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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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杜预、孔颖达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及,与也。 "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因朝于庙。

今公以疾阙,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

《春秋》十二公以疾不视朔,非一也,义无所取,故特举此以表行事。

因明公之实有疾,非诈齐。

[疏]注"诸侯"至"诈齐"。

○正义曰: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受而藏之于祖庙,每月之朔,以特羊告庙受而施行之,遂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

因以其日,又以朝享之礼祭皇考以下,谓之朝庙。

此年公疾,自二月至于五月,巳经四月不得视朔,故书公四不视朔。

传称"正月,及齐平。 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

《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计有三千余月。

公以疾不视朔,当非一也,余皆不书,而此独书者,公身有疾不得视朔,国事不废,义无所取,因此齐侯疑公,故特举此以表行事,余皆从可知也。

《释列》曰:"鲁之群公以疾不视朔多矣,因有事而见。"

一比犹释不朝王之义,是其事也。

又于时,齐侯不信公实有疾,书此者,且明公实有疾,非诈齐也。

史之所书,当书其始,不于二月书之,而以五月书者,二月公始有疾,未知来月瘳否,不得豫书其数。

至六月公瘳,乃积前数之阙,故以五月书四也。

昭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

彼书有疾,此不言有疾者,在道而还,容有他故。

昭十二年、十三年,公如晋,至河乃复,皆为晋人辞公而还,非为疾也,故须言有疾以辩之。

公不视朔,唯有疾耳,无所分辩,故不书疾也。

告朔,谓告于祖庙;视朔,谓听治月政。

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

《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

必是废其礼而羊在,盖从是以后更有不告朔者,故欲去其羊耳。

六年,闰月不告朔,经书以讥之。

在后若不告朔,不复书之者,盖以闰月不告,其讥已明,故于后不复讥之。

闵二年"吉禘于庄公",已讥其速。

文二年"大事于大庙",不复讥之,当亦如彼之类,不重讥也。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信公疾,且以赂故。

郪丘,齐地。

○郪音西,又七西反。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僖公夫人,文公母也。

○毁泉台。

泉台,台名。

毁,坏之也。

○坏音怪。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巴,必麻反。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称君,君无道也。

例在宣四年。

○杵,昌吕反。

臼,强柳反。

【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

"齐前年再伐鲁,鲁为受弱,故平。 ○为,于伪反。 "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谷,请盟。

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

间,疾瘳。

"○间,如字。 瘳,敕周反,差也。 "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

父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

伯禽至僖公十七君。

○"伯禽至僖公十七君"。

《史记·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宰,弟魏公费,子厉公跃,子郑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献,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十七也。

魏公,《世本》作徽公;顺公,一作慎公。

[疏]注"伯禽"至"七君"。

○正义曰:《鲁世家》:鲁公伯禽子考公酋,弟炀公熙,子幽公圉,弟徽公氵费,子厉公擢,弟献公具,子顺公濞,弟武公敖,子懿公戏,弟孝公称,子惠公弗皇,子隐公息姑,弟桓公允,子庄公同,子闵公开,兄僖公申,周公不之鲁,从鲁公数之为十七君也。

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鲁人以为蛇妖所出而声姜薨,故坏之。

○坏音怪。

[疏]"毁泉台"。

○正义曰:蛇自宫出而毁其台,则台在宫内。

人见从宫而出,毁台并毁其宫也。

○注"鲁公"至"坏之"。

○正义曰:人见蛇出而姜薨,以为台是妖之穴,仍谓此处有妖,更将为害,毁之所以绝其源,安民意也。

故《释例》曰:"众蛇自泉台出,如先君之数,入于国。 声姜之薨适与妖会,而国以为灾,遂毁泉台。 书毁而不变文以示义者,君人之心,一国之俗,须此为安,故不讥也。"

以不变文,知不讥也。

不书蛇入国者,鸲鹆非鲁国之有,故书其所无。

蛇是鲁地所有,姜薨不由此蛇,凡物不为灾,则不书也。

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

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

戎,山夷也。

大林、阳丘、訾枝皆楚邑。

○饥音饥,一音机。

訾,子斯反。

[疏]注"戎,山夷也"。

○正义曰:四夷之名,随方定称,则曰东夷、西戎、南蛮、北狄。

其当处立名,则各从方号,故北戎病燕,齐侯伐山戎,北方得有戎,故楚西亦有戎。

戎是山间之民,夷为四方总号,故云"戎,山夷也"。

庸人帅群蛮以叛楚。

庸,今上庸县,属楚之小国。

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

选,楚地。

百濮,夷也。

○麇,九伦反。

濮音卜。

选,息兖反,又息恋反。

[疏]注"选,楚地。 百濮,夷也"。

○正义曰:将欲伐楚,聚于此地,故知是楚地也。

《牧誓》,武王伐纣,有庸濮从之。

孔安国云"庸濮在江汉之南"。

是濮为西南夷也。

《释例》曰:"建宁郡南有濮夷,濮夷无君长总统,各以邑落自聚,故称百濮也"。

下云"各走其邑",是无君长统之。

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备中国。

[疏]"申息之北门不启"。

○正义曰:申、息北接中国,有寇比从北来,故二邑北门不敢开也。

楚人谋徙于阪高。

楚险地。

○阪音反,一音扶板反。

蒍贾曰:"不可。 我能往,寇亦能往。 不如伐庸。 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 若我出师,必惧而归。 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

旬有五日,百濮乃罢。

濮夷无屯聚,见难则散归。

○蒍,于委反。

屯,徒门反。

聚,才住反,又如字。

难,乃旦反,又如字。

自庐以往,振廪同食。

往,往伐庸也。

振,发也。

廪,仓也。

同食,上下无异馔也。

○庐,力于反,又音卢。

廪,力甚反。

次于句澨。

楚西界也。

○句,古侯反。

筮,巿世反。

使庐戢黎侵庸,戢梨,庐大夫。

及庸方城。

方城,庸地,上庸县东有方城亭。

庸人逐之,囚子扬《穴匆}。

《穴匆},戢梨官属。

○《穴匆},初江反。

三宿而逸。

曰:"庸师众,群蛮聚焉,不如复大师,还复句筮师。 且起王卒,合而后进。"

