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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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谷梁传注疏》 卷五 范宁、杨士勋

◎庄公起元年,尽十八年

[疏]《鲁世家》庄公名同,桓公之子,以庄王四年即位。

《谥法》"胜敌克壮曰庄。"

元年,春,王正月。

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

[疏]"继弑"至"正也"。

○释曰:桓继弑即位,非正,故此言正以明之。

继弑君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据君不绝。

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

桓公夫人文姜也。

哀姜有杀子之罪轻,故僖元年曰"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去"姜"以贬之。

文姜有杀夫之罪重,故去"姜氏"以贬之。

此轻重之差。

○孙音逊,本亦作逊。

去,起吕反,下去姜同。

孙之为言犹孙也,孙,孙遁而去。

○遁,徒困反。

讳奔也。

接练时,录母之变,始人之也。

夫人初与桓俱如齐,今又书者,于练时感夫人不与祭,故始以人道录之。

○与祭音豫。

[疏]传"始人之也"。

○释曰:既以人道录之,又不言氏姓贬之者,公以练祭,感母不与,故以人道录之,但以妻杀夫,罪同至逆,不可不贬,故又以人道绝之,所以进退见法也。

计桓公以十八年四月薨,至此年三月,未是练时,而云练祭感母不与者,至四月则当练,今方至练,故感之而思母。

故何休云:"月者,起练祭左右。"

是其意亦以四月为练也。

不言氏姓,贬之也。

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

臣子则受君父之命,妇受夫之命。

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

若,顺。

不若于言者,人绝之也。

臣子大受命。

言义得贬夫人。

[疏]传"人之"至"受命"。

○释曰:天之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也。

夫者妻之天,故曰"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谓事夫之道也。

臣子之法,当受君父教令,故曰"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

,谓文姜杀夫,是不顺于道,故天当绝之。

"不若于言者,人绝之也",谓臣子不顺君父之命,则君父当绝之。

"臣子大受命",谓君父既绝天人,臣子受君父之命,故不得不贬也。

其注云"臣子则受君父之命"者,解经中"以言受命"也。

云"妇受夫之命"者,解"以道受命"也。

恐此说非也,但旧为此解,不得不述。

或当"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谓顺天道以事夫也。

"于人也,以言受命",谓臣受君命也。

不顺于道者天绝之,天道妻当事夫,今夫人反弑公,是不顺天也,故天绝之。

不顺于言者,人绝之,谓妇当受天之命,夫人不受夫命,是不顺人也,故人绝之。

"臣子大受命"者,臣谓群下,子谓庄公,上受命于天,下受命于君,是大受命也。

以其受君天之命,故臣子得贬退夫人也。

夏,单伯逆王姬。

单,姓也。

伯,字。

○单音善。

单,姓;伯,字;《左氏》以为王卿士。

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

命大夫,故不名也。

诸侯岁贡士于天子,天子亲命之,使还其国为大夫者不名,天子就其国命之者,以名氏通也。

[疏]注"诸侯"至"通也"。

○释曰:知诸侯贡士于天子者,传称"国、高在",又何休云"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是有贡士之法。

今单伯,天子命大夫,故不名,知书名者,就国命之。

其不言如,何也?据僖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师",言"如"。

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

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

礼:尊卑不敌,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

鲁桓亲见杀于齐,若天子命使为主,则非礼大矣。

《春秋》为尊者讳,故不可受之于京师。

○弑又作杀。

为尊,于伪反,下"为之筑"同。

[疏]注"礼尊"至"京师"。

○释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婚之意者,天子与诸侯尊卑不敌,若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若行婚姻之好,则废君臣之礼,故使诸侯主之。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筑,礼也。

于外,非礼也。

外,城外也。

[疏]"于外,非礼也"。

○释曰:《左氏》以为筑于外,礼也。

此云"非礼"者,以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今筑之于外,则是营卫不固,是轻王女,故云"非礼"。

谓非正礼耳,于变礼则通也。

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

公门,朝之外门。

主王姬者,当设几筵于宗庙以俟迎者,故在公门之内筑王姬之馆。

○朝之,直遥反,下"于朝"同。

迎,鱼敬反,下同。

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已卑,为之筑,节矣。

筑之外,变之正也。

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

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

亲迎服祭服者,重婚姻也。

公时有桓之丧。

○衰,七回反。

弁,皮彦反。

[疏]注"亲迎"至"之丧"。

○释曰:礼:称冕而亲迎,是服祭服也。

弁冕者,连言之。

《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故传亦通言之。

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

[疏]"不使"至"礼也"。

○释曰: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传云:"亲迎,恒事也,不志。 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

然则不言齐侯之来逆,乃是常事不录,而云"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者,《春秋》之例,得常不书。

庄公亲逆,是礼而书,故知非其逆于齐也。

今王姬嫁于齐,而使鲁为主,齐侯如鲁亲逆,当合书经。

但齐是鲁仇,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故不书之耳。

旧解齐侯亲逆,不至京师,文王亲逆,不至于洽,则天子诸侯亲迎,皆不至妇家矣。

今恐不然。

何者?此时王姬鲁主婚,故不至京师。

《诗》称"亲迎于渭"者,为"造舟为梁"张本,焉知文王不至大姒之家?举所疑,遗诸来哲。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诸侯日卒,正也。

[疏]"日卒,正也。"

○释曰:重发之者,此共"锡命"相连,恐日月之为"锡命"而录,故传明之。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荣,氏;叔,字;天子之上大夫也。

礼有九锡,一曰舆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褒德赏功也。

德有厚薄,功有轻重,故命有多少。

何休曰,桓弑逆之人,王法所宜诛绝,而反锡命,悖乱天道,故不言天王也。

文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则曰"含者,臣子之职也,以至尊行卑事",故不言天王也。

