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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录,字君卿,信阳人。
正德三年进士。
授固安知县。
居官廉明,征为御史,按江南诸府。
世宗即位,疏言:"江南之民最苦粮长。 白粮输内府一石,率费四五石。 他如酒醋局、供应库以至军器、胖袄、颜料之属输内府者,费皆然。 户部侍郎秦金等请从录言,命石加耗一斗,毋得苛求。 中官黄锦诬劾高唐判官金坡,诏逮之,连五百余人。 录言:祖宗内设法司,外设抚、按,百余年刑清政平。 先帝时,刘瑾、钱宁辈蛊惑圣聪,动遣锦衣官校,致天下汹汹。 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复有高唐之命。"
给事中许复礼等亦以为言,狱得少解。
嘉靖二年大计天下庶官,被黜者多讦抚、按,以录言禁止。
五年出按山西,而妖贼李福达狱起。
福达者,崞人。
初坐妖贼王良、李钺党,戍山丹卫。
逃还,更名午,为清军御史所勾,再戍山海卫。
复逃居洛川,以弥勒教诱愚民邵进禄等为乱。
事觉,进禄伏诛,福达先还家,得免。
更姓名曰张寅,往来徐沟间,输粟得太原卫指挥使。
子大仁、大义、大礼皆冒京师匠籍。
用黄白术干武定侯郭勋,勋大信幸。
其仇薛良讼于录,按问得实。
檄洛川父老杂辨之,益信。
勋为遗书录祈免,录不从,偕巡抚江潮具狱以闻,且劾勋庇奸乱法。
章下都察院,都御史聂贤等覆如录奏,力言勋党逆罪。
诏福达父子论死,妻女为奴,没其产,责勋对状。
勋惧,乞恩,因为福达代辨,帝置不问。
会给事中王科、郑一鹏、程辂、常泰、刘琦、郑自璧、赵廷瑞、沈汉、秦祐、张逵、陈皋谟,御史程启充、卢琼、邵豳、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鸣凤、潘壮、戚雄、王献,评事杜鸾,刑部郎中刘仕,主事唐枢,交章劾勋,谓罪当连坐。
勋亦累自诉,且以议礼触众怒为言,帝心动。
勋复乞张璁、桂萼为援。
璁、萼素恶廷臣攻己,亦欲借是舒宿愤,乃谓诸臣内外交结,借端陷勋,将渐及诸议礼者。
帝深入其言,而外廷不知,攻勋益急。
帝益疑,命取福达等至京下三法司讯,既又命会文武大臣更讯之,皆无异词。
帝怒,将亲讯,以杨一清之言而止,仍下廷鞫。
尚书颜颐寿等不敢自坚,改拟妖言律斩。
帝犹怒,命法司俱戴罪办事,遣官往械录、潮及前问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佥事章纶、都指挥马豕等。
时璋、珏已迁都御史,璋巡抚宁夏,珏巡抚甘肃,皆下狱廷讯。
乃反前狱,抵良诬告罪。
帝以罪不及录,怒甚。
命璁、萼、方献夫分署三法司事,尽下尚书颐寿,侍郎刘玉、王启,左都御史贤,副都御史刘文庄,佥都御史张润,大理卿汤沐,少卿徐文华、顾佖,寺丞汪渊狱,严刑推问遂搜录箧,得大学士贾咏、都御史张仲贤、工部侍郎闵楷、御史张英及寺丞渊私书。
咏引罪致仕去,仲贤等亦下狱。
萼等上言:"给事中琦、泰,郎中仕,声势相倚,挟私弹事,佐录杀人。 给事中科、一鹏、祐、汉、辂,评事鸾,御史鸣凤、壮、雄,扶同妄奏,助成奸恶。 给事中逵,御史世魁,方幸寅就死,得诬勋谋逆,率同连名,同声驾祸。 郎中司马相妄引事例,故意增减,诬上行私。 迩者言官缔党求胜,内则奴隶公卿,外则草芥司属,任情恣横,殆非一日,请大奋干断,彰国法。"
帝纳其言,并下诸人狱,收系南京刑部。
先是,廷臣会讯,太仆卿汪元锡、光禄少卿余才偶语曰:"此狱已得情,何再鞫?"侦者告萼,以闻,亦逮问。
萼等遂肆搒掠。
录不胜刑,自诬故入人罪。
萼等乃定爰书,言寅非福达,录等恨勋,构成冤狱,因列诸臣罪名。
帝悉从其言。
谪戍极边,遇赦不宥者五人:璋、珏、纶、豕、前山西副使迁大理少卿文华。
谪戍边卫者七人:琦、逵、泰、琼、启充、仕及知州胡伟。
为民者十一人:贤、科、一鹏、祐、汉、辂、世魁、淳、鸣凤、相、鸾。
革职闲住者十七人:颐寿、玉、启、潮、文庄、沐、佖、渊、元锡、才、楷、仲贤、润、英、壮、雄、前大理丞迁佥都御史毛伯温。
其他下巡按逮问革职者,副使周宣等复五人。
良抵死,众证皆戍,寅还职。
录以故入人死未决,当徒。
帝以为轻,欲坐以奸党律斩。
萼等谓张寅未死,而录代之死,恐天下不服,宜永戍烟瘴地,令缘及子孙。
乃戍广西南丹卫,遇赦不宥。
帝意犹未慊,语杨一清等曰:"与其佼及后世,不若诛止其身,从《舜典》‘罚弗及嗣’之意。"
一清曰:"祖宗制律具有成法,录罪不中死律。 若法外用刑,吏将缘作奸,人无所措手足矣。"
帝不得已,从之。
以萼等平反有功,劳谕之文华殿,赐二品服俸、金带、银币,给三代诰命。
遂编《钦明大狱录》颁示天下。
时嘉靖六年九月壬午也。
至十六年,皇子生,肆赦。
诸谪戍者俱释还,惟录不赦,竟卒于戍所。
颜颐寿,巴陵人,居官有清望。
聂贤,长寿人。
为御史清廉。
夺官五年,用荐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
致仕,卒。
谥荣襄。
汤沐,字新之,江阴人。
弘治九年进士。
除崇德知县,征授御史。
正德初,尝劾中官苗逵、保国公硃晖等罪,出为湖广佥事。
刘瑾以沐不附己,用牙侩同寅讦学士张芮事波及沐,谪武义知县。
瑾诛,复为广东佥事。
