洞生黎尚未归附。"

帝命遣通判刘铭赍敕抚谕之。

御史汪俊民言:"琼州周围皆海,中有大、小五指,黎母等山,皆生熟黎人所居。 比岁军民有逃入黎洞者,甚且引诱生黎,侵扰居民。 朝廷屡使招谕,黎性顽狠,未见信从。 又山水峻恶,风气亦异,罹其瘴毒,鲜能全活。 近访宜伦县熟黎峒首王贤祐、尝奉命招谕黎民,归化者多。 请仍诏贤祐,量授以官,俾招谕未服,戒约诸峒,无纳逋逃。 其熟黎则令随产纳税,悉免差徭;其生黎归化者,免税三年;峒首则量所招民数多寡授以职。 如此庶几黎人顺服。"

从之。

遣知县潘隆本赍敕抚谕。

四年,琼州属县生黎峒首罗显、许志广、陈忠等三十三人来朝。

初以生黎多未向化,遣铭招抚。

至是向化者万余户,显等从铭来朝,且乞以铭抚其众。

帝遂授铭琼州知府,专职抚黎,仍授显等知县、县丞、巡检等官,赐冠带钞币,遣还。

自是诸黎感悦,相继来归。

琼山、临高诸县生黎峒首王罚、钟异、王琳等来朝,命为主簿、巡检。

六年,铭复率土黎峒首王贤祐、王惠、王存礼等来朝,贡马。

命贤祐为儋州同知,惠、存礼为万宁县主簿。

八年,文昌县斩脚寨黎首周振生等来归,赐以钞币,俾仍往招诸峒。

九年,临高县典史王寄扶奉命招至生黎二千余户,而以峒首王乃等来朝。

命寄扶为县主簿,并赐王乃等钞。

十一年,琼山县东洋都民周孔洙招谕包黎等村黎人王观巧等二百三十户,愿附籍为民。

从之。

临高民黄茂奉命招抚深峒、那呆等二十四峒生黎,率黎首王聚、符喜等来朝贡马,黎民来归者户四百有奇。

通计前后所抚诸黎共千六百七十处,户三万有奇,盖皆本庙算云。

十四年,王贤祐率生黎峒首王撒、黎佛金等来朝贡,帝嘉纳之。

命礼部曰:"黎人远处海南,慕义来归,若朝贡频繁,非存抚意。 自今生黎土官峒首俱三年一贡,著为令。"

十六年,感恩土知县楼吉禄率峒首贡马。

十九年,宁远土县丞邢京率峒首罗淋朝贡。

时崖州民以私忿相战斗,卫将利渔所欲,发兵剿之。

琼州知州王伯贞执不可,曰:"彼自相仇杀耳,非有寇城邑杀良民之恶,不足烦官军。"

卫将不从,伯贞乃遣宁远县丞黄童按视。

果仇杀,逮治数人,黎人遂安。

宣德元年,乐会土主簿王存礼等遣黎首黎宁及万州黎民张初等来贡,帝谓尚书胡濙曰:"黎人居海岛,不识礼仪,叛服不常,昔专设官抚绥,今来朝,当加赉之。"

九月,澄迈县黎王观珠、琼山县黎王观政等聚众杀琼山土知县许志广,流劫乡村,杀掠人畜,命广东三司勘实讨之。

二年,指挥王瑀等追捕黎贼,兵至金鸡岭,贼率众拒敌,败之,生擒贼首王观政及从贼二百六十二人,斩首二百六十七级,余众溃,奔走入山,招抚复业黎八百一十二户,以捷闻,械送观政等至京。

帝谓尚书蹇义曰:"蛮性虽难驯,然至为变,必有激。 宜严戒抚黎诸官,宽以驭之,若生事激变,国有常刑。"

正统九年,崖州守御千户陈政闻黎贼出没,偕副千户洪瑜领军搜捕贼,乃围熟黎村,黎首出见,政等辄杀之。

又令军旗孙得等十五人焚其庐舍,杀其妻孥数人,掳其财物。

各黎激变,政及官军百人,皆为所杀。

巡按御史赵忠以闻,坐瑜激变律斩。

景泰三年敕万州判官王琥曰:"以尔祖父能招抚黎人,特授土官。 尔能继承父志,亦既有年。 兹特降敕付尔,抚谕该管村峒黎人,各安生业,不得仿效别峒生黎所为。 其官军亦不得擅入村峒,扰害激变。"

