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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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郑玄、孔颖达

陆曰:"郑云:善其好贤者之厚,故述其所称之《诗》以为其名也。 《缁衣》,郑诗,美武公也。 刘献云:‘公孙尼子所作也。 ’"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缁衣》者,善其好贤者,厚也。 《缁衣》,郑诗也。 其诗曰:‘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 適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粲,餐也。 设餐以授之,爱之欲饮食之。 言缁衣之贤者,居朝廷,宜其服也。 我欲就为改制其衣,反欲与之新衣,厚之而无已。 此於《别录》属《通论》。"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

言君不苛虐,臣无奸心,则刑可以措。

○"子言之曰",此篇二十四章,唯此一"子言之",后皆作"子曰"。

易,以豉反,下同。

苛音何。

错,七故反,本亦作措,同。

[疏]"子言"至"烦矣"。

○正义曰:此篇凡二十四章,唯此云"子言之曰",余二十三章皆云"子曰"。

以篇首宜异故也。

○"为上易事也"者,"为上"谓君。

君上以正理御物,则臣事之易也。

○"为下易知也"者,"为下"谓臣。

臣下无奸诈,则君知其情易也。

○"则刑不烦矣"者,君易事,臣易知,故刑辟息止,不烦动矣。

然此篇题"缁衣",而入文不先云"缁衣"者,欲见君明臣贤如此,后乃可服缁衣也。

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 《缁衣》、《巷伯》,皆《诗》篇名也。 《缁衣》首章曰“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 適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言此衣缁衣者,贤者也,宜长,为国君。

其衣敝,我愿改制,授之以新衣,是其"好贤",欲其贵之甚也。

《巷伯》六章,曰"取彼谗人,投畀豺虎。 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此其"恶恶",欲其死亡之甚也。

"爵不渎"者,不轻爵人也。

试,用也。

咸,皆也。

○好,呼报反,注同。

缁,侧其反。

恶恶,上乌路反,下如字,注同。

巷,户降反。

《巷伯》,《小雅》篇名。

愿音原。

还音旋。

粲,七旦反。

衣缁衣,上於既反,下如字。

谗人,本又依《诗》作"谮人"。

投畀,必利反,下同。

豺,仕皆反。

昊,胡老反,本或作皓,同。

《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

’”刑,法也。

孚,信也。

仪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则天下无不为信者也。

文王为政,克明德慎罚。

[疏]"子曰"至"作孚"。

○正义曰:此一节明好贤、恶恶,赏罚得中,则为民下所信。

○"好贤如缁衣"者,缁衣,朝服也。

诸侯视朝之服,缁衣素裳。

郑武公、桓公父子并为周司徒,善於其职,郑人善之,愿君久留郑国,服此缁衣,衣服败破,则又作新衣以授之,故以歌此诗,是好贤之诗也。

诗人以《缁衣》为《郑风》之首,故云"好贤如缁衣"也。

○"恶恶如巷伯"者,《巷伯》亦《诗》篇名也,巷伯是奄人,为王后宫巷官之长,故为"巷伯"也。

幽王信谗,诗人伤谗而惧谗及己,故作诗以疾谗也。

其诗云:"取彼谗人,投畀豺虎。 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是恶谗人之甚,故云"恶恶如《巷伯》也。 ○“则爵不渎而民作愿"者,此解"好贤"也。

渎,滥也。

愿,悫也。

君若好贤如《缁衣》,则爵不滥而民皆谨悫也。

○"刑不试而民咸服"者,此解"恶恶"也。

试,用也。

言君恶恶如《巷伯》,则刑措而不用,民皆服从。

○"《大雅》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者,此《大雅·文王》之篇,谏成王之辞。

仪,象也;刑,法也;孚,信也。

言成王但象法文王之德而行之,则天下万国无不为信也。

言皆信敬之,故云"万国作孚",犹文王明德慎罚,为民所敬。

信引之者,证上"爵不渎"、"刑不试"也。

○注"缁衣"至"甚也"。

○正义曰:《缁衣》者,《诗·郑风》美郑桓公、武公诗也;《巷伯》,剌幽王之诗也,故云"皆《诗》篇名"。

云"缁衣之宜兮"者,言桓公、武公并皆有德,堪为国君。

国人愿之,言德宜著此缁衣;破敝,我又欲改更为新衣。

云"適子之馆兮"者,郑人云,桓公、武公既为卿士,適子之馆舍兮,谓乡卿士治事馆舍。

云"还矛授子之粲兮"者,从馆舍回还来过本国,我即授子以粲餐兮也。

郑人爱桓公、武公之甚矣,是"好贤"也。

缁衣者,诸侯朝服,故《论语》云"缁衣羔裘",注云:"诸侯之朝服,其服缁布衣而素裳,缁带素韠。"

故《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

注云:"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 衣不言色者,衣与冠同也。"

知朝服十五升者,《杂记》文。

知用布者,《杂记》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故知布也。

知素裳者,以《冠礼》云"素韠,韠从裳色"故知裳亦素也。

若士之助祭者,则韠用缁,不与裳同色。

熊氏云"玄冠用黑缯为之",其义未甚明也。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 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 格,本也。 遯,逃也。 ○格,古伯反。 遯,徒逊反,亦作“遁"。

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

莅,临也。

孙,顺也。

○倍音佩,下注同。

莅音利,又音类。

孙音逊,注同。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是以民有恶德,而遂绝其世也。”

《甫刑》,《尚书》篇名。

匪,非也。

命,谓政令也。

高辛氏之末,诸侯有三苗者作乱,其治民不用政令,专制御之以严刑,乃作五虐蚩尢之刑,以是为法。

於是民皆为恶,起倍畔也。

三苗由此见灭无后世,由不任德。

○蚩,尺之反。

畔,本或作叛,俗字,非也。

任,而鸩反。

[疏]"子曰"至"世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教民以德不以刑也。

○"则民有格心"者,格,来也。

君若教民以德,整民以礼,则民有归上之心,故《论语》云"有耻且格"。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者,此《尚书·吕刑》之篇也。

