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义疏 一 学行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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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言义疏》 一 学行卷第一 杨雄

〔注〕夫学者,所以仁其性命之本,本立而道生,是故冠乎众篇之首也。

〔疏〕音义本标题如此。

论语学而,皇侃义疏云:"降圣以下,皆须学成。 故学记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是明人必须学乃成。 此书既遍该众典,以教一切,故以学而为先也。"

按:法言象论语,故亦以学行为首矣。

十三篇皆取篇首语二字为标目。

法言〔疏〕治平本题"扬子法言",在"学行卷第一"之上。

按:论衡案书云:"董仲舒著书不称子者,意殆自谓过诸子也。"

子云自序云:"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 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 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 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譔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

是此书作,意在于纠绳诸子,故更立名号,明非诸子之俦,则旧题法言上有扬子者,后人妄加也。

诗大题下,孔颖达正义云:"诗者,一部之大名;国风者,十五国之总称,不冠于周南之上,而退在下者。 案:郑注三礼、周易、中候尚书,皆大名在下。 孔安国、马季长、卢植、王肃之徒,其所注者,莫不尽然。 然则本题自然,非注者移之,定本亦然,当以皆在第下,足得总摄故也。 班固之作汉书,陈寿之撰国志,亦大名在下,盖取法于经典也。"

臧氏琳经义杂记云:"魏、晋之儒,如何晏论语、郭璞尔雅释文本皆小题在上,尚依汉儒之旧。 小题所以在上者,以当篇之记号,欲其显也;大题所以在下者,总摄全书之意也。 然则小题在上,大题在下,乃经典通义。 班书、陈志并犹取法,况子云此书本象论语,其例不容独异,则旧题法言在学行之上者,亦非也。 名曰法言者,说文:‘●,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法,今文,省。 ’按引伸为典则之称。 尔雅释诂云:‘法,常也。 ’论语云:‘法语之言,能无从乎?’孝经云:‘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 ’荀子大略云:‘少言而法,君子也。 ’此子云名书之旨也。"

汉书艺文志"扬雄所序三十八篇",入儒家。

班自注云:"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

则法言在汉世乃与太玄、乐、箴同为一书,初不别出单行。

此子云所自为诠次,以成一家之言者,故谓之扬雄所序。

序者,次也。

其自序一篇,当在此三十八篇之末,为杨书之总序。

汉书扬雄列传即全录此序为之,故赞首云"雄之自序云尔",与司马迁列传篇末"迁之自序云尔"文同。

迁传乃全录史记自序,则此传亦全录杨书自序可知。

惟传末"法言文多不着,独着其目"以下云云,乃班氏所增益。

故颜师古注云:"自法言目之前,皆是雄本自序之文也。"

盖自序既为杨书三十八篇之总序,则法言十三即在本书,何有更着其目于序末之理?故师古所谓"自法言目之前"者,决非兼包法言目而言,而自谓法言目在外也。

段氏玉裁书汉书杨雄传后云"‘雄之自序云尔’,自是总上一篇之辞。 若法言序目前既云‘法言文多不着,独着其目’矣,又何必赘此语?师古注亦曰:‘自法言目之前,皆是雄本自序之文也。 ’师古正恐人疑为结法言序目之辞,故辨之曰:‘法言目之前皆是。 ’传首序世系,师古注曰:‘雄之自序谱牒,盖为疏谬。 ’是师古以班传皆录雄自序甚显明。 班氏录雄自序为之传,如文心雕龙所云‘太史公录司马相如自序为之传’也。 郑仲师注周礼遂人职云:‘扬子云有田一廛。 ’仲师卒于建初八年,于时汉书初成,仲师未必见,实用自序语。 汉书记雄之年、寿、卒、葬,皆于赞中补载,而不系诸传,与他篇体例不同,则传文为录雄自序,不增改一字无疑。 唐初自序已无单行之本,师古特就赞首一语显之。 宋洪容斋随笔谓雄所为文尽见于自序及汉志,初无所谓方言。 其谓方言非子云书,非也;其直称班传为自序,则是也。"

按:若膺此论,可谓明辨以析。

惟谓"雄之自序云尔"为兼包法言目而言,则为误解颜注。

盖颜意以赞首一语紧承传末备载法言目以后,苟不加别白,则似班氏所附益之法言目亦为雄本自序之文,故特着此注,以明传末所载法言目不在赞首所谓自序之内,非为恐人误解自序为专指法言目也。

假如段说,则注但云"以上皆雄本自序之文"足矣,何必别异其词,断自法言目之前为自序文耶?此由段不悟自序为杨书三十八篇之总序,而疑其尝有单行之本故云尔。

实则古人自序皆附见所著书末,史、汉、论衡犹可考见,未有无所附丽,单行一序者。

唐初,杨书三十八篇本虽已无存,而不得谓太玄、法言旧本绝无附录此序者。

诗伐檀孔疏称"扬子云有田一廛",亦不以为汉书,正与郑司农注周礼同为引用自序语耳。

师古既以传首所序杨氏世系为疏,苟非亲见自序,必不轻信其为出于子云,则段所谓唐初序无单行之本,师古特就赞首一语推之者,亦臆说也。

杨雄字今相承从手,作"扬"。

段又云:"刘贡父汉书注云杨氏两族,赤泉氏从木,子云自序其受氏从手,而杨修书称‘修家子云’,又似震族。 贡父所见雄自序,必是唐以后伪作。 雄果自序其受氏从手,不从木,为汉书音义者必载其说。 即音义不载,师古注必引用。 何唐以前并无此论,至宋而后有之?且班氏用序为传,但曰‘其先食采于杨,因氏焉’;‘杨在河、汾之间’。 考左氏传,霍、杨、韩、魏皆姬姓国,而灭于晋。 羊舌肸食采于杨,故亦称杨肸,其子食我,亦称杨石。 汉书地理志‘河东郡杨县’,应仲远谓即古杨侯国。 说左传、汉书家未有谓其字从手者,则雄何得变其受氏之始而从手也?修与雄姓果不同字,断不曰‘修家子云’,以启临淄侯之●笑,修语正可为辨伪之一证。 造伪自序者,殆因班传‘无它杨于蜀’一语,师古注固云‘蜀诸姓杨者皆非雄族’,不言诸杨姓者皆从木,与雄从手异也。 广韵从手‘扬’字之下不言姓,从木‘杨’字注云:‘姓出弘农、天水二望,本自周宣王子尚父,幽王邑诸杨,号曰杨侯,后幷于晋,因为氏。 ’近时字书又以此语系之从手扬氏之下,目为扬雄自序,是又非贡父所见伪自序。 今贡父所见伪自序不知存否,而据班赞,则班传之外别无自序,其谓雄姓从手者,伪说也。"

