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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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 节义 李延寿

于什门段进石文德汲固王玄威娄提刘渴侯硃长生于提马八龙门文爱晁清刘侯仁石祖兴邵洪哲王荣世胡小彪孙道登李几张安祖王闾刘业兴盖俊郭琰沓龙超乙速孤佛保李棠杜叔毗刘弘游元张须陀杨善会卢楚刘子翊尧君素陈孝意张季珣杜松赟郭世俊郎方贵《易》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盖士之成名,在斯二者。

故古人以天下为大,方身则轻;生为重矣,比义则轻。

然则死有重于太山,贵其理全也;生有轻于鸿毛,重其义全也。

故生无再得,死不可追。

而仁道不远,则杀身以徇;义重于生,则捐躯而践。

龙逢殒命于夏癸,比干竭节于商辛,申蒯断臂于齐庄,弘演纳肝于卫懿,汉之纪信、栾布,晋之向雄、嵇绍,并不惮于危亡,以蹈忠贞之节。

虽功未存于社稷,力无救于颠坠。

然视彼苟免之徒,贯三光而洞九泉矣。

凡在立名之士,莫不庶几焉。

然至临难忘身,见危授命,虽斯文不坠,而行之盖寡。

固知士之所重,信在慈乎。

非夫内怀铁石之心,外负陵霜之节,孰能行之若命,赴蹈如归者乎!自魏讫隋,年余二百,若乃岁寒见松柏,疾风知劲草,千载之后,懔懔犹生。

岂独闻彼伯夷,懦夫立志,亦冀将来君子,有所庶几。

《魏书》序于什门、段进、石文德、汲固、王玄威、娄提、刘渴侯、硃长生、马八龙、门文爱、晁清、刘侯仁、石祖兴、邵洪哲、王荣世、胡小彪、孙道登、李几、张安祖、王闾以为《节义传》,今又检得郭琰、沓龙超、乙速孤佛保,及《周书孝节传》李棠、杜叔毗附之。

又案《齐书》不立此篇,而《隋书》序刘弘、皇甫诞、游元、冯慈明、张须阤、杨善会、独孤盛、元文都、卢楚、刘子翊、尧君素为《诚节传》。

今皇甫诞、冯慈明、独孤盛、元文都各附其家传,其余并附此篇,又检取《隋书孝义传》郎方贵、郭世俊亦附之,以备《节文传》云。

于什门,代人也。

魏明元时为谒者,使喻冯跋。

及至和龙,住外不入,使谓跋曰:"大魏皇帝有诏,须冯主出受,然后敢入。"