甫侯为穆王说刑,故称《甫刑》。

匪,非也。

言"苗民匪用命"者,命,谓政令,言苗民为君,非用政令以教於下。

○"制以刑"者,言制御於下以严刑。

○"唯作五虐之刑,曰法"者,言唯作蚩尢五种虐刑,自谓为法。

○"是以民有恶德"者,以此之故,民皆有怨恶之德,起倍叛之心。

○"遂绝其世也"者,言三苗不任德,遂被诛而绝其世也。

○注"甫刑"至"任德"。

○正义曰:此《甫刑》,《尚书·吕刑》也。

而行《甫刑》者,案《孝经序》云:《春秋》有吕国而无甫侯。

但《孝经序》末知是郑作以不。

案《春秋》实无甫侯,国语云:"申、吕虽衰,齐、许犹在。"

又云:"齐、许、申、吕皆由大姜。"

然则"吕"即"甫"也。

案孔注《尚书》"吕侯"后为"甫侯",故穆王时谓之吕侯,周宣王及平王之时为甫侯,故《诗·崧高》云"生甫及申",谓宣王时也;"扬之水,不与我戍甫",谓平王时也。

则孔氏义为是,郑或同之。

云"高辛氏之末,诸侯有三苗者作乱",案郑注《吕刑》云:"苗民,谓九黎之君也。 九黎之君於少昊氏衰而弃善道,上效蚩尢重刑,必变九黎。"

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后,颛顼代少昊诛九黎,分流其子孙;为居於西裔者;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复九黎之君恶,尧兴,又诛之;尧末又在朝,舜时又窜之。

后王深恶此族三生凶恶,故著其氏而谓之"民"。

"民"者,冥也,言未见仁道。

以此言之,三苗是九黎之后,九黎於少昊之末而为乱,三苗於高辛氏之末又为乱,故此注云"高辛",以《吕刑》於此"苗民"之下云"皇帝清问下民",又云"乃命三后",三后,谓伯夷之等,故以"皇帝"为帝尧,又以"苗民"为高辛氏之末也。

郑以九黎为苗民先祖,但上学蚩尢之恶,非蚩尢子孙。

孔注《尚书》以为九黎即蚩尢也,三苗则非九黎之子孙,与郑异。

子曰:"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令,从其所行。 言民化行,不拘於言。 ○行,下孟反,注同,又如字。 拘音俱。 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 甚者,甚於君也。 ○好,呼报反,下皆同。 故上之所好恶,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言民之从君,如影逐表。

○恶,鸟路反。

景如字,一音英领反。

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岂必尽仁?"言百姓效禹为仁,非本性能仁也。

遂,犹达也。

○效,胡孝反。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甫刑》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皆言化君也。

孚,信也。

式,法也。

○赫,许百反。

王如字,徐于况反。

[疏]"子曰"至"之式"。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上文,以君者民之仪表,不可不慎,故此兼言上有其善,则下赖之。

○"百姓以仁遂焉"者,遂,达也。

言禹立三年,百姓悉行仁道,达於外内,故云"百姓以仁遂焉"。

"岂必尽仁"者,言禹之百姓,岂必本性尽行仁道,只由禹之所化,故此禹立三年,则百姓尽行仁道。

《论语》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者,禹承尧、舜禅代之后,其民易化。

《论语》所称者,谓承离之后,故必世乃后仁,是以注《论语》云"周道至美,武王伐纣,至成王乃致太平"由承殷纣敝化之后故也。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者,此《小雅·节南山》之篇,剌幽王之诗。

言幽王之时,尹氏为大师,为政不平,故诗人剌之。

云赫赫然显盛之师尹者,"民具尔瞻",视上之所为。

引者,证民之法则於上。

○"《甫刑》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者,庆,善也。

一人,谓天子也。

天子有善行,民皆蒙赖之。

引者,证上有善行,赖及于下。

"《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者,是《大雅·下武》之篇,美武王之诗。

孚,信也。

言武王成就王道之信者,故为下土法。

引之者,证君有善与为法式也。

子曰:"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争先人。 故长民者章志、贞教、尊仁,以子爱百姓,民致行己以说其上矣。 章,明也。 贞,正也。 “民致行己"者,民之行,皆尽己心。

○长,丁丈反。

说音悦。

《诗》云:‘有梏德行,四国顺之。

’”梏,大也,直也。

○梏音角,《诗》作"觉"。

行,下孟反。

[疏]"子曰"至"顺之"。

○正义曰:此一节赞结上经在上行仁之事。

○"则天下之为仁争先人"者,言上若好仁,则下皆为仁,争欲先他人。

○"故长民者章志、贞教、尊仁,以子爱百姓"者,章,明也;贞,正也。

言尊长於人为君者,当须章明己志,为贞正之教,尊敬仁道,以子爱百姓也。

○"民致行已以说其上矣"者,言上能化下,如此则在下之人致尽行己之意,以说乐其上矣。

○"《诗》云:有梏德行,四国顺之",此《诗·大雅·抑》之篇,剌厉王之诗也。

梏,大也。

言贤者有大德行,四国从之。

引者,证上有其德,下所从也。

子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王言如纶,其出如綍。 言,言出弥大也。 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 綍,引棺素也。 ○纶音伦,又古顽反,绶也。 如绋音弗,大素。 啬音色。 索,悉洛反。 故大人不倡游言。 游,犹浮也,不可用之言也。 ○倡,昌尚反。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 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 则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 危,犹高也。 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言行相应也。 ○行、而行,皆下孟反,注及下皆同。 应,应对之应。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 ’淑,善也。 愆,过也。 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过於礼之威仪也。 ○愆,起虔反。 女音汝。 [疏]“子曰"至"于仪"。

