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
《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
欲无限极,祸乱生焉。
圣人惧其邪放,于是作乐以和其性,制礼以检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中矩。
故肆觐之礼立,则朝廷尊;郊庙之礼立,则人情肃;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丧祭之礼立,则孝慈著;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
是知礼者,品汇之璿衡,人伦之绳墨,失之者辱,得之者荣,造物已还,不可须臾离也。
五帝之时,斯为治本。
类帝禋宗,吉礼也;遏音陶瓦,凶礼也;班瑞肆觐,宾礼也;诛苗殛鲧,军礼也;厘降嫔虞,嘉礼也。
故曰,修五礼五玉,尧、舜之事也。
时代犹淳,节文尚简。
及周公相成王,制五礼六乐,各有典司,其仪大备。
暨幽、厉失道,平王东迁,周室浸微,诸侯侮法。
男女失冠婚之节,《野麕》之刺兴焉;君臣废朝会之期,践土之讥著矣。
葬则奢俭无算,军则狙诈不仁。
数百年间,礼仪大坏。
虽仲尼自卫返鲁,而有定礼之言,盖举周公之旧章,无救鲁邦之乱政。
仲尼之世,体教已亡。
遭秦燔炀,遗文殆尽。
汉兴,叔孙通草定,止习朝仪。
至于郊天祀地之文,配祖禋宗之制,拊石鸣球之备物,介丘璧水之盛猷,语则有之,未遑措思。
及世宗礼重儒术,屡访贤良,河间博洽古文,大搜经籍,有周旧典,始得《周官》五篇,《士礼》十七篇。
王又鸠集诸子之说,为礼书一百四十篇。
后仓二戴,因而删择,得四十九篇,此《曲台集礼》,今之《礼记》是也。
然数百载不见旧仪,诸子所书,止论其意。
百家纵胸臆之说,五礼无著定之文。
故西汉一朝,曲台无制。
郊上帝于甘泉,祀后土于汾阴。
宗庙无定主,乐悬缺金石。
巡狩非勋、华之典,封禅异陶匏之音。
光武受命,始诏儒官草定仪注,经邦大典,至是粗备。
汉末丧乱,又沦没焉。
而卫宏、应仲远、王仲宣等掇拾遗散,裁志条目而已。
东京旧典,世莫得闻。
自晋至梁,继令条缵。
鸿生钜儒,锐思绵蕝,江左学者,仿佛可观。
隋氏平陈,寰区一统,文帝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
炀帝在广陵,亦聚学徒,修《江都集礼》。
由是周、汉之制,仅有遗风。
神尧受禅,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
太宗皇帝践祚之初,悉兴文教,乃诏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
玄龄等始与礼官述议,以为《月令》礻昔祭,唯祭天宗,谓日月而下。
近代礻昔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并除之。
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
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
近代通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
又汉建武中封禅,用元封时故事,封泰山于圆台上,四面皆立石阙,并高五丈。
有方石再累,藏玉牒书。
石检十枚,于四边检之,东西各三,南北各二。
外设石封,高九尺,上加石盖。
周设石距十八,如碑之状,去坛二步,其下石跗入地数尺。
今案封禅者,本以成功告于上帝。
天道贵质,故藉用藁秸,樽以瓦甒。
此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除之。
近又案梁甫是梁阴,代设坛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
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
又皇太子入学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陈五兵于太社、农隙讲武、纳皇后行六礼、四孟月读时令、天子上陵、朝庙、养老于辟雍之礼,皆周、隋所阙,凡增多二十九条。
余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
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焉。
高宗初,议者以《贞观礼》节文未尽,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少卿韦琨、太学博士史道玄、符玺郎孔志约、太常博士萧,楚才孙自觉贺纪等重加缉定,勒成一百三十卷。
至显庆三年奏上之,增损旧礼,并与令式参会改定,高宗自为之序。
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其所损益,多涉希旨,行用已后,学者纷议,以为不及贞观。
上元三年三月,下诏令依贞观年礼为定。
仪凤二年,又诏显庆新修礼多有事不师古,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
自是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时撰定。
然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
时有太常卿裴明礼、太常少卿韦万石相次参掌其事,又前后博士贺敱、贺纪、韦叔夏、裴守真等多所议定。
则天时,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博士祝钦明及叔夏,每有仪注,皆令参定。
叔夏卒后,博士唐绍专知礼仪,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
先天二年,绍为给事中,以讲武失仪,得罪被诛。
其后礼官张星、王琇又以元日仪注乖失,诏免官归家学问。
开元十年,诏国子司业韦绦为礼仪使,专掌五礼。
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
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
右丞相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 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 今之五礼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 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
制从之。
初令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及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本等检撰,历年不就。
说卒后,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
