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卷八十四列传第七十二 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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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卷八十四列传第七十二 孝行 李延寿

长孙虑乞伏保孙益德董洛生杨引阎元明吴悉达王续生李显达仓跋张升王崇郭文恭荆可秦族皇甫遐张元王颁弟頍杨庆田翼纽因刘仕俊翟普林华秋徐孝肃《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论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吕览》云:"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万事之纳纪也。 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顺者,其唯孝乎!"然则孝之为德至矣,其为道远矣,其化人深矣。

故圣帝明王行之于四海,则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齐其明;诸侯卿大夫行之于国家,则永保其宗社,长守其禄位;匹夫匹妇行之于闾阎,则播徽烈于当年,扬休名于千载。

是以尧、舜、汤、武居帝王之位,垂至德以敦其风;孔、墨、荀、孟禀圣贤之资,弘正道以励其俗。

观其所由,在此而已矣。

然而淳源既往,浇风愈扇,礼义不树,廉让莫修。

若乃绾银黄,列钟鼎,立于朝廷之间,非一族也;积龟贝,实仓廪,居于闾巷之内,非一家也。

其于爱敬之道,则有未能备焉。

哀思之节,罕有得其中焉。

斯乃诗人所以思素冠,孔门有以责衣锦也。

且生尽色养之方,终极哀思之地,厥迹多绪,其心一焉。

若乃诚达泉鱼,感通鸟兽,事匪常伦,斯盖希矣。

至如温床、扇席,灌树、负土,苟或加人,咸疾俗。

斯固仁人君子所以兴叹,哲后贤宰所宜属心。

如令明教化以救其弊,优爵赏以劝其心,存恳诚以诱其进,积岁月以求其终,则今之所谓少者,可以为多矣;古之所谓难者,可以为易矣。

长孙虑等阙稽古之学,无俊伟之才。

或任其自然,情无矫饰;或笃于天性,勤其四体。

并竭股肱之力,咸尽爱敬之心,自足膝下之欢,忘怀轩冕之贵。

不言而化,人神通感。

虽或位登台辅,爵列王侯,禄积万钟,马迹千驷,死之日曾不得与斯人之徒隶齿。

孝之大也,不其然乎。

案《魏书》列赵琰、长孙虑、乞伏保、孙益德、董洛生、杨引、阎元明、吴悉达、王续生、李显达、仓跋、张升、王崇、郭文恭为《孝感传》,《周书》列李棠、柳桧、杜叔毗、荆可、秦族、皇甫遐、张元为《孝义传》,《隋书》列陆彦师、田德懋、薛浚、王颁、田翼、杨庆、郭世俊、纽因、刘仕俊、郎方贵、翟普林、李德饶、华秋、徐孝肃为《孝义传》。

今赵琰、李棠、柳桧、杜叔毗、陵彦师、李德饶入别传及其家传,其余并从此编缉,以备《孝行传》云。

长孙虑,代人也。

母因饮酒,其父真呵叱之,误以杖击,便即致死。

真为县囚执,处以重坐。

虑列辞尚书云:"父母忿争,本无余恶,直以谬误,一朝横祸。 今母丧未殡,父命旦夕,虑兄弟五人并冲幼。 虑身居长,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向始四岁。 更相鞠养,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坠沟壑。 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婴弱众孤,得蒙存立。"

尚书奏云:"虑于父为孝子,于弟为仁兄,寻情究状,特可矜感。"

孝文帝诏特恕其父死罪,以从远流。

乞伏保,高车部人也。

父居,献文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

以忠谨慎密,常在左右,出内诏命。

赐宫人河南宗氏,亡后,赐以宫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

岁余,居卒。

申抚养伏保,性严肃,捶骂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谨,初无恨色。

袭父侯爵,例降为伯。

稍迁左中郎将。

每请禄赐,在外公私尺丈所用,无不白知。

出为鄯善镇将。

申年逾八十,伏保手制马车,亲自扶接,申欣然随之。

申亡,伏保解官,奉丧还洛。

复为长兼南中郎将,卒。

孙益德,乐安人也。

其母为人所害。

益德童幼,为母复仇,还家哭于殡,以待县官。

孝文、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决,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代人也。