三月,"王使毛伯来会葬",又曰"剌比失礼",故亦不言天王也。

宁案,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不可最大矣。

礼天子既有赗含之制,传但讥二事共一使耳,言"且"所以示讥,一事无再贬之道也。

以天王之尊,会人妾祖母之葬,诚失礼矣。

孰若使任叔之子来聘,使家父来求车之不可乎?此三者皆言天王,明非义之所存。

旧史有详略,夫子因而弗革,故知曲说虽巧,致远则滞矣。

○锡,星历反。

贲音奔。

鈇,方胡反。

钺音越。

秬音巨,黑黍。

鬯,敕亮反,香酒也。

悖,补对反。

含,胡暗反。

赗,芳凤反。

剌,七赐反。

一使,所吏反。

任音壬。

滞,乃计反,一本作泥。

[疏]注"礼有"至"多少"。

释曰:"九锡"者,出《礼纬》文也。

此九锡与《周礼》九命异。

何休注《公羊》,既引九锡之文,即云"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其意以九锡即是九命也。

今知何说非者,案《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受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其言与九锡不同,明知异也。

今范引九锡之下,直云"皆所以褒德赏功"也。

德有厚薄,功有轻重,故命有多少,则亦以九锡异也。

但此九锡亦是赐命之类,故引之。

或以范亦与何同,恐非也。

《白虎通》云:"能安民者赐车马,能富民者赐衣服,能和民者赐乐则,民众多者赐朱户,能进善者赐纳陛,能退恶者赐虎贲,能诛有罪者赐鈇钺,能征不显者赐弓矢,孝道备者赐秬鬯。"

亦是有功特赐,不关九命之事也。

旧说解九锡之名,一曰舆马,大辂、戎辂各一,玄马二也。

二曰衣服,谓玄衮也。

三曰乐则,谓轩县之乐也。

四曰朱户,谓所居之室朱其户也。

五曰纳陛,谓从中阶而升也。

六曰虎贲,谓三百人也。

七曰弓矢,彤玈之弓矢也。

八曰鈇钺,谓大柯斧,赐之专杀也。

九曰秬鬯,谓赐秬鬯之酒,盛以圭瓒之中,以祭祀也。

礼有受命,无来锡命。

锡命,非正也。

赏人于朝,与士共之,当召而锡也。

《周礼·大宗伯职》曰"王命诸侯则傧之",是来受命。

○朝直遥反。

傧,必刃反。

生服之,死行之,礼也。

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

[疏]"不正甚矣"。

○释曰:文公逾年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三者异时,嫌不得相蒙,故并皆发传。

此追命失礼最大,故以"甚"言之。

王姬归于齐。

为之中者归之也。

[疏]"为之中者归之也"。

○释曰:十一年"王姬归于齐",传曰"过我也",此云"为之中者归之",发传不同者,此王姬由鲁而嫁,故曰"为之中者",彼王姬非鲁主婚,故直云"过我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

纪,国也。

郱鄑郚,国也。

此国以三言为名。

○郱,步丁反。

鄑,子移反。

郚音吾。

或曰,迁纪于郱鄑郚。

十年"宋人迁宿",传曰:"迁,亡辞也。 其不地,宿不复见矣。"

齐师迁纪,四年复书"纪侯大去其国"者,纪侯贤,不与齐师之亡纪,故变文以见义。

郱鄑郚之君,无纪侯之贤,故不复见,从常例也。

若齐师迁纪于郱鄑郚,当言"于"以明之,又不应复书地,当如宋人迁宿,齐人迁阳。

"或曰"之说,宁所未详。

○复,扶又反。

见,贤遍反。

[疏]注"不应复书地"。

释曰:此范难"或曰"之说,言宿阳既亡不地,则此亦不应复书地,何书"于郱鄑郚"乎?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庆父,名,字仲父。

国而曰伐。

于余丘,邾之邑也。

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

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

病公子,所以讥乎公也。

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

邾君在此邑,故不继于邾,使若国。

[疏]注"邾君"至"若国"。

释曰:观传上文"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云云,"所以讥乎公"也,则是解其称伐之意。

而范注解"一曰"之义,则似解不继于邾者,一曰君在而重之也,亦是解其称伐之意。

言邑而称伐者,为君在重之,使若国然,故邑亦称伐,是上下不相违也。

秋,七月,齐王姬卒。

为之主者,卒之也。

主其嫁则有兄弟之恩,死则服之。

服之,故书卒。

《礼记》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

○为之大功,于伪反。

[疏]"秋,七月"云云。

○释曰:何休云,内女卒日,此不日者,恩实轻于内女。

案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书日,此不书日,是轻于内女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禚,齐地。

○禚,章略反。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

妇人不言会,言会,非正也。

飨,甚矣。

飨在四年。

○逾竟音境,后"逾竟"例皆同。

乙酉,宋公冯卒。

冯,皮冰反。

[疏]"乙酉,宋公冯卒"。

○释曰:案《世本》冯是宋庄公,穆公之长子,宋督既弑与夷,则冯是当正,故亦书日卒也。

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侯伐卫。

徐邈曰:"传例曰:‘往月,危往也。 ’齐受天子罪人,为之兴师,而鲁与同,其理危也。"

