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二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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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二 乐 朱熹

古今

问:「古尺何所考?」曰:「羊头山黍今不可得,只依温 公样 ,他考必仔细。

然尺亦多样 ,隋书 载十六等尺,说甚详。

王莽货泉钱,古尺径 一寸。

」因出二尺,曰:「短者周尺,长者景表尺。

」义刚。

十二律皆在,只起黄鍾之宫不得。

所以起不得者,尺不定也。

升卿。

「律管只吹得中声为 定。

季通尝截小竹吹之,可验。

若谓用周尺,或羊头山黍,虽应 准 则,不得中声,终不是。

大抵声太高则焦杀 ,低则盎缓。

」「牛鸣盎中」,谓此。

又云:「此不可容易杜撰。

刘 歆为 王莽造乐 ,乐 成而莽死;后荀勗 造於晋武帝时,即有五胡之乱;和峴造於周世宗时,世宗亦死。

惟本朝太祖神圣特异,初不曾理会 乐, 但听乐 声,嫌其太高,令降一分,其声遂和。

唐太宗所定乐 及本朝乐 ,皆平和,所以世祚久长。

」笑云:「如此议论,又却似在乐 不在德也。

」德明。

因论乐 律,云:「尺以三分为 增减,盖上生下生,三分损一益一。

故须一寸作九分,一分分九釐,一釐分九丝,方如破竹,都通得去。

人杰 录云:「律管只以九寸为 准 ,则上生下生,三分益一损一,如破竹矣。

」其制作,通典亦略备 ,史记律书 、汉律歷志所载亦详。

范蜀公与温 公都枉了相爭,只通典亦未尝看。

蜀公之言既疏,温 公又在下。

」。

无声,做管不成。

德明。

司马迁说律,只是推一箇通了,十二箇皆通。

十二律自黄鍾而生。

黄鍾是最浊 之声,其余渐渐清。

若定得黄鍾是,便入得乐 。

都是这裏纔差了些子,其他都差。

只是寸难定,所以易差。

道夫。

乐 声,黄鍾九寸最浊 ,应 鍾最清,清声则四寸半。

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六十四,至六十四,则不齐而不容分矣。

人杰 。

音律如尖塔样 ,阔者浊 声,尖者清声。

宫以下则太浊 ,羽以上则太轻,皆不可为 乐 ,惟五声者中声也。

人杰 。

乐 律:自黄鍾至中吕 皆属 阳,自蕤宾至应 鍾皆属阴,此是一箇大阴阳。

黄鍾为 阳,大吕 为 阴,太簇为 阳,夹鍾为 阴,每一阳间一阴,又是一箇小阴阳。

閎祖。

自黄鍾至中吕 皆下生,自蕤宾至应 鍾皆上生。

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閎祖。

礼记注疏说「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 宫」处,分明。

人杰 。

旋宫:且如大吕 为 宫,则大吕 用黄鍾八十一之数, 而三分损一,下生夷则;夷则又用林鍾五十四之数 ,而三分益一,上生夹鍾。

其余皆然。

閎祖。

问:「先生所论乐 ,今考之,若以黄鍾为 宫,便是太簇为 商,姑洗为 角,蕤宾为 变征,林鍾为 征,南吕为 羽,应 鍾为 变宫。

若以大吕 为 宫,便是夹鍾为 商,中吕 为 角,林鍾为 变征,夷则为 征,无射为 羽,黄鍾为 变宫。

其余则旋相为 宫,周而復 始。

若言相生之法,则以律生吕 ,便是下生;以吕 生律,则为 上生。

自黄鍾下生林鍾,林鍾上生太簇;太簇下生南吕 ,南吕 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 鍾,应 鍾上生蕤宾。

蕤宾本当下生,今却復上 生大;吕 大吕 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鍾;夹鍾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 。