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祇、神州及宗庙为大祀,社稷、日月星辰、先代帝王、岳镇海渎、帝社、先蚕、释奠为中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诸星、山林川泽之属为小祀。
大祀,所司每年预定日奏下。
小祀,但移牒所由。
若天子不亲祭享,则三公行事;若官缺,则职事三品已上摄三公行事。
大祀散斋四日,致斋三日。
中祀散斋三日,致斋二日。
小祀散斋二日,致斋一日。
散斋之日,昼理事如旧,夜宿于家正寝,不得吊丧问疾,不判署刑杀文书,不决罚罪人,不作乐,不预秽恶之事。
致斋惟为祀事得行,其余悉断。
若大祀,斋官皆于散斋之日,集于尚书省受誓戒,太尉读誓文。
致斋之日,三公于尚书省安置;余官各于本司,若皇城内无本司,于太常郊社、太庙署安置。
皆日未出前至斋所。
至祀前一日,各从斋所昼漏上水五刻向祠所。
接神之官,皆沐浴给明衣。
若天子亲祠,则于正殿行致斋之礼。
文武官服裤褶,陪位于殿庭。
车驾及斋官赴祠祭之所,州县及金吾清所行之路,不得见诸凶秽及缞绖者,哭泣之声闻于祭所者权断,讫事依旧。
斋官至祠所,太官惟设食。
祭讫,依班序馂,讫,均胙,贵者不重,贱者不虚。
中祀已下,惟不受誓戒,自余皆同大祀之礼。
武德初,定令:
每岁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景帝配。
其坛在京城明德门外道东二里。
坛制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
每祀则天上帝及配帝设位于平座,藉用藁秸,器用陶匏。
五方上帝、日月、内官、中官、外官及众星,并皆从祀。
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坛之第二等;内五星已下官五十五座,在坛之第三等;二十八宿已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坛之第四等;外官百十二座,在坛下外壝之内;众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
其牲,上帝及配帝用苍犊二,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犊各一,内官已下加羊豕各九。
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亦以景帝配。
其坛在宫城之北十四里。
坛制再成,下成方十丈,上成五丈。
每祀则地祇及配帝设位于坛上,神州及五岳、四镇、四渎、四海、五方、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并皆从祀。
神州在坛之第二等。
五岳已下三十七座,在坛下外壝之内。
丘陵等三十座,在壝外。
其牲,地祗及配帝用犊二,神州用黝犊一,岳镇已下加羊豕各五。
孟春辛日,祈谷,祀感帝于南郊,元帝配,牲用苍犊二。
孟夏之月,雩祀昊天上帝于圆丘,景帝配,牲用苍犊二。
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十。
季秋,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元帝配,牲用苍犊二。
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十。
孟冬,祭神州于北郊,景帝配,牲用黝犊二。
贞观初,诏奉高祖配圆丘及明堂北郊之祀,元帝专配感帝,自余悉依武德。
永徽二年,又奉太宗配祀于明堂,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
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礼官等奏议曰:臣等谨寻方册,历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天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预入有堂,自缘从祀。
今以太宗作配,理有示安。
伏见永徽二年七月,诏建明堂,伏惟陛下天纵圣德,追奉太宗,已遵严配。
时高祖先在明堂,礼司致惑,竟未迁祀,率意定仪,遂便著令。
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虽复亦在明堂,不得对越天帝,深乖明诏之意,又与先典不同。
谨案《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伏惟诏意,义在于斯。 今所司行令殊为失旨。 又寻汉、魏、晋、宋历代礼仪,并无父子同配明堂之义。 唯《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 禘谓祭昊天于圆丘,郊谓祭上帝于南郊,祖、宗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
寻郑此注,乃以祖、宗合为一祭,又以文、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祀,良为谬矣。
故王肃驳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者也。 审如郑义,则《孝经》当言祖祀文王于明堂,不得言宗祀也。 凡宗者,尊也。 周人既祖其庙,又尊其祀,孰谓祖于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旨也。
又解"宗武王"云:"配勾芒之类,是谓五神,位在堂下。"
武王降位,失君叙矣。
又案《六韬》曰:"武王伐纣,雪深丈余,五车二马,行无辙迹,诣营求谒。 武王怪而问焉,太公对曰:‘此必五方之神,来受事耳。 ’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职命焉。 既而克殷,风调雨顺。"
岂有生来受职,殁同配之,降尊敌卑,理不然矣。
故《春秋外传》曰:"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
《传》言五者,故知各是一事,非谓祖、宗合祀于明堂也。
臣谨上考殷、周,下洎贞观,并无一代两帝同配于明堂。
南齐萧氏以武、明昆季并于明堂配食,事乃不经,未足援据。
又检武德时令,以元皇帝配于明堂,兼配感帝。
至贞观初缘情革礼,奉祀高祖配于明堂,奉迁世祖专配感帝。
此即圣朝故事已有递迁之典,取法宗庙,古之制焉。
伏惟太祖景皇帝构室有周,建绝代之丕业;启祚汾、晋,创历圣之洪基。
德迈发生,道符立极。
又世祖元皇帝潜鳞韫庆,屈道事周,导浚发之灵源,肇光宅之垂裕。
称祖清庙,万代不迁。
请停配祀,以符古义。
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创制改物,体元居正,为国始祖,抑有旧章。
昔者炎汉高帝,当涂太祖,皆以受命,例并配天。
请遵故实,奉祀高祖于圆丘,以配昊天上帝。
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元,功清下渎,拯率土之涂炭,协大造于生灵,请准诏书,宗祀于明堂,以配上帝。
又请依武德故事,兼配感帝作主。
斯乃二祖德隆,永不迁庙;两圣功大,各得配天。