师叔曰:"不可。 师叔,楚大夫潘尪也。 ○卒,子忽反。 尪,乌黄反。 姑又与之,遇以骄之。 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冒所以服陉隰也。"

蚡冒,楚武王父。

陉隰,地名。

○可克,或作可击。

蚡,扶粉反。

冒,莫报反。

《史记·楚世家》云:"蚡冒卒,弟能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

与杜异。

陉音刑,隰音习。

[疏]注"蚡冒"至"地名"。

○正义曰:刘炫云:案《楚世家》,蚡冒卒,弟熊达杀蚡冒子而代立,是为楚武王。

则蚡冒是兄,不得为父。

今知不然者,以《世家》之文,多有纰缪,与经、传异者,非是一条。

杜氏非不见其文,但见而不用耳。

刘以《世家》而规杜,非也。

言"服陉隰",则陉隰本是他国,蚡冒始服之也。

《释例》:陉隰与僖四年次于陉为一地。

"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

楚自武王始居江汉之间,则蚡冒之时,未至中土,不应巳能越申、息,服颍川之邑,疑非也。

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军走曰北。

○北,如字,一音佩。

唯裨、鯈、鱼人实逐之。

裨、鯈、鱼、庸三邑。

鱼,鱼复县,今巴东永安县。

轻楚,故但使三邑人逐之。

○裨,婢支反。

鯈,直留反。

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

遂不设备。

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

驲,传车也。

临品,地名。

○驲,人实反。

传,下恋反。

[疏]注"驲,传车也"。

○正义曰:《释言》云:"驲,传也。"

舍人曰:"驲,尊者之传也。"

郭璞曰:"传车,驿马之名也。"

分为二队,队,部也。

两道攻之。

○队,徙对反,注同。

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

子越,斗椒也。

石溪、仞,入庸道。

○溪,苦兮反,本又作溪。

贝,浦盖反;今俗本多作员,音云。

仞,人慎反。

秦人、巴人从楚师。

群蛮从楚子盟,蛮见楚强故。

遂灭庸。

传言楚有谋臣,所以兴。

宋公子鲍礼于国人,鲍,昭公庶弟文公也。

○鲍,步卯反。

宋饥,竭其粟而贷之。

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

羞,进也。

○上,时掌反。

馈,其愧反。

诒,以支反,又以志反,遗也。

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

数,不疏。

○数音朔,注同。

国之材人,无不事也;有贤材者。

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

桓,鲍之曾祖。

[疏]"宋公"至"恤也"。

○正义曰:礼于国人,总言接待之也。

竭其粟而贷与国之饥民也。

礼,与人物曰馈。

诒,遗也。

馈、诒皆是与人物之名也。

民年七十以上无有不馈遗以饮食也。

珍异,谓非常美食。

羞,进也。

时加进珍异者,谓四时初出珍异之物也。

无有一日不数数于六卿之门,言参请不绝也。

国之贤材之人无不事公子,皆事之也。

其族亲自桓公以下子孙无不恤,公子皆脤恤之也。

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鲍适祖母。

○艳,以验反。

适,丁历反。

而不可,以礼防闲。

夫人助之施。

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

于是华元为右师,华元,督曾孙,代公子成。

○施,式豉反。

[疏]注"华元督曾孙"。

○正义曰:《世本》云:华督生世子家,家生华孙御事,事生华元,右师是也。

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代公子卬。

鳞鱹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寇。

代华御事。

○矔,古乱反。

朝,如字。

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寿,荡之子。

请使意诸为之。

意诸,寿之子。

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 祸及已。 弃官,则族无所庇。 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 姑,且也。 纾,缓也。 ○庇,必利反又悲位反。 纾音舒。 虽亡子,犹不亡族。"

己在故也。

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

公知之,尽以宝行。

荡意诸曰:"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君祖母,诸侯祖母之称,谓襄夫人。 ○盍,户腊反。 称,尺证反。 [疏]注“君祖"至"夫人"。

○正义曰:哀十六年传,蒯聩告周云:"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

谓母为君母,则祖母为君祖母矣。

故云"君祖母者,诸侯祖母之称也"。

昭公,成公之子,襄公之孙,故襄夫人是其祖母也。

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宝赐左右以使行。

行,去也。

夫人使谓司城去公。

对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言无以事后君。

○难,乃旦反。

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

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

襄夫人,周襄王姊,故称王姬。

帅甸,郊甸之帅。

○甸,徒近反。

[疏]注"襄夫"至"之师"。

○正义曰:《周礼·载帅》云:"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彊地。"

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

彼从国都而出,计远近节级而别为之名。

郑玄引《司马法》:"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甸三百里为野,稍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

诸侯之与天子竟虽不同,亦当近国为郊,郊外为甸。

天子之甸为公邑之田,则诸侯之甸亦公邑也。

帅甸者,甸地之帅,当是公邑之大夫也。

独言帅甸,无以相明,故举类言之,云郊甸之帅。

其实正是甸地之帅,非郊地之帅也。

荡意诸死之。

不书,不告。

书曰"宋人弑其君杵臼",君无道也。

始例发于臣之罪,今称国人,故重明君罪。

○重,直用反。

[疏]注"始例"至"君罪"。

○正义曰:宣四年传例曰:"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彼是弑君大例,经下注云"例在宣四年",指彼例也。

