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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五
吴汉吴汉,〔一〕字子顏,南阳人。
〔二〕韩鸿为使者,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为言:「吴子顏,奇士也,可与计事。
」〔三〕书钞卷七三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语自达,邓禹及诸將多所荐举。
〔四〕再三召见,〔五〕其后勤勤不离公门,上亦以其南阳人,渐亲之。
〔六〕御览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郸,诛王郎,召邓禹宿,夜语曰:「吾欲北发幽州突骑,〔七〕诸將谁可使者?」禹曰:「吴汉可。
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八〕称道之。
禹数与语,其人勇鷙有智谋\,诸將鲜能及者。
」上於是以汉为大將军。
汉遂斩幽州牧苗曾,上以禹为知人。
御览卷四四二
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九〕汉躬被甲持戟,告令诸部將曰:「闻鼓声皆大呼俱进,后至者斩。
」遂鼓而进,贼\兵大破。
〔一0〕御览卷三五二
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
〔一一〕范曄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於平原。
〔一二〕明年春,贼\率五万余人夜攻汉营,军中惊乱,汉坚臥不动。
〔一三〕御览卷三九三
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將兵下江关,〔一四〕至南郡,据浮桥於江水,〔一五〕吴汉锯绝横桥,大破之。
初学记卷七
吴汉进逼成都,阻江北为营,使副將武威將军刘禹將万余人屯於江南。
〔一六〕范曄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伐蜀,分营於水南水北,〔一七〕北营战不利,乃衔枚引兵往合水南营,大破公孙述。
御览卷三五七
吴汉兵守成都,公孙述將延岑遣奇兵出吴汉兵后,袭击破汉,汉墮水,缘马尾得出。
〔一八〕御览卷八九四
吴汉平成都,乘筏从江下巴郡,盗贼\解散。
〔一九〕书钞卷一三八
吴汉性忠厚,篤於事上,〔二0〕自初从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则侧足屏息,上安然后退舍。
兵有不利,军营不完,〔二三〕汉常独缮檠其弓戟,〔二四〕阅其兵马,激扬吏士。
上时令人视吴公何为,还言方作战攻具,上常曰:〔二五〕「吴公差强人意,〔二六〕隱若一敌国矣。
」〔二七〕封汉广平侯。
〔二八〕御览卷四一八
吴汉当出师,朝受詔,夕即引道,初无办严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职,以功名终。
〔三0〕类聚卷五九
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
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
〔三一〕御览卷四二九
吴汉爵位奉赐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
〔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坟,不作祠堂,恭俭如此。
疾篤,〔三五〕车驾亲临,问所欲言。
对曰:「臣愚无所识知,唯愿慎无赦而已。
」病薨,奏謚曰:「有司议宜以为武。
」〔三六〕詔特赐曰忠侯。
〔三七〕无后,国除。
〔三八〕类聚卷四0序曰:自古异代之忠,其详不可得闻也。
已近观大汉高祖、世祖受命之会,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乡举里选所能拔也。
吴汉起乡亭,由逆旅假阶韩鸿,发筴彭宠,然后遇乎圣王,把旄杖鉞,佐平诸夏,东征海嵎,北临塞漠,西踰陇山,南平巴、蜀,遂斩公孙述、延岑、刘永、董宪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窃号帝王,章章可数者。
熛起糜沸之徒,其所洒扫眾矣。
天下既定,將帅论功,吴公为大。
览其战剋行事,无知名,无勇功,令合於孙、吴。
何者?建武之行师,计出於主心,胜决庙堂,將帅咸承璽书,倚威灵,以治剋乱,以智取愚,其势然也。
及汉持盈守位,劳谦小心,惧以终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一〕「吴汉」,范曄后汉书卷一八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嶠后汉书卷一。
「吴」字书钞卷七三引时省,今补入。
〔二〕「南阳人」,原无此句,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三〕「可与计事」,此条陈禹謨刻本书钞卷七三引作「汉字子顏,更始立,使使者韩鸿徇河北。
或谓鸿曰:「吴子顏,奇士也,可与计事。
」鸿召见汉,甚悦之」。
唐类函卷五七引同。
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謨刻本书钞辑录。
〔四〕「多所荐举」,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作「多举汉者」。
〔五〕「再三召见」,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渐亲之」,此条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略於此。
〔七〕「吾」,原无此字,御览卷六三一引有,今据增补。
「发」,聚珍本作「伐」,误。
御览卷六三一引作「发」,尚不误。
范曄后汉书吴汉传云:「光武將发幽州兵,夜召邓禹,问可使行者。
」
〔八〕「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六三一引,今据增补。
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无「吴」字,又「苏弘」二字下有一「弘」字,余同。
〔九〕「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事在建武三年,见范曄后汉书光武帝纪和吴汉传。
〔一0〕「破」,聚珍本作「败」。
〔一一〕「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范曄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四年,「又率陈俊及前將军王梁,击破五校贼\於临平,追至东郡箕山,大破之。
北击清河长直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
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长直」并作「长垣」。
按长垣,县名,在河南,不得言北击,而范书作长直,当是贼\号,或因地以为名。
」可知东观汉记载汉攻清河、平原事。
此条即综合李贤注与范书而成。
〔一二〕「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於平原」,事在建武五年,见范曄后汉书光武帝纪、通鑑卷四一。
聚珍本注云:「此建武二年事。
」误。
范曄后汉书吴汉传载於建武四年,亦不確。
〔一三〕「汉」,原脱,依文义应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四〕「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將兵下江关」,事在建武十一年。
「下江关」三字原误作「下江开」,聚珍本作「下江关」,玉海卷一七二引同,今据校正。
〔一五〕「水」,玉海卷一七二、记纂渊海卷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上」。
〔一六〕「使副將武威將军刘禹將万余人屯於江南」,范曄后汉书吴汉传云:汉攻拔广都,「遂自將步骑二万余人进逼成都,去城十余里,阻江北为营,作浮桥,使副將武威將军刘尚將万余人屯於江南,相去二十余里」。
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
」是东观汉记载汉与禹分屯江南北事。
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一七〕「分营於水南水北」,与上条为同一事。
〔一八〕「缘马尾得出」,此条事类赋卷二一亦引,文句稍异。
姚本作「吴汉伐蜀,战败墮水,缘马尾得出」。
类聚卷九三引与姚本同。
〔一九〕「盗贼\解散」,此条陈禹謨刻本书钞卷一三八引作「吴汉平成都,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下注「补」字,即谓已用他书改补,已非书钞原貌。
而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謨刻本书钞辑录。
按范曄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十八年,蜀郡守將史歆反於成都,……而宕渠杨伟、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