居父丧过礼,诏遣秘书中散温绍伯奉玺书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

又诏其宗亲,使相喻奖,勿令有灭性之讥。

杨引,乡郡襄垣人也。

三岁丧父,为叔所养。

母年九十二终,引年七十五,哀毁过礼。

三年服毕,恨不识父,追服斩衰,食粥粗服,誓终身命。

经十三年,哀慕不改,为郡县乡闾三百余人上状称美。

有司奏宜旌赏,复其一门,树其纯孝。

诏别敕集书标扬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员之名。

阎元明,河东安邑人也。

少而至孝,行著乡闾。

太和五年,除北随郡太守。

元明以违离亲养,兴言悲慕。

母亦慈念,泣泪丧明。

悲号上诉,许归奉养。

一见其母,母目便开。

刺史吕寿恩列状上闻,诏下州郡,表为孝门,复其租调兵役,令终母年。

母亡服终,心丧积载,每忌日,悲动傍邻。

昆弟雍和,尊卑谐穆,安贫乐道,白首同归。

又猗氏县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丧父,泣慕十载,奉养其母,孝著乡邑。

而力田积粟,博施不已。

又河东郡人杨风等七百五十人,列称乐户皇甫奴兄弟,虽沉屈兵伍,而操尚弥高,奉养继亲,甚著恭孝之称。

又东郡小黄县人董吐浑、兄养,事亲至孝,三世同居,闺门有礼。

景明初,畿内大使王凝奏请标异,诏从之。

吴悉达,河东闻喜人也。

兄弟三人,年并幼小,父母为人所杀。

四时号慕,悲感乡邻。

及长报仇,避地永安。

昆弟同居四十余载,闺门和睦,让逸竞劳。

虽于俭年,糊饘不继,宾客经过,必倾所有。

每守宰殡丧,私办车牛,送终葬所。

邻人孤贫窘困者,莫不解衣辍粮,以相赈恤。

乡闾五百余人诣州称颂焉。

刺史以悉达兄弟行著乡里,板赠悉达父勃海太守。

悉达后欲改葬,亡失坟墓,推寻弗获。

号哭之声,昼夜不止,叫诉神祇。

忽于悉达足下地陷,得父铭记,因迁葬曾祖已下三世九丧。

倾尽资业,不假于人,哀感毁悴,有过初丧。

有司奏闻,标闾复役,以彰孝义。

时有齐州人崔承宗,其父于宋世仕汉中,母丧因殡彼。

后青、徐归魏,遂为隔绝。

承宗性至孝,万里投险,偷路负丧还京师。

黄门侍郎孙惠蔚闻之,曰:"吾于斯人,见廉范之情矣。"