彼虽在此之后,乃是例之初始,故谓彼为始例。

彼因归生弑君而发传例,是始例,发于臣之罪也。

此称宋人弑其君,文异于彼,故重明君罪,谓与彼例为重也。

《释例》曰:"郑灵、宋昭文异而例同,重发以同之。"

文公即位,使母弟须为司城。

代意诸。

华耦卒,而使荡虺为司马。

虺,意诸之弟。

○虺,况鬼反。

【经】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自闵、僖巳下终于《春秋》,陈侯常在卫侯上,今大夫会在卫下。 传不言陈公孙宁后至,则宁位非上卿故也。 "

[疏]注"自闵"至"故也"。

○正义曰:《释例·班序谱》:"自隐至庄十四年,四十二岁,卫与陈凡四会,卫在陈上。 庄十五年尽僖十七年,三十五岁,凡八会,陈在卫上。"

庄十六年幽盟之下注云:"齐桓始霸,楚亦始彊,陈侯介于二大国之间,而为三恪之宫,故齐桓因而进之,遂班在卫上,终于《春秋》。"

但齐桓升陈于卫上,乃在庄之中年,不得以庄为始,故云自闵、僖以下终于《春秋》,陈侯常在卫上也。

今此大夫会伐宋,贬之称人,而陈在卫下。

襄二十六年澶渊之会,传称宋向戌后至,退在郑良霄之下。

此传具历序大夫之名,不言公孙宁以后至被退。

成三年传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

彼言大夫位有尊卑次序,以之升降,则公孙宁位非上卿,故降在卫下也。

检《春秋》上下,亦有后至无传。

而杜云后至者,则秦小子慭\是也。

案彼则公孙宁未必非后至,但杜弘通两解,故云非上卿耳。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

西当为北,盖经误。

○西当作北,出注。

[疏]注"西当为北,盖经误"。

○正义曰:经言西鄙,传言北鄙。

服虔以为再来伐鲁西鄙书,北鄙不书,讳仍见伐。

案经十五年"秋,齐人侵我西鄙"。

冬,"齐侯侵我西鄙"。

僖二十六年,春,"齐人侵我西鄙"。

"夏,齐人伐我北鄙"。

皆仍见侵伐,书而不讳,此何独讳而不书?凡言讳者,讳国恶也。

齐侯无道而伐我,我非有恶而可讳,何以讳其仍伐?故知正是一事,经文误耳!知非传误者,鲁求与平,即盟于谷。

谷是济北谷城县也,谷在鲁北,知北鄙是也。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诸侯会于扈。

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故林父伐宋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以无功不序,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所以督大教。

○弑,本或作弑,音试,下同。

[疏]注"昭公"至"大教"。

○正义曰:弑君,称君,君之罪者,欲以惩创人君,使为鉴戒。

不书弑者之名,以见君亦合死。

其君虽则合死,要非臣所得弑。

故文公宜以弑君受讨,林父称人,诸侯不序,责死者,罪弑者,所以督大教。

大教,谓尊君卑臣之教也。

秋,公至自谷。

无传。

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

卿不书,失其所也。

"卿不书,谓称人。 "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

有齐难,是以缓。

过五月之例。

○难,乃旦反,下及注皆同。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

六月盟于谷。

晋不能救鲁,故请服。

晋侯搜于黄父,一名黑壤,晋地。

○父音甫。

壤,如丈反。

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传不列诸国而言复合,则如上十五年会扈之诸侯可知也。

○复,扶又反,注同。

公不与会,齐难故也。

书曰"诸侯",无功也。

刺欲平宋而复不能。

○与音预。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执讯,通讯问之官。

为书与宣子。

○讯音信。

[疏]"使执讯而与之书"。

○正义曰:使执讯,使之行适晋也。

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

曰:"寡君即位三年,鲁文二年。 召蔡侯而与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 行,朝晋也。 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 宣多既立穆公,恃宠专权。 ○偕音皆。 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 减,损也。 难未尽而行,言汲汲于朝晋。 ○汲音急。 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归生,子家名。 夷,大子名。 ○嫡,丁历反。 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 请陈于楚,与俱朝晋。 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 蒇,敕也。 敕成前好。 ○蒇,敕展反。 前好,呼报反,一本作事。 [疏]注“蒇,敕也"。

○正义曰:蒇之为敕,无正训也。

先儒相传为然,贾、服皆云:蒇,敕也。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

将夷往朝晋。

八月,寡君又往朝。

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

密迩,比近也。

○比,毗志反。

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免,免罪也。

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襄公。

○朝,直遥反。

而再见于君。

君,灵公也。

○见,贤遍反。

[疏]"一朝"至"于君"。

○正义曰:郑穆公以僖三十三年即位,晋襄公以文公六年卒。

一朝于襄,三年十一月也。

再见于君,十四年七月,往年八月也。

或者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敕成陈事。

再见于君,谓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八月寡君又朝是也。

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

孤之二三臣,谓烛之武、归生自谓也。

绛,晋国都。

[疏]"孤之二三臣"。

○正义曰:礼,诸侯与臣民言,自谓寡人,小国之君自称曰孤。

臣与他国之人言,称己君为寡君。

此归生对晋称己君,当云寡君之二三臣。

昭十九年,子产对晋人云:"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天昏",是其事也。

此言孤者,盖郑伯身自对晋,或自称孤。

归生因即以孤言其君也。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

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无以加焉。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言首尾有畏,则身中不畏者少。

○几,居岂反。

又曰:‘鹿死不择音。

’音,所茠荫之处。

古字声同,皆相假借。

○茠,虚求反。

荫,于鸩反。

[疏]注"音所"至"假借"。

○正义曰:《释言》云:"庇、庥,荫也。"

舍人曰:"庇,蔽也。 茠,依止也。"

郭璞曰:"今荫为茠。"

杜意言本当作荫,古字声同,皆相假借。

故传作音,言鹿死不择庇荫之处,喻巳不择所从之国,欲从楚也。

服虔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于困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急之至也。