王氏念孙汉书杂志云:‘念孙按:若膺之论致确。

景佑本、汪本、毛本‘杨’、‘扬’二字杂出于一篇之中,明监本则皆改为‘扬’,其分见于各志、各传者,景佑本、汪本、毛本从木者尚多,而监本则否。

余考汉郎中郑固碑云:‘君之孟子有杨乌之才。

’乌即雄之子也,而其字从木,则雄姓之不从手益信矣。”

荣按:同声通用,古书常例,托名◆帜,尤无正假可言。

谓雄姓从手,与"杨"不同,斯为妄论;必以作"扬"为谬,亦乖通义。

今所引用,悉依原书,杨、扬并施,无取胶执也。

艺文类聚四十、御览五百五十八引扬雄家牒云:‘子云以甘露元年生,以天凤五年卒,葬安陵阪上。

所厚沛郡桓君山平陵如子礼,弟子钜鹿侯芭共为治丧,诸公遣世子、朝臣、郎、吏行事者会送。

桓君山为敛赙,起祠茔;侯芭负土作坟,号曰‘玄冢’。”

李轨注〔疏〕音义:"轨字弘范,东晋尚书郎、都亭侯,撰周易音、尚书音、春秋公羊音、小尔雅音各一卷,泰始、泰宁、咸和起居注共六十七卷,又撰齐都赋一卷、集八卷,见隋书经籍志。"

按:经典释文序录云"为易音者三人","李轨字弘范,江夏人,东晋祠部郎中、都亭侯"。

玄应一切经音义引李洪范,"弘"作"洪"。

隋志:晋泰始起居注二十卷、晋咸宁起居注十卷"一"、晋泰康起居注二十一卷"二"、晋咸和起居注十六卷,均李轨撰,凡六十七卷。

此音义"泰宁"二字,乃"咸宁、泰康"之误。

"一""十卷"原本作"二十卷",据隋书经籍志改。

"二""二十一卷"原本作"二十卷",据隋书经籍志改。

学行之,上也;言之,次也;教人,又其次也;咸无焉,为众人。

〔注〕此三者,教之大伦也。

皆无此三者,民斯为下矣。

〔疏〕"学,行之,上也"者,荀子儒效云:"学至于行之而至矣。 行之,明也;明之,为圣人。"

"言之,次也"者,左传襄公篇云:"其次有立言。"

孔颖达正义云:"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记。 传称‘史逸有言’,论语称‘周任有言’,及此‘臧文仲既没,其言存,立于世’,皆其身既没,其言尚存。 老、庄、荀、孟、管、晏、杨、墨、孙、吴之徒制作子书,屈原、宋玉、贾谊、扬雄、马迁、班固以后撰集史传及制作文章,使后世学习,皆是立言者也。"

"教人,又其次也"者,中庸云:"修道之谓教。"

荀子修身云:"以善先人者谓之教。"

然则教人未有不本言行者。

此别诸言行而云教,谓彼时经师以教授诸经为业者也。

论衡书解云:"著作者为文儒,说经者为世儒。"

立言即著作之儒,教人即说经之儒。

教人者,己无所作,而惟述一师之说以为传授,故又次于立言也。

充说亦谓文儒高于世儒,其义同也。

"咸无焉,为众人"者,淮南子修务高诱注云:"众,凡也。"

或曰:"人羡久生,将以学也,可谓好学已乎?"曰:"未之好也,学不羡。"

〔注〕仲尼志道,朝闻夕死,杨子好学,不羡久生。

〔疏〕"人羡久生"云云者,说文:"羡,贪欲也。"

音义:"好学,呼报切,下同。"

凡人之贪久生,将以纵欲而已,若有人学而自知不足,而愿得缓须臾无死,以益其炳烛之明,亦君子爱日以学之意,宜若可以好学许之也。

"未之好也,学不羡"者,诗皇矣云:"无然歆羡。"

论语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莫也。"

郑玄注云:"无所贪慕。"

司马光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好学者修己之道,无羡于彼。 有羡者,皆非好学者也。"

天之道不在仲尼乎?〔注〕不在,在也。

言在仲尼也。

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注〕驾,传也。

兹,此也。

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

〔注〕金宝其口,木质其舌,传言如此,则是仲尼常在矣。

〔疏〕天之道,谓若易、春秋所垂教,圣人微言之所在也。

论语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郑玄注云:"天道七政,变动之占。"

何晏集解云:"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

刘氏宝楠正义云:"集解释天道,本易言之,与郑氏之据春秋言吉凶祸福者,义皆至精,当兼取之。"

宋氏翔凤论语发微云:"易明天道以通人事,故本隐以之显。 春秋纪人事以成天道,故推见至隐。"

天官书曰:"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着。"

汉书李寻传赞曰:"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着乎易、春秋,然子贡犹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

班氏以易、春秋为性与天道之书,故引子贡之言以实之。

颜师古注以易、春秋为夫子之文章者,误。

文章自谓诗、书、礼、乐也。

然则天道者,易与春秋之义也。

"不在仲尼乎"者,论语云:"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刘氏逢禄论语述何云:"春秋宪章文王。 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 ’礼乐制度,损益三代,亦文王之法也。"

"仲尼驾说者也"者,说文:"驾,马在轭中。"

