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壮肃公奏议 卷七清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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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壮肃公奏议》 卷七清赋略 刘铭传

·量田清赋申明赏罚摺"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窃查台湾粮课,自入版图以来,循郑氏旧规,每丁岁征银四钱八分六釐。

干隆元年,钦奉恩諭,台湾丁粮著照內地例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紓民力;岁征银三千七百六十余两。

逮十二年,乃议匀入田园征收。

番眾所耕,概不完赋,仍照旧就丁纳粮。

道光间,通计全台垦熟田园三万八千一百余甲,又三千六百二十一顷五十余亩,谷种折地一千四百三十余亩,年征粟二十万五千六百余石,余租番银一万八千七百余元。

至今数十年,垦熟田园,较前已多数倍。

统计全台额征银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六两,洋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九元,榖十九万八千五十七石。

久无报丈升科。

我朝轻徭薄赋,亙古所无,於台湾尤厚。

雍、干之间,屡奉恩諭,台湾赋税,不准议加。

其时海宇澄清,昇平无事,朝廷视台湾一岛,无足重轻。

现在海上多事,台湾为海疆险要之区,奉詔改为行省,事繁费巨,今昔悬殊。

臣忝膺斯土,目睹时艰,值此财用坐匱之际,百废待举之时,不能不就地筹画,期於三、五年后,以台地自有之财,供台地经常之用,庶可自成一省,永保巖疆。

况节次钦奉諭旨,开源节流。

今田园赋税,率土输將,乃司农岁入之常经,列代保邦之大法,舍而不计,徒乞邻疆,虽舌敝唇焦,缓急终不可恃。

臣渡台以来,细访民间赋税,较之內地,未见减轻,不胜惊愕久之。

察所由来,皆係绅民包揽。

如某处有田可垦,先由垦首递稟承包,然后分给垦户。

垦首但呈一稟,不费一钱,成熟后,垦首每岁抽租一成,名曰「大租」,又有「屯租」、「隘租」诸名,不可枚举。

究之正供粮课,毫无续报升科。

如台北、淡水,田园三百余里,仅征粮一万三千余石,私升隱匿,不可胜穷。

臣现由內地选调厅县佐杂三十余人,分派南北各县,由各县选派正绅数人,先行会查保甲,就户问粮。

一俟户亩查明,再行逐田清丈,委派台湾府程起鶚、台北府雷其达,各设清赋总局,督率推行。

至於赋税重轻,应俟丈后再请飭部覈议。

惟台湾民风强悍,一言不合,拔刃相仇,聚眾挟官,视为常事。

或言林爽文之变,实因升科逼迫,遂起戈矛。

委员查赋,下乡輒多畏葸。

且万山丛杂,道路崎嶇,若非勤实耐劳之员,协同正绅清查明確,不特无裨实济,且恐蕆事无期。

再四思维,不得不严定赏罚,以求成效。

如各县官吏员绅清查妥速,办理认真,可否由臣请照异常劳绩,从优奏奖,以示鼓励?倘有贿託隱瞒,或畏难延误,甚或需索扰民,即行参革。

庶期上下鼓舞,实力奉行,为朝廷经久之谋\,除地方吞欺之弊,便民裕国,莫大乎斯。

是否可行,伏祈圣鉴。

光绪十二年五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览奏已悉,即著督飭派出各员绅认真办理,出力人员,准照异常劳绩奏奖;倘有贿託隱匿,畏难延误情事,即著严行参革。

该部知道。

钦此。

·整顿屯田摺"十三年八月初二日"

窃臣等查干隆五十三年,前大学士臣福康安以台地林爽文之乱,番目潘明慈等隨剿有功,事平议选番丁四千,设屯十二所,就其社长授以千、把、外委土职十八员,按丁按地蠲免赋粮,每丁自一甲至一甲三、四分不等,屯弁递加,共授番地五千六百九十余甲。