刘炫从服说,以为音声,谓不择音声而出之而难杜。

今知不然者,以传云"铤而走险,急何能择",言走险,论其依止之处,以其怖急,得险则停,不能选择宽静茠荫之所。

传文所论,止言其出处所在,不论音声好恶,故杜不依服义。

刘以为音声而规杜,非也。

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以德加已,则以人道相事。

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向能择?铤,疾走貌。

言急则欲荫茠于楚,如鹿赴险。

○铤,他顶反。

芘,必利反,又悲位反,本或作茠。

[疏]注"铤,疾走貌"。

○正义曰:铤文连走,故为疾走貌。

命之罔极,亦知亡矣,言晋命无极。

将悉敝赋以待于鯈。

唯执事命之!鯈,晋、郑之竟。

言欲以兵距晋。

○鯈,直留反。

竟音境。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

郑文二年六月壬申,鲁庄二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鲁庄二十五年二月无壬戌,壬戌,三月二十日。

○为,于伪反。

亦获成于楚。

郑与楚成。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令,号令也。

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赵穿,卿也。

公婿池,晋侯女婿。

○巩,九勇反。

质音致,下同。

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

歜,周大夫。

邥垂,周地,河南新城县北有垂亭。

为成元年晋侯平戎于王张本。

○歜,昌欲反。

邥音审。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夷,灵公也。

石楚,郑大夫。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

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 以臣观之,将不能。 齐君之语偷。 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偷,犹苟且。

偷,他侯反。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秦伯罃卒。

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罃,于耕反。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不称盗,罪商人。

[疏]注"不称盗,罪商人"。

○正义曰:弑君称臣,臣之罪,贱臣弑君则称盗。

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是也。

盗字当臣名之,处以贱,不得书名,变文谓之盗耳。

此弑商人者,邴歜、阎职,亦应书盗。

不称盗弑者,罪商人,今从弑君称君之例也。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书二卿,以两事行,非相为介。

○介音界。

[疏]注"书二"至"为界"。

○正义曰:卿为卿介则书使,不书介。

僖二十六年,公子遂、臧孙辰如楚乞师。

书遂,不书辰,是其正也。

襄十四年季孙宿、叔老并书之者,晋人敬之。

自尔以后,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故特两书之,于法不应书也。

此传称"惠公立故,且拜葬",是以两事行,非相为介,故并书之耳。

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传称桓子献郑俘,孟孙报夫人之弊,亦以两事行,故并书之。

但彼非是同时受命,经应各自为文;但以晋人轻之,故不各自别书,与此意少异也。

冬,十月,子卒。

先君既葬,不称君者,鲁人讳弑,以未成君书之。

子,在丧之称。

○弑,申志反;本又作杀之。

称,尺证反。

[疏]注"先君"至"之称"。

○正义曰:"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以先君既葬,故称君也。

此亦先君既葬不称君者,鲁人讳弑成君,以未成君书之也。

子者,葬前在丧之称也。

若言犹在丧而自卒然,讳之也。

《释例》曰:"公子恶,鲁之正适。 嗣位免丧则鲁君也。 襄仲舒倚齐而弑之,国以为讳。 故不称君,若言君之子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季孙行父如齐。

无传。

莒弑其君庶其。

称君,君无道也。

[疏]注"称君君无道也"。

○正义曰:楚世子商臣弑君言臣子,此传称大子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不称世子而称臣者,以见君无道。

传言"多行无礼于国",是其无道之状。

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称国又称人;此直云莒弑其君庶其,不称人者,《释例》曰:"刘、贾、许、颍以为君恶及国朝,则称国以弑,君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 案传郑灵、宋昭,经文异而例同,故重发以同之。 子弑其父,又嫌异于他臣,亦重明其不异。 既不碎辩国之与人,而传云:‘莒纪公多行无礼于国,大子仆因国人以弑之。 ’经但称国,不称人,知国之与人,虽言别而事同也。"

【传】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将以伐鲁。 "而有疾。

医曰:"不及秋,将死。"

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尚,庶几也,欲令先师期死。 ○令,力呈反。 先,悉荐反,下同。 "惠伯令龟。

"以卜事告龟。 "

[疏]注"以卜事告龟"。

○正义曰:《周礼·大卜》"大祭祀则视高命龟"。

郑玄云:"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

《士丧礼》卜葬命龟云:"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无有近悔。"

如此之类,是令龟之辞也。

令者,告令使知其意,与命同也。

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 言君先齐侯终。 令龟有咎。"

言令龟者亦有凶咎,见于卜兆,为惠伯死张本。

○见,贤遍反。

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

及即位,乃掘而刖之,断其尸足。

○邴音丙,又彼病反。

歜,昌欲反。

掘,其勿反,又其月反。

刖音月,又五刮反。

断,丁管反。

而使歜仆。

仆,御也。

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

骖乘,陪乘。

○骖,七南反。

乘,绳证反,注同。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

齐南城西门名申门,齐城无池,唯此门左右有池,疑此则是。

二人浴于池。

歜以扑抶职。

扑,箠也。

抶,击也。

欲以相感激。

○扑,普卜反,字宜从手;作木边,非也。

抶,敕乙反。

箠,市□反,又之□反。

激,古历反。

职怒。

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言不以父刖为病恨。

○女音汝。

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

归,舍爵而行。

饮酒讫,乃去。

言齐人恶懿公,二人无所畏。

○舍音赦,置也。

恶,乌路反。

齐人立公子元。

桓公子惠公。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庄叔如齐。

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襄仲贺惠公立,庄叔谢齐来会葬。

文公二妃。

敬嬴生宣公。

敬嬴嬖,而私事襄仲。

宣公长,而属诸襄仲。

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

叔仲,惠伯。

○嬴音盈。

嬖,必计反。

长,丁丈反。

属音烛。

仲见于齐侯而请之。

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见,贤遍反。

[疏]"襄仲"至"许之"。

○正义曰:恶是齐甥,齐侯许废恶者,恶以世适嗣立,不受齐恩,宣以非分得国,荷恩必厚,齐侯新立,欲亲鲁为援,故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

