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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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九十一 张廷玉等

郑岳刘玉"子悫"汪元锡"邢寰"寇天叙唐胄潘珍"族子旦余光"李中"李楷"欧阳鐸陶谐"孙大顺大临"潘埙"吕经"欧阳重硃裳陈察孙懋王仪子缄王学夔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

弘治六年进士。

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

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

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让行之。 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 内外效尤,益无忌惮"。

忤旨,系狱。

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

赎杖还职。

寻进员外郎。

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

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

岳言进不可代,袴不可用,京军不可出。

朝论韪之。

迁湖广佥事,归宗籓侵地于民。

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

岳擒治其魁,余悉纵遣。

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

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石。

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

正德初,擢广西副使。

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

岳许为奏改近地,猛乃请自效。

寻改广东。

迁江西按察使,就迁左布政使。

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立砦自保。

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

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岳承檄按之。

梦阳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澐受赇,欲因以胁岳。

宸濠因助梦阳奏其事,囚掠澐。

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

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

岳遂夺官为民。

宸濠败,中外交荐,起四川布政使。

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甫两月,召为大理卿。

嘉靖元年冬,上言内臣有犯,宜听部院问理,毋从中决,不能从。

帝数不豫,岳请遵圣祖寡欲勤治之训,宫寝有制,进御以时,而退朝即御文华,裁决章奏,日暮还宫,以养寿命之源。

报闻。

出按甘肃乱卒事,总兵官李隆等皆伏罪。

还朝,以灾异陈刑狱失平八事。

寻迁兵部右侍郎。

时"大礼"未定。

岳言若以两考为嫌,第称孝宗庙号,毋称伯考,以稍存正统。

大学士石珤请从之。

帝切责珤,夺岳俸两月。

转左侍郎。

请罢山海关税,弗许。

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为副将,岳持不可。

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论岳。

岳自白,因乞休。

归十五年而卒。

刘玉,字咸栗,万安人。

祖广衡,永乐末进士。

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

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

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

还治院事。

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

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

讨平处州贼。

已,复巡抚辽东。

居官以廉节称。

终刑部尚书。

父乔,成化初进士。

累官湖广左布政使。

玉登弘治九年进士,授辉县知县。

发粟振饥,奏蠲虚税,复业者千家。

擢御史。

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已,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

玉抗疏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乞皆罢之。"

不纳。

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

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

玉奏。

不问。

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 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 况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 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 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

不报。

玉遂引疾归。

后瑾榜玉奸党,复诬构之。

罚输粟塞下者三,最后逮系诏狱,削籍放归。

瑾诛,起河南佥事,迁福建副使,皆董学政。

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

宸濠反,攻安庆,玉以舟师赴援。

事定,改抚郧阳。

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

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

嘉靖元年改左。

历刑部左、右侍郎。

初,偕九卿争兴献帝不宜称皇,及帝欲考献帝,又偕廷臣伏阙哭争。

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

玉所居仅庇风雨。

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

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子悫,南京工部右侍郎。

历官亦有声。

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

正德六年进士。

授兵科给事中。

三迁都给事中。

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随鸾于陕。

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

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

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

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

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硃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治部寇,复极陈不可。

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

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

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 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峰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

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

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

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

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 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 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

语甚危切。

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

群小不悦,矫旨责之。

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

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僭名分。"

不从。

会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 锦衣都指挥郭鰲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

咸报可。

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

元锡争,不听。

屡迁至太仆卿。

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

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并下狱夺职。

后用荐起故官。

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黄梅人。

正德三年进士。

数言事,有直声。

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

由乡举入太学。

与崔铣、吕柟善。

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

累迁应天府丞。

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

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皁帽坐堂上。

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

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

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

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

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

其随事禁制多类此。

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未行,改郧阳。

甫二月,又改甘肃。

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

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

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

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

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

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

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

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

历兵部右侍郎,卒。

家贫,丧事不具。

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琼山人。

弘治十五年进士。

授户部主事。

以忧归。

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

瑾诛,召用,以母老不出。

嘉靖初,起故官。

疏谏内官织造,请为宋死节臣赵与珞追谥立祠。

进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

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

擢金腾副使。

土酋莽信虐,计擒之。

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

屡迁广西左布政使。

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

即解甲。

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移山东。

迁南京户部右侍郎。

十五年改北部,进左侍郎。

帝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郭勋复赞之。

诏遣锦衣官问状,中外严兵待发。

胄上疏谏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

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

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

一也。

太宗既灭黎季筼,求陈氏后不得,始郡县之。

后兵连不解,仁庙每以为恨。

章皇帝成先志,弃而不守,今日当率循。

二也。

外夷分争,中国之福。

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刘、绍、吴、丁、黎、李、陈八姓,迭兴迭废,而岭南外警遂稀。

