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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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八 范宁、杨士勋

◎僖公起六年,尽十八年。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据元年"楚人伐郑",不言围。

病郑也,着郑伯之罪也。

泰曰:诸伐国而言围邑,传皆以为伐者之罪,而以此着郑伯之罪者,齐桓行霸,尊崇王室,绥合诸侯,翼戴世子。

盟之美者,莫盛于此。

而郑伯辟义逃归,违叛霸者,是以诸侯伐而围之,罪着于上,讨显于下,围伐之文虽同,而善恶之义有殊,亦犹桓盟不日以明信,而葵丘之盟日之以为美。

○着,张虑反。

辟音避。

[疏]注"泰曰"至"为美"。

○释曰:罪着于上,而讨显于下者,谓前五年书郑伯会而逃归,是罪着于上也。

今伐郑,又言围新城,是讨显于下也。

围伐之文虽同,而善恶之义有殊,谓隐五年"宋人伐郑,围长葛",此言齐侯伐郑,围新城,是围伐之文同也。

彼传云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久之也。

此传曰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着郑伯之罪也。

故知彼言围以恶宋,此言围以善齐,是善恶之义有殊也。

知善齐者,传言着郑伯之罪,故知围者之善也。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伐郑之诸侯。

善救许也。

[疏]"善救许也"。

○释曰:何嫌非善,而传言之者,以许是近楚小国,叛而即齐,嫌救之非善,故发之。

冬,公至自伐郑。

其不以救许致,何也?大伐郑也。

[疏]"大伐郑也"。

○释曰:大之者,郑叛中国,外心事楚,成蛮夷之强,益华夏之弱,齐桓为伯,讨得其罪,郑人服从,遂使世子听命,是其大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

朝,直遥反。

郑杀其大夫申侯。

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

[疏]"称国"至"罪也"。

○释曰:庄九年"齐人杀无知",传曰,"称人以杀","杀有罪也"。

此云"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是称人称国例异也。

但传不说杀之状,无由知其事焉。

准例言之,则是罪郑伯也。

案传例:"失德不葬。"

文公不书葬,则亦失德也。

枉杀卿佐,是失德之俦,未知郑伯更有失德,为当直由杀申侯,不可知也。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

宁母,某地。

○宁母,上音如字,又音宁,下音无,又茂后反。

《左氏》作宁。

衣裳之会也。

[疏]"衣裳之会也"。

○释曰:衣裳之会十有一,或释或不释。

兵车之会四,传皆发之者,衣裳之会多,省文以相包;兵车之会少,故备举以见义。

此是衣裳,后岁兵车,二文相近,故传因而别之也。

曹伯班卒。

班,必颜反。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

洮,曹地。

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

兵车之会也。

郑伯乞盟。

以向之逃归乞之也。

向谓五年逃首戴之盟,齐桓为兵车之会,于此乃震服,惧不得盟,故乞得与之。

不录使者,使若郑伯自来,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

○之先,悉荐反,下同。

朝服,直遥反。

弁,皮彦反。

以向,香亮反,本又作乡,注同。

得与音豫,使者,所吏反。

[疏]"朝服虽敝"至"必加于首"。

○释曰:朝服者,天子则皮弁,诸侯则玄冠;衣则皮弁白布,玄冠缁衣素裳也。

弁冕者,谓白鹿皮为弁,冕谓以木为干。

衣之以布,上玄下纁,垂旒者也。

乞者,重辞也,人道贵让,故以乞为重。

[疏]"乞者,重辞也"。

○释曰:文与乞师同,故为重辞也。

重是盟也。

悔前逃归,故以重言。

乞者,处其所而请与也。

言乞知不自来。

[疏]注"言乞知不自来"。

○释曰:经言晋侯使郤锜来乞师,是亦不自来也。

若然,何以不录使者,所以抑郑伯、申诸侯也。

盖汋之也。

汋血而与之。

○灼,山若反,又音酌。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大庙,禘,三年大祭之名。

大庙,周公庙。

《礼记·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

《杂记下》曰:"孟献子曰:‘……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 ’七月而禘,献子为之。"

