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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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七十七 张廷玉等

○李文祥孙磐徐珪胡爟周时从王雄罗侨叶钊刘天麒戴冠黄巩陆震夏良胜万潮等何遵刘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

祖正芳,山西布政使。

父,陕西参政。

文祥自幼俊异。

弱冠举于乡,成化末登进士。

万安当国,重其才。

以孙弘璧与同榜,款于家,文祥意弗慊也。

属题画鸠,语含刺,安深衔之。

未几,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设内阁、六部,赞万几,理庶务,职至重也。

顷者,在位多匪人,权移内侍。

赏罚任其喜怒,祸福听其转移。

仇视言官,公行贿赂。

阿之则交引骤迁,忤之则巧谗远窜。

朝野寒心,道路侧目。

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国宪,择谨厚者供使令。

更博选大臣,谘诹治理,推心委任,不复嫌疑,然后体统正而近习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轻重适宜。

顷法司专徇己私,不恤国典。

豪强者虽重必宽,贫弱者虽轻必罪。

惠及奸宄,养成玩俗。

兼之风尚奢丽,礼制荡然。

豪民僭王者之居,富室拟公侯之服。

奇技淫巧,上下同流。

望陛下申明旧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后礼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国无其人,谁与共理?致仕尚书王恕、王竑,孤忠自许,齿力未衰;南京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纯,刚方植躬,才品兼茂。

望陛下起列朝端,资其议论,必有裨益,可翊明时。

且贤才难得,自古为然。

习俗移人,豪杰不免。

惟兹臣庶,不尽庸愚。

能知自愧,即属名流;乐其危灾,乃为猥品。

愿陛下明察群伦,罢其罔上营私违天蠹物者,余则勉以自新。

既开改过之路,必多迁善之人。

臣见登极诏书,不许风闻言事。

古圣王悬鼓设木,自求诽谤。

言之纵非其情,听者亦足为戒,何害于国,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祸唐,王安石持此以祸宋。

远近骤闻,莫不惊骇。

愿陛下再颁明诏,广求直言,庶不堕奸谋,足彰圣德。

大率君子之言决非小人之利,谘问倘及,必肆中伤。

如有所疑,请试面对。

疏奏,宦官及执政万安、刘吉、尹直等咸恶之,数日不下。

忽诏诣左顺门,以疏内有"中兴再造"语,传旨诘责。

文祥从容辨析而出。

谪授陕西咸宁丞。

南京主事夏崇文论救,不纳。

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复请召文祥及汤鼐,纳崇文言,且召陈献章、谢鐸等。

时安已去,吉、直激帝怒,严旨切责之。

廷臣多荐文祥,率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荐召为兵部主事,监司以下馈赆皆不纳。

到官未逾月,复以吉人事下狱,贬贵州兴隆卫经历。

都御史邓廷瓚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荐为监司。

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军功进,不可。"

固辞不得,乃请赍表入都,固乞告归。

疏再上,不许。

还经商城,渡冰陷,死焉,年仅三十。

孙磐,辽阳人。

弘治九年进士。

观政在部时,刑部典吏徐珪以满仓儿事劾中官杨鹏得罪,磐上疏曰:"近谏官以言为讳,而排宠幸触权奸者乃在胥吏,臣窃羞之。 请定建言者为四等。 最上不避患害,抗弹权贵者。 其次扬清激浊,能补阙拾遗。 又其次,建白时政,有裨军国。 皆分别擢叙。 而粉饰文具、循默不言者,则罢黜之。 庶言官知警,不至旷鳷。"

时不见用。

徐珪者,应城人。

先是,千户吴能以女满仓儿付媒者鬻于乐妇张,绐曰:"周皇亲家也。"

