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卷十二 王制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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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 卷十二 王制第五 郑玄、孔颖达

天子将出,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

诸侯将出,宜乎社,造乎祢。

帝谓五德之帝,所祭於南郊者。

类、宜、造,皆祭名,其礼亡。

○禷音类。

造,七报反,下及注同。

[疏]"天子"至"乎祢"。

○正义曰:此一经论天子巡守之礼也。

将出,谓初出时也。

知此是巡守者,以下别云"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故知此是巡守也。

"类乎"上帝者,谓祭告天也。

"宜乎社"者,此巡行方事诛杀封割,应载社主也。

云"宜"者,令诛伐得宜,亦随其宜而告也。

社主於地,又为阴,而诛杀亦阴,故於社也。

故《书》云"弗用命,戮于社"是也。

○"造乎祢"者,造,至也。

谓至父祖之庙也。

然此出历至七庙,知者,前归假既云祖祢,明出亦告祖祢也。

今惟云祢者,《白虎通》云:"独见祢何?辞从卑,不敢留尊者之命,至祢,不嫌不至祖也。"

皇氏申之云:"行必有主,无则主命载于齐车。 《书》云‘用命赏于祖’是也。 今出辞别,先从卑起,最后至祖,仍取迁主则行也。 若前至祖,后至祢,是留尊者之命,为不敬也。 故《曲礼》曰:“巳受命君言,不宿於家。"

亦其类也。

若还,则先祖后祢,如前所言也。

所以然者,先应反主祖庙故也。

然出告天地及庙,还惟告庙,不告天地者,《白虎通》云:"还不复告天者,天道无外内,故不复告也。"

○"诸侯将出"者,谓朝王及自相朝、盟会、征伐之事也。

○"宜乎社"者,不得告天,故从社始也,亦载社主也。

○"造乎祢"者,亦告祖及载主也。

惟言出告,则归亦告也。

《曾子问》曰"出反必亲告于祖祢"是也。

天子用特牲,诸侯卑则否也。

《曾子问》注云"皆奠币以告之"是也。

○注"帝谓"至"礼亡"。

○正义曰:证天子类帝,是祭五德帝也。

郑注《月令》祈谷於上帝,为大微之帝。

注此上帝为五德,五德似如大皞五人之帝,二文不同。

庾蔚云:"谓大微五帝,应於五行,五行各有德,故谓五德之帝。 木神仁,金神义,火神礼,水神知,土神信,是五德也。"

云"所祭於南郊者",按五德之帝,应祭四郊,此独云祭於南郊者,谓王者将行各祭所出之帝於南郊,犹周人祭灵威仰於南郊,是五帝之中一帝,故上总云"帝谓五德之帝"。

此据特祭所出之帝,故云"祭於南郊"。

云"类、宜、造皆祭名"者,按《小宗伯》云:"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则为位。"

郑注云:"祷祈礼轻,类者依其礼而为之。"

是类为祭名也。

按《尔雅·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

孙炎注云:"求便宜也。"

是宜为祭名也。

按《大祝》六祈:"一曰类、二曰造。"

是造为祭名也。

但天道悬远,以事类告之,社主杀戮,故求其便宜,庙为亲近,故以奉至言之,各随义立名也。

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

事谓征伐。

○与如字。

朝,直遥反。

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

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

将,谓执以致命。

柷、鼗皆所以节乐。

○柷,昌六反。

乐音岳。

鼗音桃,○诸侯赐弓矢,然后征。

赐鈇钺,然后杀。

赐圭瓒,然后为鬯。

未赐圭瓒,则资鬯於天子。

得其器,乃敢为其事。

圭瓒,鬯爵也。

鬯,秬酒也。

○鈇,方于反,又音斧。

钺音越。

圭,字又作珪,按《说文》珪,古字;圭,今字。

瓒,才旦反。

鬯,敕亮反。

秬音巨,黑黍也。

[疏]"天子"至"天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诸侯朝天子,天子赐之事,各随文解之。

○注"事谓征伐"。

○正义曰:知事非丧故,而为征伐者,若王室有丧,则朝赴不废,故传云"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