方言:"税,舍车也。"

经传多以"说"为之。

诗甘棠"召伯所说",定之方中"说于桑田",硕人"说于农郊",株林"说于株野",蜉蝣"于我归说",周礼"典路掌王及后之五路,辨其名物,与其用说。 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说",又"趣马掌驾说之颁",是也。

实皆"挩"之假。

说文:"挩,解挩也。"

说驾本谓舍车,因以为休息之喻,讳言死则亦曰说驾。

史记李斯传云"吾未知所税驾也",谓未知死所也。

陆士衡吊魏武帝文云"将税驾于此年",谓将死于是岁也。

然则仲尼驾说,犹云仲尼既没。

古"也"、"矣"字多互用,详见王氏引之经传释词。

驾说者也,犹云没矣。

文选潘安仁西征赋、江文通杂体诗、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李善注三引此,皆作"仲尼之驾税矣",文异而义同也。

"不在兹儒乎"者,谓仲尼没而斯文之传在今诸儒也。

淮南子要略云:"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学生焉。"

艺文志云:"儒家者流,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

"如将复驾其所说"云云者,音义:"复驾,扶又切。"

按:复驾其所说,谓修圣道于孔子既没之后,譬复驾其已舍之车,有若孔子复生然也。

音义引柳宗元云:"金口木舌,铎也。 使诸儒驾孔子之说如木铎也。"

按周礼小宰郑玄注云:"古者,将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使明听也。 木铎,木舌也。 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

贾公彦义疏云:"以木为舌,则曰木铎;以金为舌,则曰金铎。"

淮南子时则高注云:"铎,木铃也,金口木舌为铎,所以振告万民也。"

论语云:"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孔安国注云:"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

按:即所谓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也。

使诸儒金口而木舌者,欲其宣扬圣人制作之义,亦如奋木铎以警众也。

注"驾,传也"。

按:此妄人所改。

西征赋、吊魏武帝文注再引法言此文,李轨注:"税,舍也。"

是弘范不以驾说为传言可知。

今各本作"驾,传也",乃校书者误读"说"为如字,又因后注"儒言如此","儒"误作"传",遂以"驾说"为"传言",而妄改此"说,舍也"字为"驾,传也"字,以傅合之耳。

注"传言如此,则是仲尼常在矣"。

按:仲尼常在,乃释复驾所说之义,谓已舍之车复御,无异圣人未没。

弘范之不以"驾说"为"传言",益可证明。

而此注更有"传言"字者,古从"需"之字或书作"●",易既济"繻有衣袽",子夏作"●";孟郁修尧庙碑"●术之宗",假"濡"为"儒",而书作"●"。

"●"、"专"形近易误。

仪礼聘礼郑注:"纺,纺丝为之,今之●也"。

释文:"●,刘音须。 一本作‘縳’。"

盖此注书"儒"为"●",传写者少见"●",遂误为"传"矣。

"儒言如此",承"金宝其口,木质其舌"而云,谓诸儒能立言如此。

或曰:"学无益也,如质何?"曰:"未之思矣。 夫有刀者砻诸,有玉者错诸,不砻不错,焉攸用?〔注〕砻、错,治玉名。 砻而错诸,质在其中矣。 否则辍。"

〔注〕长辍,犹言不为耳。

否,不也。

辍,止也。

此章各尽其性分而已。

〔疏〕"学无益也,如质何"者,谓材美者无恃于学,材下者学无所施也。

说苑建本云:"子路曰:‘南山有竹,弗揉自直,斩而射之,通于犀革,又何学为乎?’"论语云:"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王肃注云:"喻虽施功,犹不成也。"

皆学无益于质之喻。

此文当兼备此二义也。

"未之思矣",明世德堂五臣注本作"未之思也"。

宋咸云:"苟思矣,何无益焉?"按:谓或人之为此言,乃不思之过,非谓学而不思故无益也。

"有刀者砻诸"云云者,音义:"砻诸,卢红切。"

按:说文"砻,●也";又"厝,厉石也",引诗"佗山之石,可以为厝"。

经传皆以"错"为之音义。

"焉攸,于虔切。 下‘焉知’同。"

尔雅释言云:"攸,所也。"

司马云:"虽有良金以为刀,不砻则不能断割;虽有美玉,不错则不能成器。 如是则何所用矣?""砻而错诸,质在其中"者,谓材美者学则增其智,其下者亦以愈其愚。

质在其中云者,明有益于用,而无伤于质。

"否则辍",即"不砻不错,焉攸用"之义,重言之者,明学不可以须臾已。

注"砻、错,治玉名"。

按:治平本作"治之名",世德堂本作"石名也",皆误。

今依淳熙八年吴郡钱佃重刊元丰国子监本订正。

注"长辍,犹言不为耳"。

按:各本皆无此语,今依钱本补。

注"辍,止也"。

按:尔雅释诂:"辍,已也。"

已、止义同。

注"此章各尽其性分而已"。

按:"章"乃"言"之误,言各尽其性分而已,乃释"否则辍"之义。

司马云:"不学则尽其天质而止矣,不复能进益光大也。"

即李义之引伸。

螟●之子殪而逢,蜾蠃祝之曰:"类我,类我。"

久则肖之矣。

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

〔注〕肖,类也。

蜾蠃遇螟●而受化,久乃变成蜂尔。

七十子之类仲尼。

又速于是。

〔疏〕此章乃用诗义以明教诲之功之大也。

"螟●之子"云云者,音义:"螟●,上音冥,下音灵。 殪,于计切。 蜾蠃,上音果,下郎果切。 祝之,之又切。"

螟●,今毛诗、尔雅皆作"螟蛉"。

此作"●",盖鲁诗异文。

陈氏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云:"‘●’与‘蛉’同。 如‘蘦落’亦作‘零落’。"

按:说文●、蛉异字,亦异物。

●,螟●,桑虫也;蛉,蜻蛉也。

则螟●字以作"●"为正。

说文:"殪,死也。"

释名释丧制:"殪,翳也,就隐翳也。"