○溺,乃狄反。

[疏]注"传例"至"往也"。

释曰:定八年传文。

会例时,齐鲁党大是罪人,故书月以见危也。

溺者何也?公子溺也。

其不称公子,何也?据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称公子。

恶其会仇雠而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

恶,乌路反。

夏,四月,葬宋庄公。

月葬,故也。

五月,葬桓王。

传曰,改葬也。

若实改葬,当言改以明之。

郊牛之口伤,改卜牛是也。

传当以七年乃葬,故谓之改葬。

[疏]"传曰,改葬也"。

○释曰:传云"改葬",而范违之者,以经不言"改",故知非改葬也。

传言"改"者,以见丧逾七年,已行吉礼,今始反服丧服,故谓之"改葬"。

又《感精符》云:"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而王不惧,使荣叔改葬桓王冢,奢丽大甚。"

如谶之言,则改葬桓王在恒星不见之后,故范谓此时非改葬也。

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

缌者五服最下,言举下缅上,从缌皆反其故服。

因葬桓王,记改葬之礼。

不谓改葬,桓王当服缌也。

犹"晦,震夷伯之庙",因明天子诸侯之制,不谓夷伯非鲁之大夫也。

宁之先君,与蔡司徒论之详矣。

江熙曰:"葬称公,举五等之上,改葬礼缌,举五服之下,以丧缅藐远也。 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唯轻。 言缅,释所以缌也。"

○缌,息词反。

缅,亡善反,远也。

[疏]注"缌者"至"缌也"。

释曰:五服者,案《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是也。

改葬之礼,各从本服,但缌服者是五服之下,故传云,改葬之礼,缌者举下以缅上也。

不谓改葬,桓王之时,唯服缌耳。

蔡司徒者,谓蔡谋也。

江熙以为改葬之礼,其服唯轻,故云"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证唯缌耳。

知"天子诸侯易服而葬"者,《檀弓》云:"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

郑玄云:"接神之道,不可以纯凶,天子诸侯,变服而葬,冠素弁,以葛为环绖。 既虞,卒哭,乃服受服也。"

变服者,谓未葬以前服麻,葬则易之以葛也。

或曰,却尸以求诸侯。

停尸七年,以求诸侯会葬,非人情也。

○却尸,去略反,又去逆反,杜预云:"尸,未葬之通称。"

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

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

志葬,故也,危不得葬也。

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

京师去鲁不远,赴告之命,可不逾旬而至。

史不志崩,则乱可知。

[疏]注"京师"至"可知"。

释曰:王城去鲁才余千里,赴丧者旬日而至,史不记崩,乱可知也。

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

徐邈曰:"古人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然则传所谓天,盖名其冲和之功,而神理所由也。 会二气之和,极发挥之美者,不可以柔刚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故归于冥极而谓之天。 凡生类禀灵知于天,资形于二气,故又曰独天不生,必三合而形神生理具矣。"

○挥,许归反。

冥,亡丁反。

禀,使锦反。

知于音智。

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

王者尊,故称天子。

众人卑,故称母子。

○母之子也可,绝句,下仿此。

尊称,尺证反,下"卑称"同。

[疏]传"独阴不生"至"称焉"。

○释曰:凡物之生,皆资二气之和,禀上天之灵知,不可以柔刚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故云"三合然后生"也。

虽资三合,然终推功冥极,故云"天之子"也。

托之人事,故又曰父之子,母之子也。

天则感生者众,言天足以兼父,不得云"父子"而曰"天子",众人或知母而不知父,故云"母子",亦不云"父子"也。

众人亦禀天气而生,不云"天子"者,天子取尊称,故称"天子",众人取卑称,故称"母子"也。

传因论天子崩葬,故明其别称也。

然则阴能成物,阳能生物,天能养物,而总云生者,凡万物初生,必须三气合,四时和,然后得生,不是独阳能生也。

但既生之后,始分系三气耳。

注云"不可以刚柔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者,《易·系辞》云"一阴一阳谓之道",王弼云"一阴一阳者,或谓之阴,或谓之阳,不可定名也。 夫为阴则不能为阳,为柔则不能为刚。 唯不阴不阳,然后为阴阳之宗;不柔不刚,然后为刚柔之主,故无方无体,非阳非阴,始得谓之道,始得谓之神"是也。

柔刚者,即阴阳之别名也。

故《系辞》又云:"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注云:"阳动阴静,刚柔之断也。"

是刚则阳,柔则阴也。

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季,纪侯弟。

○以酅,下圭反。

酅,纪之邑也。

入于齐者,以酅事齐也。

入者,内弗受也。

雍曰:"纪国微弱,齐将吞并。 纪季深睹存亡之机,大惧社稷之倾,故超然遐举,以酅事齐,庶胤嗣不泯,宗庙永存。 《春秋》贤之,故褒之字。 齐受人之邑而灭人之国,故于义不可受也。"

○并,必性反。

泯,弥忍反。

[疏]"入者内弗受也"。

○释曰:重发之者,此齐不可受,嫌违例,故重发之。

冬,公次于郎。

次,止也。

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

畏齐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

飨,食也。

两君相见之礼,凡会书月,着时,事有危,虽于公发例,亦无所不关。

祝丘,鲁地。

○飨,本又作享,香丈反。

着,张略反,又张虑反。

[疏]"飨食"至"鲁地"。

○释曰:"飨,食也"者,烹大牢以饮宾,故云两君相见之礼。

夫人与齐侯非礼飨食,故云"着时,事有危"。

此与二年禚之会书月以着危,而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不书月者,何休云:"再出书月重之,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也。"

事或然矣。

飨,甚矣。

以非礼尤甚,故谨而月之。

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三月,纪伯姬卒。

隐二年履緰所逆者。

内女卒例日,伯姬失国,略之,故月也。

○緰音须。

[疏]注"隐二"至"月也"。

○释曰: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例日也。

此不日,明为失国略之也。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

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

礼:诸侯绝傍期,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尊与已同,则为之服大功九月,变不服之例。

