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句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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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句集注 朱熹

《大学章句集注》全文

本书是宋代哲学家、思想家朱熹对《大学章句》的注释,它是朱熹用力最勤的著作。

附:

《四书集注》是朱熹的代表著作之一,也是四书上升为儒家经典的地位以后,诸多注解中最有权威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原籍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县,从他父辈起,居住福建南剑今福建南平。

生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卒于南宋宁宗庆元六年公元1200年。

他一生只作过9年官,大部分时间在福建讲学。

晚年由于反对当权派韩伦胄,被诬为“伪学”领袖,受到贬斥。

南宋末理宗尊崇道学,朱熹恢复名誉。

元明清历代皆尊程朱理学,理学成为官学,成为后期儒学的主流学派。

朱熹学问渊博,著述很多,重要的有《四书集注》、《周易本义》、《通鉴纲目》、《楚辞集注》、《韩文考异》等。

后人把他的遗文编辑为《朱文公集》,把他的语录编为《朱子语类》。

清康熙皇帝命李光地编出《朱子全书》,是《文集》和《语类》的选集。

《四书集注》包括《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

它是朱熹用力最勤的著作;临终前一天还在修改《大学章句》。

唐以前,儒学以五经为经典,《论语》和《孟子》尚未正式列为经书;《大学》和《中庸》是《礼记》中的两篇,未有特殊的地位。

语孟学庸并重始于北宋,而四书之正式结集则成于朱熹。

其后社会重四书过于五经,科举考试以四书为主要科目。

在《大学章句》和《中庸章句》的序中,朱熹说明他重视四书的用意,说由于汉唐以来儒家经学只注意“记诵词章”,道、释异端“虚无寂灭之教”流传,以至儒学道统到孟子之后不得其传;二程、朱熹提出四书,正是要“接乎孟子之传”。

朱熹认为《大学》是“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学者必由此入门,才能达于圣学。

他作《大学格物补传》,强调“即物而穷其理”,“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用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他认为《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阐明先圣之道,提挚纲维,开示蕴奥,没有一本书如《中庸》这样明白而详尽。

至于《论语》、《孟子》,朱熹引程子的话,说:“学者当以《论语》、《孟子》为本。

《论语》、《孟子》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明矣。”

朱熹推崇孟子,认为孟子大贤,亚圣之次。

从此孔孟并称。

朱熹在《论语集注》中说:“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指出了道学家追求的境界。

《四书集注》版本很多,现在容易找到的有《四书五经》宋元人注中国书店1984年影印、《四书章句集往》《新编诸子集成》第一辑,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

重点读《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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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句序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

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

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

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闲,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

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

三代之隆,其法寖备,然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

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

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

夫以学校之设,其广如此,教之之术,其次第节目之详又如此,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

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

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

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而不得君师之位以行其政教,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

若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固小学之支流余裔,而此篇者,则因小学之成功,以着大学之明法,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

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

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 自是以来,俗儒记诵词章之习,其功倍于小学而无用;异端虚无寂灭之教,其高过于大学而无实。

其它权谋术数,一切以就功名之说,与夫百家众技之流,所以惑世诬民、充塞仁义者,又纷然杂出乎其闲。

使其君子不幸而不得闻大道之要,其小人不幸而不得蒙至治之泽,晦盲否塞,反复沈痼,以及五季之衰,而坏乱极矣!

天运循环,无往不复。

宋德隆盛,治教休明。

于是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

实始尊信此篇而表章之,既又为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然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粲然复明于世。

虽以熹之不敏,亦幸私淑而与有闻焉。

顾其为书犹颇放失,是以忘其固陋,采而辑之,闲亦窃附己意,补其阙略,以俟后之君子。

极知僭踰,无所逃罪,然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则未必无小补云。

大学章句大,旧音泰,今读如字。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

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

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程子曰:“亲,当作新。”

大学者,大人之学也。

明,明之也。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

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

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

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

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

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

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后,与后同,后放此。

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

知之,则志有定向。

静,谓心不妄动。

安,谓所处而安。

虑,谓处事精详。

得,谓得其所止。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明德为本,新民为末。

知止为始,能得为终。

本始所先,末终所后。

此结上文两节之意。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治,平声,后放此。

明明德于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

心者,身之所主也。

诚,实也。

意者,心之所发也。

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

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格,至也。

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此八者,大学之条目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治,去声,后放此。

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

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

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

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

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

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

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壹是,一切也。

正心以上,皆所以修身也。

齐家以下,则举此而措之耳。

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本,谓身也。

所厚,谓家也。

此两节结上文两节之意。

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

凡二百五字。

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

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

凡千五百四十六字。

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

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

康诰曰:“克明德。”