相生之道,至是穷矣,遂復 变而上生黄鍾之宫。

再生之黄鍾不及九寸,只是八寸有余。

然黄鍾君象也,非诸宫之所能役,故虚其正而不復 用,所用只再生之变者。

就再生之变又缺其半,所谓缺其半者,盖若大吕 为 宫,黄鍾为 变宫时,黄鍾管最长,所以只得用其半声。

而余宫亦皆倣此。

」曰:「然。

」又曰:「宫、商、角、征、羽与变征,皆是数 之相生,自然如此,非人力所加损,此其所以为 妙。

」问:「既有宫、商、角、征、羽,又有变宫、变征,何也?」曰:「二者是乐 之和,去声。

相连接处。

」道夫。

「『旋相为 宫』,若到应 鍾为 宫,则下四声都当低去,所以有半声,亦谓之『子声』,近时所谓清声是也。

大率乐 家最忌臣民陵君,故商声不得过宫声。

然近时却有四清声,方响十六箇,十二箇是律吕 ,四片是四清声。

古来 十二律却都有半声。

所谓『半声』者,如蕤宾之管当用六寸,却只用三寸。

虽用三寸,声却只是大吕 ,但愈重浊 耳。

」又问声气 之元。

曰:「律歷家最重这元声,元声一定,向下都定;元声差,向下都差。

」植。

饶本云:「因论乐 ,云:『黄鍾之律最长,应 鍾之律最短,长者声浊 ,短者声清。

十二律旋相为 宫,宫为 君,商为 臣。

乐 中最忌臣陵君,故有四清声。

如今方响有十六箇,十二箇是正律,四箇是四清声,清声是减一律之半。

如应 鍾为 宫,其声最短而清。

或蕤宾为 之商,则是商声高似宫声,为 臣陵君,不可用,遂乃用蕤宾律减半为 清声以应 之,虽然减半,只是出律,故亦自能相应 也。

此是通典载此一项。

』又云:『乐 声不可太高,又不可太低。

乐 中上声,便是郑卫。

所以太祖英明不可及,当王朴造乐 ,闻其声太急,便令减下一律,其声遂平。

徽宗朝作大晟乐 ,其声一声低似一声,故其音缓。

』又云:『贤君大概属 意於雅乐 ,所以仁宗晚年极力要理会 雅乐 ,终未理会 得。

』」

律递相为 宫,到末后宫声极清,则臣民之声反重,故作折半之声;然止於四者,以为 臣民不可大於君也。

事物大於君不妨。

五声分为 十二律,添三分,减三分,至十二而止。

后世又增其四,取四清声。

璘。

宫与羽,角与征,相去独远。

故於其间制变宫、变征二声。

广。

问:「周礼大司乐 说宫、角、征、羽,与七声不合,如何?」曰:「此是降神之乐 ,如黄鍾为 宫,大吕为 角,太簇为 征,应 鍾为 羽,自是四乐 各举其一者而言之。

以大吕 为 角,则南吕 为 宫;太簇为 征,则林鍾为 宫;应 鍾为 羽,则太簇为 宫。

以七声推之合如此,注家之说非也。

」人杰 。

律吕 有十二,用时只使七箇。

自黄鍾下生至七,若更插一声,便拗了。

淳。

七声之说,国 语言之。

人杰 。

「律十有二,作乐 只用七声。

惟宫声筵席不可用,用则宾主失欢。

」力行云:「今人揲卦得干卦者,多不为 吉。

故左传 言『隨元、亨、利、贞』,有是四德,乃可以出。

」曰:「然。

」力行。

问:「国 语云:『律者立均出度。

』韦昭注云:『均谓均鍾,木长七尺,係之以弦。

』不知其制如何?」曰:「韦昭是箇不分晓 底人。

国 语本自不分晓 ,更著他不晓 事,愈见鶻突。

均,只是七均。

如以黄鍾为 宫,便用林鍾为 征,太簇为 商,南吕 为 羽,姑洗为 角,应 鍾为 变宫,蕤宾为 变征。

这七律自成一均,其声自相谐应。

