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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乔新彭韶周经耿裕倪岳闵珪戴珊何乔新,字廷秀,江西广昌人。
父文渊,永乐十六年进士。
授御史,历按山东、四川。
乌蒙奸民什伽私其知府禄昭妻,惧诛,诬昭反。
诏发军讨。
文渊檄止所调军,而白其诬。
宣德五年用顾佐荐,赐敕知温州府。
居六年,治最,增俸赐玺书。
以胡滢荐,擢刑部右侍郎,督两淮盐课。
正统三年,两议狱不当,与尚书魏源下狱,皆得释。
朝议征麓川,文渊疏谏曰:"麓川徼外弹丸地,不足烦大兵。 若遣云南守将屯金齿,令三司官抚谕之,远人获更生,而朝廷免调兵转饷,策之善者也。"
帝下其议,廷臣多主用兵。
于是西南骚动,仅乃克之,而失亡多。
其冬,以疾乞归。
景帝即位,起吏部左侍郎,寻进尚书,佐王直理部事。
东宫建,加太子太保。
灾异见,给事中林聪等劾文渊憸邪。
左庶子周旋疏言其枉,聪并劾旋。
御史曹凯复廷争之,遂与旋俱下狱。
聪疏有"嘱内臣"语,太监兴安请诘主名。
聪不敢坚对,乃释文渊命致仕。
英宗复位,削其加官。
而景泰中易储诏书"父有天下传之子",语出文渊,或传朝命逮捕,惧而自缢。
时乔新已登景泰五年进士,官南京礼部主事,奔丧归里。
里人故侍郎揭稽尝受业文渊,而与乔新兄弟不协,奏文渊死实诸子迫之自经,又逼嫁父所爱妾。
乔新亦讦稽为巡抚时,尝荐黄厷,且代草易储疏。
皆被征比对簿。
父妾断指,为诸郎讼冤,狱得少解。
帝亦以事经赦,释不问。
已,复丁母忧。
服除,改刑部主事,历广东司郎中。
锦衣卫卒犯法,捕治不少贷。
都指挥袁彬有所嘱,执不从。
彬怒,使人捃摭无所得。
由是名大起。
成化四年迁福建副使。
所属寿宁银矿,盗采者聚众千余人,所过剽掠,募兵击擒其魁。
福宁豪尤氏杀人,出入随兵甲,拒捕者二十年。
福清薛氏时出诸番互市,事觉,谋作乱。
皆捕杀之。
福安、宁德银矿久绝,有司责课,民多破产。
乔新以为言,减三之二。
兴化民自洪武初受牛于官,至是犹岁课其租,奏免之。
清流归化里介沙县、将乐间,恃险不供赋,白都御史置归化县,其民始奉要束。
迁河南按察使。
岁大饥,故事,振贷迄秋止,乔新曰:"止于秋,谓秋成可仰也,今秋可但已乎?"振至明年麦熟乃止。
都御史原杰以招抚流民至南阳,引乔新自助。
初,项忠驱流民过当,民闻杰至,益窜山谷。
乔新躬往招之,附籍者六万余户。
迁湖广右布政使。
荆州民苦徭役,验丁口贫富,列为九等,民便之。
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
边地军民每出塞伐木捕兽,乔新言:"此辈苟遇敌,必输情求生,皆贼导也。 宜毋听阑出,犯者罪守将。"
诏可。
敌犯塞,偕参将支玉伏兵灰沟营,击斩甚众,进左副都御史。
岁饥,奏免杂办及户口盐钞十之四。
劾佥事尚敬、刘源稽狱,请敕天下断狱官,淹半载以上者悉议罪。
帝称善,亟从之。
召拜刑部右侍郎。
山西大饥,人相食。
命往振,活三十余万人,还流冗十四万户。
还朝,会安宁宣抚使杨友欲夺嫡弟播州宣慰使爱爵,诬爱有异谋。
乔新往勘,与巡抚刘璋共白爱诬。
友夺官安置他府,播人遂安。
孝宗嗣位,万安、刘吉等忌乔新刚正,出为南京刑部尚书。
沿江芦洲率为中官占夺,托言备进奉费,乔新奏还之民。
初,乔新之出,中官怀恩不平。
一日以事诣阁言:"新君践阼,常用正人,胡为出何公?"安等默然。
既而刑部尚书杜铭罢,群望属乔新,而吉代安为首辅,终忌之,久不补。
弘治改元,用王恕荐,始召乔新代铭。
奏言:"旧制遣官勘事及逮捕,必赍精微批文,赴所在官司验视乃行。 近止用驾帖不合符,宜复旧制,以防矫诈。"
帝立报许。
时吉仇正人,频兴大狱,乔新率据法直之。
吉愈衔恨,数摭他事夺俸。
二年夏,京城大水,乔新请恤被灾者家,又虑刑狱失平,条上律文当更议者数事,吉悉格不行。
大理丞阙,御史邹鲁觊迁,而乔新荐郎中魏绅。
会乔新外家与乡人讼,鲁即诬乔新受赇曲庇。
吉取中旨下其外家诏狱,乔新乃拜疏乞归。
顷之,穷治无验,鲁坐停俸,乔新亦许致仕。
乔新性廉介,观政工部时,尝使淮西。
