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 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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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卷十 王充

非韩篇第二十九

韩子之术,明法尚功。

贤无益於国不加赏;不肖无害於治不施罚。

责功重赏,任刑用诛。

故其论儒也,谓之不耕而食,比之於一蠹;论有益与无益也,比之於鹿马。

马之似鹿者千金,天下有千金之马,无千金之鹿,鹿无益,马有用也。

儒者犹鹿,有用之吏犹马也。

夫韩子知以鹿马喻,不知以冠履譬。

使韩子不冠,徒履而朝,吾将听其言也。

加冠於首而立於朝,受无益之服,增无益之〔行〕,言与服相违,行与术相反,吾是以非其言而不用其法也。

烦劳人体,无益於人身,莫过跪拜。

使韩子逢人不拜,见君父不谒,未必有贼於身体也。

然须拜谒以尊亲者,礼义至重,不可失也。

故礼义在身,身未必肥;而礼义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

以谓有益,礼义不如饮食。

使韩子赐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为之乎?夫拜谒,礼义之效,非益身之实也,然而韩子终不失者,不废礼义以苟益也。

夫儒生,礼义也;耕战,饮食也。

贵耕战而贱儒生,是弃礼义求饮食也。

使礼义废,纲纪败,上下乱而阴阳缪,水旱失时,五谷不登,万民饥死,农不得耕,士不得战也。

子贡去告朔之饩羊,孔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子贡恶费羊,孔子重废礼也。

故以旧防为无益而去之,必有水灾;以旧礼为无补而去之,必有乱患。

儒者之在世,礼义之旧防也,有之无益,无之有损。

庠序之设,自古有之。

重本尊始,故立官置吏。

官不可废,道不可弃。

儒生,道官之吏也,以为无益而废之,是弃道也。

夫道无成效於人,成效者须道而成。

然足蹈路而行,所蹈之路,须不蹈者。

身须手足而动,待不动者。

故事或无益,而益者须之;无效,而效者待之。

儒生,耕战所须待也,弃而不存,如何也?

韩子非儒,谓之无益有损,盖谓俗儒无行操,举措不重礼,以儒名而俗行,以实学而伪说,贪官尊荣,故不足贵。

夫志洁行显,不徇爵禄,去卿相之位若脱躧者,居位治职,功虽不立,此礼义为业者也。

国之所以存者,礼义也。

民无礼义,倾国危主。

今儒者之操,重礼爱义,率无礼义士,激无义之人。

人民为善,爱其主上,此亦有益也。

闻伯夷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风者,薄夫敦,鄙夫宽。

此上化也,非人所见。

段干木阖门不出,魏文敬之,表式其闾,秦军闻之,卒不攻魏。

使魏无干木,秦兵入境,境土危亡。

秦,强国也,兵无不胜,兵加於魏,魏国必破,三军兵顿,流血千里。

今魏文式阖门之士,却强秦之兵,全魏国之境,济三军之众,功莫大焉,赏莫先焉。

齐有高节之士,曰狂谲、华士,二人昆弟也,义不降志,不仕非其主。

太公封於齐,以此二子解沮齐众,开不为上用之路,同时诛之。

韩子善之,以为二子无益而有损也。

夫狂谲、华士,段干木之类也,太公诛之,无所却到;魏文侯式之,却强秦而全魏。

功孰大者?使韩子善干木阖门高节,魏文式之,是也;狂谲、华士之操,干木之节也,善太公诛之,非也。

使韩子非干木之行,下魏文之式,则干木以此行而有益,魏文用式之道为有功;是韩子不赏功尊有益也。

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

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

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於秦兵。

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於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

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

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

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

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

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

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

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

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

高皇帝议欲废太子,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

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高祖见之,心消意沮,太子遂安。

使韩子为吕后议,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

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

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养力者,养气力之士,以明能用兵。

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

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

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

徐偃王修行仁义,陆地朝者三十二国,强楚闻之,举兵而灭之。

此有德守,无力备者也。

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

韩子之术不养德,偃王之操不任力。

二者偏驳,各有不足。

偃王有无力之祸,知韩子必有无德之患。

凡人禀性也,清浊贪廉,各有操行,犹草木异质,不可复变易也。

狂谲、华士不仕於齐,犹段干木不仕於魏矣。

性行清廉,不贪富贵,非时疾世,义不苟仕,虽不诛此人,此人行不可随也。

太公诛之,韩子是之,是谓人无性行,草木无质也。

太公诛二子,使齐有二子之类,必不为二子见诛之故,不清其身;使无二子之类,虽养之,终无其化。

尧不诛许由,唐民不皆樔处;武王不诛伯夷,周民不皆隐饿;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闾,魏国不皆阖门。