后转鬻乐工袁璘所。

能殁,妻聂访得之。

女怨母鬻己,诡言非己母。

聂与子劫女归。

璘讼于刑部,郎中丁哲、员外郎王爵讯得情。

璘语不逊,哲笞璘,数日死。

御史陈玉、主事孔琦验璘尸,瘗之。

东厂中官杨鹏从子尝与女淫,教璘妻诉冤于鹏而令张指女为妹,又令贾校尉属女亦如张言。

媒者遂言聂女前鬻周皇亲矣。

奏下镇抚司,坐哲、爵等罪。

复下法司、锦衣卫谳,索女皇亲周彧家,无有。

复命府部大臣及给事、御史廷讯,张与女始吐实。

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当徒。

爵、玉、琦及聂母女当杖。

狱上,珪愤懑,抗疏曰:"聂女之狱,哲断之审矣。 鹏拷聂使诬服,镇抚司共相蔽欺。 陛下令法司、锦衣会问,惧东厂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隐。 夫女诬母仅拟杖,哲等无罪反加以徒。 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威劫所致也。 臣在刑部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缉获,有称校尉诬陷者,有称校尉为人报仇者,有称校尉受首恶赃而以为从、令傍人抵罪者。 刑官洞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 上干天和,灾异迭见。 臣愿陛下革去东厂,戮鹏叔侄并贾校尉及此女于市,谪戍镇抚司官极边,进哲、爵、琦、玉各一阶,以洗其冤,则天意可回,太平可致。 如不罢东厂,亦当推选谨厚中官如陈宽、韦泰者居之,仍简一大臣与共理。 镇抚司理刑亦不宜专用锦衣官。 乞推选在京各卫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莅其事。 或三年、六年一更,则巡捕官校,当有作奸擅刑,诬及无辜者矣。 臣一介微躯,左右前后皆东厂镇抚司之人,祸必不免。 顾与其死于此辈,孰若死于朝廷。 愿斩臣头,以行臣言。 给臣妻子送骸骨归,臣虽死无恨。"

帝怒,下都察院考讯。

都御史闵珪等抵以奏事不实,赎徒还役。

帝责具状,皆上疏引罪,夺俸有差。

珪赎徒毕,发为民。

既而给事中庞泮等言:"哲等狱词覆奏已余三月,系狱者凡三十八人,乞早为省释。"

乃杖满仓儿,送浣衣局。

哲给璘理葬资,发为民。

爵及琦、玉俱赎杖还职。

时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寻擢吏部主事。

正德元年,宦官渐用事,磐复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于内臣典民。 夫臣以内称,外事皆不当预,矧可使握兵柄哉。 前代盛时,未尝有此。 唐、宋季世始置监军,而其国遂以不永。 今九边镇守、监枪诸内臣,恃势专恣,侵克百端。 有警则拥精卒自卫,克敌则纵部下攘功。 武弁藉以夤缘,宪司莫敢讦问。 所携家人头目,率恶少无赖。 吞噬争攫,势同狼虎,致三军丧气,百职灰心。 乞尽撤还京,专以边务责将帅,此今日修攘要务也。"

不从。

及刘瑾得志,斥磐为奸党,勒之归。

瑾诛,起河南佥事,坐累罢。

珪以刑部主事陈凤梧荐,授桐乡丞。

正德中,历赣州通判。

招降盗魁何积玉。

已,复叛,下珪狱,寻释之。

后以平盗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芜湖人。

弘治六年进士。

改庶吉士,授户部主事。

十年三月,灾异求言。

爟应诏,疏言:"中官李广、杨鹏引左道刘良辅辈惑乱圣聪,滥设斋醮,耗蠹国储。 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怜于其门,交通请托。 阴盛阳微,灾何由弭?"因极陈戚畹、方士、传奉冗员之害。

疏留中。

未几,广死,故爟得无罪。

当成化时,宦官用事。

孝宗嗣位,虽间有罢黜,而势积重不能骤返。

忤之者必结党排陷,不胜不止。

前后庶僚以忤珰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户部员外郎周时从疏请置先朝遗奸汪直、钱能、蔡用辈于重典,而察核两京及四方镇守中官。

诸宦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

已而释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国公硃晖御之。

行人永清王雄极言晖不足任,且请罢中官监督,以重将权。

苗逵方督晖军,谓雄阻军,乃下诏狱,谪云南浪穹丞。

罗侨,字维升,吉水人。

性纯静,寡嗜欲。

受业张元祯,讲学里中。

举弘治十二年进士,除新会知县,有惠爱。

正德初,入为大理右评事。

五年四月,京师旱霾,上疏曰:"臣闻人道理则阴阳和,政事失则灾沴作。 顷因京师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释逋戍之囚,弛株连之禁,而斋祷经旬,雨泽尚滞。 臣窃以为天心仁爱未已也。 陛下视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号呶达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业乎!文网日密,诛求峻急。 盗贼白昼杀人,百姓流移载道,元气索然。 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内阁言之而不敢尽,此壅蔽之大患也。 古者进退大臣,必有体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 迩来公卿去不以礼。 先朝忠荩如刘大夏者,谪戍穷边,已及三载,陛下置之不问,非所以待耆旧、敬大臣也。 本朝律例,参酌古今,足以惩奸而蔽罪。 近者法司承望风旨,巧中善类。 传曰:‘赏僭则及淫人,刑滥则及善人。 不幸而过,宁僭无滥。 ’今之刑罚,滥孰甚焉。 愿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弃小人,召还旧德,与在廷臣工,宵旰图治,并敕法司慎守成律。 即有律轻情重者,亦必奏请裁决,毋擅有轻重。 庶可上弭天变,下收人心。"