巢令阎徽少学于文渊,以金币馈。
乔新却之,阎曰:"以寿吾师耳。"
乔新曰:"子欲寿吾亲,因他人致之则可,因吾致之则不可。"
卒不受。
福建市舶中官死,镇守者分其赀遗三司,乔新独固辞。
不得,输之于库。
既家居,杨爱遣使厚致赠,且献良材可为榇者,乔新坚却之。
乔新年十一时,侍父京邸。
修撰周旋过之,乔新方读《通鉴续编》。
旋问曰:"书法何如《纲目》?"对曰:"吕文焕降元不书叛,张世杰溺海不书死节,曹彬、包拯之卒不书其官,而纪羲、轩多采怪妄,似未有当也。"
旋大惊异。
比长,博综群籍,闻异书辄借钞,积三万余帙,皆手较雠,著述甚富。
与人寡合,气节友彭韶,学问友邱濬而已。
罢归后,巡按江西御史陈诠奏:"乔新始终全节,中间只以受亲故馈遗之嫌,勒令致仕,进退黯昧,诚为可惜。 乞行勘,本官如无疾则行取任用,有疾则加慰劳,以存故旧之恩,全进退之节。"
不许。
后中外多论荐,竟不复起。
十五年卒,年七十六。
江西巡抚林俊为彭韶及乔新请谥,吏部覆从之。
有旨令上乔新致仕之由,给事中吴世忠言:"乔新学行、政事莫不优,忠勤刚介,老而弥笃。 御史邹鲁挟私诬劾,一辞不辨,恬然退归。 杜门著书,人事寡接,士大夫莫不高其行。 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贤之典,则如宋蒋之奇尝诬奏欧阳修矣,胡纮辈尝诬奏硃熹矣,未闻以一人私情废万世公论也。"
事竟寝。
正德十一年,广昌知县张杰复以为言,乃赠太子太保,予廕。
明年赐谥文肃。
乔新五世孙源,万历初,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节。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
天顺元年进士。
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
成化二年疏论佥都御史张岐憸邪,宜召王竑、李秉、叶盛,忤旨,下诏狱。
给事中毛弘等救之,不听,卒输赎。
寻迁郎中。
锦衣指挥周彧,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
命韶偕御史季琮覆勘。
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 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 臣诚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
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
言官争论救,得释。
当是时,韶与何乔新同官,并有重名,一时称"何彭"。
迁四川副使。
安岳扈氏焚灭刘某家二十一人,定远曹氏杀其兄一家十二人,所司以为疑狱,久不决。
韶一讯得实,咸伏辜。
进按察使,尽撤境内淫祠。
王府祭葬旧遣内官,公私烦费,奏罢之。
云南镇守太监钱能进金灯,扰道路,韶劾之,不报。
十四年春,迁广东左布政使。
中官奉使纷遝,镇守顾恒、市舶韦眷、珠池黄福,皆以进奉为名,所至需求,民不胜扰。
韶先后论奏。
最后,梁芳弟锦衣镇抚德以广东其故乡,归采禽鸟花木,害尤酷。
韶抗疏极论,语侵芳。
芳怒,构于帝,调之贵州。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
明年正月,星变,上言:"彗星示灾,见于岁暮,遂及正旦。 岁墓者,天道之终。 正旦者,岁事之始。 此天心仁爱,欲陛下善始善终也。 陛下嗣位之初,家礼正,防微周,俭德昭,用人慎。 乃迩年以来,进奉贵妃,加于嫡后,褒宠其家,几与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终也。 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 四方镇守中官,争献珍异,动称敕旨,科扰小民,此持俭之道未终也。 六卿并加师保,监寺兼领崇阶,及予告而归,廪食舆夫滥加庸鄙。 爵赏一轻,人谁知劝,此用人之道未终也。 惟陛下慎终如始,天下幸甚。"