古人要合声,先须吹律,使眾声皆合律,方可用。

后来 人想不解去逐律吹得。

京房始有律准 ,乃是先做下一箇母子,调得正了,后来 只依此为 准 。

国 语谓之『均』,梁武帝谓之『通』。

其制十三弦,一弦是全律底黄鍾,只是散声。

又自黄鍾起至应 鍾有十二弦,要取甚声,用柱子来 逐弦分寸上柱取定声。

立均之意,本只是如此。

古来 解书 ,最有一箇韦昭无理会 。

且如下文『六者中之色』,『六』字本只是『黄』字闕却上面一截,他便就这『六』字上解,谓六声天地之中。

六者,天地之中,自是数 ,干色甚事!」文蔚。

水、火、木、金、土是五行之序。

至五声,宫却属 土,至羽属 水。

宫声最浊 ,羽声最清。

一声应 七律,共八十四调。

除二律是变宫,止六十调。

人杰 。

乐 声是土、金、木、火、水,洪范是水、火、木、金、土。

人杰 。

乐 之六十声,便如六十甲子。

以五声合十二律而成六十声,以十干合十二支而成六十甲子。

若不相属 ,而实相为 用。

遗书 云「三命是律,五星是歷」,即此说也。

只晓 不得甲子、乙丑皆属 木,而纳音却属 金。

前辈多论此,皆无定说。

僩。

丝宫而竹羽。

人杰 。

丝尚宫,竹尚羽。

竹声大,故以羽声济 之;丝声细,故以宫声济 之。

广。

周礼以十二律为 之度数 ,如黄鍾九寸,林鍾六寸之类;以十二声为 之剂 量斟酌,磨削刚柔清浊 。

音声有轻重高低,故復 以十二声剂 量。

盖磬材有厚薄,令合节奏。

如磬氏「已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之类。

先生偶言及律吕 ,谓:「管有长短,则声有清浊。

黄鍾最长,则声最浊 ;应 鍾最短,则声最清。

」时举云:「黄鍾本为 宫,然周礼祭天神人鬼地?之时,则其乐 或以黄鍾为 宫,或以林鍾为 宫,未知如何。

」曰:「此不可晓 。

先儒谓商是杀 声,鬼神所畏,故不用,而只用四声迭相为 宫。

未知其五声不备 ,又何以为 乐 ?大抵古乐 多淡,十二律之外,又有黄鍾、大吕 、太簇、夹鍾四清声,杂於正声之间,乐 都可听。

今古乐 不可见矣。

长沙南岳庙每祭必用乐 ,其节奏甚善,祭者久立不胜 其劳 。

据 图经云,是古乐 。

然其乐 器又亦用伏鼓之类,如此,则亦非古矣。

」时举因云:「『金声玉振』是乐 之始终。

不知只是首尾用之,还中间亦用耶?」曰:「乐有 特鍾、特磬,有编钟、编磬。

编钟、编磬是中间奏者,特钟、特磬是首尾用者。

」时举云:「所谓『玉振』者,只是石耶?还真用玉?」曰:「只是石耳。

但大乐亦 有玉磬,所谓『天球』者是也。

问:「周礼祭不用商音,或以为 是武王用厌胜 之术。

窃疑圣人恐无此意。

」曰:「这箇也难晓 。

须是问乐 家,如何不用商。

尝见乐 家言,是有杀 伐之意,故祭不用。

然也恐是无商调,不是无商音。

他那奏起来 ,五音依旧皆在。

」又问:「向见一乐 书 ,温 公言本朝无征音。

窃谓五音如四时代谢,不可缺一。

若无征音,则本朝之乐 ,大段不成说话。

」曰:「不特本朝,从 来 无那征;不特征无,角亦无之。

然只是太常乐 无,那宴乐 依旧有。

这箇也只是无征调、角调,不是无征音、角音。

如今人曲子所谓『黄鍾宫,大吕 羽』,这便是调。

谓如头一声是宫声,尾后一声亦是宫声,这便是宫调。