然则适大夫者不书卒。

○为,于伪反。

期,居其反。

[疏]注"礼诸"至"书卒"。

○释曰:莒庆、高固并逆叔姬,经无卒文,是适大夫不书卒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传例曰:"不期而会曰遇,遇者,志相得也。"

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

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

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不曰灭而曰大去其国,盖抑无道之强,以优有道之弱。

若进止在已,非齐所得灭也。

何休曰:"《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其后灭江、六,不言大去。 又大去者,于齐灭之不明,但知不使小人加乎君子,而不言灭,纵失襄公之恶,反为大去也。"

郑君释之曰:"商臣弑其父,大恶也,不得但为小人。 江、六之君,又无纪侯得民之贤,不得变灭言大去也。 元年冬‘齐师迁纪’,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今‘纪侯大去其国’,是足起齐灭之矣。 即以变灭言大去,为纵失襄公之恶,是乃经也,非传也。 且《春秋》因事见义,舍此以灭人为罪者自多矣。"

○纵,子用反。

见,贤遍反。

舍音舍。

[疏]注"舍此"至"多矣"。

○释曰:此是郑难。

何休云"纵失襄公之恶也",言《春秋》有因事见义者,不得不舍此以灭人为罪也。

若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是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

失国,故隐而葬之。

隐,痛也。

不曰卒而曰葬,闵纪之亡也。

[疏]注"曰葬"至"亡也"。

○释曰:知非为危者,纪国已灭而齐葬之,非复纪之臣子能葬,故知闵之,非为危也。

又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传曰:"日葬,闵纪之亡也。"

知此亦是闵之也。

不于卒闵之者,葬者送终大事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郜,齐地。

○狩音兽。

郜,古报反,《左氏》作禚。

齐人者,齐侯也。

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

内无贬公之道。

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剌释怨也。

怨,纡元反,又纡原反,后同。

剌,七赐反。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师而曰如,众也。

言师众大如国,故可以言如。

若言如齐侯,则不可。

[疏]传"师而曰如,众也"。

○释曰:解经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四年"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不言"如齐师"者,言如齐师者众大如国,故可言。

如若指齐侯,则于文不可言"如齐侯"也。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不逾竟"。

○释曰:复发传者,嫌师与国异也。

秋,郳\黎来来朝。

黎来,名也。

○郳\,五兮反,国名。

黎,郎兮反;黎来,郳\君名。

朝,直遥反。

郳\,国也。

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纳惠公朔。

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

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

王不欲立朔也。

[疏]传"是齐侯、宋公"。

○释曰:四国皆从贬,而独言齐、宋者,齐为兵主,宋是大国,则陈、蔡亦从也。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

徐邈曰:"诸侯不奉王命,朔遂得篡,王威屈辱,有危,故月也。 救卫于义善,故重子突。 功不立,故着其危。"

[疏]注"有危,故月"。

○释曰:日月之例见危者,唯施于内,今施之于外者,范答薄氏云:"王者安危,天下所系,故亦与内同也。"

王人,卑者也。

称名,贵之也。

何休以为称子则非名也。

郑君释之曰:"王人贱者,录则名可。 今以其衔命救卫,故贵之。 贵之则子突为字可知明矣。 此‘名’当为‘字’误尔。 徐干曰:“王人者,卑者之称也。 当直称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卫而拒诸侯,故加名以贵之。 僖八年‘公会王人、齐侯’,是卑者之常称。"

○卑者之称,尺证反,下"常称"同。

[疏]注"郑君"至"称也"。

○释曰:郑答何休云,传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玄以子突非名。

徐干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

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传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

徐干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会……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

故二说不同。

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

善救卫也。

[疏]传"善救卫也"。

○释曰:计王者有伐无救,而云善者,朔叛逆王命,天子废之,立其嗣子而遣师往救,有存诸侯之功,故曰善,不可以大平之法格之。

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据九年"伐齐纳纠"言纳。

不逆天王之命也。

不与诸侯得纳王之所绝。

入者,内弗受也。

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

朔之名,恶也。

朔入逆,则出顺矣。

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

[疏]传"朔入逆"云云。

○释曰:朔出奔之时,传曰:"朔之名,恶也。"

此云顺者,谓比之入国为顺。

彼辟天子之召,仍是恶也,故称名耳。

一解此当文自相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

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会诸侯伐郑,不致。

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

见,贤遍反。

螟。

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卫宝。

以齐首之,分恶于齐也。

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

若卫自归宝于齐,过齐然后与我,齐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

○分恶,乌各反,下同。

杀,色界反,旧色例反。

过,古禾反。

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防,鲁地。

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

恒星者,经星也。

经,常也,谓常列宿。

○昔如字,或作《宀昔》,同。

不见,贤遍反,下不音者同。

列宿,夙又反,下皆同。

[疏]注"谓常列宿"。

○释曰:周之四月,夏之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

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

不见者,可以见也。

夜中,星陨如雨。

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

○陨,云敏反。

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与音余。

暝,亡定反。

[疏]传"其陨"云云。

○释曰:"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着以传着,疑以传疑,皆以实录,故知夜中。

《春秋》着以传着,疑以传疑。

明实录也。

○传,直专反。

中之几也,而曰夜中,着焉尔。

几,微也。

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着尔,非亿度而知。

○度,徒各反。

[疏]"中之几也"至"着焉尔"。

○释曰:谓雨晦暝几微也。

"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着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

何用见其中也?

