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日斋丛抄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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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日斋丛抄》 卷一 叶釐

释奠释菜,古礼仅存,而行於学。

欧阳公《记襄州谷城县夫子庙》有云"释奠释菜,祭之略者也。 古者士之见师,以菜为贽。 故始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其先师。 其学官四时之祭,乃皆释奠。 释奠有乐无尸,而释菜无乐,则其又略也。"

"祭之礼,以迎尸酌鬯为盛,释奠荐馔,直奠而已,故曰祭之略者。"

余读其文,因考之《礼》:"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 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以币。 凡释奠者,必有合也"。

天子视学"适东序,释奠于先老"。

见《文王世子》。

"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

见《王制》。

凡皆言释奠,而释奠必于学。

《春官·大祝》:"大会同,皆造于太庙,宜于社,过大山川则用事焉,反行舍奠。"

"甸祝,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舍猷于祖庙,祢亦如之。"

师甸,致禽于虞中,乃属禽,及郊馌兽,舍奠于祖祢,乃敛禽。”

则在祖称亦云舍奠也。

案:原本自"祭之以礼"下脱四十四句,今据《说郛》补入。

"始立学者,既与器用币,然后释菜。"

见《文王世子》。

"仲春,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

见《月令》。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见《学记》。

《大胥》:"春,入学,舍菜合舞。"

见《春官》。

凡皆言释菜也,而亦莫不于学。

《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

《士丧礼》:"君释菜入"。

门《丧大记》:"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释菜于门内。"

《春官·占梦》:"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

注谓:"犹释菜,萌菜始生。"

则凡祭礼,皆有释菜也。

郑氏以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又以为释菜奠币。

孔氏以为直奠,置於物。

方氏以为释其所执之物而祭之,故其字或作舍奠,言物就可荐以菜,则特用菜而巳。

《仪礼》疏:"奠之为言停,停馔具而已。"

又按《周礼》注:"郑司农云:舍菜,谓舞者皆持芬香之采。 或曰:古者士见於君,以雉为挚;见於师,以菜为挚。 菜,直谓疏食菜羹之菜。 或曰:“学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采饰,舍采者,减损解释盛服,以下其师也。"

玄谓舍即释也,采读为菜,菜蘩之属。

《吕氏春秋》注:"舍,犹置也,初入学宫,必礼先师,置采帛於前,以贽神。"

采、菜,两音而异义,其说惟议礼之家有以折衷也。

《通鉴》:后唐长兴三年二月"辛未,初令国子监校定《九经》,雕印卖之"。

又云:"自唐末以来,所在学校废绝,蜀毋昭裔出私财百万营学馆,且请刻板印九经,蜀主从之,由是蜀中文学复盛。"

又云:"唐明宗之世,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田敏校定《九经》,刻板即卖,朝廷从之。 后周广顺三年六月丁巳,板成,献之,由是虽乱世,《九经》传布甚广。"

此言宰相请校正《九经》印卖,当是前长兴三年事,至是二十余载始办。

田敏为汉使楚假道荆南,以印本《五经》遗高从诲,意其广顺以前,《五经》先成。

王仲言《挥麈录》云:"毋昭裔贫贱时,尝借《文选》于交游间,其人有难色。 发愤,异日若贵,当板以镂之,遗学者。 后仕王蜀为宰,遂践其言,刊之。 印行书籍,创见於此,事载陶岳《五代史补》。 后唐平蜀,明宗命太学博士李锷书《五经》,仿其制作,刊板于国子监,为监中印书之始。"

仲言自云:"家有锷书印本《五经》,后题长兴二年。"

今史云:三年,中书奏请依石经文字刻《九经》印板,从之。

又他书记冯道取西京郑覃所刊石经,雕为印板,则非李锷书,仿蜀制作,或别本也。

《金石录》又云:"李鹗,五代时仕至国子丞,《九经》印板多其所书,前辈颇贵重之。"

鹗即锷也。

《猗觉寮杂记》云:"雕印文字,唐以前无之,唐末益州始有墨板,后唐方镂《九经》,悉收人间所收经史,以镂板为正,见《两朝国史》。"

此则印书已始自唐末矣。

按柳氏《家训》序:"中和三年癸卯夏,銮舆在蜀之三年也,余为中书舍人。 旬休,阅书于重城之东南。 其书多阴阳、杂说、占梦、相宅、九宫、五纬之流,又有字书小学,率雕板印纸,浸染不可尽晓。"

叶氏《燕语》正以此证刻书不始於冯道,而沈存中又谓:"板印、收籍,唐人尚未盛为之,自冯瀛王始印《五经》,自后典籍皆为板本。"

大概唐末渐有印书,特未能盛行,遂以为始於蜀也。

当五季乱离之际,经籍方有托而流布於四方,天之不绝斯文,信矣!宋朝殿上大宴,有蛮人控金狮子对设柱间。

干道八年正月五日,宴北使,雪后,日照殿门,乐语云:"香袅狻猊,杂瑞烟于彩仗;雪残鳷鹊,耀初日于金铺。"

此益公记行都事也。

故都紫宸殿有二金狻猊,盖香兽也,故晏公《冬节诗》:"狻猊对立香烟度,鸑鷟交飞组绣明。"

今奉使至朔庭,率见之,此陆务观追东都事也。

范至能《揽辔录》记两楹间有出香金狮,按大防《北行日录》记有金香狮、金龙山各二,此必务观谓率见之者,独未详益公所记何如也。

今所谓挂罳,其名传写多异同。

《平园游山录》记倅送步障二,俗名画狮,盖北人饰以毡毯而画狮子形,故云尔。

或云名挂罳,洪景卢作话私小阁,名借春,见於诗云:"居然丈室巧□裁,截竹为楹不染埃。"

未详即挂罳否?赵彦卫《闲记》云:"绍兴末,宿直,中官以小竹编联笼,以衣画风云鹭鸶作枕屏,一时号曰画丝,好事者大其制,施於酒席以障风、野次便於围坐,或以名不雅,易曰挂罳。"

又曰:"出於此边,目曰话私。 干道间,使者尝求其骨,则不然矣,且以言为话,南人方言,非壮语也。"

