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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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卷十四 王充

状留篇第四十论贤儒之才,既超程矣,世人怪其仕宦不进,官爵卑细。

以贤才退在俗吏之后,信〔可〕怪也。

夫如是,而适足以见贤不肖之分,睹高下多少之实也。

龟生三百岁,大如钱,游於莲叶之上。

三千岁青边缘,巨尺二寸。

蓍生七十岁生一茎,七百岁生十茎。

神灵之物也,故生迟留,历岁长久,故能明审。

实贤儒之在世也,犹灵蓍、神龟也。

计学问之日,固已尽年之半矣。

锐意於道,遂无贪仕之心。

及其仕也,纯特方正,无员锐之操。

故世人迟取进难也。

针锥所穿,无不畅达。

使针锥末方,穿物无一分之深矣。

贤儒方节而行,无针锥之锐,固安能自穿、取畅达之功乎?且骥一日行千里者,无所服也,使服任车舆,驽马同〔昔〕。

骥曾以引盐车矣,垂头落汗,行不能进。

伯乐顾之,王良御之,空身轻驰,故有千里之名。

今贤儒怀古今之学,负荷礼义之重,内累於胸中之知,外劬於礼义之操,不敢妄进苟取,故有稽留之难。

无伯乐之友,不遭王良之将,安得驰於清明之朝,立千里之迹乎?且夫含血气物之生也,行则背在上而腹在下;其病若死,则背在下而腹在上。

何则?背肉厚而重,腹肉薄而轻也。

贤儒、俗吏,并在当世,有似於此。

将明道行,则俗吏载贤儒,贤儒乘俗吏。

将暗道废,则俗吏乘贤儒,贤儒处下位,犹物遇害,腹在上而背在下也。

且背法天而腹法地,生行得其正,故腹背得其位;病死失其宜,故腹反而在背上。

非唯腹也,凡物仆僵者,足又在上。

贤儒不遇,仆废於世,踝足之吏,皆在其上。

东方朔曰:"目不在面而在於足,救昧不给,能何见乎?"汲黯谓武帝曰:"陛下用吏如积薪矣,后来者居上。"