若是其中按拍处,那五音依旧都用,不只是全用宫。

如说无征,便只是头声与尾声不是征。

这却不知是如何,其中有箇甚么欠缺处,所以做那征不成。

徽宗尝令人硬去做,然后来 做得成,却只是头一声是征,尾后一声依旧不是,依旧走了,不知是如何。

平日也不曾去理会 ,这须是乐 家辨得声音底,方理会 得。

但是这箇別是一项,未消得理会 。

」义刚。

古者太子生,则太师吹管以度其声,看合甚律。

及长,其声音高下皆要中律。

南北之乱,中华雅乐 中绝。

隋文帝时,郑译得之於苏祗婆。

苏祗婆乃自西域传 来 ,故知律吕 乃天地自然之声气 ,非人之所能为 。

译请用旋宫,何妥耻其不能,遂止用黄鍾一均。

事见隋志。

因言,佛与吾道不合者,盖道乃无形之物,所以有差。

至如乐 律,则有数 器,所以合也。

閎祖。

六朝弹箏鼓瑟皆歌。

节。

唐太宗不晓 音律,谓不在乐 者,只是胡说。

易。

唐祖孝孙说八十四调。

季通云,只有六十调,不以变宫、变征为 调。

恐其说有理。

此左传 「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之意也。

人杰 。

「自唐以前,乐 律尚有制度可考;唐以后,都无可考。

如杜佑通典所算分数 极精。

但通典用十分为 寸作算法,颇难算。

蔡季通只以九分算。

本朝范马诸公非惟不识古制,自是於唐制亦不曾详看;通典又不是隱僻底书 ,不知当时诸公何故皆不看。

只如沈存中博览,笔谈所考器数 甚精,亦不曾看此。

使其见此,则所论过於范马远甚。

吕 伯恭不喜笔谈,以为 皆是乱说。

某与言:『未可恁地说,恐老兄欺他未得在,只是他做人不甚好耳。

』」因令將 五音、十二律写作图子,云:「且须晓 得这箇,其他却又商量。

」道夫。

问乐 。

曰:「古声只是和,后来 多以悲恨为 佳。

温 公与范蜀公,胡安定与阮逸李照爭辨,其实都自理会不 得,却不曾去看通典。

通典说得极分明,盖此书 在唐犹有传 者,至唐末遂失其传 。

王朴当五代之末杜撰得箇乐 如此。

当时有几 鍾名为 『哑 鍾』,不曾击 得,盖是八十四调。

朴调其声,令一一击 之。

其实那箇哑 底却是。

古人制此不击 ,以避宫声。

若一例皆击 ,便有陵节之患。

汉礼乐 志刘 歆说乐 处亦好。

唐人俗舞谓之『打令』,其状 有四:曰招,曰摇,曰送,其一记不得。

盖招则邀之之意,摇则摇手呼唤 之意,送者送酒之意。

旧尝见深村父老为 余言,其祖父尝为 之收得谱子。

曰:『兵火失去。

』舞时皆裹?头,列坐饮酒,少刻起舞。

有四句号云:『送摇招摇,三方一圆,分成四片,得在摇前。

』人多不知,皆以为 哑 谜。

」汉卿云:「张鎡约斋亦是张家好子弟。

」曰:「见君举说,其人大晓 音律。

」因言:「今日到詹元善处,见其教乐 ,又以管吹习古诗二南、七月之属 ,其歌调却只用太常谱。

然亦只做得今乐 ,若古乐 必不恁地美。

人听他在行在录得谱子。

大凡压 入音律,只以首尾二字,章首一字是某调,章尾只以某调终之,如关雎『关』字合作无射调,结尾亦著作无射声应 之;葛覃『葛』字合作黄鍾调,结尾亦著作黄鍾声应之 ;如七月流火三章皆『七』字起,『七』字则是清声调,末亦以清声调结之;如『五月斯螽动 股』,『二之日凿冰冲冲』,『五』字『二』字皆是浊 声,黄鍾调,末以浊 声结之。