按崔豹《古今注》:"罘罳,屏也。 罘者;复也;罳者,思也。 臣朝君至屏外,复思所奏之事於其下。"

颜思古注谓:"连阙曲阁也,以覆重刻垣墉之处,其形罘罳然,一曰屏也。"

郑《礼记》注:"屏,谓之树,今浮思也,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之为。"

《广雅》云:"复思,谓之屏。 王莽坏渭陵园门罘罳,曰使民无复思汉。"

唐苏鹗《演义》称:"罘罳,织丝为之,象罗交文之状,施宫殿檐户之间。"

又《文宗实录》:"甘露之祸,群臣奉上出殿北门,裂罘罳‘而去。"

《酉阳杂俎》称"上林间多呼殿榱桷护雀网为罘罳",则是汉以屏为罘罳,唐以殿间网为罘罳。

以字考之,二字从网,有网之义。

汉屏疑亦有维索以为限制,今云挂丝,第言以丝挂於竹骨之上,若用罳字,亦取罘罳之义,其实围屏也。

《开宝遗事》:"长安士女,遇名花,则以裙递相插挂为宴幄,兹其始也。"

东坡守汝阴,以帷幙为择胜亭,亦此义。

赵氏因挂罳而及罘罳,必欲考此,则程氏《演繁露》尤详:"制凡五出:其一,郑康成引汉阙以明古屏,而谓其上刻为云气、虫兽者,是《礼》疏‘屏天子之庙饰也’,郑曰:‘屏,谓之树,今浮思也,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之为。 ’其二,颜师古注,本郑说,兼屏阙言之,而於阙阁加详。 《汉书》:‘文帝七年,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颜曰:‘罘罳,谓连屏曲阁也,以覆重刻垣墉之处,其形罘罳,一曰屏也。 ’其三,汉人释罘罳为复思,虽无其制,而特附之义,曰:臣朝君至罘罳下而复思。 至王莽斸去汉陵之罘罳,曰使人无复思汉。 其四,崔豹《古今注》依仿郑义,而不审知其详,遂析以为二,阙自阙,罘罳自罘罳,曰:‘汉西京罘罳,合板为之,亦筑土为之。 ’详豹之意,以筑土者为阙,以合板者为屏也。 又释阙曰:‘其上皆丹垩,其下皆画云气仙灵、奇禽异兽,以昭示四方。 ’其五,唐苏鹗谓为网户,《演义》曰:‘罘罳,字象形。 罘,浮也。 罳,丝也,谓织丝之文轻疏浮虚之貌,盖宫殿窗户之间网也。 ’此五者,其制其义皆不可废。 罘罳云者,刻镂物象,著之板上,取其疏通连缀之状而罘罳然,故曰浮思。 以此刻镂,施於庙屏,覆诸宫寝阙阁,非别有一物,元无附著,而独名罘罳也。 至其不用合板镂刻,而结网代之,以蒙冒户牖,使虫雀不得穿入,则别名丝网。 凡此数者,虽施置之地不同,其为罘罳,未始或异。 郑康成盖本其所见汉制而言,未於先秦有考也。 宋玉曰‘网户朱缀刻方连些’,以木为户,上刻为方文,互相连缀。 朱,其色也;网,其状也。 想其制,则罘罳如在目前矣。 宋玉之称网缀,汉人以为罘罳,其义一也。 豹谓合板为之,则是可以刻缀,而应罘罳之义。 谓筑土所成,绘象其上,安得有轻疏罘罳之象乎?况文帝时,东阙罘罳尝灾矣,若画实土之上,火安得而灾也?乃知颜师古说可据。 杜甫曰:‘毁庙天飞雨,焚宫火彻明。 罘罳朝共落,枪桷夜同倾。 ’正与汉罘罳灾相应。 苏鹗引《子虚赋》‘罘网弥山’,证罘当为网,引甘露之变’断罘罳裂去’,引温庭筠《补陈武帝与王僧辨书》:‘罘罳昼卷,阊闾夜开。 ’遂谓古来皆为网,误以唐制,臆度也。 《大业杂记》:‘干阳殿南轩,垂以朱丝网络,下不至地,七尺,以防飞鸟。 ’则真置网於牖,而可卷可裂也。 此唐所因仿,非古制也。 唐虽借古罘罳语以明网户,然因其借喻而形状益著也。"

程说备矣。

观赵彦才杜诗注,援引不出此,其略谓:案:苏鹗《演义》称:"罘罳,织丝为之。"

乃引《文宗实录》甘露之祸,裂断罘罳。

又引杜诗"罘罳朝共落",又引温庭筠《补陈武帝与王僧辨书》"罘罳昼卷",皆非曲阁屏障之义,反以崔豹、颜师古之徒为大误。

又按:《酉阳杂俎》称"上林间多呼殿榱桷护雀网为罘罳",其浅误如此。

乃引张揖《广雅》曰:"复思,谓之屏。 又王莽性好时日小数,遣使坏渭陵延陵园门罘罳,曰:使民无复思汉。"

又引鱼豢《魏略》"黄初三年,筑诸门阙外罘罳"为证,反以丝网之说为大谬。

二说皆通,以为网,则绳为之,施於宫殿檐楹之间,如鹗之说是也。

以为屏,则刻木为之,施於城隅门阙之上,如成式之言是也。

二说中段氏为长,案《五行志》注云:"罘罳,阙之屏也。"

《玉篇》云:"罘罳,屏,树门外也。"

又云:"罘,兔罟也,但屏上雕刻为之,其形如网罟之状,故谓之罘罳。 音浮思,则取其复思之义。"

且汉西京罘罳,合板为之,亦筑土为之,每门阙殿舍前皆有焉。

于今郡国厅前亦树之,故宋子京诗云"秋色净罘罳",皆其义也。

又观洪庆善《辨证》,亦以结网与间屏谓罘罳有二,杜诗盖指殿檐间。

罘罳,大抵汉唐异制,挂罳复出於近代,固当别论,以附疏通连缀之义,而编竹交加,几类网户,谓之罳者也,亦通。

《礼记·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

孔氏曰:"人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 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同等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年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

《士冠礼》: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者,彼时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尔。

朱文公曰:"至五十即称伯仲,除了下面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几丈之类,是不可以字尊也。"

《玉藻》:"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名士。 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

