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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汲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
《发挥》卷五案:韩愈《黄陵庙碑》云:「舜陟方乃死。
……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
陟,昇也。
」此引《纪年》乃韩氏隱括之语。
《路史》所引见《辨帝舜塚》条,又引《黄陵庙碑》文,所本即此。
〔二〕《汲书》亦云:黄帝死七年,其臣左彻乃立顓頊。
《后纪》卷六《汲书》云:左彻乃立顓帝。
《后纪》卷五注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云:「案《博物志》云:「黄帝登仙,其臣左彻者,削木象黄帝,帅诸侯以朝。
七年不还,左彻乃立顓頊,左彻亦仙去也。
」……夫顓頊之於黄帝,世代悬隔,焉得云七年即立顓頊乎?」「疑罗氏误引《博物志》以为《汲书》也。
」
〔三〕《竹纪年》云:尧元年丙子。
《后纪》卷一0注案:《隋书?律历志》引《竹书纪年》曰:「尧元年景"丙"子。
」
〔四〕《竹书纪年》以为尧之末年,德衰,为舜所囚。
《发挥》卷五注案:罗氏云:「鄄城东北五里有尧城。
」其下即引《竹书纪年》云云,又云:「《寰宇记》以载言所录,不欲去。
」盖转引自《太平寰宇记》。
参见《五帝纪》。
〔五〕《竹书》谓舜既囚尧,偃塞丹朱於此,使不得见。
《发挥》五注案:罗氏云:「濮阳有偃朱城。
」其下即引《竹书》云云,亦转引自《太平寰宇记》,参上条。
〔六〕《竹书》云:放帝丹朱于丹水。
《后纪》卷一0注案:《山海经?海內南经》郭注引《竹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
〔七〕《竹书》、《郡国志》等皆言帝葬苍梧。
《发挥》卷五案:《史通?疑古》云:「《虞书?尧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
」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
」」《路史》所云见《辨帝舜塚》条,又云「人风婐划,地气高瘴」,即《疑古》语,疑本《史通》而误。
〔八〕癸北氏虞帝之第三妃,而二女者,癸北氏之出也,一曰宵明,一曰烛光。
见诸《汲简》。
《余论》卷九〔九〕《纪年》、《墨子》言:龙生广,夏冰,雨血,地坼,及日夜出,昼不见。
《后纪》卷一二注案:《通鑑外纪》卷一注引《汲冢纪年》曰:「三苗將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于庙,日夜出,昼日不出。
」《订补》以为《路史》注疑有误字,「广」当是「?」,即「庙」字。
〔一0〕《汲古文》云:闻不居阳翟。
《后纪》卷一二注案: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云:「《汉书?地理志》:「潁川郡阳翟,夏禹国。
」臣瓚曰:「《世本》:禹都阳城。
《汲郡古文》亦云:居之。
不居阳翟也。
」窃意「不居阳翟」当是瓚语,所以释阳城之为禹都,而辨《地志》阳翟为夏禹国之误也。
罗苹不察,乃於《路史?夏后纪》「封之高密以处於櫟」下注云:「《地志》:阳翟,夏禹国,或云都之,非也。
故《汲古文》云:闻不居阳翟。
」竟以此语为《纪年》本文,误矣。
」《订补》亦据此为说。
《路史》此条本於《汉书?地理志》注,而误读瓚语。
〔一一〕《竹书纪年》:黄帝至禹,为世三十。
《发挥》卷三〔一二〕《纪年》:禹立四十五年。
《后纪》卷一二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禹立四十五年。
」《辑校》、《订补》失辑。
〔一三〕帝启曰会。
注:见《纪年》。
《后纪》卷一三上〔一四〕《纪年》:启登后九年,舞九韶。
《后纪》卷一三上注案:《山海经?大荒西经》注引《竹书》曰:「夏后开舞九招也。
」「九招」即「九韶」。
〔一五〕既征西河。
注:《纪年》在二十五年。
《后纪》卷一三上西河。
后启征之。
见《纪年》。
《国名纪》己案:《北堂书钞》卷一三引《纪年》云:「启征西河。
」
〔一六〕《纪年》:启二十九年,年九十八。
《后纪》卷一三上注案:《真誥》卷一五引《竹书》云:「"启"即位三十九,亡年七十八。
」《路史》当本此,互有误字。
〔一七〕《汲冢古文》:太康居斟寻。
乃失邦。
《后纪》卷一三上注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夏本纪》《周本纪》正义引《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
」「乃失邦」三字,当本《尚书?五子之歌》序:「太康失邦。
」
〔一八〕《汲书》:羿、桀皆居斟寻。
《后纪》卷一三上注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史记》《夏本纪》《周本纪》正义引《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 〔一九〕征淮、畎。