远协《孝经》,近申诏意。
二年七月,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又奏议:
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玄六天之议,圆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祭太微五帝。
谨按郑玄此义,唯据纬书,所说六天,皆谓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穹苍。
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谓圆丘所祭昊天下帝为北辰星曜魄宝。
又说《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及明堂严父配天,皆为太微五帝。
考其所说,舛谬特深。
按《周易》云:"日月丽于天,百谷草木丽于地。"
又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
《毛诗传》云:"元气昊大,则称昊天。 远视苍苍,则称苍天。"
此则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例。
且天地各一,是曰两仪。
天尚无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肃群儒,咸驳此义。
又检太史《圆丘图》,昊天上帝座外,别有北辰座,与郑义不同。
得太史令李淳风等状,昊天上帝图位自在坛上,北辰自在第二等,与北斗并列,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郑玄据纬书所说。
此乃羲和所掌,观象制图,推步有征,相沿不谬。
又按《史记天官书》等,太微宫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
以其是人主之象,故况之曰帝。
亦如房心为天王之象,岂是天乎!《周礼》云:"兆五帝于四郊。"
又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
惟称五帝,皆不言天。
此自太微之神,本非穹昊之祭。
又《孝经》惟云"郊祀后稷",无别祀圆丘之文。
王肃等以为郊即圆丘,圆丘即郊,犹王城、京师,异名同实。
符合经典,其义甚明。
而今从郑说,分为两祭,圆丘之外,别有南郊,违弃正经,理深未允。
且检吏部式,惟有南郊陪位,更不别载圆丘。
式文既遵王肃,祠令仍行郑义,令、式相乖,理宜改革。
又《孝经》云"严父莫大于配天",下文即云:"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则是明堂所祀,正在配天,而以为但祭星官,反违明义。
又按《月令》:"孟春之月,祈谷于上帝。"
《左传》亦云:"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 故郊祀后稷,以祈农事。"
然则启蛰郊天,自以祈谷,谓为感帝之祭,事甚不经。
今请宪章姬、孔,考取王、郑,四郊迎气,存太微五帝之祀;南郊明堂,废纬书六天之义。
其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谓之北郊,分地为二,既无典据,理又不通,亦请合为一祀,以符古义。
仍并条附式令,永垂后则。
敬宗等又议笾、豆之数曰:"按今光禄式,祭天地、日月、岳镇、海渎、先蚕等,笾、豆各四。 祭宗庙,笾、豆各十二。 祭社稷、先农等,笾、豆各九。 祭风师、雨师,笾、豆各二。 寻此式文,事深乖谬。 社稷多于天地,似不贵多。 风雨少于日月,又不贵少。 且先农、先蚕,俱为中祭,或六或四,理不可通。 又先农之神,尊于释奠,笾、豆之数,先农乃少,理既差舛,难以因循。 谨按《礼记郊特牲》云:‘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 ’此即祭祀笾、豆,以多为贵。 宗庙之数,不可逾郊。 今请大祀同为十二,中祀同为十,小祀同为八,释奠准中祀。 自余从座,并请依旧式。"
诏并可之,遂附于礼令。
干封初,高宗东封回,又诏依旧祀感帝及神州。
司礼少常伯郝处俊等奏曰:
显庆新礼,废感帝之祀,改为祈谷。
昊天上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
检旧礼,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
今既奉敕仍旧复祈谷为感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神州,又高祖依新礼见配圆丘昊天上帝及方丘皇地祇,若更配感帝神州,便恐有乖古礼。
按《礼记·祭法》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殷人禘喾而郊冥,周人禘喾而郊稷。"
郑玄注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也。 祭上帝于南郊曰郊"。
又按《三礼义宗》云,"夏正郊天者,王者各祭所出帝于南郊",即《大传》所谓"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是也。
此则禘须远祖,郊须始祖。
今若禘郊同用一祖,恐于典礼无所据。
其神州十月祭者,十月以阴用事,故以此时祭之,依检更无故实。
按《春秋》"启蛰而郊",郑玄注"礼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又《三礼义宗》云:"祭神州法,正月祀于北郊。"
请依典礼,以正月祭者。
请集奉常博士及司成博士等总议定奏闻。
其灵台、明堂,检书礼用郑玄义,仍祭五方帝,新礼用王肃义。
又下诏依郑玄义祭五天帝,其雩及明堂,并准敕祭祀。
于是奉常博士陆遵楷、张统师、权无二、许子儒等议称:"北郊之月,古无明文。 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 咸和中议,北郊同用正月,然皆无指据。 武德来礼令即用十月,为是阴用事,故于时祭之。 请依旧十月致祭。"
干封二年十二月,诏曰:
夫受命承天,崇至敬于明祀;膺图纂箓,昭大孝于严配。
是以荐鲦鲿于清庙,集振鹭于西雍,宣《雅》、《颂》于太师,明肃恭于考室。
用能纪配天之盛业,嗣积德之鸿休,永播英声,长为称首。
周京道丧,秦室政乖,礼乐沦亡,典经残灭。
遂使汉朝博士,空说六宗之文;晋代鸿儒,争陈七祀之议。
或同昊天于五帝,分感帝于五行。
自兹以降,递相祖述,异论纷纭,是非莫定。
朕以寡薄,嗣膺丕绪,肃承禋祀,明发载怀,虔奉宗祧,寤寐兴感。
每惟宗庙之重,尊配之仪,思革旧章,以申诚敬。
高祖太武皇帝抚运膺期,创业垂统,拯庶类于涂炭,寘怀生于仁寿。
太宗文皇帝德光齐圣,道极几神,执锐被坚,栉风沐雨,劳形以安百姓,屈己而济四方,泽被区中,恩覃海外。
干坤所以交泰,品物于是咸亨。
掩玄阙而开疆,指青丘而作镇。
巍巍荡荡,无得名焉。
《礼》曰:"化人之道,莫急于礼。 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祭者,非物自外至也,自内生于心也。 是以惟贤者乃能尽祭之义。"
况祖功宗德,道冠百王;尽圣穷神,业高千古。
