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 九针十二原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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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 九针十二原第一法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

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

余歌勿使被毒药,无用随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

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

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

小②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疾,恶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送,其往不可追。

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叩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独有之。

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

逆而夺之,恶得无虚,退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

位要油: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

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外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

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

补日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虹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

方刺之时,必在是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血脉者,在脑横居,现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日锡针,长一寸六分;二日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日胆针,长三寸半;四日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日被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日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日毫针,长三②寸六分;八日长针,长七寸;九日大针,长四寸。

镜针者,头大本锐,去泻阳气。

员针者,针④如卵形,指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

①卷之一:原作'黄帝素问灵枢经卷之一"。

下同。

②小:《甲乙经排"夫"。

③三:拥已经诽"-"。

④针:《太累·九针所生》杨注怅'锋"O116很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

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病疾。

彼外考,未如剑锋,以取大脓。

员利针者,大如是,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毫针者,尖如蚊虹呼,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

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

大外者,尖如检,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

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

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

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直,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直。

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重①病,病益甚。

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惬;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剩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

针各有所直,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

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藏六府所出之处。

岐伯曰:五藏五脑,五五二十五航;六府六份,六六三十六偷。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渴为荣,所注为辅,所行为经,所人②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胞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

五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外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

精泄则病益甚而惬,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藏。

五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

五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而③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藏之害矣。

阳中之少阻,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

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

明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

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

阴中之大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

膏之原,出于鸠尾,鸡尾一。

盲之原,出于脖肌脖取一。

凡此十二愿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胀取三阳,淮地取三明。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团也。

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里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

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

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行也,犹①重:原作"甚",据拥乙经》改。

②人:原作"以",据牌乙经)刚素问·咳论征注5;根树文改。

③而:原作"二',揭牌已经》改。

117解结也,犹决闭也。

疾虽久,犹可毕也。

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话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

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病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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