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
请立土官世系籍,绝其争袭之弊,而令其子弟入学,报可。
嘉靖二年改抚四川,入为大理卿。
既坐福达狱罢归,家居六年,荐章数十上,不召,卒。
沐居官三十载,屏绝馈遗,以廉洁称。
刘琦,字廷珍,洛川人。
正德九年进士。
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给事中。
时给京军冬衣布棉恒过期,以琦请,即命琦立给。
李福达逃洛川,琦知之甚悉。
事觉,琦疏陈颠末,因劾郭勋党逆,又与御史张问行劾勋侵盗草场租银。
既而马录狱具,坐琦佐使杀人,下狱,谪戍沈阳。
阅十年赦归,卒。
卢琼,字献卿,浮梁人。
正德六年进士。
由固始知县入为御史。
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有拨乱大功,而实录犹称郕戾王。 敬皇帝深仁厚泽,而实录成于焦芳手,是非颠倒。 乞诏儒臣改撰。"
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实录》之不当者,然亦未有所正也。
出按畿辅。
桂萼疾台谏排己,考察京官既竣,令科道互纠劾。
吏科都给事中王俊民等争之,琼与同官刘隅等亦言交相批抵报复,非盛世事。
帝切责俊民、隅,夺其俸五月,琼等皆三月,而命部院考之。
琼竟以劾勋谪戍边。
赦还,卒。
沈汉,字宗海,吴江人。
正德十六年进士。
授刑科给事中。
中官马俊、王堂久废,忽自南京召至,汉论止之。
改元诏书蠲四方逋税,汉以民间已纳者多饱吏橐,请已征未解者,作来年正课。
又言近籍没奸党赀数千万,请悉发以补岁入不足之数。
皆报可。
嘉靖二年,以灾异指斥时政。
尚书林俊去位,复抗章争之。
户部郎中牟泰坐吏盗官帑,下诏狱贬官。
汉言:"吏为奸利,在泰未任前。 事败,泰发之。 泰无罪。"
因极言刑狱宜付法司,毋委镇抚。
不纳。
大狱起,法司皆下吏。
汉言:"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幸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贼不可赦。"
遂并汉收系,除其名。
家居二十年,卒。
曾孙璟,万历中为吏部员外郎。
请王恭妃封号,忤旨,降行人司正。
天启初,赠少卿。
王科,字进卿,涉县人。
正德十二年进士。
授蓝田知县。
城隘,且无水,科导西山水入城,拓而广之,遂为望邑。
毁境内淫祠,以其材葺学宫。
嘉靖四年征为工科给事中。
尝劾兵部尚书金献民无功,总兵官赵文、种勋失事,及陕西织造内官扰民,郭勋任奸人郭彪、郑鸾,剥军害民状。
又言:"三司首领、州县佐贰以秩卑为上官所轻弃,率贪冒不自惜,宜拔擢其廉能者。 而诸边财计之职,不宜处下才。 盐运官廉,当迁叙。"
大狱起,劾勋,遂下狱削籍。
方诸臣之被罪也,举朝皆知其冤,莫敢白。
逾月,南京御史吴彦独抗章请宽之。
上怒,斥于外。
已而御史张禄亦以为言。
忤旨,切让。
自是无敢言者。
十一年,桂萼已死,张璁亦免相,聂贤、毛伯温始起用。
张润、汪元锡、李珏、闵楷亦相继收录。
唯台谏、曹郎竟无一人召复者。
隆庆初,诸人皆复职赠官。
录首赠太仆少卿,琦、琼俱光禄少卿,汉、科俱太常少卿。
当萼等反福达之狱,举朝不直萼等。
而以寅、福达姓名错互,亦或疑之。
至四十五年正月,四川大盗蔡伯贯就擒。
自言学妖术于山西李同。
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狱。
同供为李午之孙,大礼之子,世习白莲教,假称唐裔,惑众倡乱,与大狱录姓名无异,同竟伏诛。
暨穆宗即位,御史庞尚鹏言:"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 衣冠之祸,可谓惨烈。 郭勋世受国恩,乃党巨盗,陷朝绅。 职枢要者承其颐指,锻炼周内。 万一阴蓄异谋,人人听命,祸可胜言哉!乞追夺勋等官爵,优恤马录诸人,以作忠良之气。"
由是,福达狱始明。
程启充,字以道,嘉定州人。
正德三年进士。
除三原知县,入为御史。
嬖幸子弟家人滥冒军功,有至都督赐蟒玉者。
启充言:"定制,军职授官,悉准首功。 今幸门大启,有买功、冒功、寄名、窜名、并功之弊。 权要家贿军士金帛,以易所获之级,是谓买功。 冲锋斩馘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杀平民以为贼,是谓冒功。 身不出门闾,而名隶行伍,是谓寄名。 贿求掾吏,洗补文册,是谓窜名。 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间,不出京师,而东西南朔四处报功者,按名累级,骤至高阶,是谓并功。 此皆坏祖宗法,解将士体,乞严为察革。"
帝不能用。
十一年正旦,群臣待漏入贺,日晡礼始成。
及散朝,已昏夜。
众奔趋而出,颠仆相践踏。
将军赵朗者,死于禁门。
启充具奏其状,请帝昧爽视朝,以图明作之治。
都督马昂进妊身女弟,启充等力争。
既又极陈冗官、冗兵、冗费之弊,乞通行革罢。
帝皆不省。
腾骧四卫军改编各卫者,奉诏撤回,而各卫遗籍仍支粮,糜仓储八十七万余石。
启充力言之,冒支弊绝。