○正义曰:此一节明王者出言,下所效之,其事渐大,不可不慎,意与前经同也。

○"王言如丝,其出如纶"者,王言初出,微细如丝,及其出行於外,言更渐大,如似纶也。

言纶粗於丝。

○"王言如纶,其出如綍"者,亦言渐大出如綍也。

綍,又大於纶。

○"故大人不倡游言"者,游言,谓浮游虚漫之言,不可依用。

出言,则民皆师法,故尊大之人不倡道此游言,恐人依象之。

○"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言也",谓口可言说,力不能行,则君子不言也。

若"有客不能馆,则不问其所舍"之类是也。

"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可行,谓君子贤人可行此事,但不可言说为凡人作法。 如此之事,则君子不当行。 若曾子有母之丧,水浆不入於口七日,不可言说以为法,故子思非之。"

是君子不行也。

○"则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者,危,高也。

如此化民,则民言行相应,言不高於行,行不高於言。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厉王之诗。

淑,善也;愆,过也。

言为君之法当善,谨慎女之容止,不愆过於礼之容仪,言当守道以自居。

引者,证言行不可过也。

○注"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

○正义曰:案《汉书·百官公卿大夫表》云: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有游徼。

三老掌教化,啬夫掌狱讼,游徼掌禁盗贼。

故《汉书》云:"张敞以乡有秩,补大守卒史。"

又云:"朱邑为桐乡啬夫。"

又《续汉书·百官志》云:"乡置有秩、三老、游徼。 有秩,郡所置,秩百户。 其乡小者,县所置啬夫。"

案此,则有秩、啬夫职同,但随乡大小,故名异耳。

名虽异,其所佩则同。

张华云:"纶如宛转绳。"

子曰:"君子道人以言,而禁人以行。 禁,犹谨也。 ○道音导。 故言必虑其所终,而行必稽其所敝,则民谨於言而慎於行。 稽,犹考也,议也。 ○稽,古兮反。 《诗》云:‘慎尔出话,敬尔威仪。 ’话,善言也。 ○话,胡快反。 《大雅》曰:‘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 ’缉、熙,皆明也。 言於明明乎敬其容止。 ○於音乌,注同。 缉,七入反。 熙,许其反。 《毛诗传》云:“缉熙,光明也。"

[疏]"子曰"至"敬止"。

○正义曰:此一节亦赞明前经言行之事。

○"道人以言"者,在上君子诱道在下以善言,使有信也。

○"而禁人以行"者,禁,犹谨也,言禁约谨慎人以行,使行顾言也。

○"故言必虑其所终"者,谓初出言之时,必思虑其此言得终末,可恒行以否。

○"而行必稽其所敝"者,稽,考也。

言欲行之时,必须先考校此行至终敝之时,无损坏以否。

○"《诗》云:慎尔出话,敬尔威仪"者,此《大雅·抑》之篇,剌厉王也。

话,善言也。

尔,汝也。

谨慎尔之所出之善言,以为政教,故恭敬尔之威仪,言必为人所法则,引证言虑其所终。

"《大雅》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者,此《大雅·文王》之篇,美文王之诗。

言穆穆然美者,乃是文王。

於,谓呜呼。

缉、熙,皆光明也。

言文王之德,呜呼光明乎,又敬其容止。

引者,证在上当敬其言行也。

子曰:"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壹。 贰,不壹也。 ○长,丁丈反,下“君长"同。

贰,本或作亻贰,同,音二,下同。

从,七凶反。

《诗》云:‘彼都人士,狐裘黄黄。

其容不改,出言有章。

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黄衣,则狐裘大蜡之服也。

诗人见而说焉。

章,文章也。

忠信为周。

此《诗》,毛氏有之,三家则亡。

○黄,徐本作横,音黄。

蜡,仕嫁反。

说音悦。

[疏]"子曰"至"所望"。

○正义曰:"从容有常"者,从容,谓举动有其常度。

○"则民德一"者,一,谓齐一,则万人之德,皆齐一不参差。

"诗云:彼都人士"者,此《小雅·都人士》之篇,剌幽王之诗。

幽王之时,君臣衣服无常,故诗人引彼明王之时,都邑之人有士行者,服此"狐裘黄黄"然。

"行归于周,万民所望"者,周,谓忠信。

言都人之士行归忠信,万民所以瞻望,以法则之。

○注"黄衣,则狐裘大蜡之服也"。

○正义曰:《郊特牲》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

此云"黄衣",故云"大蜡之服"。

《论语》云"黄衣狐裘",故狐裘则黄衣也。

案《诗》注云"狐裘取温裕而已",不云"大蜡"。

此云"蜡"者,以正衣解之。

《诗》谓庶人有士行,非关蜡祭之事,故为"温裕"也。

子曰:"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於其臣,而臣不惑於其君矣。 志,犹知也。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 ’吉,当为“告"。

告,古文"诰"字之误也。

尹告,伊尹之诰也。

《书序》以为《咸有壹德》,今亡。

咸,皆也。

君臣皆有壹德不贰,则无疑惑也。

○吉,依注为告,音诰,羔报反。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

[疏]"子曰"至"不忒"。

○正义曰:"为上可望而知也"者,谓貌不藏情,可望见其貌,则知其情。

○"为下可述而志也",志,知也。

为臣下率诚奉上,其行可述叙而知。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者,吉,当为"告",是伊尹诰大甲,故称"尹诰",则《咸有一德》篇是也。

言惟尹躬身与成汤,皆有纯一之德。

引者,证上君臣不相疑惑。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者,此《诗·曹风·鸤\鸠》之篇,剌曹君之诗,言善人君子,其仪不有差忒。

引者,证"一德"之义。

子曰:"有国者章《疒亶》恶,以示民厚,则民情不贰。 章,明也。 《疒亶》,病也。 ○忒,他得反,本或作贰,音二。 章义如字,《尚书》作“善"。

皇云:"义,善也。"

《疒亶》,丁但反。

《诗》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

’”