言于君前,士名而大夫字,字为贵,及与大夫言,而字大夫。

虽孔氏谓言及他大夫,则呼字卑者,盖亦字尊矣。

马永卿赴亳州永城簿,初见刘器之谏议。

问曰:"王巩安否?"曰:"王学士安乐。"

后刘公为县宰,言新主簿可教,后生不称前辈表德,此为得体。

《童蒙训》曰:"故家惟晁氏群居相处,呼外姓尊长必曰某姓第几,叔若兄、诸姑尊姑之夫必曰某姓姑夫、某姓尊姑夫,未尝敢呼字也。"

又云:案:原本脱"故家惟晁氏"至"又云"八句,今据《说郛》补。

"荥阳公外弟杨公讳□宝,与他人语,称荥阳公,但曰内兄,或曰侍讲,未尝敢字称也。"

《舍人杂志》云:"张正素先生子厚名□,东莱公从表兄也,长东莱公十余岁,与书未尝称字。 杨器之大夫名□,实荥阳公表弟,于东莱尊行也,与东莱公书,亦未尝呼字。"

案:原本脱"杨器之"至"亦未尝呼字"五句,今据《说郛》补。

往时俗人有视杨应之学士为尊行者,在朝中字呼应之,应之回首不应,荥阳公以应之当如是。”

是卑不敢字尊,尊固不得字卑也。

故吕进伯逐门客,谓呼小子字,岂可为人师?而酬酢世变,亦云字者,朋友之职也。

尝见前辈不呼后进字,后进固不敢呼先进字也。

气类不同者,亦不相呼。

三四十年来,始有字后进者,要是字以代名,为成人之礼,尊者疑其斥之,卑者且不敢当,独朋友无相尊卑可字也。

李文公《答朱载书》论此,书云:"古人相接有等,轻重有仪。 如师之于门人则名之,于朋友则字而不名。 称之于师,则虽朋友亦名之。 夫子于郑兄事子产,于齐兄事晏婴,《平仲传》曰‘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焉’,又曰‘晏平仲善与人交’,子夏曰‘言游过矣’,子张曰‘子夏云何’,曾子曰‘堂堂乎张也’,是朋友字而不名,验也。 谓朋友字而不名,正孔子同等不可呼名而加字者也。"

《颜氏家训》曰:"名以正体,字以表德。 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 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 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 至汉袁种,字其叔父曰丝。 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 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江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亦因呼为名。 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

又《续家训》云:魏常年七岁,父党造门,问林伯先在否,何不拜?伯先,父之字也。

林曰:"临子字父,何拜之有?"庾翼子爰容尝候孙盛,见盛子放,问曰:"安国何在?"放答曰:"在庾稚恭家。"

盖放以爰客字父,亦字其父。

然王丹对侯昱而字其父,昱不以为嫌。

且字可以为孙氏,古尊卑通称。

《春秋》书纪季姜,盖季者,字也。

杜预曰:"书字者,伸父母之尊,以称字为贵也。"

谓子讳父字,非讳之也,称其父字于人之子,子有所尊而不敢当,亦宜也。

颜氏举字可以为孙氏,至董氏《续训》衍而记之,其论称字之贵,之推既据古以证后来,诸老辨此加详。

案自"董氏《续训》"至此五句,《说郛》脱去,今依《永乐大典》。

荆公《序石仲卿字》,以为成人则贵而字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字而不名者十二人而已。 人有可贵而不失其所以贵,乃尔其少也"。

石林叶氏云:"孔子虽大司寇,而但称仲尼,哀公诔之曰尼父。 仲山甫、尹吉甫,皆周之卿士,而山甫、吉甫犹通称,或者亦以字为重欤?"陆务观《笔记》:"字,所以表其人之德,故儒者谓夫子曰仲尼,非嫚也。 先左丞每言及荆公,只曰介甫。 苏季明书张横梁事,亦只曰子厚。"

左丞,谓农师也。

鹤山魏氏尤主此说,其《记常熟县学》有曰:"昔柳宗元谓《论语》所载弟子必以字,惟曾子、有子不字,遂谓是书出于曾门,盖以字轻而子重也。 始亦谓然,及考诸孔门之训,则字为至贵。 盖字与子,皆得兼称。 如门人之于孔子,进而称子不敢字,退而称仲尼不言子。 其次亦有既子且氏,如闵子骞等不一二人,或子,或字者,又数人。 然润、弓至游、夏,最号为高弟,字而不得子也。 有子、曾子,子而不得字也。 就二者而论,则字为尊。 盖子虽有师道之称,然系于氏者,不过男子之美称耳。 故《孝经》字仲尼而子曾子,《礼运》字仲尼而名言偃。 至于子思字其祖,孟子字其师之祖相,传至今人之字仲尼者,毋敢以为疑。 字既尊矣,则虽以孟子亚圣亦不得以字行,不宁惟是,仲尼作《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字而不名者仅十有二人。 而游、夏诸子之门人,亦各字其师,相承至于汉初,犹未敢轻以字许人。"

《答张行甫书》:"古人称字者最不轻,《仪礼》:子孙于祖祢皆称字。 孔门弟子多谓夫子为仲尼,子思,孙也,孟子,又子思弟子也,亦皆称仲尼,汉、魏后只称仲尼,虽今人亦称之,而人不为怪。 游、夏之门人皆字其师,汉初惟子房一人得称字。 中世有字其诸父、字其诸祖者,近世犹有后学呼退之、儿童诵君实者。 今曰胡子仁仲、张子敬夫、朱子元晦,是尊敬之至。"

《答罗愚书》:"古人以字为重,虽孔门弟子与子思皆呼孔子为仲尼,字与谥相似,皆人所通称也。 今人称前辈字,遂谓不然。"

《题韩氏墓志后》:"或问:‘先贤可字乎?’曰:‘若用孔门弟子与子思、孟子称仲尼例,则字先贤已过矣。 ’"凡此俱推称字为甚贵。

洪景卢云:"《论语》所记孔子与人语及门弟子,并对其人问答,皆斥其名,未有称字者。 虽颜、冉高弟,亦曰回、曰雍,唯至闵子独云子骞,终此书无损名。 昔贤谓《论语》出于曾子、有子之门人,予意亦出于闵氏,观所言闵子侍侧之辞,与冉有、子路、子贡不同,则可见矣。"