以忧归。
世宗即位,起故官,即争兴献帝皇号。
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毕,清宁宫小房火。
启充言:"灾及内寝,良由徇情之礼有戾天常,僭逼之名深乖典则。 辅臣执议,礼臣建明,不能敌经生之邪说,佞幸之谀辞,动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 臣谓不正大礼,不黜邪说,所谓修省皆具文也。 况迩者旨由中出而内阁不知,奸党狱成而曲为庇护。 谏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疏远,股肱有痿痹之患。 司礼之权重于宰相,枢机之地委之宦官。 迩臣贪浊,频有迁除;边帅偾师,不闻谴斥。 庄田之赏赉过多,潜邸之乞恩未已。 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众听,亲大臣,肃庶政,以回灾变。"
报闻。
寻出按江西。
得宸濠通萧敬、张锐、陆完等私书,欲亟去孙燧,云:"代者汤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
因论敬、锐等罪,并言守仁党逆,宜追夺。
给事中汪应轸讼守仁功,言:"逆濠私书,有诏焚毁。 启充轻信被黜知县章立梅捃摭之辞,复有此奏,非所以劝有功。"
主事陆澄亦为守仁奏辨。
御史向信因劾应轸与澄。
帝曰:"守仁一闻宸濠变,仗义兴兵,戡定大难,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议。"
帝从太监梁栋请,遣中官督南京织造。
启充偕同官及科臣张嵩等极谏,不纳。
启充素蹇谔,张璁、桂萼恶之。
会郭勋庇李福达狱,为启充所劾,璁、萼因指启充挟私,谪戍边卫。
十六年赦还。
言者交荐,不复用,卒。
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张逵,字懋登,余姚人。
正德十六年进士。
改庶吉士。
嘉靖元年,授刑科给事中。
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国是大定。 今举动渐乖,弊端旋复。 斋醮繁兴,爵赏无纪。 政事不关于宰执者非一,刑罚不行于贵近者甚多。 台谏会奏而斥为渎扰,大臣执法而责以回奏。 至如崔元封侯,蒋轮市宠,陈万言乞赐第,先朝贵戚未有若是恩幸也。 廖鹏缓死,刘晖得官,李隆复遣官勘问,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纵也。 愿陛下一反目前之所为。"
报闻。
给事中刘最、邓继曾谪官,逵疏救,不听。
寻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处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 曰‘尚议处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 二者不言,则是终无可言也。 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时比矣。 初年,事之大者,既会疏公言之,又各疏独言之。 一不得行,则相聚环视,以不得其言为愧。 近者不然,会疏则删削忌讳以避祸,独疏则毛举纤微以塞责。 一不蒙谴,则交相庆贺,以苟免为幸。 消谠直之气,长循默之风,甚非朝廷福也。"
章下所司。
寻进右给事中。
王科、陈察劾郭勋,帝慰留之。
逵与同官郑自璧、赵廷瑞言:"勋倚奸成横,用酷济贪,笼络货资,渔猎营伍,为妖贼李福达请属,为逆党陆完雪冤。 温旨谕留,是旌使纵也。"
既复言:"福达诳惑愚民,称兵犯顺。 勋党叛逆,罪不容诛。"
不听。
寻以言事忤旨,黜为吴江县丞。
复坐福达狱逮问,谪戍辽东边卫。
居十年,母死不得归,哀痛而卒。
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郑一鹏,字九万,莆田人。
正德十六年进士。
改庶吉士。
嘉靖初,官至户科左给事中。
一鹏性伉直,居谏垣中最敢言。
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因言内阁柄太重。
一鹏驳之曰:"太宗始立内阁,简解缙等商政事,至漏下数十刻始退。 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 所拟旨,内多更定,未可谓专也。"
帝用中官崔文言,建醮干清、坤宁诸宫,西天、西番、汉经诸厂,五花宫两暖阁、东次阁,莫不有之。
一鹏言:"祷祀繁兴,必魏彬、张锐余党。 先帝已误,陛下岂容再误?臣巡视光禄,见一斋醮蔬食之费,为钱万有八千。 陛下忍敛民怨,而不忍伤佞幸之心。 况今天灾频降,京师道殣相望;边境戍卒,日夜荷戈,不得饱食,而为僧道靡费至此,此臣所未解。"
报闻。
东厂理刑千户陶淳曲杀人,论谪戍。
诏覆案,改拟带俸。
一鹏与御史李东等执奏,并劾刑部侍郎孟凤,帝不听。
给事中邓继曾、修撰吕柟、编修邹守益以言获罪,一鹏皆疏救。
宫中用度日侈,数倍天顺时。
