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讥日篇第七十
世俗既信岁时,而又信日。
举事若病死灾患,大则谓之犯触岁月,小则谓之不避日禁。
岁月之传既用,日禁之书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辩论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举事,不考於心而合於日,不参於义而致於时。
时日之书,众多非一,略举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时之人,将一疑而倍之。
夫祸福随盛衰而至,代谢而然。
举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验。
祸福自至,则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惧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
《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
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乃为吉良。
不合此历,转为凶恶。”
夫葬,藏棺也;敛,藏尸也。
初死藏尸於棺,少久藏棺於墓。
墓与棺何别?敛与葬何异?敛於棺不避凶,葬於墓独求吉。
如以墓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钧也。
治木以赢尸,穿土以埋棺,治与穿同事,尸与棺一实也。
如以穿土贼地之体,凿沟耕园,亦宜择日。
世人能异其事,吾将听其禁;不能异其事,吾不从其讳。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刚柔;刚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刚柔,月之奇耦,合於《葬历》,验之於吉,无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时,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数,案其葬日,未必合於历。
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
假令鲁小君以刚日死,至葬日己丑,刚柔等矣。
刚柔合,善日也。
不克葬者,避雨也。
如善日,不当以雨之故,废而不用也。
何则?雨不便事耳,不用刚柔,重凶不吉,欲便事而犯凶,非鲁人之意,臣子重慎之义也。
今废刚柔,待庚寅日中,以为吉也。
《礼》:"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
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二月崩,八月葬。
诸侯、卿、大夫、士皆然。
如验之《葬历》,则天子、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
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
春秋之时,可谓衰矣!隐、哀之间,不肖甚矣。
然而葬埋之日,不见所讳,无忌之故也。
周文之世,法度备具,孔子意密,《春秋》义纤,如废吉得凶,妄举触祸,宜有微文小义,贬讥之辞。
今不见其义,无《葬历》法也。
祭祀之历,亦有吉凶。
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
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
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
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
盖以不见其形,但以生人之礼准况之也。
生人饮食无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审有知,与人无异,则祭不宜择日。
如无知也,不能饮食,虽择日避忌,其何补益?实者,百祀无鬼,死人无知。
百祀报功,示不忘德。
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无福,不祭无祸。
祭与不祭,尚无祸福,况日之吉凶,何能损益?如以杀牲见血,避血忌、月杀,则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数千头,不择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冬月断囚亦数千人,其刑於市,不择吉日,受祸者,未必狱吏也。
肉尽杀牲,狱具断囚。
囚断牲杀,创血之实,何以异於祭祀之牲?独为祭祀设历,不为屠工、狱吏立见,世俗用意不实类也。
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讳,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 卯日沐,令人白头。"
夫人之所爱憎,在容貌之好丑;头发白黑,在年岁之稚老。
