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春园小史 第十八回 事发为多情投供出首 思宽由太守改谳问流

  1. 九五查询
  2. 古籍查询
  3. 驻春园小史
《驻春园小史》 第十八回 事发为多情投供出首 思宽由太守改谳问流 吴航野客

词曰: 宿水鸳鸯,待吉交颈,肺腑相倾,艰苦愿同尝。

事发投词,潜逃自首,申诉求详。

太府风情偏重,开冤狱,判才郎。

道非他劫杀,难饶拐,定罪名流犯,三千里外,发遣穷荒。

右调《好女儿》第二体

却说云娥见生登岸玩景,许久无归,乃着了忙。

适慕荆送食物至,云娥与爱月对慕荆道:"不知公子上岸,为何半日不见回来,得勿被人瞧见,遭其所获乎?"慕荆听了,不及相答,自家急上了岸,沿江寻讨,不见踪迹,于是直赶到城内来。

约行十余里,不觉天色已晚,举步难行,城门已闭,权在古庙投宿。

云娥与爱月两人守在舟中,自慕荆去寻黄生,直等至上灯时分,犹不见回来。

二人知事必露,生乃为其所获矣。

获去料必受刑。

云娥与爱月哭了一夜不眠。

次早,尚且不知消息。

却说慕荆,睡到天亮起来,急跑进城寻讨,直至府前探侦。

知生拿到,并已供招劫杀矣,慌得手足俱软。

但事已至此,无之如何。

歇了须臾,只得飞跑转去。

直至饭后,行到紫墨屿,遂上舟与云娥说明被拿供招之事。

云娥与爱月听了,惊个魂不着体,顿足呼天。

因道:"是夜与黄郎私逃出来,那有劫杀之事?恐是浪传。"

慕荆应道:"所杀有人,非诬公子。 然公子实来杀人,恐是周府怕有私奔事发,不成雅观,是以妄报劫杀,亦未可定。 但堂堂相府,以拐逃株累,乃自杀人,实无是理。 此中颠末,真所不知。 而黄公子想是供及私奔一节,恐必株连小姐、爱月。 是以直认劫杀就刑,使我大家得以干净,亦未必见得。"

云娥听了,乃对慕荆说道:"他若是供招,死难免矣。 我与爱月自家挺身出首,可于死罪求宽,或从轻减,亦不可定。"

主意已决,遂命慕荆撑船近岸,乃与爱月上岸同行。

慕荆亦登岸,去催小轿两乘,约直抬到城内及府堂放下。

脚夫乃如命,直到府前放轿。

正遇太守升堂,云娥忿不顾身,高声叫屈。

太守堂上听见呼冤,急命衙役带见,不多时,带到堂上。

太守把云娥一看,原来乃一位红粉女娘,姿容倾世。

太守问道:"这位女子何事呼冤?"云娥乃乞取纸笔,自写亲供。

太守遂命行役取笔砚纸墨与云娥。

云娥伏在下面,直笔写完呈上。

太守令衙役取上来一看,只见写云:

曾云娥,原籍嘉兴,父官光禄。

雅年从事诗书,弱质深藏闺阃。

自是绿窗静女,金玉为心。

岂莫南陌投金,稍萌妄念。

不幸家君捐馆,母子孤单。

继以祝融,楼台皆毁。

因来舅氏之居,遂邻黄玠之宅。

黄玠非他,乃司马西山先生嗣也。

拥书万卷,环竹一亭。

妆楼聆吟咏之声,怜才非关慕色。

飞燕效淑真之赋,寄意实出倾心。

厥后,云徙金陵避难,玠离本郡相寻。

乃觅迹千山,方识依栖于吴府。

留情隔第,故谋投罪于周家。

昔乃翩翩公子,漂零之状堪怜。

遇合之缘既再,时传秩秩德音。

然百两之将,彼也有怀莫展,追冰期之吉;此则亦愧桑中,宁效运送之孟姜,不学窥帘之梁女。

方欲上启慈帏,永随巾栉,讵意别陈聘帖,已施莺萝。

则缘既无终,思惟有死,而情所弗禁,计及行权。

故月下潜踪,栖舟墨屿。

岂意中宵遇暴,毕命花园。

而势宦不识名流,竟以奚奴相待。

是夜询知行遁,即将劫杀为词。

念云与玠栖迟尚无百里之遥,出奔已有两月之久。

果其罪有难原,实愿殒身堂下;苟其愆尤可赎,亦将三讯方明。

然价窃恐私奔事露,故甘冒罪受刑。

又思波及冤深,所以舍身隐讳,非望幸逃三尺,实思代死伏辜。

玠则何人,而遭此惨!相如之赋未售,空叹读书万卷,曾参之诬不辨,必将饮恨九泉。

此云之所以拊心泣涕而不能自己者也。

伏望高悬明镜,洞察秋毫,解网商汤,怜才汉武。

则在报德之心,宁芳有生之日,跪陈词以自首,甘认罪而雪冤。

太守看毕,不觉拍案惊奇,叹道:"好个奇才女子也,真乃不负一个痴肠书生。 以云娥之申诉,因知私奔事真,劫杀事假。"

遂令役将云娥权且取保回家,以后复审申详。

一面令轿去见周尚书,说知其事。

尚书见说,遂对太守道:"以此看来,劫杀尚是他人,与他无涉乎?"太守道:"正欲一扳大人台驾,同至敝衙,当堂面审。 倘有不明,情愿即日挂冠。"

周尚书见太守如此说,只得同到太守堂同来。

太守升堂,遂令值日衙役,带出一干人,当堂面讯。

周尚书造以劫杀无疑,以所杀有人,明明证据。

太守见如此说,想道:"若要讯明,必须有人作证,方可正刑,如何妄断?"乃问生,生道:"要证甚易,那一夜私逃,惟有伺候书房名司墨者同宿亭中,在下有无劫杀,一问可知。"

太守闻言,即着公差拘押司墨上堂质讯。

须臾之间,司墨带上。

太守见司墨带来,便道:"本犯死生,在汝一言而决,汝可从实招来,不可冤屈了他。"

司墨素亦能文,尝陪吟咏,与司翰同在公子左右得来,所以亦能提笔。

遂于堂上提笔直供,只见上面云:

具状干证周司墨供得:是夜更深,欲与翰同睡。

乃翰似有所谋,令墨先睡。

不知夜半时分,墨睡方浓,送与邻亭曾小姐偕奔出去。

适逢巨盗提刀经过,且入亭中。

劫财之时,墨醒呼翰,不见声音,是以大声喊叫。

内宅走出老家人,被盗一刀砍倒。

墨惊,闪在假山。

而月色正明,细认曲贼乃胡须大汉,与翰无干,所供是实。

周尚书见司墨供出云娥,气忿不胜。

太守听了实供,不胜欢喜,乃带笑向周尚书道:"贵介所供,乃是实情。"

又当尚书之面。

今堂上街役带了云娥前来质讯。

遂于堂上结了批词,但见上面批云:

审得黄玠与曾云娥,皆系嘉兴人也。

前因诗帕之赠,遂订婚姻之好。

去岁云遭家难,避迹金陵。

嗣后玠访真迹,托身相府,则周之司翰,即浙之黄玠也。

谓非云娥之故而为谁乎?乃尚书未审前因,竟为子儿择配。

而云娥不忘旧好,爱与昏夜同奔。

情也,亦谊也。

孰意天不从人,适有强盗之劫杀;事偏偶值,不无瓜李之嫌疑。

嗟嗟,一介书生,既蒙红肖,行夜遁,异乡公子,敢将白刃杀手人!虽有劫杀,既非其罪,合就招诱之律,共定厥辜。

即将本犯发配北军,余皆释放。

真盗另为缉获,毋得抗违。

太守判完,随命云娥、爱月仍归本第,不得爱例相拘。

而司翰乃寄身周府,非同拐骗之流,着其软监长流,即行起解。

黄生判完出来,恰遇慕荆亦在府前探信。

二人因暂别公差,跟云娥轿后同到吴府而来。

正是:

相逢谁是黄衫侠,知己先沉不测冤。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