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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何维楷办矿片"十年"
再台北基隆煤矿,自沈葆楨开办以来,筹画经营,规模宏远;原冀扩开风气,为国家富强之謨,詎阅时未久,流弊已深。
臣到基隆后,接见矿局提调杨崇銓、矿务学生张金生,俱言煤务亏折甚多,不肯明言数目。
自京沪以及基隆局外之人,皆言每月煤局亏折本银八千內外。
当委记名道朱守謨潜往查勘,並飭提调杨崇銓將光绪九年正月至本年三月该局所用经费以及出售煤价节开具报。
续据先后送呈月报,覈计用度与销售煤价,均属有盈无絀,不知亏折何由。
现飭將开办以来歷年帐目全数查出,提至台北府城详细覈算,以清积弊。
惟以后必须明干大员督率,切实经营,方期有利无弊。
查有河南候补道何维楷精明干练,办事精能,勤於会计,曾经开办磁州煤矿,熟悉情形,若以办理基隆煤矿,必能日见起色。
该道现在天津,可否请旨飭下北洋大臣李鸿章转飭来台接办,以期整顿,实於矿务有裨。
按何维楷未至台,因此片足见矿事原起,存之。
陈澹然识。
·奸商吞匿釐金道员通同作弊请撤任委署查办摺"十一年五月十三日"
窃查台湾釐税,以进口洋药为大宗。
自前台澎道张梦元於光绪六年招商包办,刘璈抵任后,仍令商包。
上年係归董事陈郁堂包办。
自九月后,以法人封口为名,照常征收,丝毫不解。
今春三月,经前贵州藩司沈应奎由粮台委员查出中路鹿港等口隱匿釐金四万六千两,稟请查追,该商始知事露,始报称台南征收一万五千余两,聊为饰辩狡谋\,吞匿情罪昭然。
叠经臣札提陈郁堂来辕讯究,竟敢抗延不到。
台湾道刘璈督办税釐,上年秋冬,餉项万分支絀,宜如何筹画搜查,顾持危局;乃任该商吞匿巨款至六万余两之多,事前既为隱庇,事后更加徇纵。
台餉奇絀,上劳圣主忧勤,各疆臣百方筹济,不遗余力,刘璈身在局中,何以膜视?上年十一月底,稟报台南餉竭,溃散堪虞,截留台北协餉五万两,商吞巨款,若罔闻知。
本年三月底,该道会同沈应奎稟请全台洋药釐金每年加征十万元,仍由陈郁堂包办。
臣批该商侵吞隱射,业经札提来辕,应候讯办確查,再行覈议。
该道硬行抗办,若无事然,竟於四月初一日详报加征,仍由该商承办。
臣叠次访查,洋药、茶脑釐金、均多吞匿。
税务为餉糈所关,岂容丝毫侵蚀?该道於奉批后犹復具详为商人回护,显係通同作弊,侵没餉需。
臣已檄令撤任,听候查办,所遗台澎道员缺应即委员署理。
龚照瑗正在结算制造局並上海购买军槭各帐,尚难到台。
查有江苏候补道陈鸣志练达精明,深通营务,持躬廉洁,守正不阿,堪以署理。
现经臣飭令陈鸣志將所部恪靖土勇两营妥为遣撤,该道即赴台南接署道篆。
除將刘璈贪污狡诈、劣蹟多端、另摺奏参外,一面摧提奸商陈郁堂到案研讯,有无通同作弊情形,谨驰驛具奏。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奉旨:刘璈著即撤任,听候查办,余依议,该部知道。
钦此。
再台湾釐金煤务,自刘璈到任后,煤务每年开销经费十余万两,釐金於正税之外勒索私费,洋药项下三万元,茶脑项下一万元,经臣据实奏参,仰蒙特派刑部尚书锡珍等到台逐款查奏,臣应毋庸再瀆。
查锡珍等原奏內称,以后煤务或归商办,或归官办,总期经费不致虚糜,有裨船政官轮应用,由臣体察情形,妥议筹办等因。
查基隆存煤,前据局员算明开报应存估价银十六万余两,讯据供称,堆存过久,日晒雨淋,煤块碎裂,官煤化成粉炭,均归乌有。
账目支离,事隔数年,无从澈底查究。
惟杨崇銓称於十年六月法人窜扰基隆时,被匪抢失现银五千余两,制钱一千余串,当时並未呈报地方官勘明立案。
十一年法人退后,经臣飭派营务处道员方策勋讯据基隆煤井工头蔡添进供称,十年六月,法扰基隆,杨崇銓早將家眷、行囊、字画等物,悉数搬移,尚有何银被抢等语。
復经檄飭杨崇銓將被抢何证,明白稟呈。
旋据稟称,当六月十五法扰基隆,官民尽徙,局內银钱,因係公款,不敢妄搬,不料是夜数百人持械到局,即將银钱抢尽等语。
察覈所稟,均属子虚,毫无证据,显係乘机捏报,希图匿吞。
平日办矿滥支,弊端百出。
若澈底查究,自开局以来,经手作弊人员,办不胜办。
既经锡珍等查覆奏结,自应毋庸究追,惟乘机捏报被抢银两,必须勒令赔缴,以重公项。
至釐务包商陈郁堂,仅认交过刘璈署內私费银洋二万五千元,与该商股伙陈悦周单开不合。
经臣復委沈应奎传提陈悦周暨前办董事王青云等续呈亲供,以所付台湾道衙门包釐规费银洋三万三千元,郑建中稟缴茶脑私费银一万三千两,均交与已革知县张映景转交刘璈內署查收,有县丞王栋眼见作证。
询据王栋仅认知情,並未眼见过付。
现计洋药釐金包期届满,陈郁堂係罪应擬杖之人,自应另由殷商包办茶脑釐金。
现据包商林协和承办,每年照旧认缴银洋十三万七千元,本年增缴三千元。
臣批令將刘璈所收私费银一万三千两併缴银洋二万元合成十六万元。
洋药釐金,已据包商黄瑞阶、陈弼臣等具稟,仍照上届包价扣闰,匀分十二个月,捐银洋四十万七千元,按月征解。
由粮台沈应奎议准具详。
经臣飭令將前交刘璈私费洋三万元一併照缴,以充公用。
包商黄瑞阶等情愿照数加缴,通年认缴洋四十三万七千元,取具认保各结,由沈应奎覈明详覆定案。
基隆煤务,现由商人张学熙稟认开办。
查船政购买基隆煤价,官炭每百石给洋二十四元,兹据张学熙稟称,每官炭百石减去四元,只领价洋二十元。
自承办之后,无须由官筹垫经费,煤务岁支经费银十万余两即可概行裁省。
仍俟该商办有成效,再行酌议抽釐。
此台湾釐金、煤务现在办理之情形也。
查前办釐金煤务各委员朋比侵吞,贪劣不职,若不择尤参处,不足以儆方来。
前釐金提调已革知县张映景,於查办时自知劣蹟,避逸无踪,应请永不敘用。
釐金委员县丞王栋虽称交纳刘璈私费,並未在场眼见,究係知情,已据报捐卹番衣裤二千件,该县丞业巳丁艰,擬请姑宽免究。
候补知县杨崇銓经办煤务,任意支销,復乘乱捏报抢失银钱六千余两,虽据承认赔缴,一味迁延搪塞,实属贪狡异常,应请即行革职,仍由臣勒限追缴,以重帑项而肃官方。
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钦此。
·改百货釐金片
再台湾釐金,只收洋药、茶脑二项。
同治四年,经已故台湾道丁曰健开办船货釐金,无论何项货物,每百石抽收洋银二元四角,较之內地釐金,不稍轻减。
查歷年全台各口收数,每年仅二万余元。
新竹属又有抽分名目,台南復有大小斛船区別,征收法令纷歧,办理不能划一,且听委员开报,多寡无稽,侵吞益甚。
臣因抚番经费无出,飭令沈应奎、陈鸣志整顿釐金。
现据详议,將船货釐金自本年四月初一日停止,改收百货釐金,发给三联票,按成本百元抽釐五元,只收出口,不许重收。
进口货物,除洋药一项照旧抽收外,其余百货以及陆路贩运\,概不抽釐,米榖概行免釐,不准收取。