其说正魏氏所谓游、夏之门人各字其师者也。

周益公疑无巳作《王平父集序》,字欧公,至子固,则曰南丰先生,无巳学于南丰,尊之,宜也。

尊其父而轻其祖,何也?唐立夫曰:"四海欧永叔也,无巳何尊焉?至于传道之师,则不可以不别。"

是知以字为天下通称,若不逮所尊而尊之者,特别其师,资之私敬,无以过于字也。

盖参古今而论,则临文记事,尊者称之以字,非不敬也,应对之顷,书疏之间,则字於其朋友,从吕氏说可也。

世俗去古远,徒知不可以字,而更以号称,犹未可也。

况不惟尊其不可字者如此,故杂记之,冀来者识字之所以贵也夫。

干道间,陆放翁取家藏前辈笔札刻石嘉州荔枝楼下,名《宋法帖》,予得其本,有陈文惠书,首云"尧佐白",而后云"希元再拜",希元,文惠字也,自称于书问,不可解。

黄氏《法帖刊误》云:"柳少师与弟帖,未云‘诚悬呈’,人多疑之。 以颜籀注《汉书》丞相衡传云‘字以表德’,岂人所自称?抑不当称字?然尝观逸少《敬谢帖》自云:‘王逸少白。 ’《庐山远公集·卢循与远书》自云‘范阳卢子先叩头’,则古人称字,盖或有之。"

黄长睿精于考古,从其辩证知文惠称字无疑矣。

按《汉书》张晏注云:"匡衡,少时字鼎,长乃易字稚圭,世所传衡《与贡禹》书,上言‘衡敬报’,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

颜师古以为"张氏说穿凿,假有其书,乃是后人见此传云‘匡鼎来’,不晓其意,妄作衡书云‘鼎白’尔。 字以表德,岂人所自称乎?"长睿所引颜注,谓此《西京杂记》云:"鼎,衡小名也。"

若文惠前名后字,或取法汉人。

前辈名其子弟,多不可遽解。

李邯郸将名三子,期必用经语之言"三"者,又必四字成文,第二三字皆仄声,第四字平声,然后取第二第四字名之。

长曰复圭,取"三复白圭";仲曰寿朋,取"三寿作朋";季独无之,乃於佛经取"三德苾刍",名曰德刍。

项平甫得之曾仲躬侍郎,王仲言亦记其事,但以寿朋为长。

贺方回二子,曰房、回廪,於文房从方,廪从回,盖寓父字於二子名也。

常子然□,本河朔农家,一村数十百家皆常氏,多不通谱,子然既为御史,一村之人名皆从玉,虽走使铃下皆然,子然乃名子曰任、佚、美、向,谓周任、史佚、子美、叔向,意使人不可效耳。

蜀鲜于氏字四人,长曰可,次曰吕,次曰叅,次曰噩,自一口而至四口。

贺、常事见《老学庵笔记》。

平甫又记孙和甫枢密命其四子曰朴、曰埜、曰戆、曰悫。

韩蕲王命其四子曰朴、直、古、质。

唐吕渭四子曰温、恭、俭、让。

此则古者名子,义主教训为重。

宋谢庄五子:□、朏、颢、□、瀹,世谓庄以风、月、景、山、水名子。

或后人推其偏傍云:尔惟汉史恭三子:高、曾、玄,以世次悬隔之称,连名伯仲间,何耶?

古之称公,有不以爵者。

如董公、吕公、夏黄公、东园、公盖公、泄公、申公、毛公、吴公,殆以老成尊之,诸老历秦汉间,齿既宿矣。

司马德操少庞德公十岁,兄事之,呼作庞公,可见尊称也。

虽于定国父为狱吏决曹,亦称于公,正要年德见推。

唯史於夏侯婴称滕公,时为滕令,后方赐侯爵,班书云:"婴为滕令奉车,故号滕公。"

此犹按:原本脱此五字,今据《说郛》补入。

项羽所使薛公、郯公,或例以令长称公也。

孔融告高密县为郑康成立郑公乡,有云:"昔太史公、廷尉吴公、谒者仆射邓公,皆汉之名臣。 又商山四皓,有东园公、夏黄公,潜光隐耀,世嘉其高,皆悉称公。 然则公者,仁德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也。"

柳子厚书《相国房公琯铭阴》曰:"天子之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诸侯之入为王卿士亦曰公,有土封其臣称之曰公,尊其道而师之称曰公,楚之僭凡为县者皆曰公,古之人通谓年之长老曰公。 故言三公,若周公、召公;王者之后,若宋公;为卿士,若卫武公、虢文公、郑桓公。 其臣称之,则列国皆然。 师之尊,若太公;楚之为县者,若叶公、白公;年之长者,若毛公、申公、浩公。 而大臣罕能以姓配公者,虽近有之,然不能著也。 唐之大臣以姓配公最著者曰房公。"

东坡《记墨君堂》云:"凡人相与号呼者,贵之则曰公。"

是足证公者,不专以爵贵也。

洪景卢采子厚、东坡语,记公为尊称,又曰:"范蔚宗《汉史》:惟三公乃以姓配之,未尝或紊。 如称邓禹为邓公、吴汉为吴公、伏公湛、宋公弘、牟公融、袁公安、李公固、陈公宠、桥公玄、刘公宠、崔公烈、胡公广、王公龚、杨公彪、荀公爽、皇甫公蒿、曹公操也。 三国亦有诸葛公、司马公、顾公、张公之目。 其在本朝,唯韩公、富公、欧阳公、司马公、苏公为最著。"

洪氏偶不引孔融语,宋颜延之与何偃同从上南郊,偃遥呼延之曰颜公,延之以其轻脱怪之,答曰:"身非三公之公,又非田舍之公,又非君家阿公,何以见呼为公?"偃羞而退。

或以田舍公、阿公,皆当为翁,岂延之不知其义?疑其不欲当尊称,语因过激尔。

自时俗崇谬敬,若彼犹贤矣。

班书公主亦云翁主,公、翁,古或杂用。

《石林燕语》云:"尚书省文书行下六司诸路,例皆言勘会,曾鲁公为相,始改作勘当,以其父名避之也。 京师旧有平准务,自汉以来有是名,蔡鲁公为相,以其父名准,亦改为平货务。"