今纷争,正不当问,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补四肢,无益有害。

三也。

若谓中国近境,宜乘乱取之。

臣考马援南征,深历浪泊,士卒死亡几半,所立铜柱为汉极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

先朝虽尝平之,然屡服屡叛,中国士马物故者以数十万计,竭二十余年之财力,仅得数十郡县之虚名而止。

况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宪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为殷鉴。

四也。

外邦入贡,乃彼之利。

一则奉正朔以威其邻,一则通贸易以足其国。

故今虽兵乱,尚累累奉表笺、具方物,款关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

是彼欲贡不得,非抗不贡也。

以此责之,词不顺。

五也。

兴师则需饷。

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贵州有凯口之师,而两广积储数十万,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

又大工频兴,所在军储悉输将作,兴师数十万,何以给之?六也。

然臣所忧,又不止此。

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诏之役始。

宋之衰也,自神宗伐辽之役始。

今北寇日强,据我河套。

边卒屡叛,毁我籓篱。

北顾方殷,更启南征之议,脱有不测,谁任其咎?七也。

锦衣武人,暗于大体。

倘稍枉是非之实,致彼不服,反足损威。

即令按问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进退无据,何以为谋?且今严兵待发之诏初下,而征求骚扰之害已形,是忧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

请停遣勘官,罢一切征调,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请从其议。

得旨,待勘官还更议。

明年四月,帝决计征讨。

侍郎潘珍、两广总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继谏,皆不纳。

后遣毛伯温往,卒抚降之。

郭勋为祖英请配享,胄疏争。

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

帝大怒,下诏狱拷掠,削籍归。

遇赦复冠带,卒。

隆庆初,赠右都御史。

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

弘治十五年进士。

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衮州。

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

珍奏徙县治而城之。

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

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

累迁兵部左侍郎。

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 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 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 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 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

寻以恩诏复官,致仕。

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

卒,赠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

弘治十八年进士。

知漳州邵武。

三迁浙江左布政使。

斥羡金不取。

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

数平巨寇。

累迁刑部右侍郎。

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

诏起复毛伯温讨安南。

旦行过其里,语之曰:"安南非门庭寇。 公宜以终丧辞。 往来之间,少缓师期。 俟其闻命求款,因抚之,可百全也。"

旦抵广,适安南使至,驰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 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 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

章下礼、兵二部。

族父珍适以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瓚绌旦议不用。

会伯温人都,见旦疏不悦。

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

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张经代之。

未行,引疾乞休,语侵伯温。

帝怒,勒致仕。

将还,吏白例支库金为道里费。

旦笑曰:"吾不以妄取为例。"

卒,赠工部尚书。

旦上书半岁,广东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鱼肉国君,在陈氏为贼子;抗拒中国,在我朝为乱魁。 今失国,或天假手登庸以报之也。 自宋以来,丁移于李,李夺于陈,陈篡于黎,今黎又转于莫。 欲兴黎氏,势必不能。 臣已遣官责其修贡。 道里悬远,往复陈请,必失事机。 乞令臣便宜从事。"

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

咎光轻率,夺其俸。

无何,光进乡试录。

礼部尚书严嵩摘其误,奏之,被逮削籍。

光,江宁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

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

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

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 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 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驰,风俗日壤,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刑罚日滥,民财日殚,军政日弊。 瑾既诛矣,而善治一无可举者,由陛下惑异端故也。 夫禁掖严邃,岂异教所得杂居?今乃建寺西华门内,延止番僧,日与聚处。 异言日沃,忠言日远,用舍颠倒,举错乖方。 政务废驰,职此之故。 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毁佛寺,出番僧,妙选儒臣,朝夕劝讲,揽大权以绝天下之奸,建储位以立天下之本,革义子以正天下之名,则所谓振纪纲、励风俗、进君子、退小人诸事,可次第举矣。"