此外復拨民间溢额田园三千七百三十余甲。

每年征收租榖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余石,每石折征银一元。

又九芎林租榖折银八十元。

共折征番银四万一千三百四十一元有奇。

此项租折番银,专充屯兵弁丁俸餉。

是为屯租。

每丁年支银洋八元,外委支银洋六十元,把总支银洋八十元,千总支银洋一百元。

每年支额餉番银洋三万三千二百四十元。

其租地散隶台南北各县,由县征收,分解中南两路理番两厅,岁於二、八月间,由台湾道委员会厅放领。

又年支隘丁口粮。

佃首辛工银二千一百余元。

其余留为屯费,以备旱潦之需。

此昔年设屯、授地、征租、支餉章程也。

迄今百余年来,屯租则征不足额,屯餉则减半放支。

歷年既多,不独屯丁疲癃残弱,甚且有名无实,半由厅书屯弁冒领瓜分。

若一旦革裁,此辈视为世业,夫岂能甘。

臣等熟思审计,非设法整理,改絃更张,万不能收实效。

查番屯授地之初,名为奖功,实资捍御內山番眾,故选壮丁屯傍內山,蠲其供赋,导令垦荒,其虑至为周密。

今则事殊时异,生番多化,拓地日深,所设屯营,已居腹內,所授埔地,久为膏腴。

且番地虽免完供,而向有番餉、番租各名目,私征之数,视民由下沙则例,殆有过之。

而其典卖汉民,则虽业数更主,犹名番地,倖免正供,甚至狼狈为奸,竟以粮田纳番租而冒番业。

现当查办全台田赋,无问民番,寸土皆关赋役,必须一律丈量,方免影射。

该屯丁抚养百年,均係朝廷赤子,无论屯田番地,皆宜切实丈量,归入清赋案內,分別升科,將各屯编籍为民,俾令各执各业。

庶几民番一体,畛域胥忘。

归作其力农守分之心,並示以践土食毛之义。

伏查屯田原拨之数,屡遭兵燹,档案无存。

由县催征,但知岁额,责成佃首完纳,並不知田在何所,户租几何。

由是佃棍以多稼而纳薄租,以磽确而更沃产,窃佔盗卖,上下相蒙,率以水冲沙压,例报而例蠲之。

以故积欠岁增,额餉日絀。

欲清其源,非改租为赋不可。

况租者一时之权宜,赋者万年之经制。

现既一律清丈,另立图册,照则升科,所有屯餉,仍於此款改征提存支放,於租例不无加减,於餉额仍守成规。

番丁编屯以来,世食额餉,田无赋粮,拊循可谓周至,宜乎家给人足,远胜平民,乃富庶未覘,贫蹙滋甚;盖番性不善居积,不事贸迁,惟以垦猎为生计,即有田园,亦招汉民承佃,辗转轇轕,因而覬覦,始抗其租,继据其产,番丁失业,转死甚多。

至其屯餉,岁入本微,復以屯租闕额,减半放支,屯弁吏胥,从中剋扣,为数更属无多。

地日削而聚族日繁,餉愈微而治生愈拙,番丁疾苦,控诉莫由。

臣等查屯丁世沐皇恩,佐平台乱,习居烟瘴,好勇耐劳,诚\能训练有方,实较绿营远胜。

擬將全台番丁,认真裁汰,仍留原额四千,酌裁土勇,就其原餉,每年按屯抽调,分扼山內生番,半年一换,每名行粮,按月加给番银四元,屯弁照营哨酌加,轮流接替,均以到防之日起支;其管带哨弁,即飭屯弁分辖所属,以免他省弁目语言不通;別选熟悉番情將官统带,以便操练步伐,教习营规;其未经出防之丁,均归台湾镇统属,由各县营管带,以补绿营兵丁之不足。

以后屯营坐餉,每年仍给八元,统归台湾镇支发,出防行粮,归统將发给,以期兵归实用,餉不虚糜,於抚驭屯番之中,仿寓兵於农之制,似於屯丁、供赋,两有所裨。

至此项番屯地亩,旧额是否相符,改收正供若干,应俟归入全台清赋案內,分別覈办。

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日奉硃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钦此。

·台亩清丈將竣擬仿同安下沙定赋摺"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窃臣於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具奏台湾丈量田亩一摺,奉旨:『览奏已悉,即著督飭派出各员绅认真办理等因,钦此』。

臣遵飭府县並在事员绅认真丈量,每县或分十余班,多至二十余班不等,严定赏罚,不许旷延;稍有玩违,均经撤革,以期妥速告竣。

现据淡水、台湾、嘉义、彰化等县先后稟报丈竣,经臣飭令清赋总局布政使邵友濂、道员陈鸣志督同南北两府会商定赋升科,刪除各项名目,每亩征银若干,以杜將来浮收之弊;务期有利於国,无损於民。