案宣九年"仲孙蔑如京师",于是献子始见经,襄十九年卒,然则失礼非献子所始明矣。

《杂记》之云,宁所未详。

○大庙音泰。

见,贤遍反,下文"而见"同。

[疏]注"失礼"至"明矣"。

○释曰:范言此者,以《礼记》称"七月而禘,献子为之",此时未有献子,亦七月而禘,故知失礼,非献子为始也。

用致夫人。

刘向曰:夫人,成风也。

致之于大庙,立之以为夫人。

○夫人,成风也。

《左氏》以为哀姜。

[疏]"用致夫人"。

○释曰:《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因禘祭而致之于庙。

《公羊》以为僖公本取楚女为嫡,取齐女为媵,齐女先至,遂胁公,使立之为夫人,故因禘祭而见于庙。

此传及注意,则以夫人为成风。

致之者,谓致之于大庙,立之以为夫人。

与二传违者,若《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元年为齐所杀,何为今日乃致之?若《公羊》以为齐之媵女,则僖公是作颂贤君,纵为齐所胁,岂得以媵妾为夫人乎?明知二传非也。

今传云,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检经传之文符同,故知是成风也。

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

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

立妾之辞也,非正也。

夫人者,正嫡之称,谓非崇妾之嘉号,以妾体君,则上下无别。

虽尊其母,是卑其父,故曰非正也。

礼: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缌。

是妾不为夫□明矣。

○适,丁历反,本亦作嫡。

称,尺证反。

别,彼列反。

为其,于伪反。

缌,音思。

[疏]注"夫人"至"明矣"。

○释曰:仲子者,惠公之母。

隐五年"考仲子之宫",而经传讥之是也。

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缌者,《丧服》文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郑嗣曰:君以为夫人,君以夫人之礼卒葬之,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也。

成风以文四年薨,五年葬,传终说其事。

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臣无贬君之义,故于大庙去夫人氏姓,以明君之非正。

○去,起吕反。

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不言夫人。

○襚音遂。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

御,鱼吕反,本亦作御。

说音悦。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

宰,官。

周,采地。

天子三公不字。

宋子,襄公。

葵丘,地名。

○采音菜。

天子之宰,通于四海。

宰,天官冢宰,兼为三公者,三公论道之官,无事于会盟。

冢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故曰通于四海。

[疏]注"宰天"至"四海"。

○释曰:传言通于四海者,解其与盟会之事也。

若直为三公论道之官,则无事于会盟。

以兼为冢宰,通于四海,为诸侯所尊,故得出会也。

一解通于四海者,解其称官之意,与注乖,非也。

论道之官者,《尚书·周官》云"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是也。

"掌建邦之六典"者,《大宰职》云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是也。

《左氏》以宰周公为宰孔,此传盖亦然也。

宋其称子,何也?未葬之辞也。

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

今背殡而出会,以宋子为无哀矣。

櫕木如椁,涂之曰殡。

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宋,殷后也。

○柩,其救反。

《礼记》云:"在堂曰尸,在棺曰柩。"

背音佩。

菆木,才官反,本又作櫕,同。

[疏]"宋其"至"哀矣"。

○释曰:称宋子,正也。

而云无哀者,宋子非主伯所召,而自会诸侯。

称子,嫌称子合正无讥,故传责其背殡也。

晋襄背殡,贬之称人。

此经不贬者,宋襄虽背殡出会,而子道不亏,于理虽合小讥,而文不可贬责。

其晋襄上无王命所召,又非国事急重,而自为戎首,与敌交战,非直于理合责,于文亦当贬也。

其称子称侯之例,具于桓十三年疏。

○注"櫕木"至"后也"。

○释曰:《礼记·檀弓》云:"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

郑玄云:"菆木周龙輴,如椁,而涂之也。 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为龙也。"