自今以后,祭圆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等祠,高祖太武皇帝、太宗文皇帝崇配,仍总祭昊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
庶因心致敬,获展虔诚,宗祀配天,永光鸿烈。
仪凤二年七月,太常少卿韦万石奏曰:"明堂大享,准古礼郑玄义,祀五天帝,王肃义,祀五行帝。 《贞观礼》依郑玄义祀五天帝,显庆已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 奉干封二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 伏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礼并依贞观年礼为定。 又奉去年敕,并依周礼行事。 今用乐须定所祀之神,未审依古礼及《贞观礼》,为复依见行之礼?"时高宗及宰臣并不能断,依违久而不决。
寻又诏尚书省及学者详议,事仍不定。
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则天临朝,垂拱元年七月,有司议圆丘、方丘及南郊、明堂严配之礼。
成均助教孔玄义奏议曰:
谨按《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明配尊大,昊天是也。
物之大者,莫若于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于此,以明尊配之极也。
又《易》云:"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郑玄注:’上帝,天帝也。”
故知昊天之祭,合祖考并配。
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昊天上帝于圆丘,义符《孝经》、《周易》之文也。
神尧皇帝肇基王业,应天顺人,请配感帝于南郊,义符《大传》之文。
又《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 祖,始也;宗,尊也。 所以名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 又《孝经》云:“宗祀文王于明堂。"
文王言祖,而云宗者,亦是通武王之义。
故明堂之祭,配以祖考。
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祭于明堂,义符《周易》及《祭法》之文也。
太子右谕德沈伯仪曰:
谨按《礼》:"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 禘谓祭昊天于圆丘,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
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为详备。
虞、夏则退颛顼而郊喾,殷人则舍契而郊冥。
去取既多。
前后乖次。
得礼之序,莫尚于周。
禘喾郊稷,不间于二王;明堂宗祀,始兼于两配。
咸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
《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堂,理未齐于配祭;既称宗祀,义独主于尊严。
虽同两祭,终为一主。
故《孝经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也。
必若一神两祭便,则五祭十祠,荐献频繁,礼亏于数。
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崇一配之义。
窃寻贞观、永徽,共尊专配;显庆之后,始创兼尊。
必以顺古而行,实谓从周为美。
高祖神尧皇帝请配圆丘、方泽,太宗文武圣皇帝请配南郊、北郊。
高宗天皇大帝德迈九皇,功开万宇,制礼作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赖,窃惟莫大之孝,理当总配五天。
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等议曰:伏惟高祖神尧皇帝凿干构象,辟土开基。
太宗文武圣皇帝绍统披元,循机阐极。
高宗天皇大帝弘祖宗之大业,廓文武之宏规。
三圣重光,千年接旦。
神功睿德,罄图牒而难称;盛烈鸿猷,超古今而莫拟。
岂徒锱铢尧、舜,糠粃殷、周而已哉!谨案见行礼,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皇帝兼配。
今议者引《祭法》、《周易》、《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辞,殊失因心之旨。
但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孝以成志,忠而顺美。
窃以兼配之礼,特禀先圣之怀,爰取训于前规,遂申情于大孝。
《诗》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易》曰:"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敬寻厥旨,本合斯义。
今若远摭遗文,近乖成典,拘常不变,守滞莫通,便是臣黜于君,遽易郊丘之位,下非于上,靡遵弓剑之心。
岂所以申太后哀感之诚,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终追远,良谓非宜。
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今既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
高宗天皇大帝齐尊曜魄,等邃含枢,阐三叶之宏基,开万代之鸿业。
重规迭矩,在功烈而无差;享帝郊天,岂祀配之有别。
请奉高宗天皇大帝历配五祠。
制从万顷议。
自是郊丘诸祠皆以三祖配。
及则天革命,天册万岁元年,加号为天册金轮大圣皇帝,亲享南郊,合祭天地。
以武氏始祖周文王追尊为始祖文皇帝,后考应国公追尊为无上孝明高皇帝,亦以二祖同配,如干封之礼。
其后长安年又亲享南郊,合祭天地及诸郊丘,并以配焉。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昊天上帝于东都之明堂,以高宗天皇大崇配,其仪亦依干封故事。
至景龙三年十一月,亲祀南郊,初将定仪注,国子祭酒祝钦明希旨上言后亦合助祭,遂奏议曰:"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曰享。 ’又《内司服》:‘职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 ’又《祭统》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 ’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 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
上令宰相与礼官议详其事。