恶,大子。

视,其母弟。

杀视不书,贱之。

书曰"子卒",讳之也。

仲以君命召惠伯,诈以子恶命。

[疏]注"诈以子恶命"。

○正义曰:传因杀恶之下,即云"而立宣公",其实宣公之立,当在惠伯死后。

恶虽已死,未告外人,故诈以子恶之命召惠伯使入。

公冉务人疑其宫内有变,谓非子恶之命,故云"入必死。"

耳亦未是审知恶已死也。

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

叔仲曰:"死君命可也。"

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惠伯死不书者,史畏襄仲,不敢书杀惠伯。

○听,吐定反。

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不绝其后。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

恶、视之母出姜也。

嫌与有罪出者异,故复发传。

○复,扶又反。

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

市人皆哭。

鲁人谓之哀姜。

所谓出姜,不允于鲁。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适,丁历反。

莒纪公子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

纪,号也。

莒夷无谥,故有别号。

○佗,徒何反。

仆因国人以杀纪公,以其宝玉来奔,纳诸宣公。

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诸竟,曰:"今日必达!"未见公而文子出之,故来不书。

○竟音境。

公问其故。

季文子使大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 ’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则,法也。 合法则为吉德。 ○大史音泰。 队,直类反。 养,余亮反。 鹰,于陵反。 鹯,之然反;《说文》,止仙反;《字林》,巳仙反。 [疏]“如鹰鹯之逐鸟雀"。

○正义曰:《释鸟》云"鹰,来鸠",郭璞曰:"来当为爽字之误耳。 《左传》作爽鸠是也。"

又云"晨风鹯",舍人曰:"晨风,名鹯鹯,挚鸟名。"

郭璞曰:"鹞属也。"

