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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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郑玄、孔颖达

陆曰:"郑云《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 解,音隹买反,徐胡卖反,一音蟹。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此於《别录》属《通论》。"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 观其风俗,则知其所以教。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 絜静精微,《易》教也。 恭俭庄敬,《礼》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属,犹合也。 《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 罪辩之事。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

属音烛,注及下同。

比,毗志反,下同。

朝聘,直遥反,篇内同。

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

《诗》敦厚,近愚。

《书》知远,近诬。

《易》精微,爱恶相攻,远近相取,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

《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

○近愚,附近之近,下除"远近"一字并同。

恶,乌路反。

争,争斗之争,下文同。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於《诗》者也。

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於《书》者也。

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於《乐》者也。

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於《易》者也。

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於《礼》者也。

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

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

[疏]"孔子"至"者也"。

○正义曰:《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记者录之以为《经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名曰《经解》也。 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於礼。"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经之道,各随其民教之,民从上教,各从六经之性观民风俗,则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

○"温柔敦厚,《诗》教也"者,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

《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者,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者,《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

○"絜静精微,《易》教也"者,《易》之於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

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恭俭庄敬,《礼》教也"者,《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慎为本,若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者,属,合也;比,近也。

《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

凡人君行此等六经之教,以化於下。

在下染习其教,还有六经之性,故云《诗》教《书》教之等。

○"故《诗》之失愚"者,《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於愚。

○"《书》之失诬"者,《书》广知久远,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诬。

○"《乐》之失奢"者,《乐》主广博和易,若不节制,则失在於奢。

○"《易》之失贼"者,《易》主絜静严正,远近相取,爱恶相攻,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贼害。

○"《礼》之失烦"者,《礼》主文物,恭俭庄敬,若不能节制,则失在於烦苛。

○"《春秋》之失乱"者,《春秋》习战争之事,若不能节制,失在於乱。

此皆谓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致失也。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於《诗》者也",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

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於《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

故云"深於《诗》者"也。

以下诸经,义皆放此。

○注云"易精"至"之事"。

○正义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责褊切,不能含容。

云"爱恶相攻"者,谓《易》卦六爻,或阴爻乘阳,或阳爻据阴,近而不得,是爱恶相攻也。

云"远近相取"者,谓彼此有应,是远近相取也。

或远而无应,近而不相得,是远近不相取也。

云"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者,若意合则虽远必相爱,若意离虽近必相恶,是不能容人不与己同,浪被伤害,是失於贼害也。

云"《春秋》习战争之事"者,以《春秋》记诸侯相侵伐,又有斗争之辞。

若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昭十三年平丘之会,子产争丞之类是也。

故前注云《春秋》记罪辩之事也。

然《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

此为政以教民,故有六经。

若教国子弟於庠序之内,则唯用四术。

故《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也。

此六经者,惟论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从之,未能行之至极也。

若盛明之君,为民之父母者,则能恩惠下极於民,则《诗》有好恶之情,礼有政治之体,乐有谐和性情,皆能与民至极,民同上情,故《孔子间居》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 《诗》之所至,礼亦至焉。 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

其《书》、《易》、《春秋》,非是恩情相感、与民至极者,故《孔子闲居》无《书》、《易》及《春秋》也。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

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

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其仪不忒,正是四国。"

此之谓也。

道,犹言也。

环佩,佩环、佩玉也,所以为行节也。

《玉藻》曰:"进则揖之,退则扬之。 然后玉锵鸣也。"

环取其无穷止,玉则比德焉。

孔子佩象环,五寸。

人君之环,其制未闻也。

鸾、和,皆铃也,所以为车行节也。

《韩诗内传》曰:"鸾在衡,和在轼。 前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

居处,朝廷与燕也。

进退,行步与升车也。

○淑,常六反。

忒,吐得反。

鎗,七羊反,本又作锵。

铃音零。

轼音式。

应,应对之应。

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

上下相亲,谓之仁。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

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

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

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

器,谓所操以作事者也。

义、信和仁,皆存乎礼。

○说音悦。

去,羌吕反,下同。

王,徐于况反。

操,七刀反。

[疏]"天子"至"不成"。

○正义曰:此一节盛明天子霸王,唯有礼为霸王之器,言礼之重也。

○"与天地参"者,天覆地载,生养万物,天子亦能覆载生养之功,与天地相参齐等,故云"与天地参"。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此《诗·曹风·鸤\鸠》之篇,剌上下不均平之诗,言善人君子用心均平,其威仪不有差忒,以其不差,故能正此四方之国。

○"此之谓也"者,言《诗》之所云,正当此圣人有礼之谓也。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者,谓明君在上,周赡於下,民不须营求所欲之物,自然得之,是在上信实,恩能覆养故也。

犹若《尚书传》称"民击壤而歌,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有何力",是不求其所欲也。

天不言而四时行,是信若四时,故云"谓之信"也。

○"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者,义,宜也。

天地无害於物,有宜故为义。

天地害者,谓水旱之等及疫疠之属,及天地之内有恶事害人,皆名天地之害也。

○"霸王之器"者,器,谓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

欲为其事,必先利其器,言欲作霸王,必须义、信和仁,是霸王之器也。

○注云"韩诗"至"轼前"。

○正义曰:此鸾和所在,谓朝祀所乘之车,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镳也。

故《诗·秦风》云"輶车鸾镳",笺云"置鸾於镳,异於乘车"。

是乘车鸾在衡也。

然郑於《商颂》笺云"在轼曰和,在镳曰鸾",彼亦乘车,鸾在镳,与《秦诗》笺不同者,郑於《秦诗》已解,故於《商颂》略而不言,或可以经无正文,郑为两说。

礼之於正国也,犹衡之於轻重也,绳墨之於曲直也,规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衡,称也。