帝怒。

罪将不测,以大臣救得免。

逾日,中旨谪广东通衢丞。

王守仁抚赣州,檄中参其军事。

预平宸濠。

世宗践阼,复故官。

未任,擢广东佥事。

再迁广西提学副使,以身为教。

择诸生高等聚五经书院,五日一登堂讲难。

三迁广东右布政使。

忤总督及巡抚御史,坐以不称职,当罢。

霍韬署吏部事,称中素廉节有才望,当留。

会政府有不悦者,降四川右参政。

十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

岁歉,令民捕蝗者倍予谷,蝗绝而饥者济。

擒剧盗关继光,邻境攘其功,中不与辩。

进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

御史金灿按四川时,尝荐中。

中不谢,灿憾之,至是摭他事诬劾。

方议调用而中卒。

光宗时,追谥庄介。

中守官廉。

自广西归,欲饭客,贷米邻家。

米至,又乏薪,将以浴器爨。

会日已暮,竟不及饭而别。

少学于同里杨珠,既而扩充之,沉潜邃密,学者称谷平先生。

门人罗洪先、王龟年、周子恭皆能传其学。

中族人楷,又传洪先之学。

楷,字邦正。

由举人授汤溪知县。

母艰服阕,补青田。

时倭躏东南,楷积谷资守御。

青田故无城。

倭至,楷御于沙埠,倭不得渡,乃以间筑城。

倭又至,登陴守,日杀贼数人,倭遁去。

改知昌乐,亦以治行闻。

欧阳鐸,字崇道,泰和人。

正德三年进士。

授行人。

上书极论时政,不报。

使蜀府,王厚遗之,不受。

历工部郎中,改南兵部。

出为延平知府。

毁淫祠数十百所,以其材葺学宫。

司礼太监萧敬家奴杀人,置之法。

调福州,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产。 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徭则尽责之民。 请分民半役。"

士大夫率不便。

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议乃行。

嘉靖三年擢广东提学副使。

累迁南京光禄卿,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

苏、松田不甚相悬。

下者亩五升,上者至二十倍。

鐸令赋最重者减耗米,派轻赍;最轻者征本色,增耗米。

阴轻重之,赋乃均。

诸推收田,从圩不从户,诡寄无所容。

州县荒田四千四百余顷,岁勒民偿赋。

鐸以所清漏赋及他奇羡补之。

议徭役及裁邮置费凡数十百条,民皆称便。

迁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

九庙灾,自陈去。

鐸有文学,内行修洁。

仕虽通显,家具萧然。

卒,赠工部尚书,谥恭简。

陶谐,字世和,会稽人。

弘治八年乡试第一。

明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

请命儒臣日讲《大学衍义》,孝宗嘉纳之。

正德改元,刘瑾等乱政。

谐请以瑾等误国罪告先帝,罪之勿赦。

瑾摘其譌字令对状,伏罪乃宥之。

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织造,杲等复乞长芦盐引。

谐再疏争,皆不听。

谐当出理边储,以工科掌印无人,请俟行日遣官代署。

瑾遂中谐,下诏狱廷杖,斥为民。

旋榜为奸党。

又诬以巡视十库时缺布不奏,复械至阙下杖之,谪戍肃州。

瑾诛,释还乡,其党犹用事,竟不获召。

嘉靖元年复官。

未至,除江西佥事,转河南管河副使。

命沿河植柳,傍艺葭苇,有事采以为埽。

总理都御史请推行之诸道,岁省费钜万。

迁参政,历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

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汀、漳军务。

疏言:"守令迁太骤,宜以六年为期。 言官忤旨,当优容。 养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终弃。"

时南京御史马等劾王琼被逮,而新例养病久者率不复收叙,故谐以为言。

又奏:"今天下差徭烦重。 既有河夫、机兵、打手、富户、力士诸役,乃编审里甲,复征旷丁课及供亿诸费。 乞皆罢免。"