惟台南以糖为大宗,向来糖商藉口洋本不肯完釐,臣现飭陈鸣志督同通商委员按约爭筹,或完子口半税,或照內地一体抽釐,以示公允而求实济,谨附片具陈。
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
钦此。
·遵筹全台捐款片"十一年"
再臣钦奉十年八月电旨:『台北各军,粮餉军火,款项短少,先向绅商暂借,解到即还,成功后奏请优奖,均即遍行晓諭等因,钦此』。
当即恭录,札飭台澎道刘璈妥速筹办。
十一月初旬,据刘璈申復,已议全台捐银二百万两,俟开口之日,即行止捐。
经左宗棠、杨昌濬暨臣先后批令减办一百万,以期实效。
詎刘璈徒事空言,抗不遵办,亦无一字稟陈。
本年正月,臣派前贵州藩司沈应奎总办全台粮餉,会同刘璈筹办捐输,住扎彰化。
沈应奎委催各县举办,刘璈置之不问,各县阳奉阴违,俱不肯认真筹办。
惟台湾县知县沈受谦首先劝捐,报捐银一万两,嗣后各县始陆续筹捐。
除淡水借用银票,未办捐输,其余台、凤、嘉、彰、新、宜六县,共筹捐洋五十四万元。
直至三月初一日停战通商,始据刘璈申復筹捐一百万两。
台南绅民均以刘璈议定开口后停止缴捐,各怀观望。
台湾县知县沈受谦已缴捐洋三万五千余元。
彰化县地方殷富,经沈应奎督同县令蔡麟祥分催,已缴洋五万六千余元。
其余各县,或缴一、二万不等。
若照刘璈所议,开口后应即停捐,惟捐户难齐,慷慨者先行呈缴,慳吝者观望徘徊,如即行止捐不缴,则已缴之款仍须全数发还,方昭公允。
臣商之台北各绅,据称全台合捐洋六、七十万元,为数不多,尚可勉相筹措。
查地方善后需款方殷,全台已捐洋五十余万元,合之淡水一县可捐二十万元,共洋七十余万元,於善后不无裨助。
加之五月以后,由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左宗棠续解洋款银五十万两,若捐输一律收齐,统计南北共存银一百万两內外,合全台秋冬进款,办理台湾澎湖各口砲台,並添砲给餉,所欠当不甚多。
须俟办有端倪,约欠若干,再行具奏。
现飭沈应奎委员分赴各县,一律催收,捐项收齐后,擬先给予各捐户实收,隨后覈较部章,分別实官、翎支、虚衔、封典汇案奏咨,给予奖敘,以示鼓励而助餉需。
军机大臣奉旨:户部知道。
钦此。
·宜兰县勒捐革职片
再台湾餉项支絀,曾奉特旨,捐借以济危军。
臣当飭道府厅县妥为劝办,不得勒索苛派,以失人心。
据宜兰县殷户周家芳稟称,县令王家驹派令捐洋八千元,周家芳自愿捐募土勇二百人,带赴基隆助剿,自备口粮四个月,需餉银六千元外,復认补缴捐洋二千元。
即按该县原派之捐,亦无不合。
宜兰县知县王家驹不问助剿勇费,仍勒令捐缴洋八千元。
叠据周家芳稟控,以伊兄周家祥被该县拘押,並有纵差凌辱等情。
当经臣批令该县將周家祥开释,仍令补缴二千元,以归原派之捐。
该县始则不稟復,继谓周家芳募勇助防基隆,越桑梓之乡,舍近图远,请撤去所募勇丁,照补捐款。
周家祥依旧管押,抗不释放。
查本年正月底,正基隆法人猖獗之时,周家芳不避艰险,自备餉需,率勇助剿,认扎前敌,可谓勇敢急公,该令独肆摧残,殊难索解。
经臣飭委访查,据称周家祥在押,尚无纵凌情事,惟该县办捐所派本地贡生杨德英帮同办理,诸多不公,各捐户或因徇情而减,或因私贿而除,並未一律照章办理。
查宜兰县王家驹奉办捐事,宜如何劝諭乐输,乃听任劣绅任意增减。
且据委员访查,该令谓周家芳捐勇助剿基隆,非剿宜兰,本县所捐勇餉,不准抵销,仍令勒缴八千元之款。
奉批后,仍行抗押周家祥不放,实係刚愎任情,意图苛勒,应请旨將宜兰县知县王家驹即行革职,以肃官方。
军机大臣奉旨:王家驹著即行革职,该部知道。
钦此。
·台捐减成片
再接准督臣钞咨户部议覆准开台湾防剿经费捐输一案,所有京外实官及三班分先分间尽先各项,均以例定十成上兑,不准以钱米军械折收等因,奉旨:『依议,钦此』,仰见朝廷俯念台餉支絀,暂广招徠之路,以济急迫之需,莫名钦感。
臣於接奉部章后,谨即行知粮台暨台湾道遵照部章妥为劝办。
旋据官绅稟称,部章十成收捐,原为慎重名器,时艰孔亟,自应竭力劝筹;惟台湾自封口后,茶糖百货概不能出口行销,商贩已多歇业,即各属力田殷户,亦皆因倡办团练、招募勇丁,捐垫甚鉅。
现办全台捐借,虽皆志切输將,实苦力量拮据,万难收集。
惟冀捐奖稍优,人情欣动,办理或易为谋\。
即有指项捐纳员生,亦冀捐数少从酌减,庶可闻风兴起,广示招徠。
现因按十成照收,为数过鉅,不免观望徘徊,恳请奏予变通,俾易从事等情。
臣伏查台湾餉需紧要,久在圣明洞鉴之中。
现在虽经闽省、天津及广东各处力筹接济,而援师大集,需餉愈繁。
加以被围日久,百物奇腾,尤非赶为设筹,不足以资辗转。
既蒙恩施逾格,准开台捐,惟期实济餉需,庶几上副宸廑,下支危局。
今自奉章开局,全台各处,尚无报捐之人,该官绅所称捐款过昂,未能踊跃,悉心体察,委属实情。
再四思维,与其无裨实餉,仅存输纳之名,莫若据实上陈,稍乞变通之策。
查钱米军械折捐等事,流弊滋多,诚\如部臣所议,不敢更张。
今擬於万不得已之中,为酌中权宜之请,合无仰恳天恩,俯念台餉万分紧迫,台地民力拮据,非內地寻常捐输可比,敕部详加覈议,於定例十成数內减四、五成,以广招徠。
如蒙俞允,臣仍当严飭局员覈实照收,不准暗行折减,並遵照部章,满限半年,即行停止,以杜弊端。
再现在台湾海道梗阻,转运\艰难,各省济银,皆由匯兑,不能起运\现银。
凡绅民习贾服官,远居內地,一闻捐信,虽输將有愿,而路梗莫通;仅恃台南北一隅所收,实恐无几。
捐事既多棘手,捐生亦未免向隅,自应分头劝办,以期集腋。
除福建本省奉部章后已由省城善后局办理外,其余天津、上海、广东各口岸,均擬派员设局劝导,如有收数,並可隨时匯兑来台,以免阻滯,合并陈明。
军机大臣奉旨:户部速议,具奏。
钦此。
·林维源允捐巨款请奖京秩片
再据台北绅士三品卿衔候选道林维源稟称:『台北军情紧急,餉项奇艰,屡奉劝諭,仰蒙电旨优奖。
伏思维源世受国恩,何敢坐视?第业无商贾,产祇菑畬,岁入各租,略支家用。
自光绪三年独捐五十万元,歷年又有大甲溪工、台北城工,並各处賑捐等项,近又分助各庄练勇,所费不貲,力尽筋疲,万不能再捐鉅款。
然当此海氛日亟,军餉不支,环顾台疆,势诚\岌岌,爰以万不容己之心,作无中生有之计,奔走厦粤,极力筹挪,报效洋银二十万元,以助餉需。
恳乞原情据奏,务求朝廷垂念屡捐鉅资,家貲渐落,飭下地方官吏,后免再捐。
一面呈立限结,先缴十万元,明年六月,一律缴清。
仍先捐月米三千石,折价计银,暂资兵食』等情。
並据候选同知刘寿鏗称:据该绅来函,所捐款项,不敢屡邀优奖,求改京职自效等语。
臣查该绅屡捐巨资,迭奉諭旨谆劝,臣初次接奉电旨,即经剴切劝商,嗣经奉旨飭查该绅衔职,並总办台北团练借餉事宜,皆经转行遵照。
当臣八月间基隆退兵,沪尾开仗,军情岌岌,餉项一空,实已朝不谋\夕,屡飭刘寿鏗商劝捐助。