[疏]"何用见其中也"。

○释曰: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当夜中矣。

失变而录其时,则夜中矣。

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检录漏刻,以知夜中。

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

[疏]"其不"至"何也"。

○释曰:解经上文云"恒星不见",下文"其不曰恒星之陨"者,又自解之。

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者是何星,故不得言之也。

又解不言雨星,而言陨星意,言我见从上而陨,又下接于地,则可以雨说之也。

今唯见其下,不见其上,故曰陨星,又总说陨之与雨二者之别,"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着如下,不见如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言不见在上,故不可以雨说之。

徐邈云:"着于上,谓云着上。"

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

我见其陨而接于地者,则是雨说也。

言我见从上来,接于下,然后可言雨星。

今唯见在下,故曰陨星。

○我见,见音如字,注同。

雨,于付反,注同。

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着于下,不见于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解经不得言雨星,而言陨星也。

郑君曰:"众星列宿,诸侯之象。 不见者,是诸侯弃天子礼义法度也。"

刘向曰:"陨者象诸侯陨坠,失其所也。 又中夜而陨者,象不终其性命,中道而落。"

○见于下,如字,或贤遍反。

不见,贤遍反。

队,直类反。

秋,大水。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

○释曰:复发传者,嫌大水无麦、苗,异于常,故重发之。

无麦、苗。

麦、苗同时也。

麦与黍稷之苗同时死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谷,齐地。

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疏]传"会非正也"。

○释曰:再发传者,防是鲁地,谷是齐邑,故重发之。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时陈、蔡欲伐鲁,故出师以待之。

次,止也。

俟,待也。

甲午,治兵。

出曰治兵,习战也。

入曰振旅,习战也。

振,整也。

旅,众也。

[疏]传"习战也"。

○释曰:此治兵振旅,皆云"习战"者,《周礼》仲秋教治兵,仲春教振旅,出入幼贱虽殊,同是教战之法,故此传二者皆以"习战"言之。

《公羊》以"治兵"为"祠兵",亦云"其礼一也"。

《周礼》仲秋教治兵,此非秋,亦云治兵者,《周礼》四时讲武,故各立别名,此据出师之事,故虽春亦得以治兵为名。

治兵而陈、蔡不至矣。

兵事以严终,以严整终事,故敌人不至。

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

善为国者不师,导之以德,齐之以礼。

江熙曰:"邻国望我,欢若亲戚,何师之为?"○陈,直觐反,下文皆同。

道,徒报反,下同。

善师者不陈,师众素严,不须耀军列陈。

江熙曰:"上兵伐谋,何乃至陈?"善陈者不战,军陈严整,敌望而畏之,莫敢战。

善战者不死,投兵胜地,故无死者。

江熙曰:"辟实攻虚则不死。"

善死者不亡。

民尽其命,无奔背散亡者也。

江熙曰:"见危授命,义存君亲,虽没犹存。"

○尽,津忍反。

背音佩。

[疏]传"善为"至"不亡"。

○释曰:"善为国者不师",谓有明王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不起军师,而四海宾服,则黄帝尧舜时是也。

"善师者不陈",若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陈而服罪也。

"善陈者不战",即此鲁能严整终事,而陈、蔡不至也。

"善战者不死",若文王伐崇,因垒而崇自服也。

"善死者不亡",若柏举之战,吴虽入楚,父老致死,还复楚国也。

此引文为证颇允,传文一准此解,则与注少僻,但旧有此说,故今亦存之。

其注虚,观文则晓,故不复烦释。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其曰降于齐师何?不使齐师加威于郕也。

郕,同姓之国,而与齐伐之,是用师之过也。

故使若齐无武功而郕自降。

○降,户江反,皆同。

秋,师还。

还者,事未毕也,遁也。

郕巳降而以未毕为文者,盖辟灭同姓之国,示不卒其事。

○还音旋。

遁,徒困反。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

儿如字,音五兮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之挈,失嫌也。

[疏]传"无知之挈,失嫌也"。

○释曰:重发之者,月与不月,地与不地之异,故重发之。

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

挈,苦结反。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

暨,鲁地。

○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公不及大夫。

《春秋》之义,内大夫可以会诸侯,公不可以盟外大夫,所以明尊卑、定内外也。

今齐国无君,要当有任其盟者,故不得不以权通。

大夫不名,无君也。

礼:君前臣名。

齐无君,故大夫不名。

盟,纳子纠也。

不日,其盟渝也。

变盟立小白。

○渝,羊朱反。

当齐无君,制在公矣。

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

恶,乌路反,下及注"恶内"皆同。

夏,公伐齐,纳纠。

不言子纠而直云纠者,盟系在于鲁,故挈之也。

《春秋》于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

子纠不为大夫,故不书其奔。

郑忽既受命嗣位,是以书其出。

然则重非嫡嗣,宫非大夫,皆事例所略,故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亦不书出。

○纠,居黝反,《左氏》作子纠。

嫡,丁历反。

重,直龙反。

[疏]注"不言"至"书出"。

○释曰:下文"取子纠杀之"称子,此直云纠,故解其意,欲明系在鲁,故挈之。

又解子纠不书出奔之意,言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

子纠不书出,是不为大夫也。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

故干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

何休曰:"三年‘溺会齐师伐卫’,故贬而名之,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故卑之曰人。 今亲纳仇子,反恶其晚,恩义相违,莫此之甚。"

郑君释之曰:"于雠不复,则怨不释,而鲁释怨,屡会仇雠,一贬其臣,一卑其君,亦足以责鲁臣子,其余则同,不复讥也。 至于伐齐纳纠讥,当可纳而不纳尔。 此自正义,不相反也。"

宁谓仇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仇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干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迂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绝,居然显矣。