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建议云:"皇后南郊助祭,于礼不合。 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 按汉、魏、晋、及后魏、齐、梁、隋等历代史籍,兴王令主,郊天祀地,代有其礼,史不阙书,并不见皇后助祭之事。 又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南郊祀天,并无皇后助祭之礼。"
尚书右仆射韦巨源又协同钦明之议,上遂以皇后为亚献,仍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执笾豆焉。
时十一月十三日乙丑,冬至,阴阳人卢雅、侯艺等奏请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为吉会。
时右台侍御史唐绍奏曰:"礼所以冬至祀圆丘于南郊,夏至祭方泽于北郊者,以其日行躔次,极于南北之际也。 日北极当晷度循半,日南极当晷度环周。 是日一阳爻生,为天地交际之始。 故《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即冬至卦象也。 一岁之内,吉莫大焉。 甲子但为六旬之首,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大会,晷运未周,唯总六甲之辰,助四时而成岁。 今欲避环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而就小吉也。"
太史令傅孝忠奏曰:"准《漏刻经》,南陆北陆并日校一分,若用十二日,即欠一分。 未南极,即不得为至。"
上曰:"俗谚云,‘冬至长于岁’,亦不可改。"
竟依绍议以十三日乙丑祀圆丘。
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初将有事南郊,有司立议,惟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位。
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微臣详据典礼,谓宜天地合祭。
谨按《礼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
传曰:大祭曰禘。
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禘祭。
禘庙,则祖宗之主俱合于太祖之庙;禘郊,则地祇群望俱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
皆有事而大祭,异于常祀之义。
《礼大传》曰:"不王不禘。"
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禘礼。
《虞书》曰:"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祇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此则受命而行禘礼者也。
言"格于文祖",则余庙之享可知矣。
言"类于上帝",则地祇之合可知矣。
且山川之祀,皆属于地,群望尚遍,况地祇乎!《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神祇,以和邦国,以谐万人。"
又"凡六乐者,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此则禘郊合天神、地祇、人鬼而祭之乐也。
《三辅故事》汉祭圆丘仪:昊天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兆亦南面而少东。
又《东观汉记》云:"光武即位,为坛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故事。 二年正月,于洛阳城南依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
按两汉时自有后土及北郊祀,而此已于圆丘设地位,明是禘祭之仪。
又《春秋说》云:"王者一岁七祭,天地合食于四孟,别于分、至。"
此复天地自常有同祭之义。
王肃云:"孔子言兆圆丘于南郊,南郊即圆丘,圆丘即南郊也。"
又云:"祭天地配。"
此亦郊祀合祭之明说。
惟郑康成不论禘当合祭,而分昊天上帝为二神,专凭纬文,事匪经见。
又其注《大传》"不环不禘"义,则云:"正岁之首,祭感帝之精,以其祖配。"
注《周官·大司乐》圆丘,则引《大传》之禘以为冬至之祭。
递相矛盾,未足可依。
伏惟陛下膺箓居尊,继文在历,自临宸极,未亲郊祭。
今之南郊,正当禘礼,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答受命之符,彰致敬之道。
岂可不崇盛礼,同彼常郊,使地祇无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
然郊丘之祀,国之大事,或失其情,精禋将阙。
臣术不通经,识惭博古,徒以昔谬礼职,今忝谏曹,正议是司,敢陈忠谠。
事有可采,惟断之圣虑。
制令宰臣召礼官详议可否。
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国子司业郭山恽等咸请依曾所奏。
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
玄宗即位,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亲享圆丘。
时中书令张说为礼仪使,卫尉少卿韦绦为副,说建议请以高祖神尧皇帝配祭,始罢三祖同配之礼。
至二十年,萧嵩为中书令,改撰新礼。
祀天一岁有四,祀地有二。
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高祖神尧皇帝配,中官加为一百五十九座,外官减为一百四座。
其昊天上帝及配帝二座,每座笾、豆各用十二,簋、簠、、俎各一。
上帝则太樽、著樽、牺樽、象樽、壶樽各二,山罍六。
配帝则不设太樽及壶樽,减山罍之四,余同上帝。
五方帝座则笾、豆各十,簋、簠、、俎各一,太樽二。
大明、夜明,笾、豆各八,余同五方帝。
内官每座笾、豆二,簋、俎各一。
内官已上设樽于十二阶之间。
内官每道间著樽二,中官牺樽二,外官著樽二,众星壶樽二。
正月上辛,祈谷,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高祖配,五方帝从祀。
其上帝、配帝,笾、豆等同冬至之数。
五方帝,太樽、著樽、牺樽、山罍各一,笾、豆等亦同冬至之数。
孟夏,雩昊天上之帝于圆丘,以太宗配,五方帝及太昊等五帝、勾芒等五官从祀。
其上帝配帝、五方帝,笾、豆各八,簋、簠、、俎各一。
五官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及俎各一。
季秋,大享于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睿宗配,其五方帝、五人帝、五官从祀。
笾、豆之数,同于雩祀。
夏至,礼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其从祀神州已下六十八座,同贞观之礼。
