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十五 月令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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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十五 月令第六 郑玄、孔颖达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孤中,旦建星中。

仲,中也。

仲春者,日月会於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

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

○奎,苦圭反。

弧音胡。

降,户江反。

[疏]"仲春"至"星中"。

○正义曰:按《茸艹历》云:"二月节,日在奎五度,昏,井二十二度中,去日九十七度;旦,斗五度中。 春分日在娄四度,昏,柳五度中,去日一百二度;旦,斗十六度中。 按《元嘉历》:“二月节,日在壁一度,昏,井十度中;旦,箕四度中。 春分日在奎七度,昏,东井三十度中;旦,斗四度中。 余月昏旦中星,皆举二十八宿。"

此昏云弧中,旦云建星中,独非二十八宿者,以弧星近井星,建星近斗,以井斗度多,其星体广,不可的指昏旦之中,故举弧建,定其昏旦之中也。

○注"日月"至"之辰"。

○正义曰:从奎五度至胃六度在戌,总曰降娄。

降,降也。

娄,敛也。

言万物降落而收敛。

"而斗建郊之辰"者,斗星随天而转,一日一夜,过转一周而行一度,故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也。

云"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者,熊氏说云《石氏星经》文。

弧与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举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斗井。

有三十三度斗,有二十六度,其度既宽,若举井斗,不知何日的至井斗之中,故举弧星建星也。

然春分之时日夜中,计春分昏中之星,去日九十一度。

今日在奎五度,奎与鬼之初乃一百九度。

所以不同者,郑虽云弧在鬼南,其实仍当井之分域,故皇氏云从奎第五度为二月节,数至井第十五度,得九十一度,是弧星当井之十六度也。

若从井星十六度,至斗之初一百七十二度,计昏中星与明中之星,春秋分时相去分天之半,应一百八十二度余。

但日入以后二刻半始昏,不尽二刻半为明,昏明相去,少昼五刻,一刻有三度半强,五刻有十七度余,则昏之中星去明之中星一百六十五度余,则建星不得在斗初,在斗十度也。

此仲春之月昏弧中,按《尚书》云"日中星鸟",不同者,如郑康成之意,南方七宿总为鸟星,井星则鸟星之分,故云星鸟,与此同也。

按仲夏昏亢中,《尚书》云"日永星火",不同者,按郑答孙颢云:"星火非谓心星也,卯之三十度总为大火。"

其曰大火之次有星者,《月令》举其月初,《尚书》总举一月,故不同也。

按仲秋之月,昏牵牛中,《尚书》云"宵中星虚"。

其仲冬之月,云东壁中,《尚书》云"日短星昴",不同者,亦是《月令》举其初朔,《尚书》总举一月之中,理亦不异。

孔安国注《尚书》与此则别。

《尚书》所举星者,自取毕见之义,不谓南方之中。

其日甲乙。

其帝大皞,其神句芒。

其虫鳞。

其音角,律中夹锺。

其数八。

其味酸,其臭膻。

其祀户,祭先脾。

夹锺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三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

仲春气至,则夹锺之律应。

《周语》曰:"夹锺出四隙之细。"

○夹,古洽反,一音颊。

隙,去逆反。

[疏]注"夹锺"至"之细"。

○正义曰:夷则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今上生夹锺,当三分益一,就夷则五寸之中取三寸,更益一寸,为四寸,余有整二寸,又於七百二十九分寸之中,有细分四百五十一。

此细分各三分之,於是一寸分为二千一百八十七分,有四百五十一者,为一千三百五十三,则是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三百五十三也。

以整二寸各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则二寸总有四百七十四分,益前一千三百五十三,总为五千七百二十七,为实数。

但上生者,三分益一,以实数更三分之,各有一千九百九分,以三分益一,则益一分一千九百九并前五千七百二十七,总为七千六百三十六,为积分总数也。

然后除之为寸,一寸用二千一百八十七,则三寸总用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三寸益前四寸为七寸,余有一千七十五分不成寸,是为夹锺长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也。