此朝谓常朝,虽四时而来朝,朝是总名也。

若时会之礼,有征伐之事,则此常朝别也。

○"考礼、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者,考礼谓诸侯相与朝王之时,考校礼仪,正定刑法,专一道德,以尊崇天子。

不言乐者,礼中兼之。

礼刑是施用於人,故先言之。

道德是已之所行,故后言之。

○注"将谓"至"节乐"。

○正义曰:凡与人之物,置其所与大者於地,执其小者以致命於人。

将,行也,谓执以行命。

云"柷、鼗皆所以节乐"者,按《汉礼器制度》,柷状如漆筒,中有椎,将作乐,先击之。

鼗如小鼓,长柄,旁有耳,摇之使自击。

柷之节乐,节一曲之始,其事宽,故以将诸侯之命。

鼗所以节一唱之终,其事狭,故以将伯子男之命。

○"诸侯"至"天子"。

○"赐弓矢"者,谓八命作牧者,若不作牧,则不得赐弓矢,故《宗伯》云:"八命作牧。"

注云:"谓诸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

此谓征伐当州之内。

若九命为二伯,则得专征一方五侯九伯也。

若七命以下,不得弓矢赐者,《尚书大传》云"以兵属於得专征伐"者,此弓矢,则《尚书》"彤弓一,彤矢百;卢弓十,卢矢千"。

於《周礼》则当"唐弓大弓",合七而成规者,故《司弓矢》云:"唐弓大弓,以授使者劳者。"

注云:"若晋文侯文公受王弓矢之赐者。"

"赐鈇钺"者,谓上公九命,得赐鈇钺,然后邻国臣弑君,子弑父者,得专讨之。

晋文侯虽受弓矢,不受鈇钺。

崔氏云:"以不得鈇钺,不得专杀,故执卫侯,归之於京师。"

○"赐圭瓒"者,亦谓上公九命者,若未赐圭瓒者,则用璋瓒,故《周礼·小宗伯》注云:"天子圭瓒,诸侯璋瓒。"

既不得鬯,则用薰,故《王度记》云:"天子以鬯,诸侯以薰。"

圭瓒之制,按《玉人职》"大璋中璋"之下云:"黄金勺,青金外,朱中。 鼻寸,衡四寸。"

郑注云"鼻,勺流也,凡流皆为龙口也",三璋之勺,形如圭瓒”。

又《典瑞》注:"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

又《明堂位》注云:"以大圭为柄。"

《玉人》注又云:"有流前注。"

此是圭瓒之形也。

鬯者,酿秬黍为酒,和以郁金之草,谓之郁鬯。

不以郁和,直谓之鬯。

此鬯者,谓鬯也。

此弓矢、鈇钺、圭瓒等八命、九命,而加九赐也。

晋文侯虽以州牧之礼命之,所赐者皆九赐之物,但无鈇钺之赐。

其前文赐乐者,非九赐之乐,故伯子男亦得受之。

鲁无弓矢之赐,陈恒弑君,孔子请讨之者,春秋之时,见邻国篡逆,亦得专征伐。

若邻国无罪而辄征之,则不可,故哀公八年鲁伐邾,吴子讨之是也。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

学,所以学士之宫。

《尚书传》曰:"百里之国,二十里之郊。 七十里之国,九里之郊。 五十里之国,三里之郊。"

此小学大学,殷之制。

天子曰辟廱,诸侯曰頖宫。

尊卑学异名。

辟,明也。

廱,和也。

所以明和天下。

頖之言班也,所以班政教也。

○辟音壁,注同。

頖音泮。

[疏]"天子"至"頖宫"。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命诸侯立学及学名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尚书"至"之制"。

正义曰:所引《书传》者,伏生《多士传》文。

假令百里之国,国城居中,面有五十里,二十里置郊,郊外仍有三十里。

七十里之国,国城居中,面有三十五里,九里置郊,郊外仍有二十六里。

五十里之国,国城居中,面有二十五里,三里置郊,郊外仍有二十二里。

此皆以四里为差。

此经"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既是殷制,故引《书传》郊之所在以明之。

若周制,则《司马法》云:"百里郊,天子畿内方千里。"