由此言之,太公不诛二子,齐国亦不皆不仕。

何则?清廉之行,人所不能为也。

夫人所不能为,养使为之,不能使劝;人所能为,诛以禁之,不能使止。

然则太公诛二子,无益於化,空杀无辜之民。

赏无功,杀无辜,韩子所非也。

太公杀无辜,韩子是之,以韩子之术杀无辜也。

夫执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诛之。

如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赏之乎?赏须功而加,罚待罪而施。

使太公不赏出仕未有功之人,则其诛不仕未有罪之民,非也;而韩子是之,失误之言也。

且不仕之民,性廉寡欲;好仕之民,性贪多利。

利欲不存於心,则视爵禄犹粪土矣。

廉则约省无极,贪则奢泰不止;奢泰不止,则其所欲不避其主。

案古篡畔之臣,希清白廉洁之人。

贪,故能立功;骄,故能轻生。

积功以取大赏,奢泰以贪主位。

太公遗此法而去,故齐有陈氏劫杀之患。

太公之术,致劫杀之法也;韩子善之,是韩子之术亦危亡也。

周公闻太公诛二子,非而不是,然而身执贽以下白屋之士。

白屋之士,二子之类也,周公礼之,太公诛之,二子之操,孰为是者?宋人有御马者不进,拔剑刭而弃之於沟中;又驾一马,马又不进,又刭而弃之於沟。

若是者三。

以此威马,至矣,然非王良之法也。

王良登车,马无罢驽。

尧、舜治世,民无狂悖。

王良驯马之心,尧、舜顺民之意。

人同性,马殊类也。

王良能调殊类之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

然则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驯马也;太公之诛二子,宋人之刭马也。

举王良之法与宋人之操,使韩子平之,韩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

王良全马,宋人贼马也。

马之贼,则不若其全;然则,民之死,不若其生。

使韩子非王良,自同於宋人,贼善人矣。

如非宋人,宋人之术与太公同。

非宋人,是太公,韩子好恶无定矣。

治国犹治身也。

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伤害之操,则交党疏绝,耻辱至身。

推治身以况治国,治国之道当任德也。

韩子任刑独以治世,是则治身之人任伤害也。

韩子岂不知任德之为善哉?以为世衰事变,民心靡薄,故作法术,专意於刑也。

夫世不乏於德,犹岁不绝於春也。

谓世衰难以德治,可谓岁乱不可以春生乎?人君治一国,犹天地生万物。

天地不为乱岁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也。"

周穆王之世,可谓衰矣,任刑治政,乱而无功。

甫侯谏之,穆王存德,享国久长,功传於世。

夫穆王之治,初乱终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后也,前任蚩尤之刑,后用甫侯之言也。

夫治人不能舍恩,治国不能废德,治物不能去春。

韩子欲独任刑用诛,如何?

鲁缪公问於子思曰:"吾闻庞扪是子不孝,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对曰:"君子尊贤以崇德,举善以劝民。 若夫过行,是细人之所识也,臣不知也。"

子思出,子服厉伯见。

君问庞是子,子服厉伯对以其过,皆君〔之〕所未曾闻。

自是之后,君贵子思而贱子服厉伯。

韩子闻之,以非缪公,以为明君求奸而诛之,子思不以奸闻,而厉伯以奸对,厉伯宜贵,子思宜贱。

今缪公贵子思,贱厉伯,失贵贱之宜,故非之也。

夫韩子所尚者,法度也。

人为善,法度赏之;恶,法度罚之。

虽不闻善恶於外,善恶有所制矣。

夫闻恶不可以行罚,犹闻善不可以行赏也。

非人不举奸者,非韩子之术也。

使韩子闻善,必将试之;试之有功,乃肯赏之。

夫闻善不辄加赏,虚言未必可信也。

若此,闻善与不闻,无以异也。

夫闻善不辄赏,则闻恶不辄罚矣。

闻善必试之,闻恶必考之。

试有功乃加赏,考有验乃加罚。

虚闻空见,实试未立,赏罚未加。

赏罚未加,善恶未定,未定之事,须术乃立,则欲耳闻之,非也。

郑子产晨出,过东匠之宫,闻妇人之哭也,抚其仆之手而听之。

有间,使吏执而问之;手杀其夫者也。

翼日,其仆问曰:"夫子何以知之?"子产曰:"其声不恸。 凡人於其所亲爱也,知病而忧,临死而惧,已死而哀。 今哭夫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

