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香 第十一回 全节义甘为侧室 感情怀拟结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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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香》 第十一回 全节义甘为侧室 感情怀拟结同心

不为林深便不芳,幽兰风度自非常。

任他世虑无终极,且把萱花植北堂。

却说燕梦卿、宣爱娘自却茅家媒说之后,至宣德三年正月,梦卿年已十八,爱娘亦二十有一。

这日全司礼拉了郑文来见郑夫人,要与梦卿作伐。

梦卿亦出相见,郑文道:"全老大人始终玉成,今日此来,义不容却。"

全义道:"不然。 小姐行事,我久心服。 伐柯之举,不过聊尽愚衷。 或可或否,小姐当有裁处。"

梦卿道:"老大人待我梦卿,有逾骨肉。 所有微忱,敢不披诉?我梦卿原系受聘之女,因先父获罪,不得已舍轻从重,彼一时实不敢存一耿家念头。 及至蒙公奏除掖庭名籍,便当适人,以慰老母。 一则父丧未满,二则既已受聘,则生为耿家之人,死为耿家之鬼,岂敢有二?"全义道:"此乃至理。 倘若奉旨赐配别人,小姐又当何以措处?"梦卿道:"当先父被收,罪在不测,梦卿已拼一死矣。 虽代罪一疏幸蒙俯准,自揣永巷终生,未尝有生之之心也。 果真有另配之事,正梦卿全归之时耳。"

全义道:"此不必论及,耿家早另有佳偶,小姐已无所归。 别结红丝,亦何所害?"梦卿道:"盟好既申,虽无夫妇之实,已有夫妇之名。 名分既定,又适他人,则与再醮何异?"

全义道:"小姐之志我已知之,但此后终身何以结局?"梦卿道:"以先父志行尚尔如此,况我一介女子,何暇虑及终身!彻其环王真,至老不嫁,北宫婴儿子即梦卿之师也。"

全义道:"小姐节义如此,昭若日星。 假使耿家重来议亲,还当应否?"梦卿道:"先人之誓书现在,两家之聘物犹存,宁敢以事殊势异,更作他想?"全义道:"然则,小姐愿为夫人之次乎?"梦卿低头叹气,挥泪不语。

全义向郑夫人及郑文道:"小姐所言,可贯金石,可对鬼神,古之节烈,不过如此。 作伐一事,我全义再不敢道半字矣。"

于是嗟叹赞赏而去。

谁知此事早传到康夫人耳内,康蕲春、火信安、吴安陆、耿泗国,耿太仆、耿通政等,亦都在朝内听得全义赞扬。

耿通政遂到耿朗家向康夫人道:"燕小姐前者求代父罪,足见其孝;今又力辞作伐,足见其节。 且观生为耿家人,死为耿家鬼』之语,则其心可知。 从来三妻四妾,古人所有,以燕小姐之贤良,未有不与林任二侄妇相安者也。 诚如所言,岂非我家之一胜事?"康夫人道:"事非寻常,当与众亲商议。"

耿通政道:"此等事体,上关朝廷风化,下关夫妇伦常,我通政司及御史衙门皆当入告,以颁旌表。 嫂氏若能成全,越速越妙。"

康夫人当下请了林夫人、宣安人、花夫人及蕲春肤夫人、信安康夫人、安陆胥夫人,并泗国棠夫人、太仆荆夫人、通政合夫人,一齐到来商议此事。

林云屏向众妇人说道:"燕家姐姐乃我云屏素所心服,且又受聘在先。 他若肯来,大是美事,何须商议?"棠夫人道:"燕小姐本先受聘,若以为大,则置侄妇于何地?若以为小,又确乎不可。 须寻一两便之法。"

荆合二夫人道:"燕小姐聘虽在先,而于归在后。 侄妇聘虽在后,而于归在先,且长燕小姐两岁。 姊妹相称,却亦允协。"

林夫人道:"此言甚是。 燕小姐既已孝节兼备,必然义命自安,将来亦是你侄妇一个帮手。"

于是康夫人便择于八月十五日请众夫人往燕家议亲,这且不提。

却说宣主事在时,原住海岱门外。

至宣德三年二月,在城内国祥街另买房室一所,恰与燕御史家一墙之隔。

燕家在东,宣家在西。

宣家后楼,正与燕家花厅相对。

自三月里移来,彼此俱都拜过。

故郑夫人与宣安人相熟,爱娘与梦卿亦遂相识。

况且康夫人来看燕家,亦必到西边。

若来看宣家,亦必到东边。

是以彼此又都会过酒食。

事偏凑巧,本年五六月间雨水过多,当中界墙,有一处损坏。

砖瓦塌将下去,竟象一个角门。

两家夫人都因内里庭院并无三尺童子,故一时未及修补。

时至中秋已后,菊花欲开,梦卿领着春畹在花厅边收拾菊花枝叶。

恰好爱娘亦领着喜儿,手里拿了一柄泥银亮纸折迭扇儿,在那里扑蜻蜒耍子。

先是喜儿看见春畹,便叫道:"春姐姐,消遣得好!"梦卿一回头,见有爱娘,便转身走到墙边。

爱娘道:"这早晚菊花便欲开放,妹妹竟是催花使者了。"