维源深明大义,允捐二十万元,並先缴十万元以济急需,在该绅屡捐巨款,家计原不如前,今以全台危迫,隔海筹挪,竭力勉输,实属急公好义。
跡其原稟,委实无虚,决非寻常捐输军餉可比。
该绅前於光绪三年捐款,已蒙恩赏卿衔,此次请用京职之处,臣未敢擅行擬请,可否仰恳天恩,俯念台湾餉絀兵危之际,该绅急公报效之忱,特予破格恩施,以昭激劝;並可否將求免续捐之处,一体加恩曲允,用示矜全,伏求圣鉴。
至同知刘寿鏗,臣已遵旨飭令隨营办理一切,应俟续行出力,另案请奖,合併陈明。
军机大臣奉旨:林维源已明降諭旨,以四五品京堂候补;余依议。
钦此。
·撤留勇营综计款目请拨餉需摺"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窃臣於本年七月初八日钦奉上諭:『现在海防善后,用项浩繁,必须通盘筹划,覈实经理,方足以裕度支而舒国困。
各该省关每年所入之款,究竟实有若干;其常年例需及现在添支防勇局卡餉需薪水各款,实在费用若干;此后常年可以裁减归併节省之款若干;著各该將军、督抚、监督等切实覈计,逐款分晰开单,限於奉旨一月內详细奏报,毋得稍涉含混,藉词延缓,钦此』等因,由户部咨照到臣。
又於十月初四日接准军机大臣字寄光绪十一年九月初九日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內开:『前有旨令该將军、督抚裁减兵勇,以节餉需,训諭谆谆,至为明切。
此次復令王大臣等参酌眾议,体察情形,期於必可施行,筹定办法。
现在经理海防善后,需款甚鉅,筹餉甚难,必须將糜费之款,痛加刪节。
各该將军、督抚受国厚恩,务当仰体朝廷宵旰焦劳、绸繆未雨之意,懍遵迭次諭旨,破除成见,切实办理。
一面將如何裁减及每年所节餉银若干,详晰具奏。
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臣查台湾自上年六月至本年三月,皆係用兵之际,营勇增减不时,餉需亦无定数。
从前每年入款,仅关税、盐务、釐金,不满百万,刘璈隨时支销。
如盐务每年连成本得洋五十万零四千余圆,开支至二十四万余圆之巨,除津贴盐本外,所賸归公,仅十万余圆。
釐金久经商包,復开支银九万余两。
各局名目繁多,员薪漫无限制,竟有佐杂每月领薪水银百余两者,其余兼差干俸,种种浮糜,不可枚举。
臣於陈鸣志接署后,即飭次第裁减,撤勇併局。
所有全台盐务,台北以沈应奎兼办,台南归陈鸣志兼办,不另设局,均令力革弊端;但积习已深,非一时所能骤挽。
全台上年新招防勇,自本年三月起,业经次第撤裁,惟曹志忠所部四营带赴福寧镇任所驻防,由督臣杨昌濬斟酌裁留。
臣奏陈善后摺已声明全台除练兵二营外,擬留三十五营。
台南派记名提督杨金龙统带楚军四营,並安平砲勇三哨,驻防府城,兼防安平海口;记名提督方春发统带楚军三营並砲勇两哨,驻防凤山,兼防旗后海口;副將张兆连统带楚军二营、土勇一营,分防埤南后山一带;署台湾镇总兵章高元统带砲勇一营、练兵两营,分防嘉义、埔裏社一带;总兵柳泰和统带楚军三营,分防彰化、鹿港一带;道员林朝栋统带土勇二营,分防新竹、后壠一带;记名提督刘朝祜统带淮军三营、土勇一营並亲兵砲队两哨,驻防台北府城;建寧镇总兵苏得胜统带淮军三营,驻防基隆;已革总兵剪炳南统带楚军一营、土勇一营,驻防宜兰、苏澳海口一带;记名提督王贵扬统带淮军四营,同署提臣孙开华所部楚军三营、土勇一营並亲兵三哨,驻防沪尾;將来此两军內,擬派一军驻防澎湖。
此外悉数裁撤。
全台入款,前摺已详,综计关税、盐务、釐金,年可得银一百零数万两。
除去开支,能充餉者,不过九十余万两。
將来剔除积弊,覈实归公,岁可增银十余万两,目前尚难抵用。
统计每年入款,不足一百二十万,计尚不敷支给留营餉需。
统计每年出款,至少亦需一百五十余万两,计尚短银三十余万两。
查刘璈到任四年,每年用款皆在百万以外。
十年法防起事,全台始养兵四十营,以前只十余营,闽省每年协银尚二十万两。
臣现酌定全台养兵三十五营,每海口砲台认真设防,必须闽省每月协济银三万两,合之全台入款,岁得一百五十余万金,即无意外之需,已属毫无宽展。
现据沈应奎开报,粮台存餉,合捐输应缴全数收齐,计共存银六十余万两。
而捐款自刘璈出示海口一开,无须再缴,各捐户观望至今。
臣因捐事有劝无勒,未便严催,仅令官绅等晓諭劝缴。
计粮台现存银只三十万,仅支本年冬三月之餉。
应恳天恩,飭令署將军古尼音布、督臣杨昌濬自十二年正月起,按月协济台湾海防经费银三万两,以济急需。
臣因目疾难支,已於九月二十五日奏恳假归调理,儻蒙恩准假归,尚非一时即能交卸,军餉要需,刻不容缓,不得不豫为之谋\。
谨將裁撤勇营並覈计全台款目一併恭呈御览。
军机大臣奉旨:户部议奏,单片併发。
钦此。
·划一统费长夫草价並卹病亡將士片
再查湘准统兵官月支统费,曾经已故大学士曾国藩刊定营章,统三千人者,月给统费银一百三十两。
台湾漫无限制,冒滥实多。
从前镇道统兵,皆月支统费银四百两,其余不论所统兵数,隨意开支,至少月支二、三百两。
经臣批令减裁。
台湾百物昂贵,与內地情势不同,统兵大员,固应稍资体恤,但须严定限制,方足以昭平允而杜虚糜。
现定每统千人,月给统费银一百两,多一营者添统费银五十两,以此类推。
又台湾楚军,每营用长夫一百九十二人,淮军每营长夫一百八十人,多寡不齐,均资口实。
亦经臣於本年九月底一律裁减,不论淮、楚,每营给发夫价一百人。
此外,淮军素有柴草银费一百六十两,均於本年十月,改令与楚军一律发支。
惟台湾烟瘴之乡,营哨官弁、帮办文武员弁歿於军营者尤眾,旅櫬不能还里,纷乞川资,实堪怜惻。
若不量加賙卹,坐令暴尸海外,甚非朝廷矜悯战士之心。
臣仍照故江督沈葆楨旧章,营官病亡,卹银三百两,哨官一百两,其次帮办委员提镇给银一百两,都守以上给银五十两,以下给银三十两,文员州县以上给银一百两,佐杂给银五十两。
除咨明户部外,谨附片具陈。
军机大臣奉旨:户部知道。
钦此。
·行军用款截清立案以凭覈销摺"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窃光绪十年,法人违约攻犯台湾,钦奉电旨:『极力筹防,严行戒备。
法兵登岸,应如何出奇设伏,以期必胜,並如何悬赏激励,使军士奋勇之处,均著便宜行事,不为遥制』。
又钦奉諭旨:『飭调外省援军,协济餉银军火,觅雇商船,不惜重貲,设法解运\,来台接济。
如兵勇未能立时起程,即就地募勇,亦可应用各等因,钦此』,钦遵。
臣伏查台湾孤悬海外,口岸繁多,当臣奉命驰抵台北,法兵即旋踵而来,兵勇疲残,砲台颓敝,港门未塞,水师无船,外洋鎗砲水雷,毫无备置,全台危迫,草木皆兵,仰赖庙謨深远,特假便宜,微臣敬谨遵循,差幸勉支危局。
当法船之迸集也,基隆砲台既为敌毁,臣深见敌人船坚砲利,巨砲环布铁船,非避船砲,纵得基隆,终难拒守。
不得不退居沪尾,添筑砲台,另筑土墙,深挖濠窟,隔山坚守,以老敌师。