韩子闻而非之曰:"子产不亦多事乎?奸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后知之,则郑国之得奸寡矣。 不任典城之吏,察参伍之正,不明度量,待尽聪明、劳知虑而以知奸,不亦无术乎!"韩子之非子产,是也。

其非缪公,非也。

夫妇人之不哀,犹庞〔是〕子不孝也。

非子产持耳目以知奸,独欲缪公须问以定邪。

子产不任典城之吏,而以耳〔闻〕定实;缪公亦不任吏,而以口问立诚。

夫耳闻口问,一实也,俱不任吏,皆不参伍。

厉伯之对不可以立实,犹妇人之哭不可以定诚矣。

不可定诚,使吏执而问之。

不可以立实,不使吏考,独信厉伯口,以罪不考之奸,如何?

韩子曰:"子思不以过闻,缪公贵之。 子服厉伯以奸闻,缪公贱之。 人情皆喜贵而恶贱,故季氏之乱成而不上闻。 此鲁君之所以劫也。"

夫鲁君所以劫者,以不明法度邪,以不早闻奸也?夫法度明,虽不闻奸,奸无由生;法度不明,虽日求奸,决其源鄣之以掌也。

御者无衔,见马且奔,无以制也。

使王良持辔,马无欲奔之心,御之有数也。

今不言鲁君无术,而曰"不闻奸";不言〔不〕审法度,而曰"不通下情",韩子之非缪公也,与术意而相违矣。

庞扪是子不孝,子思不言,缪公贵之。

韩子非之,以为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

夫不孝之人,下愚之才也。

下愚无礼,顺情从欲,与鸟兽同,谓之恶,可也,谓奸,非也。

奸人外善内恶,色厉内荏,作为操止象类贤行,以取升进,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为恶,以取弃殉之咎乎?庞扪是子可谓不孝,不可谓奸。

韩子谓之奸,失奸之实矣。

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择;烁金百镒,盗跖不搏。"

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

设明法於邦,有盗贼之心,不敢犯矣;不测之者,不敢发矣。

奸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

明法恐之,则不须考奸求邪於下矣。

使法峻,民无奸者;使法不峻,民多为奸。

而不言明王之严刑峻法,而云求奸而诛之。

言求奸,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

世不专意於明法,而专心求奸。

韩子之言,与法相违。

人之释沟渠也,知者必溺身。

不塞沟渠而缮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阏,其势必溺人也。

臣子之性欲奸君父,犹水之性溺人也。

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闻知,是犹不备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

溺於水,不责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备也。

然则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

备溺不阏水源,防劫不求臣奸,韩子所宜用教己也。

水之性胜火,如裹之以釜,水煎而不得胜,必矣。

夫君犹火也,臣犹水也,法度釜也。

火不求水之奸,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刺孟篇第三十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将何以利吾国乎?"孟子曰:"仁义而已,何必曰利。"

夫利有二:有货财之利,有安吉之利。

惠王曰"何以利吾国"?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於径难以货财之利也?《易》曰:"利见大人","利涉大川","《干》,元享利贞"。

《尚书》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

行仁义,得安吉之利。

孟子必〕且语问惠王:"何谓‘利吾国’",惠王言货财之利,乃可答若设。

令惠王之问未知何趣,孟子径答以货财之利。

如惠王实问货财,孟子无以验效也;如问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货财之利,失对上之指,违道理之实也。

齐王问时子:"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 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

孟子曰:"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

夫孟子辞十万,失谦让之理也。

夫富贵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

故君子之於爵禄也,有所辞,有所不辞。

岂以己不贪富贵之故,而以距逆宜当受之赐乎?

陈臻问曰:"於齐,王馈兼金一百镒而不受;於宋,归七十镒而受;於薛,归五十镒而受取。 前日之不受是,则今受之非也。 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 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 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归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戒归之备乎!’予何为不受?若於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归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夫金归或受或不受,皆有故。

非受之时已贪,当不受之时己不贪也。

金有受不受之义,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

今不曰"己无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贪富",引前辞十万以况后万。

前当受十万之多,安得辞之?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於诸侯,不亦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而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

受尧天下,孰与十万?舜不辞天下者,是其道也。

今不曰受十万非其道,而曰己不贪富贵,失谦让也。

安可以为戒乎?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孟子曰:"可。 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哙。 有士於此,而子悦之,不告於王,而私与之子之爵禄。 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则可乎?何以异於是。"

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 沈同曰:‘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 ’彼然而伐之。 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 ’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 ’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

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也?”