云:"《周语》曰‘夹锺出四隙之细’"者,《周语》注夹锺云:夹助阳四隙,谓黄锺、大吕、大蔟、夹锺,凡助出四隙之微气,令不滞伏於下也。

始雨水,桃始华。

仓庚鸣,鹰化为鸠。

皆记时候也。

仓庚,骊黄也。

鸠,搏谷也。

汉始以雨水为二月节。

○仓庚,并如字,本或加鸟,非。

骊,力知反。

搏音博。

[疏]"始雨"至"为鸠"。

○正义曰:此一经记候。

○注"皆记"至"月节"。

○正义曰:言皆记时候者,谓经中四事言之先后,逐气之早晚,故《周书·时训》"惊蛰之日,桃始华,又五日仓庚鸣,又五日鹰化为鸠,至秋则鸠化为鹰",故《王制》云:"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

《司裘》注:"中秋鸠化为鹰。"

《夏小正》云正月鹰化为鸠,五月鸠化为鹰。

郑无所言,则不信用也。

按《通卦验》云"仓庚为正月中",与此不同者,盖是国土各异,气有早晚。

云"仓庚,骊黄"者,按《释鸟》云:"仓庚,商庚。"

郭景纯云:"即鵹黄也。"

《释鸟》又云:"鵹黄,楚雀。"

某氏云:"鵹黄,一名仓庚,又云商庚。"

李巡云:"一名楚雀。"

《方言》云:"齐人谓之搏黍。"

云"鸠,搏谷"者,《释鸟》云:"鸣鸠,鴶鵴。"

郭景纯云:"今之布谷也。"

谢氏云:"布谷者近之。"

彼云"布",此云"搏"者,布、搏声相近,谓之搏谷,以声呼之,或以为此鸟鸣"布种其谷"。

云"汉始以雨水为二月节"者,证此雨水为二月节也。

但雨水惊蛰,据其早作在正月,若其晚在二月,故汉初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

至在后以来,事稍变改,故《律历志》云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由气有参差故也。

天子居青阳大庙,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青阳大庙,东堂当大室。

是月也,安萌牙,养幼少,存诸孤。

助生气也。

○少,诗召反。

择元日,命民社。

社,后土也,使民祀焉。

神其农业也。

祀社日用甲。

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母肆掠,止狱讼。

顺阳宽也。

省,减也。

囹圄,所以禁守系者,若今别狱矣。

桎梏,今械也,在手曰梏,在足曰桎。

肆谓死刑暴尸也,《周礼》曰:"肆之三日。"

掠谓捶治人。

○省,所景反,注同;徐所幸反。

囹音零。

圄,鱼吕反。

囹圄,今之狱。

去,羌吕反。

桎音质,今之械也。

梏,古毒反,今之扭也。

掠音亮,考捶。

械,户戒反。

暴,步卜反。

捶,之□反。

[疏]"是月"至"狱讼"。

○正义曰:此一节论助其生气,止其狱刑。

自"玄鸟至之日"至"高禖"之前,论天子亲祭高禖,妃嫔从行之事,故更云"是月也"。

自"日夜分"至"正权概",论日夜既分,雷声将发,妇人须戒其容止,度量须审正平均,故更云"是月"。

自"耕者少舍"至"以妨农事",论耕者少舍,脩理门阖,无为大事以致妨农,故更云"是月",自"毋竭川泽"云"顺阳养物",至"开冰"、"释菜"、"习舞"、"入学习乐",总是助阳鼓动其物,故更云"是月"。

自"祀不用牺牲"以下,论季春牺牲腾合,与上事殊,故别云"是月",各依文解之。

○注"社后"至"用甲"。

○正义曰:后土者,五官之后土,即社神也。

与《左传》僖十五年云"君履后土"者别也。

但句龙为配社之人,又为后土之官也。

云"祀社日用甲"者,解经"元日"也。

按《郊特牲》云"祀社日用甲,用日之始也"。

《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

用戊者,周公告营洛邑位成,非常祭也。

○注"囹圄"至"治人"。

○正义曰:云"囹圄所以禁守系者,若今别狱矣"者,蔡云:"囹,牢也。 圄,止也。 所以止出入,皆罪人所舍也。"