[疏]"子曰"至"正直"。

○正义曰:"章善《疒亶》恶"者,章,明也;《疒亶》,病也。

言为国者,有善以赏章明之,有恶则以刑《疒亶》病之也。

○"诗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者,此《诗·小雅·小明》之篇,剌幽王之诗也。

言大夫悔仕乱世,告语未仕之人,言更待明君靖谋,共其尔之禄位,爱好正直之人,然后事之也。

引之者,证上民情不二为正直之行。

子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 “难知",有奸心也。

○共音恭,本亦作恭。

好,乎报反。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

淫,贪侈也。

《孝经》曰:"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好如字,又呼报反,注同。

恶如字,又乌路反,注同。

侈,昌氏反,又式氏反。

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

仪,当为"义",声之误也。

言臣义事君则行也。

重,犹尚也。

援,犹引也,不引君所不及,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

不烦以其所不知,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

凡告喻人,当随其才以诱之。

○行如字。

援音袁,注同。

知虑音智。

《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疒亶》。

’上帝,喻君也。

板板,辟也。

卒,尽也。

《疒亶》,病也。

此君使民惑之诗。

○版,布绾反,注同。

亶,丁但反,本亦作《疒亶》。

辟,匹亦反,字亦作僻,同。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

’”匪,非也。

邛,劳也。

言臣不止於恭敬其职,惟使王之劳。

此臣使君劳之诗也。

○共音恭,皇本作"躬",云"躬,恭也"。

邛,其恭反。

[疏]"子曰"至"之邛"。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上经君臣各以情相示,则君之与臣各得其所。

○"上人疑"者,谓在上之君多有疑二,则在下百姓有疑惑也。

○"下难知则君长劳"者,若在下之人,心怀欺诈,难知其心,则在上君长治之劳苦。

○"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覆上"百姓惑"。

淫,贪也。

言如此则民不惑矣。

○"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者,覆上"君长劳"。

如此则君不劳。

"臣仪行"者,仪当为"义",谓臣有义事则奉行之。

"不重辞"者,重,尚也。

为臣之法,不尚虚华之辞。

"不援其所不及"者,谓君才行所不能及,臣下不须援引其君行所不能及之事,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

"不烦其所不知"者,谓君有所不知,其臣不得烦乱君所不知之事,令必行之。

臣能如此,则君不劳苦。

○"《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疒亶》"者,上帝,君也;板板,辟也;卒,尽也;《疒亶》,病也。

言君上邪辟,下民尽皆困病。

引之者,证君使民惑之事。

此《诗·大雅·板》之篇,剌厉王之诗。

○"《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者,《小雅·巧言》之篇,剌幽王之诗也。

言小人在朝,不止息於恭敬,惟为奸恶,使王之邛劳。

引之者,证臣使君劳也。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 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 言政教所以明赏罚。 ○亵,息列反。 《康诰》曰:‘敬明乃罚。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康,康叔也,作诰,《尚书》篇名也。

播,犹施也。

"不",衍字耳。

迪,道也,言施刑之道。

○播,徐补饿反。

迪音狄。

衍,延善反。

[疏]"子曰"至"不迪"。

○正义曰:此一节明慎赏罚之事。

○"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者,皇氏云:"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只由君上爵禄加於小人,不足劝人为善也。 由刑罚加於无罪之人,不足耻其为恶。"

由赏罚失所,故致"政之不行,教之不成"也。

○"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者,刑爵不中,则惩劝失所,故君上不可轻亵之。

○"《康诰》曰:敬明乃罚"者,证刑罚不可亵也。

周公作《康诰》,诰康叔云"女所施刑罚,必敬而明之也。"

○"《甫刑》曰:播刑之不迪","不"为衍字。

迪,道也。

此穆王戒群臣云:今尔何监,非是伯夷布刑之道。

言所为监镜者,皆是伯夷布刑之道。

引之者,证重刑之义也。

子曰:"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 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 “忠敬不足",谓臣不忠於君,君不敬其臣。

迩,近也。

言近以见远,言大以见小,互言之。

比,私相亲也。

○治心值。

比,毗志反,注同,亲也。

见,贤遍反,下同。

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

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

"民之道",言民循从也。

君毋以小谋大,毋以远言近,毋以内图外,图以谋也。

言凡谋之,当各於其党。

於其党,知其过审也。

大臣柄权於外,小臣执命於内,或时交争,转相陷害。

○毋音无,下同。

柄音秉,兵永反。

争,争斗之争。

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远臣不蔽矣。

疾,犹非也。

○蔽,必世反。

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

’”叶公,楚县公叶公子高也,临死遗书曰顾命。

小谋,小臣之谋也。

大作,大臣之所为也。

嬖御人,爱妾也。

疾,亦非也。

庄后,適夫人齐庄得礼者。

嬖御士,爱臣也。

庄士,亦谓士之齐庄得礼者,今为大夫、卿、士。

○叶,舒涉反,注同。

叶公,楚大夫沈诸梁也,字子高,为叶县尹,僣称公也。

败,补迈反。

嬖,必惠反,徐甫诣反,又补弟反,《字林》万豉反。

贱而得幸曰"嬖",云便嬖爱妾。

庄后,侧良反,齐庄也,下及注同。

適,丁历反。

齐庄,侧皆反,下同。

子曰:"大人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 民是以亲失,而教是以烦。 亲失,失其所当亲也。 教烦,由信贱也。 贱者无一德也。 《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 ’言君始求我,如恐不得我。 既得我,持我仇仇然不坚固,亦不力用我,是不亲信我也。 ○仇音求,《尔雅》云:“雠也。"

《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

既见圣,亦不克由圣。

’”克,能也。

由,用也。

○陈,本亦作古陈字。

若己弗克见,音纪,《尚书》无"己"字。

[疏]"子曰"至"由圣"。

○正义曰:此一节明在下群臣,无问大小,皆须恭敬谨慎;又君无以小臣而谋大事也。

○"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富贵己过也"者,沈氏云:谓大臣离二,不与上相亲。

政教烦苛,故百姓不宁。

若其如此,臣不忠於君,君不敬於臣,是忠敬不足所以致然也,由君与臣富贵已过极也。

○"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者,大臣不肯为君理治职事,由迩近之臣与上相亲比故也。