天顺五年敕两广巡抚叶盛,以海南贼五百余占据城池,可驰至琼,相机抚捕,勿使滋蔓。

弘治二年,崖州故土官陈迪孙、冠带舍人陈崇祐朝贡。

以其能抚黎人之逋逃复业者,厚赐之。

十五年,黎贼符南蛇反,镇兵讨之,不下。

户部主事冯颙奏:"府治在大海南。 有五指山峒,黎人杂居。 外有三州、十县、一卫、十一所。 永乐间,置土官州县以统之,黎民安堵如故。 成化间,黎人作乱,三度征讨。 将领贪功,杀戮无辜。 迨弘治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大失黎心,酿成今日南蛇之祸。 臣本土人,颇知事势,乞仍考原设应袭土官子舍,使各集土兵,可得数万,听镇巡官节制。 有能擒首恶符南蛇者,复其祖职。 以蛮攻蛮,不数月可奏绩矣。"

诏从之。

嘉靖十九年,总督蔡经以崖、万二州黎岐叛乱,攻逼城邑,请设参将一员,驻札琼州分守。

二十八年,崖州贼首那燕等聚众四千人为乱,诏发两广官军九千剿之。

给事郑廷鹄言:

琼州诸黎盘居山峒,而州县反环其外。

其地彼高而我下,其土彼膏腴而我咸卤,其势彼聚而我散。

故自开郡来千六百余年,无岁不遭黎害,然无如今日甚矣。

今日黎患,非九千兵可办,必添调狼土官兵,兼召募打手,集数万众,一鼓而四面攻之,然后可克。

尝考剿除黎患,其大举有二。

元至元辛卯,曾空其穴,勒石五指山。

其时虽建屯田府,立定安、会同二县,惜其经略未尽,故所得旋失。

嘉靖庚子,又尝大渡师徒,攻毁巢冈,无处不至。

于是议者谓德霞地势平衍,拟建城立邑,招新民耕守。

业已举行,中道而废,旋为贼资,以至复有今日。

谨条三事:

一,崖黎三面郡县,惟东面连郎温、岭脚二峒岐贼,实当万州陵水之冲。

崖贼被攻,必借二峒东讧以分我兵势。

计须先分奇兵攻二峒,而以大兵径捣崖贼。

彼此自救不暇,莫能相顾,则歼灭可期。

传闻贼首那燕已入凡阳构集岐贼。

此必多方误我,且讹言摇惑,以坚诸部助逆之心。

宜开示慰安,以解狐疑之党。

一,隋、唐郡县,舆图可考,今多陷入黎中。

荡平后悉宜恢复,并以德霞、千家、罗活等膏腴之地尽还州县,设立屯田,且耕且守。

仍由罗活、磨斩开路,以达定安,由德霞沿溪水以达昌化。

道路四达,井邑相望,非徒慑奸销萌,而王路益开拓矣。

一,军威既振,宜建参将府于德霞,各州县许以便宜行事,以镇安人心。

其新附之民中有异志者,或迁之海北地方屯田,或编入附近卫所戎籍,如汉徙潳山蛮故事。

又择仁明慈惠之长,久任而安辑之,则琼人受万世利矣。

疏下兵部议,诏悉允行。

二十九年,总兵官陈圭、总督欧阳必进等督兵进剿,斩贼五千三百八十级,俘一千四十九人,夺牛羊器械倍之,招抚三百七十六人。

捷闻,帝嘉其功,赐圭、必进禄米廕袭有差。

万历十四年,长田峒黎出掠,兵备道遣兵执戮之。

草子坡诸黎召众来报复,战于长沙营,斩黎首百余级,于是黄村、田尾诸峒黎皆出降。

琼州黎人,居五指山中者为生黎,不与州人交。

其外为熟黎,杂耕州地。

原姓黎,后多姓王及符。

熟黎之产,半为湖广、福建奸民亡命,及南、恩、藤、梧、高、化之征夫,利其土,占居之,各称酋首。

成化间,副使涂棐设计犁扫,渐就编差。

弘治间,符南蛇之乱,连郡震惊,其小丑侵突,无时而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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