注:淮夷、畎夷。
《纪年》云:元年。
《后纪》卷一三上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相即位,……元年,征淮夷。
」《后汉书?西羌传》云:「后相即位,元年,乃征畎夷。
」
〔二0〕二年,征风、黄夷。
七年,于夷来宾。
注:並《纪年》。
《后纪》卷一三上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相即位,……二年,征风夷及黄夷。
」《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七年,于夷来宾。
」 〔二一〕《汲古文》云:相居斟灌。
《后纪》卷一三上注案:《水经?巨洋水注》引《汲郡古文》云:「相居斟灌。
」
〔二二〕方夷来宾,献其乐舞。
注:《后汉书》及《汲纪年》。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后少康即位,方夷来宾。
」又《东夷传》云:「自少康已后,世服王化,遂宾於王门,献其乐舞。
」 〔二三〕《纪年》:帝宁居原,自原迁于老王。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影宋蜀刻本《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云:「帝宁居原,自迁于老王。
」「老王」为「老丘」之误,鲍刻本作「老丘」。
"所据他宋本作「老丘」,或鲍氏所改,今不可知。 "《路史》沿蜀刻《御览》之误,可证所据確为《御览》。
〔二四〕《纪年》云:夏柏杼子之东征,获狐九尾。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九0九引《书纪年》云:「夏伯杼子东征,获狐九尾。
」
〔二五〕帝槐,一曰芬,是为祖武,立三岁而东九夷来御。
注:畎、于、方、黄、白、赤、玄、风、阳凡九,见《竹书》及《后汉书》。
《后纪》卷一三下案:《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注引《竹书纪年》曰:「后芬发即位,三年,九夷来御。
」
〔二六〕"帝槐"二十有六岁陟。
注:《纪年》:四十四年。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芬立四十四年。
」
〔二七〕芒如之元年,首以玄圭宾于河。
注:见《纪年》。
《纪年》云:东狩于海,获大鱼。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芒即位,元年,以玄珪宾于河。
东狩于海,获大鱼。
」
〔二八〕《纪年》:后亡陟,年五十八。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芒陟位,五十八年。
」
〔二九〕"帝泄"二十有一岁,六夷来御,於是始加爵命。
注:畎、白、赤、玄、风、阳之六夷也。
《纪年》云:繇是服从。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曰:「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又《西羌传》云:「至於后泄,始加爵命,由是服从。
」《路史》所引「繇是服从」四字,乃《后汉书?西羌传》文,误为《纪年》。
〔三0〕"后泄"二十岁陟。
注:《纪年》:二十一。
《后纪》卷一三下〔三一〕"帝不降"六岁,伐九苑。
注:《纪年》。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
」
〔三二〕"帝不降"五十有九岁陟。
注:《纪年》六十九。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不降即位,……六十九年。
」
〔三三〕帝胤甲。
注:见《汲纪年》。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帝廑一名胤甲。
」《路史》同卷又云:「帝廑一曰顿,立二十岁而陟,子胤甲立。
」以胤甲为帝廑子,与《纪年》异。
《存真》误引《路史》文,以为出於《纪年》,反以《御览》所引为误。
《辑校》从《御览》之说,不列胤甲一代,补以孔甲,是。
《订补》改从《存真》。
〔三四〕胤甲在位四十岁,后居西河,天有祅孽,十日並照於东阳,其年胤甲陟。
注:以上《纪年》。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四引《汲冢书》曰:「胤甲居於河西,天有妖孽,十日並出。
」又卷八二引《纪年》曰:「帝廑一名胤甲,即位,居西河,天有妖孽,十日並出。
」《通鑑外纪》卷二注引《汲冢纪年》曰:「胤甲即位,居西河,十日並出,其年胤甲陟。
」
〔三五〕《纪年》云:后昊立三年。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昊立三年。
」
〔三六〕帝敬发一曰惠。
注:见《纪年》。
是为后敬。
注:同上。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发一名后敬,或曰发惠。