○"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者,迩,近也。

言亲近之臣不可不慎择其人。

道,谓道路。

言迩臣是民之道路,迩臣好则人从之好,迩臣恶则人从之恶也。

○"君毋以小谋大"者,言君无得与小臣而谋大臣之事也。

○"毋以远言近"者,无得以远臣共言近臣之事也。

○"毋以内图外"者,无得以内臣共图谋外臣之事。

所以然者,小大之臣意殊,远近之臣不同,恐各为朋党,彼此交争,转相陷害,故不图谋也。

"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远臣不蔽矣"者,若能如此,则外内情通,小大意合,大臣不怨恨於君也。

疾,犹非也。

近臣不为人所非毁,而远臣不被障蔽故也。

"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作"者,此叶公《顾命》之书,无用小臣之谋败损大臣之作。

○"毋以嬖御人疾庄后"者,庄后,谓齐庄之后,是適夫人也。

无得以嬖御贱人之为非毁於適夫人。

○"毋以嬖御士疾庄士者,言毋得以嬖御之士非毁齐庄之士。 ○“大夫、卿士"者,覆说言"庄士",即大夫、卿之典事者。

士,事也。

○注"言近以见远,言大以见小,互言之"。

○正义曰:"言近以见远",谓言近臣亲比,则远臣不亲比。

云"言大以见小",谓大臣不治,小臣治也,故云"互言之"也。

○注"大臣"至"陷害"。

○正义曰:由大臣执权於外,小臣执命於内,或大臣忌小臣,或小臣忌大臣,所以内外交争。

若共图谋,转相陷害,故所谋之事,"各於其党",与大臣谋大臣,与小臣谋小臣,是各於其党中,知其过失审悉也。

○注"叶公,楚县公叶公子高也"。

○正义曰:知"叶公子高"者,《左传》云《世本》文。

云"临死遗书曰顾命"者,约《尚书·顾命》之篇。

○"子曰"至"由圣"。

○正义曰:此节明君不信用臣也。

○"不亲其所贤,而信其所贱"者,谓在上亲任其所贤有德之人,而信用其所贱无德者,"民是以亲失"者,言以此化民,民效於上,失其所当亲,惟亲爱群小也。

○"而教是以烦"者,言群小被亲,既无一德,政教所以烦乱也。

○"《诗》云:彼求我则,如不我得",此《诗·小雅·正月》之篇,剌幽王之诗。

言彼幽王初求我贤人,如不得於我,言礼命烦多也。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者,既得贤人,执留我仇仇然不坚固,亦不於我上以力而用我。

引之者,证"不亲其所贤"也。

○"《君陈》曰:未见圣,若己弗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者,此《尚书·君陈》篇,成王戒君陈之辞也。

言凡人未见圣道之时,如似己不能见,既见圣道,亦不能用之也。

子曰:"小人溺於水,君子溺於口,大人溺於民,皆在其所亵也。 言人不溺於所敬者。 溺,谓覆没不能自理出也。 ○溺,乃历反。 覆,芳服反。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 言水,人所沐浴自洁清者,至於深渊、洪波,所当畏慎也,由近人之故,或泳之游之,亵慢而无戒心,以取溺焉。 有德者亦如水矣,初时学其近者、小者以从人事,自以为可,则侮狎之,至於先王大道,性与天命,则遂扦格不入,迷惑无闻,如溺於大水矣。 “难亲",亲之当肃敬,如临深渊。

○近,附近之近,注"由近人"同。

易,以豉反,下同。

狎,徐户甲反。

清如字,又才性反。

洪,本又作"鸿"。

泳音咏,潜行为泳。

游音由。

侮,亡甫反。

捍,胡旦反。

格,户白反。

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

费,犹惠也。

言口多空言,且烦数也。

过言一出,驷马不能及,不可得悔也。

口舌所覆,亦如溺矣。

费,或为"哱\",或为"悖"。

○费,芳贵反,注同。

数,色角反。

覆,芳服反,又芳又反。

哱\,或为悖,并布内反。

夫民闭於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

言民不通於人道,而心鄙诈,难卒告谕,人君敬慎以临之则可。

若陵虐而慢之,分崩怨畔,君无所尊,亦如溺矣。

○慢,本又作"漫",音武谏反。

卒,寸忽反。

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

慎所可亵,乃不溺矣。

《太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

’‘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

’越之言蹶也。

厥,其也。

覆,败也。

言无自颠蹶女之政教,以自毁败。

虞,主田猎之地者也。

机,弩牙也。

度,谓所拟射也。

虞人之射禽,弩已张,从机间视括与所射参相得,乃后释弦发矢。

为政亦当以巳心参於群臣及万民,可乃后施也。

○大音泰。

覆,芳服反,注同。

括,古活反。

于厥度,如字,又大各反,注同。

《尚书》无"厥"字。

蹶,其厥反,又纪卫反,一音厥。

女音汝。

儗,鱼起反,本亦作拟。

射,食亦反,下同。

《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

’兑,当为"说",谓殷高宗之臣傅说也,作书以命高宗,《尚书》篇名也。

羞,犹辱也。

衣裳,朝祭之服也。

惟口起辱,当慎言语也。

"惟甲胄起兵",当慎军旅之事也。

"惟衣裳在笥",当服以为礼也。

"惟干戈省厥躬",当恕己不尚害人也。

○兑,依注作说,本亦作"说"。

兵,《尚书》作"戎"。

笥,司吏反。

为说音悦,下傅说同。

朝,直遥反。

《太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

’违,犹辟也。

逭,逃也。

○孽,鱼列反,下同。

《尚书》作"天作孽,犹可违也"。

不可以官,本又作逭,乎乱反,《尚书》作"弗可逭",无"以"字。

辟者避。

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尹吉,亦"尹诰"也。

天,当为"先"字之误。

忠信为"周"。

相,助也,谓臣也。

伊尹言:尹之先祖,见夏之先君臣,皆忠信以自终。

今天绝桀者,以其"自作孽"。

伊尹始仕於夏,此时就汤矣。

夏之邑在亳西。

见或为败。

邑,或为"予"。

○吉音诰,出注,羔报反。

天,依注作先,西田反。

相,息亮反。

亳,步各反。

[疏]"子曰"至"惟终"。

○正义曰:此一节戒慎言之事。

○"小人溺於水"者,谓卑贱小人,居近川泽者,爱玩於水。

溺,覆没也。

多为水所覆,故云"小人溺於水"。

○"君子溺於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伤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没,亦如溺於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於民"者,大人,谓人君也。