隔山则巨砲不克移攻,登岸则坚船已归无用。
非若死守基隆,彼长我短,胜算无可自操也。
沪营既定,復购外洋鎗砲、水雷、浮桩,分投密布,一面沈船载石,填塞口门,然后坚保沪防,拥护台北府城,固全根本。
兵力不足,除由內地添募外,急募台民精悍者佐之。
基沪血战,生死须臾,非赏巨金,安能得人死力?一切部署,皆非鉅款不可。
迨法兵既撤,田园久荒,穷岛子黎,疮痍惨目,又不能不优加抚卹,固结人心。
计自光绪十年六月起,至十一年六月止,一岁之间,万端奇耗,统兹全局,胥属粮台。
当以大学士左宗棠特檄前贵州布政使沈应奎冒险东来,臣久识其才,遂令总司其事。
当时法船禁海,援绝餉穷,事机危急,间不容发,独赖沈应奎力任忧劳,不辞嫌怨,破除积习,裁革浮糜,万计搜罗,藉撑险难。
而军情瞬息万变,设奇购间,飞渡乞援,事所必需,亦不能靳小费而危大局。
一切添兵购械,填口筑台,以及事平之后,裁遣留防,区分赏卹诸大端,均经臣隨时奏明有案。
此外或因例章不全,先经酌给,並经沈应奎於各员到台造报,一律查照例章,刪减扣追,收回归款。
今军事粗定,已飭將全台各款综汇开册,另行奏报。
惟臣细阅部定新章,募一军、购一械、筑一台、调一员,一切收支,皆须事前奏咨立案,兵勇另造名餉季册,军火另造各营存用总册,以便覈销;自应遵照办理。
顾当行军之际,呼吸安危,战守仓皇,岂暇纷紜纪载?且台澎之地,南、北、中、前、后五路,延袤几二千里,危急之秋,人多事杂,安能一一上陈?况自法船禁海,电摺难通,数月之间,无復再生之望,又安能一一陈奏,上达天庭?惟部章立案,原为杜绝侵欺。
查故大学士曾国藩克金陵后,奏称行军过久,用款过多,碍难遵照部章造报,应请准令实用实销,奉旨允行在案。
臣此次行军未久,而奇险百倍前人,照部新章,实难造报。
合无仰恳天恩,俯念台湾远隔重洋,復被禁海,行军筹防,显分二事,缓急悬殊,敕部准將行军一岁之间,查照收支款目各单,先行立案,俟销册到部,以便覈销截清此项。
此外自十一年七月朔以后,归入防军,再照新章办理。
谨据实奏陈。
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单片併发。
钦此。
·造销法防军需摺"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窃照同治三年七月间,钦奉上諭:『本年七月起,一应军需,凡有例可循者,务当遵例支发,力求撙节;其例所不及有应酌量变通者,亦须先行奏咨备案等因,钦此』。
嗣准户部咨行本部议奏军需善后报销內外办法一摺,內开:『光绪九年正月以后,各省军需善后,无论何省何物,概令一律造册报销,不准再有开单』等语,於光绪八年十月十五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通行遵办。
查台湾四面环海,七省屏藩,久为岛族所覬覦。
法人自恃船坚砲利,违约称兵,臣於光绪十年五月间奉命渡台督办军务。
其时基隆已泊敌船数艘,台南之安平、旗后各口,均有法船游弋窥伺。
陆营单薄,水师无船,鎗械未齐,海口未塞,军情万分紧急。
仰蒙圣主睿虑周详,飭令南北洋闽粤各省调拨援军,筹协餉银军火,俾臣得效犬马之力,专事经营,塞口沈雷,筑台安砲,会督各军团死守基沪。
血战经年,仰赖天威,彼族未能逞志。
十一年四月,復修盟好,军始解严。
臣即札飭粮台,將收支各款,以光绪十年六月起,至十一年六月止,汇截一案,確覈造销,並將支用各款,查照新章应行立案者,经臣汇奏在案。
兹据总办粮台前贵州藩司沈应奎详称:『督同委员书吏,调齐台南北各营属请销各册,详细勾稽,覈与台湾从前支给原案及奉部准销各款相符者,分別覈准;其余原案不符及奉部覈刪者概行驳追收回原款。
计光绪十年六月起,至十一年六月底止,防守军需报销旧管,接收光绪十年闰五月底存银四十六万四千三百零八两有奇,新收各省关协餉並台湾关税、盐课、货釐、捐输、平余等银款三百六十四万七千八十三两有奇,管收共银四百十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二两有奇。
开给淮军援台弁勇光绪九年以前欠餉银六千八百三十三两有奇,应归淮军光绪十年报销。
又给楚、湘、淮各军弁勇新粮,隨营长夫工食,水勇、砲勇、轮船弁勇、屯丁、隘勇盐粮,隨营员弁、水陆练兵新粮、公费,未成军以前小口粮,並撤勇行粮,教习、砲匠、医生工食,將士安家行装,阵亡卹赏,养伤掩埋,购雇轮船价脚,要站书夫工食,填塞口港、修建砲台、兵房各工,购买外洋军火,制造旗械火药,及一应杂支,共银三百九十一万二千八百二十九两有奇。
分晰造册,具详请奏』前来。
臣所设粮台与行署近在咫尺,无论支给何款,悉皆亲自裁度。
当经费支絀之时,筹餉难於筹兵,何敢稍任虚滥?虽有无例可循之资给,曾无未经覈实之开支。
相应奏恳天恩,俯念台湾行军与筹防迥异,敕部全数准销,以清款项。
至兵退后賑卹基澎灾黎等款银四万九千一百一十七两有奇,並请先行开除,遵照部章另行造报,以收准支,计尚存银十四万二千六百十一两,容俟另归十一年六月以后善后案內列收造报。
除將总细清册咨送户、兵、工三部覈销外,谨开具四柱清单,恭呈御览。
军机大臣奉旨:该部知道,单併发。
钦此。
谨將台湾全年各项出入款目谨缮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一、部查每月煤价一万二千余元,每年应得银十万数千两。
现在经费如何开支?煤斤如何销售?煤价如何作收?
查台地煤务,自法人窜扰基隆,煤井燬伤,无从採取。
所有官轮取用,皆系收买民煤。
现擬鳩集股金,官商合办,甫购机器,尚未开工,无利可计,惟较前月省经费银八千两。
一、部查盐务,经钦差查办奏称:除津贴成本外,收银亦在十三万两內外,折合十七、八万元。
运\费成本,实应扣除若干?委员中饱,如何查禁?查盐务收款,本无定凭,须视海市之旺衰,成本之贵贱。
近来惟光绪四年销数为最旺,全年可余番银十七万元。
以后渐归减少。
到刘璈任內,滥荐干修,自提卤耗,所余公项,不过十二、三万元。
上年法人围台,运\盐遂绝,沿海私晒太多,竟短销九万余石。
本年经臣釐剔陋规,画归公款,分局委员,改归司事,以节虚糜,全年多得盈余银五万余元,以补短销之数。
以后如能禁绝私晒,方可盈余。
一、部查洋药釐金,台南北每年正课六八番四十四万元,另缴三万元归刘璈私费。
现在商人如何包办?私收如何查禁归公?查洋药前届全年连闰包商六八番三十四万元,自上年四月加征六八番十万元,合共四十四万元。
本届包商黄瑞阶等承办,照前数扣闰应匀分四十万七千元。
经臣飭將私送刘璈规费三万元併归公款,统计全年扣闰认缴包价六八番四十三万七千元,以六八折番银二十九万七千一百六十两。
一、部查茶脑釐金,全年认缴六八番十三万七千元,並另缴一万五千元归刘璈私收。
现在仍否包办?並私收款项如何查禁归公?