兹据邵友濂等详称:『台湾自隶版图,田园未经清丈,供赋轻重,南北悬殊;如台湾、凤山、嘉义三县所征供粟,皆沿郑氏原租,赋征极重。

续辟之彰化、淡水、噶玛兰各厅县,均照同安下沙则折征供粟,赋额较轻。

统计全额无多,歷办册销有案。

自道光初年报升之后,续垦田园,群相欺隱。

又有隘租、番租各名目,吞匿影射,均未报升。

此次清丈將竣,台俗田园论甲,约有四十余万甲之多,比原额溢加数倍。

惟旧征新额,向无鳞册可分,若照旧开征,重轻不一,小民苦累,轻减何由?自非通筹全局,另订赋章不可。

据台湾、台北两府详察会覆,擬將现丈田园,无论新旧,悉照同安下沙成例分则配征,化甲为亩,以一甲作十一亩,仿条鞭办法,刪去浮征等名,凡地丁粮耗等款,併入正供,並化榖价折征,提充正赋。

每十一亩,上田征银二两四钱六分零,中田征银二两零,下田征银一两六钱六分零;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其下园及下下之田,土至瘠薄,照下田覈减二成,下下园照下下田递减。

此外沿山、沿海及垦荒未熟各田园,暂予剔存,未归额数,从缓升科。

先后覈定赋则,分飭各属填造图册备案』等情会详请奏前来。

臣查台湾建治之初,赋额无几,至今休养生息,垦辟倍增,一岁再收,地方渐臻富庶。

现在设立行省,风气已开,今昔情形迥异,全台赋则,似应划一,以免不均。

承粮老业,本沿郑例,失之过重,自应均平。

续垦升科,改照同安下沙则折配供粟,各县轻重相悬,田復新旧莫办,加以官产、番地、屯田、隘租等项,名目繁多,无从究詰。

臣熟思审计,方今筹防建置,需款孔殷,财用大端,本以正供为首,赋乱如此,非清釐划一,不足以除积弊,即不能裕正供。

臣於上年奏明清丈,无论新旧田业,但係久经成熟,均予一体升科;以田亩之瘠腴,为赋则之增减,田有高下,赋无重轻,覈实持平,舆情允翕。

兹幸仰奉宸謨,官吏员绅,办理尚为精覈,不日告竣。

该司道等所擬赋则,化甲为亩,每十一亩上田征银二两四钱六分零,中下等田照则递减,內一半係原征每甲下沙则银数,一半化折征榖价提入正供,既未更张旧制,亦非新加於民,並仿条鞭办法,举丁粮正耗一併刪繁就简,以便乡愚易知易从,胥吏无所脧削。

统计全台粮赋,每年正供数仅十八万,现丈田园,溢出数倍,每年约可收正供银七十万內外。

查照全台各县最轻之赋,尚属有减无增。

歷查台湾田园,素多隱匿,从未丈量,此次一律丈清,是以定则虽轻,征数较鉅。

民生国计,裨益实多。

其未入额征各地亩,收成既寡,请缓升科。

既据该司道等详称前情,案关赋则大计,敬缮清单,请旨飭部覈议,以便颁示地方,使知赋则轻减,虽升科无难完纳。

台民嗜义,必將踊跃输將。

臣更有请者,查银粮正供之外,向有补水平余,各省情势既殊,即一省之中,各县仍多互异,若不明定章程,共相法守,地方官任意加派,民累何堪?台居海外,从前恩詔迭颁,不能加赋,现在改设行省,部议以台湾之财,供台湾之用,臣不得已力排眾议,清丈田园,每岁正供可得七十万內外,以视广西、川、贵正额实多,实非微臣始愿所及。

以后若有私加浮收等弊,不独负朝廷抚绥海外岛民之意,且恐激出事端。

臣与藩司邵友濂等再三筹议,寧为怨府,不累小民。

惟有据实直陈,予以限制。

台地通用番银,今赋则改照內地,应需纹银补水,每两隨收一钱外,擬酌定平余银一钱五分,为升科各县办公之用,其不能升科之恒春、台东、埔裏社各缺,仍须外筹津贴,以免官亏。

臣见內地浮收病民,期於力除积弊,恐与部章未合,不得不缕晰陈明,伏求训示。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二日奉硃批:户部速议具奏,单併发。