一鹏言:"今岁灾用诎,往往借支太仓,而清宁、仁寿、未央诸宫,每有赢积,率馈遗戚里。 曷若留供光禄,彰母后德?"帝命干清、坤宁二宫暂减十之一。
鲁迷贡狮子、西牛、西狗、西马及珠玉诸物。
一鹏引汉闭玉门关谢西域故事,请敕边臣量行赏赉,遣还国,勿使入京,彰朝廷不宝远物之盛德。
不听。
寻伏阙争"大礼",杖于廷。
侍郎胡瓚、都督鲁纲督师讨大同叛卒,列上功状,请遍颁文武大臣、台谏、部曹及各边抚、按、镇、监赏。
一鹏言:"桂勇诛郭监等,在瓚未至之先。 徐毡儿等之诛,事由硃振,于瓚无与。 瓚欲邀功冒赏,惧众口非议,乃请并叙以媚之。 夫自大同构难,大臣台谏谁为陛下画一策者?孤城穷寇尚多逋逃,各边镇、抚相去数千里,安在其能犄角也?"请治瓚等欺罔罪,赏乃不行。
时诸臣进言多获谴,而一鹏间得俞旨,益发舒言事。
论杨宏不宜推宁夏总兵官;席书不宜讦费宏,留其弟春为修撰;王宪夤缘贵近,邓璋败事甘肃,不宜举三边总督;服阕尚书罗钦顺、请告祭酒鲁鐸、被谪修撰吕柟宜召置经筵;廷臣乞省亲养疾,不宜概不许。
诸疏皆侃侃。
会武定侯郭勋欲得虎贲左卫以广其第,使指挥王琬等言,卫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顺者愿以宅易之。
顺,勋家奴也,其宅更湫隘。
一鹏与同官张嵩劾勋:"以敝宅易公署,骄纵罔上。 昔窦宪改沁水园,卒以逆诛。 勋谋夺朝廷武卫,其恶岂止宪比?部臣附势曲从,宜坐罪。"
尚书赵璜等因自劾。
诏还所易,勋甚衔之。
而一鹏复以李福达狱劾勋,桂萼、张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名。
九庙灾,言官会荐遗贤及一鹏,竟不复召。
久之,卒。
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少卿。
唐枢,字惟中,归安人。
嘉靖五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言官以李福达狱交劾郭勋,然不得狱辞要领。
枢上疏言:
李福达之狱,陛下驳勘再三,诚古帝王钦恤盛心。
而诸臣负陛下,欺蔽者肆其谗,诌谀者溷其说,畏威者变其辞,访缉者淆其真。
是以陛下惑滋甚,而是非卒不能明。
臣窃惟陛下之疑有六。
谓谋反罪重,不宜轻加于所疑,一也。
谓天下人貌有相似,二也。
谓薛良言弗可听,三也。
谓李珏初牒明,四也。
谓臣下立党倾郭勋,五也。
谓崞、洛证佐皆仇人,六也。
臣请一一辨之。
福达之出也,始而王良、李钺从之,其意何为?继而惠庆、邵进禄等师之,其传何事?李铁汉十月下旬之约,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数语,其情何谋?"太上玄天,垂文秘书",其辞何指?劫库攻城,张旗拜爵,虽成于进禄等,其原何自?钺伏诛于前,进禄败露于后,反状甚明。
故陕西之人曰可杀,山西之人曰可杀,京畿中无一人不曰可杀,惟左右之人曰不可,则臣不得而知也。
此不必疑一也。
且福达之形最易辨识,或取验于头秃,或证辨于乡音,如李二、李俊、李三是其族,识之矣。
发于戚广之妻之口,是其孙识之矣。
始认于杜文柱,是其姻识之矣。
质证于韩良相、李景全,是其友识之矣。
一言于高尚节、王宗美,是鄜州主人识之矣。
再言于邵继美、宗自成,是洛川主人识之矣。
三言于石文举等,是山、陕道路之人皆识之矣。
此不必疑二也。
薛良怙恶,诚非善人。
至所言张寅之即福达,即李午,实有明据,不得以人废言。
况福达踪迹谲密,黠慧过人,人咸堕其术中,非良狡猾亦不能发彼阴私。
从来发摘告讦之事,原不必出之敦良朴厚之人。
此不当疑三也。
李珏因见薛良非善人,又见李福达无龙虎形、硃砂字,又见五台县张子真户内实有张寅父子,又见崞县左厢都无李福达、李午名,遂苟且定案,轻纵元凶。
殊不知五台自嘉靖元年黄册始收,寅父子忽从何来?纳粟拜官,其为素封必非一日之积,前此何以隐漏?崞县在城坊既有李伏答,乃于左厢都追察,又以李午为真名,求其贯址,何可得也?则军籍之无考,何足据也?况福达既有妖术,则龙虎形、硃砂字,安知非前此假之以惑众,后此去之以避罪?亦不可尽谓薛良之诬矣。
此不当疑四也。
京师自四方来者不止一福达,既改名张寅,又衣冠形貌似之,郭勋从而信之,亦理之所有。
其为妖贼余党,亦意料所不能及。
在勋自有可居之过,在陛下既宏议贵之恩,诸臣纵有倾勋之心,亦安能加之罪乎?此不用疑五也。
鞫狱者曰诬,必言所诬何因。
曰雠,必言所雠何事。
若曰薛良,雠也,则一切证佐非雠也。
曰韩良相、戚广,雠也,则高尚节、屈孔、石文举,非雠也。
曰魏泰、刘永振,雠也,则今布按府县官非雠也。
曰山、陕人,雠也,则京师道路之人非雠也。
此不用疑六也。
望陛下六疑尽释,明正福达之罪。
庶群奸屏迹,宗社幸甚。
疏入,帝大怒,斥为民。
其后《钦明大狱录》删枢疏不载。
枢少学于湛若水,深造实践。
又留心经世略,九边及越、蜀、滇、黔险阻厄塞,无不亲历。
蹑屩茹草,至老不衰。
隆庆初,复官。
以年老,加秩致仕。
会高拱憾徐阶,谓阶恤录先朝建言诸臣,乃彰先帝之过,请悉停之,枢竟不录。
杜鸾,字羽文,陕西咸宁人。
正德末进士。
授大理评事。
嘉靖初,伏阙争《大礼》,杖午门外。
长沙盗李鉴与父华劫村聚,华诛,鉴得脱。
后复行劫,捕获之。
席书时抚湖广,劾知府宋卿故入鉴。