时方召为大理卿,帝得疏不悦,命仍故官巡抚顺天、永平二府。
均大兴、宛平、昌平诸县徭役,劾奏镇守中官陶弘罪。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
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
遣韶巡视。
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
寻进左侍郎。
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
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弘治二年秋,还朝。
明年,改吏部。
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
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
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
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
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
故安远侯柳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
以其母诉免。
韶执奏曰:"昔唐宣宗元舅郑光官租不入,京兆尹韦澳械其庄吏。 宣宗欲宽之,澳不奉诏。 景无元舅之亲,赃非负租之比,独蒙宥除,是臣等守法愧于澳也。"
不从。
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
荆王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
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减死遣戍。
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
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
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
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刘吉亦不之善。
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
月廪、岁隶如制。
明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鐸、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
又明年,卒,年六十六。
谥惠安,赠太子少保。
韶嗜学,公暇手不释书。
正德初,林俊言韶谥不副行,乞如魏骥、吴讷、叶盛,改谥文。
竟不行。
周经,字伯常,刑部尚书瑄子也。
天顺四年进士。
改庶吉士,授检讨。
成化中,历侍读、中允,侍孝宗于东宫。
讲《文华大训》,太子起立,阁臣以为劳,议请坐听。
经与诸讲官皆不可,乃已。
孝宗立,进太常少卿兼侍读。
弘治二年擢礼部右侍郎。
中官请修黄村尼寺,奉祀孝穆太后。
土鲁番贡狮子不由甘肃,假道满剌加,浮海至广东。
经倡议毁其寺,却贡不与通。
改吏部,进左侍郎。
通政经历沈禄者,皇后姑婿也。
尚书王恕在告,中官传旨擢禄本司参议。
经言非面承旨,又无御札,不敢奉诏,复与恕疏争之。
事虽不能止,朝论韪焉。
灵寿奸民献地于中官李广,户部持不得。
经倡九卿疏争,卒罪献地者。