彼说天子之礼,故云龙輴,则诸侯亦设輴而不画龙,其用木櫕之亦如椁,故范云"櫕木如椁"也。

《檀弓》又云:"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

是注所据之文也。

云"宋,殷后"者,欲见宋之殡亦从两楹之间。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内女也。

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女子许嫁不为殇,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谓许嫁于诸侯,尊同,则服大功九月。

吉笄,以象为之,刻镂其首以为饰,成人着之。

○笄,古兮反。

殇,式羊反。

着,丁略反。

[疏]"内女也"。

○释曰:明内女有书卒之义,故发首云内女也。

若其不然,不嫌非内女也。

范氏《别例》云:"内女卒葬例有六,葬有三,卒亦有三。 卒者,此文一也;僖十六年鄫季姬二也;成八年杞叔姬三也。 葬者,庄四年葬纪伯姬,三十年葬纪叔姬,襄三十年宋葬共姬是也。 文十二年子叔姬不数之者,与此伯姬同是未适人,故总为一也。"

○注"女子"至"着之"。

○释曰:《丧服·大功章》云:"女子子之长殇。"

传曰,"何以大功?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三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于其服也,长殇、中殇降成人一等,下殇降成人二等。

又《丧服传》曰:"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

长殇、中殇总言之者,据大功以上也。

其葬殇之礼,亦与成人有异,故《檀弓》云"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是也。

女子许嫁而笄,犹男子之冠也,故以成人之丧治之。

礼:诸侯绝期,故许嫁于诸侯,则服之;若嫁与大夫,则不服也。

礼:姊妹与己之女,同服齐衰;若出嫁,则为之降至大功九月。

礼意为降者,取受我而厚之。

夫为之期,故我为之降。

计此伯姬未至夫家。

案《曾子问》云,"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齐衰而吊,既葬除之"。

然则其夫不为之尽礼,则皆不得为之降,当亦服齐衰期也。

而范注云服大功者,据出嫁者言之,故云大功,非谓此亦大功也。

或当女子在室,公不为之服,则卒之亦不书。

今书之者,以其许嫁故也。

夫虽不终服,公亦从出嫁之例降至大功也。

吉笄以象为之者,《诗》云,"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所以为饰。"

故知用象也。

郑解象服与此异耳。

《丧服》女子许嫁,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

丧既无饰,故知吉笄有饰也。

镂刻其首者,相传为然也。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

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

何休以为即日为美,其不日皆为恶也。

桓公之盟不日,皆为恶邪?庄十三年柯之盟,不日为信,至此日以为美,义相反也。

郑君释之曰:"柯之盟不日,因始信之。 自其后盟,以不日为平文。 从阳谷已来,至此葵丘之盟,皆令诸侯以天子之禁。 桓德极而将衰,故备日以美之,自此不复盟矣。"

○为见,于伪反,下贤遍反。

复,扶又反。

[疏]注"自此不复盟矣"。

○释曰:十五年盟于牲丘,而云不复盟矣者,以衣裳之会不复盟,彼是兵车故也。

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所谓无歃血之盟。

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

○歃,本又作喢,所洽反,又所甲反。

豭音加。

[疏]"陈牲而不杀"。

释曰:陈牲不杀,则不得谓之盟,若不杀牲,又不得云读书加于牲上,而传云不杀者,桓公信义之极,见于此矣。

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

不杀者,谓不如凡常之杀,杀而不用,直读书而加于牲上而已。

○注"所谓"至"用豭"。

○释曰:庄二十七年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

信厚也,则衣裳之会皆不歃血。

而此会独言之者,以此会桓德极盛,故详其事,实余盟亦不歃血耳。

八年洮会云"汋血与郑伯"者,彼兵车之会故也。

徐邈云:"陈牲者,不杀埋之,陈云诸侯而已。"