钦此。

再自台湾清赋以来,各属田园,溢逾亩额,民间管业,新旧混淆,或有田无契,或田与亩乖。

若由各县逐家查契,对册按图,不无纷扰。

应於丈竣后,一律由藩司换发丈单,以后如有出卖换业等情,再令税契过户;庶目前官便升科,民资执业。

开办至今,各县所派员绅,带同弓丈书吏,逐堡丈量,薪水、夫马、工食等项,悉由各县並善后局暂行垫给,不准索取民间一餐一钱。

阅时年余,经费支销,已不下二十万,皆由別款隨挪。

此后各县分班復丈,造册绘图,刊单印票,需费孔多。

台湾现在各款,丝毫皆抵正开销,此项清丈经费,无从筹划。

查內地江苏等省,从前举办清丈,丈费就田抽收,台湾擬彷照办理,每中则田一甲,不分新旧,发给新单时,由业户先缴丈费洋二元,上则酌加五角,下则递减五角;上中田园无多,以每甲十一亩计算,每亩不及二百文,在业户所出无多,既免新旧税之繁,復免田亩不符之弊;官民两便,裨益实多。

臣前奏办台湾铁路,所有车房地价用款,曾经奏明由官发给,业经海军衙门议准施行,荷蒙俞允在案,此项经费尤鉅,本年七月准户部咨查在何款项下动支等因,臣正无筹画,將来惟就所抽丈费项下,除拨还清赋经费外,其余拨归铁路地价车房等项,或多或少,应俟收齐实数,再同支销数目,另行分別归案造销,谨附片陈奏。

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奉硃批:该衙门知道。

钦此。

·陈报台湾启征新赋日期请奖各员绅摺"十四年六月十九日"

窃照台湾办理清丈,改定赋则,丈竣给单,接办升科,所有上下忙例限匀征分数,请缓扣计,经臣先后奏咨在案。

查台地田园,从未清丈,向无鳞册可稽。

此次按户覈给丈单,填明坵段、甲数、等则、户名,即为造册升科根据。

叠飭各属赶紧给单,接办升科。

数月以来,台北將次竣事,惟台南田园太广,户口畸零,事极繁琐,每属自数万甲至十余万甲,丈单虽赶紧填给,势非一时可以告竣。

若待全台丈单给清,本年断难启征新赋,必致有误正供。

现经通飭各属,趁民间五月收获之后,於六月十六日一律启征上忙。

其给单未清之处,一面给单,一面开征,並行不悖。

下忙即定於十月接征。

先准部咨,自光绪十五年起经征督征例限,处分綦严,均照內地办理,十四年分虽免覈扣其上下忙奏报暨颁发征信册,仍应举办等因。

查台地赋额,尚未大定,实难稽覈考成。

而本届启征既已逾期,现惟督飭各属,尽力催征,仍俟下忙及奏销届期,据实造报,免计分数。

至征信册为杜中饱起见,台地举办升科,编户造册,正在澈底清釐,应请俟赋额大定后,照章办理。

全台现已启征新赋,所有在事出力员绅,应否汇案请奖?据清丈总局布政使邵友濂、候补道陈鸣志等具详前来。

臣查內地歷办清丈,不过一州一邑,尚有图籍可循,往往时阅数年,尚难获睹成效。

台湾自隶版图二百余年,此次举办清丈,事事草创,全省袤延千余里,未及两年,业经蕆事。

隱匿者揭报,开垦者升科,盈溢田粮,计逾旧额不下四十万两,民间供赋,反比从前减轻。

固皆仰赖朝廷威德,民情踊跃,亦係在事官绅,实心实力,櫛风沐雨,不避瘴癘,以冀成功。

而总局司道並府厅县官,竭虑殫心,不辞劳怨,鉤稽妥速,规画精详,洵能下裕民生,上裨国计;已於清丈之始,经臣奏奉諭旨,准照异常劳续给奖。

现已启征新粮,所有尤为出力之台湾布政使邵友濂,擬请赏加头品顶戴;开復贵州布政使沈应奎、二品衔台湾道兼按察使衔唐景崧,均擬请交部从优议敘;布政使衔留闽遇缺题奏道陈鸣志,擬请赏给三代一品封典;台湾府知府程起鶚、台北府知府雷其达,均擬请以道员在任候补並加盐运\使衔;现署埔裏社通判盐运\使衔候补知府吴本杰,擬请俟知府补缺后,以道员在任候补;现署彰化县知县补用同知候补通判李嘉棠,擬请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闽归候补班前补用;本任台湾县知县在任候补同知沈受谦,擬请开缺,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闽补用;补用知府候补同知现任淡水县知县汪兴褘,擬请俟归知府班后加盐运\使衔,並先赏换知府顶戴;五品衔本任埔裏社通判现署新竹县知县方祖荫,擬请以同知直隶州知州在任候补;试用布经歷补缺后以通判用管元善,擬请以通判仍留闽省补用並加同知衔。

