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卷 第 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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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 卷 第 十 三 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原误作「二年」。

夏六月,竇宪、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斩首大获,铭燕然山而还。

即拜宪为大將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耿秉为〔美〕"算"阳侯〔二〕。

宪让不受,还京师。

〔一〕原误作「三十里」,据范书逕改。

〔二〕据东观记、范书改。

於是竇篤为卫尉,景执金吾,瑰光禄勋;尊太后母比阳主为长公主,益比阳汤沐邑二千户。

宪等骄奢,不遵法度,唯瑰恭俭自守。

尚书何敞上封事曰:「臣闻忠臣忧世,讥刺贵臣,至以杀身灭家,而犹为之者何?诚\君臣义重,情不能已也。

臣见国之將危,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

昔郑庄不防叔段之祸也〔一〕,后更滋蔓〔二〕。

竇宪兄弟〔专〕"尊"朝〔三〕,虐用百姓,杀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將生於汉也〔四〕。

是臣前连上便宜,承陈得失,非为嫉妒宪等也,诚\欲绝其绵绵,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损文母之号,使陛下有失教之议,不使宪等得保其福。

然臧获之谋\,〔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犹不免於严怒,况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机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虽知言必夷灭,诚\不忍目见祸至,故敢书写肝胆,舒度愚情。

駙马都尉瑰忠孝爱主,最自修整。

闻瑰比自申陈,愿抑损家权,退身避贤。

宜顺其意,斯诚\宗庙之至计,竇氏之大福也。

」敞辞旨切直,深为宪等所怨。

济南王康,光武之子也,最为尊重,而骄奢太甚,於是左迁敞为济南王太傅。

〔一〕范书何敞传作「昔郑武姜之幸叔段,卫庄公之宠州吁,爱而不教,终至凶戾」。

按袁纪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此恐有脱文。

又「叔段」二字原误倒,逕正。

〔二〕隱公元年左传曰:「祭仲諫庄公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

〔三〕据陈澧校改。

〔四〕叔段事见左传隱公元年之文。

武姜爱少子共叔段,庄公立,为请大邑京。

段將袭郑,武姜將启门纳之。

庄公见时机已成,克段于鄢。

州吁事见隱公三年左传。

公子州吁,庄公嬖人所生,有宠而好兵,公勿禁。

桓公立,州吁遂弒桓公而立。

后卫人杀州吁,而迎公子晋于邢,立为宣公。

〔五〕李贤曰:「周金人铭曰「涓涓不壅,终成江河,绵绵不绝,或成网罗」也。

〔六〕方言曰:「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

荆淮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

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司隶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调、洛阳令李阜皆竇氏之党也,乘宪之势,枉法任情。

尚书仆射乐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內欲绳外戚,由是为宪等所忌。

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谢而绝之。

宪兄弟怒其异己,常欲陷害之。

恢妻諫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叹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乃上疏曰:「臣闻百王之失,咸以阴盛凌阳,而权移於下,大臣专朝,而势去公室。

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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