时朝士久以言为讳。

侨疏上,自揣必死,舆榇待命。

刘瑾大怒,矫中旨诘责数百言,令廷臣议罪。

大学士李东阳力救,得改原籍教职。

其秋,瑾败,侨寻召复官,引病去。

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侨首赴义。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

建忠节祠,祀方孝孺。

延布衣张尺,询民间疾苦。

岁时循行阡陌,课农桑,讲明冠婚丧祭礼,境内大治。

嘉靖二年举行卓异。

都御史姚镆上书讼侨曰:"人臣犯颜进谏,自古为难。 曩‘八党’弄权,逆瑾乱政,廷臣结舌,全躯自保。 而给事中刘掞、评事罗侨殉国忘身,发摘时弊,幸存余息。 遭遇圣朝,谓宜显加奖擢,用厉具臣。 乃侨知台州,掞知长沙,使怀忠竭节之士淹于常调,臣窃为朝廷惜之。"

帝纳其言,擢侨广东左参政,侨辞。

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

逾年,遂谢病归。

侨敦行谊,动则古人。

罗洪先居丧,不废讲学,侨以为非礼,遗书责之。

其峭直如此。

叶钊,字时勉,丰城人。

弘治十五年进士。

除南京刑部主事。

狱囚久淹,悉按法出之。

守备中官侵芦洲,判归之民。

应天诸府灾,上荒政四事。

寻进员外郎。

武宗立,应诏陈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杀卒几千人。 监督中官苗逵妄报首功,宜召还候勘。 宦官典兵,于古未见。 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统朝用之,而銮舆北狩。 自今军务勿遣监督,镇守者亦宜撤还。 且国初宦官悉隶礼部,秩不过四品,职不过扫除。 今请仍隶之部,易置司礼,俾供杂役。 罢革东厂,移为他署。 斯左右不得擅权,而后天下可安也。"

又乞召还刘大夏,宥谏官戴铣等。

刘瑾怒,坐断狱诖误,逮下诏狱,削籍归。

讲学西江。

瑾诛,起礼部员外郎,未闻命卒。

学者祀之石鼓书院。

时又有工部主事刘天麒者,临桂人,钊同年进士。

分司吕梁。

奄人过者不为礼,诉之瑾,逮下诏狱,谪贵州安庄驿丞卒。

嘉靖初,复官予祭。

戴冠,信阳人。

正德三年进士。

为户部主事。

见宠幸日多,廪禄多耗,乃上疏极谏,略曰:"古人理财,务去冗食。 近京师势要家子弟僮奴苟窃爵赏,锦衣官属数至万余,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监局匠役,不可数计,皆国家蠹也。 岁漕四百万,宿有嬴余。 近绌水旱,所入不及前,而岁支反过之,计为此辈耗三之一。 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养无用之蠹乎!兵贵精,不贵多。 边军生长边士,习战阵,足以守御。 今遇警辄发京军,而宣府调入京操之军,累经臣下论列,坚不遣还。 不知陛下何乐于边军,而不为关塞虑也。 天子藏富天下,务鸠聚为帑藏,是匹夫商贾计也。 逆瑾既败,所籍财产不归有司,而贮之豹房,遂创新库。 夫供御之物,内有监局,外有部司,此库何所用之。"

疏入,帝大怒,贬广东乌石驿丞。

嘉靖初,起官,历山东提学副使,以清介闻。

黄巩,字仲固,莆田人。

弘治十八年进士。

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为刑部主事,掌诸司奏牍。

历职方武选郎中。

十四年三月,有诏南巡,巩上疏曰:

陛下临御以来,祖宗之纲纪法度一坏于逆瑾,再坏于佞幸,又再坏于边帅,盖荡然无余矣。

天下知有权臣,不知有天子,乱本已成,祸变将起。

试举当今最急者陈之。

一,崇正学。

臣闻圣人主静,君子慎动。

陛下盘游无度,流连忘返,动亦过矣。

臣愿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虑,屏纷华,斥异端,远佞人,延故老,访忠良。

可以涵养气质,薰陶德性,而圣学维新,圣政自举。

二,通言路。

言路者,国家之命脉也。

古者明王导人以言,用其言而显其身。

今则不然。

臣僚言及时政者,左右匿不以闻。

或事关权臣,则留中不出,而中伤以他事。

使其不以言获罪,而以他事获罪。

由是,虽有安民长策,谋国至计,无因自达。

虽必乱之事,不轨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愿广开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责其沽名,将忠言日进,聪明日广,乱臣贼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号。

陛下无故降称大将军、太师、镇国公,远近传闻,莫不惊叹。

如此,则谁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将军事陛下,天下皆为将军之臣矣。

今不削去诸名号,昭上下之分,则体统不正,朝廷不尊。

古之天子亦有号称"独夫",求为匹夫而不得者,窃为陛下惧焉。

四,戒游幸。

陛下始时游戏,不出大庭,驰逐止于南内,论者犹谓不可。

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

所至费财动众,郡县骚然,至使民间夫妇不相保。

陛下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极也?近复有南巡之命。

南方之民争先挈妻子避去,流离奔踣,怨讟烦兴。

今江、淮大饥,父子兄弟相食。

天时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几何不流为盗贼也。

奸雄窥伺,侍时而发。

变生在内,则欲归无路;变生在外,则望救无及。

陛下斯时,悔之晚矣。

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亲昵群小,夫岂有毫发爱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远出,而后得以擅权自恣,乘机为利也。

其不然,则亦袖手旁观,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

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诏。

罢南巡,撤宣府离宫,示不复出。

发内帑以振江、淮,散边军以归卒伍。

雪已往之谬举,收既失之人心。

如是,则尚可为也。

五,去小人。

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国丧身者也。

今之小人簸弄威权、贪溺富贵者,实繁有徒。

至于首开边事,以兵为戏,使陛下劳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财,伤百姓之心者,则江彬之为也。

彬,行伍庸流,凶狠傲诞,无人臣礼。

臣但见其有可诛之罪,不闻其有可赏之功。

今乃赐以国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营重寄。

使其外持兵柄,内蓄逆谋,以成骑虎之势,此必乱之道也。

天下切齿怒骂,皆欲食彬之肉。

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谢天下哉!

六,建储贰。

陛下春秋渐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摇摇无所寄。

方且远事观游,屡犯不测;收养义子,布满左右。

独不能豫建亲贤以承大业,臣以为陛下殆倒置也。

伏望上告宗庙,请命太后,旁诹大臣,择宗室亲贤者一人养于宫中,以系四海之望。

他日诞生皇子,仍俾出籓,实宗社无疆之福也。

员外郎陆震草疏将谏,见巩疏称叹,因毁己稿,与巩连署以进。

帝怒甚,下二人诏狱,复跪午门。

众谓天子且出,巩曰:"天子出,吾当牵裾死之。"

跪五日,期满,仍系狱。

越二十余日,廷杖五十,斥为民。

彬使人沿途刺巩,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间行得脱。

既归,潜心著述。

或米尽,日中未爨,晏如也。

尝叹曰:"人生至公卿富贵矣,然不过三四十年。 惟立身行道,千载不朽。 世人顾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为南京大理丞。

疏请稽古正学,敬天勤民,取则尧、舜,保全君子,辩别小人。

明年入贺,卒于京师。

行人张岳讼其直节,赠大理少卿,赐祭葬。

天启初,追谥忠裕。

陆震,字汝亭,兰溪人。

受业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

正德三年进士。

除泰和知县。

时刘瑾擅政。

以逋盐课责县民偿者连数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

镇守中官岁征贡絺,为减其额。

增筑学舍居诸生,毁淫祠祀忠节。

浮粮累民,稽赋籍,得诡寄隐匿者万五千石以补之。

建仓县左,储谷待振。

亲行乡落,劝课农桑。

立保伍法,使民备盗。

甓城七里,外为土城十里周之。

时发狼兵讨贼,所至扰民。

震言于总督,令毋听檥舟,官具粮糗,以次续食,兵行肃然。

督捕永丰、新淦贼,以功受赏。

抚按交荐,征为兵部主事。

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诸司章奏,与中人忤,改巡紫荆诸关。

又以论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忤尚书王琼、陆完。

孝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

既发丧数日,复欲北出。

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吊,威降大戚。 车驾在狩,群情惶惶。 陛下单骑冲雪还宫,百官有司莫不感怆,以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 乃者梓宫在殡,遽拟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然不安者。 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干之终,十有二者支之终。 当气运周会,正修德更新时,顾乃营宣府以为居,纵骑射以为乐,此臣所深惧也。 古人君车马游畋之好,虽或有之,至若以外为主,以家为客,挈天下大器、赏罚大柄付之于人,漠然不关意念,此古今所绝无者。 伏望勉终丧制,深戒盘游。"