尝上言:"外戚家无功求迁,无劳乞赏,兼斋醮游宴,滥费无纪,致帑藏殚虚,宜大为撙节。 近例,预备仓积粟多者,守令赐诰敕,不次迁官,遂致剥下干进。 请如洪武间例,悉出官帑平籴,毋夺民财,考绩毋专以积粟为能。 至清军之弊,洪熙以前在旗校,宣德以后在里胥。 弊在旗校者,版籍犹存,若里胥则并版籍而淆乱之,宜考故册洗奸弊。 灾伤民,乞省恤。 惜薪司薪炭约支数年,灾荒郡县,宜尽与停免。 四方颜料杂办亦然。 此救民急务也。"
帝多采纳之。
八年,文武大臣以灾异陈时政,经为具奏草,而斥戏乐一事,语尤切直。
帝密令中官廉草奏者,尚书耿裕曰:"疏首吏部,裕实具草。"
经曰:"疏草出经手,即有罪,罪经。"
世两贤之。
明年,代叶淇为户部尚书。
时孝宗宽仁,而户部尤奸蠹所萃,挟势行私者不可胜纪。
少不如意,谗毁随之。
经悉按祖宗成宪,无所顾。
宽逋缓征,裁节冗滥。
四方告灾,必覆奏蠲除。
每委官监税课,入多者与下考,苛切之风为之少衰。
奉御赵瑄献雄县地为东宫庄。
经等劾瑄违制,下诏狱。
而帝复从镇抚司言遣官勘实。
经等复争之曰:"太祖、太宗定制,闲田任民开垦。 若因奸人言而籍之官,是土田予夺,尽出奸人口,小民无以为生矣。"
既而勘者及巡抚高铨言闲田止七十顷,悉与民田错。
于是从经言仍赋之民,治瑄罪。
中官何鼎劾外戚张鹤龄下狱,经疏救之,忤旨切责。
雍王祐枟乞衡州税课司及衡阳县河泊所,经言不可许。
帝纳之,命自今四方税课,王府不得请。
中官织造者,请增给两浙盐课二万引,经等言:"盐筴佐边,不宜滥给。 且祖宗朝织染诸局供御有常数,若曰取用有加,则江南、两浙已例外嘱造,若曰工匠不足,则仰食公家不下千余人,所为何事。 是知供用未必缺,而徒导陛下以劳民伤财之事也。"
帝不从。
经恐岁以为常,再疏请断其后,乃命岁予五千引。
先是,仓场监督内官依成化末年例裁减。
十一年秋,帝复增用少监莫英等三人。
经上疏力争,帝以已遣不听。
内灵台请锦衣余丁百人供洒扫,经等谏,不纳。
经曰:"祖宗设内台,其地至密。 今一旦增百人,将必有漏泄妄言者。"
帝悟,立已之。
崇王见泽乞河南退滩地二十余里,经言不宜予。
兴王祐杬前后乞赤马诸河泊所及近湖地千三百余顷,经三疏争之,竟不许。
帝以肃宁诸县地四百余顷赐寿宁侯张鹤龄,其家人因侵民地三倍,且殴民至死,下巡抚高铨勘报。
铨言可耕者无几,请仍赋民,不许。
时王府、勋戚庄田例亩征银三分,独鹤龄奏加征二分,且概加之沙碱地。
经抗章执奏,命侍郎许进偕太监硃秀覆核。
经言:"地已再勘,今复遣使,徒滋烦扰。 昔太祖以刘基故减青田赋,征米五合,欲使基乡里子孙世世颂基。 今兴济笃生皇后,正宜恤民减赋,俾世世戴德,何乃使小民衔怨无已也。"
顷之,进等还言此地乃宪庙皇亲柏权及民恒产,不可夺。
帝竟予鹤龄,如其请加税,而命偿权直,除民租额。
经等复谏曰:"东宫、亲王庄田征税自有例,鹤龄不宜独优。 权先帝妃家,亦戚畹也,名虽偿直,实乃夺之。 天下将谓陛下惟厚椒房亲,不念先朝外戚。"
帝终不纳。
大同缺战马,马文升请太仓银以市。
经言:"粮马各有司存。 祖训六部毋相压,兵部侵户部权,非祖训。"
帝为改拨太仆银给之。
给事中鲁昂请尽括税役金钱输太仓,经曰:"不节织造、赏赉、斋醮、土木之费,而欲括天下财,是舛也。"
内官传旨索太仓银三万两为灯费,持不与。
经刚介方正,好强谏,虽重忤旨不恤。
宦官、贵戚皆惮而疾之。
太监李广死,帝得朝臣与馈遗簿籍,大怒。
科道因劾诸臣交通状,有及经者。
经上疏曰:"昨科道劾廷臣奔竞李广,阑入臣名。 虽蒙恩不问,实含伤忍痛,无以自明。 夫人奔竞李广,冀其进言左右,图宠眷耳。 陛下试思广在时,曾言及臣否。 且交结馈遗簿籍具在,乞检曾否有臣姓名。 更严鞫广家人,臣但有寸金、尺帛,即治臣交结之罪,斩首市曹,以为奔竞无耻之戒。 若无干涉,亦乞为臣洗雪,庶得展布四体,终事圣明。 若令含污忍垢,即死填沟壑,目且不瞑。"
帝慰答之。
十三年,星变,自陈乞休。
报许,赐敕驰驿,加太子太保,以侣钟代。
廷臣争上章留之,中外论荐者至八十余疏,咸报寝。
武宗即位,言官复荐,召为南京户部尚书,遭继母忧未任。
正德三年,服阕。
经婿兵部尚书曹元方善刘瑾,言经虽老尚可用,乃召为礼部尚书。
固辞不许,强赴召。
受事数月即谢病去。
五年三月卒,年七十一。
赠太保,谥文端。
