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诸司公案 卷六雪冤类 冯大巡判路傍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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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诸司公案》 卷六雪冤类 冯大巡判路傍坟 余象斗

杭州民朱必流,初在堂当皂隶,好饮酒喜□。

门子所撰钱,随得随用。

乃将皂隶本去当□,又不能供纳利息,后全卖出来,遂无生理。

只与光棍之徒趋东奔西,着日挨度。

因思量做贼,买一把鼠尾尖刀,常怀在身。

一日,将往乡下,在高卓亭憩步。

林木阴茂,前后无人。

有一光棍计握权者,腰带鸡束,藏两桃在,独荷一伞,亦来到亭。

必流叹气曰:"这热天走路,汗如下雨,口如焦釜,真是辛苦。 惟有钱雇轿者是天子命也。"

握权夸曰:"坐一乘轿者便是天子,我这鸡束中还雇得几乘,是我做得几个天子也。"

必流看其荷包,果有两块高起,疑必是银。

及握权先行,必流右手持鼠尾刀在袖,左手倚握权之肩而行。

握权曰:"下岭我也难行,何故倚人肩。"

必流曰:"我走路不得,倚行数步无妨。"

遂以左手按其颈,右手持刀刺其咽喉,随手而殒。

遂探其鸡束中银,取出乃是两桃。

心下悔错,急挨青而逃往乡下去。

后人来至亭中,见路傍谋死一人,聚众呈明于官。

官委人收贮,即埋于路傍。

十数日后,必流从乡下回,复过此亭,见前所谋人,已埋殡讫,自幸无人知觉。

乃检途中黑炭,写于亭柱曰:"你也错,我也错,我在杭州打毕剥。 你若取我命,除非马头生两角。"

写完而去。

盖马不能生角,彼谓此人不能取彼命也。

过两月,察院冯谦底公巡按浙江,将临杭州,从此亭经过。

忽一阵黑风从轿前起,冯院心下凛然。

轿已进数步,见路傍有一新坟。

问手下曰:"此是那家的坟?"杭州来接者曰:"不知何人,两月前被人谋死,官委人收埋在此。"

冯院心想曰:"黑风必此冢之冤魂也。"

到亭,即命停轿散步于亭中。

四顾风景,见柱上写数句字,未云:"要取我命,除非马头生两角。"

心臆曰:"此必谋人贼所题也。"

思之不得其故。

及到杭州,众官参见后闭门不出,沉思亭中之语。

过第三日,天骤雨,屋有一点漏,正坠在案上朱笔头。

初亦不觉,渐久水渍朱湿,红流于案,方见朱笔流红。

乃问一门子曰:"杭城有人名朱必流者否?"门子曰:"有其人,先亦在衙门,今出外为光棍。"

冯院即升堂开门,仰府速拘朱必流来。

移时,即拿到。

冯院曰:"你在高卓亭谋人得财多少?可自供来。"

朱必流曰:"小的在城生理,并未到亭,何知谋人事?又何为问得财多少?"冯院曰:"杭城百姓无虑数万,单拘你来,自然我是知实了。 且你自题柱有言‘你要取我命,除非马头生两角’,今我姓冯,是马头生两角。 你当还他命无疑矣。 但起头两句说‘你也错,我也错’是如何讲,可好好供来,免受刑法。"

朱必流见说起亭中题字,又大巡姓冯,果应口谶,自知分当偿命,遂直招曰:"老爷果是生城隆,能于杭城百万民中单拿出我,是果得真矣。 我前月在亭中歇步,有光棍计握权,鸡束中藏两个桃,自夸他是银,我因此谋他。 及解看是桃,是他说银者也错,我谋他者也错。 我谓马头不能生角,谋时并无人知,他必不能取我命。 今老爷姓冯,是马头两角,我当还他命,乃天数排定也。"

遂拟死偿命,亦不加刑。

满城人无不羡冯爷神明者。

冯院判曰:"审得朱必流游惰棍徒,贪残浪子。 东流西荡,资身无粥之谋;前突后冲,恶念起盗贼之计。 潜形高岭,思鼠伏以伤人;隐迹深林,欲阻击而害物。 人炫有而为盗,诚为自取之灾;伊见利而生心,岂非自作之孽!绿林之下,白刃横飞;长途之中,短刀骤刺。 欲图厚利,故越人而不辞;探得余桃,虽悔措其何及。 方幸漏网之罚,敢为题柱之词。 须信马角易生出,出尔必应反尔;谁云口域无验,伤人适以自伤。 冤抑鬼来诉,轿外之旋风起黑;姓名天自报,案头之朱笔流红。 谋财虽未得财,害命必然偿命。 据情已实,拟死何辞。"

按:黑风吹轿,冤情易猜。

漏雨流朱,知名不易。

此固冯公之积诚所致,抑亦天牖其聪也。

盖观马头两角,早著兆于寓言。

则冤仇报复,岂偶然哉!人其慎于独知,充善过恶,勿谓天远无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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