不报。

进武选员外郎。

已,偕黄巩谏南巡,遂下诏狱。

狱中与巩讲《易》九卦,明忧患之道。

同系者率处分后事,震独无一言。

既杖,创甚,作书与诸子,"吾虽死,汝等当勉为忠孝。 吾笔乱,神不乱也",遂卒。

世宗立,赠太常少卿。

予祭。

方震等系狱,江彬必欲致之死,绝其饮食。

震季子体仁,年十五,变服为他囚亲属,职纳橐饘焉。

后有诏录一子官,诸兄让体仁,为漳州通判,有政声。

孙可教,由进士历南京礼部侍郎。

夏良胜,字于中,南城人。

少为督学副使蔡清所知,曰"子异日必为良臣,当无有胜子者",遂名良胜。

正德二年举乡试第一。

明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调吏部,进考功员外郎。

南巡诏下,良胜具疏,与礼部主事万潮、太常博士陈九川连署以进,言:"方今东南之祸,不独江、淮;西北之忧,近在辇毂。 庙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虚;圣母之孝养,不可以恒旷。 宫壶之孕祥,尚可以早图;机务之繁重,未可以尽委。 ‘镇国’之号,传闻海内,恐生觊觎之阶;边将之属,纳于禁近,讵忘肘腋之患。 巡游不已,臣等将不知死所矣。"

时舒芬、黄巩、陆震疏已前入。

吏部郎中张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陆俸等五十三人继之,礼部郎中姜龙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孙凤等十六人又继之。

而医士徐鏊亦以其术谏,略言:"养身之道,犹置烛然,室闭之则坚,风暴之则泪。 陛下轻万乘,习嬉娱,跃马操弓,捕鱼玩兽。 迩复不惮远游,冒寒暑,涉关河,饍饮不调,餚蔌无择,诚非养生道也。 况南方卑湿,尤易致病。 乞念宗庙社稷之重,勿事鞍马,勿过醉饱,喜无伤心,怒无伤肝,欲无伤肾,劳无伤脾,就密室之安,违暴风之祸。 臣不胜至愿。"

诸疏既入,帝与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胜、潮、九川、巩、震、鏊诏狱,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罚跪午门外五日。

而大理寺正周叙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辂、何遵、蒋山卿连名疏相继上。

帝益怒,并下诏狱。

俄令叙、廷瓚、大辂等,与良胜等六人,俱跪阙下五日,加梏鋋焉。

至晚,仍系狱。

诸臣晨入暮出,累累若重囚,道途观者无不泣下。

而廷臣自大学士杨廷和、户部尚书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

士民咸愤,争掷瓦砾诟詈之。

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请下诏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时,天连曀昼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余,桥下七铁柱皆折如斩。

金吾卫都指挥佥事张英曰:"此变征也,驾出必不利。"

乃肉袒戟刃于胸,囊土数升,持谏疏当跸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满地。

卫士夺其刃,缚送诏狱。

问囊土何为?曰:"恐污帝廷,洒土掩血耳。"