帝采纳之。

寻迁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

海寇陈邦瑞、许折桂等突入波罗庙,欲犯广州,为指挥李筜所蹙。

邦瑞投水死,折桂还所执指挥二人,乞就抚。

谐居折桂等东莞,编为总甲,使约束其党五百人为新民。

兵部以降贼群聚,恐乘隙为变,令解散其党。

已,阳春贼赵林花等攻城,与德庆贼凤二全相倚为患,谐讨破百二十五砦。

帝曰:"谐功足录,第前纵患者谁?"乃仅赉银币。

琼山沙湾洞贼黎佛二等杀典史,谐复剿平。

为总督三年,俘斩累万。

母忧归。

起兵部左侍郎。

九庙灾,自陈致仕归。

卒,赠兵部尚书。

隆庆初,谥庄敏。

孙大顺,字景熙。

嘉靖四十五年进士。

历官福建右布政使。

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坐系。

大顺言于左使曰:"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

乃纵囚令迹盗,果得真者。

终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

弟大临,字虞臣。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编修。

吴时来劾严嵩,大临为定疏草。

时来下诏狱,诘所共谋。

大临不顾,日饷之药物,时来亦忍死无一言。

万历初,累官吏部侍郎。

卒,赠吏部尚书,谥文僖。

大临少应举杭州,邻妇夜奔,拒之,旦遂徙舍。

为人宽然长者,而内持贞介,不以势利易。

大顺子允淳,与父同登进士。

终尚宝丞。

潘埙,字伯和,山阳人。

正德三年进士。

授工科给事中。

性刚决,弹劾无所避。

论诸大寮王鼎、刘机、宁杲、陈天祥等,多见纳。

干清宫灾,埙上疏曰:"陛下莅阼九年,治效未臻,灾祥迭见。 臣愿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亲,非儒术不崇,非大阅不观兵,非执法不成狱,非骨肉之亲不干政,非汗马之劳不滥赏。 臣闻陛下好戏谑矣。 臣以为入而内庭琴瑟钟鼓人伦之乐,不必游离宫以为欢,狎群小以为快也;出而外廷华裔一统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为私人,集远人为勇士也。 闻陛下好佛矣。 臣以为南郊有天地,太庙有祖宗。 锡祉迎庥,佛于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 闻陛下好勇、好货、好土木矣。 臣以为诛奸遏乱,大勇也,不须驰马试剑以自劳。 三军六师,大武也,不须边将边军以自拥。 任土作贡,皇店奚为?阛阓骈阗,内市安用?阿房壮丽,古以为金块珠砾也,况养豹乎!金碧荧煌,古以为涂膏畔血也,况供佛乎!是数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

疏入,报闻。

十一年正月,上书言:"陛下始者血气未定,礼度或逾。 今春秋已盛,更弦易辙,此其时也。 昔太甲居桐,处仁迁义,不失中兴。 汉武下轮台之诏,年已七十,犹为令主。 况陛下过未浮于太甲,悔又早于武帝,何愆不可盖,何治不可建乎?"时欲毁西安门外民居,有所兴作。

埙与御史熊相、曹雷复切谏,皆不报。

三迁至兵科都给事中。

右都督毛伦以附刘瑾论死,削世廕。

伦尝有德于钱宁,恃为内援,其子求复袭。

埙等力争,宁从中主之,寝其奏。

忽中旨命埙与吏科给事中吕经各进一阶,外调,举朝大骇。

给事中邵锡、御史王金等交章请留,不报。

遂添注埙开州同知。

嘉请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潞州巨盗陈卿据青阳山为乱,山西巡抚江潮、常道先后讨贼无功,乃敕埙会剿。

埙谋于道曰:"贼守险,难以阵。 合诸路夹攻,出不意夺其险,乃可擒也。"