蜾,小篆作"●",说文:"●,●蠃、蒲卢,细要土蜂也。"

重文"蜾",从"果"。

又说文:"詶,诅也。"

经传通作"祝"。

又说文:"肖,骨肉相似也。"

诗小宛云:"螟蛉有子,蠃蜾负之,教诲尔子,式谷似之。"

法言此文,全本此诗为说。

"祝之"云云,即负之之谓;久而肖之,即似之之谓。

毛训负为持,郑笺以为,"负持而去,煦妪养之"。

马氏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据夏小正"正月鸡桴粥"传"桴,妪伏也",读负为伏,而通之于"孚",谓负之即孚育之,解最精当。

郑云"煦妪养之",实用妪伏之意,惟不云负即是伏,而增"持"、"去"字说之,于义转纡。

此文"祝之曰类我类我",即象其妪伏之事,取虫声以为形容耳。

式谷似之,毛传无文,郑以似之为似蜾蠃,谓"今有教诲汝之万民用善道者,亦似蒲卢,言将得而子也"。

近人说诗者,又以似当读为似续之"似",而训为嗣有,以似之为似尔子,谓嗣有汝之万民。

其辞支离,殊不可通。

法言此文则以蒲卢之孚育桑虫,使其肖己,为兴人当教诲其子,使其象贤。

古谓不肖为无似,此以肖释似,最为通义。

似之,谓似己也,之字即指教诲者自身而言。

朱子集传所谓"不惟独善其身,又当教其子使为善者",其义本此。

如此说诗不特上下四句事理同一,且与首章"明发不寐,有怀二人",下章"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均相贯通。

子云于诗多用鲁义,本篇"正考甫尝睎尹吉甫矣",吾子"夏屋之为帡幪",先知"周公东征,四国是王;召伯述职,蔽芾甘棠",孝至"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皆是。

疑此文云云,即本小宛鲁故。

古人以为细腰之属纯雄无雌,不能生子,谓之贞虫。

庄、列、淮南俱有其文。

纯雄无子,故必取他虫子养为己子,因而有祝变之说。

陆玑草木鸟兽虫鱼疏云:"蜾蠃取桑虫负之于木空中,或书简笔筒中,七日而化为其子。 里语曰:‘◆云:“象我象我。"

’”庄子天运司马彪注云:"取桑虫祝使似己。"

张华博物志物性篇亦云:"细腰无雌,蜂类也,取桑虫与阜螽子◆而成子。"

陈氏乔枞鲁诗遗说考云:"茂先引诗十月之交,用鲁诗文,则此亦鲁诗也。 自陶弘景本草注始云:‘细腰土蜂之作房者,自生子,如粟米大,捕草上青蜘蛛满房中,仍塞口,以拟其子大为粮。 其入芦管中者,亦取草上青虫。 ’因以前人说诗,言细腰之物无雌,教祝青虫变成己子者为谬。 其后掌禹锡本草注、严有翼艺苑雌黄、董彦辰闻辨新录、叶大庆考古质疑、范处义解颐新语、戴侗六书故、杨慎丹铅录、王廷相雅述篇均从陶说,而罗愿尔雅翼谓陶说实当物理,笺疏及子云之语疏矣。"

近人考订此事者,皆以目验所得,益信旧说之妄。

王氏夫之诗经稗疏云:"盖蜾蠃之负螟蛉,与蜜蜂采蜜以食子同。 物之初生,必待饲于母,胎生者乳,卵生者哺,细腰之属则储物以使其自食,计日食尽而能飞,一造化之巧也。 释诗者因下有‘似之’之文,遂依附虫声以取义。 盖虫非能知文言六义者,人之听之,髣佛相似耳。 彼蜾蠃者何尝知,何以谓之似?何者谓之我乎?物理不审而穿凿立说,释诗者之过,非诗之过也。"

孙氏繸答潘仿泉论螟蛉蜾蠃书云:"因所见而类推之,细腰之有子,是卵非化,了无疑义也。 人见虫入蜂出,遂疑为化生,又因其鸣声之似,而撰为祝辞。 以繸所见,其为是声者,乃结房如管不取虫之蜂,又鳞次结房取蟢子,与攫取螽斯埋地之蜂,其声相近而较低,古人倚其声以命名,若蜾蠃,若蠮螉,若蒲卢,皆类我之转也。 攫取桑虫之蜂不闻有鸣声,说者比类傅会,且以概天下之细腰尽有雄无雌,虽原本于庄、列,庸可信乎?"以上诸说,皆得之实验者,然亦非绝无异论。

李含光本草音义云:"◆变成子,近亦数有见者。"

朱氏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细腰者化,今目验知未尽然。 惟一种入竹管中,尝启其封,有青虫数枚,未见其子。 古语所云,或指此也。"

荣按:诗人托物比兴,以意取象,不须尽符事实,必执物理求之,斯乃高叟之固至。

法言此文,则亦姑据传说,以资罕譬。

夫虫之不能人言,恒情所晓,宁俟参以目验,始悟其妄?故知"类我"之云,但取托讽,无关博物,以此为病,岂复通方之论?然则船山所讥,子云固不受也。

文选刘伯伦酒德颂,李善注引此文作"螟蛉之子,蜾蠃祝之,曰:‘类我,类我。 ’久则肖之矣",无"殪而逢"三字。

又"祝之曰类我类我",御览九百四十五引作"祝曰类我"。

"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者,艺文志云:"七十子丧而大义乖。"

颜师古注云:"七十子,谓弟子达者七十二人,举其成数,故云七十。"

又儒林传云:"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

注云:"七十子,谓弟子达者七十七人也,称七十者,但言其成数也。"

按:孔子世家云"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而仲尼弟子列传云"受业身通七十有七人"。

今考弟子列传,自颜回至公西蒧,凡七十七人。

汉书地理志亦云:"弟子受业而通者,七十有七人。"

又今本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篇末云:"右件夫子七十二人,弟子皆升堂入室者。"