跋使人牵逼令入。

见跋不拜,跋令人按其项。

什门曰:"冯主拜受诏,吾自以宾主致敬,何须苦见逼也?"与跋往复,声气厉然,初不挠屈。

既而跋止什门。

什门于群众中回身背跋,披裤后裆以辱之。

既而拘留,随身衣裳,败坏略尽,虮虱被体。

跋遗以衣服,拒而不受。

历二十四年。

后冯弘上表称臣,乃送什门归。

拜书侍御史。

太武下诏褒美,比之苏武,赐羊千口、帛千匹,进为上大夫,策告宗庙,班示天下。

段进,不知何许人也。

太武初,为白道守将。

蠕蠕大檀入塞,围之,力屈被执。

进抗声大骂,遂为贼杀。

帝愍之,追赠安北将军,赐爵显美侯,谥曰庄。

石文德,中山蒲阴人也。

有行义。

真君初,县令黄宣在任丧亡。

宣单贫,无期亲。

文德祖父苗以家财殡葬,持服三年。

奉养宣妻二十余载,及亡,又衰缞敛祔,率礼无阙。

自苗逮文德,刺史守令卒官者,制服送之。

五世同居,闺门雍睦。

又梁州上言,天水白石县人赵令安、孟兰强等四世同居,行著州里。

诏并标榜门闾。

汲固,东郡梁城人也。

为兗州从事。

刺史李式坐事被收,吏人皆送至河上。

时式子宪生始满月。

式大言于众曰:"程婴、仵臼何如人也?"固曰:"今古岂殊!"遂便潜还不顾,径来入城,于式妇闺抱宪归藏。

及捕者收宪,属有一婢产男,母以婢儿授之。

事寻泄,固乃携宪逃遁,遇赦始归。

宪即为固长育,至十余岁,恒呼固夫妇为郎婆。

后高祐为兗州刺史,嘉固节义,以为主簿。

王玄威,恒农北陕人也。

献文崩,玄威立草庐于州城门外,衰裳蔬粥,哭踊无时。

刺史苟颓以事表闻。

诏令问状,云:"先帝泽被苍生,玄威不胜悲慕,恋心如此,不知礼式。"

诏问玄威,欲有所诉,听为表列。

玄威云:"闻讳悲号,窃谓臣子同例,无所求谒。"

及至百日,乃自竭家财,设四百人斋会。

忌日,又设百僧供。

至大除日,诏送白裤褶一具与玄威释服,下州令表异焉。

娄提,代人也。

献文时,为内三郎。

献文暴崩,提谓人曰:"圣主升遐,安用活为!"遂引佩刀自刺,几死。

文明太后诏赐帛二百匹。

时有敕勒部人蛭拔寅,兄地于坐盗食官马,依制命死。

拔寅自诬己杀,兄又云实非弟杀。

兄弟争死,辞不能定,孝文昭原之。

刘渴侯,不知何许人也。

禀性刚烈。

太和中,为徐州后军,以力死战,众寡不敌,遂禽。

瞋目大骂,终不降屈,为贼所杀。

孝文赠立忠将军、平州刺史、上庸侯,赐绢千匹、谷千斛。

有严季者亦为军校尉,与渴侯同殿,势穷被执,终不降屈。

后得逃还,除立节将军,赐爵五等男。

硃长生、于提者,并代人也。

孝文时,长生为员外散骑常侍,与提俱使高车。

既至,高车王阿伏至罗责长生等拜,长生拒之。

阿伏至罗乃不以礼待。

长生以金银宝器奉之,至罗既受献,长生曰:"为臣内附,宜尽臣礼,何得口云再拜,而实不拜。"

呼出帐,命众中拜。

阿伏至罗惭其臣下,大怒曰:"帐中何不教我拜,而辱我于大众?"夺长生等献物,内之丛石,兵胁之曰:"为我臣则活,不降则杀汝!"