地祇、配帝,笾、豆如圆丘之数。
神州,笾、豆各四,簋、簠、、俎各一。
五岳、四镇、四海、四渎、五方、山林、川泽等三十七座,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各一。
五方五帝、丘陵、坟衍、原隰等三十座,笾、豆、簋、簠、、俎各一。
立冬,祭神州于北郊,以太宗配。
二座笾、豆各十二,簋、簠、、俎各一。
自冬至圆丘已下,余同贞观之礼。
时起居舍人王仲丘既掌知修撰,仍建议曰:按《贞观礼》,正月上辛,祀感帝于南郊,《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祈谷。
《左传》曰:"郊而后耕。"
《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
《礼记》亦曰:"上辛祈谷于上帝。"
则祈谷之文,传于历代,上帝之号,允属昊天。
而郑康成云:"天之五帝递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别祭尊之。 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 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之,因以祈谷。"
据所说祀感帝之意,本非祈谷。
先儒所说,事恐难凭。
今祈谷之礼,请准礼修之。
且感帝之祀,行之自久。
《记》曰:"有其举之,莫可废也。"
请于祈谷之坛,遍祭五方帝。
夫五帝者,五行之精。
五行者,九谷之宗也。
今请二礼并行,六神咸祀。
又按《贞观礼》,孟夏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于南郊,《显庆礼》,则雩祀昊天上帝于圆丘。
且雩祀上帝,盖为百谷祈甘雨。
故《月令》云:"命有司大雩帝,用盛乐,以祈谷实。"
郑玄云:"雩上帝者,天之别号,允属昊天,祀于圆丘,尊天位也。"
然雩祀五帝既久,亦请二礼并行,以成大雩帝之义。
又《贞观礼》,季秋祀五方帝、五官于明堂,《显庆礼》,礼昊天上帝于明堂。
准《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先儒以为天是感精之帝,即太微五帝,此即皆是星辰之例。
且上帝之号,皆属昊天,郑玄所引,皆云五帝。
《周礼》曰:"王将旅上帝,张毡案,设皇邸。 祀五帝,张大次小次。"
由此言之,上帝之与五帝,自有差等,岂可混而为一乎!《孝经》云:"严父莫大于配天。"
其下文即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郑玄注云:"上帝者,天之别名,神无二主,故异其处。"
孔安国之:"帝亦天也。"
然则禋享上帝,有合经义。
而五方皆祀,行之已久,有其举之,难于即废。
亦请二礼并行,以成《月令》大享帝之义。
天宝十载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座,故将祭郊庙,告高祖神尧皇帝室。
宝应元年,杜鸿渐为太常卿礼仪使,员外郎薛颀、归崇敬等议:"以神尧为受命之主,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 太祖景皇帝始受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后稷也。 请以太祖景皇帝郊祀配天地,告请宗庙,亦太祖景皇帝酌献。 谏议大夫黎干议,以太祖景皇帝非受命之君,不合配享天地。 二年五月,干进议状为十诘十难,曰: 集贤校理润州别驾归崇敬议状及礼仪使判官水部员外郎薛颀等称:禘谓冬至祭天于圆丘,周人则以远祖帝喾配,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配昊天于圆丘。 臣干诘曰:“《国语》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商人禘舜,周人禘喾。"
俱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一也。
《诗·商颂》曰:"《长发》,大禘也。"
又不言昊天于圆丘,二也。
《诗·周颂》曰:"《雍》,禘太祖也。"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三也。
《礼记·祭法》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殷人、周人俱禘喾。"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四也。
《礼记·大传》曰:"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五也。
《尔雅·释天》曰:"禘,大祭也。"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六也。
《家语》云:"凡四代帝王之所郊,皆以配天也。 其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也。"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七也。
卢植云:"禘,祭名。 禘者谛也,事尊明谛,故曰禘。"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八也。
王肃云:"禘谓于五年大祭之时。"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九也。
郭璞云:"禘,五年之大祭。"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十也。
臣干谓禘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诗》、《礼》经传,文义昭然。
今略举十诘以明之。
臣惟见《礼记·祭法》及《礼记·大传》、《商颂·长发》等三处郑玄注,或称祭昊天,或云祭灵威仰。
臣精详典籍,更无以禘为祭昊天于圆丘及郊祭天者。
审如禘是祭之最大,则孔子说《孝经》为万代百王法,称周公大孝,何不言禘祀帝喾于圆丘以配天,而反言"郊祀后稷以配天?"是以《五经》俱无其说,圣人所以不言。
轻议大典,亦何容易。
犹恐不悟,今更作十难。
其一难曰:《周颂》:"《雍》,禘祭太祖也。"
郑玄笺云:"禘,大祭。 太祖,文王也。"
《商颂》云:"《长发》,大禘也。"
玄又笺云:"大禘,祭天也。"
夫商、周之《颂》,其文互说。
或云禘太祖,或云大禘,俱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详览典籍,更无异同。
惟郑玄笺《长发》,乃称是郊祭天。
详玄之意,因此《商颂》禘如《大传》云大祭,如《春秋》"大事于太庙",《尔雅》"禘大祭",虽云大祭,亦是宗庙之祭,可得便称祭天乎?若如所说,大禘即云郊祭天,称禘即是祭宗庙。
又《祭法》说虞、夏、商、周禘黄帝与喾,《大传》"不王不禘",禘上俱无大字,玄何因复称祭天乎?又《长发》文亦不歌喾与感生帝,故知《长发》之禘,而非禘喾及郊祭天明矣。
殷、周五帝之大祭,群经众史及鸿儒硕学,自古立言著论,序之详矣,俱无以禘为祭天。
何弃周、孔之法言,独取康成之小注,便欲违经非圣,诬乱祀典,谬哉!