按此则史卫王为相,曾祖名诏,内外文书避嫌,名"照会"皆易"证会",亦犹此也。

后唐郭崇韬父讳弘,宰相奏改弘文馆为崇文馆,以大臣家讳更易公名,崇韬以后,蔡京亦过矣。

丛书之论,准字为多,如《野客藂书》云"今吏文用‘承准’字,合书‘准’,说者谓因寇公当国,人避其讳,遂去‘十’字,只书‘准’《瓮牖闲评》:“今州县判单子书,‘准’字合书‘准’字,而去下‘十’者,盖真宗朝寇莱公名准,故天下不敢全书‘准’字,后世遂因之而不改。 亦犹唐穆宗在东宫时,判‘依’字去‘人’而书‘衣’时,韦绶为侍读,问之,穆宗曰:‘上以此可天下事,我乌得全书?’此亦去下‘十’字,书‘准’字之意也。"

仆考魏、晋石本,吏文多书此‘承准’字,又观秦、汉间书与夫隶刻,‘平准’多作‘准’,知此体古矣。

《干禄书》、《广韵》注,谓‘准’,俗"准"字,既古有是体,不可谓俗书,要皆通用。

《石林燕语》:‘京师旧有平准务,自汉以来有是名,言蔡鲁公为相,以其父名准,改平准务为平货务。

’仆谓‘平准’字,自古以来更革不一,观《宋书》‘平准,今避顺帝讳,改曰染署’。

其他言‘准’字处,所避可知。

’《项氏家说》云:"敕札书‘准’为‘准’,相传为避寇忠愍公名,或云蔡京家讳,皆非也。 按《唐韵》已收‘准’字,注云:‘俗字也。 ’颜氏《干禄字书》并出准、准二字,注云:‘上通下正。 ’则‘准’之为‘准’久矣,然则‘准’非避讳而省文。"

二书引证既同。

淳熙间,周公秉政,黄敕始用‘准’字,且记其事于二《老堂杂志》,云:"敕牒‘准’字去‘十’为‘准’,或谓因寇为相而改。 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准’而避,其实不然,予见唐告已作‘准’又考五代堂判亦然。 顷在密院,令吏辈用‘准’字,既而作相,又令三省如此写,至今遂定,后世岂能推其源流也?"

铜人凡四铸,秦始皇收天下兵聚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重各千石。

《史·索隐》:长人见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汉在长乐宫前,董卓坏其十为钱,余二犹在,此秦铸也。

汉灵帝中平三年,使掖庭令毕岚铸四铜人,列苍龙、玄武阙外,此汉铸也。

魏明帝景初元年,徙长安钟簴骆驼、铜人承露盘,盘折,铜人重不可致,留霸城南,大发铜铸作铜人二,号曰翁仲,列坐司马门外。

郦氏《水经》以为文帝黄初元年,小异,李长吉以为明帝青龙九年八月,《缃素杂记》辨明帝青龙五年三月改景初元年,至三年而崩,无青龙九年,李集一本自云青龙元年,后石虎使牙将张弥徙洛阳钟簴、九龙、翁仲、铜驼、飞廉入邺,苻坚又徙邺铜驼、铜马、飞廉、翁仲于长安,此魏铸也。

夏王赫连勃勃凤翔元年,铸铜为大鼓、飞廉、翁仲、铜驼、龙虎之属,饰以黄金,列於宫殿之前,时当晋义熙九年,入长安在义熙十四年,则铜铸金饰犹在统万,此夏铸也。

由嬴秦包括四海,尽敛锋利於无用,且千万岁,方将震耀黔首,而竿木已为兵矣。

时君僭王不悟其缪,相承若镇宝,何耶?铜驼或疑即铜马,抑二物也。

马伏波得骆越铜鼓铸为马式以进,诏置宣德殿下,是铜马也。

然明帝永平五年,迎取长安飞廉、铜马置上西门外平乐观,云武帝时东门京所作置金马门外者,董卓因尝与飞廉俱坏之,曹石何所徙,《水经》注:晋灼曰:飞廉,鹿身,头如雀,有角,蛇尾,豹文。

董卓销为金,用铜马徙於建始殿东阶下。

五代丧乱,此象遂沦,则飞廉毁而铜马存。

石氏徙之邺,苻氏徙之长安也,兹物与盛衰无情者,苏子训有五百年之感,索靖发见汝荆棘之叹,岂其阅历年数之夕、盖有可悲欤?况其迹已亡矣,世有道感慨之故者,讫无以外是数物,甚於蓟、索之亲见,想玩制作,殆其末耳。

故集本末为好古者道之,赫连铸作在入长安先,后当更考。

汉淮南王《谏伐闽越》书曰:"舆轿而逾领。"

服虔曰:"轿,音桥。"

瓒曰:"今舆车也,江表作竹舆以行是也。"

项昭曰:"陵绝水曰轿,音旗庙反。 领,山领也,不通船车,运转皆担舆也。"

师古曰:"服音,瓒说是也,项说谬矣。 此直言以轿过领耳,何云陵绝水乎?"予按韵书皆於平去二声并见,若渊明使门生二儿举蓝舆,又非南方竹舆之类耶?富郑公乘小轿过天津,盖中州尊者用之。

而司马公不喜肩舆,山中亦乘马,元□元年正月,有诏左仆射司马光许乘轿子三日一至都堂聚议,或门下尚书省治事,公尝奏即日上下马未得,及足上有疮,深恶马汗,乞如圣上权许乘轿入内,至常时下马处下轿,又言足疾未愈,乞遇假日或日晚,执政出省后,有合商量公事,许乘小竹轿往诸位商量,是公晚在相位,固乘轿矣。

然本优礼也,《麈史》记唐丞相乘马,至五代乘檐子,"近年唯文潞公落职致仕,以太师平章重事,司马温公始为门下侍郎,寻卧疾於家,就拜左相,不可以骑,二公并许乘檐子,皆异恩也。"

《文公语录》云:"记得京师全盛时,百官皆只乘马,惟元勋大臣老而有疾,方赐乘轿。 而宦者将命之类,亦皆乘轿。"