长生与于提瞋目厉声责之曰:"我为鬼,不为汝臣!"阿伏至罗大怒,绝其饮食。

从者三十人皆求阿伏至罗,乃给以肉酪。

长生与提又不从,乃各分徙之。

三岁及放还。

孝文以长生等守节,远同苏武,拜长生河内太守,提陇西太守,并赐爵五等男,从者皆为令长。

马八龙,武邑武强人也。

轻财重义。

友人武遂县尹灵哲在军丧亡,八龙闻即奔赴,负尸而归,以家财殡葬,为制缌麻,抚其孤遗,恩如所生。

州郡表列,诏表门闾。

门文爱,汲郡山阳人也。

早孤,供养伯父母以孝谨闻。

伯父亡,服未终,伯母又亡。

文爱居丧持服六年,哀毁骨立。

乡人魏仲贤等相与标其孝义。

晁清,辽东人也。

祖晖,济州刺史、颍川公。

清袭祖爵,例降为伯。

为梁城戍将,梁师攻围,粮尽城陷。

清抗节不屈,为贼所杀。

宣武褒美,赠乐陵太守,谥曰忠。

子荣宾袭。

刘侯仁,豫州人也。

城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据城南叛。

悦息朏,走投侯仁,贼虽重加购募,又严其捶挞,侯仁终无漏泄。

朏遂免祸。

事宁,有司奏其操行,请免府籍,叙一小县。

诏可。

石祖兴,常山九门人也。

太守田文彪、县令和真等丧亡,祖兴自出家绢二百余匹,营护丧事。

州郡表列。

孝文嘉之,赐爵二级为上造。

后拜宁陵令,卒。

吏部尚书李韶奏其节义,请加赠谥,以奖来者,灵太后如所奏。

有司谥曰恭。

邵洪哲,上谷沮阳人也。

县令范道荣先自朐城归款,以除县令。

道荣乡人徐孔明妄经公府,讼道荣非勋,道荣坐除名。

羁旅孤贫,不能自理。

洪哲不胜义愤,遂代道荣诣京师,明申曲直,经历寒暑,不惮劬劳。

道荣卒得复雪。

又北镇反乱,道荣孤单,无所归附。

洪哲兄伯川复率乡人来相迎接,送达幽州。

道荣感其诚节,诉省申闻。

诏下州郡,标其里闾。

王荣世,阳平馆陶人也。

为三城戍主、方城县子。

梁师攻围,力穷,知不可全,乃先焚府库,后杀妻妾。

及贼陷城,与戍副邓元兴等俱以不屈被害。

明帝下诏,褒美忠节,进荣世爵为伯,赠齐州刺史;元兴开国子,赠洛州刺史。

胡小彪,河南河阴人也。

少有武气。

正光末,为统军于晋寿。

孝昌中,梁将樊文识等寇边。

益州刺史邴虬遣长史和安固守小剑,文炽围之。

虬命小彪与统军崔珍宝同往防拒。

文炽掩袭小彪、珍宝并禽之。

文炽攻小剑未陷,乃将珍宝至城下,使谓和安曰:"南军强盛,北救不来,岂若归款,取其富贵?"和安命射之,乃退。

复逼小彪与和安交言。

小彪乃慷慨谓安曰:"我栅不防,为贼所虏。 观其兵士,势不足言,努力坚守,魏行台、傅梁州遣将已至。"

贼以刀殴击,言不得终,遂害之。

三军无不叹其壮节,哀其死亡。

贼寻奔败,禽其次将萧世澄、陈文绪等一十一人。

行台魏子建壮其气概,启以世澄购其尸柩,乃获骸骨归葬之。

逊道登,彭城吕县人也。

永安初,为梁将韦休等所虏。

面缚临刃,巡远村坞,令其招降乡曲。

道登厉声唱呼:"但当努力,贼无所能!"贼遂屠戮之。

又荆州被围,行台宗灵恩遣使宗女等四人入城晓喻,为贼将所获。

执女等巡城,令其改辞。

女等大言:"天军垂至,坚守莫降。"

贼忿,各刳其腹,然后斩首。

二州表其节义。

道登等并赐五品郡、五等子爵,听子弟承袭,遣使诣所在吊祭。

李几,博陵安平人也。

七世共居同财。

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长幼济济,风礼著闻。

至于作役,卑幼竞集。

乡里嗟美,标其门闾。

张安祖,河阳人也。

袭世爵山北侯。

时有元承贵,曾为河阳令。

家贫,且赴尚书求选,逢天寒甚,遂冻死路侧。

一子年幼,停尸门巷,棺殓无托。

安祖悲哭尽礼,买木为棺,手自营作,殓殡周给。

朝野嘉叹。

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王闾,北海密人也。

数世同居,有百口。

又太山刘业兴,四世同居,鲁郡盖俊,六世同居,并共财产,家门雍睦。

乡里敬异。

有司申奏,皆标门闾。

郭琰,字神宝,京槃人也。

少丧父,事母以孝闻。

孝武帝之居籓邸,琰以通侠被知。

及即位,封新丰县公,除洛州刺史。

孝武西入,改封冯翊郡公,授行台尚书、潼关大都督。

大统中,齐神武遣大都督窦泰袭恒农。

时琰为行台,众少战败,乃奔洛州。

至刺史泉仙城守力穷,城将陷,乃仰天哭曰:"天乎!天乎!何由纵此长蛇,而不助顺也?"言发涕流,不能自止。

兵士见之,咸自厉愤。

竟为东魏将高敖曹所禽。

复谓敖曹曰:"天子之臣,乃为贼所执。"