其二难曰:《大传》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太祖"者,此说王者则当禘。
其谓《祭法》,虞、夏、殷、周禘黄帝及喾,"不王则不禘,所当禘其祖之所自出",谓虞、夏出黄帝,殷、周出帝喾,以近祖配而祭之。
自出之祖,既无宗庙,即是自外至者,故同之天地神祇,以祖配而祀之。
自出之说,非但于父,在母亦然。
《左传》子产云:"陈则我周之自出。"
此可得称出于太微五帝乎?故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此之谓也。
及诸侯之禘,则降于王者,不得祭自出之祖,只及太祖而已。
故曰"诸侯及其太祖",此之谓也。
郑玄错乱,分禘为三:注《祭法》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一也。
注《大传》称"郊祭天,以后稷配灵威仰",笺《商颂》又称"郊祭天",二也。
注《周颂》云"禘大祭,大于四时之祭,而小于祫,太祖谓文王",三也。
禘是一祭,玄析之为三,颠倒错乱,皆率胸臆,曾无典据,何足可凭。
其三难曰:虞、夏、殷、周已前,禘祖之所自出,其义昭然。
自汉、魏、晋已还千余岁,其礼遂阙。
又郑玄所说,其言不经,先儒弃之,未曾行用。
愚以为错乱之义,废弃之注,不足以正大典。
其四难曰:所称今《三礼》行于代者,皆是郑玄之学,请据郑学以明之。
曰虽云据郑学,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之庙以配天,复与郑义相乖。
何者?《王制》云:"天子七庙。"
玄云:"此周礼也。"
七庙者,太祖及文、武之祧与亲庙四也。
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
据郑学,夏不以鲧及颛顼、昌意为始祖,昭然可知也。
而欲引稷、契为例,其义又异是。
爰稽邃古洎今,无以人臣为始祖者,惟殷以契,周以稷。
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
昔帝喾次妃简狄,有戎氏之女,吞玄鸟之卵,因生契。
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大功。
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既和,遂封于商。
故《诗》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此之谓也。
后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
稷长而勤于稼穑,尧闻,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于邰,号曰后稷。
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故《诗》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
此之谓也。
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间,量功比德,抑其次也。
舜授职,则播百谷,敷五教。
禹让功,则平水土,宅百揆。
故《国语》曰:"圣人之制祀也,功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
契为司徒而人辑睦,稷勤百谷而死,皆居前代祀典,子孙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其五难曰:既遵郑说,小德配寡,遂以后稷只配一帝,尚不得全配五帝。
今以景皇帝特配昊天,于郑义可乎?
其六难曰:众难臣云:"上帝与五帝,一也。 所引《春官》: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 旅训众,则上帝是五帝。 臣曰,不然。 旅虽训众,出于《尔雅》,及为祭名,《春官》训陈,注有明文。 若如所言,旅上帝便成五帝,则季氏旅于泰山,可得便是四镇耶? 其七难曰:所云据郑学,则景皇帝亲尽,庙主合祧,却欲配祭天地,错乱祖宗。 夫始祖者,经纶草昧,体大则天,所以正元气广大,万物之宗尊,以长至阳气萌动之始日,俱祀于南郊也。 夫万物之始,天也。 人之始,祖也。 日之始,至也。 扫地而祭,质也。 器用陶匏,性也。 牲用犊,诚也。 兆于南郊,就阳位也。 至尊至质,不敢同于先祖,礼也。 故《白虎通》曰:“祭天岁一,何?天至尊至质,事之不敢亵黩,故因岁之阳气始达而祭之。"
今国家一岁四祭之,黩莫大焉。
上帝、五帝,其祀遂阙,怠亦甚矣。
黩与怠,皆礼之失,不可不知。
夫亲有限,祖有常,圣人制礼,君子不以情变易。
国家重光累圣,历祀百数,岂不知景皇帝始封于唐。
当时通儒议功度德,尊神尧克配彼天,宗太宗以配上帝。
神有定主,为日已久。
今欲黜神尧配含枢纽,以太宗配上帝,则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岂礼意乎!非止神祇错位,亦以祖宗乖序,何以上称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尧之功,太宗之德,格于皇天上帝,臣以为郊祀宗祀,无以加焉。
其八难曰:欲以景皇帝为始祖,既非造我区宇,经纶草昧之主,故非夏始祖禹、殷始祖契、周始祖稷、汉始祖高帝、魏始祖武皇帝、晋始祖宣帝、国家始祖神尧皇帝同功比德,而忽升于宗祀圆丘之上,为昊天匹,曾谓圆丘不如林放乎?