遂分五哨三路入,募土人为导。

首攻夺井脑,贼悉众争险。

官军奋击,大破之,追奔至莎草岭,毁安阳诸巢。

山东副使牛鸾由潞城入,破贼李庄泉。

其夕,河南副使翟瓚捣卿巢,卿败走。

瓚追败之栾庄山,又败之神河。

山西佥事陈大纲亦屡蹙贼,先后降二千三百余人。

自进兵至搜灭贼巢,凡二十九日。

捷闻,帝将大赉,遣给事中夏言往核,未报。

河南大饥,埙不以时振,而河南知府范璁不待报,辄开仓发粟,民德而颂之。

埙怨声大起,流闻禁中。

帝切责抚、按匿灾状。

埙惶恐引罪,且归罪于璁,遂为给事中蔡经等所劾。

诏罢埙,永不叙用。

言核上平贼功,埙为首。

桂萼恶之,但赉银币。

年八十七卒。

吕经,字道夫,陕西宁州人。

正德三年进士。

授礼科给事中。

九年,干清宫灾,经上疏极论义子、番僧、边帅之害。

屡迁吏科都给事中,复极论马昂女弟入宫事,又劾方面最贪暴者四人。

群小咸恶,遂谪蒲州同知。

又以事忤中官黄玉,诬劾系狱。

世宗即位,擢山东参政。

嘉靖十三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

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每马一,给牧地五十亩。

经损余丁之二编入均徭册,尽收牧地还官。

又役军筑边墙,督趣过当。

诸军诣经乞罢役,都指挥刘尚德叱之不退,经呼左右榜诉者。

卒遂争殴尚德,经窜苑马寺幽室中。

乱卒毁府门,火均徭册,搜得经,裂其冠裳,幽之都司署。

帝诏经还朝。

都指挥袁璘将克诸军草价为办装,卒复执经,裸而置之狱,虐辱之,胁镇守中官王纯等奏经十一罪。

帝逮经。

乱卒复置官校于狱,久之始解。

经下诏狱,谪戍茂州。

数年释还。

隆庆初,复官,卒。

乱卒为曾铣所定,见《铣传》。

欧阳重,字子重,庐陵人。

正德三年进士。

殿试对策,历诋阙政。

授刑部主事。

刘瑾兄死,百官往吊,重不往。

张锐、钱宁掌厂卫,连构搢绅狱,重皆力与争。

锐等假他事系之狱,赎杖还职,仍停俸。

再迁郎中。

历四川、云南提学副使。

迁浙江按察使,未上。

嘉靖六年春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会寻甸土酋安铨、凤朝文反,廷议以重谙滇事,乃改云南。

初,武定土知府凤诏母子坐事留云南,朝文绐其众,言诏已戮,官军将尽灭其部党,以故诸蛮悉从为乱,攻围会城。

重督兵击败之,而遣诏母子还故地。

其党愕,相率归之。

朝文计穷,绝普渡河走。

追兵至,歼焉。

铨逃寻甸故巢。

官军攻破其砦,执铨,贼尽平。

乃散其党二万人,迁寻甸府于凤梧山下,更设守御千户所。

重推功于前抚臣傅习,并进秩任子。

缅甸、木邦、陇川、孟密、孟养诸酋相仇杀,各讦奏于朝,下重等勘覆。

遣参政王汝舟、知府严时泰等遍历诸蛮,譬以祸福。

皆还侵地,供贡如故。

重列善后数事,悉报可,赐玺书褒谕。

重乃恤创残,振贫乏,轻徭赋,规画盐铁商税、屯田诸务。

民咸便之。

云南岁贡金千两,费不赀。

大理太和苍山产奇石,镇守中官遣军匠攻凿。

山崩,压死无算。

重皆疏罢之,浮费大省。

当是时,镇守太监杜唐、黔国公沐绍勋相比为奸利,长吏不敢问,群盗由此起。

重疏言:盗率唐、绍勋庄户,请究主者。

又奏绍勋任千户何经广诱奸人,夺民产;唐役占官军,岁取财万计。

因极言镇守中官宜革。

帝颇纳其言,频下诏饬绍勋,命唐还京待勘。

二人惧且怒,遣人结张璁,谋去重。

会重奉命清异姓冒军弊,都司久未报,给饷后期。

唐等遂嗾六卫军华于军门。

巡按御史刘臬以闻。

劾重及唐、绍勋处置失当。

璁从中主之,解重职,责臬党庇,调外任,唐、绍勋不问。

都给事中夏言等抗章曰:"以军士噪罪抚、按,纪纲谓何?况重奉诏非生事。 臬言唐、绍勋罪与重等,今处分失宜,无以服天下。 顷年士卒骄悍,相效成风,类以月粮借口。 如甘肃、大同、福州、保定,事变屡见。 失今不治,他日当事之臣以此为讳,专务姑息,孰肯为陛下任事哉!愿曲宥二臣,全朝廷之体。"