敖曹素闻其名,义不杀之,送于并州。

见齐神武,言色不屈,见害。

沓龙超,晋寿人也。

性尚义侠,少为乡里所重。

永熙中,梁将樊文炽来寇益州,刺史傅和孤城固守。

龙超每出战,辄破之。

时攻围既久,粮矢方尽,刺史遣龙超夜出,请援于汉中,遂为文炽所得。

许以封爵,使告城中曰:"外无援军,宜早降。"

乃置龙超于攻楼上。

龙超乃告刺史曰:"援军数万,近在大寒。"

文炽大怒,火炙杀之。

至死,辞气不挠。

大统二年,诏赠龙骧将军、巴州刺史。

乙速孤佛保,北秀容胡酋也。

少骁武,善射。

孝武帝时,为直阁将军。

从入关,封蒲子县公,并赐弓矢。

大统初,梁将兰钦来寇,遂陷汉中。

佛保时为都督,统兵力战。

知将败,乃先城未陷,仰天大哭曰:"此马吾常所乘,此弓矢天恩赐我,岂可令贼得吾弓马乎!"遂斩马及弓,自刎而死。

三军莫不壮之。

黄门郎赵僧庆时使汉中,闻,乃收运其尸致长安。

天子叹感,诏著作录之。

李棠,字长卿,勃海蓚人也。

祖伯贵,魏宣武时,官至鲁郡守。

有孝行,居父丧,哀戚过礼,遂以毁卒。

宣武嘉之,赠勃海相。

父元胄,员外散骑侍郎。

棠幼孤,好学,有志操。

高仲密为北豫州刺史,请棠为掾。

仲密将图西附。

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

仲密遂与堂谋杀寿兴,率其众据城,遣棠诣关中归款。

周文嘉之,封广宗县公,位给事黄门侍郎,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散骑常侍。

从魏安公尉迟迥伐蜀,棠乃应募喻之。

既入成都,萧捴问迥军中委曲,棠不对。

捴乃苦辱之。

棠曰:"我王者忠臣,有死而已,义不为尔移志也。"

遂害之。

子敞嗣。

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阳。

父渐,梁边城太守。

叔毗早岁而孤,事母以孝闻。

仕梁,为宜丰侯萧脩府中直兵参军。

周文令大将军达奚武围脩于南郑,脩令叔毗诣阙请和。

周文见而礼之。

使未及还,而脩中直兵曹策、参军刘晓谋以城降武。

时叔毗兄君锡为脩中记室参军,从子映录事参军,映弟晰中直兵参军,各领部曲。

策等忌之,惧不同己,遂诬以谋叛,擅加害焉。

寻讨策等禽之。

城降,策至长安,叔毗朝夕号泣,具申冤状。

朝议以事在归附之前,不可追罪。

叔毗志在复仇,然恐坐及其母。

母曰:"汝兄横罹祸酷,痛切骨髓。 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殁,亦所甘心。 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后遂白日手刃策于京城,断首瓠腹,解其支体,然后面缚请就戮焉。