《却扫篇》云:"京城士大夫,自宰臣至百执事,皆乘马出入。 司马温公居相位,以病不能骑,乃诏许肩舆至内东门,盖特恩也。 建炎初,驻跸扬州,以通衢皆砖□,霜滑不可以乘马,特诏百官悉用肩舆出入。"

《朝野杂记》云:"故事,百官皆乘马。 建炎初,上以维扬砖滑,谓大臣曰:‘君臣一体,朕不忍使群臣奔走危地,可特许乘轿。 ’盖东都旧制,惟妇人得乘车,其它耆德大臣、或宗室近属行尊者,特旨许乘肩舆,已为异礼。 靖康末,高宗奉使至磁,磁守宗汝霖以所乘轿进,黑漆紫褥而已,上犹却之。 盖在京百官不用肩舆,所以避至尊也。 今行在百官,非入朝,无乘马者。"

观汪彦章集有《行在百官谢许乘轮轿表》云:"方披棘以立朝,适雨霜之在候。 虑乘□段,或至颠挤。 乃曲轸於睿慈,俾获安於徐步。"

事与李氏记思陵天语合。

自大观二年,诏巡检县尉毋乘轿,提点刑狱司察之,是郡县有司多已乘轿矣。

政和三年诏:"时雪洊降,路滑马蹶,臣僚造朝,或至坠伤,可特许蹔乘肩舆,惟不得入宫门。"

则肩舆之制始权宜通同於京师,《北盟会编》载: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有旨"勘会百官马既行在,根括殆尽,不可步行。 今检政和三年大雪例,许乘轿子出入,仍不得入皇城门,省符下开封府榜示。"

百官乘轿,实不自建炎始。

丁特起《靖康录》云:"金人索良马万疋,在京除执政、侍从、卿监、郎官许留一疋,自是士大夫跨驴、有徒步者。"

皆言京师也。

竹舆之用,久著於江表,由东南马少,故从土俗之便尔。

唐令狐綯为翰林承旨,夜对禁中,烛尽,宣宗命以金莲花炬送还,此莲炬故事之始。

治平末,神宗召知制诰郑毅夫对内东门小殿,命草吴文肃出守青州、张文定参政制,赐双炬送归舍人院。

熙宁间,王岐公以翰林承旨亦召对内东门小殿,夜深赐银台烛双引归院。

元□间,东坡为学士,草吕申公平章、吕汲公、范忠宣左右仆射制,夜对内东门小殿,撤御前金莲炬送归院。

干道间,周益公权直学士院,草虞雍公、梁、郑二公相制,晚对选德殿,退御药司,自复道秉烛锁院,益公记之,自谓庶几金莲故事,极儒生之荣遇。

淳熙间,史忠定入侍经幄,赐宴澄碧殿,抵暮,送以金莲烛,宿玉堂直庐,进诗以谢,有"金莲引双烛"之句,宠待词臣,而优礼旧弼,尤前此稀有。

《田敬仲世家》:田乞"行阴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

其以小斗受赋,大斗予民粟,齐之粟民,齐之民也,景公不得用之,则闇矣,宜思归田氏。

使田氏行之,景公能禁之,民何为归田氏哉!左氏亦谓"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民人痛疾,而或□咻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避之。"

盖晏子知其事矣。

《史》於《殷纪》书西伯自羑里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此失权重。"

《周纪》书"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

余谓阴者,权谋诡秘之术,田乞可以用也,文王肯为之乎?此语开奸臣盗国之谋,况以德为阴德,异乎所谓德也,为善由私也者,非也。

汉惠帝太子,名张后子,既立而废者,无其名山更名义,又更名弘,即《史》云:"少帝不疑,先殂,武彊太与少帝俱遇祸。"

《通鉴》书所名孝惠子,余读《史》始有疑焉,以文疑之,则《史》云:"太后欲王吕氏,先立孝惠后宫子,后宫子者,孝惠诸子邪?"又云:"宣平侯女为孝惠皇后,时无子,佯为有身,取美人子名之,杀其母,立所名子为太子。 孝惠崩,太子立为帝,帝壮,或闻其母死,非真皇后子,乃出言"云云,美人子,犹前后宫子,第非张后所产也。

又云:"吕后长女为宣平侯张敖妻,敖女为孝惠皇后,吕太后以重亲故,欲其生子,万方终无子,诈取后宫子为子。 及孝惠帝崩,天下初定未久,继嗣不明,於是贵外家王诸吕以为辅,而以吕禄女为少帝后。"

此谓弘,非前以太子得立而复幽死者,其言后宫人子,则诸称孝惠子者,皆使母张后,而本后宫所育也。

又云:"立皇子平昌侯太为吕王。"

直书皇子,愈无辨矣,况张辟疆言帝无壮子而已,独《史》云:"济川王太、淮阳王武、常山王朝,名为少帝弟。"

后已崩,渐寓微词,然指诸封王者,不若外戚世家继嗣不明之语也,以事疑之,则齐王遗诸侯王书,岂不能明斥其非是?而止谓高后春秋高,听诸吕擅废帝更立,以废立为罪,则所废非他人,及吕党已诛,大臣始谓少帝及梁、淮阳、常山王,皆非真孝惠子,吕后以计诈名他人子,杀其母,养后宫,令孝惠子之。

於是滕公入宫,言足下非刘氏不当立,丞相平等至代邸,言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当奉宗庙,此时无足顾惜矣。

假有真孝惠子,谁复为吕氏证之?大臣者诚审其非,纵不能争於先,及此变更,追数孽后乱国之罪,彼昏童孺,何自而至?布告天下,以易置之,顾不大公至正欤?方且相与阴谋曰:"今皆已夷灭诸吕,而置所立,即长用事,吾属无类矣。"

议欲立齐王,则瑯琊王及大臣曰:"齐王母家驷钧恶戾,代王毋家薄氏长者,且代王,高帝见子,最长,以子则顺,以善人则大臣安。"

乃迎立代王,渭桥请间,为宋昌所诃,始上玺绶,大臣处国势安危之会,惴惴计己之祸福,何以免人之疑?至选士教后族,又曰:"吾属不死,命乃悬此。"