德以处事,处,犹制也。

事以度功,度,量也。

○度,待洛反,注及下同。

功以食民。

’食,养也。

○食音嗣,注同。

作《誓命》曰:‘毁则为贼,誓,要信也。

毁则,坏法也。

○坏音怪。

掩贼为藏。

掩,匿也。

○匿,女乙反。

窃贿为盗,贿,财也。

盗器为奸。

器,国用也。

主藏之名,以掩贼为名。

赖奸之用,用奸器也。

为大凶德,有常无赦。

刑有常。

在《九刑》不忘!’”誓命以下,皆《九刑》之书,《九刑》之书今亡。

[疏]"先君"至"不忘"。

○正义曰:言"制《周礼》曰","作《誓命》曰",谓制礼之时,有此语为此誓耳。

此非《周礼》之文,亦无《誓命》之书。

在后作《九刑》者,记其《誓命》之言,着于《九刑》之书耳。

德者,得也。

自得于心,心之所得,有恶有善,欲知善恶,以法观之,合法则为吉德,不合法则为凶德。

故曰"则以观德"也。

既有善德,乃能制断事宜,故曰"德以处事"也。

既为其事,务求成功,度量功勋,必功成乃善,故曰"事以度功"也。

民不自治,立君牧养,作事成功,所以养食下民,故曰"功以食民"也。

其意言在上位者,必有法则,乃为养民之主。

将言莒仆无可法则,故言此以张本也。

又作要信誓命以戒后人,曰有人毁法则者是为贼,言其贼败法也。

掩匿贼人是为藏,言其藏罪人也。

窃人财贿谓之为盗,盗人器用谓之为奸,主为藏匿罪人之名,恃赖奸人所盗之用,为极大之凶德。

有常刑无赦,其事在《九刑》之书,不遗忘也。

以宣公容纳莒仆为主藏,受其宝玉为赖奸,故举此以极谏也。

○注"誓命"至"今亡"。

○正义曰:昭六年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

叔世,谓衰世,世衰民慢,作严刑以督之。

称其创制圣王以为所作之法,夏作禹刑,商作汤刑,则周作九刑,作周公之刑也。

此云周公作《誓命》,其事在《九刑》,知自《誓命》以下,皆《九刑》之书所载也。

谓之九刑,必其诸法有九,而九刑之书今亡,不知九者何谓。

服虔云:正刑一,议刑八。

即引《小司寇》八议,议亲、故、贤、能、功、贵、勤、宾之辟,此八议者,载于《司寇》之章,周公已制之矣。

后世更作,何所复加?且所议八等之人,就其所犯正刑,议其可赦以否,八者所议,其刑一也,安得谓之八刑?杜知其不可,故不解之。

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

还,犹周旋。

○还音旋。

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

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

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

兆,域也。

保而利之,则主藏也。

以训则昏,民无则焉。

不度于善,度,居也。

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高阳,帝颛顼之号。

八人,其苗裔。

○去,起吕反。

颛音专。

顼,许玉反。

裔,以制反。

[疏]注"高阳氏"至"苗裔"。

○正义曰:先儒旧说,及谯周《考史》,皆以颛顼、帝喾为帝之身号。

高阳、高辛皆国氏土地之号。

高阳次少昊,高辛次高阳,尧承高辛之后。

孔子之录《尚书》,自尧为始。

史籍之说皇帝,其言不经。

《大戴礼·五帝德》、司马迁《五帝纪》皆言颛顼、帝喾代别一人。

《春秋纬·命历序》颛顼传九世,帝喾传八世,典籍散亡,无以取信。

要二帝子孙至舜时始用,必非帝之亲子。

其八人者,不能知其出生、本系、枝派远近,故略言其苗裔耳。

苍舒、隤岂攵、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此即垂、益、禹、皋陶之伦。

庭坚即皋陶字。

○隤,徒回反。

岂攵,五才反,一音五回反;韦昭音瑰。

梼,直由反;韦昭音桃。

戭,以善反;《汉书》作寅攵;韦昭已震反。

尨,莫江反。

降,下江反。

陶音遥。

[疏]注"此即"至"陶字"。

○正义曰:司马迁采帝系《世本》以为《史记》,其《夏本纪》称禹是颛顼之后,《秦本纪》称皋陶是颛顼之后,伯益则皋陶之子。

垂之所出,史无其文。

旧说相传,亦出颛顼,故云此即垂、益、禹、皋陶之伦也。

服虔云:八人,禹、垂之属也。

六年传"臧文仲闻六与蓼灭,云:‘皋陶庭坚不祀忽诸。 ’"知庭坚、皋陶为一人,其余则不知谁为禹,谁为益,故云之伦之属,不敢斥言也。

班固《汉书》有《古今人表》,铨量古人为九等之次,虽知禹、益必在八恺,稷、契必在八元,不能识知其人,不得自相分配,故八元、八恺与皋陶、禹稷并不出其名,亦为不知故也。

郑玄注《论语》云:"皋陶为士师,号曰庭坚。"

杜云庭坚皋陶字者,古人名之与字,难得审知,言字者,明其是一人也。

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

齐,中也。

渊,深也。

允,信也。

笃,厚也。

恺,和也。

○恺,开在反。

[疏]"齐圣"至"八恺"。

○正义曰:此并序八人,总言其德。

或原其心,或据其行,一字为一事,其义亦更相通。

齐者,中也。

率心由道,举措皆中也。

圣者,通也。

博达众务,庶事尽通也。

广者,宽也。

器宇宏大,度量宽弘也。

渊者,深也。

知能周备,思虑深远也。

明者,达也。

晓解事务,照见幽微也。

允者,信也。

终始不愆,言行相副也。

笃者,厚也。

志性良谨,交游款密也。

诚者,实也。

秉心纯直,布行贞实也。

以其德行如是,天下之民为其美目,谓之八恺。

恺,和也。

言其和于物也。

《孟子》曰:"柳下惠,圣人之和者也"。

○注"齐中"至"和也"。

○正义曰:"齐,中",《释言》文。

"允,信","笃,厚",《释诂》文。

恺训为乐,乐亦和也。

深水谓之渊,故渊为深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高辛,帝喾之号,八人,亦其苗裔。

○喾,苦毒反。

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此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

○奋,甫问反。

熊音雄。

狸,力之反。

契,息列反,依字当作契,古文作高。

罴,彼皮反。

[疏]注"此即"至"之伦"。

○正义曰:契后为殷,稷后为周。

《史记》殷周皆为帝喾之后也。

此言伯虎、仲熊;《尚书》有朱虎、熊罴。

二者其字相类,知此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也。

《尚书》更有夔龙之徒,亦应有在元恺之内者,但更无明证,名字又殊,不知与谁为一,故不复言之。

《史记》稷、契皆为帝喾之子,而上句注云"其苗裔"者,《史记》尧亦帝喾之子,则稷、契、尧、之亲弟。

以尧之圣,有大德之弟,久而不知,舜始举用。

以情而测,理必不然。

旦云世济其美,其间必应累世,不容高辛之下即至其身。

马迁传闻于人,未必尽得其实。

《世族谱》取《史记》之说,又从而讥之云"案鲧则舜之五世从祖父也。 而及舜共为尧臣,尧则舜之三从高祖,而妻其女,此《史记》之疑者"。

然则以其不可悉信,故言苗裔以该之。

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

肃,敬也。

懿,美也。

宣,遍也。

元,善也。

○遍音遍。

[疏]"忠肃"至"八元"。

○正义曰:此亦总言其德,于义亦得相通。

忠者,与人无隐,尽心奉上也。

肃者,敬也。

应机敏达,临事恪勤也。

共者,治身克谨,当官理治也。

懿者,美也。

保已精粹,立行纯厚也。

宣者,遍也。

应受多方,知思周遍也。

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

惠者,性多哀矜,好拯穷匮也。

和者,体度宽简物,无乖争也。

以其德行如是,天下之民为之美目,谓之八元。

元,善也。

言其善于事也。

《论语》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注"肃敬"至"善也"。

○正义曰:"肃,敬",《释训》文。

"懿,美",《释诂》文。

"宣,遍",《释言》文。

《易·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

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

济,成也。

陨,队也。

○陨,于敏反。

队,直类反。

[疏]"此十六"至"其名"。

○正义曰:此十六人耳,而谓之族者,以其各有亲属,故称族也。

世济其美,后世承前世之美。

不陨其名,不队前世之美名。

言其世有贤人,积善而至其身也。

刘炫云:各有大功,皆赐氏族,故称族。

以至于尧,尧不能举。

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后土,地官。

禹作司空,平水土,即主地之官。

[疏]注"后土"至"之官"。

○正义曰:后,训君也。

天称皇天,故地称后土。

《舜典》云:"伯禹作司空。"

《吕刑》云:"禹平水土。"

则禹是主地之官,故云"主后土"也。

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

揆,度也。

成,亦平也。

○揆,葵癸反。

[疏]"以揆"至"天成"。

○正义曰:用禹为土,后土之官。

令以揆度百事,百事无不揆度,于是皆有次序,得地平其化,天成其施。

言有成功也。

○注"揆度"至"平也"。

正义曰:"揆,度",《释言》文。

度百事者,令之豫自筹度,为之数量法制,事成则平其可否,使之总众务也。

"地平天成",《大禹谟》之文。

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 五行叙曰成。"

《释诂》云:"成,平也。"

是成亦为平,其义一也。

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契作司徒,五教在宽,故知契在八元之中。

○契,斯列反。

[疏]注"契作"至"之中"。

○正义曰:《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尚书》"契敷五教",此云"举八元,使布五教"。