康诰,周书。

克,能也。

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大,读作泰。

諟,古是字。

大甲,商书。

顾,谓常目在之也。

諟,犹此也,或曰审也。

天之明命,即天之所以与我,而我之所以为德者也。

常目在之,则无时不明矣。

帝典曰:“克明峻德。”

峻,书作俊。

帝典,尧典,虞书。

峻,大也。

皆自明也。

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

右传之首章。

释明明德。

此通下三章至“止于信”,旧本误在“没世不忘”之下。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盘,沐浴之盘也。

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

苟,诚也。

汤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恶,如沐浴其身以去垢。

故铭其盘,言诚能一日有以涤其旧染之污而自新,则当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间断也。

康诰曰:“作新民。”

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其自新之民也。

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诗大雅文王之篇。

言周国虽旧,至于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自新新民,皆欲止于至善也。

右传之二章。

释新民。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诗商颂玄鸟之篇。

邦畿,王者之都也。

止,居也,言物各有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

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缗,诗作绵。

诗小雅绵蛮之篇。

缗蛮,鸟声。

丘隅,岑蔚之处。

子曰以下,孔子说诗之辞。

言人当知所当止之处也。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于缉之于,音乌。

诗文王之篇。

穆穆,深远之意。

于,叹美辞。

缉,继续也。

熙,光明也。

敬止,言其无不敬而安所止也。

引此而言圣人之止,无非至善。

五者乃其目之大者也。

学者于此,究其精微之蕴,而又推类以尽其余,则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所止而无疑矣。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

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僩兮,赫兮喧兮。

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澳,于六反。

菉,诗作绿。

猗,协韵音阿。

僩,下版反。

喧,诗作咺,諠,诗作谖;并况晚反。

恂,郑氏读作峻。

诗卫风淇澳之篇。

淇,水名。

澳,隈也。

猗猗,美盛貌。

兴也。

斐,文貌。

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

磋以鑢钖,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

治骨角者,既切而复磋之。

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

皆言其治之有绪,而益致其精也。

瑟,严密之貌。

僩,武毅之貌。

赫喧,宣着盛大之貌。

諠,忘也。

道,言也。

学,谓讲习讨论之事,自修者,省察克治之功。

恂栗,战惧也。

威,可畏也。

仪,可象也。

引诗而释之,以明明明德者之止于至善。

道学自修,言其所以得之之由。

恂栗、威仪,言其德容表里之盛。

卒乃指其实而叹美之也。

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于戏,音呜呼。

乐,音洛。

诗周颂烈文之篇。

于戏,叹辞。

前王,谓文、武也。

君子,谓其后贤后王。

小人,谓后民也。

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

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

释止于至善。

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

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犹人,不异于人也。

情,实也。

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

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

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右传之四章。

释本末。

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程子曰:“衍文也。”

此谓知之至也。

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

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

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恶、好上字,皆去声。

谦读为慊,苦劫反。

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

毋者,禁止之辞。

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

谦,快也,足也。

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

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

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

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着其善。

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

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闲,音闲。

厌,郑氏读为黡。

闲居,独处也。

厌然,消沮闭藏之貌。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搑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

然欲揜其恶而卒不可揜,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引此以明上文之意。

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揜如此。

可畏之甚也。

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胖,步丹反。

胖,安舒也。

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者然也。

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

释诚意。

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

又曰:“知至而后意诚。”

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

然或己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己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

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

忿,弗粉反。

懥,敕值反。

好、乐,并去声。

忿懥,怒也。

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

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传之七章。

释正心修身。

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

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

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

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

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辟,读为僻。

恶而之恶、敖、好,并去声。

鲜,上声。

人,谓众人。

之,犹于也。

辟,犹偏也。

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审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

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

谚,音彦。

硕,协韵,时若反。

谚,俗语也。

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

释修身齐家。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

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弟,去声。

长,上声。

身修,则家可教矣;孝、弟、慈,所以修身而教于家者也;然而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此。

此所以家齐于上,而教成于下也。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

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中,去声。

此引书而释之,又明立教之本不假强为,在识其端而推广之耳。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

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

偾,音奋。

一人,谓君也。

机,发动所由也。

偾,覆败也。

此言教成于国之效。

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

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

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

好,去声。

此又承上文一人定国而言。

有善于己,然后可以责人之善;无恶于己,然后可以正人之恶。

皆推己以及人,所谓恕也,不如是,则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矣。

喻,晓也。

故治国在齐其家。

通结上文。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

夭,平声。

蓁,音臻。

诗周南桃夭之篇。

夭夭,少好貌。

蓁蓁,美盛貌。

兴也。

之子,犹言是子,此指女子之嫁者而言也。

妇人谓嫁曰归。

宜,犹善也。

诗云:“宜兄宜弟。”