帝遣大臣按之,言鉴盗有状,帝命逮鉴至京。
书上言:"臣以议礼忤朝臣,问官故与臣左。 乞敕法司会官覆。"
于是鸾会御史苏恩再讯,无异词,疏言:"书以恶卿故为鉴奏辨,且以议礼为言。 夫大礼之议,发于圣孝。 书偶一言当意,动援此以挟陛下,压群僚。 坏乱政体,莫此为甚。"
帝重违书意,竟免鉴死,戍辽东。
已,复有张寅之狱。
鸾与刑部郎中司马相、御史高世魁司其牍。
鸾上言:"往者李鉴之狱,陛下徇席书言,误恩废法,权幸遂以鬻狱为常,请托无忌。 今勋谋又成矣。 书曰‘以议礼招怨’,勋亦曰‘以议礼招怨’。 书曰‘欲杀鉴以仇臣’,勋亦曰:‘欲杀寅以仇臣’。 簧鼓圣聪,如出一口。 以陛下尊亲之盛典,为奸邪掩覆之深谋,将使贿赂公行,乱贼接踵,非圣朝福也。"
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狱,鸾坐除名。
初,书之欲宽李鉴也,给事中管律言:"比言事者,每借议礼为词。 或乞休,或引罪,或为人辨诉,于议礼本不相涉,而动必援引牵附,何哉?盖小人欲中伤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宠,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欢也。 乞诫自今言事者,据事直陈,毋假借,以累圣德。"
帝是其言,命都察院晓示百官。
越二日,御史李俨以世庙成,请恤录议礼获罪诸臣,且请详察是非:"议礼是而行事非者,不以是掩非。 议礼非而行事是者,不以非掩是。 使党与全消,时靡有争,则大公之治也。"
未几,给事中陈皋谟亦言:"献皇帝追崇之礼,实出陛下至情。 书辈乃贪为己功,互相党援,恣情喜怒,作福作威。 若李鉴父子,成案昭然。 书曲为申救,谓‘众以议礼憾臣,因陷鉴死’。 夫议礼者,朝廷之公典,合与不合,何至深雠?纵使雠书,鉴非书子弟亲戚交游也,何故雠之?至郭勋党庇奸人,请属事露,则又代奸人妄诉,亦以议礼激众怒为言,不至于滥恩废法不已,岂不大可异哉!乞亟斥书、勋而置鉴重典,穷按勋请托事,使人心晓然,知权奸不足恃,国法不可干,然后逆节潜消,悻门永塞。"
帝弗听。
叶应骢,字肃卿,鄞人。
正德十二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
偕同官谏南巡,杖三十。
嘉靖初,历郎中。
伏阙争"大礼",再下狱廷杖。
给事中潮阳陈洸素无赖。
家居与知县宋元翰不相能,令其子柱讦元翰谪戍。
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名《辨冤录》。
洸由是不齿于清议,尚书乔宇出之为湖广佥事。
洸初尝言献帝不可称皇。
而是时张璁、桂萼辈以议礼骤显,洸乃上疏言璁等议是,宜急去本生之称,因诋宇及文选郎夏良胜,而称引其党前给事中于桂、阎闳、史道,前御史曹嘉。
帝即还洸等职,谪良胜于外。
洸遂劾大学士费宏、尚书金献民、赵鉴、侍郎吴一鹏、硃希周、汪伟、郎中余才、刘天民、员外郎薛蕙、给事中郑一鹏悉邪党,而荐廖纪等十五人。
俄又劾吏部尚书杨旦等。
帝益大喜。
立罢旦,擢纪代之。
璁、萼辈遂引以击异己。
给事中赵汉、御史硃衣等交章劾洸,而御史张日韬、戴金、蓝田又特疏论之。
田并劾席书,且封上元翰《辨冤录》。
都御史王时中请罢洸听勘。
洸奏:"群奸恨臣抗议大礼,将令抚按杀臣,请遣一锦衣往"。
洸意,锦衣可利诱也。
得旨遣应骢及锦衣千户李经。
应骢与焚香誓天,会御史熊兰、涂相等杂治,具上洸罪状至百七十二条。
除赦前及暖昧者勿论,当论者十三条。
罪恶极,宜斩,妻离异,子柱绞。
洸惧,亡诣阙申诉。
帝持应骢奏不下。
尚书赵鉴、副都御史张润、给事中解一贯、御史郑本公等连章执奏。
帝不得已,始命覆核。
郎中黄绾力持应骢议。
书、萼为居间不能得,要璁共奏,谓洸议礼臣,为法官所中。
帝入其言,命免罪为民。
大理卿汤沐及鉴、一贯更争之,不听。
未几,"大礼"书成,并原洸妻子。
应骢寻迁吉安知府,母丧归。
六年,骢、萼益用事。
而萼方掌刑部,廷臣马录等以劾郭勋下狱。
洸谓乘此故案可反也,上书讦应骢等。
萼因讼洸冤。
遂逮洸、应骢、元翰、绾,而令按察使张祐等还籍候命,词连四百人。
九卿及锦衣卫廷讯,应骢对曰:"某所持者王章耳,必欲直洸,惟诸公命。"
刑部尚书胡世宁等心知洸罪重,而惩前大狱,不敢执。
会是日黄雾四塞,狱弗竟。
次日,又大风拔木。
有诏修省,不用刑。
乃当应骢按事不实律,为民,元翰、绾及田等贬斥有差,洸授冠带。
霍韬再疏为洸讼不能得,洸益憾应骢。
逾数年,更令人奏应骢勘狱时,酷杀无辜二十六人,下巡按李美覆勘。
美言死者皆有状,非故杀。
刑部尚书许赞白应骢无罪。
帝特谪应骢戍辽东。
是狱也,始终八载。
凡攻洸与治洸狱者无不得罪,逮捕至百数十人。
天下恶萼辈奸横,益羞言议礼臣矣。
应骢赴戍所,道经苏州。
知府治具候之,立解维去,致馈不受。
十六年赦归。
明堂大享礼成,复寇带。
应骢敦行谊,好著书,数更患难气不挫。
黄绾,息人。
为刑部主事,谏南巡被杖。
历郎中,出为绍兴知府,以宽大为治。
被征时,士民哭震野,争致赆,绾止取二钱。
至京,下诏狱,瘐死。
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蓝田,即墨人。
争"大礼"被杖。