」 〔三七〕"帝敬发"其始即继,诸夷式宾,献其乐舞。
注:《纪年》云:元年。
《后纪》卷一三下案:《太平御览》卷七八0引《竹书纪年》曰:「后发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
」《后汉书?东夷传》云:「少康已后,世服王化,遂宾于王门,献其乐舞。
」《通鑑外纪》卷二云:「发,诸夷宾于王门,献其乐舞。
」注:「《纪年》曰:元年。
」是「献其乐舞」四字,乃《外纪》袭自《东夷传》,《路史》又袭自《外纪》,非《纪年》原文。
〔三八〕"帝履癸"又命扁伐岷山氏,岷山庄王以二女御焉。
爱而无子,乃刻之苕华,而?元妃于洛。
注:二女曰琬,曰琰,刻名苕华之玉。
详《焞煌纪年》。
《后纪》卷一三下案:《事类赋》注卷九引《燉煌纪年》:「桀伐岷山,岷山女於桀二女,曰琬,曰琰。
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於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
」《燉煌纪年》之称仅见《事类赋》注此条,《路史》显从该书转引。
《太平御览》卷八0五引此条作《燉煌高纳之郡府纪年》,燉煌高纳之郡府或是藏书者。
〔三九〕《汲冢古文册书》云:桀饰倾宫,起瑶台,作琼室,立玉门。
《发挥》卷六案:《文选?吴都赋》注:引《汲郡地中古文册书》云:「桀作倾宫,饰瑶台,紂作琼室,立玉门。
」此为李善所采刘渊林旧注。
渊林名逵,西晋惠帝时人,当目?《竹书》,《汲郡地中古文册书》之称亦仅见此。
所谓《汲冢古文册书》即源於《汲郡地中古文册书》,本条亦係引自刘注。
〔四0〕关龙逢,……其在《竹书》,始以为諫瑶台。
……逮汲冢张华书则更以为諫长夜之宫,而荐之以必亡之语。
《发挥》卷六案:《存真》云:「《路史?发挥》曰:「关龙逢之死,《竹书》以为諫瑶台。
」又云:「汲冢张华书更以为諫长夜之宫。
」今案《博物志》曰:「夏桀之时,为长夜宫于深谷之中,男女杂处,十旬不出听政。
天乃大风扬沙,一夕填此宫谷。
又饰瑶台,关龙逢諫桀曰:吾之有民,如天之有日,日亡我则亡。
以龙逢为妖言而杀之。
其后山復于谷,下反在上。
耆老相与諫桀,又以为妖言而杀之。
」据《路史》,是《博物志》此条本於《竹书》也。
」朱右曾本不信罗氏父子得见《竹书》,今反据《路史》以证《博物志》此条本於《竹书》,误。
《路史》称「汲冢张华书」,盖误以为《博物志》一书出於汲冢,前引「黄帝死七年」条亦以《博物志》为《汲书》,与此同误。
〔四一〕《汲纪年》:桀末年,社坼裂。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八0引《书纪年》曰:「夏桀末年,社坼裂,其年为汤所放。
」 〔四二〕《汲纪年》: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
〔四三〕《纪年》:汤七年九征。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纪年》曰:「汤有七名而九征。
」
〔四四〕《竹纪年》云: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发挥》卷五注案: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云:「《纪年》又称: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
〔四五〕"《竹纪年》云":仲壬崩而立太甲,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
《发挥》卷五注案: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云:「《纪年》又称:……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
」 〔四六〕"《竹纪年》云":伊尹即位,太甲三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发挥》卷五注案: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引《纪年》云:「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
〔四七〕庇,祖乙胜即居之。
注:《纪年》。
《国名纪》丁注案:《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纪年》云:「祖乙胜即位,是为中宗,居庇。
」
〔四八〕南庚更自庇迁奄。
注:《纪年》。
《国名纪》丁案:《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纪年》曰:「南庚更自庇迁于奄。
」 〔四九〕《纪年》:盘庚旬自奄迁于北冢,曰殷虚。
《国名纪》丁案:《太平御览》卷八三引《纪年》曰:「盘庚旬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 〔五0〕《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