两人如休戚之有不关汉之存亡、独无可虑哉!因教窦宝长君兄弟之谋,而重疑焉,谓孝惠诸子冤乎?否也。

夫以扫除吕党,援立贤主,培西都久安之基,平、勃委曲济事,非无功,天下后世恶得而疑之?疑之者,大臣自疑之也。

余又考班志云:"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 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

此著本末最详。

乃知始立者,似真孝惠庶子,亦与齐王书论废立事合。

弘,书吕氏子,余可推矣。

於外戚恩泽侯表诸吕之间,列义朝武大四侯云:"以孝惠子侯。"

如淳注本纪,引恩泽侯表曰:"皆品氏子也。"

表或逸此语吁!赖孟坚以决马《史》之疑,《史》之疑决,则幸无疑於汉大臣者。

太史公《夏本纪》自禹即天子位以后,云帝禹至于帝履癸,又曰帝桀。

《殷本纪》自太甲书帝太甲至于帝纣。

《孔氏杂说》言二王亦得得称帝,引《史记·夏纪》帝桀是也,何独桀云帝哉?《殷纪》云:"周武王为天子,其后世贬帝号,号为王。"

《索隐》曰:"按:夏、殷天子亦皆称帝,后代以德薄,不及五帝,始贬帝号,号之为王。 故本纪皆帝,而后世总曰三王也。"

又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帝。 庙主皆以帝名配之。"

见《索隐》。

《国语》云:"玄王勤商,帝甲乱之。"

又云:"商王帝辛,大恶于民。"

帝辛,纣也。

然而《易》曰《帝乙书》,亦曰《帝乙》,夏、殷之称帝,莫信于此。

《史·高帝纪》有武负,《陈丞相世》家有张负,《绛侯世家》有许负,皆以为妇人,《纪》言"王媪武负",则信妇人矣。

班书如淳注:"俗谓老大母为阿负。"

师古引刘向《列女传》:"魏曲沃负者,魏大夫如耳之母。"

此古语,谓老母为负耳。

案:原本脱"师古引刘向"以下二十九字,今据《说郛》补。

《世家》言"户牖富人张负",《索隐》曰:"妇人老宿之称,然称富人,或恐是丈夫尔。"

予谓张负果妇人,当是女清之流,亦富人也。

许负相者,《索隐》引应劭注:"老妪也。"

意其负、妇音同,古文相通用,不然,冯妇固晋善士欤,《史》注犹有异论者。

太祖尝问赵中令:"礼,何以男子跪拜?而妇人不跪?"赵不能对,遍询礼官,无知者。

王贻孙,祁公溥之子也,为言古诗"长跪问故夫",即妇人亦跪也,唐天后朝妇人始拜而不跪,赵问所出,因以太和中幽州从事张建章《渤海国记》所载为证,大重之,事具《国史·王贻孙传》及他杂说。

叶氏《燕语》正举此,且云:"天圣初,明肃太后垂帘,欲被衮冕,亲祠南郊,大臣争,莫能得。 薛简肃公问:‘即服衮冕,陛下当为男子拜乎?妇人拜乎?’议遂格。 礼九拜,虽男子亦不跪,贻孙之言盖陋矣,简肃亦适幸其言偶中,使当时有以贻孙所陈密启者,则亦无及矣。"

汪圣锡端明作《燕语证误》又云:"《汉书·周昌传》吕后见昌,为跪谢,周宣帝诏命妇皆执笏,其拜宗庙及天台皆俛伏,则其时妇人已不跪矣。"

故特有是诏,云始於则天,非也。

明肃乃谒太庙,非郊祀也。

九拜有稽首,有顿首,非皆不跪也。

不跪虽有之,盖拜之轻者尔。

今余观欧公所为《简肃墓志》及《湘山野录》,皆云:后欲以衮冕谒太庙,谓亲祠南郊,诚《燕语》之误,宜汪氏引宋子京《谒庙赋》以证。

至程氏《考古编》又因贻孙之说考其详,云:"按后周天元静帝大象二年,诏内外命妇皆执笏,其拜宗庙及天台,皆俛伏如男子,据此特令於庙朝跪,则他拜不跪矣。 张建章所著武后时妇拜始不跪,岂至此始?并与庙朝跪礼而去之,而纪之不详耶?周昌谏高帝,吕后见昌为跪谢。 《战国策》:苏秦过洛,其嫂蛇行匍匐四拜,自跪而谢。 《隋志》皇帝册后,后先拜后起,则唐以前妇拜皆跪伏也。"

又朱文公《语录》:"或问:‘礼,妇人吉拜,虽君赐肃拜,则古人女子拜亦伏地。 ’曰:‘古有女子伏拜者,乃太祖问范质之侄杲:古者女子拜如何?杲遂举古乐府云:‘长跪问故夫’,以为古妇女皆伏拜,自则天欲为自尊之计,始不用伏拜。 看来此说不然,乐府只说‘长跪问故夫’,不曾说伏拜,古人坐也,是跪一处,云直身长跪,若拜时,亦只低手祗揖,便是肃拜。 故《礼》注云:‘肃,俯手也。 ’盖妇人首饰盛多,如副笄六珈之类,自难以俯伏地上,古人所以有父母拜其子、舅姑答拜者,盖只跪坐在地,拜时亦容易,又不曾相对拜,各有向当,答拜亦然。 大祝九拜,肃拜但俯下手,如今时传云介者不拜,故肃使者而已。 文公举贻孙之对为范杲,当别有据,其说妇拜为详矣。"

《鹤林玉露》别记文公之说云:"古者男子拜,两膝齐屈,如今之道拜是也。 杜子春注《周礼》奇拜,以为先屈一膝,如今之雅拜,即今拜也。 古者妇女以肃拜为正,谓两膝齐跪,手至地,而头不下也,拜手亦然。 南北朝有乐府诗说妇人曰:‘伸腰再拜跪,问客今安否?’伸腰亦是头不下也。 周宣帝令命妇相见皆跪,如男子之仪。 不知妇人膝不跪地,而变为今之拜者,起於何时?程泰之以为始於武后,不知是否?"而《项氏家说》则云:"郑氏注《周礼》‘肃拜’云:‘若今妇人抬。 ’安世按: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 介胄之士不拜,故以肃为礼,以其不可以折腰也。 然则仪式特敛手向身,微作曲势尔。 郑氏之所谓“抬",盖如此,正今时妇人揖礼也。