原汲黯之言,察东方朔之语,独〔非〕以俗吏之得地,贤儒之失职哉?故夫仕宦,失地难以观德;得地难以察不肖。

名生於高官,而毁起於卑位。

卑位,固赏贤儒之所在也。

遵礼蹈绳,修身守节,在下不汲汲,故有沉滞之留。

沉滞在能自济,故有不拔之扼。

其积学於身也多,故用心也固。

俗吏无以自修,身虽拔进,利心摇动,则有下道侵渔之操矣。

枫桐之树,生而速长,故其皮肌不能坚刚。

树檀以五月生叶,后彼春荣之木,其材强劲,车以为轴。

殷之桑谷,七日大拱,长速大暴,故为变怪。

大器晚成,宝货难售也。

不崇一朝,辄成贾者,菜果之物也。

是故湍濑之流,沙石转而大石不移。

何者?大石重而沙石轻也。

沙石转积於大石之上,大石没而不见。

贤儒俗吏,并在世俗,有似於此。

遇暗长吏,转移俗吏超在贤儒之上,贤儒处下,受驰走之使,至或岩居穴处,没身不见。

咎在长吏不能知贤,而贤者道大,力劣不能拔举之故也。

夫手指之物器也,度力不能举,则不敢动。

贤儒之道,非徒物器之重也。

是故金铁在地,焱风不能动,毛芥在其间,飞扬千里。

夫贤儒所怀,其犹水中大石、在地金铁也。

其进不若俗吏速者,长吏力劣,不能用也。

毛芥在铁石间也,一口之气,能吹毛芥,非必焱风。

俗吏之易迁,犹毛芥之易吹也。

故夫转沙石者,湍濑也;飞毛芥者,焱风也。

活水洋风,毛芥不动。

无道理之将,用心暴猥,察吏不详,遭以奸迁,妄授官爵,猛水之转沙石,焱风之飞毛芥也。

是故毛芥因异风而飞,沙石遭猛流而转,俗吏遇悖将而迁。

且圆物投之於地,东西南北,无之不可,策杖叩动,才微辄停。

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徒,须人动举。

贤儒,世之方物也,其难转移者,其动须人也。

鸟轻便於人,趋远,人不如鸟,然而天地之性人为贵。

蝗虫之飞,能至万里;麒麟须献,乃达阙下。

然而蝗虫为灾,麒麟为瑞。

麟有四足,尚不能自致,人有两足,安能自达?故曰:燕飞轻於凤皇,兔走疾於麒麟,{圭黾}跃躁於灵龟,蛇腾便於神龙。

吕望之徒,白首乃显;百里奚之知,明於黄发:深为国谋,因为王辅,皆夫沉重难进之人也。

轻躁早成,祸害暴疾。

故曰:其进锐者,退速。

阳温阴寒,历月乃至;灾变之气,一朝成怪。

故夫河冰结合,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

干将之剑,久在炉炭,銛锋利刃,百熟炼历。

久销乃见作留,成迟故能割断。

肉暴长者曰肿,泉暴出者曰涌,酒暴熟者易酸,醢暴酸者易臭。

由此言之,贤儒迟留,皆有状故。

状故云何?学多道重,为身累也。

草木之生者湿,湿者重;死者枯。

枯而轻者易举,湿而重者难移也。

然元气所在,在生不在枯。

是故车行於陆,船行於沟,其满而重者行迟,空而轻者行疾。

先王之道,载在胸腹之内,其重不徒船车之任也。

任重,其取进疾速,难矣。

窃人之物,其得非不速疾也,然而非其有,得之非己之力也。

世人早得高官,非不有光荣也,而尸禄素餐之谤,喧哗甚矣。

且贤儒之不进,将相长吏不开通也。

农夫载谷奔都,贾人赍货赴远,皆欲得其愿也。

如门郭闭而不通,津梁绝而不过,虽有勉力趋时之势,奚由早至以得盈利哉?长吏妒贤,不能容善,不被钳赭之刑,幸矣,焉敢望官位升举,道理之早成也?

寒温篇第四十一说寒温者曰:人君喜则温,怒则寒。

何则?喜怒发於胸中,然后行出於外,外成赏罚。

赏罚,喜怒之效。

故寒温渥盛,雕物伤人。

夫寒温之代至也,在数日之间,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气发胸中,然后渥盛於外。

见外寒温,则知胸中之气也。

当人君喜怒之时,胸中之气未必更寒温也。

胸中之气,何以异於境内之气?胸中之气,不为喜怒变,境内寒温,何所生起?六国之时,秦、汉之际,诸侯相伐,兵革满道,国有相攻之怒,将有相胜之志,夫有相杀之气,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

太平之世,唐、虞之时,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当时天下未必常温也。

岂喜怒之气,为小发,不为大动邪?何其不与行事相中得也?夫近水则寒,近火则温,远之渐微。

何则?气之所加,远近有差也。

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边则寒,南极则热。

火之在炉,水之在沟,气之在躯,其实一也。

当人君喜怒之时,寒温之气,闺门宜甚,境外宜微。

今案寒温,外内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

世儒说称,妄处之也。

王者之变在天下,诸侯之变在境内,卿大夫之变在其位,庶人之变在其家。

夫家人之能致变,则喜怒亦能致气。

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当怒反喜,纵过饰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温。

由此言之,变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类相招致也。 喜者和温,和温赏赐,阳道施予,阳气温,故温气应之。 怒者愠恚,愠恚诛杀。 阴道肃杀,阴气寒,故寒气应之。 虎啸而谷风至,龙兴而景云起。 同气共类,动相招致。 故曰:‘以形逐影,以龙致雨’。 雨应龙而来,影应形而去。 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 秋冬断刑,小狱微原,大辟盛寒,寒随刑至,相招审矣。"

夫比寒温於风云,齐喜怒於龙虎,同气共类,动相招致,可矣。

虎啸之时,风从谷中起;龙兴之时,云起百里内。

他谷异境,无有风云。

今寒温之变,并时皆然。

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验。

齐、鲁接境,赏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当时可齐国温、鲁地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

蚩尤之民,湎湎纷纷;亡秦之路,赤衣比肩,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

帝都之市,屠杀牛羊,日以百数,刑人杀牲,皆有贼心,帝都之市,气不能寒。

或曰:"人贵於物,唯人动气。"

夫用刑者动气乎?用受刑者为变也?如用刑者,刑人杀禽,同一心也。

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为万物,百贱不能当一贵乎?或曰:"唯人君动气,众庶不能。"