周文嘉其志气,特命舍之。

遭母忧,哀毁骨立,殆不胜丧。

服阕,晋公护辟为中外府乐曹参军。

累迁陕州刺史。

后从卫国公直南讨,军败,为陈人所禽。

陈人将降之,叔毗辞色不挠,遂被害。

子廉卿。

刘弘,字仲远,彭城丛亭里人也。

少好学,有羁检,重节概。

仕齐,位西楚州刺史。

齐亡,周武帝以为本郡太守。

及隋文帝平陈,以行车长史从总管吐万绪度江,加上仪同,封濩泽县公,拜泉州刺史。

会高智慧乱,以兵攻州。

弘城守,粮尽,煮犀甲腰带及剥树皮食之,一无离叛。

贼欲降之,弘抗节弥厉。

城陷,为贼所害。

文帝闻而嘉叹者久之,赐物二千段。

子长信,袭其官爵。

游元,字楚客,广平任城人也。

父宝藏,位至郡守。

元少聪敏。

仕周,历寿春令、谯州司马,俱有能名。

开皇中,为殿内侍御史。

炀帝嗣位,迁尚度支郎。

辽东之役,领左骁卫长史,为盖牟道监军,拜朝请大夫,兼书侍御史。

宇文述等九军败绩,帝令元主其狱。

述时贵幸,势倾朝廷,遣家僮造元,有所请属,元不之见。

他日,案述逾急,仍以属请状劾之。

帝嘉其公正,赐朝服一袭。

后奉使黎阳督运。

杨玄感作逆,告以情。

元引正义责之,遂见困,竟不屈节,见害。

帝甚嘉之,赠银青光禄大夫,拜其子仁宗为正议大夫、弋阳郡通守。

张须陀,弘农阌乡人也。

性刚烈,有勇略。

弱冠从史万岁讨西爨,以功授仪同。

后从杨素击平汉王谅,加开府。

大业中,为齐郡赞务。

会兴辽东之役,岁饥,须陀将开仓赈给。

官属咸曰:"须待诏敕。"

须陀曰:"如待报至,当委沟壑。 吾若以此获罪,死无所恨。"