使丑如嫫母,以子日沐,能得爱乎?使十五女子以卯日沐,能白发乎?且沐者,去首垢也。
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皆去一形之垢,其实等也。
洗、盥、浴不择日,而沐独有日。
如以首为最尊,则浴亦治面,面亦首也。
如以发为最尊,则栉亦宜择日。
栉用木,沐用水,水与木俱五行也。
用木不避忌,用水独择日。
如以水尊於木,则诸用水者宜皆择日。
且水不若火尊,如必以尊卑,则用火者宜皆择日。
且使子沐,人爱之;卯沐,其首白者,谁也?夫子之性,水也;卯,木也。
水不可爱,木色不白。
子之禽鼠,卯之兽兔也。
鼠不可爱,兔毛不白。
以子日沐,谁使可爱?卯日沐,谁使凝白者?夫如是,沐之日无吉凶,为沐立日历者,不可用也。
裁衣有书,书有吉凶。
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
夫衣与食俱辅人体,食辅其内,衣卫其外。
饮食不择日,制衣避忌日,岂以衣为於其身重哉?人道所重,莫如食急,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衣服,货也。
如以加之於形为尊重,在身之物,莫大於冠。
造冠无禁,裁衣有忌,是於尊者略,卑者详也。
且夫沐去头垢,冠为首饰;浴除身垢,衣卫体寒。
沐有忌,冠无讳;浴无吉凶,衣有利害。
俱为一体,共为一身,或善或恶,所讳不均,欲人浅知,不能实也。
且衣服不如车马。
九锡之礼,一曰车马,二曰衣服。
作车不求良辰,裁衣独求吉日,俗人所重,失轻重之实也。
工伎之书,起宅盖屋必择日。
夫屋覆人形,宅居人体,何害於岁月而必择之?如以障蔽人身者神恶之,则夫装车、治船、着盖、施帽,亦当择日。
如以动地穿土神恶之,则夫凿沟耕园亦宜择日。
夫动土扰地神,地神能原人无有恶意,但欲居身自安,则神之圣心,必不忿怒。
不忿怒,虽不择日,犹无祸也。
如土地之神不能原人之意,苟恶人动扰之,则虽择日,何益哉?王法禁杀伤人,杀伤人皆伏其罪,虽择日犯法,终不免罪;如不禁也,虽妄杀伤,终不入法。
县官之法,犹鬼神之制也;穿凿之过,犹杀伤之罪也。
人杀伤,不在择日,缮治室宅何,故有忌?又学书讳丙日,云:"仓颉以丙日死也。"
礼不以子卯举乐,殷、夏以子卯日亡也。
如以丙日书,子卯日举乐,未必有祸,重先王之亡日,凄怆感动,不忍以举事也。
忌日之法,盖丙与子卯之类也,殆有所讳,未必有凶祸也。
堪舆历,历上诸神非一,圣人不言,诸子不传,殆无其实。
天道难知,假令有之,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不讳何祸?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民亦用之,王者闻之,不刑法也。
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天神何为独当责之?王法举事,以人事之可否,不问日之吉凶。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春秋》祭祀,不言卜日。
《礼》曰:"内事以柔日,外事以刚日。"
刚柔以慎内外,不论吉凶以为祸福。
卜筮篇第七十一
俗信卜筮,谓卜者问天,筮者问地,蓍神龟灵,兆数报应,故舍人议而就卜筮,违可否而信吉凶。
其意谓天地审告报,蓍龟真神也。
如实论之,卜筮不问天地,蓍龟未必神灵。
有神灵,问天地,俗儒所言也。
何以明之?
子路问孔子曰:"猪肩羊膊,可以得兆,雚苇藁芼,可以得数,何必以蓍龟?"孔子曰:"不然!盖取其名也。 夫蓍之为言耆也,龟之为言旧也,明狐疑之事,当问耆旧也。"
由此言之,蓍不神,龟不灵,盖取其名,未必有实也。
无其实,则知其无神灵,无神灵,则知不问天地也。
且天地口耳何在,而得问之?天与人同道,欲知天,以人事。
相问,不自对见其人,亲问其意,意不可知。
欲问天,天高,耳与人相远。
如天无耳,非形体也。
非形体,则气也,气若云雾,何能告人?蓍以问地,地有形体,与人无异。
问人,不近耳,则人不闻,人不闻,则口不告人。
夫言问天,则天为气,不能为兆;问地,则地耳远,不闻人言。
信谓天地告报人者,何据见哉?
人在天地之间,犹虮虱之着人身也。
如虮虱欲知人意,鸣人耳傍,人犹人闻。
何则?小大不均,音语不通也。
今以微小之人,问巨大天地,安能通其声音?天地安能知其旨意?或曰:"人怀天地之气。 天地之气,在形体之中,神明是矣。 人将卜筮,告令蓍龟,则神以耳闻口言。 若己思念,神明从胸腹之中闻知其旨。 故钻龟揲蓍,兆见数著。"
夫人用神思虑,思虑不决,故问蓍龟。
蓍龟兆数,与意相应,则是神可谓明告之矣。
时或意以为可,兆数不吉;或兆数则吉,意以为凶。
夫思虑者,己之神也;为兆数者,亦己之神也。
一身之神,在胸中为思虑,在胸外为兆数,犹人入户而坐,出门而行也。
行坐不异意,出入不易情。
如神明为兆数,不宜与思虑异。
天地有体,故能摇动。
摇动有生之类也。
生,则与人同矣。
问生人者,须以生人,乃能相报。
如使死人问生人,则必不能相答。
今天地生而蓍龟死,以死问生,安能得报?枯龟之骨,死蓍之茎,问生之天地,世人谓之天地报应,误矣。
如蓍龟为若版牍,兆数为若书字,象类人君出教令乎?则天地口耳何在而有教令?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天不言,则亦不听人之言。
天道称自然无为,今人问天地,天地报应,是自然之有为以应人也。
案《易》之文,观揲蓍之法,二分以象天地,四揲以象四时,归奇於扐,以象闰月。
以象类相法,以立卦数耳。
岂云天地〔告〕报人哉?