元善理会 事,都不要理会 箇是,只信口胡乱说,事事唤 做曾经理会来 。

如宫、商、角、征、羽,固是就喉、舌、唇、齿上分,他便道只此便了,元不知道喉、舌、唇、齿上亦各自有宫、商、角、征、羽。

何者?盖自有箇疾徐高下。

」贺孙。

「温 公与范忠文,胡安定与阮逸李照等议乐 ,空自爭辩。

看得来 ,都未是,元不曾去看通典。

据 通典中所说皆是,又且分晓 。

」广云:「如此则杜佑想是理会得 乐 。

」曰:「这也不知他会 否,但古乐 在唐犹有存者,故他因取而载於书 。

至唐末黄巢乱后,遂失其传 。

至周世宗时,王朴据 他所见杜撰得箇乐 出来 。

通鑑中说,王朴说,当时鍾有几 箇不曾击 ,谓之『哑 鍾』,朴乃调其声,便皆可击 。

看得来 所以存而不击 者,恐是避其陵慢之声,故不击 之耳,非不知击 之也。

」广。

范蜀公谓今汉书 言律处折了八字。

蜀中房庶有古本汉书 有八字,所以与温 公爭者,只爭此。

范以古本为正 。

蜀公以上党粟一千二百粒,实今九寸为 准 ;阔九寸。

温 公以一千二百粒排今一尺为 准 。

汉书 文不甚顺,又粟有大小,遂取中者为 之。

然下粟时顿紧,则粟又下了,又不知如何为 正排,又似非是。

今世无人晓音 律,只凭器论造器,又纷纷如此。

古人晓 音律,风角、鸟占皆能之。

太史公以律论兵,意出於此。

仁宗时,李照造乐 ,蜀公谓差过了一音,每思之为 之痛心。

刘 羲叟谓圣上必得心疾,后果然。

扬。

仁宗以胡安定阮逸乐 书 ,令天下名山藏之,意思甚好。

道夫。

问:「温 公论本朝乐 无征音,如何?」曰:「其中不能无征音,只是无征调。

如首以征音起,而末復 以征音合杀 者,是征调也。

征调失其传 久矣。

徽宗令人作之,作不成,只能以征音起,而不能以征音终。

如今俗乐 ,亦只有宫、商、羽三调而已。

」淳。

蔡京用事,主张喻世清作乐 ,尽破前代之言乐 者。

因作中声正声,如正声九寸,中声只八寸七分一。

按史记「七」字多错,乃是「十分一」。

其乐 只是杜撰,至今用之。

人杰 。

徽宗时,一黥卒魏汉津造雅乐 一部,皆杜撰也。

今太学上丁用者是此乐 。

扬。

季通律书 ,分明是好,却不是臆说,自有按据 。

道夫。

问:「季通律书 难晓 。

」曰:「甚分明,但未细考耳。