以上十二员,相应仰恳天恩,俯赐先行给奖,以昭信赏而示鼓励。

其余在事出力员弁绅士,可否容臣俟给单竣事后汇案续行请奖,出自逾格鸿慈。

再帮办台北抚垦事务三品卿衔太常寺少卿林维源,在籍帮办抚垦,极重公义,此次开办清赋,给单升科,事事皆其倡助。

所有屯租、番租、大小租名目参差,俱由林维源会同司道分別釐定,民间称便,上下翕然。

在林维源深受恩施,力图报称,岂有他求,然地方清丈大举,赖其倡导赞襄,不辞嫌怨,应否奏请奖励之处,据清赋总局布政使邵友濂等具详前来。

臣查全台清丈之始,官绅半设难词,阻挠大计,林维源田园较多,不避嫌怨,身先倡导,遇事出力,民情因之踊跃,未及两年,全功已竟,虽其意存图报,不敢仰邀议敘,臣未便壅於上闻,应如何加恩之处,出自圣主鸿施。

光绪十四年七月初八日奉上諭:刘铭传奏台湾启征新赋请將尤为出力人员先行奖励一摺,台湾各属地亩,举办清丈,事属创始,经刘铭传督率官绅,覈实丈量,改定赋则,全台袤延千余里,未及两年,一律大竣,升科田粮,计逾旧额不下四十万两,民乐输將。

新赋现已启征,办理甚为妥速,在事出力各员,实属著有微劳,自应量予奖敘。

台湾布政使邵友濂著赏加头品顶戴,开復布政使沈应奎、台湾道唐景崧均著交部从优议敘,道员陈鸣志著赏给三代一品封典,台湾府程起鶚、台北府知府雷其达均著以道员在任候补並加盐运\使衔,署埔裏社通判候补知府吴本杰著俟补知府后以道员在任候补,署彰化县候补通判李嘉棠著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於福建归候补班前补用,台湾县知县在任候补同知沈受谦著开缺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於福建归候补班前补用,补用知府淡水县知县汪兴褘著俟过知府班后加盐运\使衔並先换知府顶戴,埔裏社通判方祖荫著以同知直隶州知州在任候补,试用布经歷管元善著以通判仍留福建补用並加同知衔,余著照所议办理。

附片奏三品卿衔太常寺少卿林维源於清丈升科事宜倡首襄助,不避嫌怨,民间称便,克竟全功,请旨嘉奖等语,林维源著赏加二品顶戴。

该部知道。

钦此。

再台地日亩,嘉义、凤山两县,地方辽阔,均在十万甲左右,户口繁碎。

凤山县官,或故或病,更替相因,所派清丈人员,间有未尽覈实之处;现经总局司道另委妥员抽查復丈,一律清釐,其给单造册情形,较之各属,尤为迟缓。

但勘丈已定,以后有单册可据,本年內外,或可蕆功。

查布政使邵友濂,才长心细,自上年八月到任,臣即以清赋事务专任责成,经理措施,有条不紊,故能迅速启征。

惟编户造册,立法伊始,非一时所能竣事。

邵友濂情形已熟。

若得宽假岁月,方能悉心经理,克竟全功,可否仰恳天恩,俯准一、二年间免其更动,方於新设省会,初办赋额,不致功亏一簣。

惟新赋甫经开征,目前分治在即,应將添设各厅县分造城垣,並须筹建省城,工程经始,需用浩繁,库局一空,措施无力。

本年东罗西掘,接济尤难。

前经督臣杨昌濬与臣议定,奏准每年闽省协银二十四万两,並由闽海关照旧每年协银二十万两,计已照数协助三年,原议以五年为期,杨昌濬去闽有日,相应请旨飭下新任福州將军臣希元、督臣卞宝第查照前案,仍旧协解五年,以符原议而资接济,理合附陈。