人道,相问则对,不问不应。
无求,空扣人之门;无问,虚辨人之前,则主人笑而不应,或怒而不对。
试使卜筮之人,空钻龟而卜,虚揲蓍而筮,戏弄天地,亦得兆数,天地妄应乎?又试使人骂天而卜,驱地而筮,无道至甚,亦得兆数。
苟谓兆数天地之神,何不灭其火,灼其手,振其指而乱其数,使之身体疾痛,血气凑踊?而犹为之见兆出数,何天地之不惮劳,用心不恶也?由此言之,卜筮不问天地,兆数非天地之报,明矣。
然则卜筮亦必有吉凶。
论者或谓随人善恶之行也,犹瑞应应善而至,灾异随恶而到。
治之善恶,善恶所致也,疑非天地故应之也。
吉人钻龟,辄从善兆;凶人揲蓍,辄得逆数。
何以明之?纣,至恶之君也,当时灾异繁多,七十卜而皆凶,故祖伊曰:"格人元龟,罔敢知吉。"
贤者不举,大龟不兆,灾变亟至,周武受命。
高祖龙兴,天人并佑,奇怪既多,丰、沛子弟,卜之又吉。
故吉人之体,所致无不良;凶人之起,所招无不丑。
卫石骀卒,无适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
五人皆沐浴佩玉。
石祁子曰:"焉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
卫人卜以龟为有知也。
龟非有知,石祁子自知也。
祁子行善政,有嘉言,言嘉政善,故有明瑞。
使时不卜,谋之於众,亦犹称善。
何则?人心神意同吉凶也。
此言若然,然非卜筮之实也。
夫钻龟揲蓍,自有兆数,兆数之见,自有吉凶,而吉凶之人,适与相逢。
吉人与善兆合,凶人与恶数遇,犹吉人行道逢吉事,顾睨见祥物,非吉事祥物为吉人瑞应也。
凶人遭遇凶恶於道,亦如之。
夫见善恶,非天应答,适与善恶相逢遇也。
钻龟揲蓍有吉凶之兆者,逢吉遭凶之类也。
何以明之?周武王不豫,周公卜三龟。
公曰:"乃逢是吉。"
鲁卿庄叔生子穆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夫卜曰逢,筮曰遇,实遭遇所得,非善恶所致也。
善则逢吉,恶则遇凶,天道自然,非为人也。
推此以论,人君治有吉凶之应,亦犹此也。
君德遭贤,时适当平,嘉物奇瑞偶至。
不肖之君,亦反此焉。
世人言卜筮者多,得实诚者寡。
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
夫钻龟揲蓍,兆数辄见。
见无常占,占者生意。
吉兆而占谓之凶,凶数而占谓之吉,吉凶不效,则谓卜筮不可信。
周武王伐纣,卜筮之,逆,占曰:"大凶。"
太公推蓍蹈龟而曰:"枯骨死草,何知而凶?"夫卜筮兆数,非吉凶误也,占之不审吉凶,吉凶变乱,变乱,故太公黜之。
夫蓍筮龟卜,犹圣王治世;卜筮兆数,犹王治瑞应。
瑞应无常,兆数诡异。
诡异则占者惑,无常则议者疑。
疑则谓〔世〕未治,惑则谓〔占〕不良。
何以明之?夫吉兆数,吉人可遭也;治遇符瑞,圣德之验也。
周王伐纣,遇乌鱼之瑞,其卜曷为逢不吉之兆?使武王不当起,出不宜逢瑞;使武王命当兴,卜不宜得凶。
由此言之,武王之卜,不得凶占,谓之凶者,失其实也。
鲁将伐越,筮之,得"鼎折足"。
子贡占之以为凶。
何则?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谓之凶。
孔子占之以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谓之吉。"
鲁伐越,果克之。
夫子贡占鼎折足以为凶,犹周之占卜者谓之逆矣。
逆中必有吉,犹折鼎足之占,宜以伐越矣。
周多子贡直占之知,寡若孔子诡论之材,故睹非常之兆,不能审也。
世因武王卜,无非而得凶,故谓卜筮不可纯用,略以助政,示有鬼神,明己不得专。
著书记者,采掇行事,若韩非《饰邪》之篇,明已效之验,毁卜訾筮,非世信用。
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误也。
《洪范》稽疑,卜筮之变,必问天子卿士,或时审是。
夫不能审占,兆数不验,则谓卜筮不可信用。
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监其脑,占曰"凶"。
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 君之脑者,柔之也。"
以战果胜,如咎犯占。
夫占梦与占龟同。
晋占梦者不见象指,犹周占龟者不见兆者为也。
象无不然,兆无不审。
人之知暗,论之失实也。
传或言:武王伐纣,卜之而龟《兆昔》。