梦卿道:"秋闺无事,只好惜此消遣。"

爱娘道:"初晴时候,蜻蜒都贴伏不飞,我将他扇起来,你看高高下下,往往来来,成双作对,绕阁穿亭,亦颇不寂寞"。

两人立谈多时,梦卿邀爱娘花厅上坐。

郑夫人得知,即令春栏、春亭、春台随了春畹,送出八碟糕点,一壶芽茶,郑夫人亦到厅上,爱娘道过万福。

郑夫人道:"明日是你耿妹夫家行聘,有许多事,尚须料理,不得奉陪。"

爱娘又道过谢。

于是爱娘与梦卿对坐饮茶,喜儿执扇在旁。

梦卿见扇上有字,接来一看,却写着前年七月内坟院墙上的原韵,并自己的和韵诗在上。

忽然想起那四句隐语,不觉惊喜。

爱娘见梦卿面有喜色,因问道:"妹妹看这诗是何样人造作?"梦卿道:"这和韵,小妹早曾见过。 若这原韵,敢是姐姐自作无疑。"

爱娘道:"何以见得?"梦卿道:"那四句隐语,分明将姐姐名姓离合在内。 小妹从前已经猜出,但未知姐姐为何如人耳"。

爱娘笑道:"那诗本是我为林家妹妹所作,这和韵又是贤妹为我而作。 真乃『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也。"

梦卿亦笑道:"我两人三年知已,今日才觉。 若非闲暇相遇,何时能得提起?"爱娘道:"我与林家妹妹自幼相亲,本期长久。 不想半途分别,徒惹怀思。 今又与贤妹相遇,可意知心,与从前无二。 而贤妹不久又于归耿氏,反合林家妹妹相守百年,而我爱娘终成陌路矣,既失一云屏,又失一梦卿,恐后来未必再遇一云屏,再遇一梦卿也。 聚散无常,时不再来,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梦卿道:"天下有情人大抵如此。 情得相契,则死亦如生;情不能伸,则生不如死。 我梦卿自先父获罪,既已心如死灰。 后见姐姐之诗,不觉情又一动。 今与姐姐相会,此情方为之一畅。 但不知此后是为情死,是为情生,可得与姐姐常通此情否!"爱娘道:"人之相交,无情固不及有情,而交不能久,则有情反不如无情。 必须寻一个妙法,使此情常在方好。 『笑煞秋闺深寂寞,与卿同是一般闲』。 妹妹能与我同闲,独不肯与我同事乎?"梦卿笑道:"姐姐肯与我同事,则我与姐姐便非两人,更可与林家姐姐合而为一矣。 恨只恨天不随人事,拘泥辜负了多少有情男女。"

爱娘叹道:"我与林家妹妹曾有约在先,今若再蒙贤妹见许,则我之终身都在你两人矣。 不然,慈母年老,幼弟无知,比匪之伤,似可逆料。"

梦卿道:"男儿知己,四海可逢。 女子同心,千秋难遇。 林家姐姐我虽未见其面,然既与贤姐莫逆,则其人可知。 自此以往,任他人是人非,务须同归一处"。

说毕将鬓边一枝金兰花簪儿拔与爱娘道:"此是小妹自幼服用,那一枝为和诗失去,至今犹念念不忘,此一技暂与姐姐,权为质信。 若梦卿后来言不应,必就如此簪半路分折,伉俪不得长久"。

爱娘道:"妹妹何须如此?若爱娘必要妹妹信物,则妹妹因物而见重,是爱娘不信妹妹了。 若妹妹必要爱娘受信物,则爱娘亦因物而见重,又是妹妹不信爱娘了。"

梦卿道:"不然。 物以表情,小妹戴用此物,原期相伴终身。 今日送与姐姐,我梦卿之心亦归于姐姐矣,且此簪原因姐姐失去其偶,姐姐若不爱怜,尚有何人珍重?"爱娘听罢,乃接来插在鬓边。

自此两人益相亲爱,这亦不提。

却说康夫人自八月十五日来与郑夫人议亲,郑夫人慨然应允,故康夫人又于本月二十五日大行聘礼。

又经全司礼因天子曾许梦卿为孝女,便又将甘为侧室一事奏闻天子,天子大喜,诏赐"孝女节妇"四字牌匾。

一时传遍京城,凡耿家内外大小,闻知者无不畅快。

独任香儿一人心甚不喜,一则忌梦卿之貌,二则忌梦卿之才,三则同为侧室,而梦卿来头正大,家素富贵,与自己娘家不同。

四则康夫人、林小姐必皆重待,而亲戚奴仆亦必钦敬,显得自己卑微。

只因这一来,有分教:言三语四,说不尽无限牢骚。

虑万愁千,方显明一身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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