《发挥》卷四案:《订补》云:「《真誥》十五引《竹书》作「年四十五」,疑有倒误。
今本《纪年》亦作「年五十四」。
」案所见今本《纪年》多作「九十四」,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四云:「年九十四,……《路史》及《通鑑前编》引作「年五十四」。
何本、陈本同。
阁本作「年八十四」,大字本、吴本、张本作「年九十四」。
」其作「五十四」者,疑据《路史》、《通鑑前编》所改。
〔五一〕《汲纪年》云: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于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发挥》卷三注案:《太平御览》八七四引《书纪年》曰:「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紫微。
其年,王南巡不返。
」
〔五二〕?,穆王伐之,大起九师,东至九江,蚖蝉为梁,在江东矣。
注:《纪年》:四十七年。
《国名纪》己案:《太平御览》卷三0五引《纪年》:「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紆,大起九师,东至於九江,比黿以为梁。
」
〔五三〕"《汲冢纪年》云":共伯和即干王位。
《发挥》卷二注案:《庄子?让王篇》释文引《纪年》:「共伯和即干王位。
」
〔五四〕《纪年》:晋武公七年,芮伯万之母芮姜逐万,万奔魏。
《国名纪》戊注案:《水经?河水注》引《纪年》云:「晋武公七年,芮伯万之母芮姜逐万,万出奔魏。
」
〔五五〕"《纪年》":"晋武公"八年,周师、虢师围魏,取芮伯而东之。
《国名纪》戊注"《纪年》"又云:桓王十二年秋,秦侵芮。
冬,王师、秦师围魏,取芮伯而东之。
《国名纪》戊注案:《路史》同时所引两条,第一条本《水经?河水注》引《纪年》:「"晋武公"八年,周师、虢师围魏,取芮伯万而东之。
」此属古本。
第二条所引除多一「冬」字外,则全同今本。
似罗氏父子当日確见有《纪年》一书,其本於东周仍用周年,与古本用晋年者异;周王之军作「王师」,与古本作「周师」者亦异,然与今本则皆同。
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因谓:「罗泌已见今本。
」《路史》一书成於干道庚寅,即宋孝宗干道六年"公元一一七0年",上距南宋建立之始不过四十四年,而此书卷帙繁重,博征群籍,又决非短期內可成,果如洪氏所论,则今本《纪年》当在南宋初已出现。
罗氏父子所引除此条外,復引「桓王十七年」一条"见后",以周王纪年与今本同,然不见现存今本,或为后世刻本所脱。
洪氏所论疑是。
〔五六〕"《纪年》云":"晋武公"九年,戎人逆之郟。
《国名纪》戊注案:《水经?河水注》引《纪年》:「"晋武公"九年,戎人逆芮伯万于郟。
」
〔五七〕《纪年》:桓王十七年,楚及巴伐邓。
《国名纪》戊注案:此又以周年纪事,与今本《纪年》同,然不见现存刻本。
〔五八〕《汲古文》: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
《后纪》卷九下注案:《水经?汾水注》引《汲郡古文》:「晋武公灭荀,以赐大夫原氏。
」
〔五九〕《纪年》:晋献公十九年,会虞师伐虢,灭夏阳,虢公丑奔卫,乃命瑕父、吕甥邑于虢都。
《国名纪》己注案:《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晋献公十有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虢公丑奔卫,献公命瑕父、吕甥邑于虢都。
」 〔六0〕《竹纪年》「次於郇」者,或云邠之三水栒邑,非也。
《国名纪》戊案:《水经?涑水注》引《竹书纪年》云:「晋惠公十有五年,秦穆公率师送公子重耳,围令狐、桑泉、臼衰,皆降于秦师。
狐毛与先軫御秦,至于庐柳,乃谓秦穆公使公子縶来与师言,退舍,次于郇,盟于军。
」
〔六一〕《纪年》:句践以晋出公十年卒,鹿郢立,是为鼯与,六年卒。
盲姑立,是为不寿,十年卒。
朱旬立,是为王翁,三十七年卒。
王翳立,三十六年卒,子诸咎杀之。
诸枝立,是为孚错枝。
一年,其大夫寺区定乱,立初无余。
十二年,寺区之弟思復弒其君莽而立无顓八年。
《后纪》卷一三下注案:陈梦家《六国纪年表考证》云:「此隱括《越世家》索隱所引而杂采《越世家》名諡者。
」"《燕京学报》第三七期页一八六"《史记?越世家》索隱所引《纪年》,文繁,不具录。
〔六二〕《汲纪年》:晋出公二十二年,河绝于扈。
《国名纪》丁案:《水经?河水注》曰:「《竹书纪年》:晋出公二十二年,河绝于扈。
」永乐大典本作「二十二年」,赵一清、戴震校本改作「十二年」,盖据今本《纪年》。
《路史》所据《水经注》,与大典本同。
〔六三〕《纪年》:越王朱句二十年,灭滕。
《国名纪》甲案:《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索隱引《纪年》:「於粤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
」《订补》云:「「二十」字疑有脱误。
」