而弟子列传司马贞索隐云:"孔子家语亦有七十七人,惟文翁孔庙图作七十二人。"

臧氏庸拜经日记云:"是可证史记、汉书、家语皆七十七人。 孔子世家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当据弟子列传正之。 孟子曰‘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太史公曰‘学者多称七十子之徒’,此皆举成数言之耳。"

是也。

酒德颂注引此文作"速哉?二三子之化仲尼也"。

按:游、夏大贤,犹不过得圣人之一体,七十子学有浅深,材有高下,岂得尽肖仲尼?则作"二三子"者,于义为优。

二三子之肖仲尼,谓若冉牛、闵子、颜渊具体而微。

注"肖类"至"于是"。

按:酒德颂注引此文,李轨注云:"螟蠕,桑虫也。 蜾蠃,蜂虫也。 肖,类也。 蜂虫无子,取桑虫蔽而殪之,幽而养之,祝曰:‘类我!’久则化而成蜂虫矣。 速疾哉!二三子受学仲尼之化疾也。"

与今各本绝异,知弘范旧文为后人改窜多矣。

学以治之,思以精之,朋友以磨之,〔注〕切磋琢磨。

名誉以崇之,不倦以终之,可谓好学也已矣。

〔注〕上士闻此五者,勤而行之,不可谓不好也。

〔疏〕前文云:"砻而错诸,质在其中矣。"

砻、错,皆治也。

后文云:"学者所以修性也。"

修亦治也。

学记云:"学无当于五官,五官弗得不治。"

皆谓学以治之也。

学而不思则罔,故思以精之。

说文:"精,择也。"

本书寡见云:"精而精之,是在其中矣。"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故朋友以磨之。

磨亦治也。

学记云:"相观而善之谓摩。"

郑注云:"摩,相切磋也。"

陆德明释文:"本或作‘靡’。"

按:摩、靡皆"磨"之假。

说文作"●",石硙也。

引伸为研治之称。

不以人爵为贵,故名誉以崇之。

孟子云:"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生无所息,故不倦以终之。

按:此节论为学之本末,"学以治之",义虽可通,疑当作"学以始之",与"不倦以终之"文义尤相应也。

治、始形近易误,史记夏本纪"来始滑",索隐云:"古文尚书作‘在治忽’。"

可证。

一年视离经辨志"一",始学之事也;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不倦之德也。

始于学,终于不倦,所谓"念终始典于学",学者之能事毕矣。

注"上士"至"好也"。

按:老子云:"上士问道,勤而行之。"

"一"原本"志"字空缺,据礼记学记补。

孔子习周公者也,颜渊习孔子者也,羿、逄蒙分其弓,良舍其策,般投其斧而习诸,孰曰非也?或曰:"此名也,彼名也,处一焉而已矣。"

曰:"川有渎,山有岳,高而且大者,众人所能踰也。"

〔注〕言诸贤之有妙艺,犹百川之有四渎,众山之有五岳,而川可度,岳可登。

高而且大者,惟圣人之道,如天不可升也。

〔疏〕孔子袓述尧、舜,宪章文、武,而云习周公者,以孔子所习诗、书、礼、乐多周公之书也。

刘氏宝楠论语述而正义云:"周公成文、武之德,致治太平,制礼作乐,鲁是周公之后,故周礼尽在鲁。 夫子言‘舍鲁何适’,又屡言‘从周’,故缀周之礼。 其修春秋,绳之以文、武之道,成一王法,与周公制作之意同也。"

"颜渊习孔子"者,庄子田子方云:"颜渊问于仲尼曰:‘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夫子驰亦驰,夫子奔逸绝尘,而回瞠若乎后矣’。"

"羿、逄蒙分其弓"云云者,音义:"羿,五计切。 逄蒙,薄江切。"

按:说文:"羿,射师。"

经传省作"羿"。

逄蒙,汉书人表、艺文志、王褒传均作逢门,荀子王霸、正论诸篇、史记龟策传均作蜂门,庄子山木作蓬蒙,吕氏春秋具备作蜂蒙,惟孟子离娄作逄蒙,与此同。

世德堂本作逢蒙,俞氏樾平议云:"分字之义不可通,当读为‘焚’,正与下文‘良舍其策,般投其斧’一律。"

按:说文:"分,别也。"

别,分解也。

后汉书寇恂传"今日朕分之",章怀太子注云:"分,犹解也。"

说文:"弛,弓解弦也"一"。"

分、弛同训解,则分弓犹云弛弓矣。

左传哀公篇:"邮无恤御简子。"

杜预注云:"邮无恤,王良也。"

孔疏云:"古者,车驾四马,御之为难,故为六艺之一,于书传多称之。"

说文"舍,释也";"策,马棰也"。

音义:"般,音班。"

檀弓云:"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敛,般请以机封。"

郑注云"般若之族多技巧者",字亦作"班"。

孟子"公输子之巧",赵岐注云"公输子鲁班,鲁之巧人也",亦作"盘";墨子公输云"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是也。

王氏引之经义述闻云:"鲁公输般字若,与郑公子班字子如同义。 若犹如也。"

说文:"投,擿也。"

又:"斧,所以斫也。"

司马云:"三子皆以其术名于世,则其才必有过人者。 乡使舍其术而习圣人之道,乌有不可也?""处一焉而已"者,吴秘云:"或人谓有道之名,有艺之名,有名无二。"

"川有渎"云云者,释名释水云:"天下大水四,谓之四渎,江、河、淮、济是也。 渎,独也,各独出其所而入海也。"

说文:"岳,东岱,南靃,西华,北恒,中泰室,王者之所以巡狩所至。"

又说文:"踰,越也。"

"能踰",各本作"不能踰",此据音义妄改。

音义出"不能踰也",云:"俗本脱‘不’字,诸本皆有。"

今按李、宋、吴本皆无"不"字,观各注文可明。

俞云:"‘也’字古通作‘邪’。 荀子正名:‘其求物也,养生也,粥寿也。 ’杨注:‘也皆当为邪,问之辞。 ’今依此读之。 众人所能踰也,犹曰众人所能踰邪?虽无‘不’字,其旨亦同。 疑杨子原文本如此,其有‘不’字者,乃后人不达古语而臆加之。 音义所斥为俗本者,转是古本矣。"