先开仓而后状,帝嘉而不责。

天下既承平日久,多不习兵。

须陀独勇决善战,又长抚驭,得士卒心,号为名将。

时贼帅王薄北连豆子贼孙宣雅、石祗阇、郝孝德等,众十余万,攻章丘。

须陀大破之,露布以闻。

帝大悦,优诏褒扬,令使者图画其形容奏之。

其年,贼裴长才,石子河等奄至城下,须陀与战,长才败走。

后数旬,贼帅秦君弘、郭方预等园北海,须陀倍道而进,大败之。

司隶刺史裴操之上状,帝遣使劳问之。

十年,贼左孝友屯蹲狗山,须陀列八营以逼之。

孝友窘迫,面缚来降。

其党解象、王良、郑大彪、李脘等众各万计,须陀平之,威振东夏。

以功迁齐郡通守,领河南道十二郡黜陟讨捕大使。

俄而贼卢明月众十余万将寇河北,次祝阿。

须陀邀击,杀数千人。

贼吕明星、师仁泰、霍小汉等众各万余,扰济北,须陀击走之。

寻将兵拒东郡贼翟让,前后三十余战,每破走之。

转荣阳通守。

时李密说让取洛口仓,遂逼来荥阳。

须陀拒之,让惧而退,须陀乘之。

密先伏数千人邀击之,须陀败,被围,溃辄出,左右不能尽出,复入救之,往来数四,众皆败。

乃仰天曰:"兵败如此,何面见天子乎!"乃下马战死。

其所部兵昼夜号哭,数日不止。

帝令其子元备总父兵。

元备时在齐郡,遇贼,竟不果行。

杨善会,字敬仁,弘农华阴人也。

父初,位毗陵太守。

善会大业中为鄃令,以清正闻。

俄而百姓聚起为盗,善会讨之,往皆克捷。

后贼帅张金称屯于县界,善会每挫其锋。

炀帝遣将军段达讨金称,善会进计于达,达不能用,军竟败。

后进止一以谋之,乃大克。

金称复引勃海贼孙宣雅、高士雅等破黎阳而还,善会邀破之。

擢拜朝请大夫,清河郡丞。

于时山东郡县,陷没相继,能抗贼者,唯善会而已。

前后七百余阵,未尝负败。

会太仆杨义臣讨金称见败,取善会定策,与金称战,贼乃退走。

善会捕斩之,传首行在所。

帝赐以尚方甲槊弓剑,进拜清河通守。

复从杨义臣斩漳南贼帅高士达,传首江都宫。

帝下诏褒扬之。

后为窦建德所陷。

建德释而礼之,用为贝州刺史。

善会肆骂,临之以兵,辞气不挠,乃害之。

清河士庶,莫不伤痛。

卢楚,涿郡范阳人也。

祖景祚,魏司空掾。

楚少有才学,性鲠急,口秘,言语涩难。

大业中,为尚书左司郎。

当朝正色,甚为公卿所惮。

及帝幸江都,东都官僚多不奉法。

楚每存纠举,无所回避。

越王侗称尊号,以楚为内史令、左备身将军、尚书左丞、右光禄大夫,封涿郡公,与元文都等同心戮力以辅侗。

及王世充作乱,兵犯太阳门。

武卫将军皇甫无逸斩关逃难,呼楚同去。

楚曰:"仆与元公有约,若社稷有难,誓以俱死。 今舍去不义。"

及世充入,楚匿太官署,执之。

世充奋袂令斩,于是锋刃交下,支体糜碎。

刘子翊,彭城丛亭里人也。

父遍,齐徐州司马。

子翊少好学,颇解属文。

性刚謇,有吏干。

开皇中,为秦州司法参军。

因入考,杨素奏为侍御史。

时永宁县令李公孝,四岁丧母,九岁外继。

其后,父更别娶后妻,至是而亡。

河间刘炫以为无抚育之恩,议不解任。

子翊驳之曰:《传》云:"继母,同母也。"

当以配父之尊,居母之位,齐杖之制,皆如亲母。

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服者,自以本生,非殊亲之与继也。

父虽自处傍尊之地,于子之情,犹须隆其本重。

是以令云:"为人后者,其父母,并解官申其心丧。 父卒母嫁,为父后者虽不服,亦申心丧;其继母嫁,不解官。"

此专据嫁者生文耳。

将知继母在父之室,则制同亲母。

若谓非有抚育之恩,同之行路,何服之有乎?服既有之,心丧焉可独异?三省令旨,其义甚明。

今言令许不解,何其甚谬?

且后人者为其父母期,未有变隔以亲继,亲既等,故心丧不得有殊。

《服问》云:"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

岂不以出母族绝,推而远之;继母配父,引而亲之乎?子思曰:"为伋也妻,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是不为白也母。"

定知服以名重,情以父亲。

所以圣人敦之以孝慈,弘之以名义。

是使子以名服,同之亲母;继母以义报,等之己生。

如谓继母之来,在子出之后,制有浅深者。

考之经传,未见其文。

譬出后之人,所后者初亡,后之者至,此后可以无抚育之恩而不服重乎?昔长沙人王毖,汉末为上计诣京师。

既而吴、魏隔绝,毖在内国,更娶,生子昌。

毖死后,为东平相,始知吴之母亡。

便情系居重,不摄职事。

于时议者,不以为非。

然则继之与前,于情无别。

若要以抚育始生服制,王昌复何足云乎?又晋镇南将军羊祜无子,取弟子伊为子。

祜薨,伊不服重。

祜妻表闻,伊辞曰:"伯生存养己,伊不敢违。 然无父命,故还本生。"

尚书彭权议:"子之出养,必由父命,无命而出,是为叛子。"

于是下诏从之。

然则心服之制,不得缘恩而生也。

论云:"礼者称情而立文,杖义而设教。"

还以此义,谕彼之情。

称情者如母之情,杖义者为子之义。

分定然后能尊父顺名,崇礼笃敬。

苟以姆养之恩,始成母子。

则恩由彼至,服自己来。

则慈母如母,何待父令?又云:"继母、慈母,本实路人,临己养己,同之骨血。"

基如斯言,子不由父,纵有恩育,得如母乎?其慈继虽在三年之下,而居齐期之上。

礼有伦例,服以称情。

继母本以名服,岂藉恩之厚薄也。

至于兄弟之子犹子也,私昵之心实殊,礼服之制无二。

彼言"以"轻"如"

重,因以不同;此谓如重之辞,即同重法。

若使轻重不等,何得为"如"?律云"准枉法"者,但准其罪,"以枉法论"者,即同真法。

律以弊刑,礼以设教。

"准"者准拟之名,"以"者即真之称。

"如"、"以"二字,义用不殊,礼、律两文,所防是一。

将此明彼,足见其义。

取譬伐柯,何远之有。

论云:"取子为后者,将以供承祧庙,奉养己身。 不得使宗子归其故宅,以子道事本父之后妻也。"

然本父后妻,因父而得母称。

若如来旨,本父亦可无心丧乎?