查茶脑並船货釐金,前届包商陈郁堂全年认缴六八番十三万七千元,本届林协和承办,愿加三千元,全年认缴十四万元,並私送刘璈规费一万三千两,经臣飭令该商加缴二万元作为正课,统计全年认缴六八番银十六万元,以六八折,共番银十万零八千八百两。
再查本年四月初一日起,船货釐金一项,奏请免征,收百货出口釐金。
所包船货釐金,全年应扣除数千元。
百货釐金,现甫开办,难预定数。
以现收数目而论,全年除支销局用一切经费外,约可多收银三、四万两,须俟一年期满,方可综覈实数。
一、本年四月起,奉准闽省全年协餉银二十四万两。
一、本年五月起,由厦关全年拨解洋税四成,二十万两。
一、沪尾、基隆两口海关,每年拨解税银约三十一万两。
一、安平、旗后两口海关,每年拨解税银约十四、五万两。
查上年四口关税,岁约收银四十五万两。
统计全台,除正供入款不计外,以上各款,岁约共入银一百四十余万两。
一、全台三十五营月餉,全年计需银一百十三万二百一十两六钱。
查前件共计三十五营,每营除奏定新章,减去长夫八十名,每大建月餉银二千六百五十二两二钱,小建月餉银二千五百七十两四钱六分。
又遵照部定新章,每营每大建月给柴草银八十一两,小建月给柴草银七十八两三钱。
以全年匀覈计之,共应前数。
一、全台各军统领官统费、长夫,全年计需银一万三千七百四十两。
查前件各军统费,遵照部定新章,统至二千人以上者月给银一百两、夫十名,全台三十五营,计统领官九员,按章匀摊,每营月应支统费银二十五两,三十五营年应支银一万五百两;又长夫九十名,年应支银三千二百四十两。
统计共支前数。
一、各营洋砲、洋鎗、水雷各教习薪水,全年约需银八千余两。
一、各营三节犒赏,全年约需银三千七百余两。
一、左右翼练兵二营月餉,並加给行粮长夫,全年约需银二万五千三百余两"台防旧章"。
按以下出款甚多,因文烦节去,而存其大者如此,庶后人追想台事,得考其崖略云。
陈澹然记。
·擬撤粮台设善后局仍留沈应奎经理片"十三年四月"
再臣准户部咨开:本部具奏覈明台湾出入款目一摺,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议,钦此』,內开『台湾粮台经费並护台勇丁岁需银八千三百余两,该抚设立粮台,未据专案奏报,惟从前督办军务,自不能不设立粮台,现在军务虽平,而行省尚未议定,所有收支款项,自应仍归粮台经理,应准暂缓裁撤。
惟该粮台员勇若干,薪粮作何支给,未经奏咨,应俟销案到时,再由臣部比照成案办理。
至將来设定行省之后,一切收支款项,即可由新设藩司办理。
届时应將粮台裁撤,每年可省银八千三百余两』等因。
查台湾设立粮台,经臣会同提臣孙开华,於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片具奏在案。
现在定议分省,藩司邵友濂將次到台。
据办理粮台前贵州藩司沈应奎稟,请於本年闰四月底截止,遵撤粮台,以后收支款目,即归藩司经理,请假內渡就医。
臣伏查沈应奎办理粮台,一切善后、釐金、盐务、工程、筹防、清赋诸大端,俱未另开总局。
虽每年经费八千三百余两,若照內地各省一事另开一局,节省殊多。
现在藩司邵友濂尚无渡台之期,即便到台,台湾新设省分,不独书吏全无,亦无办公住所。
臣渡台数年,因经费支絀,非地方至急至要之务,不敢浪用一钱,所住淡水县署,半係草房。
近来办防、清赋、抚番,悉赖捐输支给。
现在捐输停止,分省之后,设官分治,需款尤烦,臣实无所措手。
擬俟藩司邵友濂到任后,將粮台裁撤,仿照福建设立善后总局,诸务方有会归。
所有釐金、盐务並三十五营军餉,仍飭沈应奎会同办理,以免纷歧。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五日奉硃批:户部知道。
钦此。
·接收台地两海关片"十三年十月"
再查前准吏部咨开:福建台湾改设行省会奏一摺,奉旨:『依议,钦此』,计粘单內开:『台湾旗后、沪尾两海关收税事宜,应改归巡抚就近监督,以一事权。
嗣后该抚务宜选派廉干妥员,实心经理』等因。
当经咨行遵照在案。
现准署福州將军臣古尼音布咨称:『本年八月十四日为洋税第一百八结届满之期,自八月十五日第一百九结起,所有沪尾、打狗二口税务,应即遵照部议,由台湾巡抚监督,派员接办,以清界限』。
並称:『部定新章,洋药税釐归关並征,理应另款存储。
查台湾税釐,向归台地之用,所有第一百八结以前沪尾、打狗二口税釐,业经隨同关税银两,仍行解归台地,归入海防经费拨用。
应请会同奏咨,以符定案』等因前来。
臣查沪尾、打狗二口所征关税及洋药税釐银两,系奏明向归台防经费拨用。
现在海关既经部议,改由臣就近监督,自应截清界限,於本年八月十五日第一百九结起,由臣派员接办,以专责成。
谨將该二口关务选派妥员,认真经理,並以后按结造报收支事宜,仍会同福州將军查照洋税定章,隨时奏明办理,並洋药税釐一併归入海防经费另行汇案奏报。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二日奉硃批:该衙门知道。
钦此。
·官办基隆煤矿片"十三年十二月"
再查台湾基隆煤务,从前每年开支银十万两,积成漏卮。
自法人来犯,毁坏煤窖,乏煤应用,曾经商人张学熙稟请承办,於光绪十二年正月,经臣附片奏明在案。
嗣因该矿积水过深,张学熙无力购办机器,仅用人力,开办数月,亏折本银数千两,力不能支,稟请退办。
臣因煤炭係为船厂、机局、兵轮要需,不能废弃不办,商同江督曾国荃、署船政臣裴荫森並台湾各凑本银二万两,委派补用知府张士瑜招集商股六万两,合成本银十二万两,於本年正月开局试办。
如有成效,再行广招商股,收回官本,以期官商轮船来往,不至有乏煤之患。
自春至冬,经张士瑜添购机器,雇用洋师,抽去矿中积水,规模已具,每日可出煤百吨。
覈计出售价值,局用仅可勉支,毫无利息。
推原其故,皆由煤炭出矿之后,运\至基隆海口,海滨浪大,难用驳船,旱道山路千余里,运\脚太多,非造铁路以利转输,煤务不能获利。
查矿局官商原本十二万两,办理机器工程,尚形竭蹶,实无力再办铁路火车,稟请官收,另行筹办,免致亏折愈多等情,由知府张士瑜具稟前来。
臣查闽洋官商轮船並船政、制造各局,专恃基隆煤炭,且台南北铁路办成,更需煤用。
现在煤工已办有十分之九,以后资本无用增加,未便停办。
商人惟利是视,既知无息可图,自难强令入股。
应將矿务仍旧由官收回,自本月初一日接办。
所有商本银六万两,並船政原入银二万两,暂由台湾於上年捐输存余项下筹拨归还。
经臣另派洋师玛体蓀监督工程,仿照商办章程,以除夙弊。
再由铁路公司,自八斗煤矿分接车路一道,直通基隆码头,以便运\售迅速。
將来全台铁路告成,销路日广,利息日多,仍旧招商接顶,纵不能收回原本,庶不致全行亏折,积久又成漏卮,於地方商务,不无裨益。
除咨户部外,谨附片具陈。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硃批:户部知道。
钦此。
·续报十一二两年筹防善后抚番等款摺"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窃查台湾行军用款,自光绪十年六月起,至十一年六月止,汇案造销,分別奏咨在案。
惟台湾孤悬海岛,南洋关锁,防务固未可稍疏,澎湖居台厦之冲,形势尤关紧要,不能不驻扎重兵,训练防守,为建威慑敌之谋\。
全台勇营,除先后裁撤外,共留三十五营,已將官弁勇兵名餉各数,驻扎之区,按季造册咨部覈查。
其修建各口砲台,添购外洋船械,招抚社番,一切筹办情形,均经隨时奏咨在案。
兹据台湾善后局司道详称:『台湾筹办海防善后並招抚诸大端,自光绪十一年七月起,至十二年十二月底止,收支银数,督同员吏详细勾稽,覈与例章相符並奉部准销及奏咨有案者,分別覈准,其不符者,均已覈实刪除,有可节减者,亦復釐剔扣追,填还正款。