按:俞说是也。

此破或说齐等周、孔于羿、逄蒙诸子,而设喻以明之。

作反诘语,自较正言尤峻。

言川之大者为渎,山之高者为岳,众人之名犹山川,圣人之名之高大犹岳渎,岳渎非山川所能并,圣人之名岂众人所能及耶?注"言诸贤"至"升也"。

按:此为李本无"不"字之证。

宋咸云:"观正文之意,当云高而且大者,众人所不能踰也,脱其‘不’字矣。 何以明之?或人问般、羿、周、孔之名如一,杨以川有渎、山有岳而对之,是谓般、羿之徒犹山川,周、孔之道犹岳渎,自然小大不同,高低有异矣。 故下篇亦云仲尼之道犹四渎也。 由是详之,杨之旨皆以岳渎比圣人明矣。 注不能辨,但依误文以为之解,反谓圣人之道如天不可升。 且正文安有如天之说哉?傥谓杨此文以岳渎为易踰,不足方圣人,则下文以仲尼比四渎为非矣。 杨岂首尾自相反如是耶?"俞云:"今按正文初无如天之说,李氏增益其义,诚非杨子雅意。 然宋著作谓其依误文为解,则非然也。 李云高而且大者惟圣人之道,如天不可升也,则其所据本作‘高而且大者,众人所不能踰也’,明矣。 使无‘不’字,何以有天不可升之说哉?推寻李意,直以论语有‘他人丘陵,仲尼日月’之说,疑岳渎未足拟圣人之高大,故必极之于天,然后见人之不能踰也。 以是言之,李本当有‘不’字,宋氏纠之,反为疏矣。"

按曲园此说,实为误解李注。

正惟李所据本无"不"字而读"也"如字,故不得不以岳渎为譬羿、逄蒙、良、般,虽高且大,犹复可度可登,而别以天不可升譬圣人之道,为子云言外之意。

假如本作"不可踰也",又何必更增此义?然则李本固无"不"字,但李未得其说耳。

"一"今本说文无"弦"字。

或问:"世言铸金,金可铸与?"〔注〕方术之家言能销五石,化为黄金,故有此问。

曰:"吾闻觌君子者,问铸人,不问铸金。"

或曰:"人可铸与?"曰:"孔子铸颜渊矣。"

〔注〕铸之令殆庶几。

或人踧尔曰:"旨哉!问铸金,得铸人。"

〔注〕踧尔,惊貌。

旨,美也。

喜于问财而得为人,富莫大焉,利莫重焉。

〔疏〕"世言铸金"云云者,说文:"铸,销金也。"

史记封襌书云:"是时,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 少君言上曰:‘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砂可化为黄金。 ’"又云:"栾大言:‘臣之师曰黄金可成。 ’"汉书刘向传云:"上复兴神僊方术之事,而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书言神僊使鬼物为金之术。"

又淮南王安传云:"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 又有中篇八卷,言神僊黄白之术。"

关尹子四符云:"譬如金之为物,可令异金铸之为一金。"

是世有铸金之说。

音义:"铸与,音余,下同。"

按:世德堂本凡音余之"与"皆作"欤"。

"吾闻觌君子者"云云者,说文:"儥,见也。"

经传皆作"觌"。

尔雅释诂云:"觌,见也。"

吴云:"杨子以或者非问之问,故答以铸人。"

按:本书君子云:"或问仙之实。 曰:‘无以为也。 有与无。 非问也。 同也者,忠孝之问也。 ’"与此义同。

"孔子铸颜渊"者,司马云:"借令颜渊不学,亦常人耳。 遇孔子而教之。 乃庶几于圣人。 化它物为黄金,何以异此?""或人踧尔"云云者,音义:"踧尔,子六切。"

按:说文:"●,惄然也。"

经传通用"踧"。

注"方术之家言能销五石,化为黄金"。

音义:"五石,俗本作‘玉石’,误。"

按:抱朴子登涉云:"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

注"铸之令殆庶几"。

按:系辞云:"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注"踧尔,惊貌"。

按:论语"君在,踧踖如也",马融注云:"踧踖,恭敬貌也。"

注"旨,美也"。

按:说文:"旨,美也。 从甘,匕声。"

学者,所以修性也。

视、听、言、貌、思,性所有也。

学则正,否则邪。

〔疏〕此章与善恶混之说相为表里,乃子云论性之独见,法言要义之所在也。

"修",世德堂本作"修",下皆同。

广雅释诂云:"修,治也。"

书洪范云:"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

按本书修身云:"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是修性者,长善去恶之谓。

学则正,所谓修其善为善人;否则邪,所谓修其恶为恶人也。

子云论学,推尊孟子,以为知不异于孔子。

而其论性,则不取性善之说,乃与孟子所斥"或说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者相似,故程子以子云为不识性。

而近儒为孟子之学者,又推阐荀、杨论性之旨,以为二子之言似异而实同。

戴氏震孟子字义疏证云:"荀、杨所谓性者,古今同谓之性,即后儒所谓气质之性,但不当遗义理而以为恶耳!在孟子时,则公都子引‘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 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 言不同,而所指之性同。 荀子见于圣人生而神明者,不可概之人人,其下皆学而后善,顺其自然则流于恶,故以恶加之。 论似偏,与有性不善合。 然谓礼义为圣心,是圣人之性独善,实兼公都子两引‘或曰’之说。 杨子见于长善则为善人,长恶则为恶人,故曰‘人之性也善恶混’,又曰‘学则正,否则邪’。 与荀子论断似参差而匪异。"