崇精问曰:"狱,周曰圜土,殷曰羑里,夏曰均台。 囹圄,何代之狱?"焦氏答曰:"《月令》,秦书,则秦狱名也。 汉曰若卢,魏曰司空是也。"

云"在手曰梏,在足曰桎"者,按《掌囚》云:"上罪梏拲而桎。"

拲为在手,梏与拲连文,故知梏亦在手,则桎在足也。

《易·大畜·六四》:"童牛之梏。"

冷刚问云:"牛四足,何以称梏?"郑答云:"牛无手,前足施梏也。"

云"肆谓死刑暴尸"者,肆,陈也,谓陈尸而暴之,故《周礼·乡士》、《县士》皆"肆之三日"。

然春阳既动,理无杀人,何得更有死尸而禁其陈肆者?盖是大逆不孝罪甚之徒,容得春时杀之,杀则埋之,故禁其陈肆。

是月也,玄鸟至。

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

玄鸟,燕也。

燕以施生时来,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也。

媒氏之官以为候。

高辛氏之出,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

变媒言媒,神之也。

○禖音梅。

施,始豉反。

孚乳,上如字,一音芳付反;下而树反,季春同。

娀简,夙中反,简狄,有戎氏女。

契,息列反。

[疏]注"高辛"至"神之"。

正义曰:知"玄鸟遗卵,娀简吞之而生契"者,按《殷本纪》云:"简狄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又《中候契握》云:"玄鸟翔水遗卵,娀简狄吞之生契。"

娀者,简狄之国名,故《大戴礼》云:"有娀氏之女曰简狄。"

故娀简狄也。

云"后王以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焉"者,谓高辛氏之世,有此吞鸟之异,是为媒官嘉祥,后代之王,立此高辛而为禖神故也。

蔡邕以为禖神是高辛已前旧有,高者,尊也,谓尊高之禖,不由高辛氏而始有高禖。

又《生民》及《玄鸟》毛诗传云:"姜嫄从帝而祠于郊媒。"

又云:"简狄从帝而祈于郊禖。"

则是姜嫄简狄之前,先有禖神矣。

而此注立高辛氏为禖神,是高辛氏已前未有禖神,参差不同者。

《郑志》焦乔答王权云:"先契之时,必自有禖氏,祓除之祀,位在於南郊,盖以玄鸟至之日祀之矣。 然其禋祀,乃於上帝也。 娀简狄吞凤子之后,后王为媒官嘉祥,祀之以配帝,谓之高禖。"