计旧管接收光绪十一年六月底流存银十四万二千六百一十一两有奇,新收闽省协餉併台湾关税、盐课、货釐、捐输、平余等款银二百六十万三千二百三十九两有奇,管收共银二百七十四万五千八百五十一两有奇。
开除支给楚、湘、淮各军官弁勇夫办公经费、薪粮、柴草、工食,水勇、砲勇、轮船弁勇、屯丁、隘勇盐粮,水陆练兵薪粮、公费,隨营文武员弁及台局员役盐菜折夫,购买外洋军火轮船价值,正站书夫工食,修建兵勇营房各工,制造旗械军火工料,及一应杂支各款共银二百六十七万七千六百五十两有奇。
或循照例章,或续前支给,或恪遵奏案,或购自外洋无例可循,均係实用实销,委无丝毫浮冒。
应请全数准销除外,实存银六万八千二百两有奇,容另归入光绪十三年善后案內列收造报』等情。
臣覆覈无异,合无仰恳敕部全数准销,以清款项。
除將总细清册另行咨送户、兵、工三部覈销外,谨恭摺具陈。
附录十三、十四两年海防善后抚番收支银数,並开一摺:
一、旧管十二年底存银六万八千二百两有奇。
一、新收闽省並各省协餉及台湾关税、盐课、釐金、捐输、平余等款银四百六十七万三千八百四十两有奇。
一、管收共银四百七十四万二千四十一两有奇。
一、开除用款银四百六十八万七千一百三十三两有奇。
一、实存银五万四千九百七两五钱,归次年算。
十五年收支银数另开一摺:一、旧管十四年底存银五万四千九百七两五钱。
一、新收台湾关税、盐课、釐金、平余等款银二百一十二万四千五百六十六两有奇。
一、管收共银二百一十七万九千四百七十三两有奇。
一、开除用款共银二百一十万七千五百十四两有奇。
一、实存银七万一千九百五十九两有奇。
以上三年,均有另摺清单奏咨在案,覈与十一年七月初一至十二年底筹防善后抚番收支摺內出用款目一字未更。
惟十三、四两年收款有闽省及各省协餉,十五年已无此项,盖公原奏筹防摺內请协餉五年,以后不收协餉,故遂截止也。
因此等摺奏文字差同,而一省用款为疆臣操守所系,故刪二摺而摘其收支款目於此,以省烦文。
此外十六年未及造报,以十七年四月已交卸也。
陈澹然记。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三日奉硃批:户部知道,单併发。
钦此。
·请免阵亡殉难各员短交银两摺"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窃照闽省前办军务案內,阵亡殉难各员,应追应赔各款,歷经奏奉諭旨豁免在案。
兹查台湾前办军务阵亡殉难各员交代未清,应追应赔各款,飭据台湾府查报,前台湾府知府孔昭慈、前署台湾县知县高鸿飞、前署淡水、噶玛兰二厅秋曰覲等,均以剿匪阵亡,共应追赔银四万三千九百三十九两。
此三员阵亡之后,均由前督抚臣奏准恩卹孔昭慈、高鸿飞前在闽疆各任欠款並经奏免在案。
惟孔昭慈任台湾府、高鸿飞署台湾县与秋曰覲前署淡水、噶玛兰二厅,交款均在追赔。
今司道等悯其阵亡,会详奏免,並声明应追银数及阵亡地方年月日期前来。
臣查该三员战亡海外,毅魄飘零,旅櫬淒凉,室家寥落,台疆父老,歌泣难忘。
国家优卹忠贞,无微不至,倘以生前官逋,貽后人赔缴之忧,甚非朝廷哀隱忠裔至意。
自应援案请免,以广皇仁。
除將清册送部查照外,谨会同督臣具奏。
光绪十五年六月初七日奉硃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钦此。
·英商承办基隆煤矿订擬合同摺"附合同二件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窃台湾基隆煤矿,自法人毁坏后,先经商人张学熙稟请承办,旋以本亏乞退。
经臣商同南洋大臣曾国荃、船政大臣裴荫森並台湾各凑本银二万两,另集商股银六万两,共成本银十二万两,於光绪十三年正月招股接办。
因旧矿产煤不多,办理年余,毫无利息,商稟官收。
臣因闽洋官商轮船並船政、制造各局需煤应用,欲罢不能,基隆矿局已成,未便弃废,即於十三年十二月由官收回另行接办。
所有商本及船政官本,暂由台湾捐输存余项下筹拨归还,飭派洋人玛体蓀仿照商办章程办理,先后奏明在案。
此矿在基隆八斗地方,开採年久,因法人之乱停歇二年,积水过深,机器俱毁。
数年以来,添购修復,较从前用费更多。
不料煤质已完,开採日絀,自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改归官办,迄今年余,综覈出入,每月亏折银三、四千两。
据洋师察勘,非添本银百万、另开新窖,不能获利。
台湾经费支絀,官既无本,商股岂可再招,进退徘徊,適有英商范嘉士愿集本银百余万来台承办,由英国驻台北领事官班德瑞引荐到臣。
据称已勘产煤二处,另开新窑,暂用八斗旧矿,先行接开,愿偿八斗煤矿机器官本银十四万两,分期清缴,详议章程十一条开送前来。
臣查台湾产煤,係地方自然之利,官办限於资本,不能扩充,且积习太深,骤难尽革。
从前岁亏银十万两,自臣经理以来,糜费虽少,每年仍亏银四、五万两。
以台湾弹丸之地,所入不敷所出,不谋\补救,受累无穷。
若由该英商承办,不特官本可以收回,即以二十年计之,可免漏卮百万,关税並车路运\资,转可得数十万,利源既辟,商务更兴,於地方民生,所裨甚巨。
所议章程十一条,臣再三推求,亦无后累。
当派矿务委员张士瑜先立草合同,另缮清单,恭呈御览。
事关中外交涉,应请飭下总理衙门会同户部速议定夺。
如蒙俞允,再由臣令英商画押承办。
是否有当,理合恭摺具陈。
再台北新竹县辖牛头山地方,旧产煤油,曾经前福建抚臣丁日昌奏委道员叶文澜开採,旋以亏本停止。
现据该英商范嘉士並请开办,事同煤矿,一律並由该商另订合同,並乞一併飭发覈议。
光绪十五年七月初十日奉硃批:该衙门议奏,单二件併发。
钦此。
英商范嘉士承办煤矿擬立合同
一、由该商延聘勘煤工师来台履勘产煤之区,选定两处,作为开矿之基,稟准开办。
该商先在一处兴工,地方官立限,凡离该矿三英里內,不准民人挖煤。
倘界內该商所开煤井,未得要领,再易新井,苟无越界,悉听其便。
二十年之內,全台非该商不准添用机器挖煤。
如年限未满,第一处煤苗有罄尽之势,即准迁第二处开挖,其界限仍照前定。
倘两处煤俱挖尽,尚未满二十年,亦即停止。
此外,不得再有迁移。
所挖煤山,如係官地,不用给租,如係民地,即秉公酌给地租。
其租仅按所种禾稻杂粮之值,由官代定,仿照铁路章程每方丈给自四角至六角为止推算。
倘该商煤矿所挖地洞,养气不通,必开小井通气,该井虽逾界限,亦准其开设。
若所开之处,係属民地,应由该商给与租值,仍由地方官照前代定。
设界限之外,民人所挖煤洞,与该矿有碍,应由地方官代为调停。
二十年限满,该商应即撤退,所有机器价值,无论多少,与官无涉,所安机器,或就地变价,或拆卸运\回,官不过问。
二、基隆八斗煤矿机器、煤炭房屋,即交该商经理,將来此煤矿用否,悉凭该商自酌,不在第一款所指两处之內。
倘该商兴办八斗煤矿,所有已成之小铁路火车,尽可借用,不取租银;其未成至海洋关口之小铁路,该商应照公平纳租,其租资应即议定,日后准不加增;並由地方官在洋关边拨出官地一段,为该商修筑码头、寄屯煤炭之需,此地准免地租,倘係民地,须按年纳租,仍由官定,日后准不加增。
三、新挖煤矿所需小铁路,由官筑成,达至大铁路,该商应纳大小铁路载费,仿照泰西英、美、法、德各国载价,每吨以三十里路计,载资约在一角四仙至五角五仙,应临时察看铁路工本情形,隨时酌定。
倘该商將煤运\载大铁路码头,尽可通用,勿庸纳租。
所选矿基,先请地方官议定,限期筑成小铁路,並定载费若干。
议定后,將来如非该商情愿,准免加增。
四、地方官每月应收该商所挖煤炭一千吨,其价值照基隆市价八折算还。
五、该商煤炭,除拨给地方官一千吨之外,其余每吨出口应纳赋课一角,惟民人所产土煤,既无赋课,自可轻价而卖,殊碍该商售路,应准设立民人釐捐,准照赋税一体,庶无偏祐。