何直父之后妻也。

论又云:"《礼》言旧君,其尊岂后君乎?已去其位,非复纯臣,须言‘旧’以殊之。 别有所重,非复纯孝,故言‘其’已见之,目以‘其父’之文,是名异也。"

此又非通论。

何以言之?"其""旧"训殊,所用亦别。

"旧"者易新之称,"其"

者因彼之辞,安得以相类哉?至如《礼》云:"其父析薪,其子不克负荷。"

《传》云:"卫虽小,其君在焉。"

若其父而有异,其君复有异乎?斯不然矣。

今炫敢违礼乖令,侮圣干法,使出后之子,无情于本生,名义之分,有亏于风俗,徇饰非于明世,强媒蘖于《礼经》,虽欲扬己露才,不觉言之伤理。

事奏,竟从子翊之议。

历新丰令、大理正,并有能名。

擢授书侍御史。

每朝廷疑议,子翊为之辩析,多出众人意表。

从幸江东。

属天下大乱,帝犹不悟。

子翊因侍切谏,由是忤旨,令子翊为丹阳留守。

寻遣于上江督运,为贼吴棋子所虏。

子翊说之,因以众降。

复遣首领贼渡江,遇炀帝被杀,知而告之。

子翊弗信,斩所言者。

贼又请以为主,不从。

因执至临川城下,使告城中云"帝崩"。

子翊乃易其言,于是见害。

尧君素,魏郡汤阴人也。

炀帝为晋王时,君素为左右。

帝嗣位,累迁鹰扬郎将。

大业末,从骁卫大将军屈突通拒义师于河东。

俄而通引兵南遁,置君素领河东通守。

义师遣将吕绍宗、韦义节等攻之不克。

及通军败,至城下呼之。

君素见通,歔欷流涕,悲不自胜,左右皆哽咽。

通亦泣下沾襟,因说君素早降以取富贵。

君素以名义责之曰:"公纵不能远惭主上,公所乘马,即代王所赐也,公何面目乘之哉!"通曰:"吁!君素!我力屈而来。"

君素曰:"方今力犹未屈,何用多言!"通惭而退。

时围甚急,行李断绝。

君素乃为木鹅,置表于颈,具论事势,浮之黄河,沿流而下。

河阳守者得之,达于东都。

越王侗见而叹息,乃承制拜君素为金紫光禄大夫,密遣行人劳之。

监门直阁庞玉、武卫将军皇甫无逸前后自东都归义,俱造城下,为陈利害。

朝廷又赐金券,待以不死。

君素卒无降心。

其妻又至城下,谓曰:"隋室已亡,何苦取祸?"君素曰:"天下事非妇人所知。"

引弓射之,应弦而倒。

君素亦知事必不济,每言及隋国,未尝不歔欷。

常谓将士曰:"吾是籓邸旧臣,至于大义,不得不死。 今谷支数年,食尽,足知天下之事。 必隋室倾败,天命有归,吾当断头以付诸君。"