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诗小雅蓼萧篇。

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

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

诗曹风鸣鸠篇。

忒,差也。

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此三引诗,皆以咏叹上文之事,而又结之如此。

其味深长,最宜潜玩。

右传之九章。

释齐家治国。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长,上声。

弟,去声。

倍,与背同。

絜,胡结反。

老老,所谓老吾老也。

兴,谓有所感发而兴起也。

孤者,幼而无父之称。

絜,度也。

矩,所以为方也。

言此三者,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家齐而国治也。

亦可以见人心之所同,而不可使有一夫之不获矣。

是以君子必当因其所同,推以度物,使彼我之间各得分愿,则上下四旁均齐方正,而天下平矣。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恶、先,并去声。

此覆解上文絜矩二字之义。

如不欲上之无礼于我,则必以此度下之心,而亦不敢以此无礼使之。

不欲下之不忠于我,则必以此度上之心,而亦不敢以此不忠事之。

至于前后左右,无不皆然,则身之所处,上下、四旁、长短、广狭,彼此如一,而无不方矣。

彼同有是心而兴起焉者,又岂有一夫之不获哉。

所操者约,而所及者广,此平天下之要道也。

故章内之意,皆自此而推之。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乐,音洛。

只,音纸。

好、恶,并去声,下并同。

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

只,语助辞。

言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

节,读为截。

辟,读为僻。

僇,与戮同。

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节,截然高大貌。

师尹,周太师尹氏也。

具,俱也。

辟,偏也。

言在上者人所瞻仰,不可不谨。

若不能絜矩而好恶殉于一己之偏,则身弒国亡,为天下之大戮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

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丧,去声。

仪,诗作宜。

峻,诗作骏。

易,去声。

诗文王篇。

师,众也。

配,对也。

配上帝,言其为天下君,而对乎上帝也。

监,视也。

峻,大也。

不易,言难保也。

道,言也。

引诗而言此,以结上文两节之意。

有天下者,能存此心而不失,则所以絜矩而与民同欲者,自不能已矣。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

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先慎乎德,承上文不可不慎而言。

德,即所谓明德。

有人,谓得众。

有土,谓得国。

有国则不患无财用矣。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本上文而言。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人君以德为外,以财为内,则是争斗其民,而施之以劫夺之教也。

盖财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专之,则民亦起而争夺矣。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外本内末故财聚,争民施夺故民散,反是则有德而有人矣。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悖,布内反。

悖,逆也。

此以言之出入,明货之出入也。

自先慎乎德以下至此,又因财货以明能絜矩与不能者之得失也。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道,言也。

因上文引文王诗之意而申言之,其丁宁反复之意益深切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楚书,楚语。

言不宝金玉而宝善人也。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

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

仁,爱也。

事见檀弓。

此两节又明不外本而内末之意。

秦誓曰:“若有一?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

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古贺反,书作介。

断,丁乱反。

媢,音冒。

秦誓,周书。

断断,诚一之貌。

彦,美士也。

圣,通明也。

尚,庶几也。

媢,忌也。

违,拂戾也。

殆,危也。

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

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迸,读为屏,古字通用。

迸,犹逐也。

言有此媢疾之人,妨贤而病国,则仁人必深恶而痛绝之。

以其至公无私,故能得好恶之正如此也。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

命,郑氏云“当作慢。”

程子云:“当作怠。”

未详孰是。

远,去声。

若此者,知所爱恶矣,而未能尽爱恶之道,盖君子而未仁者也。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

菑,古灾字。

夫,音扶。

拂,逆也。

好善而恶恶,人之性也;至于拂人之性,则不仁之甚者也。

自秦誓至此,又皆以申言好恶公私之极,以明上文所引南山有台、节南山之意。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君子,以位言之。

道,谓居其位而修己治人之术。

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

骄者矜高,泰者侈肆。

此因上所引文王、康诰之意而言。

章内三言得失,而语益加切,盖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几决矣。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恒,胡登反。

吕氏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矣;朝无幸位,则食者寡矣;不夺农时,则为之疾矣;量入为出,则用之舒矣。

愚按:此因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乎务本而节b,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

自此以至终篇,皆一意也。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发,犹起也。

仁者散财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货。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上好仁以爱其下,则下好义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终,而府库之财无悖出之患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畜,许六反。

乘、敛,并去声。

孟献子,鲁之贤大夫仲孙蔑也。

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

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

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

君子宁亡己之财,而不忍伤民之力;故宁有盗臣,而不畜聚敛之臣。

此谓以下,释献子之言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

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

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长,上声。

“彼为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

自,由也,言由小人导之也。

此一节,深明以利为利之害,而重言以结之,其丁宁之意切矣。

右传之十章。

释治国平天下。

此章之义,务在与民同好恶而不专其利,皆推广絜矩之意也。

能如是,则亲贤乐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功夫。

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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