至该商挖出煤炭,照现时应纳关税外,所有釐捐概免。
六、该商煤矿应盖伙友、工师、工匠人等房屋,除附近官地勿庸纳租外,其余別处,或屯煤、或盖屋,如租民地,官为转租,照官价算给。
该商来台,立意极欲与官民敦睦,务得情理之平,第相处久远,僱工人等难保不无高抬价值、包揽把持种种情弊,官必弹压保护。
该商若由中国僱工来台,应从其便,除工师、督工、伙友外,其余均用华民,不准僱用外国工人。
如因矿中工匠眾多,稟请官派弁兵弹压,应如所请飭派。
倘该商请派弁兵驻防矿中,其薪水多寡,由该商按月筹送。
七、地方官若遣生徒进矿学艺,每矿可拨三人,该商工师应宜优待,所在任其游歷,以期学业有臻。
八、煤在军装之列,中外倘有战事,该矿应归中国主政,並由中国保全,再由地方官派员驻矿稽查出入,如有接济敌煤,查出照公法议究。
如与英国有战,该商係英国子民,应即暂退。
若年限未满,事平再行接办。
所有矿中屋宇、机器等件,应由官保护。
如因退歇亏累,该商生意,无论多少,与中国无涉,不敢丝毫索赔。
若该商情愿將此煤矿顶与別国商人接办,应先稟明地方官覈准,別国商人承充,亦应照此章程办理。
九、此事一经地方官奏准,该商即缴规平洋银二万两,俟基隆煤矿机器等物交清,码头屯煤之所指定,洋海关一带未成小铁路租资议定,该商即应再缴规平洋银五万两。
其余应缴七万两,准照第五款按月应拨煤价內扣除。
十、由地方官奏准,始行兴办。
奏准后,並由爵抚部院加印,以昭信守。
十一、以上各款,该商遵照来台兴创煤矿,独握二十年,责成重大,非挟鉅费,难以整理,地方官准其在英国招股,设立公司,俾其眾力易举。
光绪十五年五月日立合同候补知府张士瑜 英商范嘉士
再者,此事原由班署领事官从中商办,並翻译合同,知见画押,兼请一併画押,盖用关防,以照凭信。
惟中国洋商开矿之事,从未办过,此次奏准,固台湾同该商均有利益,如奉旨不准,此件合同,应为废纸作罢。
英国驻札台北办理通商事务署领事官班德瑞
光绪十五年六月日加印
一千八百八十九年七月日加印英商范嘉士承办油矿擬立合同一、由该商工师履勘台湾出产煤油之处,先用钢钻探明油苗,无论成否,所用经费,均由该商自给,与官无涉。
倘能寻得油源,足以开挖油矿,稟官准其先在一处兴工,挖井採油。
凡离井十英里限內,任其取油。
倘此处煤油显有罄尽之势,准再迁一处,其界限仍照前定。
如限內该商所挖两处煤油已完,尚未满十五年,亦即停止。
该商承办,以十五年为限。
限內全台非该商不准用机器採取煤油。
限满之日,应即撤退,所有机器,价值无论多少,与官无涉。
该商所安机器,或就地变价,或拆卸运\回,官不过问。
二、该商所採煤油,应照十取一之例,每百担抽取十担,以为地基租课。
此外惟关税並子口半税应照条约完纳,其余地方釐金以及別项捐输,概予免纳。
三、该商勘定油矿地基,除官地不用纳租外,如係民地,即秉公酌给地租;其租仅按所种禾稻杂粮之值,由官代定,仿照铁路章程每方丈自四角至六角为止推算。
四、新挖油矿所需小铁路,由该商看定基址,地方官商同筑造,以达官道大铁路。
该商应纳大小铁路载费,仿照泰西英、美、法、德各国载价,每吨以三十里路计,载资约在一角四仙至五角五仙,总须临时察看铁路工本情形,方能定擬。
自此次议定载费之后,將来如非该商情愿,准免加增。
倘该商將油运\载大铁路码头,尽可通用,勿庸纳租。
五、该商油矿应盖伙友、工师、工匠人等房屋,以及洗净煤油机器所除附近矿地,如係官地,勿庸纳租,其余別处,或屯油、或盖屋,租用民地,官代转租,照官价算给。
该商来台,立意极欲与官民敦睦,务得情理之平,第相处久远,僱工人等难保不无高抬价值、包揽把持,官必为之弹压保护。
该商若由中国各埠僱工来台,应从其便,不准僱用外国工人。
除工师、监工、伙友之外,其余均用华民。
如因矿中工匠眾多,稟请官弁带兵弹压,地方官应如所请飭派。
倘该商请派弁兵驻防矿中,其薪水多寡,该商按月筹送。
六、地方官若遣生徒进矿学艺,每油矿可拨三人,该商工师应宜优待,所在任其游歷,以期学业有臻。
七、煤油虽非军火,倘中外遇有战事,该矿亦应归中国主政,由官派员驻矿稽查出入,如有济敌情事,查出照公法议究,並由中国保全。
如与英国有战,该商系英国子民,应即暂退。
若年限未满,事平再行接办,所有矿中屋宇机器等件,应由地方官保护。
如因退歇亏累,该商生意,无论多少,与中国无涉,不敢丝毫索赔。
若该商情愿將此油矿顶与別国商人接办,应先稟明地方官覈准,別国商人承充,亦应照此章程办理。
八、由地方官奏准,始行兴办。
奏准后,並由爵抚部院加印,以昭信守。
九、以上各款,该商遵照来台兴创油矿,独握十五年,地方官並准其在英国招股,设立公司,俾其眾力易举。
光绪十五年五月日立合同候补知府张士瑜 英商范嘉士
再者,此事原由班署领事官从中商办,並翻译合同,知见画押,兼请一併画押,盖用关防,以昭凭信。
惟中国洋商开矿之事,从未办过,此次奏准,固台湾同该商均有利益,如奉旨不准,此件合同,应为废纸作罢。
英国驻札台北办理通商事务署领事官班德瑞
光绪十五年六月日加印
一千八百八十九年七月日加印
·海关贏余指拨铁路经费片"十六年二月"
再准户部咨行筹拨铁路经费一摺內称:『自光绪十六年起,台湾省按年筹银五万两,奉旨依议钦此,恭录咨行,並將应解银两在何款筹解,查明咨復』等因。
兹据善后局详称:『台湾按年出入各款,前经开单奏报,本属出入难敷。
关税、釐金,仅敷军餉;闽省岁协银四十四万两,原为建省分治之需。
嗣以台湾铁路改归官修,自光绪十五年秋先行挪用,至清丈后征收新赋,虽较旧额增加。
现计十四、五两年开支绿营俸餉及拨给清丈给单经费,毫无贏余,实无別款可挪之处。
惟查海关洋药釐金,奉准部咨本省用款外,尚有贏余,储候部拨,可否即就此款筹解,详请覈示』前来。
臣查台湾办理海防,分治建城,剿抚番社,添设机器各厂,购置轮船,需费甚鉅。
歷年入不敷出,库局一空。
近以铁路归官,指拨闽省协餉,一切经费,竭蹶倍甚於前。
现虽钱粮增於旧额,而俸餉米折额支之外,尚须抵除清丈急需,海疆新设省城,应用者万难撙节,无可筹拨,委属实情。
查海关洋药釐金,前准部咨划留本省银二十九万七千余两,如有贏余,另储报拨。
业將十三、十四两年贏余数目报明在案。
现在铁路要工奉拨之款,势难缺误,应恳天恩,俯念海疆新省,正在开创之始,筹款为难,准將海关洋药釐金贏余一款,仍留台湾,自光绪十六年起,专为提解部拨铁路之用,倘本年所余不足五万两,由臣补足,如有余賸,仍截存另储,听候部拨。
是否有当,谨附片具陈。
光绪十六年三月十七日奉硃批:户部议奏。
钦此。
·基隆煤矿仍改归商办片"十六年六月"
再臣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上諭:『本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会奏议驳刘铭传奏基隆煤矿擬令英商承办一摺,已依议行矣。
即著按照该衙门所奏,慎选贤员,破除积习,將煤矿各事宜认真覈实,妥为经理。
总在用人得宜,自可渐收成效。
如产煤日絀,亏折太多,亦应酌量情形,另筹办法等因,钦此』。
跪聆之下,仰见圣謨周密,筹虑精详,莫名钦悚。
臣查基隆煤矿,创由官办,积习太深。
用委员稍有未当,即不免捏报虚糜;用洋人较为认真,又不免价高费重。
闽台船政制造局以及各轮船月需数千吨,又不能停歇不办。
上年十月,將洋人撤退,委派候选知县党凤冈管理。
一面仍行招商,以期接办。
党凤冈破除情面,极力撑持,本年正月后,渐形起色。
商人闻风向慕,稟办已有数人,意皆挪借官本,臣概置之。
现经帮办全台抚垦事务通政司副使臣林维源访招富商,候选知府蔡应维、云南候补道冯城勋、职员林元胜等情愿鳩资三十万元,与官合办,为期二十年。