其九难曰:昨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为始祖,晋武帝炎以宣帝懿为始祖者。
夫孟德、仲达者,皆人杰也。
拥天下之强兵,挟汉、魏之微主,专制海内,令行草偃,服衮冕,陈轩悬,天子决事于私第,公卿列拜于道左,名虽为臣,势实凌君。
后主因之而业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孙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其十难曰:所引商、周、魏、晋,既不当矣,则景皇帝不为始祖明矣。
我神尧拔出群雄之中,廓清隋室,拯生人于涂炭,则夏禹之勋不足多;成帝业于数年之间,则汉祖之功不足比。
夏以大禹为始祖,汉以高帝为始祖,则我唐以神尧为始祖,法夏则汉,于义何嫌?今欲革皇天之礼,易太祖之庙,事之大者,莫大于斯,曾无按据,一何寡陋,不愧于心,不畏于天乎!
以前奉诏,令诸司各据礼经定议者。
臣干忝窃朝列,官以谏为名,以直见知,以学见达,不敢不罄竭以裨万一。
昨十四日,具以议状呈宰相,宰相令朝臣与臣论难。
所难臣者,以臣所见独异,莫不胜辞飞辩,竞欲碎臣理,钳臣口。
剖析毫厘,分别异同,序坟典之凝滞,指子传之乖谬,事皆归根,触物不碍。
但臣言有宗尔,岂辩者之流也。
又归崇敬、薛颀等援引郑学,欲芜祀典,臣为明辩,迷而不复。
臣辄作十诘十难,援据坟籍,昭然可知。
庶郊禘事得其真,严配不失其序,皇灵降祉,天下蒙赖。
臣亦何顾不蹈鼎镬?谨敢闻达,伏增悚越。
议奏,不报。
至二年春夏旱。
言事者云:太祖景皇帝追封于唐,高祖实受命之祖,百神受职,合依高祖。
今不得配享天地,所以神不降福,以致愆阳。
代宗疑之,诏百僚会议。
太常博士独孤及献议曰:
礼,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凡受命始封之君,皆为太祖。
继太祖已下六庙,则以亲尽迭毁。
而太祖之庙,虽百代不迁。
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也。
故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
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
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
则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天上帝。
唯汉氏崛起丰沛,丰公太公,皆无位无功,不可以为祖宗,故汉以高皇帝为太祖,其先细微也。
非足为后代法。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柱国之任,翼周弼魏,肇启王业,建封于唐。
高祖因之,以为有天下之号,天所命也。
亦如契之封商,后稷之封邰。
禘郊祖宗之位,宜在百代不迁之典。
郊祀太祖,宗祀高祖,犹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
今若以高祖创业,当跻其祀,是弃三代之令典,尊汉氏之末制,黜景皇帝之大业,同丰公太公之不祀,反古违道,失孰大焉?夫追尊景皇,庙号太祖,高祖、太宗所以崇尊之礼也。
若配天之位既异,则太祖之号宜废,祀之不修,庙亦当毁。
尊祖报本之道,其坠于地乎!汉制,擅议宗庙,以大不敬论。
今武德、贞观宪章未改,国家方将敬祀事,和神人,禘郊之间,恐非所宜。
臣谨稽礼文,参诸往制,请仍旧典。
竟依归崇敬等议,以太祖配享天地。
广德二年正月十六日,礼仪使杜鸿渐奏:"郊、太庙,大礼,其祝文自今已后,请依唐礼,板上墨书。 其玉简金字者,一切停废。 如允臣所奏,望编为常式。"
敕曰:"宜行用竹简。"
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德宗亲祀南郊。
有司进图,敕付礼官详酌。
博士柳冕奏曰:"开元定礼,垂之不刊。 天宝改作,起自权制,此皆方士谬妄之说,非礼典之文,请一准《开元礼》。"
从之。
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诏:"郊礼之议,本于至诚。 制礼定名,合从事实,使名实相副,则尊卑有伦。 五方配帝,上古哲王,道济烝人,礼著明祀。 论善计功,则朕德不类,统天御极,朕位攸同。 而于祝文称臣以祭,既无益于诚敬,徒有渎于等威。 前京兆府司录参军高佩上疏陈请,其理精详。 朕重变旧仪,访于卿士,申明大义,是用释然。 宜从改正,以敦至礼。 自今已后,祀五方配帝祝文,并不须称臣。 其余礼数如旧。"
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
诏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
上问礼官:"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受誓诫。 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 ’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
从之。
十五年四月,术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请每于四季月郊祀天地。"
诏礼官儒者议。
归崇敬曰:"准礼,立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 立夏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 立秋后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地,祭黄帝。 秋、冬各于其方。 黄帝于五行为土,王在四季,土生于火,用事于木,而祭于秋,三季则否。 汉、魏、周、隋,共行此礼。 国家土德乘时,亦以每岁六月土王之日,祀黄帝于南郊,以后土配,合于典礼。 彭祖凭候纬之说,据阴阳之书,事涉不经,恐难行用。"
乃寝。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
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奏:"伏准礼令,祠祭皆卜。 自天宝已后,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次日祀南郊。 相循至今,并不卜日。"
从之。
及明年正月,南郊礼毕,有司不设御榻,上立受群臣庆贺。
及御楼仗退,百僚复不于楼前贺,乃受贺于兴庆宫。
二者阙礼,有司之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