二十四年公如齐亲迎,亦其类也。

恶内之言,传或失之。

○败恶,乌路反,注同。

复,扶又反。

迂音于,一音纡,又于武反。

迎,鱼敬反

[疏]注"内之"至"亦其类也"。

○释曰:范既不从传文,以为大恶。

又庄公亲逆,未是大罪,而云"亦其类"者,以公忘父之仇,而援举兵动众,既不能强,为齐所败,是大恶也,鲁与齐为仇,而公娶其女,虽得亲迎之常,甚失结婚之义,故云"亦其类"也。

齐小白入于齐。

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成十四年"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是也。

以恶曰入。

齐公孙无知弑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

子纠奔鲁,小白奔莒。

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于鲁。

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

恶,乌路反。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诸公子争立,国乱,故危之。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不言及者主名,内之卑者。

干时,齐地。

[疏]注"内之卑者"。

○释曰:桓十七年"及齐师战于郎",注云,公亲帅之,讳,故不言公。

此亦云及,知非公者,彼传云,不言败,为内讳也。

以其讳,故知公也。

今经书败,传又不释之,故知是"内之卑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言子纠者,明其贵,宜为君。

[疏]注"明其贵"。

○释曰:《公羊》云:"其称子纠何?贵也。 其贵奈何?宜为君也。"

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

外不言取,

[疏]"外不言取"。

○释曰:取是内取,故外不得言取。

今云取者,恶内也。

一解"外不言取"者,谓楚人杀征舒、庆封,并不言取。

此虽是何休之义,亦得通一家,故并录之。

言取,病内也。

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

犹言自齐之子纠,今取而杀之,言鲁不能救护也。

○易,以豉反。

十室之邑,可以逃难。

百室之邑,可以隐死。

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

难,乃旦反,下注同。

乘,绳证反。

冬,浚洙。

浚洙者,深洙也。

着力不足也。

畏齐难。

○浚音峻,深也。

洙音殊,杜预云:"水名。"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长勺,鲁地。

○勺,时酌反。

不日,疑战也。

疑战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

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胜内,谓胜在内

二月,公侵宋。

[疏]"二月公侵宋"。

○释曰:旧说以为公与宿盟,宋方病宿,故公侵之。

若此则是公之无恶,传何恶公也?公与宿盟,经无其事,为宿侵宋,传无其文,是旧说妄也。

隐元年"盟于宿",范以为地,是公不与宿盟也。

但不知何为侵耳。

侵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于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

恶,乌路反。

三月,宋人迁宿。

迁,亡辞也。

为人所迁,则无复国家,故曰亡辞。

闵二年"齐人迁阳"亦是也。

○复,扶富反,下文及注同。

[疏]传"迁,亡辞也"。

○释曰:《春秋》言迁有二种之例,一表亡辞者,此文是也;二见存亡国者,"邢迁于夷仪"是也。

不于元年"迁纪"发传者,彼以纪侯贤,经变文以示义,非正,故不发之。

"迁阳"不发,从此省文也。

迁文三起例者,此是亡辞之始,邢是复国之初,许独自不月,故三发之也。

范《略例》云:"凡迁有十,亡迁有三者,齐人迁阳,宋人迁宿,齐师迁纪是也。 好迁有七者,邢迁夷仪,卫迁帝丘,蔡迁州来,许迁于叶,许迁于夷,许迁白羽,许迁容城是也。 余迁皆月,许四迁不月者,以其小,略之如邑也。 迁纪不月者,文承月下,蒙之可知也。"

其不地,宿不复见也。

国亡不复见。

经不言灭者,言灭则弑其君,灭其宗庙社稷,就而有之,不迁其民。

○见,贤遍反。

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

谓自迁者,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之类是也。

彼二传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此传云"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互文也。

○叶,舒涉反。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

次,止也。

畏我也。

公败宋师于乘丘,乘丘,鲁地。

○乘,绳证反。

不日,疑战也。

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

莘,蔡地。

○莘,所巾反。

以蔡侯献武归。

荆者楚也。

何为谓之荆?狄之也。

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

蔡侯何以名也?据僖十五年秦"获晋侯"不名。

○献武,本亦依《左氏》作"舞"。

绝之也。

何为绝之?获也。

中国不言败,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不言败晋师。

○邲,皮必反。

又扶必反,一音弼。

败绩如字。

此其言败,何也?中国不言败,蔡侯其见获乎?其言败,何也?释蔡侯之获也。

以归,犹愈乎执也。

为中国讳见执,故言以归。

○为,于伪反。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曰:"其名,失国也。"

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传曰:"朔之名恶也。"

然则出奔书名有二义,谭子国灭不名,盖无罪也。

凡书奔者,责不死社稷。

不言出者,国灭无所出也。

他皆放此。

[疏]注"有二义"。

○释曰:礼言失地名,故郑忽失国而名也。

传曰:"朔之名恶也。"

,是卫侯为恶而名,故云"有二义"。

灭国无文,故注又云谭子无名,盖无罪也。

虽无罪不名,以其不能死社稷,书奔,是讥也。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鄑,鲁地。

○败,必迈反,下及注同。

鄑,子移反。

内事不言战,举其大者。

其日,成败之也。

结日列陈,不以诈相袭,得败师之道,故曰成也。

○列陈,直觐反。

宋万之获也。

[疏]传"宋万之获也"。

○释曰:传言获宋万而经不书者,此时尚卑,故不书。

反国为卿,始弑君,是故书之。

虽书,以新升为卿,宋赐族,故经不言氏,传以为"宋之卑者"是也。

秋,宋大水。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王者之后也。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