于是吊赠尽礼,如旧相识。

王续生,荥阳京县人也。

遭继母忧,居丧,杖而后起。

乃终礼制,鬓发尽落。

有司奏闻,宣武诏标旌门闾,甄其徭役。

李显达,颍川阳翟人也。

父丧,水浆不入口七日,鬓发堕落,形体枯悴。

六年庐于墓侧,哭不绝声,殆于灭性。

州牧高阳王雍以状奏,灵太后诏表其门闾。

仓跋,荥阳京县人也。

丧母,水浆不入口五日,吐血数升,居忧毁瘠,见称州里。

有司奏闻,孝武帝诏标门闾。

张升,荥阳京县人也。

丧父,饮水绝盐,哀毁过度,形骸枯悴,骨立而已,发落殆尽。

声闻乡里,盗贼不侵其闾。

州表以闻,标其门闾。

王崇,字干邕,阳夏雍人也。

兄弟并以孝称,身勤稼穑,以养二亲。

仕梁州镇南府主簿。

母亡,杖而后起,鬓发堕落。

未及葬,权殡宅西。

崇庐于殡所,昼夜哭泣,鸠鸽群至。

有一小鸟,素质黑眸,形大于雀,栖于崇庐,朝夕不去。

母丧阕,复丁父忧,哀毁过礼。

是年夏,风雹,所经处,禽兽暴死,草木摧折。

至崇田畔,风雹便止,禾麦十顷,竟无损落。

及过崇地,风雹如初。

咸称至行所感。

崇虽除服,仍居墓侧。

于其室前,生草一根,茎叶甚茂,人莫能识。

至冬中,复有鸟巢崇屋,乳养三子,毛羽成长,驯而不惊。

守令闻之,亲自临视。

州以闻奏,标其门闾。

郭文恭,太原平遥人也。

仕为太平县令。

年逾七十,父母丧亡。

文恭孝慕罔极,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

跣足负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积年不已。

见者莫不哀叹。

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荆可,河东猗氏人也。

性质朴,容止有异于人。

能苦身勤力,供养其母,随时甘旨,终无匮乏。

母丧,水浆不入口三日,悲号擗踊,绝而后苏者数四。

葬母之后,遂庐于墓侧,昼夜悲哭,负土成坟,蓬发不栉,菜食饮水而已。

然可家旧墓,茔域极大,榛芜至深,去家十余里。

而可独宿其中,与禽兽杂处,哀感远近,邑里称之。

大统中,可乡人以可孝行足以劝励风俗,乃上言焉。

周文令州县表异之。

及服终之后,犹若居丧。

大冢宰、晋公护闻可孝行,特引见焉。

与可言论,时有会于护意。

而护亦至孝,其母阎氏,没于敌境,不测存亡。

每见可,自伤久乖膝下,而重可至性。

可卒后,护犹思其纯孝,收可妻子于京城,恒给其衣食。

秦族,上郡洛川人也。

祖白、父雚,并有至性,闻于闾里。

魏太和中,板白颍州刺史。

大统中,板雚郦城郡守。

族性至孝,事亲竭力。

及父丧,哀毁过礼,每一恸哭,酸感行路。

既以母在,恒抑割哀情,以慰其母意。

四时珍羞,未尝匮乏。

与弟荣先,复相友爱,闺门之中,怡怡如也。

寻而其母又没,哭泣无时,唯饮水食菜而已。

终丧之后,犹蔬食,不入房室二十许年。

乡里咸叹异之。

其邑人王元达等七十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荣先亦至孝,遭父丧,哀慕不已,遂以毁卒。

邑里化其孝行。

周文嘉之,乃下诏褒美其行,赠沧州刺史,以旌厥异。

皇甫遐,字永贤,河东汾阴人也。

累世寒微,而乡里称其和睦。

遐性纯至,少丧父,事母以孝闻。

后遭母丧,乃庐于墓侧,负土为坟。

复于墓南作一禅窟,阴雨则穿窟,晴霁则营墓。

晓夕勤力,未尝暂停。

积以岁年,坟高数丈,周回五十余步,禅窟重台两匝,总成十有二室,中间行道,可容百人。

遐食粥枕块,栉风沐雨,形容枯悴,家人不识。

当其营墓之初,乃有鸱鸟各一,徘徊悲鸣,不离墓侧,若助遐者,经月余日乃去。

远近闻其至孝,竞以米面遗之,遐皆受而不食,悉以营佛斋焉。

郡县表上其状,有诏旌异之。

张元,字孝始,河北芮城人也。

祖成,假平阳郡守。

父延俊,仕州郡,累为功曹主簿。

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

元性谦谨,有孝行,微涉经史,然精释典。

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欲将元就井浴。

元固不肯从,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 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

祖异而舍之。

南邻有二杏树,杏熟多落元园中。

诸小儿竞取而食之。

元所得者,送还其主。

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元即收而养之。

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更弃之。

元对曰:"有生之类,莫不重其性命。 若天生天杀,自然之理。 今为人所弃而死,非其道也。 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 是以收而养之。"