加于牲上者,亦谓活牲,非死牲,理亦通也。

此葵丘会为桓德盛,故书日以美之。

又母雍泉以下,是四教之事,而《论语》一匡天下,郑不据之;而指阳谷者,郑据《公羊》之文,故指阳谷。

其实此会亦有四教,故上注云从阳谷已来,至此葵丘之盟,旨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是也。

注又引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 大夫用豭"者,《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又曰:"郑伯使卒出豭。"

是其证也。

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壹犹专也。

曰,母雍泉,专水利以障谷。

○雍,于勇反,塞也。

障,音章,又之亮反。

毌讫籴,讫,止也,谓贮粟。

○籴音狄。

贮,张吕反。

毌易树子,树子,嫡子。

○嫡,丁历反。

毌以妾为妻,毌使妇人与国事。

女正位于内。

○与音豫。

甲子,晋侯诡诸卒。

献公也。

枉杀世子申生,失德不葬。

○诡诸,九委反,《左氏》作佹诸,枉,纡往反。

[疏]注"失德不葬"。

○释曰:宋桓亦不葬,至此言失德者,今献公枉杀申生,即是失德之例。

宋桓无罪之状,故范不得言之也。

《公羊》以为桓公不书葬者,为宋襄公背殡出会。

不书葬,若非背殡然也?《谷梁》既讥宋子,即不是为讳,盖鲁不会故也。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

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

诸侯在丧称子,言国人不君之,故系于其君。

[疏]"冬晋"至"奚齐"。

○释曰:范云:"弑君日与不日,从其君正与不正。"

今奚齐书时者,为未成君,且又不正故也。

○"国人不子"。

○释曰:旧解诸侯在丧称子,今国人不以为君,故不直谓之子,而系之于君也。

徐邈云:"不子者,谓不子爱之也。"

非范意。

盖不子者,谓不以为君,则是不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疏]"正月公如齐"。

○释曰:何休云:"书月者,善公朝事齐,故月之。"

朝既以时为正,书月何以为善?为下灭温书月也。

狄灭温,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以尊及卑也。

荀息闲也。

卓,敕角反。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二君:奚齐,卓子。

一大夫:荀息。

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据有罪。

其杀之不以其罪也。

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

杀奚齐、卓子者,欲以重耳为君。

重耳,夷吾兄文公。

○所为,于伪反,下文皆同。

重,直龙反。

杀奚齐,申志反,又如字。

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

其为重耳弑奈何?晋献公伐虢,得丽姬,献公私之。

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

丽姬欲为乱,乱谓杀申生而立其子。

○丽姬,力池反,伐虢所得,《左氏》伐丽戎所得。

长,丁丈反。

稚,直吏反。

故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夫人,申生母。 ○苦,如字,又枯路反,下同。 胡不使大夫将卫士而卫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于世子,则世子可。"

故君谓世子曰:"丽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

丽姬又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

已祠,致福于君。

君田而不在。

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

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于君。"

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

覆酒于地而地贲。

贲,沸起也。

○女音汝,下皆同。

祠,自丝反。

酖,直荫反,以鸩鸟毛画酒。

跪,求委反。

覆,芳服反。

贲,扶粉反,注同。

以脯与犬,犬死。

丽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吾与女未有过差切急。 ○呼,火故反。 喟,去愧反,又去怪反。 差,初卖反,又如字。 [疏]“未有过切"。

○释曰:公信丽姬,谓大子实将杀己,故喟然叹曰:"吾与汝为父子以来,未尝有过差切急,是何与我之深也。"

虽不对大子发叹,而为此言也。

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

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 吾若此而入自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 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

虑丽姬又谮重耳,故以托里克,使保全之。

刎脰而死。

刎,亡粉反。

脰音豆,颈也。

故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

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

秋,七月。

冬,大雨雪。

雨,于付反。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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