据此言之,则郊禖之祭,契已前祭天南郊,以先媒配之,故谓之郊禖。

至高辛氏之时,既简狄之异,后王以是为媒官之嘉祥,即以高辛之君立为禖神以配天,其古昔先媒则废之矣。

高辛氏配之,后谓之高禖。

郑义稷、契当尧时,按《命历序》云"帝喾传十世",则稷契不得为帝喾之子,是帝喾后世子孙之子,故郑注《生民》云"姜嫄,高辛氏之世妃",则简狄亦高辛氏之后世之妃。

此立为禖神者,是简狄之夫,不得为帝喾。

此祭高禖氏祭天,故《生民传》云"从於帝而见于天",高禖为配祭之人。

祭天特牲,此用大牢者,此谓配祭之人也。

云"变媒言禖,神之"者,按《周礼·媒氏职》注"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

但不知初为媒者,其人是谁。

按《世本》及谯周《古史》,伏牺制以俪皮嫁娶之礼,既用之配天,其尊贵先媒,当是伏牺也。

媒字从女,今从示旁,为之示,是神明告示之义,故云"变媒言媒,神之也"。

后妃帅九嫔御,御谓从往侍祠。

《周礼》:天子有夫人,有嫔,有世妇,有女御。

独云帅九嫔,举中言也。

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

於祠,大祝酌酒,饮於高媒之庭,以神惠显之也。

带以弓韣,授以弓矢,求男之祥也。

《王居明堂礼》曰:"带以弓韣,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

○韣,大木反,弓衣。

娠音身,一音震,谓怀妊。

[疏]"乃礼"至"之前"。

○正义曰:祭高禖既毕,祝官乃礼接天子所御幸有娠之人,谓酌酒以饮之。

饮酒既毕,乃属带此所御之人以弓韣,又授之以弓矢,於高禖之前而北面也。

○注"天子"至"天材"。

○正义曰:"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若总论幸御,则群妃皆是,何得直云"乃礼天子所御"?故知有娠者。

《汉书音义》:"娠音身也。"

云"《王居明堂礼》"者,《逸礼》篇名也。

云"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者,谓礼此所御之人於禖神之前,禖在坛上,御者在下,故云"禖下“。 以祭神必福降,故云“其子必得天材"。

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

又记时候。

发,犹出也。

○电,大练反。

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主戒妇人有娠者也。

容止犹动静。

○先,悉荐反。

奋,方问反。

铎,大各反。

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

因昼夜等,而平当平也。

同、角、正,皆谓平之也。

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曰石。

甬,今斛也。

称锤曰权。

概,平斗斛者。

度量,上音杜,下音亮,注同。

甬音勇。

权概,古代反。

称,尺证反,下同。

锤,丈伪反,又丈为反。

[疏]"日夜"至"始出"。

○正义曰:日夜分,谓昼夜漏刻。

马融云:"昼有五十刻,夜有五十刻,据日出日入为限。"

蔡邕以为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昼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

郑康成注《尚书》云"日中星",以为日见之漏五十五刻,不见之漏四十五刻,与蔡校一刻也,大略亦同。

"雷乃发声"者,雷是阳气之声,将上与阴相冲。

蔡邕云:"季冬雷在地下,则雉应而雊。 孟春动於地之上,则蛰虫应而振出。"

至此升而动於天之下,其声发扬也。

以雷出有渐,故言"乃"。

云"始电"者,电是阳光,阳微则光不见,此月阳气渐盛,以击於阴,其光乃见,故云"始电"。

○"蛰虫咸动,启户始出"者,户谓穴也,谓发所蛰之穴。

蛰虫早者,孟春乃出,则《左传》"启蛰而郊"是也。

蛰虫晚者,则二月始出,故此云"蛰虫咸动",则正月未皆动,重记时候者。

庾蔚云:"谓盖先记时候,以明应节。 后言时侯,以应二分二至。"

所应不同,故重记之也。

○注"主戒"至"动静"。

○正义曰:以其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故知"主戒妇人"也。

云"容止犹动静"者,蔡云:"迅雷风烈,孔子必变。"

《玉藻》云:"迅雷甚雨则必变。"

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所以畏天威也。

小人不畏天威,懈慢亵渎,或至夫妇交接,君子制法,不可指斥言之,故曰"有不戒其容止"者。

言此时夫妇交接,生子支节性情必不备,其父母必有灾也。

注"因昼"至"斛者"。

○正义曰:"平当平"者,谓度量钧衡之等,人之所用,当须平均。

人君於昼夜分等之时,而平正此当平之物。

云"同、角、正,皆谓平之"者,经中度、量、钧、衡、石五者,总蒙同文。

云"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为石",皆《汉书·律历志》文。

按《志》文云:"黑秬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度审矣。"

又云"黄锺之管,长九寸,围九寸,其实一籥,合籥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五量加矣。"

《志》又云:"黄锺之管,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 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百二十斤为石。"

《志》又云:"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

注:"权,锤也。"