官一商二,仍缴原矿本银十二万两,承受矿存房屋机器,以十万元作为官本,其余按月缴煤扣除。
矿务一切事宜,由商经营,官不过问。
將来无论贏亏,按照成本分三股匀算。
据蔡应维等稟立章程前来。
臣详加察覈,尚属周详,当经批准,定於七月初一日归商接办。
除將所稟章程咨部外,谨附片具陈。
光绪十六年七月初九日差弁賫回原摺,奉硃批:户部议奏。
钦此。
·遵旨飭商退办煤矿並筹议情形摺"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窃臣於本年九月十三日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八月十五日奉上諭:『户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奏台湾煤矿招商承办章程种种紕繆请敕停办一摺,前以基隆煤矿,刘铭传与英商订擬合同,办理粗率,当经降旨申飭,並諭令慎选贤员,另筹办法,该抚宜如何认真覈实,妥为经理,乃此次所奏,仅称访招富商同官合办。
迨章程送部后,经该衙门会同查覈,其办法种种紕繆,所称可疑者三,必不可行者五,实属抉摘隱微,確中情弊。
此事既经官商合办,自应官为主持,何以一切事宜,悉授权於商人,官竟不能过问?且章程內既称各股皆係华人,何以总管矿务转用洋人?显有冒充影射情事。
其开挖河道,自撤藩篱一节,更於海防大有关系。
况以特旨敕令另议之件,该抚並不奏明请旨,輒即议立章程,擅行开办,尤非寻常轻率可比。
刘铭传著交部议处。
该抚接奉此旨,即將现办之局,赶紧停止,不准迁延回护。
从来创办重大事件,必应虑及久远,慎之於始,不可胶执己见,亦不可轻信人言。
基隆煤矿,久无成效,该抚务当熟思审虑,筹一妥善办法,明晰具奏,候旨定夺,勿再率意逕行,致干重咎。
户部会奏摺著抄给阅看。
钦此』。
仰见圣恩宽大,筹虑周详,莫名钦悚。
遵即飭令该商蔡应维等於九月二十日退止,一面委员接办。
臣久在病中,精神委顿,筹虑恐有未周,当飭司道会筹办法去后。
兹据藩司沈应奎、台湾道唐景崧详称:『基隆出煤,原地方自有之利,无奈人工过贵,民洞本属无多,一届农忙,半皆停歇,间时开採,所出亦微。
前江督沈葆楨因恐民煤不敷船局应用,故奏请於八斗地方由官开矿,岁亏银十万两。
近年竭力整顿,每年亦须亏折四、五万两。
委员党凤冈办理数月,適值春夏久晴,井中积水取干,出煤稍旺,每月亏折较少千余两。
现查八斗老井煤炭,已於本年六月间告竭,仅存一井,煤出无多。
商人蔡应维等稟请集资与官合办,估用洋三十万元,另由暖暖地方开挖新井。
煤矿利息本微,据洋师言,外洋新井初开,必三年后始可见煤,十年后始能获利,良以矿生地腹,佳煤无不深藏,非深入数百丈不能窥其奥窔。
入愈深则费愈重,地愈远则时愈多,故西人每办一矿,非筹本金数百万,积岁十余年,不敢妄求获利,非若中国朝开一井,夕即求功,往往浅\尝輒止也。
今商人既退,官若另开新矿,不独巨款难筹,以后逐岁增亏,亦难为继。
倘因之停歇,不独船政乏煤应用,即台湾机器局、轮船、车路,仅恃民煤,亦恐不能应手。
中外商轮,往来港沪,半由台湾添煤,商务税釐,因之增益。
福泉沿海船户,运\盐来台,装煤回闽,以煤获利,盐价因此便宜。
煤矿停歇,商船不过台湾,税釐必减。
盐船无煤回载,盐价必昂。
明折暗嬴,所关於税釐尤鉅。
详考台矿未开,盐昂税少,情势昭然,固不仅轮船制局应用必需、海舶添煤商釐增盛已也。
尤可虑者,矿中工匠不下千余,矿事一停,流为盗贼\。
歷年购办机器矿本银十余万两,亦將弃置莫追。
並此数端,不得不踌躇顾虑。
司道等悉心筹画,惟有暂仍其旧,督令委员严绝虚糜,认真经理,以济船政及官轮之需。
仍隨时察看情形,如果出煤日絀,亏折日多,亦惟有遵照总理衙门前议停採,俟筹巨款,再图新矿,以辟利源。
盖矿伏地中,本难悬测,即西国著名矿学,亦不能有利无亏也』。
臣详覈司道所筹,自係审时度势,可否准照该司道所筹办理之处,伏候圣裁。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奉硃批:该衙门议奏。
钦此。
·官办樟脑硫磺开禁出口片
再台湾素产樟脑、硫磺两项,民间私熬私售,每多械爭滋事。
经內阁侍读学士臣林维源、道员林朝栋等筹商收归官办,以助抚番经费要需。
臣因硫磺向归通商委员李彤恩兼办,飭將樟脑、硫磺两项筹议章程,以收自然之利。
旋据李彤恩等稟称:『樟脑一道,近来日本出产甚多,香港脑价日落,若归官办,每石可获利二、三元。
台产每年约可出脑万石。
硫磺一项,台产最佳。
经前江督沈葆楨奏请开禁,採备官需。
歷办旧章,每石成本洋一元,官买每石价洋三元。
每年出产六、七千石。
上等硫磺,每年只出千石,均解归官用。
其次积聚三千余石,官既不用,商禁未开,不能出口,日久愈积愈多,不独经费虚糜,弃置尤为可惜。
且香港年销日本硫磺至万余石,运\至江南、天津一带,民间用之薰炙葵扇、草帽,蒸炊餑餑,制造爆竹,销路甚多。
台湾磺产甚佳,奸民私煮贩运\出洋,不一而足。
以自採之矿,禁不出口,既听日本畅销,又不能禁止奸民私煮,若设法经理,虽获利无多,於抚番经费不无小补』等情前来。
臣查台湾樟脑、硫磺两项,民间私煮私售,每多械爭滋事。
归官收买出售,给照出口,就目前情形而论,每年可获利三万余元。
以后若能产多销畅,经理得人,日渐推广,以自有之财,供无穷之用,实於国计民生,两有裨益。
惟硫磺一项,虽经沈葆楨奏请开禁,採归官用,尚未准商运\出洋。
应请旨一体开禁,以畅销路。
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钦此。
附录官办樟脑出入数
一、十二年十一月起,十四年底止,共採熬樟脑六十三万七千觔。
一、售出洋应六十一万八千觔,得价银六万一千五百两。
一、除还本银四万八千两,又除局用、运\资、保险等银八千六百两,余银四千六百两。
一、十五年正月起,年底止,共採熬九十五万三百觔。
一、售价银八万五千五百两。
一、除还本银七万一千八百两。
一、除局用各款银四千七十两,实余银九千六百两。
附录官办硫磺出入数
一、收旧管存硫磺四十万四千一百余斤,计成本银三千七百八十余两。
一、自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开办起,至十四年底止,共採煎硫磺八十一万八千三百余斤,成本银七千六百五十九两。
一、管收共存硫磺一百二十二万二千四百余斤。
一、除耗出售八十八万三百斤,得价银一万九千九十两。
一、除还本並局用,余银四千三百余两。
一、仍存硫磺二十五万四百斤。
一、收旧管存硫磺二十五万四百斤,计本银二千三百余两。
一、光绪十五年正月起,至十二月底止,共採煮存硫磺四十一万五千六百斤,成本银三千八百九十两。
一、管收共计六十六万六千斤。
一、除耗出售四十万七千斤,得价银八千八百两。
一、除还本並局用,实余银三千二百两。
一、仍存硫磺二十五万四千斤。
以上二款皆归抚番用讫。
按原本分四摺报销,见其文烦,又不能不存其事,故附录於此。
陈澹然记。
·创收茶釐片"十七年正月"
再查台湾办理抚垦,辟地日广,经费日繁,不得不釐剔餉源,藉资接济。
前当清赋之时,內山新辟田园,隨时报垦,以便升科。
其高山巨岭,地利宜茶,第土薄力微,垦民或种或輟,因就茶收丰歉,量抽抚垦经费,包商缴收。
光绪十三年试办之初,收数未畅。
十五、六两年,每年约可收银六、七万两,均隨时拨充办理抚垦之需。
除按年截数汇入善后案內列收报销外,谨据善后、税釐两局详请奏咨。
光绪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奉硃批:户部知道。
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