据郑氏说,则妇人之拜,不过如此。

或者乃谓自唐武氏始尊妇人,不令拜伏,则妄误之甚矣。

周天元时,令妇人拜,特抬,作男子拜,则虽虏俗妇人亦不作男子之拜也,况古者男子之拜?按自"拜特抬,作男子拜"以下二十八字原本脱去,今据《说郛》补。

但如今人之揖,则妇人之拜,安得已如今之伏?大抵今之男子以古男子之拜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伏跪为稽颡之容;今之妇人亦以古妇人之拜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拳曲,作虚坐之势,视古已加,不得谓之减矣。

礼所谓女拜尚右手者,特言敛手向右,如孔子拱而尚右之尚,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之尚左亦然。

古跪自是一礼,与拜与伏,皆不相干。”

此论尤详於诸书。

疑跪拜之制,后周始变古,唐初或因之,武后乃复其旧。

然王建《宫词》云:"射生宫女宿红妆,请得新弓各自张。 卧上马时齐赐酒,男儿跪拜谢君王。"

"殿前铺设两边楼,寒食宫人步打毬。 一半走来争跪拜,上棚先谢得头筹。"

建,太和中为陕州司马,岂武后以后妇拜犹跪礼?特行於宫掖。

《复斋漫录》谓:"后周制,令宫人廷拜为男子拜。"

引建前一诗证之,唐宫词无预后周故实也。

《礼》:"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 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

如东魏高澄尚冯翊公主,生子三日,帝幸其第,锡锦彩。

唐章敬吴后生代宗三日,玄宗临澡之。

王毛仲妻产子三日,玄宗命高力士赠酒馔金帛,授其儿五品官。

姜崿以公主子生三日,玄宗曰:"它物无以饷吾孙,赐六品官、绯衣银鱼。"

又武后时,拾遗张德生男三日,杀羊,会同僚,补阙杜肃告其屠杀。

杨太真以锦绣为襁褓裹禄山,云贵妃三日洗儿也。

皆以三日为重。

东坡贺子由生孙云:"昨闻万里孙,已振三日浴。"

今俗以三朝洗儿,殆古意也。

晬,谓子生一岁。

《颜氏家训》:"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妆饰。 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又珍宝物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其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 亲表聚集,置燕享焉。"

《玉壶野史》记:"曹武惠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罗于席,观其所取,武惠左手提干戈,右手提俎豆,斯须取一印,余无所视。"

曹,真定人,江南遗俗乃在此,今俗谓"试周"是也。

惟世傅满月,且文之为弥月,指《诗》"诞弥厥月"言之。

按:毛氏曰:"诞,大也;弥,终也。"

郑氏曰:"终十月而生。"

吕成公注:"莆田郑氏曰:弥,满也。 其义非谓儿生及月。"

《唐书》高宗龙朔三年,子旭轮生,满月,大赦。

《北户录》云:"岭俗家富者,妇产三日,或足月,洗儿,作团油饭,以煎鱼虾、鸡鹅、猪羊、灌肠、蕉子、姜桂、盐豉为之。"

陆务观谓此即东坡记盘游饭语相近,必传者之误。

其云:"足月,即满月也。"

东坡又记闽人生子三朝,浴儿,时家人及宾客皆戴葱、钱,曰:葱使儿聪明,钱使儿富。

大要三日之礼,通古今远近为重尔。

案:原本",谓子生一岁"至致"燕享焉"为一条,"世传满月"至末为一条,据《说郛》",谓子生一岁"上脱三十四句,"世传满月上"十二句,今据补入,仍合为一条,以复其旧。

魏太武诏毁浮屠形像,诛天下沙门,而起天师道场,受寇谦之符□,作静轮宫。

唐武宗诏毁天下寺,而建九天道场,受赵归真等法□。

事固反于太盛,势复激于一偏,宣和之事是已。

魏正光以后,僧尼二百万人,寺三万余区。

唐会昌毁寺四千六百余区,招提兰若四万余区,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大素穆护僧二千余人。

周显德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废者三万三百九十六,见僧四万二千四百四十四,尼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六。

元氏之僧尼止在江北,乃有此数,可以言最盛时矣。

《江氏杂志》记:"景德中,天下二万五千寺,嘉□间,三万九千寺。"

赵德麟载之《侯鲭录》。

《北史》所载:元魏正始间,都城寺逾五百,占民居三之一。

唐代宗以元载、王缙等劝事佛,由是深信,京畿良田美利多归僧寺,或疑非其教所尚,不可知也。

宋敏求《东京记》载:"太平兴国寺,故龙兴寺,周显德中废为仓。 昌陵之初,主僧挝鼓求复其旧,遣中使持剑往,视其怖畏即斩之。 至则神色自若,引颈就戮,遂诏复为寺。"

彼能坚忍自强,震以刑威,且无避,崇长之宜何如?盖轻生死者,其师立教为然,抑亦鲜矣,岂尽不可劫也。

《漫录》记:"宣和六年,义乌普门寺主僧饮酒食肉,为知事殴夺,交讼于邑令,逐主僧,杖遣知事,犹诉不已,闻于外台,付州欲治其事,二僧乃逾月不至。 忽道录院下悬云:普门寺住持僧某,奏夜梦神人告:‘普门山与金华洞天相连,乃高真会集之地,非汝等形服所宜,速闻朝廷,改宫易服,臣不惮辽远,趋诣阙庭,愿改宫额,度为道士。 ’得旨,寺改道宫,僧某还俗,姓毛名归真,特授右街守阙,鉴义林灵素里人也。"

又政和七年,诏僧徒归心道门者,听诣辅正亭陈词,即赐度牒衣紫,长老僧官别优赐视官品,使道流创为之说,求附於释氏,势之所从,视此足矣。

张知甫《可书》记:"温公在政府,每过潞公,有门僧求换道流,因缓颊言之,温公愕然曰:‘吾辈,国之大臣,一言一行,四方风俗所系,此僧既不终於释,岂能终於道?来即诛之。 ’僧闻即遁。"

是可儆其徒之反覆,而政、宣大臣所不敢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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