○释曰:重发传者,嫌外灾与内异也。

冬,王姬归于齐。

其志,过我也。

过,古禾反。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酅,纪邑也。

纪季所用入于齐者,纪国既灭,故归酅。

国而曰归,此邑也,其曰归,何也?吾女也。

失国,喜得其所,故言归焉尔。

江熙曰:"四年齐灭纪,不言灭而言大去者,义有所见尔,则国灭也。 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也。 叔姬守节,积有年矣。 纪季虽以酅入于齐,不敢怀贰。 然襄公豺狼,未可暗信。 桓公既立,德行方宣于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酅,鲁喜其女得申其志。"

○见,贤遍反。

豺,仕皆反。

行,下孟反。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

捷,宋闵公。

宋万,宋之卑者也。

[疏]传"宋之卑者"。

○释曰:传言"宋之卑者",解不称氏之意,与宋督同,别于无知、祝吁也。

卑者以国氏。

及其大夫仇牧,以尊及卑也。

仇牧,闲也。

仇牧捍其君,故见杀也。

桓二年传曰,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

今仇牧书名,则知宋君先弑。

○仇牧音目。

捍,曷旦反。

[疏]传"仇牧,闲也"。

○释曰:复发传者,孔父先君死,发传以明闲。

此则后君死,故又发传。

荀息虽同后死之例,但仇牧是卑者所杀,荀息为尊卿杀之,故又发传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令,力呈反。

[疏]注"宋久"至"月之"。

○释曰:无知八年冬弑君,九年春始被杀,而经不书月。

此宋万八月弑君,十月出奔,而云"久不讨贼","故谨而月之"者,以祝吁书月,传云"谨之",则此书月,亦是谨之可知也。

然则无知既经三月,齐人杀得之,故直书时,此宋人不能即讨,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北杏,齐地。

[疏]"会于北杏"。

○释曰:郑《释废疾》数九会,则以柯之明年为始。

范今数衣裳,则通言北杏之会。

二说不同者,郑以孔子云"九合诸侯",北杏之会,经无诸侯之文,故不数之;范以传文直云"衣裳之会",不论诸侯多少,北杏传云"齐侯、宋公"也,故并以北杏数之。

范亦以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兵车之会四",故与郑不同。

是齐侯、宋公也。

其曰人,何也?始疑之。

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

言诸侯将权时推齐侯使行伯事。

曰,可矣乎?未乎?邵曰:"疑齐桓虽非受命之伯,诸侯推之,便可以为伯乎?未也?"举人,众之辞也。

称人,言非王命,众授之以事。

[疏]"举人,众之辞也。 ○释曰:经不书某侯某侯,云某人某人者,是众授之辞也。 经以众授为文,明非王命,是未得王命,未可以为伯,覆上“未乎"之意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遂,国也。

其不日,微国也。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柯,齐地。

○柯,古河反。

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

曹刿之盟,经传无文,盖有信者也。

《公羊传》曰:"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 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 桓公之信着于天下,自柯之盟始。"

○刿,居卫反。

要盟,于遥反。

[疏]注"曹刿"云云。

○释曰:传云"曹刿之盟也",而注云"经传无文"者,谓曹刿与齐侯盟为信之事,《谷梁》经传不说也。

注又云:"盖有信者也。"

故即引《公羊》桓公为信之事以结之。

一解云"经传无文"者,不如《公羊》具说刿盟之状也,与前解少异耳,大旨亦同。

"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手剑劫齐侯共盟,使归汶阳之田,而齐侯终亦还之是也。

"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谓以臣劫君,是"可仇"也,桓公终不罪曹子,是"不怨"也。

桓盟虽内与,不日,信也。

公盟例日,外诸侯盟例不日,桓大信远着,故虽公与盟犹不日。

○与音预,注同。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疏]传"齐人"至"伐宋"。

○释曰:盖同《左氏》背北杏会故也。

夏,单伯会伐宋。

会,事之成也。

伐事已成,单伯乃至。

○单音善。

[疏]传"会,事之成也"。

○释曰:此解经言"会伐宋"之意,以诸侯伐事已成,而单伯始至,故云"会伐宋"。

秋,七月,荆入蔡。

荆者,楚也。

其曰荆,何也?州举之也。

[疏]传"州举之也"。

○释曰:縻信云:"楚子贪淫,为息妫灭蔡,故州举之。 是取《左传》之说,非也。 十年传云:‘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 ’则此亦与彼同耳。"

州不如国,言荆不如言楚。

国不如名,言楚不如言介葛庐。

○介音界。

名不如字。

言介葛庐不如言邾仪父。

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

鄄,卫地。

○鄄音绢。

复同会也。

诸侯欲推桓以为伯,故复同会于此以谋之。

○复,扶又反。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

复同会也。

为欲推桓为伯,故复会于此。

○复,扶又反。

为欲,于伪反。

[疏]传"复同会也"。

释曰:重发传者,诸侯至此,方信齐桓,故更发之也。

夏,夫人姜氏如齐。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逾竟非礼也"。

○释曰:重发之者,此非淫,恐异,故发传同之。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宋主兵,故序齐上也。

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夷狄在下,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他皆放此。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幽,宋地。

○滑,于八反。

同者,有同也,同尊周也。

[疏]传"同者"至"周也"。

释曰:《公羊传》云:"同盟者何?同欲也。"

《左传》云:"同盟于幽,郑成也。"