」问:「空围 九分,便是径 三分?」曰:「古者只说空围 九分,不说径 三分,盖不啻三分犹有奇也。

」问:「算到十七万有余之数 ,当何用?」曰:「以定管之长短而出是声。

如太簇四寸,惟用半声方和。

大抵考究其法是如此,又未知可用与否耳。

节五声,须是知音律之人与审验过,方见得。

」德明。

季通理会 乐 律,大段有心力,看得许多书 。

也是见成文字,如史记律歷书 ,自无人看到这裏。

他近日又成一律要,尽合古法。

近时所作律,逐节吹得,却和。

怕如今未必如此。

这箇若促些子,声便焦杀 ;若长些子,便慢荡。

贺孙。

陈淳言:「琴只可弹黄鍾一均,而不可旋相为 宫。

」此说犹可。

至谓琴之泛声为 六律,又谓六律为 六同,则妄矣。

今人弹琴都不知孰为 正声,若正得一弦,则其余皆可正。

今调弦者云,如此为 宫声,如此为 商声,安知是正与不正?此须审音人方晓 得。

古人所以吹管,声传 在琴上。

如吹管起黄鍾之指,则以琴之黄鍾声合之,声合无差,然后以吹遍合诸声。

五声既正,然后不用管,只以琴之五声为 准 ,而他乐 皆取正焉。

季通书 来 说,近已晓 得,但絣定七絃,不用调絃,皆可以弹十一宫。

琴之体是黄鍾一均,故可以弹十一宫。

如此,则大吕 、太簇、夹鍾以下,声声皆用按徽,都无散声。

盖纔不按,即是黄鍾声矣,亦安得许多指按耶?兼如其说,则大吕 以下亦不可对 徽,须挨近第九徽裏按之。

此后愈挨下去,方合大吕 诸声。

盖按著正徽,復 是黄鍾声矣。

渠云,顷问之太常乐 工,工亦云然。

恐无此理。

古人弹琴,隨月调弦,如十一月调黄鍾,十二月调大吕 ,正月调太簇,二月调夹鍾。

但此后声愈紧,至十月调应 鍾,则弦急甚,恐绝矣。

不知古人如何。

季通不能琴,他只是思量得,不知弹出便不可行。

这便是无下学工夫,吾人皆坐此病。

古人朝夕习於此,故以之上达不难,盖下学中上达之理皆具矣。

如今说古人兵法战 阵,坐作进退,斩 射击 刺,鼓行金止,如何晓 得他底?莫说古人底晓 不得,只今之阵法也晓 不得,更说甚么?如古之兵法,进则齐进,退则齐退,不令进而进,犹不令退而退也。

如此,则无人敢妄动 。

然又却有一人跃马陷阵,杀 数 十百人,出入数 四,矢石不能伤 者,何也?良久,又曰:「据 今之法,只是两 军相持住,相射相刺,立得脚住不退底便嬴,立不住退底便输耳。