夫或问孟子劝王伐燕,不诚是乎?沈同问"燕可伐与",此挟私意欲自伐之也。

知其意慊於是,宜曰:"燕虽可伐,须为天吏,乃可以伐之。"

沈同意绝,则无伐燕之计矣。

不知有此私意而径应之,不省其语,是不知言也。

公孙丑问曰:"敢问夫子恶乎长?"孟子曰:"我知言。"

又问:"何谓知言?"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 生於其心,害於其政,发於其政;害於其事。 虽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孟子知言者也,又知言之所起之祸,其极所致之〔害〕,见彼之问,则知其措辞所欲之矣。

知其所之,则知其极所当害矣。

孟子有云:"民举安,王庶几改诸!予日望之。"

孟子所去之王,岂前所不朝之王哉?而是,何其前轻之疾而后重之甚也?如非是前王,则不去,而於后去之,是后王不肖甚於前;而去三日宿,於前不甚,不朝而宿於景丑氏。

何孟子之操,前后不同?所以为王,终始不一也?

且孟子在鲁,鲁平公欲见之。

嬖人臧仓毁孟子,止平公。

乐正子以告。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 行止非人所能也。 予之不遇鲁侯,天也!"前不遇於鲁,后不遇於齐,无以异也。

前归之天,今则归之於王。

孟子论称竟何定哉?夫不行於齐,王不用,则若臧仓之徒毁谗之也。

此亦止或尼之也,皆天命不遇,非人所能也。

去,何以不径行而留三宿乎?天命不当遇於齐,王不用其言,天岂为三日之间易命使之遇乎?在鲁则归之於天,绝意无冀;在齐则归之於王,庶几有望。

夫如是,不遇之议一在人也。

或曰:初去,未可以定天命也。

冀三日之间,王复追之,天命或时在三日之间故可也。

夫言如是,齐王初使之去者,非天命乎?如使天命在三日之间,鲁平公比三日亦时弃臧仓之议,更用乐正子之言,往见孟子,孟子归之於天,何其早乎?如三日之间,公见孟子,孟子奈前言何乎?

孟子去齐,充虞涂问曰:"夫子若不豫色然。 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 ’曰:“彼一时也,此一时也。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矣。 由周以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 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乎?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而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夫孟子言五百年有王者兴,何以见乎?帝喾王者,而尧又王天下;尧传於舜,舜又王天下;舜传於禹,禹又王天下。

四圣之王天下也,断踵而兴。

禹至汤且千岁,汤至周亦然,始於文王,而卒传於武王。

武王崩,成王、周公共治天下。

由周至孟子之时,又七百岁而无王者。

五百岁必有王者之验,在何世乎?云"五百岁必有王者",谁所言乎?论不实事考验,信浮淫之语;不遇去齐,有不豫之色;非孟子之贤效与俗儒无殊之验也?

"五百年"者,以为天出圣期也,又言以"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其意以为天欲平治天下,当以五百年之间生圣王也。

如孟子之言,是谓天故生圣人也。

然则五百岁者,天生圣人之期乎?如是其期,天何不生圣?圣王非其期故不生。

孟子犹信之,孟子不知天也。

"自周已来,七百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

何谓数过?何谓"时可"乎?数则时,时则数矣。

"数过",过五百年也。

从周到今七百余岁,逾二百岁矣。

设或王者,生失时矣,又言"时可",何谓也?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又言"其间必有名世",与王者同乎?异也?如同,为再言之?如异,"名世"者,谓何等也?谓孔子之徒、孟子之辈,教授后生,觉悟顽愚乎?已有孔子,己又以生矣。

如谓圣臣乎?当与圣〔王〕同时。

圣王出,圣臣见矣。

言五百年而已,何为言其间?如不谓五百年时,谓其中间乎?是谓二三百年之时也。

〔人〕不与五百年时圣王相得。

夫如是,孟子言其间必有名世者,竟谓谁也?"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 如欲治天下,舍予而谁也?"言若此者,不自谓当为王者,有王者,若为王臣矣。

为王者臣,皆天也。

己命不当平治天下,不浩然安之於齐,怀恨有不豫之色,失之矣。

彭更问曰:"士无事而食,可乎?"孟子曰:"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 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於子。 於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世之学者,而不得食於子。 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 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孟子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於子,可食而食之矣。 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