此云同盟者,"同尊周也"。

见三传意各异也。

所谓"同尊周也"者,诸侯推桓为伯,使翼戴天子,即是尊周之事。

不言公,外内寮一疑之也。

十三年春,会于北杏,诸侯俱疑齐桓非受命之伯,欲共以事推之可乎?今于此年,诸侯同共推桓,而鲁与齐仇,外内同一疑公可事齐不,会不书公,以着疑焉。

同官为寮,谓诸侯也。

至二十七年,同盟于幽,遂伯齐侯。

○寮一,力雕反。

[疏]传"不言"至"之也"。

○释曰:旧解谓会于北杏,不言诸侯,是外疑也。

今此会不言公,是内疑之也。

自此以后,外内不复疑之,故曰"一疑"也。

直据传文,事欲似然,推寻范注,必不得尔。

何者?注云"外内同一疑公可事齐不,会不书公,以着疑焉",何指北杏与此为一疑也?故今更别说,言此会公实与之,而经不言公者,外内寮一疑之。

寮谓诸侯也。

言外内诸侯同一疑公,不知可事齐乎,不可事齐乎?故去公以着疑也。

云"外内"者,诸侯之国,或远或近,故以"外内"总之也。

若然,十三年"公会齐侯,盟于柯",所以云公者,彼柯盟曹刿要齐归鲁汶阳之田,非事齐之事,纵与之盟,不足为耻也。

此幽盟欲推齐为伯,与共尊事之,鲁既与齐为仇,又内外一疑,故经不言公,以示意也。

邾子克卒。

其曰子,进之也。

附齐而尊周室,王命进其爵。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人者,众辞也。

以人执,与之辞也。

与令得执。

○詹,者廉反。

令,力呈反。

郑詹,郑之卑者。

[疏]传"人人"至"卑者"。

○释曰:称人者,众所欲之辞,故云与之,谓与齐得执也。

知郑詹是郑之卑者,大夫卑者以国氏,今经直云郑詹,故知卑者也。

然则卑者可知而重发传者,嫌有罪去氏也。

知非有罪去氏者,外大夫身有罪,例不去氏,即祭仲之类是也。

宛所以去氏者,为贬郑伯也。

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来"志之也。

"逃来"则何志焉?将有其末,不得不录其本也。

末谓逃来。

郑詹,郑之佞人也。

佞,乃定反。

夏,齐人歼于遂。

歼者,尽也。

然则何为不言遂人尽齐人也?无遂之辞也。

无遂则何为言遂?其犹存遂也。

以其能杀齐戍,故若遂之存。

○歼,子廉反,尽也,"遂人尽齐人"绝句。

存遂奈何?曰,齐人灭遂,使人戍之。

遂之因氏饮戍者酒而杀之,齐人歼焉。

此谓狎敌也。

狎犹轻也。

○饮,于鸩反。

狎,户甲反。

秋,郑詹自齐逃来。

逃义曰逃。

齐称人以执,是执有罪也。

执得其罪,故曰义也。

今而逃之,是逃义也。

冬,多麋。

《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为火不明,则国多麋。"

○麋,亡悲反。

[疏]注"京房"云云。

○释曰:火不明者,谓五行与五事、五常相配,则视与礼同配南方。

言火不明,犹言视与礼不明也。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

何以知其夜食也?曰,王者朝日。

王制曰:天子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故日始出而有亏伤之处,是以知其夜食也。

何休曰:"《春秋》不言月食日者,以其无形,故阙疑。 其夜食何缘书乎?"郑君释之曰:"一日一夜合为一日。 今朔日日始出,其食亏伤之处未复,故知此自以夜食。 夜食则亦属前月之晦,故谷梁子不以为疑。"

○朝,直遥反。

处,昌虑反。

[疏]注"王制"至"夜食"。

○释曰:此是《礼记·玉藻》文,而云"王制"者,谓王者之法制,非谓王制之篇也。

此鲁事而辄言天子朝日者,言王者朝日,所以显诸侯朝朔也。

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服玄冕,其诸侯则《玉藻》云"皮弁以听朔于大庙",与天子礼异。

其礼虽异,皆早早行事,而昨夜有亏伤之处尚存,故知夜食也。

徐邈云:"夜食则星无光。"

张靖《策废疾》云:"立八尺之木,不见其影。"

并与范意异也。

故虽为天子,必有尊也。

贵为诸侯,必有长也。

故天子朝日,诸侯朝朔。

长,丁丈反。

夏,公追戎于济西。

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以公之追之,不使戎迩于我也。

迩犹近也。

不使戎得逼近于我,故若入竟望风退走。

○济,子礼反。

济,水名。

迩如字,迩,近也;一本作介,音界,亦近也。

竟,音境。

于济西者,大之也。

何大焉?为公之追之也。

言戎远来至济西,必大有徒众,以公自追之,知其审然。

○为,于伪反。

秋,有{或虫}{或虫},短狐也,盖含沙射人。

《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识,厥咎国生{或虫}。"

○{或虫}本亦作蜮,音或,短狐,《本草》谓之射工。

射人,食亦反,下文同。

[疏]"秋,有{或虫}。"

○释曰:《洪范五行传》云:"{或虫}如鳖,三足,生于南越。 南越妇人多淫,故其地多{或虫}也。"

陆机《毛诗义疏》云:"{或虫},短狐,一名射影。 在江淮水中,人在岸上,影见水中,投人影则杀之,故曰射影。 或谓含沙射人,入人皮肌,其疮如疥。"

范引《京房易传》,则与《五行传》说异。

又云"盖含沙射人",则与陆机说或同也。

一有一亡曰有。

{或虫},射人者也。

亡音无,又如字。

[疏]传"一有一亡曰有"。

○释曰:旧解"一有",南越所生是也,"一亡",鲁国无是也。

今以为"一有一亡曰有"者,谓或有有时,或有无时,言不常也,故书曰有。

若螟螽之类,是常有之物,不言有也。

上十七年云"多麋"者,鲁之常兽,是岁偏多,故书多也。

螟螽不言多者,螟螽是微细之物,不可以数言之,故不言多也。

又每年常有,不得言有也。

所以异于蜚{或虫}与麋也。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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