子曾,进士。
浙江右参政。
耿裕,字好问,刑部尚书九畴子也。
景泰五年进士。
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改工科。
天顺初,以九畴为右都御史,改裕检讨。
九畴坐劾石亨贬,裕亦谪泗州判官。
终父丧,补定州。
成化初,召复检讨,历国子司业、祭酒。
侯伯年幼者皆肄业监中,裕采古诸侯、贵戚言行可法者为书授之,帝闻而称善。
历吏部左右侍郎。
坐尚书尹旻累,停俸者再。
已,代旻为尚书。
大学士万安与裕不协,而李孜省私其同乡李裕,欲使代裕,相与谋中之。
坐以事,调侍郎黎淳南京,而夺裕俸。
言官复交劾,宥之。
裕入谢,既出,帝怒曰:"吾再宽裕罪,当再谢。 今一谢,以夺俸故,意鞅鞅耶?"孜省等因而倾之,遂调南京礼部,而以李裕代。
逾年,孝宗嗣位,转南京兵部参赞机务。
弘治改元,召拜礼部尚书。
时公私侈靡,耗费日广。
裕随事救正,因灾异条上时事及申理言官,先后陈言甚众,大要归于节俭。
给事中郑宗仁疏节光禄供应,裕等请纳其奏。
巡视光禄御史田CO以供费不足累行户,请借太仓银偿之。
裕等言,疑有侵盗弊,请敕所司禁防,帝皆从之。
南京守备中官请增奉先殿日供品物,裕等不可。
帝方践阼,斥番僧还本土,止留乳奴班丹等十五人。
其后多潜匿京师,转相招引,斋醮复兴。
言官以为言,裕等因力请驱斥。
帝乃留百八十二人,余悉逐之。
礼部公廨火,裕及侍郎倪岳、周经等请罪,被劾下狱。
已,释之,停其俸。
初,撒马儿罕及土鲁番皆贡狮子,甘肃镇守太监傅德先图形以进,巡按御史陈瑶请却之。
裕等乞从瑶请,而治德违诏罪,帝不从。
后番使再至,留京师,频有宣召。
裕等言:"番人不道,因朝贡许其自新。 彼复潜称可汗,兴兵犯顺。 陛下优假其使,适遇倔强之时,彼将谓天朝畏之,益长桀骜。 且狮子野兽,无足珍异。"
帝即遣其使还。
寻代王恕为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御用监匠人李纶等以内降得官,裕言:"先有诏,文官不由臣部推举传乞除授者,参送法司按治。 今除用纶等,不信前诏,不可。"
给事中吕献等皆论奏,裕亦再疏争,终不听。
裕为人坦夷谅直,谙习朝章。
秉铨数年,无爱憎,亦不徇毁誉,铨政称平。
自奉澹泊。
两世贵盛,而家业萧然,父子并以名德称。
九年正月卒,年六十七。
赠太保,谥文恪。
倪岳,字舜咨,上元人。
父谦,奉命祀北岳,母梦绯衣神入室,生岳,遂以为名。
谦终南京礼部尚书,谥文僖。
岳,天顺八年进士。
改庶吉士,授编修。
成化中,历侍读学士,直讲东宫。
二十二年擢礼部右侍郎,仍直经筵。
弘治初,改左侍郎。
岳好学,文章敏捷,博综经世之务。
尚书耿裕方正持大体,至礼文制度率待岳而决。
六年,裕改吏部,岳遂代为尚书。
诏召国师领占竹于四川,岳力谏,帝不从。
给事中夏昂、御史张祯等相继争之,事竟寝。
时营造诸王府,规制宏丽,逾永乐、宣德之旧。
岳请颁成式。
又以四方所报灾异,礼部于岁终类奏,率为具文,乃详次其月日,博引经史征应。
劝帝勤讲学,开言路,宽赋役,慎刑罚,黜奸贪,进忠直,汰冗员,停斋醮,省营造,止滥赏。
帝颇采纳焉。
左侍郎徐琼与后家有连,谋代岳。
九年,南京吏部缺尚书,廷推琼。
诏加岳太子太保,往任之,而琼果代岳。
寻改岳南京兵部参赞机务。
还,代屠滽为吏部尚书,严绝请托,不徇名誉,铨政称平。
岳状貌魁岸,风采严峻,善断大事。
每盈廷聚议,决以片言,闻者悦服。
同列中,最推逊马文升,然论事未尝苟同。
前后陈请百余事,军国弊政剔抉无遗。
疏出,人多传录之。
论西北用兵害尤切,其略云:
近岁毛里孩、阿罗忽、孛罗出、加思兰大为边患。
盖缘河套之中,水草甘肥,易于屯牧,故贼频据彼地,拥众入掠。
诸将怯懦,率婴城自守。
苟或遇敌,辄至挫衄。
既莫敢折其前锋,又不能邀其归路。
敌进获重利,退无后忧,致兵锋不靖,边患靡宁。
命将徂征,四年三举,绝无寸功。
或高卧而归,或安行以返。
析圭担爵,优游朝行,辇帛舆金,充牣私室。
且军旅一动,辄报捷音,赐予滥施,官秩轻授。
甚至妄杀平民,谬称首级。
敌未败北,辄以奔遁为辞。
功赏所加,非私家子弟,即权门厮养。
而什伍之卒,转饷之民,则委骨荒城,膏血野草。