后颇得江都倾覆消息,又粮尽,男女相食,众心离骇。

白虹降于府门,兵器之端,夜皆光见。

月余,君素为左右所害。

陈孝意、张季珣、杜松赟,并以诚节显。

孝意,河东人。

大业初,为鲁郡司法书佐,郡内号为廉平。

太守苏威尝欲杀一囚,孝意固谏,不许。

孝意因解衣先受死。

良久,威意乃解,谢而遣之,渐加礼敬。

及威为纳言,奏孝意为侍御史。

后以父忧去职,居丧过礼,有白鹿驯扰其庐,时人以为孝感。

寻起授雁门郡丞。

在郡菜食斋居,朝夕哀临,每一发声,未尝不绝倒。

柴毁骨立,见者哀之。

时长吏多赃污,孝意清节弥厉。

发奸摘伏,动若有神,吏人称之。

炀帝幸江都,马邑刘武周杀太守王仁恭作乱,前郡丞杨长仁、雁门令王隺等谋应贼。

孝意知之,族灭其家,郡中战栗。

俄而武周来攻,孝意拒之,每致克捷。

但孤城无援,而孝意誓以必死。

亦知帝必不反,每旦夕向诏敕库俯伏涕流,悲动左右。

粮尽,为校尉张世伦所杀,以城归武周。

张季珣,京兆人。

父祥,少为隋文帝所知,引为丞相参军,累迁并州司马。

及汉王谅反,遣其将刘建攻之,纵火烧其郭下。

祥见百姓惊骇,其城西有王母庙,登城望之,再拜号泣曰:"百姓何罪,致此焚烧?神其有灵,可降雨相救。"

言讫,庙上云起,雨降而火遂灭。

士卒感其至诚,莫不用命。

援军至,贼退。

以功授开府。

后卒于都水监。

季珣少慷慨,有志节。

大业末,为鹰扬郎将。

所居据箕山为固,与洛口接。

及李密陷仓城,遣兵呼之。

季珣大骂。

密怒,攻之,连年不能克。

经三年,资用尽,无薪,彻屋而爨,人皆穴处。

季珣抚之,一无离叛。

后士卒饥羸,为密所陷。

季珣坐事,颜色自若,密遣兵禽送之。

群贼曳令拜密。

季珣曰:"吾虽败军将,犹是天子爪牙臣,何容拜贼!"密壮而释之。

翟让从求金不得,杀之。

其弟仲琰,为上洛令。

及义兵起,城守,部下杀之以归义。

仲琰弟幼琮,为千牛左右。

宇文化及乱,遇害。

季珣世忠烈,兄弟俱死国难,论者贤之。

杜松赟,北海人也。

性刚烈,重名义。

为石门府队正。

大业末,杨厚来攻北海县,松赟觇贼被执。

使谓城中,云"郡兵已破,宜早归降",松赟伪许之。

既至城下,大呼曰:"我邂逅被执,非力屈也。 官军大来,贼旦暮禽翦。"

贼以刀筑其口,引之去。

松赟骂厚曰:"老贼何敢辱贤良!"言未卒,贼断其腰。

城中望之,莫不流涕扼腕,锐气益倍,北海卒完。

优赠朝请大夫、本郡通守。

郭世俊,字弘乂,太原文水人也。

家门雍睦,七世同居,犬豕同乳,鸟鹊同巢,时人以为义感之应。

州县上其事,隋文帝遣平昌公宇文干诣其家劳问。

尚书侍御史柳彧巡省河北,表其门闾。

汉王谅为并州总管,闻而嘉叹,赐其兄弟二十余人衣各一袭。

郎方贵,淮南人也。

少有志尚,与从父弟双贵同居。

隋开皇中,方贵常于淮水津所寄渡,舟人怒之,挝方贵臂折。

至家,双贵问知之,恚恨,遂向津,殴杀船人。

津者执送之。

县以方贵为首,当死,双贵从坐,当流。

兄弟争为首坐,县司不能断,送诣州。

兄弟各引死,州不能定。

二人争欲赴水死。

州以状闻。

上闻,异之,特原其罪,表其门闾,赐物百段。

后为州主簿。

论曰:于什门等或临危不挠,视死如归;或赴险如夷,唯义有所在。

其大则光国隆家,其小则损己利物。

故其盛烈所著,与河海而争流;峻节所标,共竹柏而俱茂。

并蹈履之所致,身没名立,岂徒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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