叔父感其言,遂许焉。

未几,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及元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

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祐。

后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言。

遂请七僧,然七灯,七日七夜转《药师经》行道。

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 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

如此经七日,其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镵疗其祖目,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

乃遍告家人。

三日,祖目果明。

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恒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

及祖没,号踊绝而后苏。

随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

乡里咸叹异之。

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

王颁,字景彦,太原祁人也。

父僧辩,《南史》有传。

颁少俶傥,有文武干局。

僧辩平侯景,留颁荆州。

遇梁元帝为周师所陷,颁因入关。

闻其父为陈武帝所杀,号恸而绝,食顷乃苏,哭不绝声,毁瘠骨立。

至服阕,常布衣蔬食,藉藁而卧。

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

累迁汉中太守,寻拜仪同三司。

隋开皇初,以平蛮功,加开府,封蛇丘县公。

献取陈之策,上览而异之,召见,言毕歔欷,上为之改容。

及大举伐陈,颁自请行。

率兵数百人,从韩擒虎先锋夜济,力战被伤。

恐不堪复斗,悲感呜咽。

夜中睡,梦有人授药,比寤而疮不痛。

时人以为孝感。

及陈灭,颁密召父在时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

其间壮士或问曰:"郎君仇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不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陇,斗榇焚骨,亦可申孝心矣。"

颁顿桑陈谢,额尽流血,答曰:"其为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

诸人请具锹锸。

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皆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

颁遂焚骨取灰,投水饮之。

既而自缚归罪。

晋王表其状。

文帝曰:"朕以义平陈。 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何忍罪之?"舍而不问。

有司录其战功,将加柱国,赐物五千段。

颁固辞曰:"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 所加官赏,终不敢当。"

帝从之。

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

卒于齐州刺史。

弟頍,字景文。

年数岁而江陵亡,同诸兄入关。

少好游侠,年二十,尚不知书,为其兄颙所责怒。

于是感激,始读《孝经》、《论语》,昼夜不倦,遂读《左传》、《礼》、《易》、《诗》、《书》,乃叹曰:"书无不可读者。"

勤学累载,遂遍通《五经》,究其旨趣,大为儒者所称。

解缀文,善谈话。

年三十,周武帝引为露门学士,每有议决,多頍所为。

性识甄明,精力不倦,好读诸子,遍记异书,以博物称。

又晓兵法,益有从横之志,每叹不逢时,常以将相自许。

开皇五年,授著作佐郎,寻令于国子讲授。

会帝亲临释奠。

国子祭酒元善讲《孝经》,頍与相论难,词义锋起,善往往见屈。

帝大奇之,超授国子博士。

后坐事解职,配防岭南。

数载,授汉王谅府谘议参军,王甚礼之。

时谅见房陵及秦、蜀二王相次废黜,潜有异志。

頍阴劝谅缮甲兵。

及文帝崩,谅遂举兵反,多頍之计也。

頍后数进奇策,谅不能用。

杨素至蒿泽,将战。

頍谓其子曰:"气候殊不佳,兵必败。 汝可随从我。"