占者曰"凶"。
太公曰:"龟《兆昔》,以祭则凶,以战则胜。"
武王从之,卒克纣焉。
审若此传,亦复孔子论卦,咎犯占梦之类也。
盖兆数无不然,而吉凶失实者,占不巧工也。
辨祟篇第七十二
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
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
故发病生祸,絓\法入罪,至於死亡,殚家灭门,皆不重慎,犯触忌讳之所致也。
如实论之,乃妄言也。
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后,不能不有吉凶。
见吉则指以为前时择日之福,见凶则刾以为往者触忌之祸。
多或择日而得祸,触忌而获福。
工伎射事者欲遂其术,见祸忌而不言,闻福匿而不达,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
故世人无愚智、贤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惧信向,不敢抵犯。
归之久远,莫能分明,以为天地之书,贤圣之术也。
人君惜其官,人民爱其身,相随信之,不复狐疑。
故人君兴事,工伎满閤,人民有为,触伤问时。
奸书伪文,由此滋生。
巧惠生意,作知求利,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愈非古法度圣人之至意也。
圣人举事,先定於义。
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
故《书》列七卜,《易》载八卦,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
然而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
人命悬於天,吉凶存於时。
命穷,操行善,天不能续。
命长,操行恶,天不能夺。
天,百神主也。
道德仁义,天之道也;战粟恐惧,天之心也。
废道灭德,贱天之道;险隘恣睢,悖天之意。
世间不行道德,莫过桀、纣;妄行不轨,莫过幽、厉。
桀、纣不早死,幽、厉不夭折。
由此言之,逢福获喜,不在择日避时;涉患丽祸,不在触岁犯月,明矣。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苟有时日,诚有祸祟,圣人何惜不言?何畏不说?案古图籍,仕者安危,千君万臣,其得失吉凶,官位高下,位禄降升,各有差品。
家人治产,贫富息耗,寿命长短,各有远近。
非高大尊贵举事以吉日,下小卑贱以凶时也。
以此论之,则亦知祸福死生不在遭逢吉祥、触犯凶忌也。
然则人之生也,精气育也;人之死者,命穷绝也。
人之生未必得吉逢喜,其死,独何为谓之犯凶触忌?以孔子证之,以死生论之,则亦知夫百祸千凶,非动作之所致也。
孔子圣人,知府也;死生,大事也;大事,道效也。
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众文微言不能夺,俗人愚夫不能易,明矣。
人之於世,祸福有命;人之操行,亦自致之。
其安居无为,祸福自至,命也。
其作事起功,吉凶至身,人也。
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
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
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筮不审,欲人之知也。
夫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
人,物也,万物之中有知慧者也。
其受命於天,禀气於元,与物无异。
鸟有巢栖,兽有窟穴,虫鱼介鳞,各有区处,犹人之有室宅楼台也。
能行之物,死伤病困,小大相害。
或人捕取以给口腹,非作窠穿穴有所触,东西行徙有所犯也。
人有死生,物亦有终始;人有起居,物亦有动作。
血脉、首足、耳目、鼻口与人不别,惟好恶与人不同,故人不能晓其音,不见其指耳!及其游於党类,接於同品,其知去就,与人无异。
共天同地,并仰日月,而鬼神之祸,独加於人,不加於物,未晓其故也。
天地之性,人为贵,岂天祸为贵者作,不为贱者设哉!何其性类同而祸患别也?