帝怒,夺言等俸。

重罢归在道,闻御史王化劾其为桂萼党,不胜忿,抗疏陈辨,请录"大礼"大狱被逐诸臣,而自乞褫职。

又言得绍勋所遣百户丁镇私书,知行贿张璁,乞其覆护;璁奸佞,不宜在左右。

璁疏辨。

帝以重失职怨望,黜为民。

重以臬被谪,言等夺俸,皆由己致之,复疏乞重谴代言官罪。

帝益怒,以已除名,置不问。

重家居二十余年,言者屡荐,竟不复召。

硃裳,字公垂,沙河人。

年十四为诸生,读书黉舍,躬执爨。

提学御史顾潜俾受学于崔铣。

登正德九年进士,擢御史,巡盐河南。

钱宁遣人牟盐利,裳禁不予。

巡按山东。

前御史王相忤镇守中官黎监,被诬下诏狱。

裳抗疏直相,劾监八罪。

帝还自宣府,裳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

不报。

山东大水,淹城武、单二城。

以裳言,命相地改筑。

帝幸南都久,裳极陈小人荧惑之害。

出为巩昌知府。

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迁浙江副使。

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养。

同列知其贫,制衣一袭为寿,父亦拒不纳。

三迁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数条上方略。

外艰归,久不起。

帝南巡,谒行在,命以故官总理河道。

迎章圣太后梓宫,冒暑卒。

隆庆中,追赠户部右侍郎,谥端简。

陈察,字元习,常熟人。

弘治十五年进士。

授南昌推官。

正德初,擢南京御史。

寻改北。

刘瑾既诛,武宗犹日狎群小。

察偕同官请务讲学,节嗜欲,勤视朝,语甚切直。

以养亲归。

家居九年,始赴补。

会帝将亲征宸濠。

察请无行,而亟下罪己诏。

忤旨,夺俸一年。

谕群臣更谏,必置极典。

俄巡按云南。

助巡抚何孟春讨定弥勒州,以功增秩。

世宗即位,疏言金齿、腾冲地极边徼,既统以巡抚总兵,又有监司守备分辖,无事镇守中官。

因劾太监刘玉、都督沐崧罪。

诏并罢还。

嘉靖初,按四川。

请罢镇守中官,不听。

帝亲鞫杨言,落其一指。

察大呼曰:"臣愿以不肖躯易言命,不忍言独死。"

帝目摄之,察不为动。

退具疏申理,且请下王邦奇于狱,直声震朝野。

巡视京营,与给事中王科极陈武定侯郭勋贪横状。

擢南京太仆少卿。

疏辞,因请召前给事中刘世贤等二十余人。

帝怒,责以市恩要名,贬远方杂职。

给事中王俊民、郑一鹏论救,皆夺俸。

察补海阳教谕。

累迁山西左布政使,入为光禄卿。

十二年,以佥都御史巡抚南、赣。

居二年,乞休,因荐前都御史万镗、大理卿董天锡等十四人可用。

吏部请从其言。

帝夺部臣俸,责察徇私妄举,斥为民。

察居官廉,既归,敝衣粝食而已。

孙懋,字德夫,慈溪人。

正德六年进士。

授浦城知县,擢南京吏科给事中。

御史张经、宁波知府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论救。

织造太监史宣诬主事王銮、知县胡守约,下之诏狱。

懋言:"宣妄言御赐黄棍,听挞死官吏,胁主簿孙锦死,今又诬守职臣。 乞治宣罪,还銮、守约故任。"

未几,复偕诸给事言:"臣等屡建白,不择可否,一概留中。 万一奸人阴结党类,公行阻遏,朝有大事,陛下不闻,大臣不知,祸可胜言!"皆不报。

已,又劾罢盐法侍郎薛章,请黜太仆少卿马陟,留御史徐文华,召还谢迁、韩文、孙交、张原、周广、高公韶、王思等,罢游畋射猎,复御朝常仪,还久留边兵,汰锦衣冗官,诸疏皆侃侃。

江彬导帝巡幸。

懋言:"彬枭桀憸邪,挟至尊出居庸,无大臣保护,独处沙漠将半载。 两宫违养,郊庙不亲,四方灾异迭见,盗贼蜂起。 留彬一日,为宗社一日忧,乞立置重典。"

时中外章奏,帝率不省视。

规主阙者,往往得无罪。

一触权幸,祸立至,人皆为懋危。

而彬方日侍帝娱乐,亦不之见也。

请回銮,谏南幸,懋皆与。

宸濠反,帝在南都,懋从行。

请急定平贼功赏,既又数请还京,率同官伏阙,皆不省。

世宗即位,疏荐建言贬谪诸臣周广、茫辂等二十人,皆召用。

劾南京祭酒陈霁、太常卿张道荣,皆罢。

未几,言:"谢迁、韩文起用,乞仿宋起文彦博故事,不烦职务,大礼大政,时令参预,必有裨新政。"