与物正等则衡平,是权为称锤,称上曰衡。

甬与斗连文,《律历志》"十斗为斛",故知甬则斛也。

云"概,平斗斛者",今之犹然。

是月也,耕者少舍,乃脩阖扇,寝庙毕备。

舍犹止也。

因蛰虫启户,耕事少间,而治门户也。

用木曰阖,用竹{韦}曰扇。

毕犹皆也。

凡庙前曰庙,后曰寝。

○阖,户腊反。

间音闲。

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

大事,兵役之属。

[疏]注"用木"至"曰寝"。

○正义曰:按襄十八年《左传》云"晋州绰以枚数阖",阖是齐城门而云阖,是阖用木也。

此扇与阖相对文。

又此耕者少舍谓庶人,庶人荜门,故以为"竹苇曰扇"。

云"凡庙前曰庙,后曰寝"者,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

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

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惟室而巳,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

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

顺阳养物也。

畜水曰陂,穿地通水曰池。

○漉音鹿,竭也。

陂池,彼宜反,《尚书传》云:"泽障曰陂,停水曰池。"

畜,敕六反。

○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

鲜当为献,声之误也。

献羔,谓祭司寒也。

祭司寒而出冰,荐於宗庙,乃后赋之。

《春秋传》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 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沍寒,於是乎取之。 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 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飨司寒。 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 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 大夫命妇,丧浴用冰。 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 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 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

○鲜,依注音献。

觌,大历反。

沍,户故反。

朝,直遥反。

秬音巨。

与音预。

祭寒,本或作祭司寒,按《左氏传》无"司"字。

[疏]注"鲜当"至"受冰"。

正义曰:"鲜当为献“者,按《诗·豳风·七月》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故知鲜为献也。

云"献羔谓祭司寒"者,以经云献羔启冰,先荐寝庙,恐是献羔寝庙,故云"祭司寒",《左传》直云"献羔而启之"。

知"祭司寒"者,以传云"祭寒而藏之",既祭司寒,明启时亦祭之。

云"荐於宗庙,乃后赋之者,荐於宗庙,谓仲春也;乃后赋之,谓孟夏也。 故《凌人》云“夏颁冰",《左传》云"火出而毕赋"是也。

引"《春秋传》曰"者,昭四年《左传》申丰之辞也。

从"古者"以至"无不受冰",皆《左传》文也。

按昭四年春大雨雹,季武子问於申丰,申丰对以此辞。

云"日在北陆"者,北陆,虚也,谓十二月日在虚之时而藏冰。

云"西陆朝觌而出之"者,西陆,昴也,郑康成以为四月之时,日在昴毕之星,朝见东方,於时出冰,以颁赐百官。

若其初出荐庙时在二月是也。

云"固阴沍寒"者,杜预注:"沍,闭也。"

谓坚固之阴,闭塞不通阳之处,於是取之。

云"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者,朝之禄位,谓大夫已上,故下云命夫命妇无不受冰是也。

宾谓接迎宾客,食谓寻常饮食,丧谓死丧,祭谓祭祀。

云"黑牡秬黍"者,以其祭水神,色尚黑。

云"桃弧棘矢"者,桃去不祥,棘则刺御恶。

云"祭寒而藏之"者,寒谓司寒之神,则玄冥水神也。

所用黑牡秬黍,黑牡则黑羔。

云"献羔而启之"者,献羔则黑牡也,亦用秬黍。

启之,谓二月时也,故云"公始用之"。

云"火出而毕赋"者,毕,尽也,谓应是得冰之人,无问尊卑,尽赋与之。

按《左传》云:"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

则火出季春建辰之月,以《周礼》"夏颁冰",乃建已之月,不同者,但建辰火星在卯,火星始出;至建巳火星渐高,总而言之,亦得称火出。

早则三月之末,晚则四月之初,不甚相远。

又三月内有得四月节时,故据夏而言之。

按《月令》季冬藏冰,《诗·豳风》"三之日纳于凌阴",三之日是建寅之月,不同者,《郑注》豳地晚寒,所以校一月也。

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

乐正,乐官之长也。

命习舞者,顺万物始出地鼓舞也。

将舞,必释菜於先师以礼之。

《夏小正》曰:"丁亥万舞入学。"