刑不上大夫,圣王於贵者阔也。
圣王刑贱不罚贵,鬼神祸贵不殃贱,非《易》所谓大人与鬼神合其吉凶也。
〔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罗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
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
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
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
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遗殃。
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於祸,名曰犯触,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
犹系罪司空作徒,未必到吏日恶,系役时凶也。
使杀人者求吉日出诣吏,剬罪〔者〕,推善时入狱系,宁能令事解,赦令至哉?人不触祸不被罪,不被罪不入狱。
一旦令至,解械径出,未必解除其凶者也。
天下千狱,狱中万囚,其举事未必触忌讳也。
居位食禄,专城长邑,以千万数,其迁徙日未必逢吉时也。
历阳之都,一夕沉而为湖,其民未必皆犯岁月也。
高祖始起,丰、沛俱复,其民未必皆慎时日也。
项羽攻襄安,襄安无噍类,未必不祷赛也。
赵军为秦所坑於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俱死,其出家时,未必不择时也。
辰日不哭,哭有重丧。
戊己死者,复尸有随。
一家灭门,先死之日,未必辰与戊己也。
血忌下杀牲,屠肆不多祸,上朔不会众,沽沾舍不触殃。
涂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室中之殡柩,未必还以归忌。
由此言之,诸占射祸祟者,皆不可信用。
信用之者,皆不可是。
夫使食口十人,居一宅之中,不动锤〔锸〕,不更居处,祠祀嫁娶,皆择吉日,从春至冬,不犯忌讳,则夫十人比至百年,能不死乎?占射事者必将复曰:"宅有盛衰,若岁破、直符,不知避也。"
夫如是,令数问工伎之家,宅盛即留,衰则避之,及岁破、直符,辄举家移,比至百年,能不死乎?占射事者必将复曰:"移徙触时,往来不吉。"
夫如是,复令辄问工伎之家,可徙则往,可还则来。
比至百年,能不死乎?占射事者必将复曰:"泊命寿极。"
夫如是,人之死生,竟自有命,非触岁月之所致,无负凶忌之所为也。
难岁篇第七十三
俗人险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实定。
是以儒雅服从,工伎得胜。
吉凶之书,伐经典之义;工伎之说,凌儒雅之论。
今略实论,令〔观〕览,揔核是非,使世一悟。
《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
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
假令太岁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移东西,若徙四维,相之如者皆吉。
何者?不与太岁相触,亦不抵太岁之冲也。
实问:避太岁者,何意也?令太岁恶人徙乎?则徙者皆有祸。
令太岁不禁人徙,恶人抵触之乎?则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
太岁之意,犹长吏之心也。
长吏在涂,人行触车马,干其吏从,长吏怒之,岂独抱器载物,去宅徙居触犯之者,而乃责之哉?昔文帝出,过霸陵桥,有一人行逢车驾,逃於桥下,以为文帝之车已过,疾走而出,惊乘舆马。
文帝怒,以属廷尉张释之。
释之当论。
使太岁之神行若文帝出乎?则人犯之者,必有如桥下走出之人矣。
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触遇太岁之出也?为移徙者,又不能处。
不能处,则犯与不犯未可知。
未可知,则其行与不行未可审也。
且太岁之神审行乎?则宜有曲折,不宜直南北也。
长吏出舍,行有曲折。
如天神直道不曲折乎?则从东西、四维徙者,犹干之也。
若长吏之南北行,人从东如西,四维相之如,犹抵触之。
如不正南北,南北之徙又何犯?如太岁不动行乎,则宜有宫室营堡,不与人相见,人安得而触之?如太岁无体,与长吏异,若烟云虹霓,直经天地,极子午南北陈乎?则东西徙,若四维徙者,亦干之。
譬若今时人行触繁雾蜮气,无从横负乡皆中伤焉。
如审如气,人当见之,虽不移徙,亦皆中伤。
且太岁,天别神也,与青龙无异。
龙之体不过数千丈,如令神者宜长大,饶之数万丈,令体掩北方,当言太岁在北方,不当言在子。