」僩。

今朝廷乐 章长短句者,如六州歌头,皆是俗乐 鼓吹之曲。

四言诗乃大乐 中曲。

本朝乐 章会 要,国 史中只有数 人做得好,如王荆公做得全似毛诗,甚好。

其他有全做不成文章。

横渠只学古乐 府做,辞拗强不似,亦多错字。

今之乐 ,皆胡乐 也,虽古之郑卫,亦不可见矣。

今关雎鹿鸣等诗,亦有人播之歌曲。

然听之与俗乐 无异,不知古乐 如何。

古之宫调与今之宫调无异,但恐古者用浊 声处多,今乐 用清声处多。

季通谓今俗乐 ,黄鍾及夹鍾清,如此则爭四律,不见得如何。

般涉调者,胡乐之 名也。

「般」如「般若」之「般」。

「子在齐闻韶」,据 季札观乐 ,鲁亦有之,何必在齐而闻之也?又,夫子见小儿 徐行恭谨,曰:「韶乐 作矣!」人杰 。

「詹卿家令乐 家以俗乐 谱吹风雅篇章。

初闻吹二南诗,尚可听。

后吹文王诗,则其声都不成模样 。

」因言:「古者风雅颂,名既不同,其声想亦各別。

」广。

赵子敬送至小雅乐 歌,以黄鍾清为 宫,此便非古。

清者,半声也。

唐末丧 乱,乐 人散亡,礼坏 乐 崩。

朴自以私意撰四清声。

古者十二律外,有十二子声,又有变声六。

谓如黄鍾为 宫,则他律用正律;若他律为 宫,则不用黄鍾之正声,而用其子声。

故汉书 云「黄鍾不与他律为 役」者,此也。

若用清声为 宫,则本声轻清而高,余声重浊 而下,礼书 中刪去乃是。

乐 律,通典中盖说得甚明。

本朝如胡安定范蜀公司马公李照辈,元不曾看,徒自如此爭辨也。

汉书 所载甚详,然不得其要。

太史公所载甚略,然都是要紧处。

新修礼书中 乐 律补篇,以一尺为 九寸,一寸为 九分,一分为 九釐,一釐为 九毫,一毫为 九丝。

方子。

乐 律中所载十二诗谱,乃赵子敬所传 ,云是唐开元间乡饮酒所歌也。

但却以黄鍾清为 宫,此便不可。

盖黄鍾管九寸,最长。

若以黄鍾为 宫,则余律皆顺,若以其他律为 宫,便有相陵处。

今且只以黄鍾言之,自第九宫后四宫,则后为 角,或为 羽,或为 商,或为 征。

若以为 角,则是民陵其君矣;若以为 商,则是臣陵其君矣。

征为 事,羽为 物,皆可类推。

乐 记曰:「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

如此,则国 之灭 亡无日矣!」故制黄鍾四清声用之。

清声短其律之半,是黄鍾清长四寸半也。

若后四宫用黄鍾为 角、征、商、羽,则以四清声代之,不可用黄鍾本律,以避陵慢。

故汉志有云:「黄鍾不復 为他 律所役。

」其他律亦皆有清声,若遇相陵,则以清声避之,不然则否。

惟是黄鍾则不復 为 他律所用。

然沈存中续笔谈说云:「惟君臣民不可相陵,事物则不必避。

」先生一日又说:「古人亦有时用黄鍾清为 宫,前说未是。

」广。

音律只有气 。

人亦只是气 ,故相关。

扬。

今之士大夫,问以五音、十二律,无能晓 者。

要之,当立一乐 学,使士大夫习之,久后必有精通者出。

升卿。

今人都不识乐 器,不闻其声,故不通其义。

如古人尚识钟鼓,然后以钟鼓为 乐 。

故孔子云:「乐 云乐 云,钟鼓云乎哉!」今人钟鼓已自不识。

扬。

鎛钟甚大,特悬 钟也。

眾乐 未作,先击 特钟以发其声;眾乐 既闋,乃击 特磬以收其韵。

僩。

堂上乐 ,金钟玉磬。

今太常玉磬锁在柜裏,更不曾设,恐为 人破损,无可赔还。

寻 常交割,只据 文书 ;若要看,旋开柜取一二枚视之。

人杰 。

今之簫管,乃是古之笛。

云簫方是古之簫。

广。

毕篥,本名悲栗,言其声之悲壮 也。

广。

俗乐 中无征声,盖没安排处;及无黄鍾等四浊 声。

。

今之曲子,亦各有某宫某宫云。

今乐 起处差一位。

璘。

洛阳有带 花刘 使,名几,於俗乐 甚明,盖晓 音律者。

范蜀公徒论鍾律,其实不晓 ,但守死法。

若以应 鍾为 宫,则君民事物皆乱矣。

司马公比范公又低。

二公於通典尚不曾看,通典自说得分晓 。

史记律书 说律数 亦好。

此盖自然之理,与先天图一般,更无安排。

但数 到穷处,又须变而生之,却生变律。

人杰 。

刘 几与伶人花日新善,其弟厌之,令勿通。

几戒花吹笛於门外,则出与相见。

其弟又令终日吹笛乱之。

然花笛一吹,则刘 识其音矣。

人杰 。

向见一女童,天然理会 得音律,其歌唱皆出於自然,盖是稟得这一气 之全者。

人杰 。

胡问:「今俗妓乐 不可用否?」曰:「今州县都用,自家如何不用得?亦在人斟酌。

」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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