县,谓锤也。

陈、设,谓弹画也。

议,犹审也,或作成。

○圜音圆。

县音玄,与注同。

称,尺证反。

锤,直伪反。

弹,徒丹反。

画,胡麦反。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

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

敬让之道也。

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礼。"

此之谓也。

隆礼,谓盛行礼也。

方,犹道也。

《春秋传》曰:"教之以义方。"

[疏]"礼之於正国也"至"治民莫善於礼,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赞明礼事之重,治国之急。

○"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者,衡,谓称衡。

县,谓称锤。

诚,审也。

若称衡详审县锤,则轻重必正,故云"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陈,谓陈列,若绳墨审能陈列,则曲直必当,故云"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者,规,所以正圜;矩,所以正方;设谓置设。

若规矩详审置设,则方圜必得,故云"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设譬既毕,故以此言结之。

言君子之人,若能审详於礼,则奸诈自露,不可诬罔也。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者,隆,盛也;由,行也;方,道也。

若君子能隆盛行礼,则可谓有道之士也。

反此则为无知之民,民是无知之称故也。

○"敬让之道也"者,此言礼之为用,是敬让之道也。

为下文而起。

○"此之谓也"者,从篇首"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至此"长幼有序",事相连接,皆是孔子之辞,记者录之而为记。

其理既尽,记者乃引孔子所作《孝经》之辞以结之,故云"此之谓也"。

言孔子所云者,正此经之所谓也。

○注"春秋"至"义方"。

○正义曰:《春秋左氏》隐三年传文,卫庄公宠公子州吁,石碏谏云:"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於邪。"

引之者,证方为道也。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

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

春见曰朝,小聘曰问,其篇今亡。

昏姻,谓嫁取也。

婿曰昏,妻曰姻。

自,亦由也。

○觐,其靳反。

长,丁丈反,下同。

姻音因。

别,彼列反。

坊音房,本又作防,下同。

坏音怪。

见,贤遍反。

取,七注反,本亦作娶。

[疏]"故朝"至"乱患"。

○正义曰:此一经明礼之所用,各有所主,又明旧礼不可不用之意。

但自此以下,上丞孔子曰"此之谓也",以后则是记者广明安上治民之义,非复孔子之言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者,由,从也。

礼禁乱之所从生,乱生之处,则豫禁之。

若深宫固门,阍寺守之;诸侯夫人父母没,不得归宁之类是也。

○"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坊,谓堤坊,人筑堤坊,止约水之所从来之处,言若有汙下水来之处,则豫防障之。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者,譬言旧礼不可去也。

坊以止水,忽有无知之人,谓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坊坏则水必来败於产业也。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者,礼本坊乱,忽有愚人,谓旧礼为无所用而坏去之者,则必有乱患之事也。

○注"婿曰昏,妻曰姻"。

○正义曰:案《尔雅·释亲》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此云"婿曰昏,妻曰姻"者,《尔雅》据男女父、母,此据男女之身。

婿则昏时而迎,妇则因而随之,故云"婿曰昏,妻曰姻"。

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

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

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恰敝痢瓣之败起矣。

苦,谓不至、不答之属。

○辟,匹亦反。

倍音佩,下同。

行,下孟反。

[疏]"故昏姻"至"起矣"。

○正义曰:此明礼诸事不可阙废,若其阙废,则祸乱兴也。

○"而争斗之狱繁矣"者,以乡饮酒之礼,明上下长幼共相敬让。

今若废而不行,则尊卑无序,故争斗之狱繁多矣。

○"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者,丧祭之礼,所以敦勖臣子恩情,使死者不见背违,生者恒相从念。

若废不行,故臣子恩薄而死者见背,生者被遗忘。

如此者多,故云"众矣"。

○"而倍畔侵陵之败起"者,倍畔,谓据倍天子也。

侵陵,谓侵陵邻国也。

○注"苦谓"至"之属"。

○正义曰:"不至"者,谓夫亲迎而女不至。

若《诗·陈风》云:"昏以为期,明星煌煌。"

注云:"女留他色,不肯时行。"

序云"亲迎,女犹有不至者"是也。

不答者,谓夫不答耦於妇,故《邶风》云"日月,卫庄姜伤已不见答於先君"是也。

此经覆说前经,反明上事。

但前经尊重者在前,卑轻者在后,故先朝觐,后昏姻也。

又殊别君臣,故先朝觐,后聘问。

下经所翻,则据人伦切急者在前,先昏姻,次以乡饮酒,乃至於聘觐也。

聘觐合之者,以其聘觐礼废,则君臣位失,倍畔、侵陵,其恶相通,故合言之也。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缪以千里。"

此之谓也。

隆,谓尊盛之也。

始,谓其微时也。

○邪,似嗟反。

远,于万反。

差,初隹反,徐初宜反。

豪,户刀反,依字作毫。

氂,李其反,徐音来,本又作釐。

缪音谬。

[疏]"故礼"至"谓也"。

○正义曰:"故礼之教化也微"者,言礼之教人豫前,事微之时豫教化之,又教化之时,依微不甚指斥。

○"其止邪也於未形"者,谓止人之邪,在於事未形著,是教化於事微者也,使人至之也。

又使人日日徙善、远於罪恶而不自觉知。

是教化依微,不甚指斥。

为此之故,是以先世之王隆尚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缪以千里,此之谓也"者,此《易·系辞》文也。

言君子谨慎事之初始,差错若豪氂之小,至后广大错缪以至千里之大。

引之者,证礼之防人在於未形著之前。

若初时不防,则后致千里之缪,故云"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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