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则人众离叛,君无所尊,故"溺於民"也。

"皆在其所亵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没溺者,皆在於亵慢,而不能敬慎,故致溺也。

○"夫水近於人而溺人"者,释上三事所以致溺也。

此说水溺所由也。

水若远於民,则人不没溺,但由水近人,则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习,不复畏惧,或泳之,或游之,无有诫忌。

至於洪波浪起,亦犹习以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时学其近者、浅者,谓言可得,是易可亲狎。

至大者、远者,莫测其理,是难可亲也。

初时易狎,是易也。

终则难亲,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者,说德既竟,此还释溺口所由。

费,惠也。

口虚出言,而无实从之,是口惠也。

口惠不难,失在烦数,故云"而烦"也。

无以实言,是"易出"也。

一出言,驷马追之不及,是"难悔"。

必为物所憾,所以有祸。

口费易出,难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闭於人而有鄙心"者,此释溺民所由也。

言下民之情,常自闭塞,不通人道,故云"闭於人"也。

而用心鄙诈,故云"有鄙心"。

"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闭塞人道,而有鄙诈,卒难告喻,故人君当敬以临之,庶其渐染。

若又陵慢,则必怨畔,则国无民,君道便丧溺也。

民处卑下,易可亵慢,终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辞。

言无得颠越其教命,以自覆败也。

○"若虞机张"者,虞,谓虞人。

机,谓弩牙。

言为政之道,如虞人射兽,先弩牙以张也。

○"往省括于厥度则释"者,谓己心往机间省视箭括,当於所射之度,乃释弦而发矢,故云"则释"。

言为政之道,政教已陈,当以己心省此所施政教,合於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书》篇名,傅说戒高宗之辞。

口为荣辱之主。

若出言不当,则被人所贱,故起羞辱也。

甲胄,罚罪之器。

若所罚不当,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箧笥,当服之以行礼,不可妄与於人。

惟所施干戈之事,当自省己身,不可妄加无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者,若水旱灾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

亦可从移辟灾,是"可违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己自作祸,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祸害,故不可逃也。

○"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者,吉,当为"告";天,当为"先"。

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见西方夏邑之君,谓禹也。

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

"自周有终,相亦惟终"者,周,谓忠信。

言夏之先君,有能忠信,得自有其终,其辅相之臣,亦如先君,亦得终久也。

引者,证人君若脩德行善,则能终。

○注"难亲"至"深渊"。

○正义曰:言德易狎而难亲,若其终始易亲,则全无溺人之事,由其初则易狎,后则难亲。

当恒肃敬,如临深渊水。

若不肃敬,则致陷害,故云"溺人"也。

○注"兑当为说"。

○正义曰:《尚书序》云:"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

是高宗之臣傅说也,说作书以戒高宗也。

○注"尹吉"至"亳西"。

○正义曰:云"尹吉"者,上经已解"尹吉"为"尹告",故此云"亦诰"也。

云"天当为先"者,以"天"字与"先"相似,故为"先"也。

云"忠信为周"者,《国语》文也。

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郑君不见《古文尚书》,故云"伊尹之先祖"。

据《尚书》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见夏之先君。

是身之往先见,非谓"尹之先祖"也。

云"伊尹始仕於夏,此时就汤矣"者,《书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

是始仕於夏也。

经云"先见西邑夏",故知为诰之时就汤矣。

以郑不见古文,谓言尹诰是伊尹告成汤,故云"此时就汤矣"。

与《尚书》同。

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世本》及《汲冢古文》并云禹都咸阳城,正当亳西也。

及后乃徙安邑。

郑以为汤都偃师为亳邑,则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 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 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 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 庄,齐庄也。 ○好,呼报反。 齐,侧皆反。 《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 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 ’先正,先君长也。 “谁能秉国成",伤今无此人也。

成,邦之"八成"也。

谁能秉行之,不自以所为者正,尽劳来百姓忧念之者与?疾时大臣专功争美。

○"昔吾有先正",从此至"庶民以生",总五句,今《诗》皆无此语,余在《小雅·节南山》篇,或皆逸《诗》也。

清,旧才性反,一云此《诗》协韵,宜如字,上先正,当音征。

"谁能秉国成",《毛诗》无"能"字。

劳,力报反,注"劳来"同,《诗》依字读。

长,丁丈反。

来,力再反。

与音余。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

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

’”"雅",《书序》作"牙",假借字也。

《君雅》,周穆王司徒作,《尚书》篇名也。

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

祁之言"是"也,齐西偏之语也。

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恒多怨,为其君难。

○雅音牙,注同,《尚书》作"牙"。

夏日,户嫁反,注同,《尚书》无"日"字。

资,依注音至,《尚书》作"咨",连上句云"怨咨"。

祁,巨依反,徐巨尸反,《字林》上尸反。

[疏]"子曰"至"曰怨"。

○正义曰:此论君人相须,言养人之道,不可不慎也。

○"《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逸《诗》也。

正,长也。

诗人称昔吾之有先君正长,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国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者,卒,益也,言诗人伤今无复有先正之贤,故云今日谁能执国之八成,又当谦退之。

"不自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尽劳来百姓,言今无复有如此之人。

疾时大臣,惟专功争美,各自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穆王命君牙之辞也。

言民心难称,所怨恒多,夏日暑热及雨,天之常道,细小之人,惟曰怨资也。

○"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於冬日,是大寒之时,小人亦惟曰怨。

犹言君政虽曰得当,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难也。

○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义曰:案《周礼·小宰职》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

皆成事品式,以听治於人。

○注"雅书"至"字也"。

○正义曰:言古牙字假雅字以为牙,故《尚书》以为"君牙",此为"君雅"。

案《尚书》云:"小民惟曰怨咨。"