天怒人怨,祸几日深,非细故也。
京营素号冗怯。
留镇京师,犹恐未壮根本,顾乃轻于出御,用亵天威。
临阵辄奔,反堕边军之功,为敌人所侮。
且延绥边也,去京师远;宣府、大同亦边也,去京师近。
彼有门庭之喻,此无陛楯之严,可乎?顷兵部建议:令宣府出兵五千,大同出兵一万,并力以援延绥,而不虑其相去既远,往返不逮,人心苦于转移,马力疲于奔轶。
夫声东击西者,贼寇之奸态也。
捣虚批亢者,兵家之长策也。
精锐既尽乎西,老弱乃留于北。
万一北或有警,而西未可离,首尾衡决,远近坐困,其可为得计哉?至于延绥士马屯集,粮糗不赀,乃以山西、河南之民任飞刍转粟之役。
徒步千里,夫运而妻供,父挽而子荷,道路愁怨,井落空虚。
幸而得至,束刍百钱,斗粟倍直;不幸遇贼,身且毙矣,他尚何云。
输将不足则有轻赍,轻赍不足又有预征。
水旱不可先知,丰歉未能逆卜,征如何其可预也。
又令民输刍粟补官,而媚权贵私亲故者,或出空牒以授,仓庾无升合之入。
至若输粟给盐,则豪右请托,率占虚名鬻之,而商贾费且倍蓰。
官爵日轻,盐法日沮,而边储之不充如故也。
又朝廷出帑藏给边,岁为银数十万。
山西、河南输轻赍于边者,岁不下数十万。
银日积而多则银益贱,粟日散而少则粟益贵。
而不知者,遂于养兵之中,寓养狙之术。
或以茶盐,或以银布,名为准折粮价,实则侵克军需。
故朝廷有糜廪之虞,军士无果腹之乐。
至兵马所经,例须应付。
居平,人日米一斗,马日刍一束。
追逐,一日之间或一二堡,或三四城,岂能俱给哉?而典守者巧为窃攘之谋,凡所经历悉有开支,罔上行私,莫此为甚。
及访御敌之策,则又论议纷纭。
有谓复受降之故险,守东胜之旧城,使声援交接,犄角易制。
夫欲复城河北,即须塞外屯兵。
出孤远之军,涉荒漠之地,辎重为累,馈饷惟艰。
彼或抄掠于前,蹑袭于后。
旷日持久,军食乏绝。
进不得城,退不得归,一败而声威大损矣。
又有谓统十万之众,裹半月之粮,奋扬武威,扫荡窟穴,使河套一空。
事非不善也。
然帝王之兵,以全取胜;孙、吴之法,以逸待劳。
今欲鼓勇前行,穷搜远击,乘危履险,觊万一之幸。
赢粮远随则重不及事,提兵深入则孤不可援。
且其间地方千里,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
彼或往来迁徙,罢我驰驱。
我则情见势屈,为敌所困。
既失坐胜之机,必蹈覆没之辙。
其最无策者,又欲弃延绥勿守,使兵民息肩,不知一民尺土皆受之祖宗,不可忽也。
向失东胜,故今日之害萃于延绥,而关陕震动。
今弃延绥,则他日之害钟于关陕,而京师震动。
贼愈近而祸愈大矣。
因陈重将权、增城堡、广斥堠、募民壮、去客兵、明赏罚、严间谍、实屯田、复边漕数事。
时兵部方主用兵,不能尽用也。
十四年十月卒,年五十八。
赠少保,谥文毅。
明世父子官翰林,俱谥文,自岳始。
闵珪,字朝瑛,乌程人。
天顺八年进士。
授御史。
出按河南,以风力闻。
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进广东按察使。
久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
南、赣诸府多盗,率强宗家仆。
珪请获盗连坐其主,法司议从之。
尹直辈谋之李孜省,取中旨责珪不能弭盗,左迁广西按察使。
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
入为刑部右侍郎,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与总兵官毛锐讨古田僮。
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自临桂深入,败死,军遂退。
诏停俸讨贼。
珪复进兵,连破七寨,他贼悉就抚。
弘治七年迁南京刑部尚书,寻召为左都御史。
十一年,东宫出阁,加太子少保。
十三年代白昂为刑部尚书,再加太子太保。
以灾异与都御史戴珊共陈时政八事,又陈刑狱四事,多报可。
珪久为法官,议狱皆会情比律,归于仁恕。
宣府妖人李道明聚众烧香,巡抚刘聪信千户黄珍言,株连数十家,谓道明将引北寇攻宣府。