愚谓东原此论,实为误解子云。

子云但言性善恶混。

不言性恶。

而此文所云"学则正,否则邪"者,乃谓性必修而后能长善而去恶,非谓性本恶,而不学则不善也。

盖子云之意以为人性之中有理有欲,理胜欲则为善,欲胜理则为恶,理欲之消长,则视人之所以修之何如,存理以遏欲,是为修其善,穷欲以灭理,是为修其恶。

而性于何见?则见之于心知、百体之运行,是为视、听、言、貌、思。

修性之效于何求?则求之于博文约礼之事,是为学。

学记云:"学无当于五官,五官弗得不治。"

朱氏彬礼记训纂引戴隐云:"学何有于五官?然视、听、言、貌、思非学则不得其正。"

此为善解子云之言。

太玄玄线云:"维天肇降生民,使其貌动、口言、目视、耳听、心思有法则成,无法则不成。"

此云学则正,否则邪,即有法、无法之谓。

然则子云固谓此五事者,性之见端,学则得其正而免于邪,不学则反是,而未尝以发此五事者之本体为邪,必以学之力矫之而后正。

与荀子之以人性之本然为恶,而善乃全由于后起之人为者,其立论之根本绝不相同也。

孔子以克己复礼为仁,而语其目则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子云释克己之义曰:"胜己之私之谓克。"

见本书问神。

朱子论语集注云:"克,胜也。 己,谓身之私欲也。 私胜,则动容周旋无不中礼,而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

即用子云语。

己不能无私,由于性不能无欲。

欲不必恶,而纵欲即恶。

纵欲之念亦与生俱来,验之于日用之视、听、言、貌、思而其端立见,故必有以节之,使五事皆得其正,而后性乃有善而无恶,是之谓克己,是之谓修性。

礼在于是即学在于是。

然则子云之论性,与孔子无所不合,而不得谓其遗义理而以为恶也,亦明矣。

盖孔门论性,无不兼理、欲而言,即无不以存理遏欲为治性之要,未有离耳、目、鼻、口、心知、百体以为性者,故亦未有舍容貌、颜色、辞气以为学者。

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 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又云:"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

此于子云之言若合符节,而以之为不识性,则其所谓性者,非儒者之所谓性也。

阮氏元性命古训云:"性字从心,即血气、心知也。 有血气无心知,非性也;有心知无血气,亦非性也。 血气、心知皆天所命,人所受也。 人既有血气、心知之性,即有九德、五典、五礼、七情、十义。 故圣人作礼乐以节之,修道以教之,因其动作,以礼义为威仪。 威仪所以定命。 定如诗“天保定尔,亦孔之固"之"定"。

能者勤于礼乐威仪,以就弥性之福禄;不能者惰于礼乐威仪,以取弃命之祸乱。

是以周以前圣经古训皆言勤威仪以保定性命,未闻如李习之之说,以寂明通照复性也。”

文达此论,曲鬯旁通,深协经义。

知此,则可见子云之学之醇乎醇,而不疑其择焉而不精矣。

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

〔注〕桐,洞也。

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制命于师也。

再言之者,叹为人师,制人善恶之命,不可不明慎也。

务学不如务求师。

〔注〕求师者,就有道而正焉。

师者,人之模范也。

模不模,范不范,为不少矣。

〔注〕伤夫欲为而不得其道者多矣。

〔疏〕"师哉!师哉!桐子之命"者,音义:"桐子,音通,与侗同,亦音同,未成人也。 汉书曰:‘毋桐好逸。 ’"按:读桐为侗,义固可通,然侗子连文,殊无所据,实即僮子耳。

说文:"僮,未冠也。"

广雅释言:"僮,稚也。"

国语鲁语:"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邪?"韦昭注云:"僮,僮蒙不达也。"

经传通用"童"。

孟子:"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赵岐章指云:"故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 ’不慎则有患矣。"

孙奭音义云:"桐子与童字同。"

周氏广业章指考证云:"古本旁注‘桐’读为‘僮’。"

蒋氏仁荣音义考证云:"郝敬读书通云:‘童通作桐。 ’安世歌‘桐生’之桐,幼稚也;杨子学行篇‘桐子’,并与童、侗同。"

按:人稚曰僮,木小曰桐。

说文"荣,桐木也";"桐,荣也";"荣,从木,荧省声"。

荧者,屋下镫烛之光。

镫烛之光,则小光也。

故凡从荧省得声之字,多有小义。

謍,小声也;●,小瓜也;荥,绝小水也;嫈,小心态也。

此皆以声兼义,与荣同例。

汉书本传颜注云:"荣谓草本之英。"

管子禁藏房玄龄注云:"英谓草木之初生也。"

桐、荣互训,知桐木即小木。

至梧桐之桐,则所谓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者,非"荣,桐木"之本训。

经义述闻云:"桐之言,童也,小木之名也。 淮南兵略训:‘夫以巨斧击桐薪,不待利时良日而后破之。 ’桐薪对巨斧,盖言其小者也。 然则此以桐为僮者,声、义皆近也。"

说苑建本云:"人之幼稚童蒙之时,非求师正本无以立身全性。"

按:此文所谓"命",即立身全性之意。

"务学不如务求师"者,荀子劝学云:"学莫便乎近其人。 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

杨倞注云:"谓贤师也。"

御览四百四引桓谭新论云:"谚言:‘三岁学,不如一岁择师。 ’""师者,人之模范"云云者,说文:"模,法也。"

又:"笵,法也。"

经传通作"范"。

司马云:"师者,先正己而后能正人。"

注"桐,洞也。 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

俞云:"按:桐者,‘侗’之假字。 法言序云:‘天降生民,倥侗颛蒙。 ’即此桐子之‘桐’。 李注曰:‘桐,洞也。 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 ’夫洞有通达之义,故淮南子原道篇‘遂兮洞兮’,高诱注曰:‘洞,达也。 ’此乃云‘洞然未有所知’,义不可通。 疑注文‘洞’字即‘侗’字之误。 庄子山木篇‘侗乎其无识’,正李注所本矣。"