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

然则《尚书》禹作司空,此云"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此亦知禹在八恺中也。

但不知八恺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主后土,布五教,是事之大者,故举以为言,非是各令八人共主一事。

故主土唯禹,主教唯契,余当别有所主,或助而为之。

《尚书》称益佐禹治水,是其助之事也。

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内诸夏,外夷狄。

○夏,户雅反。

[疏]"父义"至"外成"。

○正义曰:一家之内,父、母、兄、弟、子,尊卑有五品。

父不义,母不慈,兄不友,弟不共,子不孝,是五品不逊顺也。

故使契为司徒,布五教于四方:教父以义,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共,教子以孝,是之谓五教。

此五教可常行,又谓之五典也。

诸夏夷狄皆从其教,是为内平外成。

所云"五典克从",即此内平外成之谓也。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帝鸿,黄帝。

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是与比周,丑,亦恶也。

比,近也。

周,密也。

○好,呼报反。

嚚,鱼巾反。

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

比,毗志反。

天下之民谓之浑敦。

谓欢兜。

浑敦,不开通之貌。

○浑,户本反。

敦,徒本反。

欢,呼端反。

兜,都侯反。

[疏]"掩义"至"浑敦"。

○正义曰:掩盖义事而不行,隐蔽其外,而阴为贼害也。

其有凶丑之类,秽恶之物,心顽而不则德义之经,口嚚而不道忠信之言,如此恶人不可与之亲友者,此不才子于是与之相附近,相亲密。

言恶人所爱,爱同已者也。

以其为恶如是,故天下之民为之恶目,谓之浑敦。

浑敦,不开通之貌,言其无所知也。

服虔用《山海经》,以为欢兜人面马喙,浑敦亦为兽名。

○注"丑亦"至"密也"。

○正义曰:丑亦恶也,物亦类也,指谓恶人等辈,重复而言之耳。

比,是相近也。

周,是亲密也。

唯是亲爱之义,非为善恶之名。

《论语》云:"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以君子小人相对。

故郑玄云:"忠信为周,阿党为比。"

观文为说也。

○注"谓欢"至"之貌"。

○正义曰:此传所言说《虞书》之事。

彼云四罪,谓共工、欢兜、三苗、鲧也。

此传四凶,乃谓之浑敦、穷奇、梼杌、饕餮。

检其事,以识其人。

《尧典》帝言共工之行,云"靖言庸违",传说穷奇之恶,云"靖谮庸回",二文正同。

知穷奇是共工也。

《尧典》帝求贤人,欢兜举共工应帝,是与共工相比。

传说浑敦之恶,云"丑类恶物,是与比周",知浑敦是欢兜也。

《尧典》帝言鲧行,云"咈哉,方命圯族",传说梼杌之罪,云告顽舍嚚,"傲狠明德",即是咈戾圯族之状。

且鲧是颛顼之后,知梼杌是鲧也。

《尚书》无三苗罪状,既甄去三凶,自然饕餮是三苗矣。

先儒尽然,更无异说,皆以行状验而知之也。

《庄子》称,南方之神,其名为倏,北方之神,其名为忽,中央之神,其名为混沌。

混沌无七窍,倏忽为凿之,一日为一窍,七日而混沌死。

混沌与浑敦,字之异耳。

《庄子》虽则寓言,要以无窍为混沌,是浑敦为不开通之貌。

此四凶者,浑敦、梼杌以状貌为之名;穷奇、饕餮以义理为之名。

古人之意自异耳。

服虔案《神异经》云:梼杌状似虎,毫长二尺,人面虎足,猪牙,尾长丈八尺,能斗不退。

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

少皞氏有不才子,少皞,金天氏之号,次黄帝。

○少,诗照反,注同。

皞,胡老反。

[疏]注"少皞"至"黄帝"。

○正义曰:金天,国号少皞,身号。

谯周云:金天氏能脩大皞之法,故曰少皞也。

其次黄帝,则昭十七年传有其事。

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崇,聚也。

靖,安也。

庸,用也。

回,邪也。

服,行也。

搜,隐也。

慝,恶也。

盛德,贤人也。

○搜,所留反。

慝,他得反。

邪,似嗟反。

[疏]"毁信"至"盛德"。

○正义曰:毁信者,谓信不足行,毁坏之也。

废忠者,谓忠为无益,废弃之也。

以恶言为善,尊崇脩饰之。

安于谗谮,信用回邪,常行谗疾,阴隐为恶,以诬罔盛德之贤人也。

天下之民谓之穷奇,言其行穷困,所好奇异也。

○注"崇聚"至"人也"。

○正义曰:《释诂》云:"崇,充也"。

舍人曰:威大充盛。

大亦集聚之义,故崇为聚也。

"庸,用","靖,安","回,邪","慝,恶",常训也。

服从是奉行之义也。

搜索,隐伏,是搜得为隐也。

服虔亦以搜为隐,隐慝谓阴隐为恶也。

成德,谓成就之德,故为贤人也。

定本"成德"为"盛德"。

天下之民谓之穷奇。

谓共工。

其行穷,其好奇。

○奇,其宜反。

共音恭。

行,下孟反。

好,呼报反。

[疏]注"谓共"至"好奇"。

○正义曰:孔安国云"共工,官称"也。

其人为此官,故《尚书》举其官也。

行恶终必穷,故云其行穷也。

好恶,言好谗慝,是所好奇异于人也。

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话,善也。

○话,户快反。

告之则顽,德义不入心。

舍之则嚚,不道忠信。

○舍音赦。

傲很明德,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

谓鲧梼杌。

顽凶无俦匹之貌。

○傲,五报反。

很,户恳反。

梼,徒刀反。

杌,五忽反。

鲧,古本反。

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

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

○去,起吕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方以"至"除之"。

○正义曰:宣公不能去莒仆,而行父能去之,恐宣公以不去之为耻,行父以去之为专,史克方以宣公比尧,行父比舜,故言尧朝有四凶,尧亦不能去,须贤臣而除之,所以雪宣公不去之耻,解行父专檀之失也。