百里为郊,则诸侯之郊,皆计竟大小,故《聘礼》注云:"远郊上公五十里,侯四十里,伯三十里,子二十里,男十里也。 近郊各半之。"

郑必知近郊半远郊者,按《书序》云:"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

注云:"东郊,周之近郊也。"

盖五十里。

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以天子近郊半远郊,则知诸侯近郊皆半远郊也。

以经文承上诸侯之下,故直云"天子命之教"。

不云命诸侯,从可知。

云"此小学大学,殷之制"者,以下文云"殷人养国老於右学,养庶老於左学",则左学小,右学大。

此经云"小学在公宫南之左",故知殷制也。

周则大学在国,小学在四郊,下文具也。

○注"辟明"至"教也"。

○正义曰:《释话》云:"辟,君也。"

君则尊明。

"廱,和也",《释训》文。

云"所以明和天下"者,谓於此学中习学道艺,欲使天下之人悉皆明达谐和,故云"明和天下"。

云"頖之言班也,所以班政教也"者,頖是分判之义,故为班。

於此学中施化,使人观之,故云"所以班政教也"。

按诗注云:"土雝水之外圆如璧。"

注又云:"頖之言半,以南通水,北无也。"

二注不同者,此注解其义,《诗》注解其形。

於此必解其义者,以上云"天子命之教",是政教治理之事,故以义解之。

《诗》云:"王在在灵沼,於牣鱼跃。"

又云:"思乐泮水,薄采其芹。"

皆论水之形状,故《诗》注以形言之。

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於所征之地。

禡,师祭也,为兵祷,其礼亦亡。

○禡,马怕反,又音百,注同。

为,于伪反,下"为尽物"同。

祷,丁老反。

受命於祖,告祖也。

受成於学。

定兵谋也。

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

释菜奠币,礼先师也。

讯馘,所生获断耳者。

《诗》曰:"执讯获丑。"

又曰:"在頖献馘。"

馘或为国。

○讯,本又作谇,音信,注同。

馘,古获反,截耳。

断音短,下"断杀"同" [疏]“天子"至"馘告"。

○正义曰:此一经论天子出征所祭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禡师"至"亦亡"。

○正义曰:按《释奠》云:"是类是禡,师祭也。"

故知禡为师祭也。

谓之禡者,按《肆师》注云"貉读如十百之百","为师祭造军法者,祷气势之增倍也。 其神盖蚩蚘,或曰黄帝"。

郑既云祭造军法者,则是不祭地。

熊氏以禡为祭地,非。

师祭皆称类,《尔雅》类既为师祭,所以上文云天子将出巡守,类乎上帝,及舜之摄位,亦类乎上帝。

并非师祭,皆称类者,但《尔雅》所释,多为释《诗》,以《皇矣》云"是类是禡",止释《皇矣》类禡为师祭,不谓余文类皆为师祭。

但类者,以事类告天,若以摄位事类告天,亦谓之为类。

若以巡守事类告天,亦谓之为类,故《异义》夏侯欧阳说以类祭天者,以事类祭之。

《古尚书》说"非时祭天谓之类",许慎谨按:"《周礼》郊天,无言类者,知类非常祭",从《古尚书》说。

郑氏无驳,与许同也。

然《今尚书》及《古尚书》二说,其文虽异,其意同也。

以事类告祭,则是非常,故孔注《尚书》亦云:"以摄位事类告天。"

郑又以类虽非常祭,亦比类正礼而为之。

故《小宗伯》注云"类者,依其正礼而为之"是也。

○"受命"至"馘告"。

○"受命於祖",谓出时告祖,是不敢自专,有所禀承,故言受命。

祖祢皆告,以祖为尊,故特言祖。

此受命於祖,则前文造乎祢也。

但前文据告行,故云"造乎祢"。

此据以征伐之事,故云"受命於祖",所以重起其文也。

然则受命於祖,在造乎祢之前,但前文类帝,宜社,禡於所征之地,总说出行之时,然后却本初时受命於祖、受成於学之事,所以文倒也。

"受成於学"者,谓在学谋论兵事好恶可否,其谋成定,受此成定之谋,在於学里,故云"受成於学"。

○"出征执有罪"者,谓出师征伐,执此有罪之人。

还反而归,释菜奠币在於学,以可言问之讯,截左耳之馘,告先圣先师也。

○注"释菜"至"献馘"。

○正义曰:按《大胥职》云:"春入学,舍采合舞。"