既而兵败,頍将归突厥。

至山中,径路断绝,知必不免。

谓其子曰:"吾之计谋,不减杨素,但为言不见从,遂至于此。 不能坐受禽执,以成竖子之名也。 吾死后,汝慎勿过亲故!"于是自杀,瘗之石窟中。

其子数日不得食,遂过其故人,竟为所禽。

杨素求頍尸得之,斩首,枭于太原。

所撰《五经大义》三十卷,有集二十卷,并因兵乱,无复存焉。

杨庆,字伯悦,河间人也。

祖玄、父刚,并以至孝知名。

庆美容止,性辩慧。

年十六,齐国子博士徐遵明见而异之。

及长,颇涉书记。

年二十五,郡察孝廉,以侍养不赴。

母有疾,不解襟带者七旬。

及居母忧,哀毁骨立,负土成坟。

齐文宣表其门闾,赐帛及绵粟各有差。

隋文帝受禅,屡加褒赏,擢授仪同三司,板平阳太守。

卒于家。

田翼,不知何许人也。

养母以孝闻。

其后母卧疾岁余,翼亲易燥湿,母食则食,母不食则不食。

隋开皇中,母患暴痢。

翼谓中毒药,遂亲尝秽恶。

母终,翼一恸而绝。

妻亦不胜哀而死。

乡人厚共葬之。

纽因,字孝政,河东安邑人也。

性至孝。

周武成中,父母丧,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庐前生麻一株,高丈许,围之合拱,枝叶郁茂,冬夏恒青。

有鸟栖上,因举声哭,鸟即悲鸣。

时人异之。

周武帝表其闾,擢授甘棠令。

隋开皇初卒。

子士雄,少质直孝友。

丧父,复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其庭前有一槐树,先甚郁茂,及士雄居丧,树遂枯死。

服阕还宅,死槐复荣。

隋文帝闻之,叹其父子至孝,下诏褒扬,号其居为累德里。

刘仕俊,彭城人也。

性至孝。

丁母丧,绝而复苏者数矣,勺饮不入口者七日。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列植松柏,虎狼驯扰,为之取食。

隋文帝受禅,表其门闾。

翟普林,楚丘人也。

事亲以孝闻。

州郡辟皆不就,躬耕色养。

乡闾谓为楚丘先生。

后父母疾,亲易澡湿,不解衣者七旬。

大业初,父母俱终,哀毁殆将灭性。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盛冬不衣缯絮,唯著单缞而已。

家有鸟犬,随其在墓,若普林哀临,犬亦悲号,见者嗟异。

有二鹊巢其庐前柏树,入庐驯狎,无所惊惧。

司隶巡察,奏其孝感,擢授孝阳令。

华秋,汲郡临河人也。

幼丧父,事母以孝闻。

家贫,佣赁为养。

其母患疾,秋容貌毁悴,鬓须尽改。

母终,遂绝栉沐,发尽秃落。

庐于墓侧,负土成坟。

有人欲助之者,秋辄拜而止之。

隋大业初,调狐皮,郡县大猎。

有一兔,逐之,奔入秋庐中,匿秋膝下。

猎人至庐所,异而免之。

自尔,此兔常宿庐中,驯其左右。

郡县嘉其孝感,具以状闻。

降使劳问,而表其门闾。

后群盗起,常往来庐之左右,咸相诫曰:"勿犯孝子乡。"

赖秋全者甚众。

徐孝肃,汲郡人也。

宗族数十家,多以豪侈相尚,唯孝肃俭约。

事亲以孝闻。

虽在幼小,宗党间每有争讼,皆至孝肃所平论,短者无不引咎而退。

孝肃早孤,不识父。

及长,问其母父状,因画工图其形,构庙置之而定省焉,朔望享祭。

养母至孝,数十年家人未见其忿恚色。

母老疾,孝肃视易燥湿,忧悴数年,见者莫不悲悼。

母终,孝肃茹蔬饮水,盛冬单缞,毁瘠骨立。

祖父母、父母墓,皆负土成坟。

庐于墓所四十余载,被发徒跣,遂以终身。

其弟德备终,子处默,又庐于墓侧。

弈世称孝焉。

论曰:塞天地而横四海者,唯孝而已矣。

然则孝始爱敬之方,终极哀思之道,厥亦多绪,其心一焉。

若上智禀自然之质,中庸有企及之义,及其成名,其美一也。

长孙虑等或出公卿之绪,藉礼教之资;或出茆笪之下,非奖劝所得。

并因心乘理,不逾礼教,感通所致,贯之神明。

乃有负土成坟,致毁灭性,虽乖先王之典制,亦观过而知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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