张璁掌都察院,考察其属,落职归。
解一贯,字曾唯,交城人。
正德十六年进士。
除工科给事中。
陈讲学、修德、亲贤、孝亲、任相、远奸、用谏、谨令、戒欲、恤民十事。
世宗嘉纳之。
嘉靖元年偕御史出核牧马草场。
太监阎洪等奏遣中官一人与俱,一贯言不可,乃已。
还朝,劾太监谷大用、李玺夺产殃民罪,帝宥之。
而内臣、勋戚所据庄田,率归之民。
帝为后父陈万言营第,极壮丽。
一贯力请裁节,复助杨廷和争织造,皆不纳。
历刑科左右给事中。
云南巡按郭楠以建言,广东按察使张祐、副使孙懋以辱官校,皆逮治;御史方启颜以杖死宦官家人落职;元城知县张好古以拘责戚畹家族镌级,一贯皆论救。
忤旨,停俸。
寻进吏科都给事中。
教授王价、录事钱予勋以考察罢,假议礼希复用。
一贯等言:"如此,将坏祖宗百年制。"
事竟寝。
张璁、桂萼日击费宏不已,一贯偕同官言:"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固不能无议。 但入仕至今,未闻有大过。 至璁、萼平生奸险,特以议礼一事偶合圣心。 超擢以来,凭恃宠灵,凌轹朝士。 与宏积怨已久,欲夺其位而居之。 陛下以累疏俱付所司,而于其终乃曰‘尔等宜各修乃职’,盖所以阴折其奸谋者至矣。 二三臣不体至意,或专攻宏,或兼攻璁、萼,不知能去宏,不能去璁、萼也。 君子难进易退,小人则不然。 宏恤人言,顾廉耻,犹可望以君子。 璁、萼则小人之尤,何所忌惮?苟其计得行,则奸邪气势愈增,善类中伤无已,天下事将大有可虑者。"
时郑洛书、张录皆论三人事,而一贯言尤切。
诏下之所司。
璁、萼等衔不已,竟谪开州判官以卒。
郑洛书,字启范,莆田人。
弱冠登进士,授上海知县,有善政。
嘉靖四年召拜御史。
张璁、桂萼以陈九川事讦费宏,洛书与同官郑气言:"九川事,人谓璁、萼与谋,固已得罪公论,而宏取与之际亦未明。 夫朝廷有纪纲,大臣重进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 宏不去,则有持禄保位之诮,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夺牛之嫌。"
诏责洛书妄言。
帝赐尚书赵鉴、席书诗翰,洛书言:"陛下眷礼大臣,此虞廷赓歌之风也。 愿推此心以念旧。 如致仕大臣刘健、谢迁、林俊、孙交等,特降宸章,咨访时政,则圣德益宏。 又推此心以赦过。 如迁谪丰熙、刘济、余宽、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与牵复,则圣度益广。"
报闻。
李福达狱起,帝将亲鞫之,洛书曰:"陛下操独断之威,使法官尽得罪,虽有张释之、于定国,不获抗辨于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罚中!"帝怒,将罪之,杨一清力解而止。
寻出视南畿学政,道闻丧归。
十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纠,洛书被劾落职。
给事中饶秀为御史所劾,无所泄愤,复劾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阘茸。
重贤等皆降黜。
时论骇之。
洛书家居再逾岁卒,年三十九。
子开,往依上海。
上海人治田百亩资之。
岁一至,收其入以归。
张录,字宗制,城武人。
正德六年进士。
授太常博士,擢御史。
嘉靖初,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
出按畿辅,劾宣府诸将失事,皆伏辜。
西域鲁迷贡狮子、西牛方物,言所贡玉石计费二万三千余金,往来且七年,邀中国重赏。
录言:"明王不贵异物。 今二狮日各饲一羊,是岁用七百余羊也。 牛食刍菽,今乃食果饵,则食人之食矣。 愿返其献,归其人,薄其赏,以阻希望心。"
帝不能用。
张璁擢兵部侍郎,录与诸御史争之,不听。
璁与桂萼屡攻费宏,录言:"今水旱相仍,变异迭出,正臣工修省时。 诸人为国股肱,相倾排若此,欲弭灾变,不亦难乎?乞并黜三人,以回天谴。"
帝为戒谕璁、萼。
后璁以侍郎总台事,修前憾。
言录不谙宪体,遂罢归。
家居二十年,卒。
陆粲,字子余,长州人。
少谒同里王鏊,鏊异之曰:"此子必以文名天下。"
嘉靖五年成进士,选庶吉士。
七试皆第一。
张璁、桂萼尽出庶吉士为部曹、县令,粲以才独得工科给事中。
劲挺敢言。
疏言:"我朝太祖至宣宗,大臣造膝陈谋,不啻家人父子。 自英宗幼冲,大臣为权宜计,常朝奏事,先日拟旨,其余政事具疏封进,沿袭至今。 今陛下锐意图治,愿每日朝罢,退御便殿,延见大臣;侍从台谏轮日奏对;抚按籓臬廷辞入谢,召访便宜;复妙选博闻有道之士,更番入直,讲论经史,如仁宗弘文阁故事。 则上下情通,而天下事毕陈于前矣。"
帝不能用。
既言资格独重进士,致贡举无上进阶,州县教职过轻,王官终身禁锢,皆宜变通。
因陈久任使、慎考察、汰冗官诸事,而终之以复制科,仿唐、宋法,数岁一举,以待异才:"高者储之禁近,其次分置诸曹,先有官者递进,庶人才毕出,野无遗贤。"
寻偕御史郗元洪清核马房钱谷。
抗疏折御马太监阎洪,宿弊为清。
与同官刘希简争张福达狱。
帝怒,俱下诏狱。
杖三十,释还职。
事具《熊浃传》。
张璁、桂萼并居政府,专擅朝事。