光绪十四年七月初八日奉旨:留中。

钦此。

·埔裏厅暨恒春县田园减等升科请立案摺"十四年七月初八日"

窃照台湾埔裏社厅暨恒春县二属,均为光绪初年新辟之境,非傍山乏水,即近海多风,土壤瘠磽,收成减薄。

据该厅县稟请减等升科,经臣飭据清赋总局司道查议,请將埔裏社厅田园照同安下沙则递减一等升科,上田科中则,中田科下则,下田照下则覈减二成;上园视中园,依次递减,匀丁粮米概免配征。

其恒春县田园瘠薄,视埔裏社尤甚,亦照下沙则减等升科,並免耗羡配征及匀丁粮米。

会同布政使邵友濂覈详奏咨立案。

臣查台湾新辟地方,沿海沿山,土壤磽薄,埔裏社田园,既非嘉义、彰化等属可比,恒春又较埔裏社为差,若后山台东州一带,原为番社榛棘之区,尤不逮前山远甚,虽已一律清丈,而粮生於地,不能不量为变通。

兹当升科伊始,该司道所请埔裏社厅暨恒春县两属减成办理,委係实情,业经批飭遵照,並令查明后山台东直隶州田园能否援照减则,另行详办,再行奏陈。

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日奉硃批:户部知道。

钦此。

·全台清丈给单未竣请展奏销限期摺"十五年六月初十"

窃台省清丈报竣后,改定赋则,按办验契给单,暂难征收新赋,光绪十四年上下忙匀征分数,经臣奏咨暂免覈计。

嗣因给单需时,十四年新粮亟须启征,復经通飭各属,於是年六月一日一律启征上忙,其单未给清之处,一面给单,一面征粮,亦经会奏在案。

兹查台北各属,单虽给竣,台湾之云林县由彰化县划拨四堡,划归未久,甫经给单三成,嘉义、凤山两县因原丈未能覈实,而田园独多,现办覆丈,隨时给单,亦至四、五成,其余各属,约有七成。

因上年给单时,彰化县土匪滋事,该处业户不无观望迁移,虽经扑灭不过旬时,给单不无迟缓。

且大小租、番租、屯租、隘租、官庄各名目,琐碎异常。

或有地段畸零,土壤瘠薄,难以照则升科,必须另行分別办理。

又或折产未定,典卖不清,民间自有纠葛,皆须逐一清釐。

凡此为难情形,必须稍假时日。

据清赋局司道详请展限奏销。

臣查清丈田园,本非易办,內地歷办清丈,虽仅一州一县,往往数年尚未告成。

今举全台各属,一律清丈升科,袪除百余年包揽隱欺之积弊,若非台南、嘉义、凤山延误,彰化叛绅抗阻,竟可一律完竣,实为臣始愿所不及。

台北给单,俱已竣事,新粮亦征收报解八成,惟賸台南之嘉义、凤山两属。

查其田园至十余万甲,或七、八万甲之多,自署藩司沈应奎接任以来,办理日有起色,但以后所,惟賸零星尾数,多属纠葛不清,办理较前尤难措手。

该司道所请,係属实情。

惟光绪十四年钱粮奏销已届,即將现办覆丈之嘉义、凤山二县剔出另办,其余台湾、安平、彰化、云林各县,亦尚未悉数给清,粮额不能遽定,万不能按限奏销。

臣於上年奏报开征之日,本已压迟一忙,此时各属完粮,尤非內地无事、州县得以率由旧章按时征解可比。

情形既异,办理即应变通,俾不致草率从事,应恳准將全台光绪十四年奏销展限六个月,自奉旨之日起扣,庶不致草率从公,亦不致漫无限制,实於公事有裨。

现经咨部,並飭该司道等严督各属將丈单迅速给竣,赶紧征粮报解,暨將粮额覈足,造册呈送详咨,接续造报奏销,倘有何县再事泄延,即行严参示惩。

光绪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奉硃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钦此。

·全台清丈给单用款造销摺"十六年六月初一"

窃臣於光绪十二年奏准举办清丈全台田亩,凡官绅书役薪资悉由粮台垫给,不准索取民间,时阅年余,支销经费,已不下二十万,无款再挪。

十三年奏明仿照江苏等省办法,就田酌收丈费,续因十四年各属收成减色,察看粮费並征,民力未逮,復经奏请缓收丈费,已收者准抵新粮,所需经费,即在新粮划用,並声明埔裏社、恒春两属丈费业已收竣,未便再行扣抵,应自光绪十五年起,接办升科,均经先后奉旨准行在案。