今此本作"资"字,郑又读资当为"至"以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

类,谓比式。

○行,下孟反,下"行有格"同。

比式如字,比方法式。

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 物,谓事验也。 格,旧法也。 ○是故,一本作“以"。

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略而行之。

质,犹少也。

多志,谓博交汎爱人也。

精知,孰虑於众也。

精,或为"清"。

○知,如字,一音智,注同。

氾音泛。

《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

’自,由也。

师、庶,皆众也。

虞,度也。

言出内政教,当由女众之所谋度,众言同,乃行之,政教当由一也。

○度,待洛反,下同。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

[疏]"子曰"至"一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下之事,上当守其一。

○"则义不一,行无类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则於义事不能齐一,行无有比类。

言行之无恒,不可比类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谓事之征验;格,谓旧有法式。

言必须有征验,行必须有旧法式。

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

言名、志俱善,欲夺不可也。

"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者,虽多闻前事,当简质而守之。

○"多志,质而亲之"者,谓多以志意博交汎爱,亦质少而亲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谓精细而知,孰虑於众,要略而行之。

此皆谓闻见虽多,执守简要也。

"《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师,众也;虞,度也;庶,众也。

成王戒君陈云:言出入政教,当由女众人共知谋度。

若众言皆同,乃行之,言政教当由一也。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者,此《曹风·鸤\鸠》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

言善人君子,其威仪齐一也。

引之者,证为政之道须齐一也。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 正,当为“匹"字之误也,匹谓知识朋友。

○好,呼报反,下皆同。

正音匹,出注,下同。

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

"乡"、"方",喻辈、类也。

小人徼利,其交无常也。

○乡,许亮反,又音香,注同。

辈,布内反。

徼,古尧反,下同。

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

言其可望而知。

迩,近也。

《诗》云:‘君子好仇。

’”仇,匹也。

[疏]"子曰"至"好仇"。

○正义曰:此一节明其朋匹之事。

"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

言君子能爱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者,言"乡"、"方"皆犹辈、类也。

言君子所亲朋友及所恶之人,皆有辈类。

言君子善者则为朋友也。

既好恶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与之,不以荣枯为异,是朋友。

不善者,则可憎恶之,言有常也。

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恶,无恒定也。

○"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由好恶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远者不疑也。

○"《诗》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关雎》之篇,《诗》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

此则断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为匹也。

子曰:"轻绝贫贱,而重绝富贵,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著也。 人虽曰‘不利’,吾不信也。 言此近徼利也。 ○恶恶,上乌路反,下如字。 著,张虑反。 近,附近之近。 《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 ’"攸,所也。

言朋友以礼义相摄正,不以贫富贵贱之利也。

[疏]"子曰"至"威仪"。

○正义曰:此一节明交友之道,唯善是仇,以威仪相摄佐也。

○"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著也"者,以贤而贫贱则轻绝之,是"好贤不坚"。

恶而富贵则重绝之,则恶恶不著”也。

如此者,是贪利之人,故云"虽曰‘不利’,吾不信也"。

○"《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者,此《大雅·既醉》之篇,美成王之时大平之诗。

於时朋友群臣,所以礼义相摄佐之时以威仪也。

言不以富贵贫贱而求利者。

子曰:"私惠不归德,君子不自留焉。 私惠,谓不以公礼相庆贺,时以小物相问遗也。 言其物不可以为德,则君子不以身留此人也。 相惠以亵渎、邪辟之物,是为不归於德。 归,或为“怀"。

○遗,于季反。

邪,似嗟反,徐以车反。

辟,匹亦反。

《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行,道也。

言示我以忠信之道。

○行,户刚反,又如字。

[疏]"子曰"至"周行"。

○正义曰:此一节明君子唯以德是与。

○"私惠不归德"者,言人以私小恩惠相问遗,不归依道德,如此者,君子之人不用留意於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

○"《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者,此《小雅·鹿鸣》之篇。

言文王燕饮群臣,爱好於我,示我以忠信之道也。

周,忠信。

行,道也。

惟以忠信正道以示我,不以亵渎、邪辟之物而相遗也。

子曰:"苟有车,必见其轼;苟有衣,必见其敝。 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苟或行之,必见其成。 言凡人举事,必有后验也。 “见其轼",谓载也。

敝,败衣也。

衣或在内,新时不见。

○轼音式。

敝,郑婢世反,败也,庾必世反,隐蔽也。

人苟或言之,一本无"人"字。

不见如字,又贤遍反。

《葛覃》曰:‘服之无射。

’”射,厌也。

言己原采葛以为君子之衣,令君子服之无厌,言不虚也。

○覃,徒南反。

射音亦,注同。

厌,於艳反,后皆同。

令,力呈反。

[疏]"子曰"至"无射"。

○正义曰:此明人言行必慎其所终也;将欲明之,故先以二事为譬喻也。

○"苟有其车,必见其轼"者,言人苟称家有车,必见其车有载於物,不可虚也。

言有车无不载也。

○"苟有其衣,必见其敝"者,言人苟称家有衣,必见其所著之衣,有终敝破也,不虚称有衣而无敝也。

○"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者,既称有言,必闻其声,不可有言而无声也。

○"苟或行之,必见其成"者,人苟称有行此事,必须见其成验,不可虚称有行而无成验也。

○"《葛覃》曰:服之无射"者,此《周南·葛覃》之篇,美后妃之德也。

《诗》之本意,言后妃习絺绤之事,而无厌倦之心。

此则断章云,采葛为君子之衣,君子得而服之无厌倦也。

言君子实得其服而不虚也,引之者,证人之所行终须有效也。

○注"衣或在内,新时不见"。

○正义曰:以经云"苟有其车必见其载,苟有其衣当言“必见其著",今乃云"必见其敝",以求初新著时,或在内里,人不见也。

其敝破弃,时乃始见,故云"必见其敝"。

子曰:"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 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 从,犹随也。 ○行从,下孟反,下“则行",下注"以行"同。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