给事中孙应奎、王准发其私,帝犹温旨慰谕。
粲不胜愤,上疏曰:璁、萼,凶险之资,乖僻之学。
曩自小臣赞大礼,拔置近侍,不三四年位至宰弼。
恩隆宠异,振古未闻。
乃敢罔上逞私,专权招贿,擅作威福,报复恩仇。
璁狠愎自用,执拗多私。
萼外若宽迂,中实深刻。
忮忍之毒一发于心,如蝮蛇猛兽,犯者必死。
臣请姑举数端言之。
萼受尚书王琼赂遗钜万,连章力荐,璁从中主之,遂得起用。
昌化伯邵杰,本邵氏养子,萼纳重贿,竟使奴隶小人滥袭伯爵。
萼所厚医官李梦鹤假托进书,夤缘受职,居室相邻,中开便户往来,常与萼家人吴从周等居间。
又引乡人周时望为选郎,交通鬻爵。
时望既去,胡森代之。
森与主事杨麟、王激又辅臣乡里亲戚也。
铨司要地,尽布私人。
典选仅逾年,引用乡故,不可悉数。
如致仕尚书刘麟,其中表亲也。
侍郎严嵩,其子之师也。
佥都御史李如圭,由按察使一转径入内台,南京太仆少卿夏尚朴,由知府期月遂得清卿,礼部员外张敔假历律而结知,御史戴金承风搏击,甘心鹰犬,皆萼姻党,相与朋比为奸者也。
礼部尚书李时柔和善逢,猾狡多智,南京礼部尚书黄绾曲学阿世,虚谈眩人,谕德彭泽夤缘改秩,躐玷清华,皆阴厚于璁而阳附于萼者也。
璁等威权既盛,党与复多,天下畏恶,莫敢讼言。
不亟去之,凶人之性不移,将来必为社稷患。
帝大感悟,立下诏暴璁、萼罪状,罢其相;而以粲不早发,下之吏。
既而詹事霍韬力诋粲,谓杨一清嗾之。
希简言:"璁、萼去位由圣断。 且使犬谓之嗾,韬以言官比之犬,侮朝廷。"
而帝竟纳韬言,召璁还,夺一清官,下希简诏狱,释还职,谪粲贵州都镇驿丞。
稍迁永新知县。
前后获盗数百人,奸猾屏迹。
久之,以念母乞归。
论荐者三十余疏,皆报罢。
霍韬亦荐粲,粲曰:"天下事大坏憸人手,尚欲以余波污我耶?"母殁,毁甚,未终丧而卒。
刘希简,字以顺,汉州人。
进士。
除行人。
为工科给事中,甫五月,两以直言得罪,声大振。
久之,谪县丞。
终巩昌知府。
王准。
字子推,世籍秦府仪卫司。
准以进士授知县。
为礼科给事中,巡视京营,劾郭勋专恣罪。
明年,劾璁、萼引私人。
璁、萼罢,准亦下吏,谪富民典史。
稍迁知县。
都御史汪鋐萘希璁指,以考察罢之。
邵经邦,字仲德,仁和人。
正德十六年进士。
授工部主事。
榷荆州税,甫三月,税额满,遂启关任商舟往来。
进员外郎。
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食之。
经邦时官刑部,上疏曰:兹者正阳之月,有日食之异。
质诸《小雅十月》之篇,变象悬符。
说《诗》者谓阴壮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专归皇父。
然则今之调和变理者,得无有皇父其人乎?迩陛下纳陆粲言,命张璁、桂萼致仕。
寻以璁议礼有功,复召辅政。
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
乃天变若此,安可勿畏?
夫议礼与临政不同。
议礼贵当,临政贵公。
正皇考之徽称,以明父子之伦,礼之当也。
虽排众论,任独见,而不以为偏。
若夫用人行政,则当辨别忠邪,审量才力,与天下之人共用之,乃为公耳。
今陛下以璁议礼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议礼之臣也。
私议礼之臣,是不以所议者为公礼也。
夫礼唯至公,乃可万世不易。
设近于私,则固可守也,亦可变也。
陛下果以尊亲之典为至当,而欲子孙世世守之乎?则莫若于诸臣之进退,一付诸至公,优其赉予,全其终始,以答其议礼之功,而博求海内硕德重望之贤,以弼成正大光明之业,则人心定,天道顺,俾万年之后,庙号世宗,子孙百世不迁,顾不伟欤?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满,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
帝大怒,立下镇抚司拷讯。
狱上,请送法司拟罪。
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
遂谪戍福建镇海卫。
十六年,皇子生,大赦。
惟经邦与丰熙等八人不在赦例。
经邦之戍所,闭户读书。
与熙及同戍陈九川,时相讨论。
居镇海三十七年卒。
闽人立寓贤祠祀三人。
隆庆初复官。
刘世扬,字实甫,闽人。
正德十二年进士。
改庶吉士,除刑科给事中。
世宗即位,议加兴献帝皇号,世扬疏谏。
都察院牒司礼监,摄中官吴善良。
帝手批原牒付刑科,以善良付司礼。
世扬言:"祖宗制,凡降诏旨必书于题奏疏揭,或登闻鼓状,乃发六科,宣于诸曹。 或国有大事,上命先发,诸曹必补牍,于次日早朝进之,无竟批文牍者。 今旨从中出,亵天语,更旧制,不可。"
帝不听。
已,列先朝直臣舒芬、马汝骥、王思、王应轸、张原等二十人,请加恩以旌忠直,诸臣各进秩一等。
尝因灾异,世扬请仿古人几杖箴铭之义,取圣贤格言书殿庑,帝纳之。
历吏科左给事中,进都给事中。
与同官李仁劾詹事顾鼎臣污佞,且言今日詹事即他日辅臣。
帝怒,诘詹事进辅臣,出何典例?世扬等引罪。
帝怒不解,予杖,下诏狱,既乃得释。
帝以久旱躬祷,世扬言在狱系囚及建言谪戍诸臣怨咨之气,上干天和,请悉疏释。
帝不能用。
张璁、桂萼被劾罢,帝责谏官不言。