○长,丁丈反。

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顺时达物也。

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

为季春将习合乐也。

习乐者,习歌与八音。

○中丁音仲,本亦作仲。

为,于伪反,下注同。

[疏]注"命习舞"至"入学"。

○正义曰:以春阳既动,万物出地,故王者习舞,所以应之,故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此仲春又云习舞,释菜,皆以阳气动,故此仲春习舞,则《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一也。

据人所学谓之习舞,节奏齐同谓之合舞,此亦谓之大合乐。

故《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注"春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

孟春习之,至仲春习而合之,自是春秋常所合乐也,非为季春而习舞也。

故《大胥》春合舞,秋合声,自是春秋之常事也。

孟春习舞,及仲春习舞,及仲丁习乐,并季春合乐,皆在大学。

仲春释菜合舞,季春大合乐,皆天子亲往,余则不也。

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为当月饮酎也。

命乐师者,以仲春习舞习乐之时,既命乐正,此则稍轻,故惟命乐师。

此习礼乐在学也,其事既轻,天子不亲往。

孟夏又云"天子饮酎,用礼乐",郑注"饮之於朝,正尊卑",是饮酎在朝。

天子亲往,不云乐正者,文不备也。

饮酎大礼,必乐正在焉。

熊氏《礼》本云饮之於庙,以为汉礼献酎在庙故也。

若是献酎祭庙,当云天子献酎,不得云饮酎,且夏月时祭已用酎也,何须别云饮酎?故知天子饮酎在朝。

仲夏云"乐师脩鞀鞞",为"大雩帝,用盛乐"故也。

命乐师者,预脩习,其事轻,其雩帝用乐之时,则命乐正,天子亲往,其季夏、孟秋、仲秋,以季夏土王,秋又阴始,国无大事,不用乐也。

季秋亦得习吹者,为将大享帝也。

其习吹之时,在於学中,亦乐师习之,但文不备也。

所以习吹者,郑云"春夏重舞,秋冬重吹",但以重为主。

其实春亦有吹,秋亦有舞,季秋习吹之时,天子不亲往也。

按《大胥》"秋颁学合声",周礼也;《月令》仲秋无合声者,殷法也,故不同。

或可秋合声者,即此季秋习吹是也。

孟冬"大饮蒸"者,亦用礼乐也,故郑"饮酎"之下注云"季冬云大饮蒸,此言用礼乐,互其文",明饮蒸亦有礼乐也。

此饮蒸在天学也,天子亲往,故郑引《诗》云"十月涤场,跻彼公堂"以证之,公堂则学校也。

季冬"命乐师大合吹而罢"者,岁终,王与族人燕於大寝,其事轻,故命乐师。

知与族人燕者,郑注引《王居明堂》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故知之也。

云"将舞必释菜於先师"者,以经文"习舞","释菜"文在於后,恐习舞释菜共是一事,故云将欲习舞,必先释菜。

必知然者,以释菜之时不为舞也。

故《文王世子》云"释菜不舞,不受器",是知释菜无舞也。

此云习舞在前,释菜在后,何知不先习舞乃后释菜?必知先有释菜者,以《大胥》云"舍菜合舞",舍即释,故知释菜在合舞之前。

云"《夏小正》曰‘丁亥万用入学’"者,引之证习舞之意,谓用此《万》舞以入学。

于舞称《万》者,何休注《公羊》云:"周武王以万人服天下。"

《商颂》:"《万》舞有奕。"