计自光绪十二年七月间开办起,至十五年十二月底止,各属先行清丈,继办给单,並由总局选派委员,分投抽丈,覆覈丈单,绘造图册,以为征粮之据。

所需经费,虽无成案可循,然皆力求撙节。

据各厅县造册报销,全案共用银三十五万一千二百四十两零,內除埔裏社、恒春两属单费银六千九百三两零外,实支用库平银三十四万四千三百三十七万两零,委係实用实销,查无冒滥,应恳敕部,准在光绪十四、十五两年钱粮项下照销,以清款目。

光绪十六年七月初五日奉硃批:户部议奏。

钦此。

·釐定全台官庄田园租额摺"十五年十二月十九"

窃查康熙年间,台地各属养佃垦成官庄田园九千七百六十五甲零,或征租粟,每石折银四钱,或征青白糖芝麻塭餉,各项折价不同。

又给资建置糖廍蔗车牛磨七百八十一张,每张折征银五两六钱,共年额征银二万八千五百二十七两零。

此係官租,不归民业,歷年专款奏销。

自嘉庆以后,垦不报升,坍不请豁,以致征数渐亏。

此次全台普行清丈,先將民田丈竣升科,接续清釐官庄,歷年久远,原设糖廍蔗车牛磨均已倒塌无存,鱼塭亦经冲没,惟田园现丈,共计一万五千三百五十二甲三分四釐六毫四丝八忽五微二纤,较旧额已贏,皆係各佃就官庄界內自行续垦。

经此番丈后,冲塌者应行除扣,续垦者覈实科租。

查从前租则征收租粟青白糖等项每甲折银一、二钱起至十两不等,轻重悬殊,究係如何分配,年久档案无存,佃民本多苦累,且续增田园皆由各佃自垦以成,非曩时官养给种可比。

新垦旧垦,界址混淆,莫从指辨。

自应將租额重为釐定,刪除各名目,一律征租,以杜役胥高下其手。

现议上则田每甲征租榖五石,中田四石五斗,下田四石,下下田三石五斗,上园视中田,中下园各递减五斗,下下园征榖三石。

统计台湾、彰化、安平、凤山、嘉义五县,年共征榖五万六千九十五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二撮,每石按照台章折银六钱,年额共银三万三千六百五十七两一钱三分,免征平耗。

自十五年起,照新章办理,较之旧额多征银五千余两。

其十四年清釐尚未竣事各属,间有按照旧章征完银两,尽数另册奏销。

据署台湾布政使沈应奎造册详请奏咨前来,臣覆覈无异,谨將原册咨送户部查照。

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差弁递回原摺,奉硃批:户部知道。

钦此。

·台湾清赋全功告成汇请奖敘员绅摺"十六年五月初十"

窃台湾自光绪十二年办理清赋,经臣具奏,钦奉諭旨:『即著督飭派出各员绅认真办理,出力人员,准照异常劳绩奏奖,该部知道等因钦此』。

自十四年六月启征新粮,由臣將尤为出力人员先行奏请奖励,其余在事官绅员弁,声明俟给单竣事,续行请奖。

钦奉上諭:『著照所议办理等因钦此』,並准吏部议奏飭令妥速丈清地亩,俟丈单事竣,即將征收確数详细奏咨报部,再行汇奖等因。

当经覈定田粮年额征数,造册分別奏咨在案。

查內地办理清丈,一州一邑,皆有图册可循,往往年久尚难获效。

台湾此次自十二年秋开办清丈,覈给丈单,其嘉义、凤山各属,初丈未清,另委復丈,一体按户给单,隱匿者揭报,开垦者升科,截至十五年十二月,一律造具图册,奏咨报竣。

计旧额人丁税餉、供粟余租、官庄耗羡,年共征银十八万三千三百六十六两,现定粮额年征银五十一万二千九百六十九两,隨征补水平余银,加以官庄租额,共银六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八两有奇,比较旧额,溢出银四十九万一千五百二两。