〔六四〕《纪年》:梁惠九年,晋取泫氏,即《汲书》赵献子城泫氏者。
《国名纪》己案:《水经?沁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晋烈公元年,赵献子城泫氏。
」《太平御览》卷一六三引《竹书纪年》曰:「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
」
〔六五〕《纪年》:晋烈公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
《国名纪》己案:《水经?丹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晋烈公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
」
〔六六〕《纪年》:梁惠成元年,赵成侯偃、韩懿侯若伐我鄈。
《国名纪》己案:《水经?沁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梁惠成王元年,赵成侯偃、韩懿侯若伐我葵。
」 〔六七〕《竹纪年》:梁惠成二年,齐田寿帅师伐赵,围观,观降。
《国名纪》丁注案:《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年,齐田寿帅师伐赵,围观,观降。
」此据永乐大典本《水经注》,赵一清、戴震校本皆据今本《纪年》改「赵」作「我」,《路史》所引与大典本合。
〔六八〕梁惠王三年,秦子向命为蓝君。
注:《纪年》。
《国名纪》己案:《水经?渭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梁惠王三年,秦子向命为蓝君。
」 〔六九〕惠成七年,雨〔碧〕于郢。
见《纪年》。
《发挥》卷二注案:《太平御览》卷八0九引《纪年》:「惠成王七年,雨碧于郢。
」
〔七0〕梁惠成八年,雨〔骨〕于赤髀,后国飢兵疫。
《发挥》二注案: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朱右曾《存真》及王国维《辑校》皆据《路史》入辑。
《订补》云:「所见嘉庆六年酉山堂刻本、四部备要本《路史》皆如此,不云出《纪年》。
但此条自孙之騄、洪颐烜以下皆引作《纪年》,或《路史》旧本有著明出《纪年》者。
」《太平御览》卷八七七引《史记》云:「梁惠成王八年,雨黍于齐。
」陈梦家据此,以为「「骨」「赤」二字乃「黍」「齐」之误,审其体例亦是出於此《史记》而未言所出。
」"《六国纪年表》,《燕京学报》第三四期页一八三。 "疑是。
〔七一〕长子,紂大史辛申国,今潞之长子县,《纪年》之尚子也。
注:梁惠成十二年,郑取屯留、尚子。
《国名纪》丁案:《太平御览》卷一六三引《竹书纪年》:「梁惠王十二年,郑取屯留、尚子。
」
〔七二〕《纪年》:秦封卫鞅于鄔,改曰商。
注:梁惠成三十年。
《国名纪》己注案:《水经?浊漳水注》引《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三十年,秦封卫鞅于鄔,改名曰商。
」
〔七三〕《纪年》:郑侯使韩辰归晋阳、向,二月城阳、向。
注:更名阳为河雝,向为高平。
《国名纪》甲案:《水经?济水注》引《汲郡竹书纪年》:「郑侯使韩辰归晋阳及向,二月城阳、向,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
」
〔七四〕《纪年》:魏襄王六年,秦取我焦。
《国名纪》戊注案:《史记?六国年表》秦惠文王九年:「度河取汾阳、皮氏,围焦,降之。
」正当魏襄王六年,似与此条合,然据《纪年》年次,秦惠文王九年当为魏惠成王后元五年,此条疑非《纪年》文。
〔七五〕《竹书》云:殷王子亥宾于有易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伐有易,?之,杀绵臣。
《国名纪》己案:《山海经?大荒东经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
」
〔七六〕应,《汲古文》云,商时国。
《国名纪》己案:《水经?滍水注》云:「按《汲郡古文》:殷时已有应国。
」
〔七七〕《汲冢纪年》:梁惠王发逢忌之藪以赐民。
《国名纪》甲注案:《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瓚曰:「《汲郡古文》:「梁惠王发逢忌之藪以赐民。
」」 〔七八〕《纪年》秦伐郑,次于怀,城殷。
《国名纪》丁注《纪年》:秦伐郑,围怀、殷。
《国名纪》戊案:《水经?沁水注》引《竹书纪年》云:「秦师伐郑,次于怀,城殷。
」
〔七九〕《纪年》作魴,即高邑之地。
注:《十道志》云:高邑,赵房子也。
《国名纪》己案:《太平御览》卷一六一引《十道志》曰:「高邑县,赵房子之邑。
《竹书纪年》作「魴子」。
」
〔八0〕《竹纪年》:楚吾得及秦师伐郑,围纶。
《后纪》卷一三下注秦、楚伐郑,围纶氏者。
注:《汲纪年》三。
《国名纪》丁案:《水经?伊水注》引《竹书纪年》曰:「楚吾得帅师及秦伐郑,围纶氏。
」《路史》所引「《汲纪年》三」,「三」疑为「云」字之误,见《订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