以行为验,虚言无益於善也。

寡,当为"顾",声之误也。

○寡音顾,出注。

《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

斯言之玷,不可为也。

’玷,缺也。

言圭之缺,尚可磨而平之,言之缺无如之何。

○玷,丁箪反,又丁念反,下及注同。

摩,莫何反。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

’允,信也。

展,诚也。

《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奭,召公名也,作《尚书》篇名也。

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

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

割之言"盖"也,言文王有诚信之德,天盖申劝之,集大命於其身,谓命之使王天下也。

○奭音释。

周田观文,依注读为"割申劝宁"。

召,尚照反,亦本作卲。

近,附近之近。

王,于况反。

[疏]"子曰"至"厥躬"。

○正义曰:此一节明重言行之事。

○"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者,从,随也。

谓言在於先,而后随以行之,言当须实,不可虚饰也。

○"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者,谓行在於前,言随於后,论说於行,则行当须先实,不可虚饰也。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者,以其言行相副之,故君子当顾言而行,以成其信也。

○"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者,必须以行为验,不用虚辞。

为此之故,则人不得虚增大其美事,而减小其恶事。

由美恶大小皆验於行也。

○"《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此《大雅·抑》之篇,刺厉王之诗也。

白圭之玉玷缺,尚可磨而平之。

此言语玷缺,不可为而改之,是"无如之何"也。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者,此《诗·小雅·车攻》之篇,美宣王之诗也。

允,信也,言信实矣。

君子,谓宣王。

展,诚也;诚,实矣。

而"大成",大平也。

引之者,证言信为本。

○"《君奭》曰:昔在上帝"者,此周公告君奭之辞也。

上帝,天也。

言往昔之时,在上天也。

○"周田观文王之德",周,当为"割";田,当为"申";观,当为"劝"。

言文王有诚信之德,故上天盖申重奖劝文王之德。

○"其集大命于厥躬"者,以文王诚信,故天命之。

引之者,证言当诚信也。

○注"奭召"至"下也"。

○正义曰:案《周书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

"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

《君奭》经云:公曰"君奭"。

是"奭"为召公名也。

谓周公既致政,仍留为大师。

召公谓其贪於宠禄,故不说也。

周公以善告之,名篇为《君奭》,故云《尚书》篇名也。

云"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者,以伏生所传,欧阳、夏侯所注者为《今文尚书》,以卫、贾、马所注者,元从壁中所出之古文,即郑注《尚书》是也。

此"周"字,古文为"割";此"田"字,古文作"申";此"观"字,古文为"劝":皆字体相涉,今古错乱。

此文《尚书》为"宁王",亦义相涉也。

云"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者,谓《今文尚书》读此"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厥乱劝宁王之德"也。

云"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者,三者,谓此《礼记》及《古文尚书》,并今博士读者,三者其文各异,而古文"周田"为"割申",其字近於义理,故云"古文似近之"。

云"割之言盖也",割、盖声相近,故"割"读为"盖",谓天盖申劝之。

孔《尚书》犹为"割",谓割制其义,与此不同。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 ’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於人乎?恒,常也。 “不可为卜筮",言卦兆不能见其情,定其吉凶也。

○与音余。

《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

’犹,道也。

言亵而用之,龟厌之,不告以吉凶之道也。

《兑命》曰:‘爵无及恶德。

’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

事烦则乱,事神则难。

恶德,无恒之德。

纯,犹皆也。

言君祭祀,赐诸臣爵,毋与恶德之人也。

民将立以为正,言放效之疾。

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

恶德之人使事烦,"事烦则乱",使事鬼神又难以得福也。

"纯",或为"烦"。

○兑音悦。

毋音无。

放,方往反。

效,户教反。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恒其德侦。

妇人吉,夫子凶。

’”差,犹辱也。

侦,问也。

问正为侦。

妇人,从人者也,以问正为常德则吉。

男子当专行干事,而以问正为常德,是亦无恒之人也。

○侦音贞,《周易》作"贞"。

干,古半反。

[疏]"子曰"至"子凶"。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人臣之法,当有恒也。

○"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者,南人,殷掌卜之人,有遗余之言称云:人而性行无恒,不可为卜筮。

"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得知无恒之人,而况於凡人乎。

○"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者,《小雅·小旻》之篇,刺幽王之诗。

言幽王性行无恒,数诬卜筮,故云我龟既厌倦於卜,不於我身告其吉凶之道也。

引之者,证无恒之人不可以为卜筮也。

○"《兑命》曰:爵无及恶德"者,此《尚书》傅说告高宗之辞,云祭祀之末,爵人之时,无复及此恶德之人。

恶德,无恒者也。

○"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者,纯,皆也。

言若爵此恶德之人,则立之以为正事,在下必学之。

若每事皆爵此恶德之人,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

言无恒之人,不可祭祀也。

○"事烦则乱"者,言若使无恒恶德之人主掌祭祀,其事则烦,事烦则致乱也。

○"事神则难"者,若使恶德之人事其鬼神,则难得其福。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恒卦》九三爻辞。

言人若不恒常其德,故承之羞辱。

引之者,证"人而无恒",其行恶也。

○"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者,此《恒卦》六五爻辞。

侦,正也。

言恒常其德,问正於人,妇人吉也。

以妇人不自专,常须问正於人,故得吉。

夫子,男子也,当须自专权干於事,若问正於人,失男子之道,故为凶。

引之者,证男子之无恒德,其行恶也。

○注"纯犹"至"福也"。

○正义曰:"言君祭祀,赐诸臣爵,无与恶德之人也"者,此经直云"爵无及恶德",必知因祭祀赐诸臣爵者,以下云"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故知因祭祀也。

云"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者,言於祭祀之末,不可爵此恶德人也。

○注"羞犹"至"人也"。

○正义曰:此"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是《易·恒卦》巽下震上,九三爻辞,得正互体为干,干有刚健之德,体在巽。

巽为进退,是"不恒其德"也。

又互体为兑,兑为毁折,是将有羞辱也。

云"问正为侦"者,此"恒其德侦",《恒卦》六五爻辞,以阴爻而处尊位,是天子之女。

又互体兑,兑为和说。

至尊主家之女,以和悦干其家事,问正於人,故为"吉"也。

应在九二,又男子之象,体在巽,巽为进退,是无所定而妇言是从,故云"夫子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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