光绪十四年征收数目,业经遵照展限奏销。

其任事不力者,均经臣隨时奏参。

所有始终在事出力员绅,不无微劳足录,飭据台湾、台南、台北三府取具各员绅履歷,开列清册,由署布政使沈应奎、台湾道兼按察使衔唐景崧覈明详请奏奖前来。

臣查台湾海疆重地,自奉旨改立行省,事巨费繁,一岛孤悬,缓急莫恃,非地方自有之利,无以应变而处常。

综计全台一州、二厅、十一县,广袤千余里,各属乡堡田甲粮额,按户覈查,镇屑繁重,时仅三载,获竟全功,岁增鉅款,裕国家经久之用,定海疆长治之规,固由圣德湛深,民情踊跃,而在事官绅员弁,实心实力,实属著有微劳,仰蒙恩旨,准照异常劳绩给奖,自应及时甄敘,以劝方来。

除將出力稍次各员覈实刪减、由臣酌给外奖顶戴外,所有分派各属清丈田亩、科算钱粮、覈给丈单、绘造图册尤为出力之同知潘成清、参將陈同泰等一百九十七人,遵旨按照异常劳绩请奖,其办理丈田给单、稽覈案册出力之道员林汝梅、世职沈文熊等一百九十七人,仍照寻常具考,不敢稍涉冒滥沽恩,敬缮清单,恭呈御览。

光绪十六年六月初七日奉硃批:该部议奏,单二件併发。

钦此。

·台湾清赋全功告竣再將请奖详细开单摺"十六年十月二十三"

窃准吏部咨文选司案呈台湾清赋全功告竣出力各员请奖应令覈刪遵旨覆奏一摺,光绪十六年八月十四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粘连原奏知照到台。

伏查清丈一事,內地一州一邑,往往举办多年,尚无成效。

台湾广袤千余里,自入版图,未经查丈。

旧征粮额十八万三千余两,不足供地方之需,岁赖闽餉八十万。

自奉旨改立行省,海疆重要,经费尤繁。

臣始於光绪十二年间奏请清丈田园,为经久自立之计。

台地旧无图册,民间各管各业,纠缠琐屑,棼如乱丝。

今三年之间,清丈给单,绘图造册,一律完竣。

本年奏销十五年新粮,各属征收均至七、八成以上。

从此粮额大定,正供有盈,筹抚、筹防,缓急可恃。

此实仰蒙恩諭,准其奖敘,均照异常,得使人材鼓舞,群策群力,聚精会神,方克臻此。

自全功告竣,开列各员,分別请奖。

兹准吏部议覆,飭令覈册,不得逾前奏內地三十余人每县绅士数人之数。

在部臣慎重名器,自有精心,而微臣身任封疆,亦何敢以国家逾格之荣,市恩僚属?臣前奏各县选派绅士数人,覈计现保单內绅士不过七、八十人,並无逾溢。

至內地三十余人,係指调取而言。

台湾原有人员,自应就地委用,其余投效员弁,类皆熟悉地方情形,正宜趋事赴功,岂可转予弃置?且原奏所称先行编查保甲,就户问粮,一俟田亩查明,再行逐户清丈等语,尚係举办之始,先行编查情形,若至逐户清丈之时,原奏业经声明设立清赋总局,督率办理全台一州、二厅、十一县,清丈之后,继以抽查復丈,科算粮额,覈给丈单,绘图造册,岂数十人所能竟此全功?臣督率司道详覈所保同知潘成清等十二员,係属派办总局,兼令隨时分赴各属復丈抽查;主事吴鸿藻、参將陈同泰等四十八员,派办台湾府属清赋等事;知州竇以筠、游击杨泗洪等七十二员,派办台南府属及台东州清赋等事;县丞汤绍斌、游击萧大纶等六十员,派办台北府属清赋等事。

以上文武共一百九十二员,均係尽心竭力,手胼足胝,昼夜辛勤,始终在事。

他如道员林汝梅、世职沈文熊等一百九十四员,分派总局及各局隨同办理,所著劳绩,亦皆切实,不虚委,无冒滥,既有劳绩足录,即应奖敘不遗。

若使甄別稍偏,何足以昭激劝?至其任事之优次,先已分別等差,不敢概邀异奖。

其余出力稍次员弁,已经覈刪,酌给外奖。

据台湾布政使沈应奎、台湾道兼按察使衔唐景崧將前保各员派办各事详细开单具详前来,应恳天恩俯念海外清赋迅速成功,正供盈溢,抚防大计,皆有实款可期,准將在事出力各员,仍照原保给奖,以示鼓励而免向隅。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奉硃批:该部议奏,单二件併发。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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