世扬等乃尽劾璁、萼党尚书王琼而下数十人,章下吏部。
而尚书方献夫亦璁、萼党也,但去编修金璐、御史敖钺、太仆丞姚奎、郎中刘汝輗、员外郎张敔、郭宪、待诏叶幼学、储良才八人而已。
未几,复偕同官赵汉等陈修省八事。
中言:"大学士石瑶贞介,殁未易名。 尚书李鐩,国之盗臣,身后遗金得谥。 给事中郑一鹏坐论杨一清再杖削职,一清败,一鹏宜复官。"
世扬发璁、萼党,见憾于璁,一鹏又尝忤璁、萼。
会璁已再相,而瑶实前赐谥,璁因激帝怒,谓给事言皆妄。
乃谪世扬江西布政司照磨,停汉等俸,然鐩谥亦由此夺。
世扬屡迁河南提学佥事。
告归,卒。
赵汉,字鸿逵,平湖人。
正德六年进士。
授建昌推官。
擢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兵科。
嘉靖初,尚书林俊以执奏狱囚李凤阳,被旨诘责。
汉因言:"太监崔文乱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凤阳而已。 工部尚书赵璜发文家人罪。 文辄捕其谍者,痛杖几死,曰‘此杖寄与赵尚书’,其无状至此。 望急谴逐,毋为新政累。"
不听。
已,哭争"大礼",系诏狱廷杖。
历吏科左给事中。
以疾去。
起故官,迁工科都给事中。
疏言:"内阁桂萼、翟銮称病三月,未尝以旷职恳辞。 张璁久专政权,亦未闻引贤共济。 乞谕銮、萼亟去,简用两京大臣及家居耆旧,以分璁任。"
上摘其讹字诘之,谕璁毋避,趣赴阁。
璁因言汉忠谋,宜令备列堪内阁者。
帝即令汉举所欲用,汉惶恐言:"臣欲璁引贤,无私主。"
帝怒,责汉对不以实,趣以名上。
汉益惧,言:"辅臣简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预。"
帝乃宥之,夺俸一月。
寻出为陕西右参政,告归。
久之,以故官起山西。
不数月复致仕。
子伊,广西副使。
年四十,即以养父归。
屡征不起。
魏良弼,字师说,新建人。
嘉靖二年进士。
授松阳知县,召拜刑科给事中。
采木侍郎黄衷事竣归家,乞致仕,未许。
缉事者奏衷潜入京师。
帝怒,夺衷职。
良弼言衷大臣,入都岂能隐,乞正言者欺罔罪,不报。
张璁、桂萼初罢相,诏察其党。
给事中刘世扬等议及良弼。
以吏部言,得留。
寻命巡视京营。
劾罢提督五军营保定伯梁永福、太仆卿曾直,罪武定侯郭勋家奴,论团营兵政之弊,又请发银米振京师饥,直声大著。
会南京御史马等以劾吏部尚书王琼被逮,良弼请释之。
帝怒,并下诏狱。
论赎还职,仍夺俸一年。
三迁至礼科都给事中。
十一年八月,彗星见东井,芒长丈余。
良弼引占书言:"彗星晨见东方,君臣争明。 彗孛出井,奸臣在侧。 大学士张孚敬专横窃威福,致奸星示异,亟宜罢黜。"
孚敬奏良弼挟私。
帝已疑孚敬,两疏皆报闻。
给事中秦鰲疏再入,孚敬竟罢去。
逾月,良弼复偕同官劾吏部尚书汪鋐。
帝方向鋐,夺良弼俸。
鋐、孚敬俱恨良弼。
明年元日,副都御史王应鹏坐事下诏狱。
良弼言履端之始,不宜以微过系大臣。
帝怒,再下诏狱。
狱卒讶曰:"公又来耶!"为垂涕。
寻复职,夺俸。
时孚敬复起柄政,与鋐修前郤,以考察后命科道官互纠,又奏上十一人,又不及良弼。
孚敬益怒,拟旨切责,令吏部再考。
鋐乃别纠二十六人,而良弼及秦鰲、叶洪皆前劾孚敬、鋐者,中外大骇。
良弼竟坐不谨削籍。
隆庆初,诏起废籍。
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致仕,卒。
天启初,追谥忠简。
叶洪,字子源,德州人。
嘉靖八年进士。
授户科给事中。
十一年肇举祈谷礼于圜丘,帝不亲祀。
洪疏谏,帝责洪妄言。
寻巡视京营,进工科右给事中。
汪钅宏迁吏部尚书,洪极论其奸,忤旨夺俸。
明年考察,鋐修怨,遂坐洪浮躁,贬宁国县丞。
居二年,复以大计夺其职。
言者屡讼冤,不复用。
秦鰲,字子元,昆山人。
嘉靖五年进士。
授行人。
擢兵科给事中。
劾魏国公徐鹏举、中官赖义不法状,义罢还。
彗星见,劾张孚敬妒贤病国,拟议诏旨,辄引以自归。
帝遂罢孚敬。
已,孚敬再相。
汪鋐承风指以考察谪鰲东阳县丞。
屡迁福建右参议。
卒官。
又有张寅者,太仓人。
嘉靖初进士。
历南京御史。
尝劾礼部侍郎黄绾十罪。
比张孚敬罢政,寅言其憸邪蠹政,不可悉数,请追所赐封诰、银章之属,明正其辟。
并劾左都御史汪鋐阴贼邪媚。
帝怒,谪高唐判官。
屡迁南京文选郎中。
会简宫僚,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检讨。
未几,被劾罢。
赞曰:《书》曰:"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
又曰:"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
正言折狱之不可不得其中也。
张寅、李钅盬,罪状昭然。
中于郭勋、席书之说,廷臣获罪,而寅还职,钅盬宥死。
陈洸罪至百七十二条,竟得免死,而犹上书讼冤,凡攻洸之恶与治洸之狱者,逮捕至百数十人。
皆由议礼触众怒,一言有以深入帝隐。
甚矣,佞人之可畏也。
夫反成案似于明,出死罪似于仁,而不知其借端报复,刑罚失中。
佞良之辨,可弗审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