《文王世子》亦云"释菜",郑注云:"释菜,礼轻也。"

则释菜惟释苹藻而巳,无牲牢,无币帛。

《文王世子》又云:"始立学者,既兴器用币。"

注云:"礼乐之器成,则衅之。 又用币告先圣先师以器成。"

此则徒用币而无菜,亦无牲牢也。

《文王世子》又云:"凡始立学者,必释奠於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

是释奠有牲牢,又有币帛,无用菜之文。

熊氏以此为释菜奠币者,谓释奠之礼,以献俘馘,故云"释菜奠币"。

言释奠之时,既有牲牢,菜币两有。

今按注云"释菜",解经中释字。

奠币,解经中奠字。

又云礼先师,不云祭先师,则以讯馘告之时,但有菜币而巳,未必为释奠有牲牢也。

於事有疑,未知孰是,故备存焉。

然则释菜奠币,皆告先圣先师,此直云先师,文不具耳。

云"讯馘所生获断耳"者,以生获解讯,以断耳解馘。

按《释言》云:"讯,言也。"

故《诗》注云:"执其可言问者。"

《释诂》云:"馘,获也。"

讯是生者,馘是死而截耳者。

云"《诗》曰‘执讯获丑’"者,《诗·小雅·出车》篇文也。

云"又曰‘在頖献馘’"者,《鲁颂·泮水》篇文也。

按《周礼·宗伯》:"师还,献恺於祖。"

《司马职》云:"恺乐献于社。"

此记不云祖及社者,文不具。

《周礼》不云献恺於学者,亦文不具。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

三田者,夏不田,盖夏时也。

《周礼》"春曰蒐,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

干豆,谓腊之以为祭祀豆实也。

庖,今之厨也。

干音干。

庖,步交反。

蒐,所交反。

狝,息浅反。

腊音昔。

无事而不田,曰不敬。

田不以礼,曰暴天物。

不敬者,简祭祀,略宾客。

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

为尽物也。

○合如字,徐音閤。

揜音掩,本又作掩。

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绥当为緌。

緌,有虞氏之旌旗也。

下谓弊之。

○绥,依注音緌,耳佳反,下注同。

大夫杀则止佐车。

佐车止则百姓田猎。

佐车,驱逆之车。

○猎,力辄反。

驱,丘于反,又丘遇反。

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

豺祭兽,然后田猎。

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

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

昆虫未蛰,不以火田。

取物必顺时候也。

梁,绝水取鱼者。

罻,小网也。

昆,明也。

明虫者,得阳而生,得阴而藏。

○獭,徐他达反,又他瞎反。

豺,仕皆反。

罻音尉,一音郁。

零,本又作苓,音同。

《说文》云:"草曰苓,木曰落。"

虫,直隆反,下同。

蛰,直立反。

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重伤未成物。

殀,断杀。

少长曰夭。

○麛,本又作麑,音迷,同。

卵,力管反。

胎,吐来反。

殀夭,上於表反,下乌老反。

断,丁乱反,又音段。

少长,上诗召反,下丁丈反。

不覆巢。

覆,败也。

○覆,芳服反,注同。

[疏]"天子"至"覆巢"。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田猎之事,各随文解之。

○"天子诸侯无事"者,谓无征伐出行丧凶之事,则一岁三时田猎,猎在田中,又为田除害,故称田也。

○"一为干豆"者,谓干之以为豆实。

豆实非脯,而云干者,谓作醢及赞,先干其肉,故云干豆,是上杀者也。

二为宾客,中杀者也。

○三为充君之庖,下杀者也。

故《谷梁》桓四年,范宁云:"上杀中心,死速,干之以为豆实。 次杀射髀髂,死差迟,故为宾客。 下杀中肠污泡,死最迟,故充庖厨。"

又《车攻》毛传云:“自左膘而射之,达於右腢,为上杀。

射右耳本次之。

射左髀,达於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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