诏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毕,杖各三十。

以芬、衍瑞、俸、龙、凤为倡首,谪于外。

余夺俸半岁。

良胜等六人及叙、廷瓚、大辂各杖五十,余三十人四十。

巩、震、良胜、潮、九川除名。

他贬黜有差。

鏊戍边。

而车驾亦不复出矣。

良胜既归,讲授生徒。

世宗立,召复故官。

尚书乔宇贤之,奏为文选郎中,公廉多所振拔。

"大礼"议起,数偕僚长力争。

及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用中旨超擢,又执不可。

由是为议礼者所切齿。

以久次迁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转。

给事中陈洸上书,傅会张璁等议,斥良胜与尚书宇等群结朋党,任情挤排。

遂谪良胜茶陵知州。

及《明伦大典》成,诏责前郎中良胜胁持庶官,酿祸特深,黜为民。

初,良胜辑其部中章奏,名曰《铨司存稿》,凡议礼诸疏具在。

为仇家所发,再下狱。

论杖当赎,特旨谪戍辽东三万卫。

逾五年,卒于戍所。

穆宗立,赠太常卿。

舒芬等自有传。

万潮,字汝信,进贤人。

正德六年进士。

由宁国推官入为仪制主事,与芬、良胜、九川称"江西四谏"。

世宗立,起故官,历浙江提学副使。

久之迁参政,以忤权贵调广西。

屡迁陕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所至著声。

陈九川,字惟濬,临川人。

正德九年进士。

从王守仁游。

寻授太常博士。

既削籍,复从守仁卒业。

世宗嗣位,召复故官,再迁主客郎中。

正贡献名物,节贡使犒赏费数万。

会天方国贡玉石,九川简去其不堪者。

所求蟒衣,不为奏覆,复怒骂通事胡士绅等。

士绅恚,假番人词讦九川及会同馆主事陈邦偁。

帝怒,下二人诏狱。

而是时张璁、桂萼欲倾费宏夺其位,乃属士绅再讦九川盗贡玉馈宏制带,词连兵部郎中张、锦衣指挥张潮等。

帝益怒,并下等诏狱。

指挥骆安请摄士绅质讯,给事中解一贯等亦以为言,帝不许。

狱成,九川戍镇海卫,邦偁等削籍有差。

久之,遇赦放还,卒。

张衍瑞,字元承,汲人。

弘治十八年进士。

为清丰知县。

以执法忤刘瑾,逮下诏狱,几死。

瑾诛,得释,官吏部文选郎中。

既杖,谪平阳同知。

嘉靖初,召还,擢太常少卿。

寻卒,赠太仆卿。

姜龙,太仓人,见父《昂传》。

孙凤,洛阳人。

陆俸,吴县人。

周叙,九溪卫人。

林大辂,莆田人。

蒋山卿,仪真人。

皆由进士。

山卿游顾璘门,以诗名于时。

既杖,凤、俸并谪府同知,叙县丞,大辂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

世宗立,悉召复故官。

凤终副使,俸知府,叙工部尚书,大辂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山卿广西参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

少孤,依舅京师,冒徐姓,从其业为医,供事内殿。

既杖,谪戍乌撒。

世宗即位,召还,寻擢御医。

鏊性耿介,时朝士多新贵,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

一官垂三十年不调。

年七十,求致仕。

值同县徐学谟为礼部郎中,引见尚书吴山。

山阅牍,有谏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庙时徐先生耶?何淹也!"两侍郎嫌其老,学谟抗声曰:"鏊虽老,然少与舒状元同患难,为可敬耳。"

又久之,始迁院判。

自引归,卒年八十三。

时同受杖者,吏部则姚继岩,行人则陶滋、巴思明、李锡、顾可久、邓显麒、熊荣、杨秦、王懋、黄国用、李俨、潘锐、刘黻、张岳,大理寺则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张士镐、郝凤升、傅尚文、郭五常,评事姚如皋、蔡时,并谪官。

世宗立,召还。

张英亦得赠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挥佥事。

姚继岩,南通州人,张衍瑞同年生也。

当迁文选郎中,让衍瑞。

嘉靖初,历太常少卿,伏阙争"大礼"。

甘贫约,远权势。

及卒,不能成丧。

何遵,字孟循,江宁人。

家贫,父命之贾,不愿也,去为儒。

举正德九年进士。

吏部尚书陆完闻其名,使子弟从学。

及选台谏,遵引疾曰:"不可因人进也。"

授工部主事,榷木荆州。

下令税自百金以下减三之一,风涛败赀者勿算。

入算者手实其数自识之,藏于郡帑,数日一会所入。

比去,不私一钱。

帝将南巡,以进香东岳为词。

遵抗言:"淫祠无福。 万一宗籓中借口奉迎,潜怀不轨,则福未降而祸已随。"

盖指宸濠也。

诸权幸见疏,遏勿进。

时黄巩等已得罪,遵复与同官林大辂、蒋山卿上疏乞罢南巡,极言江彬怙权倡乱。

巩等无罪,愿特宽宥,毋使后世有杀谏臣名。

帝怒,下诏狱,廷杖四十。

创甚,肢体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

家贫,僚友助而殓之。

当遵草疏时,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纵不自计,独不念老亲幼子乎?"遵执笔从容曰:":为我谢大人,儿子勿令废学足矣。"