然则圣主莫过于尧,任贤,王政所急,大圣之朝,不才总萃,虽曰帝其难之,且复何其甚也!此四凶之人,才实中品,虽行有不善,未有大恶,故能仕于圣世,致位大官。

自非圣舜登庸,大禹致力,则滔天之害未或可平。

以舜、禹之成功,见此徒之多罪。

勋业既谢,愆衅自生,为圣所诛,其咎益大。

且虞史欲盛章舜德,归罪恶于前人。

史克以宣公比尧,同四凶于莒仆,此等并非下愚,未有大恶,其为不善,唯帝所知。

《尚书》将言求舜以见帝之知人。

此传安慰宣公,故言尧不能去。

辞各有为,情颇增甚。

学者当以意达文,不可即以为实。

缙云氏有不才子,缙云,黄帝时官名。

[疏]注"缙云"至"官名"。

○正义曰:昭十七年传称黄帝以云名官,故知缙云,黄帝时官。

名字书"缙,赤缯也"。

服虔云:夏官为缙云氏。

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冒,亦贪也。

盈,满也。

实,财也。

○厌,于艳反。

匮,其愧反。

[疏]"货贿"。

○正义曰:郑注《周礼》云:"金玉曰货,布帛曰贿。"

天下之民以比三凶,非帝王子孙,故别以比三凶。

谓之饕餮。

贪财为饕,贪食为餮。

○饕,他刀反。

餮,他结反。

[疏]注"贪财"至"为餮"。

○正义曰:此无正文,先儒贾、服等相传为然。

舜臣尧,为尧臣。

[疏]注"为尧臣"。

○正义曰:昭七年传称"王臣公,公臣大夫",谓王以公为臣,公以大夫为臣,皆是上臣下也。

而此云"舜臣尧",谓为臣以事尧,乃是下臣上也。

文同义异,意足相顾,故辩之云"为尧臣"。

宾于四门,辟四门,达四聪,以宾礼众贤。

○辟,婢亦反。

聪,本亦作"《穴忽}",七工反。

[疏]注"辟四"至"众贤"。

○正义曰:宾于四门是礼贤之事,而《舜典》下文云:"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

言开辟四方之门未开者,广视听于四方,使天下无壅塞,亦是宾礼众贤之事。

意同于上,故引以解之。

流四凶族,案四凶罪状而流放之。

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

投,弃也。

裔,远也。

放之四远,使当螭魅之灾。

螭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

○御,鱼吕反。

螭,敕知反,山神兽形。

魅,亡备反;《说文》作魅,云,老精物也;魅或从未。

[疏]注"投弃"至"害者"。

○正义曰:投者,掷去,故为弃也。

《舜典》云:"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 四罪而天下咸服。"

孔安国云:"幽洲,比裔;崇山,南裔;三危,西裔;羽山,东裔。"

在海中,是放之四方之远处。

螭魅若欲害人,则使此四者当彼螭魅之灾,令代善人受害也。

宣三年传王孙满说九鼎云:"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 螭魅罔两莫能逢之。"

知螭魅是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也。

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

徽,美也。

典,常也。

此八元之功。

○戴,多代反。

相,息亮反,下注同。

去,起吕反。

数,色主反。

徽,许归反。

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

此八恺之功。

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也。

流四凶。

[疏]"故虞"至"人也"。

○正义曰:此《虞书·舜典》之篇也,三事六句,《舜典》本文。

其云"无违教也","无废事也","无凶人也",是史克解《虞书》之意也。

每引一事,以一句解之,故每事言曰。

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

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史克激称以辨宣公之惑,释行父之志,故其言美恶有过辞,盖事宜也。

○激,古历反。

[疏]注"史克"至"宜也"。

○正义曰:宣公贪宝玉而受莒仆,为惑巳大;行父违君命而逐出之,其专巳甚。

故史克激扬而言舜之事尧,以辨宣公之惑,以解行父之志。

方欲盛谈善恶,说事必当增甚。

故其言美恶有大过之辞。

言美则大美,言恶则大恶。

禹则鲧之子也,说禹则云"世济其美";言鲧则云"世济其凶"。

明其余亦有大过,非其实也,盖事势宜然耳。

何休以为孔子云:"荡荡乎尧之为君,唯天为大,唯尧则之。"

今如《左氏》,尧在位数十年,久抑元恺而不能举,养育凶人以为民害而不能去,则孔子称尧虚言也。

桀、纣为恶一世则诛,四凶历数千岁而无诛放,《易》云"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虚言也。

《左氏》为短。

但尧之为君,能举十六相,去四凶,四凶之人未必世济其恶。

但史克欲明行父之志,欲辨宣公之惑,故美恶过辞,具于此注。

何休之难不足疑也。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将奉司城须以作乱。

文公弑昭公,故武族欲因其子以作乱。

司城须,文公弟。

○宋武氏之族,本或作武、穆之族者,后人取下文妄加也。

道音导。

十二月,宋公杀母弟须及昭公子,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戴族,华乐也。

庄族公孙师也。

桓族,向、鱼鳞荡也。

司马子伯,华耦也。

○向,舒亮反。

遂出武、穆之族。

穆族党于武氏故。

使公孙师为司城。

公孙师,庄公之孙。

公子朝卒,使乐吕为司寇,以靖国人。

乐吕,戴公之曾孙,为宣三年宋师围曹传。

[疏]注"乐吕,戴公曾孙"。

○正义曰:《世本》云:"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硕甫泽,泽生夷父须,须生大司寇吕。"

今云曾孙,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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