其东有丑,其西有亥,明不专掩北方,极东西之广,明矣。
令正言在子位,触土之中,直子午者不得南北徙耳,东边直丑巳之地,西边直亥、未之民,何为不得南北徙?丑与亥地之民,使太岁左右通,得南北徙及东西徙。
何则?丑在子东,亥在子西,丑、亥之民东西徙,触岁之位;巳、未之民东西徙,忌岁所破。
儒者论天下九州,以为东西南北,尽地广长,九州之内五千里,竟三河土中。
周公卜宅,《经》曰:"王来绍上帝,自服於土中。"
雒则土之中也。
邹衍论之,以为九州之内五千里,竟合为一州,在东〔南〕位,名曰赤县州。
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八十一州。
此言殆虚。
地形难审,假令有之,亦一难也。
使天下九州,如儒者之议,直雒邑以南,对三河以北,豫州、荆州、冀州之部有太岁耳。
雍、梁之间,青、兗、徐、扬之地,安得有太岁?使如邹衍之论,则天下九州在东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岁?如太岁不在天地极,分散在民间,则一家之宅,辄有太岁。
虽不南北徙,犹抵触之。
假令从东里徙西里,西里有太岁,从东宅徙西宅,西宅有太岁,或在人之东西,或在人之南北,犹行途上,东西南北皆逢触人。
太岁位数千万亿,天下之民徙者皆凶,为移徙者何以审之?如审立於天地之际,犹王者之位在土中也。
东方之民,张弓西射,人不谓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处也。
今徙岂能北至太岁位哉!自止徙百步之内,何为谓之伤太岁乎?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为岁在子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触其冲,故谓之凶。
夫破者须有以椎破之也。
如审有所用,则不徙之民,皆被破害;如无所用,何能破之!
夫雷,天气也,盛夏击折,折木破山,时暴杀人。
使太岁所破,若迅雷也,则声音宜疾,死者宜暴;如不若雷,亦无能破。
如谓冲抵为破,冲抵安能相破?东西相与为冲,而南北相与为抵。
如必以冲抵为凶,则东西常凶而南北常恶也。
如以太岁神,其冲独凶,神莫过於天地,天地相与为冲,则天地之间无生人也。
或上十二神,登明、从魁之辈,工伎家谓之皆天神也。
常立子、丑之位,俱有冲抵之气,神虽不若太岁,宜有微败。
移徙者虽避太岁之凶,犹触十二神之害,为移徙时者,何以不禁?冬气寒,水也,水位在北方。
夏气热,火也,火位在南方。
案秋冬寒,春夏热者,天下普然,非独南北之方水火冲也。
今太岁位在子耳,天下皆为太岁,非独子、午冲也。
审以所立者为主,则午可为大夏,子可为大冬。
冬夏南北徙者,可复凶乎?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
王之冲死,相之冲囚,王相冲位,有死囚之气。
干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
文为经所载,道为圣所信,明审於太岁矣。
人或以立春东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
太岁立於子,彼东北徙,坤卦近於午,犹艮以坤,徙触子位,何故独凶?正月建於寅,破於申,从寅、申徙,相之如者,无有凶害。
太岁不指午,而空曰岁破;午实无凶祸,而虚禁南北,岂不妄哉!
十二月为一岁,四时节竟,阴阳气终,竟复为一岁,日月积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谓之立於子位乎?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
岁则日、月、时之类也。
岁而有神,日、月、时亦复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
岁犹统元也。
岁有神,统元复有神乎?论之以为无。
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过於天地,天地不害人。
人谓百神,百神不害人。
太岁之气,天地之气也,何憎於人,触而为害?且文曰:"甲子不徙。"
言甲与子殊位,太岁立子不居甲,为移徙者,运之而复居甲。
为之而复居甲,为移徙时者,亦宜复禁东西徙。
甲与子钧,其凶宜同。
不禁甲,而独忌子,为移徙时者,竟妄不可用也。
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触岁,触岁不能不得时死。
工伎之人,见今人之死,则归祸於往时之徙。
俗心险危,死者不绝,故太岁之言,传世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