夫气感必须人君,世何称於邹衍?邹衍匹夫,一人感气,世又然之。

刑一人而气辄寒,生一人而气辄温乎?赦令四下,万刑并除,当时岁月之气不温。

往年,万户失火,烟焱参天;河决千里,四望无垠。

火与温气同,水与寒气类。

失火河决之时,不寒不温。

然则寒温之至,殆非政治所致。

然而寒温之至,遭与赏罚同时,变复之家,因缘名之矣。

春温夏暑,秋凉冬寒,人君无事,四时自然。

夫四时非政所为,而谓寒温独应政治?正月之始,正月之后,立春之际,百刑皆断,囹圄空虚。

然而一寒一温,当其寒也,何刑所断?当其温也,何赏所施?由此言之,寒温,天地节气,非人所为,明矣。

人有寒温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

遭风逢气,身生寒温。

变操易行,寒温不除。

夫身近而犹不能变除其疾,国邑远矣,安能调和其气?人中於寒,饮药行解,所苦稍衰;转为温疾,吞发汗之丸而应愈。

燕有寒谷,不生五谷。

邹衍吹律,寒谷可种。

燕人种黍其中,号曰黍谷。

如审有之,寒温之灾,复以吹律之事,调和其气,变政易行,何能灭除?是故寒温之疾,非药不愈;黍谷之气,非律不调。

尧遭洪水,使禹治之。

寒温与尧之洪水,同一实也。

尧不变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

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温非政治所招。

或难曰:《洪范》庶征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

若,顺;燠,温;恒,常也。

人君急,则常寒顺之;舒,则常温顺之。

寒温应急舒,谓之非政,如何?夫岂谓急不寒、舒不温哉?人君急舒而寒温递至,偶适自然,若故相应,犹卜之得兆、筮之得数也。

人谓天地应令问,其实适然。

夫寒温之应急舒,犹兆数之应令问也。

外若相应,其实偶然。

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

二令参偶,遭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故曰道也。

使应政事,是有,非自然也。

《易》京氏布六十卦於一岁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

卦有阴阳,气有升降。

阳升则温,阴升则寒。

由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政治也。

案《易》无妄之应,水旱之至,自有期节。

百灾万变,殆同一曲。

变复之家,疑且失实。

何以为疑?夫大人与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

《洪范》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

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徒,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后天而奉天时乎?后者,天已寒温於前,而人赏罚於后也。

由此言之,人言与《尚书》不合,一疑也。

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两家乖迹,二疑也。

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气温,旦旸气寒。

夫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

雨旦旸反寒,旸旦雨反温,不以类相应,三疑也。

三疑不定,"自然"之说,亦未立也。

谴告篇第四十二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

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

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

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

故楚〔庄〕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予〕乎!"灾异为谴告,故〔庄〕王惧而思之也。

曰:此疑也。

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

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

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

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

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於罂,烹肉於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

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芍药失其和也。

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

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

使〔庄〕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

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无为。

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

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易其气以觉悟之。

用刑非时,刑气寒,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

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

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且。

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

历者,适也。

太伯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

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

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将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鼓瑟者误於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

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

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

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祀兹酒。"

齐奢於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

何则?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

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

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见於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子令观桥梓之树。

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

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於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

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

无相觉悟之感,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

是故《离》下、《兑》上曰革。

革,更也。

火金殊气,故能相革。

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屈原疾楚之臰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浴之言。

凡相溷者,或教之熏隧,或令之负豕。

二言之於除臰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有以益。

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

西门豹急,佩韦以自宽;董安於缓,带弦以自促。

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

〔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

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

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

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故谏之为言,"间"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

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报虐用威。"

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

今刑失赏宽,恶也,〔天〕复为恶以应之,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

故以善驳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

舜戒禹曰:"毋若丹硃敖。"

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纣!"毋者,禁之也。

丹硃、殷纣至恶,故曰"毋"以禁之。

夫言"毋若",孰与言必若哉?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

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增其恶哉?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

圣贤以善反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

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

皇帝不觉,为之不止。

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缠之。

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太伯教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倮也?故吴之知礼义也,太伯改其俗也。

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赵他入南越,箕踞椎髻。

汉朝称苏武而毁赵他。

之性习越土气,畔冠带之制,陆贾说之,夏服雅礼,风告以义,赵他觉悟,运心向内。

如陆贾复越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汉制哉?三教之相违,文质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袭也。

谴告人君误,不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谴告之教,不从如何?管、蔡篡畔,周公告教之至於再三。

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

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

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与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

狄牙之调味也,酸则沃之以水,淡则加之以咸。

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

今刑罚失实,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於寒,为温於温,此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

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必信也?

今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冷。

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

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儒者之说又言:"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 先异后灾,先教后诛之义也。 曰:此复疑也。 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谷弃不藏。 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 顾可言政治失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儒者之说,俗人言也。 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敝衣}裂,中杀人物。 谓天罚阴过,外一闻若是,内实不然。 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 非谓之言,不然之说也。 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后将复有,愿贯械待时。 后竟复然。 即不为谴告,何故复有?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改也。 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终始。 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 子云识微,知后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 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 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

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

予之谴告,何伤於义。

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

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於天德。

何以知其聋也?以其听之聪也。

何以知其盲也?以其视之明也。

何以知其狂也?以其言之当也。

夫言当视听聪明,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

今言天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

《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

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於贤者之心。"

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

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於灾异,故疑之也。

《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

之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

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

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

验古以〔今〕,知天以人。

受终於文祖,不言受终於天。

尧之心知天之意也。

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

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天意。

《诗》之"眷顾",《洪范》之"震怒",皆以人身效天之意。

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当时岂有上天之教哉?周公推心合天志也。

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

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世无圣人,安所得圣人之言?贤人庶几之才,亦圣人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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