盖殷汤亦以万人得天下,此《夏小正》是夏时之书,亦云《万》者,其义未闻,或以为禹以万人以上治水,故乐亦称《万》。

○注"为季"至"八音"。

○正义曰:此习者,为季春合乐预习之,故郑云然。

上习舞释菜,郑不云为季春合乐,则仲春合舞自当为之,不为季春合乐而习也。

熊氏以为仲春习舞为季春合乐者,若然,郑何以不言之?又《大胥》无季春合乐,何以亦云春"舍菜合舞"?熊氏说非也。

云"习歌与八音"者,以仲春习舞,虽不为季春而发,但孟春仲春习舞以久,不须臾习,故知为习歌与八音。

歌谓合声也,八音谓乐器响音。

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

为季春将选而合腾之也。

更,犹易也。

当祀者,古以玉帛而巳。

[疏]"祀不"至"皮币"。

○正义曰:以季春将腾合牝牡,不用杀其牺牲,其应祀之时,圭璧更易此牺牲,非但用圭璧更易,又用皮币以更之,故在圭璧皮币之中,上下有也。

蔡氏云此祀不用牺牲者,祈不用牺牲,谓祈祷小祀也,不用牺牲,若大祀则依常法,故上云"以大牢祠高禖"是也。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酉之气乘之也。

八月宿直昴毕,毕好雨。

○好,乎报反。

寇戎来征。

金气动也。

毕又为边兵。

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子之气乘之也。

十一月为大阴。

○大音泰。

民多相掠。

阴奸众也。

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午之气乘之也。

○暖,乃缓反,又音暄。

虫螟为害。

暑气所生,为灾害也。

○螟,亡丁反,又《尔雅》云:"食苗心,螟。"

[疏]"其国"至"来征"。

○正义曰:其国大水,则地灾也。

寒气总至,则天灾也。

寇戎来征,则人灾也。

○注"毕,又为边兵"。

○正义曰:按《元命包》云:"毕七星十六度,主边兵。"

○"阳气"至"相掠"。

○正义曰:阳气不胜,天灾。

麦乃不熟,地灾。

民多相掠,人灾也。

○"国乃"至"为害"。

○正义曰:国乃大旱,暖气早来,天灾。

虫螟为害,地灾。

行令失所,人灾之应,故无其灾也。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

季,少也。

季春者,日月会於大梁,而斗建辰之辰。

○胃音谓。

少,诗召反。

[疏]"季春"至"牛中"。

○正义曰:按《茸艹历》云:"三月之节,日在胃七度,昏张二度中,去日一百七度,旦斗二十六度中。 清明日在昴八度,昏翼四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一度,旦女三度中,按《元嘉历》三月节,日在娄六度,昏柳十二度中,旦斗十四度中。 ○三月中,日在胃九度,凡三十度。 日月行一会,凡二十度,故三月日在胃七度。 《律历志》又云“大梁初日在胃七度"是也。

"昏七星中"者,按《律历志》云: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七星七度。

从胃七度至七星之初度,有九十九度,以日渐长,日没之时,稍在酉北,去七星之初九十八度,故昏时七星在南方之中。

"旦牵牛中"者,从十星之初至牵牛之初。

其日甲乙。

其帝大皞,其神句芒。

其虫鳞。

其音角,律中姑洗。

其数八。

其味酸,其臭膻。

其祀户,祭先脾。

姑洗者,南吕之所生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

季春气至,则姑洗之律应。

《周语》曰:"姑洗所以脩絜百物,考神纳宾。"

○洗,素典反。

[疏]注"姑洗"至"纳宾"。

○正义曰:南吕六二上生姑洗之九三,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就南吕三分益一,取三寸益一寸,为四寸,余有整二寸三分寸之一。

整二寸者,各九分之,二九为十八分,寸之一者为三分,总二十一分。

三七二十一,三分益一,更益七分,总二十八分,以九分为一寸,二十七分为三寸,益前四寸为七寸,余有一分在,故云"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

云"《周语》曰"至"纳宾",证姑洗之义。

云"脩絜百物,考神纳宾"者,按《国语注》云:"是月百物脩絜,故用之宗庙,致神纳宾。"

桐始华,田鼠化为鴽,虹始见,萍始生。

皆记时候也。

鴽,母无。

螮蝀谓之虹。

蓱,萍也,其大者曰苹。

○鴽音如,毋无也,蔡云:“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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