帝虽善之,不能用。

出为广东参议,迁副使。

嘉靖四年,有锦衣官校侦事广东,懋与按察使张祐疑其伪,执之。

事闻,逮下诏狱,谪藤县典史。

屡迁至广西布政使。

十六年入为应天府尹。

坐所进乡试录忤旨,致仕,卒。

王仪,字克敬,文安人。

嘉靖二年进士。

除灵璧知县。

以能,调嘉定。

七年擢御史,巡按陕西。

秦府豪占民产,仪悉夺还民。

延绥大饥,朝命陕西布政使胡忠为巡抚,仪论罢之。

已,巡按河南。

赵府辅国将军祐椋招亡命杀人劫夺积十余年,莫敢发。

仪偕巡抚吴山奏之,夺爵禁锢。

会仪出为苏州知府,甫三月,祐椋潜入都,奏仪捃摭,并讦都御史毛伯温以私憾入己罪。

且言:"臣尝建醮祈皇嗣,为知府王天民讪笑",请并按问。

帝心知祐椋罪,而悦其建醮语。

为遣使覆按,解仪、伯温任,下天民狱。

使者奏仪不诬,第祐椋罪在赦前,宜轻坐。

帝终怜祐椋爱己,竟复其爵,除仪名,伯温、山、天民皆得罪。

终嘉靖世,多以诽谤斋醮获重祸,由祐椋讦奏始。

仪去苏州,士民走阙下乞留,帝不许。

既而荐起知抚州。

苏州士民复走阙下乞还仪,至再,不报。

归诉于巡抚侯位。

位以闻,帝乃许之。

至则叹曰:"苏赋当天下什二,而田额淆无可考,何以定赋?"乃履亩丈之,使县各为籍。

以八事定田赋,以三条核税课,徭役、杂办维均。

治为知府第一,进浙江副使,饬苏、松、常、镇兵备。

时巡抚欧阳鐸均田赋,仪佐之,以治苏者推行于旁郡。

坐与操江王学夔讨贼败绩,停俸戴罪。

未几,殪贼江中,进秩一等,迁山西右参政,分守冀、宁。

寇抵清源城,仪洞开城门,寇疑引去。

按行所部,筑城郭,积糗粮,榆次、平定间遂皆有城。

二十一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

冠入龙门,总兵官郤永等败之。

仪进右副都御史。

寻以筑边垣,赉银币。

寇自万全右卫入,游骑犯完、唐。

夺俸二级。

考察拾遗,贬一官。

已,勘上失事罪,贬秩如初。

久之,除肃州兵备副使,协巡抚杨博徙哈密遗种于境外。

稍迁右参政,复拜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

未行,俺答犯京师,诏仪驰镇通州。

仇鸾部卒掠民赀,捕笞之,枷市门外。

鸾诉于帝,逮讯斥为民,卒。

隆庆初,子缄讼冤,复官赐恤。

缄,官按察使,分巡辽阳,以知兵名。

王学夔,安福人。

正德时,以吏部主事谏南巡,跪阙下,受杖。

嘉靖初,奏请裁戚畹,又申救言官。

历考功、文选郎中,廉谨为时所称。

尝抚治郧阳。

有伪称皇子者,诸司议用兵。

学夔曰:"妄竖子耳。"

密捕致之辟。

累迁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

隆庆、万历间,存问者再。

年九十四卒。

赠太子少保。

曾钧,字廷和,进贤人。

嘉靖十一年进士。

授行人。

擢南京礼科给事中。

时四方银场得不偿费,且为盗窟,钧奏罢之。

钧刚廉疾俗。

首劾罢参赞尚书刘龙。

已,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

未几劾工部侍郎蒋淦、延绥巡抚赵锦。

最后劾罢操江都御史柴经。

直声震一时。

出为云南副使。

两司诣黔国公率廷谒,钧始正其礼,且厘还所侵丽江民地。

迁四川参政。

黔寇乱,抚定之。

屡迁河南左布政使。

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帝忧之,趣上方略。

钧请浚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河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

阅数月,工成。

进工部右侍郎。

治河四年,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久之,乞归。

家居十余年卒。

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赞曰:郑岳等居官,历著风操。

箴主阙,抑近幸,本末皆有可观。

斤斤奉职,所至以治办闻,殆列卿之良欤!唐胄论安南,切于事理。

欧阳鐸之均田赋,惠爱在民;令久于其任,几与周忱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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