及逮讯无验,珪乃止坐道明一人,余悉得释,而抵珍罪,聪亦下狱贬官。
帝之亲鞫吴一贯也,将置大辟,珪进曰:"一贯推案不实,罪当徒。"
帝不允,珪执如初。
帝怒,戴珊从旁解之。
帝乃霁威,令更拟。
珪终以原拟上,帝不悦,召语刘大夏。
对曰:"刑官执法乃其职,未可深罪。"
帝默然久之,曰:"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但此事太执耳。"
卒如珪议。
正德元年六月,以年逾七十再疏求退,不允。
及刘瑾用事,九卿伏阙固谏,韩文被斥,珪复连章乞休。
明年二月诏加少保,赐敕驰传归。
六年十月卒,年八十二。
赠太保,谥庄懿。
从孙如霖,南京礼部尚书。
如霖曾孙洪学,吏部尚书。
洪学从弟梦得,兵部戎政尚书。
他为庶僚者复数人。
戴珊,字廷珍,浮梁人。
父哻,由乡举官嘉兴教授,有学行。
富人数辈遣其奴子入学,哻不可。
贿上官强之,执愈坚,见忤,坐他事去。
珊幼嗜学,天顺末,与刘大夏同举进士。
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学政。
成化十四年迁陕西副使,仍督学政。
正身率教,士皆爱慕之。
历浙江按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终任不携一土物。
弘治二年,以王恕荐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
蜀盗野王刚流劫竹山、平利。
珊合川、陕兵,檄副使硃汉等讨擒其魁,余皆以胁从论,全活甚众。
入历刑部左、右侍郎,与尚书何乔新、彭韶共事。
晋府宁化王钟鈵淫虐不孝,勘不得实,再遣珊等勘之,遂夺爵禁锢。
进南京刑部尚书。
久之,召为左都御史。
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苟合。
给事中吴蕣、王盖自疑见黜,连疏诋吏部尚书马文升,并言珊纵妻子纳贿。
珊等乞罢,帝慰留之。
御史冯允中等言:"文升、珊历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词废计典。"
乃下蕣、盖诏狱,命文升、珊即举察事。
珊等言:"两人逆计当黜,故先劾臣等。 今黜之,彼必曰是挟私也。 苟避不黜,则负委任,而使诈谖者得志。"
帝命上两人事蹟,皆黜之。
已,刘健等因召对,力言盖罪轻,宜调用。
帝方向用文升、珊,卒不纳。
帝晚年召对大臣,珊与大夏造膝宴见尤数。
一日,与大夏侍坐。
帝曰:"时当述职,诸大臣皆杜门。 如二卿者,虽日见客何害。"
袖出白金赉之,曰:"少佐而廉。"
且属勿廷谢,曰:"恐为他人忌也。"
珊以老疾数求退,辄优诏勉留,遣医赐食,慰谕有加。
珊感激泣下,私语大夏曰:"珊老病子幼,恐一旦先朝露,公同年好友,何惜一言乎?"大夏曰:"唯唯。"
后大夏燕对毕,帝问珊病状,言珊实病,乞悯怜听其归。
帝曰:"彼属卿言耶?主人留客坚,客则强留。 珊独不能为朕留耶?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辈,犹家人父子。 今太平未兆,何忍言归!"大夏出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
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视事。
疾作,遂卒。
赠太子太保,谥恭简。
赞曰:孝宗之为明贤君,有以哉。
恭俭自饬,而明于任人。
刘、谢诸贤居政府,而王恕、何乔新、彭韶等为七卿长,相与维持而匡弼之。
朝多君子,殆比隆开元、庆历盛时矣。
乔新、韶虽未究其用,而望著朝野。
史称宋仁宗时,国未尝无嬖幸,而不足以累治世之体;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
孝宗初政,亦略似之。
不然,承宪宗之季,而欲使政不旁挠,财无滥费,滋培元气,中外乂安,岂易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