死之日,其父方与家人祭墓归,有鸟悲鸣,心异之。

或传工部有以言获罪者,父长号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时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刘校、照磨汲人刘珏。

与遵同死杖下者,陆震而外,大理评事长乐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阳余廷瓚,行人盱眙李绍贤、泽州孟阳、玉山詹轼、安陆刘概、祥符李惠。

刘校,字宗道。

性至孝。

母胡教子严,偶不悦,辄长跪请罪,母悦乃起。

正德六年与詹轼、刘概同举进士,授刑部主事。

迎父就养,卒于途。

校奔赴,抱尸痛哭几绝。

面有尘,以舌舐而拭之。

及起故官,帝将南巡,刑曹谏疏,校所草也。

杖将死,大呼曰:"校无恨,恨不见老母耳!"子元娄,年十一,哭于旁。

校曰:"尔读书不多,独不识事君致身义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

遂绝。

刘珏,由贡士。

林公黼,字质夫。

父母丧,三年蔬粥,不入内。

正德十二年与李绍贤、李惠同举进士。

诸曹谏南巡者,皆罚跪阙前,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闻者惴惴。

以故,户曹不敢出疏,工曹谏者止三人。

独大理阖署谏,故帝怒加甚。

公黼夜草疏,时闻暗中泣叹声,不顾。

比入狱,黄巩与语,叹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遗质夫。 古人谓入险不惊,殆斯人乎!"公黼体羸,竟不胜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献。

与孟阳皆正德九年进士。

当礼、兵二曹之进谏也,廷瓚亦率其僚陈巡游十不可,通政司独留之。

居数日,诸曹已罚跪,疏始上。

帝愈怒,掠治尤严。

李绍贤,字崇德。

尝颁诏至徐州,监仓中使席班首,绍贤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

比逮系,见中官犹奴视之。

孟阳,字子干。

吏部侍郎春之子。

为行人,久不迁,或讽之见当路,阳不可。

及是,语诸僚:"此举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与有忧,岂必言官乃当效死?"父春,前巡抚宣府,有军功,忤中官张永罢归。

闻子死谏,哭之以诗,语甚悲壮,人争传之。

詹轼,字敬之。

为人开爽磊落,善谈论。

从父瀚,字汝约,与公黼同举进士。

时方为刑部主事,亦以谏受杖。

轼死,为经纪其丧以归。

嘉靖中,瀚争"大礼",再受杖。

每阴雨创痛,曰:"吾无愧敬之地下,足矣。"

积官刑部侍郎。

刘概,字平甫。

李惠,字德卿,尚书钺之子。

世宗立,赠遵、校尚宝卿,珏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绍贤御史。

各赐祭,录一子入国学。

其以创死稍后者,礼部员外郎慈溪冯泾,验封郎中吴江王銮,行人昌黎王瀚。

冯泾,字伯清,与瀚皆正德九年进士。

泾以孝友称。

既卒,家贫不能还丧。

世宗立,吏部以状闻,赐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銮,字汝和。

正德六年进士。

试政吏部,为尚书杨一清所知,擢文选主事。

朝夕扃户,人罕得见。

再迁验封郎中。

被创,逾年卒。

王瀚亦前卒。

世宗立,赠御史,赐祭。

当诸曹连章迭谏,江彬怒甚。

阴属典诏狱者重其杖,以故诸臣多死。

哭声彻禁掖,帝亦为感动,竟罢南巡,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间,给事、御史挟势凌人,趋权择便,凡朝廷大阙失,群臣大奸恶,缄口不言。 一时犯颜敢诤,视死如归,或拷死阙廷,或流窜边塞,皆郎中、员外、主事、评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责者。 张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伤。 今幸圣皇御极,褒恤忠良,诸给事、御史更何颜复立清明之朝?请加黜罚,以示创惩。"

章下吏部。

瑜后以争"大礼"杖死,自有传。

赞曰:李文祥、孙磐甫释褐观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诸曹尚书郎,或冗散卑末。

非司风宪,当言路,以谏诤为尽职也。

抗言极论,窜谪接踵,而来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后。

其抵触权幸,指斥乘舆,皆切于安危之至计。

若张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术以讽谕,诚心出于忠爱,抑尤人所难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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