曰:"有人於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食功也。"

夫孟子引毁瓦画墁者,欲以诘彭更之言也。

知毁瓦画墁无功而有志,彭更必不食也。

虽然,引毁瓦画墁,非所以诘彭更也。

何则?诸志欲求食者,毁瓦画墁者不在其中。

不在其中,则难以诘人矣。

夫人无故毁瓦画墁,此不痴狂则遨戏也。

痴狂人之,志不求食,遨戏之人,亦不求食。

求食者,皆多人所〔共〕得利之事,以作此鬻卖於市,得贾以归,乃得食焉。

今毁瓦画墁,无利於人,何志之有?有知之人,知其无利,固不为也;无知之人,与痴狂比,固无其志。

夫毁瓦画墁,犹比童子击壤於涂,何以异哉?击壤於涂者,其志亦欲求食乎?此尚童子,未有志也。

巨人博戏,亦画墁之类也。

博戏之人,其志复求食乎?博戏者尚有相夺钱财,钱财众多,己亦得食,或时有志。

夫投石超距,亦画墁之类也。

投石超距之人,其志有求食者乎?然则孟子之诘彭更也,未为尽之也。

如彭更以孟子之言,可谓御人以口给矣。

匡章子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乎?居於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 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扶服往,将食之。 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也。"

孟子曰:"於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 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 仲子之所居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兄戴,盖禄万锺。 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 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弗居也。 辟兄离母,处於於陵。 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也,己频蹙曰:恶用是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 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 出而吐之。 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不居,以於陵则居之。 是尚能为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夫孟子之非仲子也,不得仲子之短矣。

仲子之怪鹅如吐之者,岂为在母不食乎?乃先谴鹅曰:"恶用鶂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以食之,其兄曰:"是鶂鶂之肉。"

仲子耻负前言,即吐而出之。

而兄不告,则不吐;不吐,则是食於母也。

谓之"在母则不食",失其意矣。

使仲子执不食於母,鹅膳至,不当食也。

今既食之,知其为鹅,怪而吐之。

故仲子之吐鹅也,耻食不合己志之物也,非负亲亲之恩,而欲勿母食也。

又"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性,则蚓而后可者也。 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是谓蚓为至廉也。

仲子如蚓,乃为廉洁耳。

今所居之宅,伯夷之所筑;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

仲子居而食之,於廉洁可也。

或时食盗跖之所树粟,居盗跖之所筑室,污廉洁之行矣。

用此非仲子,亦复失之。

室因人故,粟以屦纑易之,正使盗之所树筑,己不闻知。

今兄之不义,有其操矣。

操见於众,昭晰议论,故避於陵,不处其宅,织屦辟纑,不食其禄也。

而欲使仲子处於陵之地,避若兄之宅,吐若兄之禄,耳闻目见,昭晰不疑,仲子不处不食,明矣。

今於陵之宅,不见筑者为谁,粟,不知树者为谁,何得成室而居之?得成粟而食之?孟子非之,是为太备矣。

仲子所居,或时盗之所筑,仲子不知而居之,谓之不充其操,唯蚓然后可者也。

夫盗室之地中,亦有蚓焉,食盗宅中之槁壤,饮盗宅中之黄泉,蚓恶能为可乎?在仲子之操,满孟子之议,鱼然后乃可。

夫鱼处江海之中,食江海之士,海非盗所凿,士非盗所聚也。

然则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

夫仲子之去母辟兄,与妻独处於陵,以兄之宅为不义之宅,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故不处不食,廉洁之至也,然则其徒于陵归候母也,宜自赍食而行。

鹅膳之进也,必与饭俱。

母之所为饭者,兄之禄也。

母不自有私粟。

以食仲子,明矣。

仲子食兄禄也。

伯夷不食周粟。

饿死於首阳之下,岂一食周粟而以污其洁行哉?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谓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当比矣。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顺受其正。 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

尽其道而死者,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谓人无触值之命也。

顺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

夫子不王,颜渊早夭,子夏失明,伯牛为疠。

四者行不顺与?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极戮,非徒桎梏也。

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则比干、子胥行不顺也。

人禀性命,或当压溺兵烧,虽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窦广国与百人俱卧积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广国独济,命当封侯也。

积炭与岩墙何以异?命不压,虽岩崩,有广国之命者,犹将脱免。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

命当压,犹或使之立於墙下。

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当贱,虽载入宫,犹为守者。

不立岩墙之下,与孔甲载子入宫,同一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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