按:俞说深得李意,音义云"桐子"与"侗"同,即引伸注义耳。

一哄之市,不胜异意焉;〔注〕卖者欲贵,买者欲贱,非异如何?一卷之书,不胜异说焉。

一哄之市,必立之平;一卷之书"一",必立之师。

〔注〕市无平必失贵贱之正,书无师必谬典、谟之旨。

〔疏〕"一哄之市,不胜异意"者,音义:"一哄,下降切。"

按:与"巷"同字。

孟子:"邹与鲁哄。"

音义引张镒云:"哄,胡弄切,斗声;从门下共者,下降切,义与巷同。 此字从斗,与门不同,是巷字古或作门下共,而俗书哄字亦变斗为门。 广韵:‘哄,斗也。 俗作哄。 ’故不识哄为古巷字者。 遂误认为哄矣。"

此文宋咸注云:"哄,斗也。 言市声如斗而哄然。"

按: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李注引法言,作"一巷之市",是"一哄"之非"一哄"甚明。

吴云"一哄犹一巷也",得之。

古者市皆别为区域,不与人家杂处,市有垣,有门,有楼,其中有巷。

市垣谓之阛,市门谓之阓,市楼谓之旗亭,而市巷亦谓之阛。

左太冲蜀都赋刘渊林注云"阛,市巷也",是也。

一巷之市与一卷之书相比为义,一卷之书,书之至少者;一巷之市,市之至小者。

今文人承用多作"一哄",乃袭宋咸之谬。

音义:"不胜,音升。"

"异意",选注引作"异价"。

"一卷之书不胜异说"者,艺文志云:"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书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 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

儒林传云:"一经说至百余万言。"

按:"异说",选注引作"异意"。

"一哄之市、必立之平"者,音义:"之平,皮命切。 郑司农云:‘质剂,月平价也。 ’"按:淮南子时则"是故上帝以为物平",高注云:"平,正。 读评议之评。"

广韵:"评,皮命切,平言又音平。"

司农说见周礼小宰、司市、质人诸职注。

汉书景武功臣表云:"梁期侯当千,太始四年,坐卖马一匹,贾钱十五万,过平,臧五百以上,免。"

是汉时物价皆官为制定,谓之平,过平为赃。

每月更定,故谓之月平。

孔氏广森礼学卮言云"盖市价以时贵贱,故每月更平之",是也。

"一卷之书,必立之师"者,汉时经传皆置傅士。

刘歆传:"歆移书让太常博士云:‘至孝文皇帝,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 ’"赵岐孟子题辞云:"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 后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百官公卿表云:"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儒林传赞云:"初,书惟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 至孝宣世,复立大、小夏侯尚书,大、小戴礼,施、孟、梁丘易,谷梁春秋。 至元帝世,复立京氏易。 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

注"卖者"至"如何"。

按:注专以贵贱为言,似所据本亦作"异价",与选注所引本同。

"非异如何"者,非异而何也。

"如"、"而"字古通。

"一""书"字原本讹作"师",据四部丛刊影宋治平本法言改。

习乎习!〔注〕叹所玩也。

以习非之胜是也,况习是之胜非乎?于戏!学者审其是而已矣。

或曰:"焉知是而习之?"曰:"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

〔注〕大小之相形,高下之相倾。

〔疏〕逸周书常训云:"民生而有习有常,以习为常,以常为慎。"

按:慎、顺古通。

大戴礼保傅云:"孔子曰:‘少成若性,习贯之为常。 ’""习乎习"者,甚叹之词。

论语云:"孝乎惟孝。"

包咸注云:"孝乎惟孝者,美大孝之辞。"

古书多有此句例,详阎氏若璩古文尚书疏证。

"以习非之胜是也",治平本无"也"字,依集注补。

音义:"于戏,上音乌;下音呼,又虚宜切。"

匡谬正俗云:"乌呼,叹辞也。 古文尚书悉为‘于戏’字。"

"学者审其是而已矣"者,说文:"寀,悉也。 知寀,谛也。 篆文审从番"一"。"

经传皆作"审"焉。

"知是而习之"者,庄子齐物论云:"物无是非"二"。"

又云:"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此是非之难审也。

"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云云者,方言云:"小,江、淮、陈、蔡之间谓之蔑。"

郭璞注云:"蔑,小貌也。"

司马云:"人苟尽心于圣人之道,则众说之不足学易知矣。"

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此之所是,或彼之所非,惟折中于圣人而是非立见。

本书吾子云:"或曰:‘人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使正之?’曰:‘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云:"圣人之所命,天下以为正。 正朝夕者视北辰,正嫌疑者视圣人。"

并与此文同义。

御览六百十三引邹子曰:"见日月而知众星之照微也,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少观也。"

按:邹子乃晋邹湛。

此湛书用法言语耳。

"一""审",说文作"寀"。

"二""是非",庄子齐物论作"非是"。

学之为王者事,其已久矣。

尧、舜、禹、汤、文、武汲汲,仲尼皇皇,其已久矣。

〔疏〕顾氏炎武日知录云:"三代之世,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治国平天下之事。 孔子之于弟子也,四代之礼乐以告颜渊,五至、三无以告子夏,而又曰‘雍也,可使南面’。 然则内而圣,外而王,无异道矣。 其系易也,曰:‘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 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故曰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

按:即学为王者事之义。

广雅释训云:"彶彶、惶惶,●也。"

王氏念孙疏证云:"问丧云:‘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 ’汲与彶通。 问丧云:‘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 ’皇与惶通。"

按:重言形况,以声为义,无正字也。

司马云:"仲尼虽不王,乃所学则王也。"

朱子语类云:"学之为王者事,不与上文属,只是言人君不可不学底道理。 所以下文云‘尧、舜、禹、汤、文、武汲汲,仲尼皇皇’,以数圣人之盛德,犹且如此。 问:‘仲尼皇皇如何?’曰:‘夫子虽无王者之位,而有王者之德,故作一处称扬。 ’"按:学之为王者事,谓古人为学,皆所以学为君,非仅谓人君不可不学。

尧、舜、禹、汤、文、武学而得志,则大行其道;孔子学而不得志,则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

其为王者之事,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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